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57
卷10
己巳(隆慶三年我 宣廟三年)
二十三日。手書奇明彦困知記論。快哉。眞所謂攻其心腹。向我所辨。特枝葉耳。(五月)
二十七日。別坐柳夢鼎及柳夢井,金僩相繼來訪。夢井問心經疑難處。僩示我以所作對策。甚可觀。
初三日。修撰崔頲景直抱經來。質問疑難處。卽論語季氏篇,近思錄也。余隨問而答。辨說無礙。(六月)
初四日。見通報。昨日東文選頒賜。文臣京外堂上皆得參。希春亦受 賜。感喜何極。
初七日。伏睹。初六日夜。上以備忘記傳曰。自頃日以來。太白晝見。乃於今日。以至經天晝見。此實非常之變。而經天尤變之大者。不勝驚懼之至。
初九日。今朝講時。特進官金鎧以知事入侍。又發不正之論。臺諫合司 啓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弘文館亦上箚云。○左承旨奇大升,右承旨沈義謙 啓曰。金鎧前日所啓。極爲疑怪。今又見 啓辭。極爲包藏。陷君亡國之言也。前日臣等之意。以爲老妄之言。不過妄發之所致。莫若鎭以靜之矣。臣等前日之
啓。未免有營救姦邪之罪。至爲惶懼。待罪。 上答曰。老臣豈有他意。靜以鎭之。朝廷和平。莫此爲善。勿待罪。○政院全數 啓曰。金鎧所啓。存亡關係之事。筆札不得書 啓。臣等請全數面對。 傳曰。如啓。遂引見。承旨等極陳之。
初十日。昨日朝講。金鎧所 啓。小臣性本庸拙。老病益深。妄事亦多。頃冒大憲。而其前聞之。則有雜議不尊三公而歷詆之。三公未安。至於領相。則尤爲非矣。且小臣以爲雜議如此。極爲不當之事也。及爲大憲。旣聞時言。似若不知而行則不當。時未顯發之事。擧而論之亦不當。故泛而啓之。使少年人雜議者。自知而謹愼。則時事可至於好矣。小臣之意。以爲三公有失。則臺諫自當糾正。但自上必信任可也。且有雜議。則人心不安。論語修己以敬者。當修其己而不言人過之謂也。有雜議則人心不安。必致生怨。故卽以此意 啓之。且己卯年之事。則小臣以爲趙光祖學問用心。誠不偶然。但信人太過。雖徒能言者。亦以爲善人。遂皆引進。終致生事。其時小臣年十六。不知是非。厥後見其傳旨。則附己者進之。異己者斥之云云。其時必不和平。故傳旨之辭如此。以是 啓之。而安自
裕以謂此小人治君子之言也云。其言亦好。此小人治君子之言。而人心不能和平。故亦有此言。己卯之人亦多。豈皆盡善乎。善人之中。豈無或誤思而有失者乎。後世不忘己卯人者。只以其大綱是也。大綱之是者。以其欲輔其君。以興善治故也。但年少人輩。如有不善者。則非之太過。豈有一人以其身爲不善而自服者哉。由此而致人心之不和矣。臺諫論大臣之失則可也。如和議於家。則人心不無擾亂。此不可之事也云云。
十一日。政院 啓曰。近有天變。朝廷不爲安靜。臺諫所啓。請快從。○臺諫三啓金鎧削奪黜送事。玉堂亦上箚。 上皆不允。然命書金鎧前後啓辭以入。蓋 上欲更詳閱其情實而處之也。
十六日。兩司合啓。金鎧邪妄傾側之罪。國人皆曰可去。而 殿下諉以老妄言辭之失。遲廻顧惜。不卽決去。此實消長安危之機。 殿下何偏信己見。牢拒公論。使姦邪僭伺暗窺。以階他日之亂乎。往在己卯。朝著淸明。而附己異己之言。一發於姦人之口。羣賢遘禍。慘不可言。五十年來。士林摧痛。金鎧媢嫉之心。老而益甚。鼓動邪說。追詆己卯。謀欲嫁禍於朝廷。使
聖明小有疑貳。則己卯之禍。將復作於今日。豈不慘乎。且今者在廷羣賢。務欲同寅協恭。而鎧又爲歷詆之言。必以逞其姦邪而後已。其罪至此而極矣。追褒前賢。諸姦旣死。 殿下之好善嫉惡。若是其至矣。而鎧獨陰懷禍心。變亂是非。紹述旣誅之姦。非毁追褒之賢。眩惑 聖聽。謀陷時流。觀其情狀。極爲邪譎。此而不治。則老奸益無所忌憚。奸謀祕計。無所不至。至於空人國家。 殿下猶以爲雖有不善之心。其何以逞奸謀而害士林乎。是必不然。以 中廟之聖。未免爲衮貞所欺蔽。終有己卯之禍。 殿下自恃明聖。惜此老奸。曲示容庇。不示好惡之正。則姦謀之逞。士林之害。 殿下能保其必無乎。請勿留難。亟賜兪允。答曰。如啓。
十九日。見禮曹公事。二十八日 大祥時。無衰服者。亦不可退在其家。咸造 闕庭。衰服之臣。先入哭出後。淡服一時同入行禮云云。淡服。卽玉色團領也。金季應亦以此通簡問我矣。○大祥後大小臣子私居。墨笠白帶。
二十五日。禮判金貴榮顯卿送書吏來問。 大祥日館儒生易服時。哭臨於明倫堂前庭。逼於 聖廟。於
事體何如。余答曰。宜往問成均館故例。
二十六日。洪公遣報曰。交朋友以信。吾於令公始見之。
二十七日。暮詣成均館享官廳齊戒。招前日質問心經生員具應瑞,金大鳴,姜渭龍,元逸民,李邦柱來問。五生皆可人也。前日通讀時生員洪蓋臣。質問疑難處。甚有向學之志。
二十八日。去夜二更五點。詣 闕。金季應以爲吾等無衰服。不若退出進善門外。於 闕庭羣哭時。亦隨而哭臨。余從之。四更一點行祭時。希春等亦著玉色團領入參。再度哭而四拜。尋大臣率堂上官。進慰於 上。禮畢。復以問安 慈殿。咸詣梨古介。平明待開門而入。咸至明政殿。百官問安于 慈殿沈氏。○今日。始著玉色團領。笠則用黑。前導皁隷。亦著黑衣。或著紫衣。○羅仲孚棄官遠來。護兄喪而得罷職。亦有光矣。(同月初七日。羅公兄寺正士愃。卒于京弟。羅公自慶基殿任所奔哭。監司以棄官遠去。置下考故云。羅公卽先生之姨弟也。)
初一日。許太輝簡我云。聞居館儒生欲習科文。若以論策賦表。每旬命題。則可謂遂其願矣。(閏六月)
初三日。朴直長之來也。希春以先君所作項羽小詩
