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44
卷33
答禹景善(丙寅)
別來。倏已改歲。蓂葉七展。光陰不容把玩如此。思戀無堪。辱惠書至。審知新履珍裕。慰浣之情。又不自勝。滉病入新年。加以腰痛。適此歲時。人事之擾。殊覺酸苦。今甫少定耳。靜存晦養多年。晩復敍職。士友交慶。恨不得面致賀意。至如賤跡。積數十年疾病狼狽之餘。蒙 恩罷官。爰得其所。國人孰不知之。若復有云云之事。是無異陷人於阬穽之中。苟有素相知者。旁觀而不救。亦豈人情耶。故想必無其事。有必力捄。吾無憂也。
別紙
示喩敎人接人之道。處得其中。固不易也。以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處觀之。公當初所見。如子夏之言。故所疑如此。其後思得處。又如子張所謂我之大賢歟。於人何所不容之意。二子之言。雖皆若有理。而不能無偏。須如集註朱子之論。然後爲得中而無弊也。然今之人身不及大
賢之域者。其於遠損友絶大故之際。處之苟未盡善。小則致怨。大則取禍。此所以不可輕也。且來喩後段。以聖人事言之。理固如此。但理一之中。氣稟有萬不同。此所謂分殊也。故聖人雖竭兩端。而敎不躐等。此尤不可不知者也。延平謂朱子曰。若槩以理一而不察乎其分之殊。此學者所以流於疑似亂眞之說而不自知也。正謂此也。(看來說。似於理一處稍有悟得。只於分殊處全不及。故奉告如右。幸思之。)
答禹景善
兩宗之革。 聖斷赫然。吾道幸甚。大平萬歲。朝野騰慶。卽今藹藹泮林。想學履俱勝。滉 恩釋重負。雖云少幸。濫秩準職。尙未控免。日夕憂惶。柰何柰何。示及別幅。儘有議論。亦緣蹤跡如此。敢以妄見。作爲文字。送入都下未安。今玆未果。俟後少定。當有略報耳。其中割股一段。來諭似得之。鄙說因朱子庶幾之言而云云。不爲無據。然終覺未安。明道操舍非聖言。此一段未知出何書。示破爲望。
別紙(問目在下)
問目內。費隱一段最緊。姑略言此恐不可以氣與器言也。本章註朱子說。因問者幷擧形而下者。故先有形而下者甚廣之云。其實只爲其下將說其形而上者實行乎其間。無物不具。無處不有。設此一句於前面。爲之田地爾。正與釋天命之謂性處。先言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後乃說理亦賦以下云云之意同。蓋理不能獨行。故將說理處。先說氣。其意非以氣爲理。而衮作一片說也。若見先說陰陽五行。而謂天命之性兼氣說。見先說形而下。而謂費爲氣爲器。是全失朱子本意。請更詳之。以稟祭酒丈前。何如。其詞。(陶山曲)只爲他人慮耳。公必無是。不須見還。啓蒙翼傳。送來則爲幸。然眞逸手之云。公亦以彼爲信然耶。靜存與祭酒丈。皆以爲何如耶。朱子嘗云。義理未安。雖或傳以爲聖賢之言。亦須有商量。況此定非聖賢之言耶。朱子若果有此號。何故都無他見稱處。且所謂眞逸手有何義理事實耶。千不是萬不是。定是自誑誑人之說耳。愼勿輕信。
答禹景善
費隱。近見如何。病甚昏眩。不能再有開說。然旣不見信。雖說何益。所慮論學而多誤。害至於誤人誤世。甚可懼耳。操舍非聖言出處。亦蒙指示。甚幸。前來諸說。可論者非一二。皆緣病困。未果及之。恕察。
公試言繫辭一陰一陽之謂道。此道字。指理言。指氣言。
答禹景善問目
握手。所以斂手也。旣謂之斂手。不可以二幅斂也明矣。或謂死生異禮。死者之手。不必如生者之拱也。是不然。人之生也。收其四肢。不容放惰。故其始死也。人子不忍死其親。襲用衣冠。與平日不少變。襲之斂手。恐或不無其義也。家禮劉氏註云。中掩之。手纔相對也。用二幅裹手。各置于左右傍。則安有纔相對之名乎。又有兩端各有繫。繞掔一匝。還從上自貫向上鉤中指。反與繞掔者結於掌後節等語。儀禮云。牢中旁寸。疏曰。牢讀爲摟。義謂削約。握之中央以安手也。若如瓊山之圖。旣失所謂牢中之制。而上下左右之繫。各相對結
而已。何必繞掔一匝。從上自貫向上鉤指。反與繞掔者結乎。又何必削約之。然後安其手乎。今以瓊山之圖。欲倣儀禮之制。非特不必爲。亦不得爲也。所謂兩端各有繫者。指左右之兩端有繫云耳。若如瓊山之圖。正與幎目同制。只曰四角有繫。可也。何必兩端有繫云乎哉。
