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57
卷19
庚午
五月初四日。午時入經筵。講孟子西子惡人章。臣曰。唐明皇開元初。勵政爲治。委任姚宋。而天下治安。及天寶。怠於政事。縱於奢慾。淫太眞。任林甫,國忠。寵祿山。以致傾覆天下。所謂西子蒙不潔者也。太甲初年。顚覆湯之典刑。及徂桐宮居憂。克終允德。漢武初年淸明。中間三十餘年。征伐四夷。治宮室求神仙。以多慾勞弊天下。戶口減半。盗賊蜂起。幾至於亡。至年六十八。晩而悔悟。付託得人。漢室乃安。此二主。所謂惡人齋戒沐浴。此人主所當戒之觀之者也。又曰。西子蒙不潔者。此猶望後至晦之月。初善而漸向不善者也。惡人齋戒沐浴。此猶朔日至望之月。始黑而漸向明白者也。天下之理。不進則退。人主之德業。惟審向背進退而已。又講智者行其所無事云云。見別錄。(別錄軼不傳)又講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一段。 上問以晝夜相環推之。此人世。亦有窮盡之時乎。以邵康節元會運世之說推之。天開於子會。地闢於丑會。人生於寅會。至戌會亥會。則人消物盡。又復混沌五六萬年。然後又開闢云。修撰柳成龍曰。大槩世道漸下。
末俗不如古。 上曰。此說不然。若如此言。秦在漢前。秦之風俗。遠不及漢。何也。希春曰。誠如 聖諭。若以人之壽夭之類論之。則秦漢以下。固不及三代以上。若人心世道。在君上挽回之如何。是以。自唐至五季。壞亂極矣。而宋德隆盛。治敎休明。聖賢輩出。風俗一變。雖漢亦不及焉。觀於此。益可知矣。閩地自五代爲元惡之窟。司馬光對神宗亦曰。閩人狡險。及朱子出。而人心風俗。翕然丕變。至爲鄒魯禮樂之鄕。尤可見矣。 上以爲然。講畢。希春進陳曰。頃承命探訪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等製述。金宏弼疏則李忠綽得之。其他文每人之作。臣各得數首。蓋此人等。皆遭士禍。故所著散亡零落。今所得至小。臣於卷末。添錄行實行狀等。此事如何。 上曰。如此甚好。又希春講天下之理。莫非自然。順而循之。則爲大智曰。凡人主擧大事。必廣收庭議。以順人心。宋理宗追崇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以及於朱子贈爵與諡。從祀孔子廟庭。其後。又以卲雍,司馬光從祀。又其後。以張栻,呂祖謙從祀。蓋宋以九大儒從祀。人不以爲多。唐之時。惟韓愈而人不以爲少。蓋惟人心公論之從而已。又進曰。金宏弼等所作雖小。記其行實雖略。自 上觀此。亦可
知其有德有學。興起斯文之功矣。是時。儒生請四賢從祀。而人或以爲過多。故希春云然。
十五日。未時。入夕講。至大學或問物格知至章。講義在別錄。講畢。進榻前陳曰。頃承命略探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文字及事實行狀。進入矣。但此四人文字事實。私處固難盡得而見。請 御賢畢後還降。臣略載李彦迪文。正書更入。自 上命印出頒賜公卿大夫。則人皆知四人之實。又此錄之名。伏乞賜之。 上良久乃曰。更添印出。則誠好矣。冊名則玉堂爲之可也。臣拜而退。
二十一日。申時。希春進講或問傳之首章。因曰。氣稟太剛者。失之剛而不能明德。氣稟太柔者。失之柔而不能明德。聲色貨利之慾蔽之。則不能明之。又曰。資稟高邁之君。於聲色貨利之慾。固超然矣。然或以英氣太過。於臨下聽言之際。不能寬弘。此大病也。伏願省察焉。臣又言及氣以成形而理亦附焉。 上曰。然則所謂有是理而後有是氣者。何也。臣對曰。未生人物之前。先有是理。及生人物。則理附於氣。蓋有形氣。然後此理有掛搭處。講畢。進陳前日金宏弼等文字。伏請自 上錫名。 上敎令玉堂議定。臣與同僚
