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57
卷16
乙亥(萬曆三年我 宣廟九年)
初一日。 上於崇文堂。特召臣希春及下番金睟。臣等與承旨崔應龍史官等入見。 上曰。此非言談之時。但予欲聞前古帝王之善居喪者耳。臣希春進座前 啓曰。臣等雖來往玉堂。情志不能上達。今幸蒙引見。敢陳輿情之悶。 殿下孝性出天。執禮過苦。自侍疾時。已多憂勞。初喪屢日。勺飮不入口。至於血出於口。且素傷脾胃。至今素食。傷敗必至。臣下莫不惶悶。臣嘗詣大臣問之。大臣等咸欲以從權肉汁 啓請。而二十七日之前。難於發言。苦待其期。今日亦欲 啓請。人君之孝。異於匹夫。 殿下一身。負 宗社臣民之寄。豈可不自愛惜。 祖宗先后在天之靈。亦必保佑而欲長久也。脾胃證人。素食屢日。則以冷氣重傷。至於嘔吐。此不可不慮也。 上曰。卿何乃出此言。予不忍聞此言。將起而入內矣。希春曰。 殿下雖甚惡而痛責之。臣不敢避也。宋孝宗之居喪。爲百代之冠。而史記二日不進膳。是第三日而食飯也。十三日而小祥。二十五日而大祥。二十七日而禫祭。禫祭
則進肉明矣。禮記。明言父母之喪。有疾。飮酒食肉。小學亦云。若有疾者。暫須食飮。疾止復初。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羸憊。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或肉小許。助其滋味。朱子門人蔡淵。遭父喪而氣不平。朱子與書云。素食久亦不便。聖人已有權制。勸以肉和藥丸。蓋有肉汁之意。夫豈非禮。聖賢强人哉。 上曰。惡是何言也。希春曰。今大臣首啓肉汁之勸。則羣臣隨之。至於百官立庭。必得請而後已。 殿下他事。則皆當盡禮。只此一事。不可不抑情從權。 上不答。卒問曰。前古帝王之善居喪。元魏孝文,宋孝宗外。更無他君乎。臣對曰。又有宇文周武帝。 上曰。卽名邕之主也。臣對曰。然。 上曰。爲我言其居喪之得失。對曰。晉武欲執喪。竟奪於裵秀,傅玄,杜預之說。遂廢衰絰。元魏孝文。孝誠亦至。而喪中猶屢興兵征伐。此未合於禮者也。 上曰。兵革如御門庭之寇。則君子許之。五代晉王存勖。父喪中。自御梁人夾寨之師。綱目稱之。對曰。魯伯禽在喪而御徐戎。聖人取費誓。編之書。固一道也。又問宇文周武帝如何。對曰。英明之主。居喪亦合禮。但用法嚴酷。官吏贜一匹。庶民隱一頃地。皆殺之。非仁孝之道。 上曰。此武帝。是撥亂之主。非
守成之君。故有此嚴酷之事。只如周世宗。亦英傑之主。而不免好殺。亦撥亂故也。對曰。朱子以晉悼公,宇文周武帝,周世宗三人之才爲一般。而以悼公爲優。蓋二君嚴酷。而悼公慈仁故也。 上問如何而可盡喪禮。對曰。但當以哀敬爲主。而一依五禮儀則善矣。 上曰。卒哭前。不得視事。相見無路。故特引見矣。臣起謝。(此當在於初)上曰。五禮儀。誠善矣。肉汁安可從乎。對曰。若 殿下不及於禮。或脾胃不傷。而臣爲此言。則臣爲有罪。此乃迫於不得已之請。非肉汁。無以保 氣體。伏乞深念焉。 上曰。喪中讀書。則古人不禁。對曰。 上敎誠當。古人云。大功廢業。朱子以爲業只是瑟琴音樂之類。非廢其學業也。金晬曰。 恭懿殿期年之服。禮官以三十日而除。留衰待期年爲公事。夫留衰待期誠善。若三十日而除。遂吉服。則吉凶相雜。無乃未安乎。希春曰。所謂除者。想是變服。豈至於吉服乎。 上曰。第未知所謂吉服者指何。金晬曰。謂綾段之類。 上曰。綾段。非但上殿不服。中宮亦不服矣。希春曰。華米之餙則不可爲。晬曰。如甘察黑色則可矣。崔應龍亦進 啓進滋味補 氣體之事。入對旣。良久乃退。○後更考綱目。則喪中親興甲兵。乃周武。
非魏文也。魏文。只除喪於十三月而已也。(二月)