握手之制。在儀禮,家禮。有不可曉處。奇明彦考訂論辨。頗得詳細。所以從來欲從其說。以爲當用二幅。但其施用曲折。有未明了爾。今奉示諭。當用一幅。非二幅之意甚力。正與明彦說相反。滉以本未明了之見。安能定是非於其間耶。但私心終不能無疑於一幅之說者。儀禮用尺。必是周尺。則尺二寸之帛。僅當今尺四寸二分强。只用此一幅而裹兩手。則兩掌裏面。猶有不足。何能包及手表。而可名爲裹乎。(來諭謂之斂手。禮中。但云裹手。無斂手之說。)況儀禮。設決麗于掔。疏云。握手。長尺二寸。裹手二端。繞於手表必重。(二端之二。今本作一。必缺一畫也。)若用一幅。短帛如彼。且不能出於手表。安有相重於手表
乎。此恐爲用二幅之證也。且疏以經之設決一段。爲右手。以記之設握一段。爲左手。此亦似爲別用二幅之證也。瓊山圖。不用儀禮之制。而自出意造。固不當引此而論儀禮之制也。劉氏所引禮疏云中掩之手纔相對者。似謂尺二寸帛。中折而掩手。恰然周裹故云云。似非謂兩手之相對也。來喩以兩手竝置。爲象平時拱手。亦恐未然。蓋人於平時。或坐或立。而拱手則其勢順便。今試於夜臥。伸兩手相竝而置於一處。如設握者然。則兩掌所置。正當兩股之間。而臂肘所在。斜撘䯡䯗之上。勢甚妨戾不便。此豈如事生之意哉。故妄意以爲不若分手。各置兩股近旁之爲順且便安也。不審於盛意何如。
斬衰之用環絰。固爲不是。但朱先生何以兩股相交之語。只係於腰絰之下。而不言於首絰乎。是非偶然而然。必有其由也。且先生之爲家禮書也。不從古禮處多矣。試以一事言。古經則哭踊有等。家禮則哭擗無數。古經則小殮絰帶。家禮則成服乃絰帶。斬衰用環絰。或者其類是乎。有人云吉服。華飾在首。凶服。
麤飾在首。環絰比繆絰未成而麤。故在首。腰比首差輕。故用兩股。絞帶比絰尤輕。故用四股。自上至下。漸有等殺。此言似有理。又云。古則小殮環絰。成服繆絰。卒哭。還加環絰。而朱子從簡爲禮。只用環絰。都無數更之節。此言又與家禮卒哭條下楊氏說相類。未知何者爲正耶。
環絰亦謂之弁絰。單股不絞。蓋絰之最輕者也。故用之於吊喪。用之於未成服。用之於卒哭後從權服王事之人。(所謂金革之事無避者也)雖如功,緦輕服。猶不用此。況擬於斬,齊衰乎。檀弓註曰。五服之絰。皆繆。惟吊服之絰。一股。今公何乃致疑於此。若凡學皆如此。末梢恐不免多歧亡羊之惑也。
虞祭之前。朝夕朔望。奠而不獻。虞卒哭之後。漸用吉禮則必用三獻。固也。但朝夕上食。亦必用三獻則近於繁。只用一酌則非祭之吉。未知如何而可耶。世或有上食不斟酒者。此則務爲苟簡。決不可從也。草堂以謂古人旣葬之後。恐無朝夕上食之禮。事有明證。朱先
生丁外憂。居寒泉精舍。只以朔望來拜几筵。若朝夕上食。則先生豈可遠去几筵。而獨寓寒泉乎云云。愚意以爲旣罷朝夕之奠。又廢上食之禮。則几筵之設。爲何事耶。無乃先生守墓於寒泉。而主婦進饌於几筵耶。
虞後吉禮三獻。謂如卒哭,祔,練,祥,禫等祭用此禮耳。上食非祭之比。安有三獻。但或人欲不奠一酌。此則又非也。至於葬後上食與否。許祭酒所疑似然。而實有未然者。昔陸子壽兄弟亦有此說。又謂几筵不終喪而徹。朱子力辯其不然。其答子壽書。可考也。夫几筵。旣云當仍設而終三年。則上食決不可廢。當如公說是矣。朱子於寒泉往來之禮顧如彼。滉亦每疑於此。而不得其說。今亦不敢妄爲之說。恐只當從俗終三年上食。每上一酌爲是耳。
喪三年不祭。禮也。朱子獨廢此一事。恐有未安之論。尤有以合今之宜。得禮之正。卒哭之後。當依朱子之說行之。可也。但我國俗。本不制墨衰。出入只有喪服。(俗所謂深衣也)著衰入家廟。旣云不可。況服所謂喪服。而行祭於
廟乎。坐此廢祭。尤未安。其有不悖於禮而可以行之者乎。爲此欲追制墨衰。以爲廟祭之服。則旣有喪服。又有墨衰。事涉繁亂。當如何而可耶。不以繁亂爲嫌。而制墨衰以行之乎。(廟祭與墓祭同)
今制未有墨衰。恐未易論至此也。或只用白衣無妨。但冠帶。用純白以祭。亦極未安。權用玉色。未知何如。或令子弟代行。亦可。
答禹景善問目
程林隱圖
삽화 새창열기
此圖極好。夫天地判後都是氣。陰陽動靜只是氣。氣上可推尋其理耳。文王卦辭曰。乾元亨利貞。是先言氣也。孔子曰。易有太極。亦先言氣也。子思曰。鳶飛戾天。魚躍于淵。此亦先言氣也。若非氣。雖聖人。難言其理也。恐程朱所論。亦不大過於此圖意思也。
右蓮坊答草堂書也。性傳昔在門下。得見程