議之。則東國儒先錄。庶乎其可。此名何如。 上曰。好矣。臣又曰。四人名下。先列行狀事實。次錄其人文字。一依伊洛淵源錄之例。 上又曰。此亦好好。臣等退後。傳敎曰。今後限日候淸涼。晝講退行于申時可也。六月初十日。夕講。希春與承旨宋賀,特進官李澤,南應雲修撰尹卓然同入。講或問傳三章仁或流於姑息。敬或墮於阿諛。孝或諂父而慈或悖子。且其爲信。亦未必不爲尾生,白公之爲也。因論仁固主於慈祥生育。然除害去惡之刑。不可不用也。敬固主於鞠躬盡禮。然責難陳善之誠。不可不盡也。孝而從親之令。使親得罪於鄕黨州閭。是爲陷父。慈而不知敎戒。使其長惡於放僻奢侈。則是謂誖子。復言重諾。固與人交之信。若至於義當變通。不能爲貞而不諒。則是爲尾生,白公之信。又梁武帝恩勝於威。紀綱不立。因以姑息敗亂。其子江陵王繹。以父過於柔懦。遂謂暴無傷。促亡於數歲之內。蓋恩威寬猛。要在不偏耳。講畢。臣進陳曰。小臣自頃日伸冤誅姦之言論箚疏之起。嘗一侍晝講。以臣乙巳年正言坐罪。丁未年竄濟州,鍾城。故不能無避嫌之心。不敢陳達其時之事。今則公論。(比下文字。闕漏未詳。)
二十一日。申初。希春與柳成龍入講。 上問李彦迪改大學。得歟失歟。臣對曰。此蓋宋儒王栢以爲大學格物致知傳。乃知至而後有定一段也。遂移經文一段。以補格致之闕。彦迪祖之而有此說。皆鑿矣。承旨李忠綽曰。王栢之說。出於饒魯。希春曰。饒魯說四書。穿鑿破碎。多背戾於朱子。如以孟子慕少艾爲慕少盡。是何義理。彦迪道德氣像。誠稀世之傑。然至於咀嚼經訓。則不及於李滉。說大學亦一驗也。又曰。頃日講孟子。李山海退言。自上於伊尹割烹章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以爲而說之以伐夏救民爲一句。臣等考語註解云。欲使湯伐夏救民。㨿此則不宜於說之句絶。當釋云以伐夏救民說之。 上敎至當。講畢。臣希春進陳曰。頃日 上答臺諫也曰。 明廟末年。賊臣已去。悔悟始開。倘有鯁直之臣。竭忠盡言。快從伸討。則於先王有莫大之光。在後嗣無處置之難。其時臣下則固難發言。 上之此敎。於邪正是非之實。洞然無餘。自此敎之下。諸臣咸以爲兪音從近必下。不勝顒望。柳成龍亦進陳云云。希春又言今之臣下。非欲爲深治過中之事。特欲改正數十年之冤抑與夫姦兇之倒置。初非有過激之事也。自 上想必聽
從。 上曰。乙巳之事。予不敢改。雖罪惡當討。亦不可。成龍反覆陳論。惓惓詳盡。李忠綽及翰林亦進言。人心之離合。伸討之當速。此不可不聽也。希春又言於 上曰。大學衍義。臣傳 上敎于校書館官員及大提學。使之用心校正。又每來問臣。臣亦校正。但書之校正。如以箒掃塵。正如宋綬之言。前日小學,近思錄,通鑑,十九史略等書。臣等校正以入。到今更以他書考之。誤字有之。又近思錄懸吐。亦有誤處。請皆下。臣更定每一書有數處以進。 上曰。頃見史略有吐未穩處。恐予錯看。然不能無疑。臣曰。請付標以下。令臣等看詳焉。又論史略誤句絶。諸葛亮領益州之敎。若遠小嫌句。難相違覆句。曠闕損矣。史略註。以遠小嫌難爲句。相違覆爲句。此大誤也。違覆者。出治之急務。凡上自人君。下至宰相。百司之長。出命出令。或有未當。其下固不得擅改。至於具未便之意回來審覆。實爲大益。故諸葛亮以爲違覆而得中。猶棄弊屩而得珠玉。臣當別錄此條以獻。又司馬光稽古錄。有人君三德五材之說。朱子每欲以此書獻君。臣亦欲掇取此等語。爲一卷以獻。俟得間當爲之。 上然之。
七月十七日。晝講。希春與柳濤入侍。右承旨朴承任,
