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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
偏安排日事蹟卷九
大清順治二年正月(弘光元年)庚寅,補光祿監事丁允元吏科、原任兵科方士亮刑科、〔楊〕兆升兵科、南吏科郭如闇戶科,御史周昌晉、袁弘勳俱廣東道。
允元,崇禎時以不繳紅本,處。士亮,從故輔周延儒督輔,坐累,配。如闇、昌晉,雖以時論傍時致掛「逆案」,然不聞躐遷,且少有所排陷;故得雪。弘勳,為人輕鄙,與復官,濫也。後允元降北,為蘇知府。 癸巳,加助餉王司木增行太僕寺卿(?)。
命河南巡撫越其傑、巡按凌〔駉〕防守虎牢。
時北兵渡河,撫、按退屯潁、壽、沈丘間;故促往。 命靖南侯黃得功、廣昌伯劉良佐率兵堵潁、壽與〔興〕平伯高傑守歸德、徐〔州〕。
大學士可法疏言:『我與□所隔,僅一河耳。河長二千餘里,非各鎮兵馬齊力得御,不能用也。故高傑欲自赴開、雒,而以黃得功、劉良佐兵馬守邳、徐。久知敵之乘暇必在開、雒,無如兵力不能遠及何!今敵已渡河,則長驅而東,刻日可至;御之河以北,艱難百倍矣。兵在河上者,月糧壓欠,苦饑寒;當歲暮時,每名求銀一、二錢過節,亦不可得。臣標兵如此,各鎮兵可知。傷心時事,有淚空洒!今
敵既南渡,併力攻寇;而兵力及我,只不過兩月間。況敵中傳言,久有「正月南侵,東西並犯」之說!今攻邳之軍未還,濟寧現集糧喂馬,意豈一刻忘江南哉!若非廟堂上多發糧餉,以得功、良佐兵堵潁,高傑兵守歸、徐,大家齊心、勿分彼此,臣恐江北之禍即在目前。江北危,而江南亦豈得安枕耶』!命依行。
命興平伯高傑提兵與總督張縉彥直抵開、雒,進據虎牢;仍令戶部速發糧、銀接濟。
初,傑爭揚州,督輔可法頗為所窘;後感可法忠□,頗傾心□依。而靖南侯黃得功以傑往相搆,猶懷疑不解也。至是,傑聞李〔際〕遇降北,遂致書可法云:『為今日計,似宜速調黃、劉二藩緊防開、雒,則傑可以全力注徐、邳。若二鎮憚於險遠,宜徑調赴邳、宿防宿;傑量提兵直趨歸、開,鼓勵中州□就近聯合堵寇敵□,且急圖完雒、荊、襄以為根本,東南一帶方可安枕』。又具疏侃侃言之,與書意略同;內□『臣以一饑軍忍餒忍凍,惟力是視;誓欲收拾人心,再整土宇。近見黃得功有疏,猶介介角口;臣置若不聞,但一意以君父仇恥為先,誰實堵御防河而較論長短為哉』!時總督張縉彥議與傑合,而可法疏亦云『傑抵開、雒後,有賊勦賊、無賊御敵。但所急需者,飽□之糧餉耳』。詔從之。獨得功故意猶存,未肯遽往邳、宿,為傑後勁;而東平伯劉澤清又挾橫難任,故可法調劉良佐當之。其調劑
,亦云苦矣。
甲午,監軍僉事耿廷籙力辭□□。允之;命以參政管遵□監軍,督滇兵辦賊。
陞尚寶司丞鄒之麟應天府府丞。
御史鄭瑜疏□原任鳳督朱大興。報聞。
命東省諸臣慕□來歸者,吏部諒才敘用。
