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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8
作者: 洪亮吉
開、寶諸賢七律,以王右丞、李東川爲正宗。右丞之精深華妙,東川之清麗典則,皆非他人所及。 然門徑始開,尚未極其變也。至大曆十才子,對偶始參以活句,盡變化錯綜之妙。如盧綸「家在夢中 何日到,春來江上幾人還」,劉長卿「漢文有道恩猶薄,湘水無情弔豈知」,劉禹錫「懷舊空吟聞笛賦,到 鄉翻似爛柯人」,白居易「曾犯龍鱗容不死,欲騎鶴背覓長生」,開後人多少法門。即以七律論,究當以 此種爲法,不必高談崔籟之《黄鶴樓》、李白之《鳳皇臺》及杜甫之《秋興》、《詠懷古跡》諸什也。若許 渾、趙嘏而後,則又惟講琢句,不復有此風格矣。
七律至唐末造,惟羅昭諫最感慨蒼涼,沈鬱頓挫,實可以遠紹浣花,近儷玉溪。蓋由其人品之高, 見地之卓,迥非他人所及。次則韓致堯之沈麗,司空表聖之超脱,真有念念不忘君國之思。孰云吟詠 不以性情爲主哉!若吴子華之悲壯,韋端己之凄艷,則又其次也。
皮、陸詩,能寫景物而無性情,又在唐彦謙、崔塗、李山甫諸人之下。
韋端己《秦中吟》諸樂府,學白樂天而未到。《聞再幸梁洋》、《過揚州謁蔣帝廟》諸篇,學李義山、 温方城而未到。然亦唐末一巨手也。
王建、張籍以樂府名,然七律亦有人所不能及處。建之《贈閻少保》云:「問事愛知天寶日,識人皆在武皇前。」《華清宫感舊》云:「輦前月照羅衣淚,馬上風吹蠟炬灰。」籍之《贈梅處士》云:「講《易》 自傳新注義,題詩不署舊官名。」《寒食内宴》云:「瑞烟深處開三殿,春雨微時引百官。」皆莊雅可誦。 《圖經》:「馮夷,華陰潼關里人也。服食成水仙,爲河伯。」今考王充《論衡》「夏桀無道,費昌問馮 夷」云云,是馮夷尚屬夏末時人。然《山海經》已有「馮夷之都」,則與夏時馮夷又屬兩人。《地書》又 云:「河伯馮夷者,本吕公子之妻。」是河伯又屬女子。三人皆名馮夷,皆爲水仙,又皆作河伯,可異 也。馮、冰同音。
同年秦觀察維嶽,壯歲悼亡,即不置姬侍。雖官鹽爽,自奉一如諸生。詩不多作,然蹊徑迥殊,語 語超脱。五言如《泊舟江岸》云:「江渚魚争釣,衡陽雁正回。」七言如《黄岡即事》云:「新茶雀舌關心 久,舊牘蠅頭信手鈔。」他若《勘災展賑》諸作,則又仁人之言,語語自肺腑流出者矣。 昌黎詩有奇而太過者,如《此日足可惜》一篇内「甲午憩時門,臨泉窺鬭龍」,豈此時時門復有龍鬭 耶?若僅用舊事,則「窺」字易作「思」字或「憶」字爲得。
皇甫持正不長於詩,故評詩亦未甚確。即如元次山詩文,皆别成片段,而持正乃云:「次山有文 章,可惋只在碎。」余頗不爲然。下云「長於指敘」,始得次山梗概。蓋持正究長於評文,不長於論 詩耳。