特進官南應雲,柳景深同入。希春講大學或問格物致知章。 上讀音一遍。臣誤說補亡章之義。 上曰。時未釋。姑停之。臣卽伏地俟 御釋畢。臣曰。大學,中庸二篇。元在漢儒戴聖所記四十九篇之中。至二程子表章之。遂爲千萬世道學之淵源。伊川程子又說格物之方。朱子盡收來。而又加修餙潤色。使學者讀之。而文從字順。易以興起。蓋朱子竭平生精力於大學。嘗自言見得前賢所未到處。蓋三綱統八目。八目隷三綱。及知格物致知之傳亡而補之。旣爲章句。又爲或問。十分精盡。無餘蘊矣。而世之儒者。乃以爲第五章實不亡。割裂穿鑿。務以求勝。此所謂井蛙小天者也。又言讀書講明道義。宜莫若四書,小學,近思錄,大學衍義,通鑑綱目八書。朱子之道學。一傳于黃幹。幹傳于何基。基傳于王栢。相傳于金履祥。履祥傳于許謙。金履祥嘗著四書考證。許謙序之曰。聖人之心。盡在四書。而四書之義。備於朱子。顧其立言。辭約意廣。讀者咸得其粗。而不能悉究其義。或以一篇之致自異。而初不知未離其範圍。世之詆訿貿亂。務爲新奇者。其弊正坐此耳。此金先生考證之所由作也。元大儒許衡嘗曰。朱文公小學,四書。吾敬信如神明。本
末甚備。有王者起。必須取法。能明此。他書雖不治。可也。 上曰。許衡。何如人也。臣對曰。衡人品甚高。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一以朱子之言爲師。興起斯文。粹然無瑕玷。眞大賢也。 上曰。薛文淸極贊許衡。其說誠然乎。臣對曰。信知言矣。 上又問薛文淸。何如也。臣對曰。有德有學。粹美無間然之人也。臣又因或論古今人物。而別其是非而言曰。人君知人最難。用人亦難。朱子嘗言人材最難全。懲其所短則遺其所長。取其所長則雜其所短。此事理之至當也。且以漢文帝論之。則自代王入繼大統。日明習國家事。方春和時詔曰。草木羣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困窮之民。或阽於危亡。而莫知省憂。遂存問高年。盡除收孥相坐律。又除誹謗妖言之罪。又除肉刑。眞可謂仁厚恭儉之君。但張釋之論治道。而帝曰。卑之無甚高論。賈誼請立漢制更秦法。帝謙讓未遑也。朱子以爲無向上復古之志。此其所短也。 上曰。文帝若用賈誼。則可作三王否。臣對曰。賈誼有經濟大才。而學未純粹。恐不能致君於禹湯文王也。然過今之文帝則遠矣。又曰。文帝略施誼策。如待大臣以禮。而無戮辱等事。是也。 上曰。六經不及四書乎。臣對曰。
易主卜筮。書載帝王訓誥誓命。春秋記諸國善惡。詩詠性情。禮記節文。皆帝王垂世之法。然其道理之精微曲折。不及於四書。朱子亦屢言之矣。若堯舜傳心之訓。伊,傳,周召之告君。誠與四書同符矣。又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否。皆窮理也。應事接物之際。有是有當。當者。中之謂也。前日。講官講可與立未可與權。以爲非聖人。不能用權。此乃遇事之變。而不得已之權也。若制事之權衡。則固日用之不可闕者也。蓋權者。稱錘游移前却。以適於平。物之平。卽中之謂也。又論自孔子敎人以博文。孟子以博學詳說爲訓。至程朱子。皆以格物致知爲學。獨陸九淵以爲隨事討論。不若只務存心。心存則無不照。蓋此本出於梁達摩,唐惠能二僧之說。至宋張九成復鼓之。傳于陸九淵。以讀書窮理爲大禁。其說至今波溢于中夏云。臣又陳應從而違。堪供而闕。乃斷以不孝。此律文。而朱子稱其六經之亞文。蓋不從父不義之命。未爲不孝。無可供之物。不能供。未爲不養。又曰。人君處事。莫大於刑賞。如有一當賞。或云當予萬錢。或云當予千錢。或云百錢。或云十錢。行賞而審問。而愼賞其所當賞之數。則得中矣。又有以賞而致後患者。唐明皇時。隴西節
度使牛仙客。以能儲積。召爲宰相。自後藩鎭競效之。盡役士卒。夜縶牢獄。利其死而沒其財。晉汝南王亮誅太傳楊駿。濫功封侯者至百餘人。傳咸曰。無功而獲厚賞。人莫不樂。國之有禍。亮不從。而晉之亂。遂從此起。此以謬賞而階禍亂。不可不戒。