寫示。其詞云。將軍提劍起江東。囊括乾坤掌握中。不將英布江中使。那棄經營八載功。朴君歎其健壯而意味深長。蓋朴之兄大提學淳。有新增續東文選之故。希春以此諷之。○金緝持心經來見。乃厥父京圻監司德龍雲甫之所遣也。得此書。深副宿願。○聞太學諸生。以余應問如響。折疑甚精。因稱書中神明云。○府 啓。國家之安危興喪。係於君子小人之進退。故自古人君。莫不愼重於此。不敢小忽。蓋衆君子之進。未必能成國家之治。而一小人進。亂亡輒至。其機豈不大可畏哉。自 先王末年。大姦相繼罷黜。朝憲淸明。及聖上臨御。餘孼之未服其辜者。廓然逬去。羣賢之流落者。拔茅彙進。朝野寧靜。太平之期有日。而不意今者。給牒敍用之命。濫及於罪關國家之人。使姦賊之輩。復生覬覦之心。人情洶洶。莫不駭怪。如此之人。幷還收給牒敍用之命。○辛校理應時以書問近思錄觀物察已出處。余不能對。只以物我一理朱子所釋在大學或問中者爲說。
初五日。仕進。與司藝徐崦,直講安容。同考旬作韓信宦辱已少年論。凡生員十三人寄齋。一人八等。各給名紙一張。黃毛筆二柄。居魁者。以三上受三柄。考畢。
余出旬題。策問則古昔帝王人品比方長短。論則范蠡載西施。賦則蓋公堂。表則擬禮部請宋儒黃幹從祀文廟。詩則黃花晩節香也。○承文院都提調 啓請以希春差副提調。 上允之。
初八日。聞 國儲曾以國綱解弛。權姦受賂之故。庫子鼠竊無數。又因自壬戌以後。連年 國恤。一歲所用米至十四五萬石。所儲之米。今不滿十萬石。至爲寒心云。○李潑送李退溪心經來。深喜。適許筬來見。余授吾心經冊。俾傳寫李冊紙頭所書。
初九日。以褒貶同議。仕進于太學。同知成均館事尹參判毅中先到。知館事朴淳晩來。同議褒貶館員。余以別無差錯之員爲對。○是日政事。三承旨遞。而朴好元,許曄,朴素立爲承旨。希春得免盛暑銀臺之苦。深以爲幸。
十一日。引儀李碩明來問庸學疑處。頗有可取。
十二日。追記昨夕金禧年景老聞希春誦先人項羽小詩。以爲首二句。氣像磊落健壯。下二句。意思深遠。可合續文選云。
十四日。生員姜渭龍抱程朱書來問所疑處。余隨問而對。但於邵子書。未答三處。可恨。
十六日。司藝徐崦來訪談話。聞館中儒生。翕然丕變。庸言鄙談之風頓絶云。
十七日。伏睹昨日宰樞會議。 王大妃殿尊號曰懿聖。又議 明廟配享。尹仁鏡,安玹,尙震皆無分。尹漑只三分。沈連源,李彦迪俱以十一分。得參 廟庭配享。此公論也。○金長生來見光雯。余出見。可人也。
十八日未時。柳舍人堪克任永逝。蓋以面腫發毒而至於此。慟哉慟哉。爲人寬厚安詳。與朋友有信。其北謫也。忤於尹元衡。其還朝也。位未陞堂上。尤可悼惜。卽遣景濂先弔。
十九日。往哭柳舍人克任之喪。令護喪爲喪人設油芚于地。加木板于其上。加空石其上。以爲御濕之計。因留在。姜知事暹,金正郞忠甲,金正字效元,吏曹判書洪曇,前司評張任重。皆邂逅焉。
二十一日。備祭文奠物。往柳克任殯所致奠。
初三日。聞諸金參議。掃墳則五年一次。加土則隨壞爲之。余則雖今秋不許朝臣掃墳。當以二十年阻絶之情。陳疏而去。(七月)
初四日。直提學李齊閔過訪。將赴太常。議李政承彦迪諡。問余以欲擬文貞文忠何如。余對曰。文貞甚美。
文忠次之。蓋道德博聞爲文。秉節不撓爲貞。景誾深契而去。又曰。將進講孟子。願得孟子。余曰諾。
初六日。以慕義殿秋享大祭陪祭。三更。詣昌德宮。○是日政。河源君,河陵君終制復職下批。奇大升病遞。金添慶代爲左承旨。余等入望。不受點。當此暑雨。不爲承宣之任。蓋 上知掌學之官。不可輕遞故也。
初九日。夜四更。以大輪次詣館。昧爽。館閣堂上朴淳來。同坐夾室。促膝而語。余薦晉州判官辛應基之賢。卓出於流輩。和叔亦深樂聞。余又薦權得卿。尹參判致遠亦來。余以朴寬務叔珍原訓導事力囑。然後見許。未幾。金判書貴榮亦來朝。左議政權轍,右議政洪暹。率贊成李鐸,三宰宋麒壽。謁 聖而入。以微雨除祗迎。坐明倫堂。余以通政請謁而進揖。儒生以庭濕行揖。二公令大提學朴公出題。乃擬漢幷州刺史郭伋請廣選賢俊。以備衆職。生員一百七十人。幼學五十三人。而入等者四人。趙廷樞以三上居魁。廷機之兄也。申時畢考。呼儒生饋酒。以次出歸舍。
初十日。議政府 啓李彦迪諡號望。文忠公文貞公文元公。道德博聞爲文。主義行德爲元。 上落點于文元公。○以輓詞軸。分送于奇承旨,金公啓,朴蘭,辛
士衡,愼喜男,丁熖,閔德鳳,閔忠元八處。
十一日。黃海監司李希儉大夫人卒。具思孟入首望。金啓次之。希春次之。具君受 點。
十二日。柳舍人壻李春元來議朴參議所撰誌文。余指點數語送之。朴文雄健峻潔。不勝歎伏。此眞典文衡之手也。○往靑坡。訪咸鏡監司沈守慶居安。敍瓜葛之義。乃文城君柳公洙之外高孫。於我爲九寸姪矣。歡然相敍而來。
十三日。卯時末。詣承文院。以遼東回咨看審。坐起。知事朴淳,三宰宋麒壽,僉知金啓及希春四員。而是日政。朴和叔爲吏曹判書。先出。宋金及余。初看黑草。出草。令李應福正書畢。更校咨文正本無誤。是日。兼考吏文學官所製吏文。○在槐院時。李直提學景誾。以書問論語擊磬襄小註史記語。余只略對。不能詳也。○聞羅州儒生請改上下道爲左右道。監司從之。左道。人才盛而頗數小。右道稍歇。今則左右道頗不懸絶。右道反若歇云。
十八日。自乙巳竄逐而還朝。升堂上者九人。白仁傑,盧守愼,黃博,金鸞祥,希春,閔起文,李湛,李震,李元祿。賜環未久而早死者三人。韓澍,李爓,柳堪。時未爲堂
上者。尹剛元一人而已。○來二十日。 上親祭慕義殿。百官陪祭。希春亦當以十九日入淸齋矣。
二十五日。去夜三更起寢。金僉知啓,奇僉知大升來會談話間。奇公云。凡大典。只許父母墳拜掃。無祖父母墳拜掃暇給。令監秋歸。不可往順天云。其言有理。余安敢不從。四更一點。呼外位。余與金季應,閔叔道共約二十七日同詣柳舍人致奠。以祭文屬余。已而。靈駕至。卽神輦也。百官分東西班四拜。又鞠躬以過之。禮畢歸。
二十六日。承文權知正字金誠一來稟冬至使進賀表。金戣所製也。余以理唐堯之曆象。理字擬治。邈守敝封。敝當作遐。令回報大提學朴公。