從御史凌〔駉〕言也。 雷,命諸臣修省。
命督、鎮差官不許下縣催糧,有司亦不許擅□,候解部照款按發。
時各鎮諸餉不敷,以差催為名,沿途截劫;故令禁之。 乙未,降革職四川右布政王夢錫一級用。
夢錫,先帝時以糾多贓,革職。從輕議者,吏部尚書張捷兒女戚。 太常寺卿葛寅亮疏言懲貪獎廉之法。命部院速議行。
疏言:『神廟時,甲科官盡皆自飭,鮮計賂遺;鄉科亦多自愛。惟他途之朽□污下或然。今甲科中,比比而是。司□者,出納皆有扣剋;鞫獄者,輕重多以賄成。即掄才之任,交易若市;而地居清要,又或借潤於居間。源之不清,流如何潔!凡為外臣,無不括民脂以邀進取。故桁楊桎梏之下,富則破家析產、貧則貼婦賣兒
,怨讟交騰;大法小廉之風,蕩然矣。國法非不知,而同氣相引,儼然混列清華,揚揚自喜;即敗露歸林,廣田園、美宮室,足娛一生:人亦競艷之。彼視廉吏可為而不可為者,更自媮快得計,而寧復顧國恤也!故貪者必置之重典,贓務纖悉嚴追;若壞法贓重,即宜藉沒家資,並喪其所自有。茲值軍需告急,民力惟艱;免加派之煩,以此相抵,實大有裨於國用。至於廉官節介性植,取與必嚴,固士君子持身自愛之道宜爾。然缾罄壘恥,室人交謫;勉以自立殊難。故養廉之道,自古不廢。乃今俸□折□鈔,業已甚薄;且艱予不給,而又搜括無餘地、捐助有多端。在貪者僅出餘□,愈得藉口以咨其貪;廉者至損生計,莫能資身以成其廉。要惟天秉忠誠者,淆之不濁;而世多中人,轉相仿效,安望天下皆廉官哉!是必悉反乎此。即俸薪之折勢難遽復,亦宜量斟以有待。聖祖於選官,賞綺布、道里費及其父母妻子有差,著為令曰:「以養汝廉,奉公、無漁民也」。而於貪者必嚴法不宥,令追贓所得;不但有資充餉,亦可復厚□廉吏。抑揚之間,所關風勵非小矣』。 授睢陽民李承胤錦衣衛指揮僉事。
刑部尚書解學龍再以「從逆」六案上,兼請停刑。俱允之。
學龍既奉前旨,將光時亨所駁等罪,各加一等。惟六等潘同春等以候選小臣受偽無據,仍歸原擬。疏末請停刑,蓋為時亨與鍾緩須〔臾〕死也。恐閣臣士英不悅
,或再駁;適士英援例乞罷,方註籍,學龍不往見,止過閣臣鐸密商。疏上,批允;有「詳慎平允」之褒。待士英見揭,則旨已下矣;疑學龍欺己,怒。會訊僧大悲獄,阮大鋮與張捷、楊維垣等言「旦晚當訊僧有疏」;學龍遂移病。大鋮入,士英幕多微小輿,每學龍以和衷語進,大鋮輒屬垣薦;乘機中之,有以也。
加皇親都督李鋮鉅太子太保。
清學田,輸銀入官。
革方拱乾、雷躍龍、吳履中等職。
工科都李清疏陳新政。命申飭行。