二十一日。夕講。與下番柳濤,承旨宋賀,特進官鄭宗榮,朴應男同入。希春講大學或問格物致知章曰。此云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積累多後。自當脫然有貫通處。又曰。理會得多。自當豁然有箇覺處。蓋學文以漸而進。無頓悟之理。臣釋自當云云스스로。 上釋之曰。自然히。臣曰。臣釋誤而 御釋當。又因天地之所以高深曰。天是火氣而輕淸。地是土而重濁。天之形如彈丸。晝夜運轉。升降不息。而實非有體也。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束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亢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又說鬼神之幽顯曰。神是氣之至而伸者。鬼是氣之返而歸者。以一歲言之。則春夏爲神。秋冬爲鬼。精言之則自冬至至夏至爲神。自夏至至冬至爲鬼。以四方言之。則南明而北幽。春夏日向南而爲明。秋冬日差北而爲幽。又泛論物必有理曰。邵康節曰。火生於無。水生於有。火
生於無故終滅。水生於有故合而大。但陸水入海則自消。韓愈所謂氷之於夏。水之於海。皆言其消也。上問氷至泠。而有氣蒸上。何也。臣對以未能詳知。疑是陰陽相根之意。 上又問兩氷相合。何也。臣對曰。此氣類相感。所謂同氣相求也。 上又問曰。天地旣有形之物。地當有極。天外亦似有物。如何。對曰。地固當有限。人力所不能至。故未能窮測。天外。古人所不論也。 上曰。土底有水否。對曰。土上有水。非水上有土也。又泛論物理云。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捿木。走者依草。草伏之獸。毛如草。林捿之鳥。羽如葉。又邵子曰。本乎天者親上。人與禽獸是也。本乎地者親下。草木是也。蓋天動而動物象之。故其首向上。地靜而靜物象之。故其首向下。又曰。如欲爲孝。當知所以爲孝之道。其說詳見於小學明倫篇。講畢。希春進言曰。臣於積累多後自當豁然有覺悟之說。深有所感。殿下天資本高。學問向明。如削奪南衮。褒崇趙光祖等事。好惡勸懲。已極分明。國人咸以古先哲王期望。但近來聽羣臣臨大事。雖粗發伸討之端。未盡天道福善禍淫之公者。都以遽改前事爲難。而未能反求本心故也。夫仁義禮智。人莫不有。而惟上智大賢。無
氣稟物欲之蔽。爲能擴而克之。 聖上誠能克惻隱之心。則於忠良宰相之冤死族滅者。必爲之伸雪。克羞惡之心。則於姦兇之誣罔殺戮。圖錄僞勳。必爲之追討。克恭敬之心。則於 先王所不知之事。蒙被垢汚。必爲之昭洗。克是非之心。則必能革無功獲賞無窮之弊。而慰答一國臣民痛憤悶悒之心。是一正國是。而 殿下仁義禮智之心。皆流行而無壅遏。伏願試於燕閒無事之時。深加省念。自當豁然覺悟矣。臣又曰。大小尹分明。而 仁廟朝優容小尹。元老,元衡。皆得安享祿位矣。且今日羣臣。只欲大槩改正其紊亂而已。非有過激深重之論。自 上從之。豈有所難。伏願深念焉。 上曰。副提學此言。若是矣。但 先朝已定之事。豈可改乎。 上曰。柳灌,仁淑謀反。則未之知也。不知別有何德行。而近來言者盛稱其賢。何也。臣對曰。灌,仁淑不附尹元衡。玆所以爲正也。柳濤曰。灌盡心國事。仁淑亦己卯淸流之餘也。 上曰。若以己卯之類。盡爲賢士。不可。鄭順朋,金明胤。亦非己卯乎。 上曰。明廟初。大臣斥逐尹元老。而不竝逐尹任。蓋兩尹作隻相闘。爲大臣者當兩逐之。則庶乎怨小減矣。對曰。尹元老自在 中廟末年。好爲造言生事。
故 明廟初。大臣劾而竄之。 上曰。予決不可改。承旨宋賀。辨對甚悉。鄭宗榮,朴應男。亦助言而退。