復心此圖。有疑致思。未得其故。偶與草堂語及之。草堂亦疑焉。卽質于蓮坊。則其論如是。性傳之惑滋甚。蓮坊此說。若泛論理氣則可矣。若論此圖則性傳所未解。所謂氣上可推尋其理者。以此圖觀之。從左<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10_24.GIF'>右<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20_24.GIF'>上推尋其中<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30_24.GIF'>云耳。恐不須著一氣字於中<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30_24.GIF'>。然後可見其氣也。若如此說。只存得左<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10_24.GIF'>右<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20_24.GIF'>。推其所以動靜而已矣。何必更著中<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30_24.GIF'>爲哉。周子之所以爲是圖者。左<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10_24.GIF'>右<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20_24.GIF'>者。所以狀其動靜也。中<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30_24.GIF'>者。所以狀其本體也。左<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10_24.GIF'>右<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C_020_24.GIF'>者。所謂形而下者也。孔子之所謂易。而子思之所謂鳶飛魚躍也。中<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144A_A030_241D_010_24.GIF'>者。所謂形而上者也。孔子之所謂太極。而子思之所謂鳶飛魚躍上面。使得他如此者也。理氣雖不可分而二之。而至論其源。則其不可相雜也如此。程公之著一氣字。未知果何謂。而蓮坊爲此說。亦如何耶。(先生批云此說得之)
此圖與程林隱多不同。當是記不全之故。然以中圈爲氣之失則同。而蓮坊大加稱賞。何耶。蓮坊見理不分明。主張氣太甚。有此差失。無足怪
也。獨程林隱一生林下工夫。亦有此失。可怪耳。苟如二人說。太極圖只陰陽一圈足矣。何必別有上一圈耶。中圈亦爲氣。何更有陰陽圈耶。又況林隱圖則中氣圈外。乃有太極圈。是理中含氣。使人就理上求氣。何有於就氣上求理耶。元亨利貞。兼理氣。不可言先言氣。鳶魚。就氣中指出理。非先言氣也。
삽화 새창열기
易道只是旣濟未濟。坎離只是氣。氣者。理之盛也。理者。氣之妙也。非理。體不立。非氣。用不行。是故。顯諸仁者。氣也。藏諸用者。理
也。花潭先生曰。坎離藏用有形先。是發明藏諸用之說也。到得流行道始傳。是發明顯諸仁之說也。於此一圖卦上。可見天地人三才之道盡之矣。
右圖說。亦蓮坊所著也。中間氣字。雖曰包理在中。而以先儒中間白處爲太極之說觀之。不無逕廷耶。理盛氣妙等語。亦何從出耶。
九箇氣字。何者爲二氣。九箇理字。何以見一理。未旣濟二卦中有九氣九理。而不見有一理二氣之實。如何如何。理盛氣妙。皆未前聞。
費隱之道。分而言之。則費自費隱自隱。合而言之。則費之裏面。隱亦在焉。費與隱爲一體也。不可謂形而上者爲隱。形而下者爲費也。蓋費者屬乎氣。隱者主於理。理氣雖是二物。而其體則一也。二之則不是。古今學者。理與氣。或太分而爲二。或太合而爲一。殊不知一而二二而一焉。此無他故也。學問之功。未能居敬窮理而盡精微也。
右一齋答南彦經書也。草堂說費隱。以形而上下爲言。奇(大升)鄭(惟一)諸公皆以爲不可。
而今觀一齋之說。以費隱分屬理氣則然矣。而不可以形而上下爲言者。則與之同焉。謹按中庸。君子之道費而隱下小註朱子之說。極分明。一齋與奇鄭兩君。何所見而非之耶。大抵學者於形而上下。每欲分而二之者。只見得日用事物爲形而下。而不見得日用事物之間。又包所謂形而上在裏面。故將形而上者。求之於幽深怳惚之地。此亦可謂未能居敬窮理而盡精微也。如何。