疏言:『古帝王中興,莫不改元渙號,與天下更始;則願皇上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而無徒以南朝天子自況也!昔我高皇帝定鼎金陵,囊括南北,所手勒屏間、旦晚吟哦者,惟「南朝天子愛風流」為戒。臣願皇上力追高皇共勒斯民,無以賞花釣魚,遽侈宋宗太平之盛;且以臥薪嘗膽,時存越王辛苦之忠。異日恢復功成,與高皇開創並謂金陵有兩聖人焉,皆起東南而有西北,厥功懋哉!雖然,漢賈生不云乎?「群下之眾,而王上至少也。所託財器、職業,萃於群下也。但無恥俱苟安,則王上最病」。詠斯言也,非群臣責而誰責哉!夫責諸臣以平奴、盪寇,猶曰「斯事重大耳」;若責以賄賂無營、情面無徇、水火玄黃無過戰,惟兢兢整綱飭紀
、信賞必罰,則又誰不能況乎!王,猶天也;乃甫經申飭,忽爾弁髦。如監軍、監紀不宜濫,設則有飭;而題請如故。希贈、希廕不宜濫,乞則有飭;而封進如故。賞功、酬勞已極攸厚,不宜再三請,乞則又有飭;而上自勳戚重臣、下及護隨冗員,干冒無厭。聾聵耶、藐抗耶?大臣如此,何以責小臣;近臣如此,何以責外臣!若尤而效之,視為固然;則萬一敵、寇揚塵中外益急,而呼兵兵不應、呼餉餉不應、呼將若士又不應,天下事豈不可寒心哉!蓋以崇禎十七年為單□之初,則收拾人心,一大機括也。步太急則盾故,當以兼容並包者予天下以風和濡之象;所謂「人言我憒憒,後人當思我憒憒」者以此。以弘光元年為中興之始,則又整頓人心一大機括也。水太濡則犯故,當以震厲奮迅者示天下以當烘電掣之象;所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者以此』。疏奏,命通行申飭。 鎮河總兵許定國叛,襲殺興平伯高傑於睢州。
初,定國久據睢州,意憚他徙。會河南總兵王之綱開鎮歸德,內不自安;有言其送子渡河,招北兵南渡者。適傑至歸德,欲以威攝定國,招之會;不應。□復約撫臣越其傑、按臣陳潛夫等往睢,定國始郊迎。時其傑以為不可入城;傑心輕定國,縱馬入。酣飲,約定國十六日離睢,又取塘報通敵、送子事示定國;國愈疑,無離睢意。傑促之,怒;□遂於十二夜伏兵放,大呼。縉彥與〔其〕傑等皆倉皇走
;惟傑臥未起,擁至定國所,被殺。先是,傑以定國將離睢,盡發兵駐縣,開封存者內丁數十人而已。定國先多覓妓,選四艷□傑,而以二妓偶一丁寢。及發,一丁已為二妓掣,竟敗。次日,傑部攻城,老弱無孑遺;〔定〕國走降北。傑為人淫毒,揚民聞其死,皆稱快。然此行志甚銳,故有惜其死者。
戊戌,補原任御史李瑞和貴州道。
先是,瑞和為死難左都李邦華糾,削職──以按浙不檢也。 陞吏部主事葉廷秀光祿寺少卿。
內臣高起潛請開丹陽練湖助餉。允行。
謂開之為田,可變價五百兩(?)。 庚子,陞兵科左錢增刑科都給事中。
癸卯,令汰內地監紀、贊畫等官與借名加級各武弁──從誠意伯劉孔昭言也。
復已故閒住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李思誠原官。
工科都李清請也。丘志弘私賄崔呈秀為嫁禍,致削奪、追贓。兩僕一死、一戍,猶坐住。故辨復。 誠意伯劉孔昭疏糾御史王孫蕃、劉憲章。命部看議。