二十七日。希春入夕講。特進官朴永俊,姜士尙及下番柳濤竝入。講或問格物致知章自然則子之爲學。至得以此亂之哉說。幽深怳惚。言難知。艱難阻絶。言難行。陸九齡,九淵兄弟生而頴異。自拔於流俗。九淵性傲而拗。朱子嘗餞東萊呂祖謙。至信州鵝湖寺。九齡,九淵來會。各論所學。二陸以爲人之爲學。當只務存心。不必讀書窮理。朱子以爲存心觀理。不可偏廢。九齡有詩云。孩提知愛長知欽。古聖相傳只此心。大抵有基方築室。未聞無址忽成岑。留情傳註飜榛塞。著意精微轉陸沈。珍重友朋勤切琢。須知至樂在如今。九淵詩曰。墟墓興哀宗廟欽。斯人千古不磨心。涓流積至滄溟水。拳石崇成泰華岑。易簡工夫終久大。支離事業竟浮沈。欲知自下升高處。眞僞先須卞只今。其後。九齡頗悔其非。於朱子承召待命。停驂道邊之寺。復來歡然契合。九淵終身執拗不變。蓋自達摩粱武帝時。自西域見佛氏因果罪福之說。遂以爲人心至善。不用辛苦修行。遂面壁觀心。六傳而至唐中宗時僧惠能號曹溪禪師者。益明禪學。天下士大夫
治心者。皆佩其說。吾儒之徒。只溺於記誦詞章。而無窮理存心之學。故士之稍向裏者。無不歸之。至宋二程出。然後直以四書孔顏曾思窮理存心爲學。然惠能一泒張九成。學於一僧。專主心上頓悟。以詆觀書窮理。陸九淵又從而和之。吳澄又和於其後。至今中國。其學甚盛。蓋陸九淵,楊簡之徒。捐棄經傳。詆訿聖賢。此不可不戒也。又論溫公稱格物爲捍御外物。孔周翰之推說曰。司馬光淡然無欲。可謂踐其言矣。孔周翰。乃孔子五十六世孫。居官可稱。而頗蓄聲妓。人無見者。則不能捍去外物之誘矣。又因飮食男女之欲。引張南軒釋酒誥天降命天降威一段云云。臣誦陸九淵詩。 上曰。更誦其句。卽再誦而細陳其字。講畢。臣進曰。館中箚子之事。是非邪正。 聖鑑洞然。累月留難。 兪音不下。大小悶悒。不勝渴望。柳濤及朴永俊,姜士尙。亦皆進而略陳。 上曰。丁未己酉之人。已盡伸雪。李芑,彦愨。已命追奪。何必竝乙巳而改正乎。辭氣頗和平。
九月初五日。柳濤言去月二十日夕講。至或問九章先君子之言曰。有諸己。不必求諸人。以爲求諸人而無諸己。則不可也。館中皆謂以爲求諸人而無諸己
則不可也此一句。釋大學之意。獨柳濤受說於我。釋云。(곰人에求거시라고己에업스면可티아니니라)修撰柳成龍,特進官兵書吳祥。皆承 下問。以爲當作通釋大學之語。柳濤曰。此釋。質正於柳希春。希春所言如是。 上良久看詳曰。予意亦以爲人以爲當求諸人而却無於己。不可也。柳希春爲人。博覧經籍而多識者也。及上自釋一如臣希春所定云。臣伏聞睿獎至此。感悚何極。
十月初九日。未時入夕講。特進官鄭宗榮,應敎李仲虎,修撰柳成龍入侍。講大學或問傳之九章。臣說吾之所欲者。未必其所可欲。如宋眞宗以太平自足。令大臣王朝等蓄妾。賜蜀宮人之類。是也。吾之所惡者。未必其所可惡。如宋孝宗惡淸議之激發。是也。講畢。進曰。星辰之變。其應難以的指。古人雖云歲星晝見。君弱臣強。昨日之敎。至爲未安。 明宗深惡尹元衡之專恣。屢言君弱臣強。逮乎末年。元衡被逐。在 明廟末年。亦無強臣。況今 上朝乎。無一毫權強之臣。只以積年悶鬱。陳吐無隱而已。豈可以爲強臣乎。李仲虎,柳成龍。亦從而言之。又言及伸削事。臣復 啓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今年饑饉太甚。盗賊熾發。救
荒弭盗。在所當急。不但廣詢博訪於公卿朝臣。講求措置。八道監司處。痛切下諭。察其守令勤慢。雖不卽啓聞。持久按驗。提撕警覺。另加勸懲。可也。方今民事甚艱。救民之策。不可緩也。況守令以不得署經。不赴任者幾至二十餘員。未得趁捧還上。生民極爲可慮。請速問于大臣。以措救民之策。又陳曰。古人云。奢侈之害。甚於天災。今者。閭閻間爭尙奢侈。其弊已極。可減之事減之。亦救民之一策。婦女首飾。多入髮髢。此亦無益之一弊。 上曰。此言是矣。此二事。皆依所啓。爲公事可也。(辛未春。以湖南方伯。不參講席。)
辛未