初三日。因鄭惟一。聞典籍金宇顒欲上疏。請還廬殿。金誠一等苦口乃止。又欲小變其說而上疏。余通簡于宇顒曰。 聖上之哀禮太過。衆所知也。 聖上素有脾胃證。哀戚之中。積傷已久。不可不以肉汁從權。臣民之願聞。公欲上疏。以公高明。必責難補闕。必不至益勸太過。以水濟水。無補而有妨也。金君答曰。伏承令敎。不勝感激。固知令公忠懇切至。生雖滯固。豈無一段是心乎。今日移御之事。大臣固已得其權矣。但禮之經權。終未分曉 啓達。終恐不可爲訓。而亦必未安於 聖孝之至情。故愚生妄欲陳常變經權之說。使 主上曉然知權制之不戾乎禮而安之。且以正名存禮。此區區之志也。其滋味一事。固亦權制之不得不爾者。然區區亦願令公深察 聖候。極其調護之力。如不得已。則亦須宛轉方便。母使輕發。以觸傷 聖情而無益於事也。○金君戒我勿輕發肉汁之說。可謂執一膠常。而不知變通者也。○黃海監司李珥叔獻。送好墨十丁。且議類合印出事。余以頃改檀字所書送之。○黃海監司李珥上疏。略曰。 殿下哀毁踰式。不量氣力。六日飮粥。五時哭臨。以 殿
下淸羸之資。縱使百神扶相。日復一日。寧無積傷之漸乎。臣謹按。居喪之禮。毁瘠不形。視聽不衰。頭有瘡則沐。身有痬則浴。有疾則飮酒食肉。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又曰。毁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孔子曰。毁瘠爲病。君子不爲也。君子謂之無子。匹夫執喪。尙以傷生爲戒。況人主一身。 宗社所繫。百神所主者乎。安全者爲孝。毁瘠者不孝。大臣侍從。披肝瀝血者。非一非再。無乃 殿下於罔極之中。偶忘聖訓。反以毁瘠爲無害於克孝者乎。輔弼左右。尙阻一侍。醫官入診。屢 啓乃允。藥餌之進。猶以爲難。至於 恭懿殿之請。亦不順從。臣誠愚昧。反覆思之。終未見其允合禮意也。伏望 殿下深惟 宗社付托之重。體念新陟慈愛之情。仰遵 恭懿殿勤懇之旨。俯從臣隣悶望之情。節減哭臨之數。勉進調胃之膳。使大臣侍從出入無間。醫官亦使頻進診候。一以講論禮文。一以預防疾患。以致 聖躬克全大孝。不勝幸甚。
初六日。早食後。以一會詣玉堂。與校理尹晛,副修撰金應男,著作孝敬中,正字金晬。共議 啓辭。令金君起草後。吾等修潤。詣政院 啓曰。臣等謹按。禮記曰。父母之喪。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又曰。病則飮酒食
肉。毁瘠爲病。君子不爲也。在士庶人。猶當如此。況人主之身。居養迥異。而萬機之煩。勞悴百倍。易致疾病者乎。世宗大王遺訓。亦曰。人君生長深宮。異於常人。雖在初喪。有疾則飮酒食肉。其爲後世慮至矣。雖疾病未生之前。保攝調護。固不可小忽。矧我 主上脾胃素弱。平日朝夕之膳。亦多闕進。頃自侍疾。憂勞備至。及遭大故。摧痛又極。勺飮久廢。至於咯血。 玉體羸憊。中氣極虛。醫官入診。亦言脈候異常。形證已著。調保實急。若不以酒肉薑桂。滋保氣血。病日益深。後悔無及。此公卿大臣所以惶惶懼懼。將一國臣民之至願。陳瀆不已者也。且恭懿殿勤念 聖上哀毁過禮。冀小節抑。遣使懇勸。則自 上全不搖動。邈然不從。 恭懿殿憂悶歎恨。至諭大臣。其懇側眷念之意。臣等聞之。亦爲感泣。況在 聖上。豈不惕然動念乎。伏望深思負荷之重。克體禮經之旨。遵 世宗遺敎之意。慰 上殿眷念之懇。勉從大臣之請。以安一國臣民之心。 上批答曰。三年之喪。飦粥之食。天子庶人。三代共之。卿等踐道講禮。其在平日。訓予諄諄。及至今日。忍言違理。予實未曉其故。此必予執喪誠薄。有以致之也。夫復何言。徒自切責。決不可從。○朝見
朝報。趙掌令廷機卒於昨日。佳士云亡。深爲痛惜。
初九日。早朝。以承文院公事會議。詣門側以俟。公卿六曹先問 安。 啓請從權。余姑退于玉堂。與入番尹晛,李敬中議 啓草。余聞公卿再 啓畢。復詣承文提調會處。入謁三政承。三公問奏請與呈文。何者爲是。希春對以似當奏請。但在遠未能的知云云。以本館 啓事。先告退。退坐司饔院大廳。尹,李二君亦來會。遂詣政院 啓曰。有疾從權。禮固當然。臣等擧禮經之文。陳 世宗之敎。反覆懇請。而自 上以爲初喪從權。寧有是理。是違聖人制禮之意。忽 先王丁寧之訓也。豈料 殿下之明聖。膠守匹夫之節。忘宗社大計。至於如此乎。從權之事。固常情之所難。而知禮之君子。行之無疑者。蓋毁而滅性。非人子全身終孝之道故也。今 上哀毁太過。疾疹已著。若不及此從權。終致敗徵。百悔無及。此臣等所以掩泣陳懇。不容但己者也。伏望勉從權制。以終大孝。 上答曰。一身平安。非有疾之比也。不允。再 啓曰。臣等伏睹批答。不勝憫迫之至。人之一身。元氣爲主。元氣壯則雖在衰疾。猶可以自支。元氣弱則一有過度。便至傷生而不可救也。 殿下脾胃素傷。元氣極弱。其在平