先是,御史陳良弼等皆以定策功加銜,孫蕃因病不與。自辨決計,因閭者嗟向
隅耳。憲章以巡關南歸,得還原官。而山東巡撫余日新先下獄,故孔昭兩糾之。然情同法異,不止憲章;而孫蕃則以糾償糾也。
以大工成,錫輔臣可法、士英、鐸、應熊銀、幣,予工部尚書何應瑞等、內臣韓贊周、武臣馮可宗等陞賞廕有差。
文臣得廕者,工部尚書、侍郎三人,俱入監;內臣廕錦衣指揮者韓贊周一人、同知者盧九德等九人,僉事者喬尚等八人、千戶者李國輔一人、百戶者□國泰等三人。 甲辰,命刪「三朝要典」。
原任□□□□孔嘉疏言:『「要典」一書,史臣持論甚正。後崔呈秀無端附和,增入一疏,貽玷簡篇。乞行刪正』。允之。 議起原任戶部侍郎宋之普──既而罷之。
之普為戶部侍郎時,曾薦錢謙益等,冀取容門戶。後吏科都章正宸厭薄,抄參之。至是,夤緣御史張孫振、黃耳鼎,疏薦求起用。終以見惡劉澤清,故寢。後仕北為戶部主事,陞常州知府;澤清惡得其正者。 起陞原任山東參議張時暘尚寶司丞。
阮大鋮同籍也。
起陞原任右通政馬思理為左通政。
思理先為右通政,坐仲吉救黃道周,下獄。至是,起。後北兵破福建,思理自縊死。 廕內臣張師孔姪世錦衣千戶。
以乞憐微勞得之。 命吏部侍郎蔡奕琛以原官進□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初,奕琛抵任,□上疏自辨;內言:『臣向者偏及風聞,牽及禮臣錢謙益;今謙益休休雅量,盡釋猜嫌,引臣共濟,方愧深嘆為不可及!臣獨何心,敢留成念!然當日力阱奕琛,欲以受吳中彥賄相加者,實謙益也』。人兩哂之。至是,入閣。時誠意伯劉孔昭等欲援國初徐中山王為中書右丞相例入閣,以輿論交辨而止。 准禮部右侍郎謝德溥終養。
德溥母逾九旬,懇請。允之。 乙巳,降溧陽知縣李思模五級。
時定約貲,赴考童生以三兩為率。思模言本縣童生大半赤貧;坐阻格,降。 陞大理寺右寺副張淳太僕寺寺丞。
淳,崇禎時為工科,以累謫。
贈原任登萊巡撫陳應元右都御史,廕一子。
先,應元子乞廕,不許。至是,又以夤緣得。明旨無常類此。 贈刑死御史馮垣登太僕寺少卿主事、鄒逢吉太僕寺丞,予祭、廕子。
賜兵部侍郎阮大鋮蟒衣。
以黃年琦兵部主事,仍監軍。
時充為事官之令方新也,遽有此授。 丙午,戶科吳适陳體元新政五事。俞之。
一曰詔旨不可不信:『朝廷之有絲綸,所以彰示臣民,俾知所遵守。邇來事變錯出,間多前後懸殊。用人之途,始慎而繼雜;誅殛之典,初嚴而終寬。禁陳乞矣,而矜功誦寬者□日上;重爵賞矣,而請廕乞封者望日奢。鎮帥屢責進取而延遲不前,軍需頻督轉輸而庚癸如故。欲期畫一,宜重王言。臣謂甲申五月以來,新綸美政,宜敕該衙門恭加詳訂;舉一切大事有關治要者絕去二三,炳垂史冊。今後凡奉明旨,務俾上作下應,內外永遵』。一曰人才不可不核:『人才為治所從出,頃者典籍無□,錢神有徑,人思躍冶。初仕輒冀清華,官多借題行間,每增監紀。起廢而薰蕕並進,懸缺則暮夜是求。以至薦牘日廣,啟事日勤:果盡從君父封疆起見否?臣請自今以往,求才務寬,而用才務嚴;寧重嚴於始進,毋致追恨後轅』。一曰
