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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7
年譜
明孝宗弘治元年(朝鮮 成宗大王十九年)戊申
九月己卯。(十九日▣時)先生生于綾城縣(今綾州)之雙峯里。(或云光州泥場)
二年己酉(先生二歲)
三年庚戌(先生三歲)
四年辛亥(先生四歲)
五年壬子(先生五歲)與群兒出遊街上。雷雨大作。兒皆驚散。先生獨凝然不迷。
六年癸丑(先生六歲)始入學
七年甲寅(先生七歲)辭縣倅要讀書官衙時先生魁白場。主倅奇先生言貌異人。歎曰。吾歷典州郡。未嘗見如此英秀。因要留讀衙中。先生曰。官衙非讀書室。卽拜辭出。○是歲秋。方伯巡到本縣。聞名邀見。以天地日月命題。試令作
詩。先生應聲對曰。天地爲吾量。日月爲吾明。方伯大加稱賞。手書以贈曰。海鶴之姿。秋月之精。他日龍門。大闡芳名云。
八年(燕山主元年)乙卯(先生八歲)受學於家庭。先生考承旨公(諱以河)守道林樊。敎授生徒。先生自幼受讀經史。已能領解大義。○承旨公嘗以檀弓喪大記等篇。參朱子家禮。添註疏導鄕人禮俗。又與勉修齋文公(自修),義菴閔公(懷參)裁定邑規。如儒宮,民庫,鄕約,農社等。多所創修。爲縣矜式。(後縣章甫建祠于月谷。與文閔二公幷享焉。)先生之學。蓋有自來矣。
九年丙辰(先生九歲)
十年丁巳(先生十歲)
十一年戊午(先生十一歲)
十二年己未(先生十二歲)讀書雙峯寺時有異僧至。狂叫驅逐諸僧。及見先生。下階拜。稱以間世人物云。
十三年庚申(先生十三歲)
十四年辛酉(先生十四歲)隨承旨公移居月谷
十五年壬戌(先生十五歲)知止堂宋先生(欽)見過宋先生聞先生名。來與論經史。歎曰。吾東傳道之責。寔在斯人。及歸語主倅曰。古人謂子國有顏子。吾於梁秀才。亦云。
十六年癸亥(先生十六歲)從學知止堂先生門在師門。日夕質所學。退與羅松齋,(世纘)宋俛仰(純)諸公講論。
十七年甲子(先生十七歲)聘夫人錦山金氏學生銛女
十八年乙丑(先生十八歲)
武宗正德元年(中宗大王元年)丙寅(先生十九歲)子應箕生訪靜菴趙先生(光祖)于龍仁先生慨然有求道之志。窮硏義理。存心經濟。而病無以展拓。遂訪靜菴先生。與講究經旨。討論
事物。靜菴深詡其學識才行。擬以需世大器。
二年丁卯(先生二十歲)春。參鄕解。秋。赴禮部試。將入禮部。有胥吏密以試題示。索賄賂。先生徑歸。不入試場。
三年戊辰(先生二十一歲)
四年己巳(先生二十二歲)
五年庚午(先生二十三歲)女鄭氏婦生春。中生員試一等。居泮宮。○時靜菴爲進士榜首。先生相從講質無虛日。靜菴嘗曰。吾與梁同年語。如芝蘭之薰人。又稱其氣象。如霽後秋天。纖雲初捲。明月皎皎。人欲淨盡。
六年辛未(先生二十四歲)正月。丁承旨公憂。三月。葬承旨公于縣北虎洞後山丑原。
七年壬申(先生二十五歲)
八年癸酉(先生二十六歲)
四月。服闋。
九年甲戌(先生二十七歲)女鄭氏婦生
十年乙亥(先生二十八歲)