時。朝夕之膳。尙多闕進。況今哀慕摧傷。淮瘦太甚。蔬食之進。或滯或吐。一日一次。猶不能下。果可謂平安乎。脈候異常。困頓萎薾。須人起居。果可謂無病乎。元氣大敗。疾病已著。而 殿下猶自謂平安無恙。牢拒日甚。臣等未知 殿下之意以爲臥病之未可謂病乎。毁瘠之甚。至於臥病。則雖用權制。隨救隨敗。幸而全身者。百無一二。伏望 殿下勿謂一時粗安。深思元氣極傷。勉從權制。克全大孝。 答曰。不可從權之意已諭。但今啓辭。或滯或吐以下之言。皆是虛言。未知聞諸何人。前日卿等目睹予身。而今乃爲如此辭。可乎。
十一日。三公領府事詣 闕。啓請親入問安。 上答曰。予亦欲引見。而似有勢難。故久未果矣。○上蓋慮大臣近臣入對。面請從權故也。○海運判官韓伯厚來告赴任。余以扶安品官受價濫造漕船事及金宗麗光龍等爲囑。○韓君以余爲博古通今。盡心國事故。今日下直而來訪。厚之至也。
二十七日。景濂辭詣 禧陵。○龍泉僧始來運材木。○宋求禮庭筍。居憂過毁。今患痢疾不食。可慮可慮。(十月)
二十九日。朝出後園。望西北邊高處。堪立祠堂。乃宋震之地。而可買爲己有者也。
三十日。夫人說今年夏在京時。夢見余與白仁傑相對坐於野次。到今思之。乃吾二人俱退休田野壽考之徵也。
初一日。恭懿殿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 主上近日不能寢睡。且有嘔逆。水刺亦未進膳。予終日懇請。勢不得已從權。至爲感極。臣希春伏讀而歎曰。 主上追慕之孝太過。 懿殿保護之功亦至。此實 朝鮮無疆之福。凡有血氣。孰不感悅。○直提學鄭澈季涵。以養病歸來光州石底里。到家翌日。卽遺書通問。余時歸海南。昨始聞知。以書謝之。鄭君覆書曰。伏蒙專使下問。具審示意丁寧。三復感悚。不知所言。澈病勢危重。未赴恩召。方惶恐待罪。一拜之誠。非不切切。而尙未遂。下情瞻遡。何勝仰諭。伏惟下鑑。謹此百拜上謝狀。○巳初。勸察使崔公應龍來臨。敍暄涼畢。潭陽府使李仲虎從來。余與崔方伯見敍。談話亹亹。方伯設行果先行酒。次李府使。次宋震。次余。余以楊士衡,趙惟誠妻氏之推奴李繼福之世玉。務安鄭介淸之來參四書吐釋而爲從事。韓應星之冤。安邦善之罪
不至重爲囑。又以孫男婚書之紙。修書正書之紙。狀紙。光州墨爲乞。皆見諾。(十一月)
初二日。大廳東垣高築。南垣短築。於南垣設小塞門。於東垣之下。掘溪流之上。以爲行人之路。於客室南廊書室二間之東。有半間板堂。於書室深間設廣窻。淺間設雙窻。又於大廳南垣之外。平治土地。以爲他日宴飮之外廳。○隆慶庚午。吳健爲湖南災傷敬差官。時隨陪吏朱應浩多受人貨賂。災傷妄冒當受罪者。移罪於其隣村隣洞。至於充軍。希春陛辭之日。力陳其年充軍者之冤。 上答以此事可辨。先命放古阜數百年。復命刑曹。移文本道令覆實。 上之仁明至矣。
初四日。與木手議大廳柱高九尺。余欲令八尺。而匠氏以爲不然也。○朝飯時。又落一齒。余上齒盡落。只有一箇。每食物。合口軟嚼如牛呞。始識韓詩之味也。
初五日。余敎匠首智雲以勿高起大廳。務令適中。
初六日。希春盥洗衣冠。謹書祝文云。維萬暦三年歲次乙亥十一月乙未朔十六日辛亥。孝孫希春謹遣兄孫光雯。敢昭告于 顯祖考 贈通政大夫承政院左承旨兼經筵參贊官之 靈。伏以。自辛未拜埽
以後。久宦 王朝。不躬展墓。今玆掃墳受由。只於考妣之墓。未能躬進塋下。謹送淸酌時需。聊表悃愊。尙饗。 祖妣淑未人墓前同○。余與未人象戲二板而止。以修書無暇。今來不欲着棋故也。
初七日。朝報自京下來。十月二十六日政院 啓曰。吏曹參判柳希春辭職狀踏 啓字而下。當捧遞差承傳矣。但柳希春下鄕未久。且非永退之人。因其自辭。本職與兼帶。一時竝遞。似無眷注之意。兼帶中事務。不甚緊重者。姑存勿遞。而勉諭調病上來何如。敢 啓。答以備忘記曰。書狀循例 啓下。而又有此上疏。故留在未及答諭矣。今則日寒調病。明春 上來。啓辭不允事下諭。且其家必窮。今在本鄕。其諭監司題給食物。○臣伏聞 聖上恩眷。至於題給食物。此非常之寵。不勝感泣。○聞受學儒生二人來到文殊寺。余聞而却之。