費隱。以形而上下爲言。亦有近似者。故朱門亦有此說。或曰。李丈謂費是事物之所以然。某謂費指物而言。隱指物之理而言。先生曰。這箇也硬殺裝定說不得。須是意會可矣。以物與理對言之。是如此。只以理言之。是如此。看來費是道之用。隱是道之所以然而不可見處。今據此而看所爭。所謂物與理對言之者。卽公所主許祭酒說是也。所謂只以理言之者。卽奇鄭二君及鄙說是也。然則公所主說。亦不可全然非斥。然細看此段看來以下云云。可知先生之意終以以理言之者爲是矣。至如公所擧本章小註先
生雖有形而下者甚廣之云。必繼以其形而上者實行乎其間。無物不具。無處不有。故曰費。費言用之廣也云云。其不以費爲形而下亦明矣。蓋來說之意。緣見章內擧愚夫愚婦聖人天地鳶飛魚躍等事物而言。皆形而下者。故欲指此爲費。而其理爲隱。非不近似。然柰形而下非道何。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非道。所以一陰而一陽之理卽道。如此章許多事物。非道。所具於事物之理。斯爲道。旣謂之道。安得以形而下者當之耶。一齋之說。一出一入。令人不可捉摸。所見不明。固應如此。若如公說。又欲合形而上下。作一團物事衮說去。此便是龜山楊氏無適非道之說。所以差入於指物爲道之害。不惟昧於形而上下之別。而墮於釋氏作用是性之失。且使學者。誤謂道無不在。吾旣知之。則雖猖狂妄行。亦無適而非道矣。其可乎。朱子論楊氏此失。卽道不可離章或問之說。幸考訂之何如。
如存心端坐之時。此居敬也。或讀書而思索義理。或處事而求其當否。則窮理也。
此薜文淸語也。存心端坐。固爲居敬。起居行
事。心專一則亦豈非居敬者乎。大抵靜中稍似有定。而動處悠悠者。學者之通患。文淸此說。偏及於靜。而不及於動。何耶。性傳竊意。靜中易爲力。動處難爲功。學者靜中固當存心端坐。而動處尤當致力。遇這事而心在這事。遇那事而心在那事。然後可謂敬矣。
以居敬窮理對言。則如此說。以敬兼知行貫動靜言。則如公說。
一齋與韓胤明書。亦云公退之日。入直之夜。不輟居敬窮經之功。似專指窮經而言。若居敬則豈只於公退之日。入直之夜。致其力哉。
對言而互用功。則此說無妨。
明道先生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鄕者。惟心之謂歟。此非聖人之言也。今按。程子此說大可疑。蓮坊以爲聖人之心。不待操而存。程子無乃見得聖人之心而言耶。蓮坊所云。亦未得契也。未知如何。
恐明道以出入二字爲疑而云。伊川謂亦以操舍而言。則其言乃無病。蓮坊說未穩。
大學序小註妙衆理。妙字久不得明釋。今聞
花潭嘗解云猶弄得之意。此言似善名狀。如何。
妙字有自然合一運用不測之意。花潭說也未盡。
割股。先儒之說盡矣。至於迫切之極。旣不可取之他人。則容有不得不權以處之者。蓋此外更無他道理。則寧毁體以救親命。亦人子至痛之情。然終不可以是訓人爲孝。故朱先生僅有取於誠心無所爲者。然猶止謂之庶幾。而不以爲至善也。凡事到無可柰何處。無恰好道理。則不得已擇其次者而從之。亦此一時所當止之處也。然尤當審處。不然。或至於乖僻亂道之罪也。
右先生曾答李珥書也。性傳所見異於是。大抵人子遇親之病。迫切之至。思所以調治救藥者。庸有極哉。但用人肉而治人病。天下寧有是理耶。明知其不然。而姑且試之。明理者所不爲也。豈有毁體而可救其命。亦豈是一時所當止之處乎。朱子庶幾之言。不過曰若誠心爲之。則猶勝於以此
要譽者云耳。非以此爲是也。金濯纓作非鄠人對。以攻昌黎公。其言曰。就令善醫引方書。以爲非人肉合藥無良云爾。將以彼爲誕。坐視其母之死而不從耶。性傳亦以爲苟有善醫者。必不爲此言。濯纓雖惑於此言。而昌黎則必不惑於此言也。如何。
緣或問取其誠以爲庶幾。故向者爲說如此。後來思之。終覺有未安處。此事當以昌黎與公說爲正。
答禹景善(丁卯)
鄭直講來鄕。時未相見。中和刊謬釋事。時未詳問。然子中之於我。可謂相知之深。不卽毁去其刊本。恨怪恨怪。已作書懇于奇明彦。行到中和。必索取其板。燒火於眼中而後去。此人達理非齷齪。必能如人意也。文廣文素有文名。而處心行事。多未合理。觀此事。亦可知也。
答禹景善
江頭黯然之恨。正如所諭。城中非不屢面。病思客況。苦無頭緖。每見。見面而已。今而思之。似非吾所爲。可謂自失其素志。可懼可懼。滉距行期