(冬。以湖南方伯被召。爲大司憲。來參講席。)十一月二十九日。午初二刻。上經筵廳。知事鄭惟吉,承旨李墍亦參。經筵官講或問第十二章。講釋未精。 上皆改正之。希春昔年侍講時所釋之語。 上多記而用之。如則字釋면初無某事釋원간之類。其篤信如是。不勝感激。希春亦改正講官誤處。講畢。希春進 啓曰。臣觀察全羅一道。以朝廷淸明之故。守令之縱恣貪虐者。罕得聞之。雖以公事之不能。爲之殿最。其實守令不如權臣當國之時。但邦本不可不救者有二事。漕軍水軍。是也。漕軍段。羣山法聖二倉漕運。在前以水軍兵船添
運。自乙卯倭變以後。水軍則專委防御。漕軍則加設漕船。當番則元漕船下番。加設漕軍遞受。故漕軍間一年漕運上江。自正月至七八月。長在海路。不顧家事。全廢農桑。多致流亡。弊及一族切隣。稅多之年。則一年再運。其苦倍於水軍。又漕船。三年則改槊。又三年再改槊。又三年改造。改槊改造之際。材木曵運牛價。船匠粮料報施。船中什物。其價甚多。靡費之苦。十倍他軍。以故閒丁一爲漕軍。則如就死地。百計窺避。愁怨盈路。今聞大臣有救弊之策。 上曰。漕軍敗船。刑問多傷。可憐。頃見兵曹公事。請以冬月當番水軍捧布。以給漕軍。希春又 啓曰。水軍之所患者。大典載各浦大猛船,中猛船,小猛船若干。今則自乙卯以後。御敵所用板屋船,防排船夾船等爲緊。而無軍仍存。船亦依數造作。作之三四年後。腐朽不用。有弊而無益。此在廟堂大臣處置。各浦水軍。以方物納于水營者。紅小鹿皮,結弓獐皮等是病。臣竊觀濟州江豚化鹿。其產不窮。地無虎豹豺狼。獐鹿蕃盛。其島在大海之中。而水不中煮鹽。土人貴鹽。今若各浦冬月入番水軍一二名除出。捧鹽一石或十斗。官送濟州。俾易獐鹿皮。則庶乎兩便。 上曰。濟州雖我國之地。乃
海外孤島。如此事如何。臣對曰。百聞不如一見。此事其實兩相便利。希春又曰。在前各浦領船。以水軍差定。凡萬戶支供。浦中用度。如白紋席,狗皮,眞麴,眞油,牛筋角,魚膠,弓絃,人情木。監,兵,水使公狀紙價乙。莫不捧上。不勝支當而逃避。頃年兵曹事目內。領船除良。鎭撫以士牌定體對答。軍人蘇復節良中。新設立領船乙。軍人以定體侵勞更良申明事目。吏,兵房鎭撫當懲事。監司,水使處 下諭何如。又曰。今年農事稍稔。故各官報。年分等第。只有下之下。而無下之中處。臣令更覈。若有下之中處。更定爲白有在果。田稅太乙。戶曹太黃豆備納。民甚艱苦。純色常太以代納。便當。又司贍寺納奴婢身貢。作米木綿一疋良中。去庚午年。正米七斗式。今年十斗式。戶曹爲公事。所謂十斗者。如田稅米一樣。必十二斗乃納。每一疋定米八斗則適中。 上曰。頃日。戶曹此公事防啓矣。臣曰。戶曹。乃有司恤經費之常事。 上語承旨曰。今此啓辭。悉爲公事。下該司更議施行。臣之敷陳民瘼。 上辭氣甚和。應答如響。藹然有家人父子之風。自歎海隅孤蹤。何以得此非常之寵。不勝感泣。
十二月初三日。以晝講。特進官兵判朴永俊同寓內
藥房。午初二刻。上經筵廳。承旨李忠綽,校理鄭馣,修撰李友直同入侍。講中庸十三章或問。 上釋時釋固字本來則字면。如此之類。皆從希春前日之說。希春曰。前日十二章或問。程子引孟子云。必有事焉而勿正心處。聖賢特恐學者用力之過。而反爲所累。故以下句解之。此所云聖賢。乃指程子。非指孟子也。 上覧之曰。此說良是。予前日亦誤認以爲孟子也。講畢。臣進曰。頃者入侍之臣。以文廟從祀升黜。累以爲請。而未蒙 允許。臣聞大明高皇帝黜楊雄。而以董仲舒從祀。 世宗朝撰五禮儀。亦以此改正。蓋我朝文章節義之士。則往往多有之。而金宏弼,趙光祖。獨能學聖賢之道。體之於身。又能興起斯文。丕變士習。此二人。公論皆以爲宜先從祀。又中朝嘉靖中。黜荀況馬融劉向賈逵何休王弼戴聖王肅杜預。而以王通,歐陽修,胡瑗,楊時,李侗,胡安國,陸九淵,蔡沈,眞德秀從祀。此時王之制。且不無意。請從之。 上曰。久遠之事。豈可輕易更定。姑徐之。希春曰。漢高祖過魯。祀孔子。宋太祖至武成王廟。以白起殺降。卽命撤其從祀。大明高皇帝黜楊雄。而以蕫仲舒從祀。此皆英主之高識。唐明皇雖追封孔子爲文宣王。而其前冒