二十九日。見羅士忱二十七日中路書。略曰。一路各官。不特盛出軍人與車牛。亦有饋餉而助行資處。此皆尊兄主折簡之力。感泣之意。益難枚諭。
初二日。巳時。太白見於午地經天。 上傳于政院曰。不勝驚愕。(八月)
初三日。仕進承文院。與金啓同坐。看審冬至使表箋咨文及遼東移咨。金享彦以副本書寫字大。議令改書差小。○太白經天。五六日內。無日不現。去夜五更。
熒惑入輿鬼星。
初七日。以孟子釋送于玉堂。以李直提學齊閔,申校理湛等懇借故也。蓋館中欲於孟子進講時參考。故希春尤盡心焉。○冬至表箋。佳倍於前。大提學朴公之精敏誠篤故也。其中方物表有云。日行南陸。爭展亞歲之儀。改爭爲方。此李僉知後白討論其失。而余修飾一字者也。
初八日。以今日冬至使拜表。而承文院提調先詣査對。故詣慕華館。提調朴淳,金貴榮,朴應男,尹毅中,李後白,金啓皆至。及左右相至。希春等通政大夫。一時請謁。尋以文書査對。諸提調羣起看之。移時乃畢。諸二品以下提調。看結裹畢。退與金享彦。同邀餞使臣柳從善,朴承任,書狀官李濟臣。遂出。歸路。歷訪申校理湛。邂逅金禧年。○日昳歸舍。見兵曹望定。以希春爲禫祭時 御前獅子衛將。來九日宣仁門罷漏時。開門。諸將受牌。軍士聚會。自太平館至議政府禮曹習儀。當具弓箭筒介大刀云。○兵曹移關于成均館。以爲十五日 慕義殿告動駕祭後。進善門外祗迎。及詣 宗廟齋宿。祔廟時。 駕前獅子衛將。大司成落 點。具甲胄受牌。依事目。三度習儀時。竝爲侍衛
云云。
十一日。聞儀禮經傳通解畢印。今日入 啓。
十二日。見朝報。今月十七日千秋節。 殿下率百官。行望 宮禮。○掌務吏來言。明日早食後。太平館前。望 宮禮習儀。又吏曹以希春。差文廟望祭獻官。十四日罷漏。受香。十五日。祭畢。卽詣 闕門外。爲獅子衛將之任。同日申時。 大駕詣宗廟。十六日。行祔廟祭云。○余見故舊之得志無信者。歎其信義之不足。夫人曰。寧人負我。無我負人。我輩不當如是。
十三日。朝以望 宮禮習儀。詣太平館。見司藝蔡蘭宗,直講鄭彦智。二嚴。呼外辦。未幾。入行禮于內庭事畢。○余令都訓導招從事官李應泓來。敎令約束。期以十四日夕。聚軍點考。十五日子時。受牌。整齊軍士。結陣以待。余自成均館。四更祭畢。馳來陣處云。
十四日。半圓點未滿四十點而丏寬者。拒不受。今年四十點以上。許赴鄕漢城試。亦是余之意思。過寬。幾於縱弛處也。○獅子衛將都訓導來報。來三更五點。宮城開門。軍士聚會。巳時吿動 駕祭。申時動 駕云。
十五日。 上昨暮已詣 慕義殿。今日未正。自敦化
門。陪 神輦而出。衛將 駕前者先行。至宗廟洞口之東結陣。待 上折入 宗廟。暫歇於依幕。與李公善相見。尋以左廂挽强隊向梨峴。周立昌德。希春亦將獅子衛卒補其缺。又依幕于宣仁門外。司憲府書吏家宿焉。
十六日。四更一點。 上方祭太廟也。希春出伏于舍外。僉知李善源來訪。罷漏後。遷依幕。平明行軍。卯正動 駕。獅子衛將先詣大梨峴。 上動樂而返。聞聲甚喜。是時。雖密雲而無雨。 至尊無事還宮。深可喜也。自辰巳時。細雨霖霖。午未時。大雨如注。申時。百官入行賀禮于簷下。希春歸舍。日已暮矣。
十七日。以病呈辭狀。送于政院。以李邦柱相避故。欲免試官望也。○是日。舍人司請明日赴蓮亭之宴。余辭以疾。○上見臣呈辭。 命身病調理間給由。
十九日。見昨日通報。則諫院劾不能詳察祝文之承旨。請遞。 上從之。府 啓。十六日 明宗大王祔廟行事之時。左通禮雖詣齋宮。跪啓外辦。爲禮儀使及承旨者。則當待執禮之唱。禮儀使導 殿下入詣版位導入。可也。而執禮未唱之前。徑導 殿下入詣版位。然後方出各位 神主。其間甚久。非徒玉體有
勞。執禮始唱。禮儀使導 殿下入詣版位。而更無可詣之地。祭禮愆違。節次顚倒。至爲駭愕。禮儀使,都承旨,禮房承旨。請 命罷職。他承旨。幷 命遞差。祔 廟親享之時。捧各室 神主。設於座次。然後大祝奉 新主。安於褥位行祔禮。而左通禮詣齋宮。跪啓外辦。則 殿下冕服以出。禮也。 廟內諸享事未完之前。徑啓外辦。 殿下遂至東門外。致令大禮有失。左通禮請 命罷職。次知禮貌官。任然退在。只今迷劣下人。往見 廟內之事。不以詳告於通禮。終至於失禮。其日次知禮貌官。請 命先罷。詔獄推鞫。又請堂上執禮推考。答府曰。通禮,禮貌官罷職事。依啓。贊禮。推考可也。 答院曰。不察祝文承旨。遞差可也。○ 傳曰。今八月內。文昭殿別祭親行矣。擇日以啓。
二十日。禮曹 啓考見前例。則 卽位之後。有先祭 宗廟。次祭社稷。次謁 聖。文昭,延恩殿別祭。以次擧行云云。
二十一日。許太輝云。 新上謁 聖時。大司成自柳崇祖,趙士秀以來獻箴。公亦不可不爲也。
二十二日。弘文副修撰金戣。伯淳之子也。持孟子序說,近思錄。來問疑難而去。
二十六日政事。李後白爲都承旨。希春爲左副承旨。尹澍爲同副。是時。朴好元爲左承旨。許曄爲右承旨。宋賀爲右副。
二十七日。以常參詣文政殿。 殿坐卽時。承旨等先四拜。陞自正階坐定。希春以兵房承旨進榻前跪。啓各道烽燧無事而退。○是日。 慈殿以今 上卽位以後。經筵官實錄廳諸臣。賜酒于明政殿庭。午時爲始。承旨不坐於諸通政之列。特坐於三公之傍。內設珍羞盛饌。對客宦官。以次饋酒巡杯。又三公。特令奇大升行酒。入參者四十四人。 懿聖王大妃殿手書備忘記。下于羣臣曰。大臣侍從等進講勤勞。 主上(缺缺)聖學高明。且國家多事之時。賢臣等勵翼實多。予爲慈母之心。不勝喜美。以此略小薄物。示予感悅之意。勿謝。於是三公則特 優賜其餘。諸臣內臣。希春所受。白綿布一匹五十尺。紫的紬一匹五十尺。磻紅擣練紬一匹五十尺。白擣練紬一匹五十尺。諸臣各有差等。又加囊子。老臣則沈香色。壯年之臣則紫的。堂下官。柳靑色。臣等俱以薄劣輔導。無涓埃之益。而受 賚有丘山之優。況半生天涯。生死骨肉者乎。不勝感淚。申末乃罷。
