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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39
通韵譜説
通韵譜説提要
《通韵譜説》一卷,據乾隆間濼源書院刊《詩説二種》本點校。撰者宋弼(一七〇三— 一七六八),字仲良,號蒙泉,山東德州人。乾隆十年進士,授編修,官至甘肅按察使。有《蒙泉學詩草》。宋弼從黄叔琳受詩學,乃王士禛再傳弟子,其手訂漁洋《律詩定體》頗可采信,《全編》前已收入。此篇乃另就李光地《韵譜》説之,有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冬日自序,即成於是時。取平水韵一百零七部,按四聲排列,一一辨析古詩何者可通,何者不可通,以唐韵爲準,而不取宋人之變。平、上、去聲可通者,人聲亦可通,反之亦然。又從發聲法論通韵,有舐㗁音、閉口音、合口音、齊齒音、穿鼻音等歸納,説甚精確簡明。其訂漁洋《律詩定體》與趙秋谷《聲調譜》亦在同時,皆爲其古、近體聲調研究之心得,除得自師傳,亦承自家學,《彙説》自序固已言之,非爲此年重開之科舉試詩而作也。
通韵譜説序
四聲始於沈約,《切韵》成於陸法言。唐宋之間雖有增加,而部分無改,凡分韵二百有六部,宋本《廣韵》具在也。淳祐中,平水劉淵始併爲一百七部,則今所用者是。律詩專用本韵無論已,一涉古作,依據坊間本子,謬戻茫昧,令人齒冷。可乎?兹者雅道昌明,詩教蓋廣,士之翱藝圃而游詞林者,固當有所宗法。予既掇漁洋、飴山兩先生之言聲病者,以示諸門人,其説詳於古體,則學者當知古韵。顧亭林先生著作精詳,安溪李文貞公嘗掇其韵譜,分析論辨,犁然當於人心。因本其説,列以爲譜,而撮其義例,著於每部之後,俾覽者了然心目,既知其所以通,又知其不可通而誤通者,庶幾有所遵循,而不惑於時説之謬。其於音韵之學,亦以發其端而正其趨爾。又嘗以此求之古人,間亦有一 二出入者,殆古人之偶誤,或别有説而不可據也。又其三二字之相涉,而全部則不可通也。苟或博通《騷》賦,縱横詞場,則如譜内所論,併三十韵爲六部亦可矣。不然者,則須約於規矩之中,而不可軼而出也。若夫外論之不同者亦多矣,彼此是非,吾誰適從?信其所主而篤守之,其亦可也。乾隆丁丑冬日蒙泉居士宋弼書。
通韵譜説 蒙泉宋弼手訂
平聲 上聲 去聲 入聲
一東 一董 一送 一屋
二冬 二腫 二宋 二沃
三江 三講 三絳 三覺
右三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通庚、青、蒸者非。古韵有與蒸相出人者。昌黎詩用東、冬、江、陽、庚、青六韵,今不必遵。〇説見十蒸。〇韵有獨用、通用,而無所謂轉用者。後人以江音與東、冬不類,故稱轉用,不知古音絶近,不煩轉也。考江韵中字皆从工,从龍,从匆、丰、空等,皆東、冬韵中字,無一陽韵内偏傍,可知其音之所近矣。唐以前無與陽通者,不知何時讀「江」如「姜」。元人作曲,遂釐爲江、陽韵。今宜遵古韵,決不可從俗也。按《音韵闡微》云:「《説文》云:江,从水,工聲。吴械《韵補》:江,沽紅切。」此古音工之證也。本韵字可以類推。
四支 四紙 四寘 入聲無
五微 五尾 五未
八齊 八薺 八霽
九佳 九蟹 九泰十卦
十灰 十賄 十一隊
右五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通魚、虞、歌、麻者非。0按《廣韵》上、去部分皆與平韵相準,平韵既併上、去,以類相從,「皆」韵併入九佳,卦、怪、夬三韵,實爲「皆」之去聲,應併人泰,不當别爲一韵。相沿既久,姑仍其次。〇凡平韵通者,仄韵亦通;平韵不通者,仄韵亦不通。不更注。
六魚 六語 六御 人聲無
七虞 七麇 七遇
右二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通歌、麻者非。南音讀歌、麻韵中字,略如魚、虞韵字音,故謂其可通,非古法也。
十一真 十一軫 十二震 四質
十二文 十二吻 十三問 五物
十三元 十三阮 十四願 六月
十四寒 十四旱 十五翰 七曷
十五删 十五潸 十六諫 八黠
一先 十六銑 十七霰 九屑