祖老子。尊爲玄元皇帝。尊太公爲武成王。宋哲宗雖以子思從祀。却以王安石配享孔子。皆涇渭不明者也。惟宋理宗。淳祐辛丑正月。手筆詔云。孔孟殁後。聖學不得其傳。至我朝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眞見實踐。千載絶學。始有指歸。中興以來。又得朱熹。精思明卞。表裏混融。中庸,大學,語,孟之書。本末洞澈。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朕每觀五臣論著。啓沃良多。其令學宮。列諸從祀。以示予崇奬之意。尋以王安石謂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命罷從祀。理宗他事。雖未盡善。惟此一事。迥出千古。今之從祀升黜。若可緩而實急。乃轉移人心世道之機也。 上曰。王通獻太平策於弑逆之隋文。其去楊雄。亦無幾耳。希春曰。楊雄以漢臣事王莽。王通以野人獻策於弑逆之人。固爲不知人。但不用而退爾。 上曰。隋文用則必爲之臣矣。 上又曰。吳澄當黜無疑。以宋之進士。臣事胡元。大節不足觀也。李忠綽曰。吳澄。人未有非之者。至大明丘濬。始著論非之。 上曰。丘濬亦不足取也。希春曰。丘濬雖博識多才。而心術不正。陳獻章以賢士至朝。濬爲太學士。媢嫉而逐之。嘗立論譏宋之諸儒。不事世務。與晉之淸談無以異。此與鄭丙陳
賈譏道學何異。 上曰。 中朝取捨。未必盡當。希春曰。嘉靖皇帝不父視正德皇帝。其時阿世之臣。以歐陽修濮王議。謂濮王當稱皇考。遂建議從祀。以司馬光濮王議。失父子之倫爲譏。而請斥從祀。光之議非失也。 上曰。司馬光寬宥曹操。盛稱僞定一時之功。夫曹操自謂吾爲周文王。又弑伏后。眞大賊也。而光之議如此。此不正矣。希春曰。光資質純粹。而欠淸明。故所見不透澈耳。李友直曰。從祀升黜。誠若柳希春之言。館中之意亦然。李忠綽曰。吳澄之學。亦宗陸九淵。嘗有詩云云。希春曰。嘉靖中。中朝士大夫。皆宗陸氏之學。故以九淵從祀。非正論也。 上曰。朱子曰。江西頓悟。若不闢。此道無由得明。希春曰。臣嘗觀九淵文集。以觀書窮理之儒。爲不及於楊墨。至詆爲異端之甚。此蓋暗譏朱子之學也。九淵性傲而拗。陸九淵,吳澄,王守仁。皆江西人。大抵江西人。皆能文章。才氣秀拔。而性倨傲執拗。其土風然也。又論溫公盛稱曹操平定中夏之功曰。蓋秦之混一六國。曹操之平定中夏。皆所謂以暴易亂。何足道哉。又曰。頃日。臣伏聞 上敎以爲漕卒敗船者。例施三次之刑。此爲冤悶。此誠惻隱欽恤之盛意也。然殺人啓覆時。造意者斬
首。而加功者絞。若助力於殺人。則固爲加功。若其主被人凌辱。而奴婢憤激。或爲主所令。以穢物納口汚面打頰之類。豈可謂加功於殺人。 上曰。此指羅州罪囚也。果然其主令之。雖死亦從之矣。近必三覆。可以分揀減死矣。希春曰。其魁在逃。宜令監司。令隣邑守令捕之。
壬申
九月初四日。入經筵廳。左相洪公暹,特進官朴永俊,承旨朴謹元,大司諫洪天民,掌令韓灝,修撰申點,趙廷機同入。講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及皐陶卒章。講官旣說畢。臣希春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蓋人君當以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亞惡之。乃合天意。又以敬爲一心之主宰。萬事之根本。乃可以事天而子民矣。又曰。皐陶在舜臣之。(三字缺)契之比。朱子曰。皐陶之學。純粹精密。其陳謨種德明刑弼敎。爲助尤多。是故。朱子中庸序。數道統(五六字缺)道。不可不深味其意也。又論底字下也字下。有點。底字致也字上。無點。又論無敎逸欲有邦。兢兢業業。傳非必敎令。講官釋此有구틔여아니라之言。(以下四行缺)臣希春進言曰。徐敬德有操行。又有學問。朴淳語臣曰。儒先錄中。徐敬德可得請於 上而參入耶。臣對曰。徐