二十九日。罷漏後。陪 駕至景福宮。 恭懿王大妃殿。命宦官朴謹爲對客。賜酒。且各賜紫的囊子一部。午又 命别監饋酒。余分送退膳于細君。○日暮。 上還宮。○去夜雨而今朝霽。 聖上出入。天亦相之矣。
初一日。取舊先生案考之。則妻外祖李公仁亨。弘治丙辰三月十四日司諫院大司諫來。六月十四日。陞右副。十一月初九日。陞左副。丁巳六月十四日。陞右副。八月二十九日。嘉善全羅監司云云。○金相國安國。正德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僉知來。同年四月二十日。陞右副。十二年二月初一日。陞左副。初三日。特加慶尙監司云。○是日。 慈殿上尊號。初度習儀。○校理李珥叔獻當夕來訪。右副宋公亦來會。李君出其八月日課所製。其末一篇。論正名爲治道之本云。當今國是未定。正名未盡。雖欲安民作人。其道無由。我 朝自開國以來。正邪消長。固多反覆。而至於殄殲士林。斬絶國脈。則莫甚於乙巳之禍。鄭順朋,尹元衡,李芑,林百齡,許磁斯五姦者。罪通于天。必殺無赦者也。 文定塞淵于深宫之裏。 明宗宅憂于幼沖之日。外間是非。何由灼見乎。斯五姦者。乘時謀利。欲以
殺戮之酷立其威。以籍没之財富其家。乃造飛語以罔 聖聽。設嚴刑以取誣服。聚羣不逞之徒。以張其勢。擧一世之忠賢。悉䧟于叛逆之深坑。又恐公議之不可終泯。則乃作羅織之法。若有街談巷議。稍分是非者。則輒加以庇護逆臣之名。以芟夷之典隨之。凶謀旣遂。錄以衛社之功。嗟呼。 仁廟大漸。遺教丁寧。 中宗嫡嗣。只餘一人。兄亡弟紹。允合天人。彼五姦者有何寸功。當是之時。百僚戰懼。萬姓悲憤。 宗社之不亡。實是天幸也。近來五姦已死。公議復發。上自公卿。下至氓隷。莫不慷慨扼腕。欲食五姦之肉。特 主上未之知耳。客曰。何以明其 主上不知耶。主人曰。昔者。郭公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卒以亡國。今我 主上聰明睿知。卓冠百王。若知五姦之罪。則必赫然一怒。誅于旣死。而至今寂寥。故以爲 主上不知耳。嗚呼。羣臣之事 主上。可謂非誠矣。當今第一義。莫大於正名。而不吿於 主上。何耶。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今者。忠讜之臣。斥以叛逆。姦慝之魁。錄爲功臣。名之不正。莫甚於此。爲今之計。莫若暴揚五姦之罪。
奪其官爵。盡削衛社之勳。悉宥無罪之人。以此告于 宗廟社稷。頒敎中外。與一國更始。夫如是。則上以慰 祖宗陟降之靈。下以安朝野憤惋之懷。維新之政。次第可擧矣。客曰。子言固切於時務矣。但 先王已定之事。 後王安敢改革。主人長吁數聲曰。流俗之見。一至於此。至治終不可復也已。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好善嫉惡者。 明宗之志也。勸善懲惡者。 明宗之事也。彼憸邪之輩。罔 聖欺明。縱售奸術於一時。難逃鈇鉞於萬世。今我 明宗於昭于天。其於姦狀已悉洞照。亦必震怒于冥漠之中。欲假手于我 主上矣。 主上其將繼志述事。以副 明宗在天之心耶。抑將承訛踵謬。以悅姦凶地中之鬼耶。嗚呼。國是未定。則人心易搖。正名未盡。則善政難成。莫若掃蕩奸究之囊橐。扶護國家之元氣。不然則君子無所恃而罔盡其忠。小人有所窺而欲紹其惡。國之爲國。未可知也。若如子言。必以無改爲孝。則文王事殷而武王誅紂。此亦可謂反父之道乎。客再拜曰。善乎。吾子之說。子說若行。東方將見三五之至治矣。(九月)
初四日。有朝講。○是日。 上頒賜聖學十圖四十餘
件。承旨等得參。又賜中綿子每一人二斤。感恩罔極。
初五日。三公以雷災辭免。 答曰。推咎台衡。以應災變。吾誰欺。欺天乎。漢君以罷相塞天譴。君子譏之。卿等獨不聞乎。宜勿辭。
十一日。罷漏仕進。以今日上 尊號。宮門早開。余最先仕進。是時。都承旨李後白,左承旨李俊民,右承旨李拭,左副卽希春,右副宋賀。而都承旨。進書。左右承旨。冊捧進。左副右副。寶捧進也。午正四刻二嚴。承旨等俱詣明政殿東階下待候。未初二刻三嚴。 殿下衮冕而出。 慈殿以權停禮不出。 殿下立階上版位之上。左右承旨旣行冊捧進之任。臣希春,賀趨而傳受二寶。雙擧以進。 上捧而復授二臣。二臣傳于二內侍而退。 上入幕次小歇。還入宮。申時。自內出御殿上幄坐。五承旨東西而入。都承旨,右承旨,右副則由東夾而入。左承旨及希春。由西夾而入。分東西侍坐。百官三行四拜禮。山呼洋溢。典翰爲宣箋官。讀百官箋。引儀爲讀箋官。誦外官職姓名。日暮乃罷。賴雨止。萬姓大悅。
十二日。有朝講。校理李珥陳侵虐新來。汚辱傷病之風。 上曰。此甚無謂。可令痛禁。
十三日。傳。新及第者。四館目爲新來。侵虐汚辱。無所不至。以溝溷穢泥。塗其面目。名曰唐鄕粉。毁裂冠服。推轉於汚水之中。作爲鬼形。人不忍見。傷身受病。比比有之叱分不喻。其於體貌。虧損實多。此等弊俗之事。旣無於禮文。又無於中國。而習以爲常。恬不知改。無識莫甚爲置。自今以後。新舊間糾檢事外。汚穢侵辱戲弄之事。一切痛革爲乎矣。如或仍踵舊習者。摘發治罪事下禮曹。○新來侵虐汚傷之事。余前日屢言於名公賢士矣。
十五日。政院書吏李億來寫呈辭狀。其辭曰。臣矣段。自初七日。感冒風寒。黽勉供職。至十二日。冷喘交攻。到今頭痛身熱。未易差復。喉舌之地。久曠職事。至爲未安。臣矣職本遞差事。銓次以善啓云云。○呈辭單子入 啓。 上命給由。
十六日。兵曹參知朴公大立,大司成奇大升。相繼過訪。自昨李季眞及此二公。皆有挽留我行之意。
十九日。大司諫金就文,大司憲白仁傑。相繼來臨。以余南歸故來見也。○暮。希春再度呈辭入 啓。上命加給由。
二十日。申時。希春三度呈辭入 啓。 上命遞差。