初八日。未時末。監司送有 旨書狀來到。伏受而睹則云。觀卿書狀及實封。今則日寒。卿且調病。明春上來。所辭不允。卿其知悉事有 旨。○書狀內踏承政院印處。印朱橫發。向上甚長。○去十月二十六日成帖都承旨書狀內。吏曹參判柳希春。今在海南地本
家。其家必窮。卿其食物題給事有 旨。
初十日。午。乘轎詣泥八谷宋求禮庭筍之廬。入拜厥大夫人叔母氏之靈座。退坐齋房。與庭筍相對暫話。仍戒勿復過哀損食。凌晨上墓。不久而出。
十一日。夕。尹壻寬中自京下來。沙汰事。兵判金貴榮,正郞鄭彦信等回 啓已無事。而臺官李玄培等重發深治故也。
十二日。余與夫人議。換東溪岸上宋求禮之畓。種竹而以籬護之。則三四年間必成林。可以遮東路之行人矣。
十三日。監司在臨淄。見希春辭狀。以紙色甚麤。且無皮封。故正紙及皮封紙送上。又令書寫營吏金德龜來聽令。簡云。知令鑑呈辭。不勝缺然。 聖眷至此。似難退閒。更須令量何如。修書雖急。那似面進嘉猷。開廣 聖學。況本職淸閒。亦不全廢修書乎。恃親濫陳瞽說云云。○答監司書曰。憧憧往來。不若修書獻芹曝云云。
二十一日。光州牧使成壽益。以書問朱子語類疑難處四條。余卽答之。余在朝時。卿士大夫讀書疑晦來問者。不可勝記。而金德龍,金貴榮,朴啓賢,閔起文,李
湛,許曄,李憲國,權德輿,辛應時,尹斗壽,尹根壽,沈守慶,禹性傳,元混,朴淳及玉堂諸學士尤勤。
二十三日。夕。務安居前參奉鄭介淸仁伯來謁。乃監司崔公親語遣之也。監司給驛馬。仁伯不受。自乘己馬。幷馱馬而來。余喜而出見。議論大學吐釋。多所契合。又聞一二口訣之新而當者。深喜深喜。
二十四日。光州牧使成壽益送白曆來。以書問云。論殺武后改立宗室條曰。以後世言之。中宗不了。所謂不了者。何意耶。且擔板漢云者。雖曰負板之人。不知其義。用於何等處耶。余答曰。了。了事也。中宗縱武三思通后。聽其讒殺五王。以致大亂。此所謂不了事也。擔板漢之漢。男子之稱也。胡人呼華人爲漢。蕃漢之漢。亦謂漢男子也。
二十八日。以明日時享。與光先齋宿。
二十九日。鷄鳴而起。盥洗衣冠。以重變禮也。以日寒而中堂窄。設 顯祖 顯考二位於大房。屛筵祭席旣鋪。奉迎神主。光雯,光延。迭爲執事。祭物比前略辦。祭畢。式禮無違。
初五日。朝。招宋濟民。責以妄起靈光海堰必不可成之役。又諭以白監司禁止之意。渠惑之甚。而未遽開
也。(十二月)
初九日。記官全億來自全州。營吏通書內有朝報。乃十一月二十八日事也。吏曹參判柳希春辭狀云云入啓。 傳曰。姑勿遞本職以待上來事。政院 啓曰。柳希春處。不遞本職之意下諭乎。取稟。 傳曰。今又下諭似煩。徐待開春上來。如不上來。其時更當下諭可矣。
十二日。金婦往見宋座首妻安氏。嫁來此洞後。始一出也。族親皆驚嘆。○學長僧淸進來謁。光先以長田里金器齡基地爲問。淸進曰。此三水交會環抱。而山又圍繞。乃大吉之地。而從前人物富盛之地也。卜居最好云。
十三日。官屬自京下來。音書一封來。乃今月初三日間所出也。景濂及女子俱無恙。初三日。舍人以三公意 啓曰。吏曹參判柳希春在鄕家得病。不能趁時上來。仍聞希春欲過凍寒。俟春煖病愈。然後方還。自 上因希春辭狀。不許遞本職。其眷儒臣虛位以待之意。臣等豈不知感激。但近來。吏曹判書連次病辭。大小政事。皆令參議獨當。揆之事體。豈非未安。銓注之際。判書雖存。不得不與參判,參議。論議可否。期無
非議。例也。銓衡亞長。曠官已久。殊無國家備官僚重銓選之意。體貌亦似虧損。況大都目政不遠乎。柳希春兼帶經筵提調等職。固當不遞。以待其還矣。只遞本職。以存銓曹體貌。何害於優禮儒臣之美意哉。上答曰。依啓。○銓衡亞長。不可久曠。而祈免不得。上眷雖至。私心未安。今聞遞差。如釋重負。喜幸無已。
十四日。採掇朱全至六十四卷。自書類二十四卷。凡至此四十卷。採掇朱文。略畢矣。
十五日。朝。始起草大學釋疏。
十六日。宋濟民來言蒙令監之敎誨指迷。瞿然覺悟。今後不復爲海堰之役。余喜其改過。賞以墨鞋二物。
十八日。以光雯之陳休養。一日不看書。○名此門前溪曰漣溪。
二十三日。以金婦明日覲省長城。興文不忍相別。今日迫送于文殊寺。興文涕泣而去。至嶺上大聲放哭。到寺卽逃來溫達家。余聞而遣婢率來。
二十五日。嶺南軍威宰柳夢井過訪。余酒接談話。語及沈,金兩朋相擊之狀。又言士林以先生及李公珥。爲中立不倚云。