十一年丙子(先生二十九歲)春。中文科。除弘文正字拜長興庫直長嘗監西氷庫藏氷事。忤於政府。爲舍人所困。先生脫帽投地曰。吾爲此物故辱耳。昂然而出。一時莫不尙其氣槩。除漢城參軍拜奉常寺主簿
十二年丁丑(先生三十歲)子應台生拜成均館典籍尋遷工曹佐郞移拜刑曹佐郞十一月。拜司諫院正言。尋以言事遞。先生在泮宮。有自強項名。時論與之。故得拜是
職。○先是。臺諫駁李荇爲亡國小人。罷黜後。因李誠彥疏復用荇。執義朴守紋,正言金匡復等。始駁誠彥還復。以其言事故止。至是。先生啓曰。李誠彥之疏。非救李荇也。其意實欲矇矓 聖聰。排斥善類。汲引同列如任士洪之爲者。臺諫以爲言事之人。而不力請其罪。大失體。 殿下若知誠彥之奸。則當痛治之。使好惡是非得其正云云。 上答曰。以一人攻衆臺諫。非國之美事。先生再啓曰。若以諸臺諫爲是。則當遞臣職。 上重臺諫進退。問于領議政鄭光弼左議政申用漑,左贊成金銓,右參贊崔淑生。光弼,用漑等議曰。梁彭孫當遞。金銓曰。彭孫言事者。而遞之可乎。光弼等遂啓曰。諸臺諫非以誠彥爲是。恐有妨言路而爾也。今國論已定。人人異論。則國論何時定乎。 傳曰。彭孫攻衆臺諫。若欲存彭孫。而又欲使諸臺諫在職則勢難俱存。若所啓則其以彭孫爲可遞乎。光弼等啓曰。各陳其懷抱也。彭孫何可遞乎。然欲安定則豈可遞諸臺諫乎。惟一梁彭孫可遞。傳曰知道。於是先生遞職。
閏十二月。復拜正言。先生之見遞也。政院啓正論不在人衆寡。以一人言事而遞之。則後無持正論而特立敢言者。前臺諫朴守紋,金匡復等不自安。請退。弘文館直提學李成童,典翰趙光祖,副應敎閔壽千等啓曰。梁彭孫持正論。言事而遽遞。恐大妨言路。且臺諫與宰相不相苟合。然後國勢尊而公論行。進退臺諫。必問宰相則恐有後弊。趙光祖又因夕講。以誠彥排陷士流。濁亂朝政。梁彭孫疾邪慮遠而終反見遞。反覆論啓。李若氷因朝講言。梁彭孫之言。雖萬世不可改。而弘文館不能匡救使之不遞。事不分明。李成童又以大司諫。與掌令權橃,鄭士龍,獻納金絿,持平曹漢弼,正言李若氷等啓李誠彥眞誤國之人。今須明正典刑。而後罪得其當。事得其正矣。李荇有名之人。在廢朝雖有可觀之事。近來知不爲君子人也。誠彥亦非救李荇。見善類登庸。心懷不悅。欲使上下離間。而前臺諫不力請其罪。梁彭孫所啓正論也。遞之甚不可。群議益激。故前臺諫幷遞。而先生復職。
十三年戊寅(先生三十一歲)二月。入侍 經筵。進講大學衍義。說經李希閔曰。人君之不明。可與忠謀也哉。此眞西山所爲痛憤之言。當時宦官專橫。劉蕡以匹夫而抗言極論。裴度,韋處厚以大臣而抑之不用。文宗昏迷不察。此處當警省也。先生曰。大臣之道。當誠以謀國。裴,韋雖累朝舊臣。而誠心謀國。不如劉蕡草澤之志。大臣若以劉蕡之心爲心。則宦官可除。而國家可保矣。 上曰。裴度,韋處厚。劉蕡之罪人也。三月。啓請優容臺諫。時臺諫論申壽麟妻事。而誤引 先王朝愼自治妻決杖事。 上謂妄言當遞。先生與同僚啓曰。此事實傳聞之誤。追論往事而遞之。臺諫豈能安全。又孰敢盡言哉。因朝講。啓論宰臣之失。先生與持平鄭譍。啓論沈貞,趙元紀,慶世昌,朴世英,南弼元,尹漑等事。皆不 允。先生因事啓。略曰。君子小人。如水火氷炭之不相容。而人皆務存嫌疑。先身慮後國事。故國勢委靡。臺諫言