二十一日。禺中。舍人尹君根壽率妓工肴饌來設酌。尹判決事斗壽,右尹朴啓賢,大司成奇大升,判事安自裕,典翰李山海。皆以舍人先生。爲餞我而來。以次行酒。音樂交作。以奇明彦之言止樂。至日暮昏深。諸客盡去。尹舍人獨留。人定後乃去。其從容繾綣。至矣。○是日政。李湛爲左副承旨。希春爲上護軍。○朴啓賢,奇大升,尹根壽。皆有別我詩。
二十二日。追記昨日領議政李浚慶。遣錄事來問行色云。聞南歸。深用驚怪。希春對曰。以加土受由下歸。明春當上來云云。○李領相裁書。送錄事來。○李相國降屈尊嚴。手筆鄭重。其愛人下士如此。○夕。書吏金應用持賞賜大鹿皮來。以前日寶捧進之微勞也。
二十三日。詣 闕。軍職肅拜也。
二十四日。文廟別祭後明倫堂文科殿試時對讀官。希春入望。
二十五日。去夜三更。 大駕至太學。臣希春,別護軍李忠綽。出伏于庭。平明。以試官受點。入明倫堂庭。 上御堂上北壁。試官及諸生。行四拜禮。右議政洪暹,大提學朴淳等。 啓出擬周朝羣臣賀得二老表。旣出題。 上出御下輦臺觀試文。試官三十人。每三人
爲一考。取正於右相。入等者。盧稙等七人。出進幕次於 上前開坼後。百官行賀禮。
二十六日。乞加土單子。送于政院。○李貳相善鳴。度量軒豁。識趣純正。好惡分明。眞公器也。
二十七日。肅拜後被閔承旨起文之招。詣政院。設餞杯。左承旨李俊民亦參。關東災傷御史鄭彦智亦邂逅。又赴玉堂之要。典翰李山海,修撰趙廷機。皆餞慇懃。出南大門外平巿。直長宋海容出餞。李璥,李蘅,梁子澂亦參。行行又遇僉知朴素立之餞。弘文館修撰金戣子嚴之餞。李撰季膺,崔彦泂仲淵之餞。行近漢江。金緝,朴仁鳳,吳壽億,鄭鴻爲一餞。又到船上。舍人尹根壽持酒果携妓工爲餞。大司諫金就文,大司成奇大升。皆以舍人先生亦至。酬酢酣暢。尹子固,奇明彦。皆贈別詩。又司藝閔忠元,直講崔頲,佐郞金應寅,典籍尹淵。以餞乘別船。余就其船受餞杯。兼見崔尙重。又下船於南岸沙坪。見許筬,許篈,尹軫,朴舜元,尹興宗來餞。夫人先渡漢江。余晩發於羣餞。秉炬而行。
初五日。全羅監司今日到珍山。遣人探我之行。蓋有相會意。(十月)
初七日。午到全州。被府尹盧公之招。吾夫婦俱詣衙
參宴。余入行酒于大夫人前。大夫人時年八十。人子之榮。孰大於是。余與盧君禛。起舞於前。遂退。酬酢極懽。至昏乃退。○日暮。觀察使鄭宗榮。自礪山入府。俄而請相見。余進于東軒。監司主壁坐。余與盧府尹坐東壁。都事姜源坐南行。迭爲行酒。監司令府尹,都事。先行酒于余。余與監司談話。醉退西軒旁。如廁。見前錦山李義臣。時李義臣之四寸弟。犯馬于使相被囚。賴余救得解。余以監司之邀。更以直領便服。詣東軒房。與監司對飯。監司行下祭狀于康津,長興。爲海南親墳也。又行下于光州。爲妻父母墳也。又行下于光陽。爲祖父母墳也。
二十一日。祭祖考及先君兩位祝文。伏以自丁卯十月。蒙 恩還朝。極荷 聖眷。歷踐侍從,臺諫,舍人淸華之職。至戊辰十一月。又陞通政成均館大司成,承政院承旨等官。此非孫之愚蒙所能到。實緣祖考積善之餘慶。今玆下來。敢以情吿。尙饗。
二十八日。見今月十一日政。江原監司望。余入首擬金添慶,金啓次之。而添慶受 點。○戶曹公事。今年凶歉。甚於去年。請減祿。朝官掃墳加土。皆勿許。蓋今月初公事也。
二十九日。遣僧靜安。泛鐵于西門外新基。則艮坐辛破最吉云。水破之說。自郭璞以來。胡舜臣獨言之。
初六日。是日政。余爲副提學。(十一月)
初十日。尹端中抱尙書來問疑難。與之語及退溪先生。其人頗有識。
十七日。余爲祭酒。時館中諸生。迭質其疑。余隨問隨答。辨析如響。館中爲之語曰。觸處洞然。發我昏蔽。書中神明。間世挺生云。
十八日。弘文館書吏李熙淳,皁隷引陪龍伊。持鑞牌奉有 旨書狀來到。乃今月初七日右承旨李湛所草也。始面。書弘文館副提學柳希春開坼。內面。書今以爾爲弘文館副提學。經筵事緊。爾其斯速乘馹上來事有 旨。蓋副提學李文馨病遞。而初六日政。金就文,希春,奇大升入望。而希春以副望受點。○朴大均書云。令公今受新 命。不惟朝望之重。 聖意亦深。令公曾無大段重疾。不可安臥草堂。以負 召命也。幸卽上來謝 恩。勿後勿後。前者。適嶺東監司有闕。以我令公爲首擬。而不受點。於此可見 上意也。後有方伯之擬。萬無受 點之理矣。今須上來謝 恩。從便就閑。未爲晩也。幸勿稱疾自便。强拒時望。和
叔之意。亦如右云。○吏判朴淳和叔,參判尹毅中,參議許曄。同狀于我云。令監得長玉堂。邦家之慶也。奉話伊邇。不勝欣企云云。○是時。直提學李齊閔,典翰李山海。應敎,副應敎未差。校理李珥,副校理鄭彦智,修撰鄭澈,副修撰朱應激,趙廷機。皆佳士也。
十九日。招生員宋嗣珍。令繕寫承政院書狀。旣封。授監營來驛子。
二十日。招書吏李熙淳。詳問 上體康强及經筵嘉禮等事。對曰。孟子今到公孫丑。近思錄今到末卷。納采。今月初九日。嘉禮。十二月二十九日云。
二十七日。書吏,引陪吿辭。余具冠帶。拜疏于庭。四拜也。
初四日。尹元禮昨暮來宿。質問語錄及朱子書。(十二月)
初六日。監司關來。以爲三公 啓請大禮臨迫。復正殿。除減膳撤樂。 上從之。
十六日。朴昌孫來受退溪朱全。
十八日。尹廣文持余癸卯年詠重修鄕校小詩刻板來示。
二十一日。鄕中大會。以餞余行也。
二十四日。希春方上疏待 命。二十六日。向潭陽之行。不可乘馹。只當以私馬行邁。招吏房令發私通。○玉堂同僚李山海,尹根壽,黃廷彧,金戣,柳濤同狀云。慕用之際。伏承令翰。仰慰無已。 召命再下。伏想不俟屨而就途。天寒。惟冀路次節宣云云。○日夕。玉堂書吏李德純,引陪龍伊。持有 旨書狀下來。希春具冠帶出迎。敬受俯伏而入。置案上伏讀。其始面曰。弘文館副提學開坼。而不書姓名。其辭曰。今觀上疏。知爾患病。待其日和。調理上來事。有 旨。同副承旨李齊閔所草也。○朴直長漑書云。伏審令履失攝。未克赴 召。不勝茫然。不惟 聖意繾重。朝廷之望極大。而令公何不念之。而堅臥至此也。再召不可固辭。伏冀善調就途云云。○今十二日。玉堂賜送乾獐乾雉大口乾大蝦及醢一缸。受來。