三十日。上之竟爲小祥後視事。仍爲白冠白帶。厚則
厚矣。前 明廟已據五禮。 而致隆於 母后。亦過乎中。而違 祖宗常行之禮。此朴,盧二公之過。
丙子(萬曆四年我 宣廟十年)
初五日。修書狀幷乾杮一貼。遠問于吳二相謙。以昔日竄謫時恤及妻子故也。(正月)
初十日。辰時。衣紅直領。設紅氈于內房。令光先磨墨。余親寫婚書云。孟春向溫。謹問尊候何如。仰戀仰戀。長孫光先。年旣長成。未有伉儷。謹行納幣之禮。伏惟照鑑。謹拜狀云云。○夫人盛綵物于函。玄一匹。纁一匹。紅紗一匹。紫段子一端。鴨頭綠一端。靑綾一匹。綿紬一匹也。
十一日。告 祖考神主文云。長孫光先。年旣長成。未有伉儷。今行納采于南原司果金鏘家。敢告。希春冠帶。焚香讀祝以告之。○夫人昨夕語余曰。光延性聰敏有詞氣。可讀聚句及養蒙大訓,小學等書。而今之讀新增類合。艱深之字。譬若頓兵堅城之下。蓋姑緩之。而令讀成文之書乎。余聞言而悟。
十三日。今朝乃爲光先納采之日。而天日晴和。甚可欣幸。
十四日。鄭彦湜上京由直路。遣人送族譜。余以鄭承
旨琢書附送。因景濂書知 上已下類合于政院。故以修改數字書送。卽呼超瞰簡紹貫六字之飜譯也。○更考則 上所下者。乃臣庚午年所獻獻芹錄。非類合也。
十六日。次妻外祖李大憲仁亨公白鷺韻。 奴千里以去年八月二十日。到鍾城見母。其母已病。喜於得見。至九月初三日而殁。千里之去。乃吾夫婦之勸送也。得訣別於垂死。亦一大幸。
二十一日。昔在庚午仲冬初二日。臣進獻芹錄。 上手批褒奬曰。觀此所進一編。特採歷代言行。使予爲法。其愛君之誠。求之古人。何以加焉。予雖不敏。敢不留神。
二十五日。夢侍 天顔。問諸臣以易卦六爻。臣希春進而對曰。二爻爲臣。四爻爲國儲。五爻爲君。六爻爲老不聽政之君。又左相朴公淳親臨吾家。衣冠犀帶。余亦衣冠出拜。朴相曰。令子今資級爲六品。當更他升云。○聞領議政洪公暹,判府事朴公永俊。相繼捐世。二公皆平平人。而洪公有九十老母氏在堂。若果入地。想不瞑目於地下矣。
二十六日。朝報亦自府使來。今月初九日。前判中樞
朴公永俊卒。初九日夕。判中樞李公鐸又卒。以李公曾經領議政故。人訛爲洪領相明矣。李公心術正大。度量宏偉。好賢愛士。出於至誠。平生立朝。發大義劾大姦。凜然有直臣之節。而氷蘖之操。又足以冠冕一世。而才氣幹局。亦出於衆人。爲銓相而人服公淸。爲三公而泰山喬嶽之望方隆。而遽以病遞。人莫不嗟恨。屢年沈痾。士望益渴。孰謂濟川之巨艦。遽失於明時乎。希春去秋南來。李公手書力止。及至告辭。殷勤繾綣。不忍相別。豈料纔經三朔。遽聞訃音乎。痛傷無量。公年六十九。乃戊辰生也。
二十七日。余於丙午春。名此舍曰三碧。蓋取山水竹三色之碧耳。及今乃悟。三度結構。然後成碧瓦之宇也。蓋丙午。成內廒大體。戊辰春。作行廊。今年。又成客廳。凡三度然後乃成碧宇。豈非名讖。○茂長儒生卞成溫來謁。問之則欲於三月間來受業。余辭而却之。然饋飯及於奴馬。○卞成溫。河西子之門人也。
初一日。同知尹根壽書云。矯首南天。邈然千里。旣違函丈。有疑無質。倀倀然不知將何所底止也。四書吐釋劄記。若得小暇溫習。則當錄上一二條。晦菴集,朱子大全。竝審令示。續蒙求。在南時已囑改板於星山。
而遞時未及印來。兩山墨談。入梓慶州。印件四本。今敢呈納云云。(二月)
初九日。論語吐釋。用工至季氏。
初十日。雲峯宰朴君光玉景瑗。許赴光先圍繞。以十九日朝詣南原館爲約。景瑗。湖南文士之良者。得爲繞婚。深喜深喜。
十一日。整理北樓。得 經帷天眷圖三事及禁川銀臺種稻宴等契軸。東國地圖三事。多慰多慰。○伏睹 先夫人所送爲男希春納采婚書。乃丙申年十月初六日所成者也。見圖書。不勝追感。希春少有文名。而婚事差池。至丙申年二十四。遊學于京。而 先夫人因南邍柳氏邊四寸故安克詳妻柳氏之言。乃送婚書。是月望後。希春自京下來。 先夫人喜而告之。令男起舞。希春辭曰不敢。到今已四十年。有男有孫。孫今當娶妻。福慶延長。豈非先澤。不勝感慕。
十二日。午。長城儒生奇孝諫來訪。乃明彦之從姪也。談話人物。余對點心遣之。○奇生言朴君光玉,金君應期。乃湖南人物中傑然者。而朴君丙戌生。金君癸未生云。
十四日。金堤郡守鄭滉。澈之兄而滋之弟也。遠送婚