孟東野詩,篇篇皆似古樂府,不僅《遊子吟》、《送韓愈從軍》諸首已也。即如「良人昨日去,明月又 不圓」,魏晉後即無此等言語。他若昌黎《南山》詩,可云奇警極矣,而東野以二語敵之曰:「南山塞天地,日月石上生。」宜昌黎之一生低首也。次則「上天下天水,出地入地舟。」造語亦非他人所能到。高 常侍之於杜浣花,賀祕監之於李謫仙,張水部之於韓昌黎,始可謂之詩文知己。即如水部《祭韓公》詩 云:「獨得雄直氣,發爲古文章。」亦惟此二語可該括韓公詩文,外若白太傅何常不傾倒昌黎,然僅云 「户大嫌甜酒,才高厭小詩」而已。蓋韓、白詩派不同,故所言只如此而已。 李樊南之知杜舍人,亦非他人所及,所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也。
謫仙獨到之處,工部不能道隻字,謫仙之於工部亦然。退之獨到之處,白傅不能道隻字,退之之 於白傅亦然。所謂可一不可兩也。外若沈之與宋,高之與岑,王之與孟,韋之與柳,温之與李,張、王 之樂府,皮、陸之聯吟,措詞命意不同,而體格並同,所謂笙磬同音也。唐初之四傑,大曆之十子亦然。 欲於李、杜、韓、白之外求獨到,則次山之在天寶,昌谷之在元和,寥寥數子而已。詩文並可獨到,則昌 黎而外,惟杜牧之一人。
又有似同而實異者:燕、許並名,而燕之詩勝於許.,韋、柳並名,而韋之文不如柳.,温、李並名, 而李之駢體文常勝於温。此又同中之異也。詩與駢體文俱工,則燕公而外,唯王、楊、盧、駱及義山 五人。
杜工部、盧玉川諸人,工詩而不工文。皇甫持正、孫可之諸人,工文而不工詩。 元和、長慶以來詩人如白太傅、杜舍人,皆有節槩,非同時輩流所及,其寄情深色亦同。余昨有 《題琵琶亭》二絶,云:「兒女英雄事總空,當時一樣淚珠紅。琵琶亭上無聲泣,便與唐衢哭不同。」其二云:「江州司馬宦中唐,誰似分司御史狂。同是才人感淪落,樊川亦賦杜秋娘。」 武元衡、沈詢皆死於非命,未死前一日,皆爲五言斷句,遂皆作詩讖。詢詩云:「莫打南來雁,從 他向北飛。打時雙打取,莫遣兩分離。」果夫婦併命。元衡詩云:「夜久喧暫息,池臺惟月明。無因駐 清景,日出事還生。」果日未出而先隕。又何其奇也。較潘岳《寄石崇》詩「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 其驗尚在數年以後者,不爲異矣。
汪文學璨,旌德人,隨父賈於泰州,遂寄居焉。雖賈而工詩。其弟秀才瓚,受業於余。璨時以所 作託環寄質,余心賞之,惜年未三十而卒。臨終屬其弟乞余爲作詩序,余憐而許之。猶憶其《寄婦》詩 云:「不知何處秋砧急,錯認山妻搗藥聲。」《春閨》云:「陌上小桃紅不了,可能開到壻歸時。」蓋工於 言情者。余序中以唐李觀爲比,李翱所云「觀之文如此,官止於太子校書,年止於二十九」。今璨功名 止於上舍,生年亦止二十九,均可云才人命薄矣。弟瓚亦能詩,其寒食訪余里第有句云:「寒食連番 雨,桃花到處村。」
高侍郎啓,以宫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誰來」二語賈禍,至於殺身。不知廸詩實有所 承,語意非創自啓也。唐王涯《宫詞》三十首之一云:「白雪猾兒拂地行,慣眠紅毯不曾驚。深宫更有 何人到,只曉金階吠晚螢。」詞意與廸詩略同,但較廸詩稍蘊藉耳。
隋文帝獨孤皇后,以高魚呼之爲「一婦人」,遂銜恨刺骨。然唐太宗后長孫氏,亦開國皇后也,其 病中諭太子,即自稱「一婦人」。何度量之相越,一至此也?卒之隋一傳而亡,唐延祚至四百年,亦未始不由於闘德矣。