□材不可不儲:『將帥之略,豈必盡出武途!如唐之節度,內外互遷;蓋儲之者素耳。請自今嚴飭中外:蓬蓽之彥,非韜鈐之略勿講;辟舉之選,非軍旅之才弗登。技勇騎射,實實講求;無人不奮於武威,無刻不激於同仇:□材不可勝用矣』。一曰國法不可不伸:『人心所以不壞,賴有公誼維之、法紀振之。頃皆主附逆之徒,即盡膏斧鑕所不足惜。今聖明祝網,既垂法外之仁;臣恐此輩輦金翻案,奸狡百出,漸何可長!亟請嚴飭禁止。即從前計典處分,其挂議輕者猶可榆收,而大貪、大酷斷不可□登進之階』。一曰言責不可不明:『祖宗設官,外有六曹、內有六垣;俾表裏相維,大小相制。是故糾彈之外,復有抄參。豈六曹蔑視封駁,而可稱法體乎?臣請敕下該衙門率遵祖制,重言責即以飭官守。更祈陛下急讜言,凡條奏有當者務措於行;毋使批答徒勤,而實效罔著。凡此五者,皆鼎新急務也』。
江楚總督袁繼咸陳兵餉實著;並請亟毀「要典」,以斷株累。
疏言:『竊臣逖稽往牒,代有中衰。成周雒鼎雖遷,侯服環拱如故;宋中原雖失興元,隴蜀尚足為江、楚屏蔽。今秦、晉久成寇窟,荊、襄未歸版圖;蜀省始為獻賊攻陷,繼又為闖遣叛將馬科襲踞。黔、楚、江、粵,禍漸剝膚。我舊京不受戎索,辱我使臣,牧騎窺逼河干:則形勢之弱,未有甚於此時者也。夫寇不可玩,罪在必勦;敵不就和,法在必戰。然淮陰之略不世出,睢陽之節難輕責。然人臣以為
帝王御人,以誠謀貴□全。責寧南以勦賊,必裕寧南以餉,使君者行預有三月之裹;責四鎮以御敵,必使四鎮戰守實有可恃。南者有以應乎北,北者自不追而南:此須廟堂實實打算,不可一著鬆暇。今者履端受賀,人以為拜乎!稱觴之日,皇上當以為臥薪嘗膽之日。乞痛念大恥未洒,以周宣之未央問夜為可法,以晚近長夜之飲、角觝之戲為可戒!土木之役,得已者已之;浮淫之費,可省者省之。更乞敕諭諸臣,亦痛念大仇未洒,後私□而同王仇;以伐木之和平為可法,以角弓之相怨為可戒!臣每嘆三十年來只為「三案」葛藤,血戰不已!前此諸臣,當分任其過。若「要典」一書久荷先帝特旨焚毀,諸臣即非屑附崔、魏之人,何必復尋崔、魏殺人之書!臣請書未進,亟寢之;書已進,亟毀之。至王者代興,從古亦多異同。昔平、勃迎立漢文,功在漢室,不聞窮治朱虛之過;房、杜決策秦邸,功在唐室,不聞攻擊魏徵之非:固其君豁達大度,亦大臣公忠善謀、翼贊其功。臣請乘此春和布政,再下寬大維新之詔;解□扉疑入之網,斷草野株連之藤』。上俞之;言惟「要典」不允毀。
御史李長春疏言南運與北運不同,請改漕糧為民運,仍減兌費以裕軍餉。命戶部議。 兵部請廕死難左副都□□□錦衣世廕。命再議。
旨言:『錦衣世廕原酬軍功,濫廕者比比』;乃獨靳殉國一臣,可慨也!