宰相所失。則宰相以爲責善而喜之。百僚皆然則國安有不治乎。今則不然。若聞人言其過。則必欲陰中傷之。是以。朝臣周旋顧慮。處事顚錯云云。四月。啓陳 宗廟夏享時處變。四日壬申。 宗廟夏享。 上將親祀。前一日。犧牛入 廟門而斃。先生與大司諫金楊震等。啓請先行責躬後行 大祭。翌日。 上召諸大臣及先生求言。以示責躬之意。因朝講論災異。請蠲減貢獻。領府事申用漑因朝講言太白屢見。災異不絶。先生因言變不虛生。百姓不蒙實惠。職由致此。請蠲減貢獻。務以節用愛民。拜吏曹佐郞五月。請擬金湜持平望。先生與吏曹判書安瑭,參判金克愊,佐郞李若氷入政廳。時持平闕。以掌苑金湜職次雖卑。有物望。請擬除。 上許擢用。九月。上箚請罷昭格署。兼論遞臺諫之非。先是。以昭格署事。三公,六卿,侍從。屢次論啓而
不 允。至是。先生及六曹正佐郞金絿,李淸等二十八人上箚。請罷昭格署。兼論遞臺諫之非。上答曰。六曹郞官。如此上疏。果是希事。然予之遞臺諫。只爲國試。不可退。非有他意。(按靜菴年譜云。七月。請罷昭格署從之。而實錄文如此。今依實錄存之。)賜暇讀書湖堂
十四年己卯(先生三十二歲)正月。子應鼎生。特授司諫院正言二月。因朝講。論匿名書。上年八月二十一日夜。有人以書約矢。射政府及諫院門。其書曰。金淨,趙光祖,李耔,韓忠,金安國,權橃,柳仁淑,申光漢,孔瑞麟,文瑾,金絿,尹自任,鄭譍,崔山斗,李淸,李若氷,柳庸謹,奇遵,張玉,金湜,朴薰,朴世熹,李希閔,梁彭孫等。變亂朝政。將危 社稷。明主暗於奸術。大臣何默默安坐。政府,諫院。皆不以聞。是年二月十一日夜。又射建春門。政院卽啓之。 上曰。前月二十六日夜。有箭射闕內者。箭竹中有書言朝廷事。甚可驚
駭。翌日。 上御朝講。復理其言。大司憲趙光祖曰。近者公道益明。臺諫激濁揚淸。其所被論。果亦多矣。今之射箭。豈迷劣者所爲。自 上小有厭倦。則此徒蠭起矣。參贊金淨曰。人心風俗。至此薄惡。自 上尤宜加勉。 上曰。近日朝廷之淸明。不似曩時。故小人欲害君子而然也。先生曰。爲此者非要朝夕卽售其術。隱然欲煽亂朝廷耳。三月。因朝講。請去女樂。先生與靜菴極言請去女樂。 上以宮中陳賀時所用難之。李惟淸曰。爲 慈殿不可徒用瞽樂。先生曰。不可以此爲奉歡 慈殿也。 上曰。明日可更磨鍊也。因事。與兩司辭職。信平君康允禧上變。告金友曾語允禧曰。金淨等欲剖朴元宗棺斬屍。削靖國功臣勳。若賢良科布列朝廷。則必盡除舊臣矣。吾欲先幾翦除云云。 上御思政殿。召三公,禁府堂上。拿鞫友曾。召大司憲趙光祖,大司諫朴壕參鞫。大臣申用漑等屢啓論以亂言律。執義朴守紋,司諫金
絿等合啓友曾射矢投書再三。冀動撓 上心。構亂朝政。謀翦除士林。結黨作亂。情跡已著。而推官掩覆。終當以亂言律縱釋大賊。使凶徒揣朝廷輕重。請更窮訊友曾。依律處斷。推官亦科罪。大司憲,大司諫以長官不糾正。宜罷職推考。再啓不 允。弘文館請如臺諫所啓。 上遞大司憲,大司諫。竄友曾。大臣鄭光弼,安瑭啓曰。大司憲,大司諫無所失而 命遞。諸臺諫亦不可在職。於是。執義朴守紋,司諫金絿,掌令金湜,文瑾,持平朴薰,宋好智,獻納丁玉亨,正言金匡復及先生。辭職而退。拜司憲府持平四月。參 宗系辨誣奏請議。先是。以 大明會典 宗系辨誣事。遣南衮,李耔等辨之。禮部覆本及 勑書。槩蒙準許。而疑其未盡改。故更議奏請當否。擢賢良薦科朝廷自戊寅冬。欲設賢良科取人。 上意未決。趙光祖曰。以 上志治之久。尙未有成效。由不得人才故也。若行此法。人才可得。於是。政府禮