二十九日。今日。 聖上行嘉禮。
三十日。以一國一年言之。則穀多不實。湖嶺秔稻頗收。而田穀吿歉。湖南最號豐登。而結子亦不多。菽亦不足。 聖上勤政。又行嘉禮。以一家言之。希春蒙恩稠疊。至長玉堂。又荷 聖旨。令待日和調理上來。又賴 上德。造第宅創規模。皆吉事也。○孔子遭陳蔡
之厄。乃曰。芝蘭生於深林。不以無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以窮困而改節。
庚午(隆慶四年我 宣廟四年)
二十四日。昨日館學儒生等伏闕上疏。乞崇獎賢儒。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李彦迪。從祀 文廟。以爲明士趨養元氣之地。末云。國家自己卯斲喪之後。又經乙巳之禍。國是未定。士氣摧折。爲學尙懷於疑懼。檢身猶戒乎駭異。伏願 殿下更加重道之誠。益隆崇儒之禮。許以四臣配享文廟。一以追報其功。一以勸勵斯世。則士林知有所宗。而學術皆出於正矣。 上答此疏曰。今又特上疏章。復請從祀文廟。辭懇意正。三復歎賞。第以事甚莫大。豈可容易處之。前亦將此已諭其意。是以玆未副多士之望。今日。 上又敎臣希春令捜訪金,鄭,趙三先生著述以進。 上之好賢崇儒之誠。至矣。近世人主所未聞也。○余曾夢見成字。覺而釋之曰。生于海南城。(余產于城內宅)聚于楸城成。登第萬寶成。(記九月)陞遷大司成。不知又遷何府成。(筮仕于成均。子聚于長城。遷安于鐘城。遭遇我 河城。遇知金義城。)○余讀諸生疏。不覺下淚感激也。○朝蒙 召對時。希春進達曰。前日夜對時。言及己卯諸
賢。忘卻李耔而不陳。耔乃李穡之後。德性度量。與趙光祖幷稱也。右副承旨李忠綽曰。李耔有所著日記。 上曰。試取來。予欲觀。今午。通于柳夢翼。答云。全書在桃渚口峴生員李至家。至。秫之子。而參贊耔之兄孫也云。(四月)
二十五日。見陰崖日錄記趙靜菴事。不覺歎伏。信乎筆力眼力俱高也。○承文院官員。以經筵官副提學希春所 啓。議于大臣。領相議。質正官。非獨爲質正文字也。我國邈處荒外。凡中國禮樂文物。必須頻數朝赴。然後可以學習觀感。爲他日事大之用。故使文官憑質正往來。其意固非偶然。頃來。慮弊除行。緣此聞見日就孤陋。故依舊還尋前規而差送耳。然今年凶荒太甚。姑除一弊。似爲無妨。左右相議亦然。故敢 啓。 傳曰。如啓。
二十八日。罷漏梳洗。詣議政府入依幕。與承文副提調洪參議天民同坐。待門開而入。至于槐院。千秋使文書黑出草看審也。○歸舍。遣男景濂。往賞蓮亭。兒往則議政府書吏等懽迎。兒得觀先生案三件而來。
二十九日。是時。人民艱食。外方餓死者多。聞之惻怛。○夕就寢後。奇孝曾來吿明日下鄕。余修簡于明彦。
幷送一筆。
三十日。竊思羅州儒生金君千鎰好學謹行。忠信篤實。去戊辰年。崔頲以獻納。欲朝廷錄用。嘗陳請於 御榻前。希春以千鎰方纏疾病。不堪從仕。願姑培養爲言。 上亦以爲然。到今思之。千鎰病日益深。死日益迫。若無褒恤之 恩。恐有後時之悔。欲於經筵。乞下書監司。救恤藥物。以表一方之善士云。
初一日。新署經修撰柳成龍入來。其學問詞章。精細切當。爲人亦可愛。深喜深喜。(五月)
初二日。禺中。以漢語吏文置簿。詣承文院。坐起于涼廳。實官先就拜。退後。兼官等一時行禮。兼官卽肄習官也。漢語吏文置簿畢。點心。巳時歸舍。○兵曹參知朴君謹元一初來訪。談話亹亹。其心地平正。計慮周徧。而樂善不倦之意。由中溢外。眞第一流也。相與契合。不勝欣幸。
初五日。追記 上昨於晝講。下問臣曰。日食有常數。而可以人事回轉。有此理否。臣對曰。日食。精曆算者預知之。則固有常數矣。然實出於陰盛陽微。故人事得而陽盛陰微。則當食不食。先儒有是說矣。
初七日。余於金典翰汝孚,金監察在孚。各送胡椒扇
子。不忘慕齋之恩也。慕齋卒于癸卯正月初四日。尹相漑每送祭物云。
初八日。朝以四賢文字校正入 啓事。早與玉堂。仍爲一會。與李仲虎,申湛,宋應漑,柳成龍。同校四賢文字。多改誤處。未時。持詣承政院。見右副李忠綽。談說是文字。又見左承旨宋賀,左副俞泓。請承傳色入四賢文字冊。仍 啓曰。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文字搜訪。而所得甚少。謹校正以入。此後若有所得。當隨入。 傳曰。四人文字收拾校正以入。至爲可嘉。隨後隨所得入納事。如啓。
初十日。以退溪先生所作趙靜菴行狀中有云。禍患之來。雖欲以智計巧免。烏可得耶。又云。由今日欲尋其緖餘。以爲淑人心開正學之道。則殆未有端的可據之實等語。幷未穩。故具由拜狀。送于監司。請速送于禮安退溪宅。
十一日。直長漑來訪談話。適持濂溪冠來。余試著之而合頭。遂見贈焉。
十三日。以皇明通紀載 孝宗弘治元年戊申詔議從祀文廟。程敏政等言。荀況,戴聖,馬融,杜預,何晏,王弼。各有名教之罪。不當從祀。而 本朝薛文淸公瑄。
乃合俎豆。其時議者不一。未能施行。至嘉靖 世宗。一皆施行。余以爲今當新入金趙二先生從祀之際。宜去中朝之已去者。以此意通簡于禮判公淳。公淳答書曰。中朝已黜。而東方獨依舊。殊爲未安。況從祀者。必是聖人之徒。然後無愧矣。當謹査考處之云。
十五日。見羅士忱簡。則去四月二十六日。往尋務安石津里外曾祖崔進士墓。定山直禁樵牧。墓貌如昨。階砌尙完。石物依舊。感愴不已。(崔進士諱澤。配陳氏。卽錦南之考妣。而墓在石津里於乙串。先生嘗要羅公往省之。仍使定山直守護。且致書于本縣宰。助成其事。故羅公依示後裁答如是。)