用雄雁來。納于前來雌雁之圈。卽光山之送也。余欲舍雌取雄求之。故遠送爾。○景㾾之繞光先入丈也。宜從權着紗帽品帶。以雖呈辭而尙帶官。於吉事嘉禮。爲長子當變通故也。
十七日。上於正月二十日間。語 經筵入侍臣曰。天氣向溫。遠地人可以上來末。入侍臣對曰。猶有令氣。向北來未便。竢二月則溫暖。可以上來。 上然之。蓋屬意於臣希春也。
二十一日。申時。景濂來自南原婚所。問成禮之狀。則十九日未時。微灑雨而止。未末。自府館發行。詣西門外金司果宅。圍繞雲峯縣監朴光玉及景濂,金參奉從虎,光雯先入。就位而立。新郞最後率中房而入。至塞門。主邊執事衣黑團領。迎于門。楫請入。新郞三讓。然後執事先導。新郞隨之。中房獻雁。新郞捧手向左而入。由拜席中道而進跪。置雁于席首之左。暫伏興小退。行再拜禮。執事引手新郞。遂入至中堂。向新婦席而立。新婦始出相對向。新婦四拜。新郞答以再拜。新郞揖請就坐。新郞先就。對床位而立。新婦隨而就位。設床於中間。夫婦相對。齊進三盞。夫婦各飮三盞。侍者引新郞。就別幕屛風之內。贊婦及乳母。同新婦
入房。去上衣。贊婦乳母退。侍者引新郞入房。小頃。新婦入內。新婦之娚年十七歲。來對夕飯。昏。新婦還出房。翌日巳時初。主人金鏘聲遠請入。景濂,金從虎,光雯乃入。景濂最先入。與姻柳氏相見。卽金司果之室也。柳氏暫見還入。金從虎,光雯等與新婦相見。新婦以疊支首。謁舅景濂及從虎,光雯。各呈酒。從虎等出後。更以簡首謁舅。於景濂呈二杯。於從虎,光雯呈一杯。○新婦容儀端正。新郞亦端雅。人以爲兩美云。
二十六日。夢到 御前。乃經席也。 上顧問文義諸事。臣隨問卽對。 上顧謂金應南等曰。柳希春無所不解。問無不對。何學識至於此也。應南對曰。希春深宄而盡誦。故能如此。
初二日。自昨思悟修書之方。姑停論語用工。專用力於大學。先令曹僴繕寫進上。兼上修改類合。而徐修語孟中庸。以次而了。乃爲得計。○修書于鄭參奉介淸。遣陪律生于務安。以今欲先修上大學釋疏。令仁伯熟讀語孟中庸。竢七八月之交。遣人馬乃來會。竝送筆一柄。(三月)
初三日。昨聞沈,金二黨。相攻撃如仇讐。蓋當初沈詆金金譏沈。而各於朋黨。相爲傾軋。金,沈雖俱出外。而
沈邊勝,金邊。堂下文士之有名者。多見排抑。李誠中亦以金交。遭論劾。至擬於鐵山郡守。鄭熙績,盧畯。亦然。蓋分明相撃如唐牛,李之黨。士林之不靖。乃至於是。爲 國家憂嘆不已。
初八日。高校理敬命答書來。趙惟誠碣陰。許作矣。
初九日。念吾家大㕔上宇旣畢。瓦窰打埴。亦略中畢。然後雨降。亦一幸也。明春修粧大廳。明年七八月山役。卽立祠堂。以希春雖中子。而贈承旨祖公。於光雲爲高祖。代盡無祭。故希春代未盡。爵高親孫。禮當立祠以祭故也。○石丁事主有誠。不爲欺詐。夫人辛未年在海南疾病。盡心救護。故吾夫婦別饋食。夫人給布半匹。余賜筆墨。石丁感泣。
初十日。卯時燕來。得坎卦生體。乃十九日辛亥。二十日壬子。有吉之兆。○光州前校理高敬命。以余之勸製趙牧使惟誠碣陰書送。余再觀之。眞傑作也。答書略云。不惟趙氏之葬得 銘而無憾。老生昏眸。賴此而開。亦一幸也。
十一日。手寫祭李領相鐸相公文草。竝修弔狀于承旨海壽君。付景濂之行令往奠。
十五日。監司送新印養蒙大訓一件。以書問行公去
留。余答以不可不行公之意。仍請杜詩及學蔀通辨印送云云。
十八日。日將暮。光先來自南邍丈家。余先問其妻之惟才醇良而又能幹事。一家可觀之事甚多云。
十九日。昨夕。奴千里還自鍾城。具陳鍾城故舊見千里。莫不驚喜而泣。府使卞國幹每月給粟一石。吉收朴麟壽給布一匹。慶源府使亦優給糧穀云。○黃毛六條。金慶源水生所送也。黃毛八條。貂皮二領。布子一匹。金尙義送也。黃毛七條。韓三壽送也。黃毛三條。趙瓊送也。黃毛五條。韓玉住送也。黃毛九條。吳允武所送也○。誨光先通鑑漢高帝下紀。
二十日。光州鄭舍人澈季涵來訪。抱近思錄。以初卷疑難處質問。余皆答之。余又以所修大學吐釋商確。季涵所論。多可取者。余深喜得見。對酌對飯。至暮。退宿金彦勖家。
二十一日。朝。鄭季涵復來。相對斜廊房。商確大學。多有所益。其學識優於鄭介淸矣。食後。鄭君又以近思錄質疑。禺中乃告歸。余送行依然。○聞李珥,具鳳齡休宮歸田。
二十二日。余屢與光先談話。多見開爽從容。豈特跨