曹遂成節目。薦才行兼備者五十八人。先生登褒善糾違目。是月。 上親策取金湜等二十八人。先生與焉。拜吏曹正郞拜弘文館校理移修撰先生與金絿,金湜,奇遵,安處順。往候鄭相公光弼。鄭公曰。贊襄治道。專在玉堂。今見公等。吾無憂矣。侍講 經筵先生自在臺閣。每入 經筵侍講。至是。因鄭公光弼薦。與奇遵,朴世熹,崔山斗爲講官。世稱四學士。及進講。常整衣肅容。齊心積慮。惟冀感格君心。資益聖學。以薰沐拈香拜書爲法。 上目之以謹愼。先生進曰。大學之止至善。中庸之致中和。人主爲學之標準。其本在居敬。其要在愼獨。其發端入頭在致知。此是徹上徹下。貫始貫終。不可造次顚沛而離者也。 上問孔門之學。所業何事。對曰。仁而已矣。 上曰。何謂仁。對曰。天地之所以生萬物。聖人之所以代天理物。莫
非仁也。若其求仁工夫。次第節度。論語備矣。又曰。陰陽對待。不可相無。然其象類則有君子小人邪正淑慝之異。其運行則有消長往來治亂興亡之分。此人主之所當察也。又曰。人主於王霸義利之辨。不可不明。行王道。雖未見朝夕之效。終必悠久而成大業。行霸道。雖易致富強之業。只是假仁而已。是故。孟子於齊梁之君。丁寧告戒者義利之辨也。十月。請削靖國功臣勳。先是。先生與靜菴論靖國功臣曰。成希顏,朴元宗。雖有大功而皆無學識。希顏與柳子光相知。故乃以大事委諸奸人。猥錄其子弟之無尺寸勞者。此非小事也。靜菴曰。塞利源。勵世道。莫先於削勳錄。今若不能痛塞。則必有不忍說之事矣。遂屢啓不已。至是。先生與副提學金絿,應敎奇遵,修撰沈達源等上箚極論。靜菴亦連啓。爭之甚力。 上許之。○禮判南衮以便服。乘夜訪先生言。今經濟之責。吾難獨任。朝廷無可與共事者。公勿我遺。且遐方之人。無血心薦引者。難得顯職。先生辭曰。如有經濟之志。何不見趙孝
直乎。顯達有非在我。求之於人。亦足羞也。衮誘說百端。終不應。深銜而去。十一月。上疏伸救諸賢。時諸賢布列朝廷。倚靜菴爲重。靜菴以堯舜君民。興起斯文爲己任。先生及奇遵,朴世熹,崔山斗等。每進講 經筵。講論移時。 上有時疲倦而諸賢殊不覺也。南衮,沈貞,洪景舟等。爲諸賢所駁斥。至是。揣知 上意漸厭儒臣。遂以飛語蟲篆。危懼 上心。然後景舟矯旨。言於被斥諸人。約定密啓。乃以十一月十五日夜。與金銓,金克愊,高荊山等。潛入神武門。下承旨尹自任,孔瑞麟,注書安珽,翰林李構,應敎奇遵,副修撰沈達源等於禁府。又使禁府拿致右參贊李耔,刑曹判書金淨,大司憲趙光祖,副提學金絿,大司成金湜,都承旨柳仁淑,左副承旨朴世熹,右副承旨洪彥弼,同副承旨朴薰于 闕庭。 上召禁府堂上于丕顯閣。鄭光弼,安瑭,金銓,南衮,李長坤,洪淑,成雲,蔡世英,權輗,沈思順入侍。 上命成雲書推考 傳旨曰。朝臣啓光祖等交相朋比。盤據權要。誣上行私。罔有顧忌。引誘後進。