十六日。希春呈辭單子曰。臣本以孱弱之質。艱難支持。供職爲白如乎。今月十五日申時。在本館。氣甚困憊。精神昏眩。僅能歸舍。今十六日朝。家中階上行步。適音失足墜落。左脚痛楚。不能運身。旬日之間。勢未差復。經筵長官。不可久曠。臣矣職遞差事。詮次以善 啓云云。○臺諫全數合司詣闕 啓。大略乙巳丁未己酉等年。無辜被罪之人。一切伸雪。李芑,鄭順朋,林百齡及鄭彦愨追奪官爵事也。○左右相東西壁再 啓。○兩司合 啓。
十七日。更看光陽李希璋四月初五日所出書則云。前日令敎參議墳塋。與徐德麟偕往看審。在北面栗谷德麟祖先墓上。而樹木縈繞。四旁頽壞。只存尺許之高。表石石人。散落無餘。卽吿城主。山直二人定入耳。
二十四日。聞都承旨李公後白以爲東國儒先錄。東國不若國朝。此說有理。余從之。又聞咸鏡監司送人上來。修書于文川郡守趙容。令搜送文正公銘箴之類。
二十五日。是日政。李珥入校理首望。受 點。珥曾於讀書堂朔計。著東湖問答。正名篇。極陳鄭順明等五姦殺人僞功。當誅改正之理。又以校理入侍。於領相李公略言乙巳忠賢被殺之端。極言而力爭之。以爲當改正僞功。至是。 上擢置經幄。蓋嘉其骨骾而欲施其言也。
二十七日。朝講。白仁傑 啓。乙巳禍之初。許磁招臣。林百齡招柳希春。閔齊仁招金鸞祥。誘脅臣等。三人皆不從。○玉堂箚。副校理李珥所製也。其辭曰。叛逆。天下之大惡也。其爲人也必誅。其在法也罔赦。凡爲臣子者。生當爲不共載天之讐。死當結萬世同憤
之怨。嗚呼。苟非亂臣賊子之徒。則孰敢有一毫庇護逆臣之心哉。惟其叛逆之名。出於誣罔。衞社之號。生於樂禍。忠賢受叛逆之名。兇慝錄衞社之功。故萬姓不敢言而敢怒。怨憤之氣。徹天徹地焉耳。今者。衆怒之積。如久壅之水。不決自潰。公論之發。出於國人。不可沮遏。則順與情定國是。正在今日。而自 上留難至此者。良由 殿下於姦兇之情狀。尙未洞照。只求其名。不求其實耳。臣等雖已陳達。猶未詳盡。今請泝其源而極言之。在昔 中廟末年。 仁廟在東宫。而尹元衡兄弟。與尹任構隙。銜怨日深。於是有大小尹之說。識者已知其有禍胎矣。元衡與李芑等。潛謀祕計。無所不用其極。只爲報怨之術。不顧 宗社興亡。 仁廟卽祚。元衡等乃造不測之飛語。欺罔文定。驚動 明廟云云。 仁廟大漸。丁寧授受。 明廟以嫡統介弟。入承丕緖。天命人歸。名正言順。如白日中天。億兆咸睹。孰敢有一毫異議於其間哉。只緣元衡與李芑等。挾憾煽毒。將殲善類。鼓無根之說。摇動宫掖。䝱制朝廷。尹任固爲机上肉。而柳灌,柳仁淑。皆與李芑有嫌。故倶得大罪。猶未敢加以叛逆之名。鄭順朋以陰譎叵測之人。欲圖大利。誣飾進疏。敢欺君上于
白日之下。兇謀旣逞。大禍斯作。夫以尹任麤鄙無狀。濫侍宫禁之罪。誅之固不足惜。而叛逆之事。實無形跡。罪非其罪矣。況柳灌之盡心事國。柳仁淑之好善愛士者。豈有毫髮疑貳之端哉。三人旣死。無可推問。林百齡知尹任之壻李德應輕躁怯弱。可怵以威。遂誘䝱百端。約以免死。彼德應之愚妄。冀其苟活。胡言亂語。莫見端緖。羣奸捃摭。其稍涉不道者。定爲叛逆之律。此以一人之亂言。斷其大獄也。夫三人之罪。誠是叛逆。則當推鞠得情。明示典刑。夫誰曰不可。今也不然。始則或遞或罷。次則竄謫。次則賜死。終則梟首夷族。不問其情。不取其服。自古未聞討叛誅逆之擧。迂回不明若此其甚也。其於瑠之被訊也。酷加陰刑。極其慘毒。瑠不勝其苦。欲誣服速死。而不得其說。推官敎之。乃得取招。鳳城之死。出於金明胤之䜛口。壁書之禍。生於鄭彦愨之毒手。忠州之獄。始於同氣之䦧墻。成於元兇之鍛鍊。紛紛告變者不知其幾。此由罔蔽君上。羅織忠賢。冤痛極天。擧國之人。莫不知之。故元兇恐其奸狀發露。欲以戕殺之威。鎭定國人。於是貪功嗜利之徒。希旨生事。此所以告變者接踵。而善類無孑遺矣。彼誠賊臣也。則旣誅之後。人所同惡。
衆心帖然矣。奈之何淸議日沸。人情不服。必不加誅戮芟刈士林。然後僅能鉗制萬夫一談之口。使之不言耶。夫以 明宗大王之恭儉愛士。少無失德。而臨御二十餘年。天心未豫。災異荐臻。水旱極備。癘疫頻作。日月薄蝕。星宿騁怪。盲風怪雹。暴發無時。桃李冬華。山冢卒崩。其他虹霧雷震之變。草木昆虫之妖。史不絶書。迄于 殿下。變怪尤酷。殆無虛日。夫孰使之然哉。豈非大冤未雪。傷和召沴。以至此極哉。 明廟末年。天誘聖衷。惕然覺悟。漸開伸雪之端。弓劍忽捐。睿志未就。垂簾之日。克遵遺意。人皆引領而望。庶見天日還照。而霈恩中止。此亦機會未發而然耳。今則擧國之人。同然一辭。願雪忠賢之冤。願食奸兇之肉。此豈非辨誣誅奸之一大機會乎。 明廟末年。覺悟之意。皎如日星。 慈聖垂簾。伸雪之恩。盎如春和。在今 殿下。不過遵先志奉 慈衷。以終其事耳。何所未燭而遲疑至此乎。嗟乎。廟堂老成之相。孰非 先王之股肱乎。朝著夙夜之賢。孰非 先王之臣子乎。 先王仁深澤厚。臣庶感戴。有如天地父母。一朝昇遐。攀號莫及。喬山宿草。涙痕纔晞。若使乙巳之人。稍有可疑之跡。則今日爲何等時。而乃欲伸雪如此其
汲汲耶。爲人臣子者。乃捨沒世不忘之 先王。而欲庇叛臣地下之朽骨。天下之理。寜有是耶。若 殿下終閟兪音。則此以叛逆待乙巳之人也。乙巳之人。實爲叛逆。則是今日滿朝衣冠。摠汚黨逆之名。擧國之人。無非亂臣賊子之徒也。豈不痛哉。豈不苦哉。此臣等所以不勝太息流涕。繼之以痛哭也。目今公議否塞。人心恟懼。如沸如羹。罔有攸届。今日之勢。若非盡雪無辜。悉削僞勳。則終無以鎭慰衆情。肅淸朝綱。而是非未定。倚伏無常。國之存亡。未可知也。噫。奸兇威䝱士林。動輒構禍者。爲日已久。削勳二字。人不敢出諸其口。豈非積威所劫。心膽墮地而然哉。大臣引而不發。兩司言而未瑩。臣等忝在論思之地。亦不免趑趄囁嚅。今始盡達。臣等之罪大矣。伏願 殿下深思夬斷。先責羣臣以不能盡言之罪。然後渙發兪音。乙巳以來無辜之人。悉復官爵。還其籍沒。奸兇之輩。悉奪官爵。因削僞勳。告于 宗廟社稷。與一國更始。上以繼 先王未伸之志。下以雪羣賢九泉之冤。毋使一國臣民。盡汚黨逆之名。宗社幸甚。生民幸甚。 上答白。決不可從。然 上因此詳知情實。○權得卿來訪。共觀李叔獻箚子。與日月爭光。深歎服而去。