竈。乃賢孫也。○余手書養生大要于受用記。以賜光先。
二十六日。梁應鼎答簡云。木穿石盤。乃以爲技。而索之至此。博採幷容之量。豈任瞻慕。但於語孟。實無致工。庸學小註。暫有云云。尙未畢勘。適壻持二帙遠去。待其還來。當專人以逹云云。
二十九日。晉州牧使具忭妹夫前引儀朴賢能過訪。具傳具牧使許以七八月加土于李大憲之墓。又聞慶尙監司朴謹元已遞。而朴素立豫叔爲之云。
初三日。曺機,張景中到洛還書云。頃者。 朝廷幾有相傾之變。其事未著之間。其人或遞。臺諫或出外補。故時未發矣。所謂其人者。鄭以周,李玄培等也。(四月)
初四日。古阜郡守李璥過訪。余相見喜甚。設小酌飮之。聞李珥叔獻亦蒙 上畀經書吐釋詳定。二月初生。辭職歸田。欲得閒用工而爲之。蓋希春前於經席。 上命詳定四書四經吐釋。臣對以力小任重。經書請 命他人。又薦李珥學問高明。 上採用此言也。不勝感喜。
初七日。聞李珥獻聖學輯要三卷。 上答以平平。及後日經筵。珥又 啓請體念。 上答曰。予何及此。蓋
謙辭也。
初十日。以景濂每有休官歸侍膝下之志。又光延懶書。亦不可無父之監督。余有欲許其退之意。今日考其大定數下半。遯之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脫。又丙辰年成婚。而其後每離南北。今年丙子。恰是二十年。豈非數歟。
十八日。朝。更看詳大學釋疏。兼考奇明彦吐釋。以昨日奇孝曾送一冊來故也。
十九日。奇明彦大學說。當誤相半。余取其當處。然往往紕繆舛錯。惜其早世。未到完純處。
二十一日。聞尹寬中以獵廘入海島。爲倭奴所逼。荒忙走四。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不自愼重。乃至是乎。余因書戒之。
二十三日。因覽奇明彦大學。修改數處。亦甚喜幸。
二十四日。梁應鼎中庸釋來。
二十七日。鄭舍人澈送李叔獻論語口訣。仍以別帖問近思錄三四五卷疑難處二十條。余皆答之。惟一語未詳。
二十九日。朝。監司崔應龍送杜詩二十五冊來。杜詩余所愛重。而家莊帙不完。常以爲恨。今得此件。豈非
至寶。○是月。京外大旱。人民之憂悶罔涯。
初二日。聞南軒集頒賜。希春受 點。大字韻會。亦必然矣。(五月)
初三日。與曺僴封了承政院書狀。於皮封書臣謹封而著名。於油紙結裹。又如是。於草席結裹。又如是。竝修狀于監司。謄送辭狀草。辰時。令官使人奉書狀而立。臣希春具冠帶四拜而遣之。
初八日。府送木櫃,白大紙,草席來。希春與宋震。納大學釋疏,新增類合合三冊于櫃中。以己家油大紙裹之。敬著名而封之。以待明朝。
初九日。卯時。冠帶率宋震。奉持進上櫃出外軒。裹以草席。封緘書臣著名謹封。凡封著名四件。乃於冊封。於櫃封。於油紙裹。於草席外封也。旣畢。令上使伻人奉持立于東邊。臣希春四拜而遣之。禮也。進上大學釋疏及類合。
初十日。余於鄭季涵近思錄問目數十條。一一批報。鄭君謝書云。所呈疑問。一一提誨。終始眷勤。平生感銘。不知所謝云云。
十二日。據奇論語。時時採用其釋。至二十篇終。但雍,述一冊。隱於衆冊中爾。○宣陵參奉金從虎自長城
過謁。余對夕飯。因議河西集趙序初面。過褒以聖之繆。當削去。從虎亦以爲然。比議自李公陽元發之。實趙希文之妄。而李伯春之公議也。
十三日。朝。製河西集跋。仍出見金從虎。
十四日。執義鄭澈以端午 上賜胡椒,貼扇下來於辭職之後爲未安而欲辭。以書問於我。我答以君子辭大不辭小。旣辭官。則於些小處。不必一一上疏。且充類至義之盡。則辭亦有理。若呈狀於監司。則恐不肯受而轉達也。
二十三日。興文之送。厥父厥兄。皆愁啼蹢躅。昨夕光先之歸。出迎于巷口。歡喜不自持。孝友可尙。
二十九日。酉時。余噴嚔。占得鼎之三爻。离體得時。用巽生體。互中乾兌生變坎。而又生巽而又生离。此乃文書喜信。通吉之占也。
初三日。聞鄭舍人澈病重不能食。深慮。(六月)
初四日。伻問鄭季涵病。
初六日。簡于鄭季涵。借退溪四書說來。深喜深喜。蓋此說。余昔得之。已商量於四書釋。而今猶有更箸處故也。
十四日。夢侍 天顔。賜語從容。具陳奇公大升學問
行義之美。 上深然之。 上以臣希春史官時所草日記示臣。問疑處。臣詳陳之。