五七日間。病極危惙。自得服公惠平胃煎後。稍覺有生道。至水路半程以後。雖他病猶在。脾胃似稍實。自是復素。以至今日。尙得支持。藥力之益人如此。爲公深荷深荷。示喩發行太悤遽。公亦有疑於此耶。自古人臣。安有病極如滉。不職如滉。而尙濡滯不去曰吾爲 山陵者耶。今 朝廷夙夜之賢而爲 山陵者。義與情兼全。病廢不職之人而爲 山陵者。失義而徒情。吾意不幸而義情之不得兼全者。與其失義而徇情。不若徇義而屈情也。滉也。從前病廢不職。姑不言。禮判 寵命。正當 新政之初。而不能供一日之職。人臣之義。掃地盡矣。其於致身之地。義有不行如此。則其當退身之處。義如皦日。復何疑哉。顧今致仕一路。旣已榛塞。他無乞骸得遂之時。則前職已遞。後除未及。乃是無官職可自由之日。乘此隙而抽身以出去。雖欲從容而不悤遽。何可得耶。人之言曰。君親一體。事之當如一。此固不易之論。然其間又有絶不同者。父子天屬。故左右就養無方。君臣義合。故左右就養有方。無方者。恩常掩義而無可去之道。有方者。
義或奪恩而有不得不去之時。若事君者。不知有義。而惟情是拘。(拘。一本作徇。)則其所成就者。不過爲婦寺之忠。而其所蒙被者。已及於尸竊之誅。奚可哉。滉於 先王朝。累承 眷命。而出萬死辭避。不敢冒受者。徒以有見於此。而不欲改本志也。今反抱垂死之病。負 新政之恩。顚躓無比而猶不去。一朝。溘先朝露於黯闇之中。則數十年來所以苦死辭退之意。終何如也。吾用是。安得不及其未死而思去之汲汲乎。然聞之諸公。皆以滉爲非。豈易以開口自明之哉。惟公之疑。不可無一言以曉之。聊此云云。不知公意又以爲何如。
別紙
服中死者。斂襲所用吉凶之服。此亦所當議定。而未有所考。不敢輒爲之說。公須廣問知禮者。後日示及。望望。若古禮未有考據。而以意推之。如公言用孝服。似當。然一用此服。地下千萬年。長爲凶服之人。此亦情理極礙難執處。如何。愚意襲用素服黑巾帶。斂時著身正服。亦用素。其餘顚倒用服。雜用吉服。當大斂入棺之時。其孝
服一具與吉服一具對置。孝服右而吉服左。似有服盡用吉。可以兩得之意。不至長爲凶服之人。或非大乖否耶。
前日金謹恭云。有祖父母喪而遭父喪者。不爲祖父母追制服之文。見於儀禮。不知見儀禮何卷第幾板某條中乎。問金生示及。何如。
答禹景善(戊辰)
別後惘然。承示開慰。辱詢盛意。非昏廢所敢承報。但有妄見。以爲不如且就所常用力處。日加點檢溫習。必有漸得力處。比之生面工夫。自是不同。如是而接以新做緖業。則舊有據而新不孤。當有益矣。如何如何。祝文之疑。錄在紙尾。
別紙
家禮大祥祝文子某下。當添入謹遣子某等字。不寧下。當添入適嬰疾病。遠離几筵。未獲躬奠。冞增號慟等字。祝辭添此數語似可。而冞增號慟。與敢用語意。不無不相屬之意耶。伏望下敎。
當依此行之。但號慟之慟。改作痛。尤切。以此接得。未有不可。
答禹景善
鄭君重遭大禍。天之於此。一何如是之酷耶。不忍道不忍聞。奔喪曲折。古無可據。雖有。吾未知之。何敢妄云。須更問知禮處。然以臆料言之。重喪旣成服。在途恐只以重喪服行。而至彼行變成之禮。似可。蓋重喪遭輕喪。當其事則服其服。旣事。反重服云。則重服爲常故也。何如何如。
答禹景善問目
今旣成服。當告南中訃音發喪。則當別設哭位。就哭位時。仍著衰服乎。(所後斬衰)出哭後。當還本喪次。以待成服乎。出在別設哭位。以待成服乎。若仍在別設哭位。以待成服。則其間亦常著衰服乎。
此事亦未有考據。但以意言之。就哭位時。不得已脫去衰服而就位。自此至成服中間。恐不可間間還著衰服入前喪次之理。須待成服還脫而入前次矣。然此亦斟酌而言。須博問而處之。
家禮奔喪條云。若不得行。則爲位不奠。此則爲常時遭父母之喪言也。今此之事。雖曰非如此例。若只設哭位。而不爲神位。則哭哀成
服。俱無依向處。不審何以爲之。
爲位不奠之位。非獨指哭位也。固兼謂設神位。故曰。設椅子一枚。以代尸柩云云。今亦恐當依此爲之。
答禹景善(己巳)
滉凡百如前。行期且臨。正如古人詩所謂北雁將歸且水濱者。所慮惟有網羅之虞耳。 朝議德興君家廟。已定營造。又方議 文昭殿增室補殿等事未定。大憲白士偉今日入都云。未期公來遲速。悵戀悵戀。
答禹景善
滉每事辭避。難以在朝列。行在開初。未知無作魔事否。在此。不穩事逐日如麻。安得不急於歸計耶。
答禹景善
四月十六日。晦日。五月廿四日三書。備見趣操佳勝。深以慰釋。出還之餘。山中應接。亦自不鮮。加以衰倦。久闕報答。愧不可言。靜中收斂之難。此古今通患。惟難處。不以難而輟功。久久而至於熟者。能收其效耳。胡氏論祖功宗德之說如
彼。然歷代皆有之。朱子於宋室太宗仁宗外。又以高宗爲不遷之主。則未可遽以爲非。又恐胡說近於始皇廢諡之說。尤未安。但此自是天子之制。非天子之國而用此說。爲可疑耳。去乖崖則墜墮。脫流徇則觸訝。最是難處。然旣不免出世。正當此處著工。晦養中不廢猛省。不使至猖獗耳。至於故山欲走之說則不然。以君之事觀之。此一路豈可免耶。所不可免。而苟免一時。其終必有難處者。於是不得已而就之。則前後有異。不如因遂就之之爲得也。前日關西之行。甚不得已。非避而去之。豈可更以他計免也。示詩拙和。別紙呈似。勿廣爲望。安道失學已甚。可慮可慮。