二十八日。昔在丁卯七月。華使許國,魏時亮。睹今 上之動容周旋中禮。亟稱之曰。妙齡擧動。百不一差。東民可謂有福。許,魏二子。眞可謂有知人之明矣。
初一日。辰末。到玉堂。與李山海,李仲虎,李海壽,宋應漑,李珥,尹卓然,柳成龍完議。以 上昨日答兩司曰。治罪之事。乃 先王未親政時也。此甚高明之見。遂贊美而將順之。因以勸速從公論。令李珥作箚子而上之。 上不允。又令柳成龍作箚而入之。再箚後。以未時歸舍。(六月)
初三日。辰初。以一會進。昨會八員皆會。以李校理珥所草箚子用之。午後。又以直提學李山海箚子進呈。未時歸舍。
初七日。是日政。聖節使望。奇大升及希春入副末望。奇公受 點。
初八日。余到春秋館。見去年仲冬初六日時政記。於希春除副提學之下註云。字仁仲。英敏疏淡。博雅好文。嘗於乙巳年爲正言。駁密 旨之非。至丁未初。竄耽羅。又移鐘城。旣至謫所。惟以讀書爲事。敎誨後生。多所成就。及丁卯還朝。揚歷淸要。士林皆推重焉。○史記。許太輝曰。忠厚篤實。敎勅子弟以禮。救恤族親
故舊。
初九日。辰末。詣玉堂。禺中。李校理珥所製箚子進入。其中。言宦官宮妾。或䝱於威。或誘於利。不明是非者有之。無乃 殿下聽其言而遲疑不斷乎。以 殿下聖明。必無是理。而臣等不能無疑耳。 上答曰。是何有此無理之言耶。莫大之事。豈婦寺所得干預乎。玉堂學士。讀古人之書。有此言耶。○午。復用尹修撰卓然箚子。再入焉。至夕。 上答曰。伸雪兩年之冤枉者。固知其無罪也。追奪二兇之官爵者。固知其有罪也。誅姦雪冤。獨及於此。而不及於乙巳者。豈無其意。蓋此更改極難。予何敢爲。所以終不允也。觀此 批答。 上之是非明而好惡正。皎如白日。特以更改爲難耳。誠有可望之理。輿喜何極。
十二日。辰末。赴玉堂一會。初箚用柳成龍。再箚用尹卓然。開草。尹作甚佳。○夫人作長書。令光雯寫送。其辭曰。伏見書中。自矜難報之恩。仰謝無地。但聞君子修行治心。此聖賢之明敎。豈爲兒女子而勉强耶。若中心已定。物欲難蔽。則自然無渣滓。何望其閨中兒女報恩乎。三四月獨宿。謂之高潔有德色。則必不澹然無心之人也。恬靜潔白。外絶華采。內無私念。則何
必通簡誇功然後知之哉。傍有知己之友。下有眷屬奴僕之類。十目所視。公論自布。不必勉强而通書也。以此觀之。疑有外施仁義之弊。急於人知之病也。荊妻耿耿私察。疑慮無窮。妾於君亦有不忘之功。毋忽。公則數月獨宿。每書筆端。字字誇功。但六十將近。若如是獨處。於君保氣。大有利也。此非吾難報之恩也。雖然。君居貴職。都城萬人。傾仰之時。雖數月獨處。此亦人之所難也。荊妻。昔於慈堂之喪。四無顧念之人。君在萬里。號天慟悼而已。至誠禮葬。無愧於人。傍人或云。成墳祭禮。雖親子無以過。三年喪畢。又登萬里之路。間關涉險。孰不知之。吾向君如是至誠之事。此之謂難忘之事也。公爲數月獨宿之功。如我數事相肩。則孰輕孰重。願公永絶雜念。保氣延年。此吾日夜顒望者也。然意伏惟恕察。宋氏白。夫人詞意俱好。不勝歎伏。○追記初十日夕講。臣希春 啓曰。內需司別坐尹參。元衡之族也。用之於姦謀。初錄三等功臣矣。旋令尹春年上疏。刑訊殺之。亦以爲滅口。此亦爲構陷之一驗也。成世昌奉 命赴京。而姦兇等以爲與尹任等有密計。其爲誣陷。大抵類此。承旨特進官柳成龍。皆迭進言乙巳被戮之冤。姦兇之當討。 上
曰。乙巳之事。不可從也。
十四日。昨日。路遇吏判鄭公大年引避。鄭公遣書吏曰。令公何至引避我耶。從當進敍。余對曰。頃日。迷劣之男。蒙令德入參奉望云云。○食後詣玉堂。道遇鄭吏判。駐軺而語。旣至玉堂。與尹典翰,李校理珥,宋校理,李應敎,尹修撰,柳修撰完議。初箚用李叔獻之作。再箚用尹君之作。 答辭不允而已。
十五日。禺中。詣一會玉堂。初箚用尹典翰之作。再箚用柳修撰之作。○館中。有玄輿子評一卷。乃推命書也。借來。
十六日。至玉堂。初箚用李校理珥之作。再箚亦用李作。文詞甚好。再箚則余所指意也。
十八日。禺中。往玉堂。初箚。用李珥所作。歷擧兇徒所撰續武定寶鑑虛僞十四端以入。 上答曰。已盡喩矣。不必多言。再箚。用尹君卓然所作。亦不 允。
二十日。食後至玉堂。諸僚未集矣。旣而。直提學外皆集。初箚用李叔獻之作。再箚用尹典翰之作。皆未蒙 允。○積雨喜晴。夕鐘聲淸亮。
二十二日。昨今兩日大熱。是日。出藏書閣春坊投壺。余復投之。乃昔在壬寅說書,司書時所投者也。見之
感慨。
二十三日。辰時。詣玉堂爲一會。直提學李汝實。己亥生。典翰尹子固。丁酉生。校理李海壽,宋應漑,李珥。皆丙申生。修撰尹卓然。戊戌生。副修撰柳成龍。壬寅生。皆於我二十數年以下之少年也。獨應敎李士文。丙子生。與余相近焉。○初箚用柳成龍之作。再箚用李叔獻之作。李君每作。必發越條暢。信乎救時之才也。館中咸伏。
二十四日。禺中。李應敎,李大仲,宋應漑,李珥,尹卓然,柳成龍皆會。初箚用李叔獻。再箚用尹君之作。
二十五日。夢見尹元禮。○食後詣一會。初箚用李叔獻。再箚用李大仲。申時歸舍。
二十六日。朝飯後詣玉堂。同僚惟直提學,典翰,應敎,李叔獻,柳成龍而已。初箚用柳君。再箚用叔獻。○聞副修撰鄭淹文仲。自光州上來。館中遣吏存問。
二十七日。是日。臺諫會于迎秋門外。議以爲明日乃 明廟國忌。今日乃齋戒。不敢紛紜啓箚。皆退家。玉堂亦不一會。○政院 啓曰。今日兩司欲爲所啓。會于闕門外。而明日大 國忌。今日齋戒。故只今日不得 啓事而退。敢 啓。 傳曰。知道。
二十八日。食後詣玉堂。新副修撰鄭淹文中。昨日肅拜。已入番矣。直提學,典翰,應敎,李海壽,宋應漑,尹卓然皆會。初箚用尹典翰。再箚用鄭文中。皆未蒙 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