詭激成習。使國勢顚倒。朝政日非。在朝之臣。潛懷憤歎。而畏其勢焰。莫敢開口。側目而行。重足而立。事勢至此。可謂寒心。請付有司。明定其罪云云。罪人不可無律。可速定罪。政府,六曹,漢城府同辭啓曰。今見照律。至爲驚駭。交相朋比。彼輩不服。又無證驗。若以此罪之。大累 聖德。 上曰。光祖,淨賜死。金湜,金絿杖流。尹自任,奇遵,朴世熹,朴薰杖贖。告身盡奪。外方付處。鄭光弼愕然。俯伏以諫之。政院,六曹請面對。不許。俄而 敎曰。趙光祖,金淨,金湜,金絿等杖一百。遠方安置。先生不勝悲憤。仰天垂泣。與典翰鄭譍。率館僚抗疏力爭曰。國之有士猶人之有元氣。氣散則人亡。士殄則國喪。建寧之黨禍起而漢祚衰。煕豐之正士銷而宋室危。斯固已然之明鑑。旣覆之前轍也。言甚剴切。至於叩頭流血。十二月。被削奪官爵。大司憲李沆,大司諫李蘋等。列書安瑭,崔淑生,李耔,申光漢及先生二十三人名以啓曰。此皆朴世熹類也。與光祖交相朋比。請與同罪。又曰。不治其罪。後必有大事。後二日。以黃紙貼安瑭,
金安國及先生十七人名上以上之。於是或遠方付處。或罷職。或告身盡奪。先生亦告奪。罷歸綾城舊居時領議政鄭光弼。請與三公議諸公罪。引裾泣諫。五啓不 允。配靜菴綾城。沖菴錦山。奇遵牙山。金湜善山。金絿開寧。尹自任溫陽。朴世熹尙州。朴薰星州。餘皆決杖。凶黨復啓請拿處先生及李耔。領相力救得免。於是。罷歸綾城舊居。遂與靜菴。日夕相從。靜菴曰。吾儕此禍。實繫時運。吾則有死而已。未幾。李沆,李蘋合啓請加律。又罷賢良科。先生與靜菴。每以處困不失亨交勉。靜菴曰。吾兩人從遊於此。殆不偶爾。相與切偲。以遂初志。庶無大過。先生曰。今人情椓喪。吾儕竄逐。而使我輩團會。竟究未卒之業。亦天意歟。講磨經義。靡日不有。或數日不見。輒以書疏往復焉。哭靜菴先生靜菴 賜死之命至。先生執手相訣。無他語。但曰。各自靖獻吾 王而已。是日。風凄雪虐。人不堪其寒。而先生獨於謫廬外。終日哭泣。躬自殮
殯。設奠致哀。○先生與金自菴絿,尹承旨自任俱同庚。志同道合。契誼尤篤。時有三戊申之稱。及靜菴受 命。貽書自菴。論心喪服節。
十五年庚辰(先生三十三歲)庶子知遯生春。送葬靜菴先生于龍仁。時先生以憂憤成疾。未赴葬。夏。建靜菴先生祠。先生每語及靜菴。輒泫然流涕。至是建祠于雙峯之中條山下。使門人子弟。春秋享祀。十月。被論斥。上御朝講。承旨韓承貞誣先生曰。某以微官下鄕。道內各官。承望奔走。弊不可勝言。此人等論彈人物。在一開口。氣焰可畏。後數日。弘文館上疏構諸賢。遂列書安瑭,趙光祖,金淨,金湜及先生二十三人名。謂群小得志。分授淸要。出入臺諫,侍從。管執樞機。日以植黨爲事。至於事敗之日。不能顯示罪惡。失於不經。大慝雖除。根荄尙存。失據疑畏之徒。累日伏 闕。皆言無罪。甚者或謂此人等赤心報國。下至儒生。排闥直入。被
髮號哭。可見其誣人惑世之甚也。請嚴刑峻法。巧飾陳列。使一世之人不得論救焉。