答禹景善
知己鎖直翰院。事固如此。雖歎柰何。惟思盡職而已。身旣縈纏於此。欲免自蹈之愧。亦已難矣。至如前書兩論。其前者。不爲無理。(史官不言事)國典旣無許言事故事。似不當出位而强作。其後者。乃無理之言。(時又有一種議論。以謂弘文館下番入經席。不當言事。)豈有上可而下不可
者乎。菊問答詩。可見一時寓感之意。令人遐想起懦。只緣地禁。有難於酬唱往復。且竢後耳。所冀勿偏勿徇。毋負所學。
答禹景善別紙(庚午)
性傳反哭于家。而往來展墓。謬意始以爲朔望之奠。旣行於几筵。而又欲設於墓側。旋被諸公明諭。悟其非而止之矣。但吾東人。四時節祠。皆得墓祭。故節祠則性傳依此往奠墓側。而李養中以爲寒食端陽則可矣。正朝秋夕。乃朔望也。朔望。殷奠也。虛几筵而往奠墓側。不可云。此說如何。大抵節祠。家廟亦當有事。而以上墓之故。不得躬莅。每令代行。此亦未安。曾見南中人。前期三四日。行事於墓側。此與朱子所云鄕里所爲者相似。未知其果不違於義理也。如何。
葬後反魂。已得古禮之意。若朔望奠。奠於几筵。朱子所行。已見於家禮,言行錄,大全等書。今悟初計之非。善矣。至如節祠。亦當於几筵行之。但節祠。古所無而起於後。今人平日。皆行於墓所。如使三年內。幷節祠皆歸几筵。則體魄所在。一
無所事。是謂神不在於彼也。直待喪畢。然後始行於彼。則無乃有求神於所無之嫌乎。李君養中所謂正朝秋夕朔望之礙。亦思得良是。或此二節。依南中所爲。而寒端二節。用當日行於墓。或正秋仍只行於几筵。而餘二節行於墓。恐皆無不可也。如何。
喪三年。家廟行事。固不可全然廢之。而吾東人無墨衰。難其服。昔者先人之居憂也。仰稟門下。先生答曰云云。(見上)第以玉色乃旣祥就吉之服。決非墨衰之比。似難輕著。而且於彼時。有性傳在。故只遵代行之敎矣。今則曾祖以下。唯性傳一身。便無可代之人。痛哭痛哭。廢而不祭則已。祭則惟性傳當主。不能臆斷。議于諸丈。論說紛紜。未之適從。伏望下敎何如。金而精以爲廢而不祭亦可云。此則然矣。但居喪。萬不及朱子一節。而廢朱子之所嘗行者。無乃過乎。如何如何。此中。有令婢僕代行者。此則如不祭也。固不可論也。
三年內家廟祭否。先賢已有定論。今以無墨衰。致有諸論之不一。愚意有子弟者。令子弟行之。
上也。無而自行者。其服色。前日謬論玉色。固不可。其所謂白衣。卽河西所謂白布衣。似若差可。所難者。冠亦白布。尤爲乖異。如何如何。愚今又思得一說。與其創新而用白布冠衣。孰若倣家禮所稱墨衰之服。其制如今直領樣。冠亦用墨。一如侍者冠服而行事。卽去藏之。以待後祭。其出入等時。勿用中原例服之以取俗駭。此意如何。但稟鄙意。勿以語人。恐大得衆誹也。
答禹景善
六月十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書。一時竝至。審知自關西還奉几筵。曾聞。其間事勢皆出於不得已。有何疑於違禮意耶。盡於彼而復於此。情義俱得矣。滉在野不解職。平生罪過。在此一事。今可免此。而每一箋狀之入。輒爲諸公所尼。適足以惹起 召旨之下。中間雖有調 命。非所安也。煩數惶恐。具箋未上。鬱鬱悶悶。曾孫兒在京疫夭。情鍾義係。兩皆非輕。不以幼孩。痛念無已。其父來在此。賴金而精力措。不至於溝壑之委。今蒙遠念。別書垂慰。感悚難喩。前者累累承書。以心事無聊。且聞西行。修報久闕。甚愧逋慢。
今以逃暑。來在易東。曾來諸書。在家中箱篋。未由搜取。只以頃來三書略報耳。伏惟照悉。惟祈以時循勉。不備謹狀。
別紙
前諭墨衰如侍者冠服云云。侍者。只有俗所謂頭巾而無其冠。又當著何帶。
墨衰冠帶之制未詳。率意言之未安。然似不過冠頭巾而帶亦墨耳。
期而功衰之文。只見於戴記問喪,雜記等篇。而未見於儀禮經傳。是何耶。抑有之而性傳不能詳考耶。古者。卒哭亦有受服。而家禮無此節次。故性傳依此行之。今於期。亦只依家禮。練布爲冠。去首絰負版辟領衰。而不別有功衰耶。何以則不戾於聖賢制禮之意耶。家禮雖不言中衣。而性傳依古禮制之。今不可不受以練。如何。
功衰之不見儀禮經傳。亦不知何故。卒哭受服。家禮闕之。於期亦只練布爲冠。去首絰等。不別有功衰。乃古今損益之宜。頃年 廷議。 國恤於練。亦以不別制服爲定。今當遵依。練中衣則
依示爲當。