十九日。見朝報。今月初五日。 上傳于政院曰。大學釋疏一卷,類合二卷。有補後學。深用爲嘉。當命印出。卿其知悉事回諭。○夕。弘文館書吏李德純,館人吳獻。持有旨書狀來。乃今月十二日政。希春入副提學首望受點。同日卽降書狀云。今以卿爲弘文館副提學。經筵入番事緊。卿其乘馹。斯速上來事有旨。
二十日。李公珥簡云。唐板三註小學。珥切欲取讀。以資考訂。別作一本。令覽已畢。則伏乞因便下送云。○尹毅中書云。涼秋。定欲還鄕調病。與令公有似鴻燕。可歎可歎。○覺得黃霧二十年間。惟金厚之出處甚高。大臣當啓於 宸聰。宜褒獎以樹風聲云。(此一條。錄在栗谷集。連上段栗谷簡。今按手筆日記中兩端之間。有尹書一段。故依手筆錄之。)○南原崔時望送中庸來。乃受學奇高峯。而記聞於紙頭者也。
二十五日。聞玉堂諸學士入侍經筵。退相謂曰。 上所問疑難處。若使仁仲令公在此。豈不仰答如響。又余所校朱子大全,語類。士林咸以爲善校。比前本大不同。爭珍愛之。外方守令爲子弟求買者。至以五升木一同爲價。而猶未能得云。
二十七日。以故羅士惇所贈明貝纓子。專伻還送于其孫德馨。仲厚雖永贈。於吾心有未安者。故擧以還其孤也。
二十八日。長興正字丁景達過訪。余接語對點心。以墨爲贈。聞長興進士劉好仁治論語中庸。潛心窮經。余通書。請聞其說。
初三日。令李德純寫先文。以初九日宿珍原爲通。令景陽馬頭書者。以初四日卯時次次發送云。(七月)
初四日。宋四宰簡來云。欲於發程之日。出謁於竹綠川邊。侍在一鄕。雖未數拜。心實有恃。今忽棄去。垂死之懷。無以自堪。希春答書云。初九日早發。但於下情。有所惕然。不敢不吐。常於趨謁之際。每蒙 降階之迎。以地上難拜。未安於心。今玆竹綠之會。 令監乞勿降迎。希春就行拜禮。以遂致敬之情云云。
初六日。昨因李效元。聞去二十四日 上因經筵官所 啓。取南孝溫六臣傳觀之。傳于政院。予誤於輕薄子而觀此文。成三問不死於傳禪之日。而擧事於已稱臣之後。此豫讓之所不忍爲者。南孝溫之撰。亦非也。予欲收拾民間之所莊而焚之。且禁偶語及此。何如。其收議于三公。三公議以爲久遠之事。不可爲
騷擾之事。 上從之。
初十日。到長城。以河西集序首七行大道至德龍德位育之僭削之。以屬縣監及奇孝諫等。
二十一日。晨未明。與趙宰,權得卿。同食朝飯。昧爽發行。卯時到漢江。景濂及前僉使權遇。迎于沙坪院。到漢江船。前縣監金汲,其弟浹,洽,前察訪權守,宋亨愼,宣傳官金興祖,李福長皆來迎。各持壺酒。余飮食後。乘馬行。逢待敎金僩季雍,校書博士金起門。持酒來迎。余暫降而談飮。伏聞 上氣候康强。不如去冬之悴。深爲仰喜。入自南大門。至光化門前。下馬而敬過。由迎秋門。入至報漏門。凡宰相朝士之伻問。不可勝記。以辰末入 闕門。呈肅拜單子。巳時。肅拜于三殿。還到報漏門。食點心。玉堂入番副校理成洛,修撰李純仁來訪。余入政院。坐歇所廳。與承旨申湛,張士重相見。請承傳色 啓曰。臣本以尫殘之軀。老隨歲增。下冷上渴。日漸瘦削。不堪從宦。去年秋受由 陛辭之日。懇陳情實。因乞退休調保。兼修進 上命之書。雖未蒙 聖慈快許。亦承 優容不亟促還之意。無任感幸。數月以來。 恩召屢降。臣不敢不力疾上來。更陳危懇。適嬰暑證。調理逾旬然後得差。今始謝
恩。緩慢太甚。不勝惶恐。 上答以備忘記曰。卽知卿意。卿所帶之職。乃文翰顧問之任。予不敢煩以職事。卿可優遊從仕。勿惶恐。臣又 啓曰。頃日所進類合。間有未盡。今更修上。乃以更定類合二冊進入。傳曰。知道。
二十三日。吏曹參議崔顒,朴汝柱,金堯選來訪。余以慕齋先生與洪氏有交。則遣堯選。往問領相病。是時。領相洪暹爲<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1818_24.GIF'>子鐵所壓。傷頭出血。甚危困故也。
二十五日。奴夢勤,千里等受夏秋二等祿。夏等。以同知中樞。中米三石,造米十石,麥四石,紬一匹,布三匹。秋等。以副提學。中米三石,造米八石,田米一石,麥四石,紬一匹,布三匹。去夜夢見禾黃熟。此其驗歟。可謂貧兒暴富。
二十九日。金孝平持東峯集十二冊來贈。卽金時習所著也。○聞許葑輕躁偸薄傲忽之病。爲人所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