革刑部尚書解學龍職──以保國公朱國弼等糾其庇逆故也。
國弼言:『先帝大變,實殉□社稷;則凡我臣子,即當共殉。若復□汙偽命,不但忘先帝,更仇皇上:是李賊固賊,而從賊之臣亦賊也。既已為賊矣,又安分差等哉!即強以□等分之,亦皆失當。如陷虜諸臣,姑暫免收拏,限三年定奪;是矣。其第一等見在從逆者,只云俟緝獲正法,不言收奴;豈從逆之罪,轉出陷北下!抑姑留逆孽,為彼交通地也?此失刑者一。二等仍擬緩決,如光時亨、周鍾獻下江南,妄覬首功,曷嘗肯為須臾之待而仍以緩死縱之;何待於二賊厚而於先帝薄也!此失刑者二。三等擬贖絞,云只欠一死,非有他腸。如項煜等欲為李賊之管仲、魏徵,是以子糾、建成視先帝矣;而云「無他腸」可乎?侯恂既負有封疆、從逆二罪,即宜加等;而反以後罪略前罪,是汙偽轉為減死之路矣。且贖徒只可贖雜犯,死罪徒非為此輩議。此失刑者三。四等擬贖戍如宋學顯等,或是服辜;若渺法媚賊之梁兆陽,何示僅麗此款!豈錢神有靈,可使中興無法耶!此失刑者四。至存疑另議一項內開:癸未庶吉士應副考功核別奏奪,據部疏前云何瑞徵受偽,今可知;即有一二從他官□緩者,與京官何別!豈猶欲今日降調用之耶?徒開倖門,使濟濟臣工與李賊偽官同朝,辱莫大焉!此失刑者五。如已奉旨錄用者,果其現□事任,尚可
以後效責之。如巧立名目,今姑為免死之牌,旋且為□灰之籍;野心滑路,正未可保也。此失刑者六。每亦見彼保救偽節度使武愫者,未嘗不儼然風化之堂,亦未嘗一挂糾彈之口;遂敢冒清議為之,致使屢旨詰責,忽化褒嘉乎!換日移灰,可恃可駭』!時河南等道御史亦言:『先帝死社稷,此千古來未有。舉國翹首,望大司寇操此三尺先誅內賊,後討外賊,為新朝興復先聲。乃推諉半年,夤緣百計;人人出脫,語語遊移。當時請降、勸進、開城、獻策、受偽、分符、提兵、追餉種種罪狀,一筆□殺。借口在北者,以為聲援;即繆獎竄歸者,以為效順。要知□來諸人乃賊棄之而來,原非棄賊而來。據學龍云「只欠一死,實無他腸」;夫從賊之腸,何腸也?而倘有甚焉者乎?學龍為此語,真別有肺腸者也。據學龍云「正法南還,何以處未歸而降北者」;嗟嗟!敵寇豈終不□乎?方將尺組繫頒□之闕下游魂,暫假何必借之比例。學龍為此語,何其輕天朝而小視中國也!據學龍云「或可不絕其歸漢之路」。此輩當日在朝,不能為朝重;今日在北,亦不足為北重。絕之不來,正是投界有北。學龍為此語,何與若輩戀戀也!先是處刊「國變錄」之吳邦策,已隱然為從賊諸人留一地步。嗣後援引唐家六等定罪故事,殊不思唐家六等為有君在,故寬臣以不死;今先帝在天,從逆之罪至無等也。祇有誅之上可加,並無誅之下可減。乃議戍、議徒、議杖、議贖,簡極重難掩、無法出脫者,則挂名北中;擇在獄不
赦、無法解免者,則緩決歲月。據學龍云「御□改元,春和祥集,為宜停刑」;獨不思舊年先帝遇難,正春月也。為時幾何,而學龍遽忘之乎!據學龍云「金作贖刑」。先是失陷封疆者許以納金不死,已輕賣去江山矣;今又欲納金許從賊者以不死,不又將以祖宗之法輕輕賣去乎?嗟嗟!賊在封疆,猶可言也;賊在朝堂,不可言也。司寇何官?乃以包天之膽,恣意舞文!端揆何地?乃以障天之手,昧心罔上!昔黃道周於杖母逆子,誦其文章義氣;今學龍愛無君亂臣,惜其遭逢不偶:何聲氣連而議論合也!臣等誓不與賊俱坐,豈可與黨從賊之學龍同列!乞敕部院、九卿、科道從公速鞫』。皆俞之。時諸臣欲去僉都郭維經,又欲去閣臣鐸、尚書黃道周,故正題與借題並行。國弼疏,則副都楊維垣草;而河南等道疏,則府丞鄒之麟代草也。惟吏科都張希夏糾疏,稍後遂為中書朱統所糾。得旨:『姑不究』。
復吏部主事龔省矩原官。