以練爲冠。則武纓當用漚麻。俗所謂頭巾。亦皆當練。如何。
旣以練爲冠。武纓自當以漚麻爲之。頭巾亦當用練。不可獨仍生布也。
屨。家禮言以粗麻。儀禮曰菅屨。楊氏以儀禮爲正。今若依古禮。於期當受以繩屨。如何。
屨依楊說。受以繩屨。合於漸殺之意也。
金而精製上深衣,幅巾。果不戾於古制耶。
而精製寄深衣。未知盡合古制與否。而大槩似得其體。閒中可時著了。惟幅巾。未敢便以爲得古制。且其著用。非但駭俗。於己亦殊不便。故不用而姑以程子冠之類代之。
廷爭事今如何。擧朝欲洩輿憤。甚好。但 天意如是。恐或別生他端。如何如何。不勝憂悶。
子進才出。爲人所推斥如此。其事所從來想遠。而其及亦豈止其身耶。然非遠外所與知也。柰何。
答禹景善
秋間。累承寄書。具悉孝候支勝。慰釋何喩。顧緣
近來老憊特甚。眩瞀日劇。而後生輩枉來相守。懇謝不得遣者非一二。以此重爲所困。日用之間。頓無餘力。致於人事多曠闕。所得書問。不以時答。今當修復。或尋不得元書。姑將八月二十三日書草報。所云眼患。今如何也。別紙所詢。妄陳在別幅。皆恐未當。或備參商耳。近思疑目。今未及報。爲愧。滉請老一事。欲俟 朝廷事定之日。久無了期。不得已近又上箋狀。不知如何。方此憂悶。
別紙
前論墨衰。更思之。上衣下裳。一如正服之制。而但墨其色。冠與巾亦必用墨爲之。而只去腰首絰。如何。
墨衰。旣曰衰矣。似當如示。然未有考據。不敢索言之耳。
按家禮。凡祭。進饌在初獻之前。侑食在終獻之後。墓祭獨無此兩節。丘氏儀節。敷衍其禮。一依家祭之儀。未知何據。或又因此。謂墓祭不設飯羹。故無侑食之文。旣有三獻盛禮。而不具酒食。寧有是理。愚意原野之禮。所當有
殺於廟寢之事。故少變其節。亦是情禮之固然也。如何。其節次何以則可。飯羹魚肉。竝與蔬果而同進。扱匙正筯。卽在降神之後耶。
墓祭。無進饌侑食之節。或人以爲不設飯羹。恐其不然也。示喩原Î禮當有殺云云。此爲得之。況今宗法廢而不行。人家衆子孫。不能盡孝敬於家廟之祭。而墓祭不得以不重。乃反疎略如此。無乃未安乎。故竊謂依丘氏禮行之無妨。
親盡之主。當遷於最長之房。而勢有所不能然者。則出於祠堂。而安于別室。不得已也。四時之享。共設於正寢。則是涉於祭五代之僭。廢而不祭。則又大違於情禮。如何。愚意享日之曉。先就別室。行事於遷主。然後奉四代之祭於正寢。如何。或倣古制疎數不同之義。只於春秋設之。亦庶乎可也。如何。前日再稟。每敎以難言。然當此變禮。豈可諉以難處。而每於失禮之中又失禮乎。伏望明誨。
親盡之主。四時共設於正寢。實爲未安。奉安別室。只於春秋設祭。似爲處變之宜。然終未必其當否。
朔望之參。必設酒果。而主人或有疾或遠出。子弟又無代行之者。則姑廢不設。似合情禮。世俗或令婢僕爲之。其瀆褻不敬甚矣。如何。且其設酒果。若只爲參禮而起者。則子弟雖存。不可無主人而擅入祠堂。獨行參拜。如何。
朔望奠。專爲主人自展已思慕之誠而設。有故而使子弟。猶或可也。婢僕。必不可也。俗節之祭亦然。然此事今世或已他居者。於墓祭等事。不得已有令婢僕代行者。又使盡廢。尤甚未安。如何如何。
祖先生日設奠。擧俗鮮有不行者。而性傳之家。亦未免有此事。但竝設祠堂。又更瀆亂。故出祭于寢。非祫非忌。而出主行事。亦極無據。從此欲廢。而行之已久。遽然矯革。在所難處。與其未安於瀆亂。寧失於遽改耶。如何。
生忌之說。出於近世。寒門所未擧行。今承垂問。怵然愴然。未敢妄有所對。
祔主。當於祖考妣室。西向奉安。而國俗。祠堂例不寬敞。龕室亦小。然平時則或可以容祔主。至於朔望俗節設酒果之時。尤覺不便安。
如何。家禮祠堂圖。置祔位於堂東壁下。此何所據耶。
祔主祖考妣室西向奉安。古禮然也。今同堂異室。而龕小難設。正如所諭。嘗反復籌度。未得其宜。朱先生非不知其然。尙以愛禮存羊之義。不敢變其所祔位。置之他處。今亦何敢輕爲之說。欲從古禮者。不如寬作龕室。令其可容西向之設。及其設酒果時。出置東壁下行之。庶或可也。如何如何。
我國人家正廳。南北長而東西短。凡四時大祭。於北壁下。自西設位。狹窄難行。不得已高祖在北。曾祖,祖,禰。分東西相對。若昭穆之列者。祠堂旣爲同堂異室之制。而至此乃變其位。無乃未安。如何。
正寢設祭位。有大屋可依禮設者。自當如古。其不然者。不得不隨地形排設。雖若未安。亦無如之何矣。
辛酉四月。先生答鄭子中問目云。有子之妻。則旣祔而主還几筵。及喪畢。仍祔祖妣。或別置他室可也云云。家禮祔下。高氏別室藏主
之說。先儒非之。未知如何。