十六年辛巳(先生三十四歲)子應畢生學圃堂成是年。宋祀連誣告獄起。己卯諸賢。禍又不測。先生絶意世事。深自韜晦。築堂于雙峯里溪上。扁以學圃。爲頤神養性之所。述春山溪隱辭。以見其志。○子應台承命築堂。植文杏於庭前。後孫進永詩所謂圃老歸田日。萊公養志誠。壇前文杏樹。種久綠陰平。是已。聞金沖菴,奇服齋受 後命。先生旣哭靜菴。又哭沖菴,服齋。痛斯文無祿。群宵得志。爲位大慟曰。不能與斯人相從於地下。生獨何爲哉。
世宗嘉靖元年(中宗大王十七年)壬午(先生三十五歲)寄詩金自菴南海匪所謝遣生徒先生謹拙自持。不出戶庭。南中學子摳衣請業者多。先生皆謝遣曰。不見晦翁黨錮後西山血
脚事耶。尊所聞。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門也。訪申靈川(潛)于長興謫所申公以翰林。杖流長興。先生往見留數日。將還。靈川贈詩以別。先生和之。自後詩筒不絶。○時用事者仇疾士流。士皆杜絶交遊。先生於故舊之擯于南荒者。往來酬唱。不爲沮焉。
二年癸未(先生三十六歲)子應德生訪金自菴于南海崔新齋(山斗)來訪哭陰崖李公(耔)尹橘亭(衢)來訪
三年甲申(先生三十七歲)
四年乙酉(先生三十八歲)庶子知命生
五年丙戌(先生三十九歲)
六年丁亥(先生四十歲)次知止堂宋先生觀水亭韻
七年戊子(先生四十一歲)十一月。丁母夫人崔氏憂。
夫人。司直 贈左通禮渾女。
八年己丑(先生四十二歲)正月。祔葬母夫人于承旨公墓。白休菴(仁傑)來訪
九年庚寅(先生四十三歲)二月。服闋。
十年辛卯(先生四十四歲)春。訪安思齊堂(處順)于龍城。
十一年壬辰(先生四十五歲)
十二年癸巳(先生四十六歲)春。蒙 恩敍之 命。沈貞,李沆,金克愊三奸死後。修撰具壽▒,李浚慶入對。極論己卯黨人無罪久廢。請收敍。 上始悟。先放流配人金絿,朴薰,崔山斗。敍金正國,權橃,具壽福,尹世豪,李思鈞,孔瑞麟,張玉及先生。先生無意膺 命。或曰。 上心幡然。善類甄復。何不一出展布所蘊。先生曰。吾爲世大僇。何顏更出。遂託疾不起。益自韜晦。若將終焉。及安老得志。嗾議政金謹思。沮抑收用之議。鄭光弼謫金海。具壽福謫龍川。餘皆被斥而先生獨免。
人服其先見。
十三年甲午(先生四十七歲)申靈川來訪哭夫人金氏葬縣南雙峯之中條山(今名太山)巽原。金自菴訃至。爲文哭之。
十四年乙未(先生四十八歲)哭安思齊堂安公絶意榮途。築亭于鶉江上。扁以永思。旣歿。先生續和亭韻。以寓感傷之意。
十五年丙申(先生四十九歲)聘夫人淸州韓氏學生孝恭女作除挾書律賦自己卯後。小大學書。爲世大禁。諱言古人之學。士有稍飭言行者。指爲己卯餘黨。由是士氣墜地。先生慨然作賦。以寓微意。○先生嘗曰。道出於天。渾淪磅礴。一元之氣。轉環不息。又曰。人文在世。古今無異。精神命䏞。如水在地。士當志於聖賢之學。而究天人性命之蘊。然緣氣稟之淸
濁。有昏明之別。服膺乎學問思辨之訓。百倍其功而弗措焉。則庶存誠而復初。漸進於高明。而天命率性。位天育物之道。可以語矣。哭崔新齋先生與崔公爲 經筵舊僚。每同侍講。及禍作。又同被斥。其歿也。先生尤痛惜之。
十六年丁酉(先生五十歲)