右六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以真、文通庚、青、蒸、侵者非,以元、寒、删、先通覃、鹽、咸者亦非。〇按:《廣韵》文韵下有殷韵,注云:「獨用。」而字少韵窄,無獨用成篇者,往往於真韵中間一用之。如杜甫《崔氏東山草堂》詩用「芹」字,獨孤及《送韋明府》《答李滁州》二詩用「勤」字,不可枚舉,然絶無通「文」者。合「殷」於「文」,始自宋景祐中,非唐之舊。今自「殷」字以下則殷韵也,不可不知。
二蕭 十七篠 十八嘯 人聲無
三肴 十八巧 十九效
四豪 十九皓 二十號
十一尤 二十六有 二十六宥
右四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
五歌 二十哿 二十一箇 入聲無
六麻 二十一馬 二十二禡
右二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通魚、虞者非。〇按麻韵古本與歌通,不與魚、虞通。然因韵中字有古在魚、虞部,而後世音譌,誤收於此者,但見古韵與魚、虞叶,遂以爲可通’而不知其爲今音之譌於古也。
七陽 二十二養 二十二漾 十藥
右一韵,律、古皆獨用。俗通江者非。
八庚 二十三梗 二十四敬 十一陌
九青 二十四迥 二十五徑 十二錫
右二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通真、文、侵者非。
十蒸 二十五拯 去聲併入徑 十三職
右一韵,律、古皆獨用。〇俗通真、文、侵者非。〇按:《廣韵》以徑韵獨用,蓋青之去聲也。其下證、嶝二韵同用,乃蒸登去聲。夫青、蒸二韵在平聲,界分極嚴,故上、去之部亦不相溷。宋人以韵窄而合之,非唐韵應通者也。去聲既混青、蒸矣,入又離之,直以韵字寬窄之故,殊無義例。然亦以見穿鼻音之本同類,雖强區之,而又不覺其混之也。〇又按真、文六韵所以通用者,以其皆收舐㗁音也。侵、覃、鹽、咸所以通用者,以其皆收閉口音也。蕭、肴、豪、尤所以通用者,以其皆收合口音也。支、微五韵所以通用者,以其皆收齊齒音也。然則東、冬、江、陽、庚、青、蒸皆收穿鼻音,宜亦可以通用矣。顧寧人《五音表》於諸部皆通,獨於此部則别爲四。又魚、虞正收合口音,其於蕭、肴、豪、尤,亦猶支、微、齊之於佳、灰也,法亦可通,而寧人皆不及焉。蓋寧人但據經傳古書用韵多者以爲證據區别,未暇乎樂府聲音之事也。故譏韓退之《此日足可惜》詩用東、冬、江、陽、庚、青韵,《元和聖德詩》用歌、麻、魚、虞、尤上聲之類,則其意不欲相通可知。夫以歌、麻通魚、虞,固微爲吴音所溷,然其以東、冬等六韵通,魚、虞、尤三韵通,則甚合樂府收聲之法,疑其學必有傳也。如此則顧表分十部者,直可以六部括之。然修文者考古則有明徵,多助則無疑殆,故著論於此,而用韵者第當以顧表爲據云。愚按:《音韵闡微》凡例:「按收聲分爲六部,歌、麻、支、微、齊、魚、虞爲一部,皆直收本字之喉音。佳、灰與支、微、齊爲一部,同收聲於衣字。蕭、肴、豪、尤與魚、虞爲一部,同收聲於鳥字。東、冬、江、陽、庚、青、蒸爲一部,收鼻音。真、文、元、寒、删、先爲一部,收舌齒音。侵、覃、鹽、咸爲一部,收唇音,皆與國書部分相對。上、去與平聲同。人聲以屋、沃、覺、藥、陌、錫、職爲一部,收鼻音也。質、物、月、曷、黠、屑爲一部,收舌齒也。緝、合、葉、洽爲一部,收唇音也。分六部收聲,而三部有人。此古韵、唐韵之要訣,講究樂府之秘法。」文貞所論,實本於此。學者雖不能究析,亦知其几如此也。
十二侵 二十七寢 二十七沁 十四緝
十三覃 二十八感 二十八勘 十五合
十四鹽 二十九琰 二十九艷 十六葉
十五咸 三十豏 三十陷 十七洽
右四韵,律皆獨用,古詩通用。〇俗以侵通真、文、庚、青、蒸者非,以覃、鹽、咸通元、寒、删、先者亦非。〇以上古韵東、冬、江爲一部,支、微、齊、佳、灰爲一部,魚、虞爲一部,真、文、元、寒、删、先爲一部,蕭、肴、豪、尤爲一部,歌、麻爲一部,陽爲一部,庚、青爲一部,蒸爲一部,侵、覃、鹽、咸爲一部,凡十類。其同類者,古音皆可通也。唐人作古詩亦通用。若如今世俗所謂通轉者,則古人、唐人俱無此法也。學者且遵唐人榘镬,作古作律,準此足矣。〇入聲之分,皆依唐人律令,凡平、上、去三聲可通者,人亦可通;三聲不可通者,人亦不可通。所以注通某某非者,非古有是通法而今無之。蓋南北方言之譌,見爲音若相近,則疑其可通,又不稽古,而以意爲斷,即承襲舛謬,竟取而通之矣。故注之所以辨俗誤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