妻喪。高氏別室藏主之說。先儒非之。固依禮文而云也。滉所以云云者。夫尙主祭。如設酒果等時。夫拜跪庭下。而妻祔祖妣龕。有所未安。權藏別室。恐未爲大失故耳。如何如何。
在義爲理。嘗觀語類論人生稟賦。理有善惡之理字。曰理猶云理當如此。又云理只作合字看。竊謂此義字。亦以此類看。蓋指合當有此理處。名之曰義耳。
物格。物理之極處等釋及無極而太極。鄙見皆誤。已改前說矣。今適便遽。後當寄呈。
答禹景善
想今練期已過。俯就支勝矣。示事果有之。宜以爲未安。若如司馬公問除給事中而薦名告之。則果非矣。或於言談間偶擧名。而其名出於薦中。則意所不及。何過之有。是謗者自作險耳。然此等事。常須十分持戒。苟不自愼。不可徒咎人也。滉老昏無可言。子昂目覩而去。寯婦腫證。尙未針破。安道妻哭子致傷。亦病重云。憂煎不已。時事如許。莫知端倪。日夕憂惶。前上箋狀。久未
承 命。仄惕尤深。柰何柰何。
榻前所陳。識不及故也。何可責備。今來示目。略注其下奉還。近思示目。今亦未報。愧多慢也。餘在子昂。不宣。
高峯不收。何足歎也。不收乃好。何者。收則益難處。而適所以激生他患故也。
別紙
或因小祥止朝夕哭之文。幷與上食時哭臨而廢之。愚意恐未可也。禮當漸殺。練後朝夕之哭。止之無疑。但上食。非如朝夕之比。几筵有奉。而不爲哀臨。或乖人子之情。如何。金而精亦云當幷止之。未知其果合情禮也。伏望下誨。
細觀禮意。卒哭漸用吉禮。朝夕之間。哀至不哭。猶存朝夕哭。練而止朝夕哭。惟朔望會哭。哀漸殺。服漸殺。哭亦漸殺也。若猶朝夕上食哭。不應曰惟朔望哭而已。今欲以己意行之。亦恐未安。古之篤孝一節人。或有如此。若知禮君子。自當依禮。盡誠而行之。恐未宜特出踰禮之行。以徇情而揜俗也。夫苟徇情以行。則情何窮之有。
練後雖廢朝夕之哭。而只於晨昏。展拜几筵。似合情禮。或云禮無明文。難以義起。或謂家禮有晨謁祠堂之文。依此只得晨謁爲當。夕則不可。愚以爲未然。几筵三年。不廢生事之禮。恐與祠堂有異。晨昏之禮廢之。實所不忍。且嘗見朱門人問於先生曰。趙子直晨昏必謁影堂。而先生只行晨謁。如何。先生答云。昏則或在宴集之後。此似未安。故只用晨謁云云。以此觀之。先生不以晨昏之謁爲未當。而只以宴集等有礙不可行。故只存晨謁之禮也。憂人旣無此等事。而況几筵與祠堂不同。晨昏之謁。未有所妨也。如何。金而精亦以鄙說爲是。
來說欲行朝夕。至當至當。
金而精制深衣。用綿布。性傳疑其當用白麻布。金云。凡禮言麻布者是麻布。只言布者。皆是綿布也。故大小斂之絞。皆用綿布爲是。此說如何。五服之布。亦不言麻布。而只云生熟。此其爲麻布。則深衣白細布之獨爲綿布。何義耶。
亦未知的是何布。然綿布韌。無乃好乎。
國法。三歲前收而養之者。名之曰卽同己子。而其子女爲其所養父母。行齊衰三年。或所生父母在則降服期。然則爲母之養父母。亦依外祖父母例。服小功之服乎。伏望下誨。
此等變禮。無經據而率意言之。皆涉謬妄。但疑母旣以爲父母。子安得不以外祖父母服之耶。物格。物理之極處無不到。謬說改定。及無極而太極。亦改前妄。兩草本幷家禮主櫝等說各一件附子昂去。取看。亦以示金而精。病倦。未能各呈一本。無極釋之謬。草堂公亦深病之。亦望呈覽。令知迷者之有悟日也。
答禹景善問目(近思錄)
生之謂性。性傳按。朱子分三節。今與葉氏所分不同。
非但與葉氏不同。朱門所分節。見於語類者。亦有異同。緣此段難看。故所看所分亦不同。當各隨其義而通之耳。
手舞足蹈。 有一處記盧蘇齋事云。少遊泮中。一夕。登明倫堂。忽然起舞。性傳疑其不然。
問許草堂。草堂乃擧此程子說。且言之曰。汝看書看義理。能無鼓動時乎。性傳云。此則有之。豈至起舞。草堂曰。樂之淺者。只鼓動而已。樂之深者。必至起舞。仍言花潭見佳山水必舞。近見蓮坊錄花潭言行一條云。余與友生。訪先生不遇。先生追至滿月臺。進薏苡粥。先生曰。吾平生罕食乾飯。此粥乃吾本分。遂起舞。使我歌之。余其時不知舞之之意。老來方知其意。未知程子此言。果如草堂之論花潭之爲乎。
求而有所得。其樂不可勝。孔子之言曰。發憤忘食。樂而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程伯子之言曰。吟風弄月以歸。有吾與點也之意。此類甚多。然未聞眞起身以舞也。孟程所謂手舞足蹈。亦言不勝其樂之意耳。惟邵康節詩曰。儘快意時仍起舞。又云眞樂攻心不柰何。晦菴嘗譏之曰。若是眞樂。安有攻心。竊恐此康節之所以爲康節。而有異於程朱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