省矩,崇禎時以選事為廠校羅織自盡,其妾亦同死;人皆冤之。 車駕迎皇考御容從大明門入,百官朝服侍班。
加原任大學士錢士升太子太保。
廕原任大學士丁紹軾、朱國祚各一子。
紹軾為內閣,曾與同官馮銓挾移怨冤殺熊廷弼;至今恨之。
起原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唐世濟,以原官管右都御史事。
先任者,為逐沾地也。時掌道張孫振貪橫,目無堂官;文移且達吏部。或勸沾疏糾,以一去爭之,於是名高;沾不能從。
丁未,御史沈宸荃疏薦原任給事中□周□、倪仁禎、原任御史徐殿臣等。章下吏部。
□以請建懿安皇后坊,仁禎、殿臣皆例推。是銓司以「復原官」擬「原任」,吏部徐石麟命寢之。 命吏部錄用原任山東巡撫郭景昌。
即曩旨所謂「朕在藩邱聞而惡之」者,乃知非上意矣;同鄉閣臣鐸所票也。景昌後以薦赴北,降官參政。 給御史加太僕寺少卿張孫振三代誥命。
舊例:現任加銜,陞任即停。孫振以御史加僕少,復援登極恩例以三品服供職。至是,矇封三代,功司無敢駁者。 陞太常卿葛寅亮大理寺卿。
革陞任糧道陳亨職,梟書役李纘雲等七人,俱沒其家。
餉務主事蘇觀生言:『守松江留銀不解,書役等作奸故也』。戶部尚書張有譽
言:『纘雲等未經鞫問,豈無差別』!戶科吳适亦言:『陳亨仁心潔履,人孚民望;請虛公勘明,忽一眚輕』。不聽。
戊申,刑科都錢增疏劾張縉彥、時敏、蘇京等。俞之。
疏言:『法不嚴,則無以塞亂臣賊〔子〕之膽;法不嚴且平,則又無以□亂臣賊子之舌。若身任中樞全城與殉難俱虧之張縉彥猶銜列司馬、身廁言官,先後降賊之〔時〕敏、蘇京猶名掛臺省,夫樞督何任、諫官何職?若蒙面□顏,不立賜褫斥;則諸逆方囊頭桎足就訊公庭,而此數人或高牙大纛、或紆紫揚青,猶作山望廷尉,彼何以服!乞皇上大震霆斷,敕下法司:務將從逆諸犯確覈嚴訊。至張縉彥等急須感奮圖功,為贖罪計。倘復悠游玩□以致賊寇彼猖,貽君父憂,則罪並論,立膏斧鑕;所當並敕法司明列案末,以觀其後。功成,則宥罪;功不成,則正法可也』。疏奏,得旨:『使過諸臣如無實效,自有大法』。
督師大學士可法以弘光初元,請敬天法祖,任賢使能、節用愛人、勤政講學,以資廓清。嘉納之。 己酉,改工部主事熊人霖於吏部。
人霖,原任南兵部尚書明遇子也。先任久鳥令計處(?),□得為銓部始此。 修興宗陵。
內臣移文工部,請易綠瓦為黃;故議修。 庚戌,御史劉光斗請汰衰庸、清仕路。下部議。
時八座之間,多有衰白。疏內所云「向人笑語,勉為鼓掌搖唇;歸對妻孥,不覺筋衰力倦」。又言「既在班行之上,雞皮鵠面,攜手同行;將見田野之中,扶顛持危,接踵而至」:皆實錄也。 贈南工部右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廕子。
命武臣自公侯伯而下,非賜肩輿,著遵祖制騎馬;坐蟒、斗牛,非奉欽賜,不許僭用。其途次應迴避衙門,俱照舊制。敢有□冥僭越的參治。 辛亥,監軍侍講衛胤文請罷設江北督師。不聽。
疏言:『既有督師,又有提督、總督,一柄三操。不若去督師史可法,專用高起潛為提督;或用總督王永吉,令督師還朝』。又言:『張縉彥為北所追,渡河而南,兵馬無幾;宜另用』。 加監軍侍講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高傑所部經略開、歸防勦軍務。
准戎政尚書張國維歸省,侍郎李希沆代署京營。
贈遼東巡撫丘禾嘉右副都御史、山東巡撫馮任右都御史,予廕、祭葬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