十七年戊戌(先生五十一歲)二月。復官爵。因有 經筵雷肆之 命。不赴。丁酉。大司憲梁淵,大司諫金希說。劾金安老,許沆,蔡無擇三凶 賜死。十二月。館學儒生李沖南,尹希聖等上疏。陳己卯諸賢之冤。言極剴切。 上以示大臣。 傳于政院曰。金安國敍用。梁彭孫,李若氷,金正國,申光漢,柳仁淑,朴英,李淸等。還給職牒可也。至是。吏曹以不齒仕版及收職牒罷職人抄錄入啓。 傳曰。前校理梁彭孫還給職牒。於是。先生復官爵。尋有 經筵之 命。(按燃藜室記述。先生以校理罷削。又云官至戶曹參議。而家籍不載。又先生碑陰記。先生於丁亥。除成均典籍,刑禮曹正郞。而事在復官前。
按實錄。是年八月。以禮曹正郞被斥。辛丑正月。以盈德縣令被斥。而除拜月日不載。故幷不敢收錄。)
子應國生
哭雲汀鄭相公(光弼)
鄭公訃至。先生失聲哭曰。吾輩罹禍之日。非相公力救則靜,沖諸公。必不免杖死矣。吾輩亦陷於不測矣。爲傷痛久之。
八月。被憲府啓斥。
先生屢蒙 恩敍。牢守林樊。終不赴 命。由是忤朝議。權奸嗾憲府啓曰。禮曹正郞梁彭孫。多有悖戾之事。請罷職。
十八年己亥(先生五十二歲)
治第于樂安柏峴
先生卜址治第。置田莊。外孫鄭務安澐。傳其遺業。金護軍天禧又以鄭公外孫。居焉。
十九年庚子(先生五十三歲)
子應台,應鼎。同登司馬榜。
哭朴江叟(薰)
二十年辛丑(先生五十四歲)
正月。被憲府啓斥。憲府啓曰。盈德縣令梁彭孫。不可使臨民。請罷。不 允。
二十一年壬寅(先生五十五歲)
二十二年癸卯(先生五十六歲)哭慕齋金先生子應台。中文科。
二十三年甲辰(先生五十七歲)除龍潭縣令前年。 東宮有火變。副修撰金公麟厚上箚。極陳己卯諸臣之冤。至是。參贊宋世珩因朝講。請復己卯諸賢官爵。於是龍潭之 命下。先生瞿然曰。我曾有 經幄之 命而不赴。今而受 除可乎。然 君命不可屢辱。且位高則任重。位卑則責輕。強赴任。未幾。托疾棄官歸。○縣有猾吏。人不能制。先生委以首吏。諄諄諭以義理。卒致其化。縣又有猛虎橫行傷人多。先生爲文祭山。虎徙境外。著五柳先生贊十一月。 中宗大王昇遐。
二十四年(仁宗大王元年)乙巳(先生五十八歲)七月。 仁宗大王昇遐。八月十八日。考終于學圃堂。先生以 王室艱虞。 二聖繼陟。驚慟號泣。遂廢飮啖。因以成疾。至十八日朝。蚤起盥洗。更着新衣。俄而欹枕而逝。如假寐然。十月。葬于雙峯負巽原。與金夫人合窆。 神宗萬曆六年(宣祖大王十一年)戊寅。以子應鼎貴。 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弘文館提學,藝文館提學,同知 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七年己卯。夫人韓氏卒。葬先生墓左。(高霽峯敬命挽詩曰。當時學士臥菟裘。中饋賢如冀缺流。魏國門楣歸淑媛。伯鸞家世號淸修。紅袍上壽慈顏喜。 紫誥推思寵渥優。身後定無毫髮恨。貞夫人字照螭頭。貞夫人字照螭頭。行路嗟稱亦涕流。學士遺芳垂簡冊。府公 恩典賁泉幽。鸞回 紫誥金泥
濕。鶴弔靑岡宰木愁。牲繫他年訪銘刻。儀曹鴻筆定誰抽。)
毅宗崇禎三年(仁祖大王八年)庚午追享于竹樹書院先是。先生爲靜菴先生建祠。至 隆慶庚午。士林移建于縣東聯珠山下天日臺上。 賜額竹樹書院。至是。士林請于朝。幷享先生。○沙溪金文元公嘗曰。梁學圃與靜菴趙先生。有師友之誼。而先生之謫是鄕。事亦不偶。且同志同禍。歿後同院。實合愚見。