古人卜葬,必先作買地券,或鐫於瓦石,或書作鐵券,蓋俗例如此。又必高估其值,多至千百萬。 又必以天地日月爲證,殊爲可笑。然此風自漢、晉時已有之。明嘉靖中,山陰縣民於本縣十七都地墾 得晉太康五年瓦前,云:「大男楊紹,從土公買冢地一丘,東極闕澤,西極南滕,南極北背,北極于湖。 直錢四百萬,即日交畢。日月爲質,四時爲任。太康九年九月廿九日,對共破前,民有私約如律令。」 後閲元遺山《續夷堅志》載曲陽縣燕川青陽#有人起墓,得鐵券刻金字,云:「勅葬忠臣王處存,賜錢 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貫九百九十九文。」事在唐哀宗時。則唐、五代時土風尚然。其錢數必如此者, 蓋不欲滿十萬,或當時俗例然耳。不知此例自何代始止。然今人於墓前列界石,書四至,尚本於此。 余爲山陰童鈺題《楊紹買地前歌》,在集中。
今人言一日十二時,若古人止有十時。《左傳》昭五年「卜楚丘,日:日之數十,故有十時」是也。 今人推禄命者言八字,若宋以前,只有六字。蓋第用年月日,不取時也。
《寧國府圖經》:「涇縣西五里有淳于梦故居。」云梦「南齊明帝時爲相國,嘗捨宅爲寺」云云。《名勝志》:「葬又作髡。」益非。今考唐李公佐《南柯記》云:「東平淳于葬,吴楚游俠之士,嗜酒使氣,不 守細行,累巨産,養豪客,曾以武藝補淮南軍裨將,因酒忤帥,斥逐。家居廣陵郡東十里。」當即其人。 下云「貞元九年九月,因沈醉致疾」云云。無論公佐此傳皆屬寓言,即實有其人,亦唐中葉人,非南齊 也。又云官相國,豈幻夢中位居台輔,即信以爲實耶?《圖經》及方志蓋又因公佐所言而附會之,地理家遂采爲名勝古蹟,誤之誤矣。
又涇縣名宦,於三國吴時首列陳焦,云生有善政,死即留葬桃花潭側,宣德中《縣志》并載焦葬後 七日,穿土化爲小兒,坐於墓上,久乃不見云云。皆因《吴志・孫林傳》於永安四年載安吴民陳焦死, 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太平廣記・再生部》引《五行志》亦同。二志並云安吴民,則非涇縣宰可 知。方志之誣妄如此,而人輒信之,並列於祀典,何也? 詩雖小道,然實足以覘國家氣運之衰旺。即如五代晉時,馮道奉使契丹,高祖宴之於禁中,及使回, 道賦詩云:「殿上一杯天子泣,門前雙節國人嗟。」蓋是時燕、雲十六州已割屬契丹,國勢奄奄,如日之垂 暮。故雖宰相作詩,而氣象衰颯如此。至宋則不然,太祖、太宗之世,宇内漸已削平,景物熙熙,已若日之 初煦,故李昉《禁林春直》詩云:二院有花春晝永,八方無事詔書稀。」又《昌陵挽詩》云:「奠玉五回朝上 帝,御樓三度納降王。」何等氣象。蓋同一宰相也,而吐屬不同如此,孰謂詩不隨氣運轉移乎? 謝靈運《山居賦》、李德裕《平泉草木記》,其川壑之美、卉木之奇,可云極一時之盛矣。然轉眼已 不能有,尚不如申屠因樹之屋、泉明種柳之方,轉得長子孫、永年代也。蓋勝地園林,亦如名人書畫, 過眼雲烟,未有百年不易主者。是知一賦一記,雖擅美古今,究與昭陵之以法書殉葬-兀章之欲抱古 帖自沈者,同一不達矣。
(姚蓉、劉蕾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