肅宗大王六年庚申家狀成玄孫參奉世南撰(先是。子應鼎謁行狀于柳眉巖希春。墓碣于曺南冥植。墓誌于李龜巖楨。而皆佚不傳。故至是更撰家狀。)
英宗大王五十一年乙未湖南儒生南彥極等上疏請諡典
正宗大王九年乙巳神道碑成耳溪洪文憲公良浩撰
純祖大王八年戊辰湖南儒生宋鍷等上疏請諡典
二十一年辛巳順天章甫建祠于龍岡以曾孫府使信容配
憲宗大王八年壬寅三月。湖南儒生奇象豐等上疏請 贈正卿節惠之典。吏曹判書金道喜啓曰。 贈參判梁彭孫道學淵源。出於文正公趙光祖。 經筵講學則與奇遵,朴世熹,崔山斗同其功。冒死廷諍。抑邪扶正則與鄭譍同其疏。黨錮削奪則與崔淑生,李耔,金安國同其禍。而終始一節。卽古之元祐完人也。其師孝憲公宋欽。以吾東傳道之人期之。同年趙光祖有言曰。吾見梁同年。如芝蘭之薰人。文翼公鄭光弼大加稱賞曰。玉堂調劑之責。今見梁學士。吾無憂矣。又以經學薦之。因登瀛館。與奇遵,朴世熹,崔山斗。日夜侍講。世所稱 經筵四學士是也。己卯諸賢。伸雪褒顯。前後不一。如安瑭,李耔,金安國,朴世熹等。俱蒙爵諡之
贈。而梁彭孫獨漏 恩例。恐爲昭代之欠典。此非阿好之言。實採擧國之公論。 贈以正卿之秩。仍許節惠之典。正卿。峻秩也。遽爾加 贈。實涉難愼。己卯諸賢。幾皆蒙褒揚之典。而梁彭孫之邃學名節。獨此見漏。宜有士林之公議。正卿加 贈。實合事宜。 傳曰。以邃學名節。獨此見漏。宜有士林之公議。正卿加 贈。實合事宜事曹覆啓。判下。五月。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 經筵義禁府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春秋館,成均館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
十年甲辰七月。湖南儒生柳致榮等上疏請諡典。十月。禮曹判書徐佐輔啓曰。 贈吏曹判書梁彭孫易名之典事。有此呼籲。梁彭孫之邃學名節。與己卯諸賢。同時卓越。旣 贈正卿之秩。卽多士之又請易名。可見公議之久鬱。特施節惠之典。恐合事宜。 傳曰。依草記施行。可也。
十二年丙午諡狀成
鄭文忠公元容撰
哲宗大王十四年癸亥賜諡惠康施勤無私曰惠。淵源流通曰康。
高宗三十四年丁酉神道碑又成淵齋宋文忠公秉璿撰(舊碑出於正卿節惠之前。故至是更撰。)
三十九年壬寅學圃堂遺址碑成贊政勉菴崔公益鉉撰書院洞遺址碑成勉菴崔公撰
純宗三年己酉竹樹書院遺墟碑成心石齋宋公秉珣撰
壬子墓表成判書趙公鍾弼撰龍岡祠遺墟碑成
松沙奇公宇萬撰
癸丑墓誌銘成松沙奇公撰
甲寅文集成前此。以活字再印於月谷。至是。鋟板于雙峯。
壬戌學圃堂重建
庚辰文集重刊先生立朝事蹟。始多出於先朝實錄。故一一採輯。而逐類附之。(啓辭付于疏後。實錄文居於撰錄之上。復採句語之最切要者。增八年譜。)以重刊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