某固有學行。但其學術不正。奈何。淳答曰。卲康節以數學。尙得隨周程之後。蔡元定以數學。亦附朱張之間。爲人大槩正。而以學問私淑其徒。得參儒先錄。何妨。臣答之曰。我未詳其事實。何可親啓 上前而爲之云云。趙廷機又啓曰。 殿下頃日下敎。柔弱之君。姑息之臣。不足以有爲。 殿下此心。出於剛毅果斷。固有合當之時。亦豈無過中之時子。希春初因傳中順於理而言曰。凡事不必悖於理。然後爲不順於理。或過中則亦爲不順理而生弊。遂因廷機之說而贊之曰。廷機此言。是也。凡人君有心於矯革。事多至於過當而生弊。此不可不戒也。希春又曰。前日 上之玉音讀書時斷續。今日伏聞聲音之舒暢連續。凡在入侍。孰不感悅。此由小差而善於調理。以至於平。爲政亦然。臣以經幄侍臣。聞物情之鬱。不敢不白。
二十八日。昧爽。上思禮門前。與諸宰相列坐。入行常參禮而出。復以紅團領。入經筵廳。領事權公轍,知經筵盧守愼,大司憲朴謹元,大司諫許曄入侍。希春講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及予違汝弼二段曰。此章可見君臣一體之理。蓋君猶心也。臣猶體也。心能運用四體。四體惟奉承心君。君臣一心。同寅協恭。可否相
濟。然後成治。自古君臣不相得而成治功者。未之有也。此人君所當體念處也。汝無面從。退有後言一段。此樂聞直言也。上自帝王。下至卿大夫士。未有不樂聞直言而能成治道者也。講畢。進榻前。領議政權轍進曰。 上以十月初六日。親祭文昭,延恩殿。當此寒凜之時。自三更徹夜。勞動 玉體。天使之來不遠。不可不調保。請停。希春亦曰。今月二十一日立冬。今之十月初六日。乃常時十月望後也。冒犯霜冷。恐傷玉體。臣昨與尹卓然議。以爲當 啓。卓然曰。此事。大臣必有所 啓。果然盧守愼亦從而贊之。希春又曰。朴應男臨受祿而身死。都承旨雖已代出。然乞命該曹作科給祿。右承旨朴素立亦陳之。 上曰。此事好矣。臣希春卽起謝。又 啓曰。李滉殁今將大祥。其家不爲具行狀請諡。幸命該曹。收取行狀賜諡。何如。朴素立亦曰。當初卒逝。旣命待以殊禮。今亦特賜諡爲佳。希春曰。當初命贈領議政。又以政承禮葬。今此賜諡。亦不待請諡何如。希春又 啓曰。前日啓救漕軍事。語未盡。扶安,泰安監造漕船守令。若有漕船累隻致敗。竝罪守令。又漕軍復戶。有田結者。可也。無田地者。漕軍立番。令守令厚恤其妻子事。令戶曹爲公事。
何如。希春又陳 中廟朝停常參 御經筵之例。正德丁丑戊寅之間。時方厲精。而猶略此禮。語畢而退。十月初八日。希春與下番尹卓然入經席。講禹曰無若丹朱傲。臨文曰。程子曰。夫聖莫聖於舜。而禹之戒舜。至曰無若丹朱好慢遊作傲虐。蓋處崇高之位。所以儆戒者。蓋如是也。蓋人心惟危。周書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朱子曰。今日克念。卽可謂聖。明日罔念。卽可謂狂。此人主所當省念者也。又禹言德敎而舜言刑法者。蓋德敎者。興平之粱肉也。刑法者。治亂之藥石也。聖王之爲治。必以德敎。而刑法亦不可廢。此言刑罰當罪。人心畏服。臣謂爵賞當功。亦人心悅服之道也。刑罰之道。舜典所謂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恤者盡之。而事跡似有罪。而其心實無罪者亦有之。宋名臣患下人之欺。問於明道先生。先生曰。欺有三。爲利而欺者。誠可罪。懼罪而欺者。在所當恕。事有類欺者。在所當察。賞功之道。亦多般。蓋有似功而實罪者。功似大而實小者。又有濫賞功而生弊。魯叔孫氏之家臣豎牛。殺嫡立庶。叔孫昭卽豎牛之所立。而不賞私勞而誅之。丁公爲項王臣不忠。私活漢王。漢王數其罪而戮之。豎牛,丁公。皆
似有功而實有罪者也。故叔孫昭與漢高帝以大義斷之。而存遠慮者也。隋文帝遣賀若弼,韓擒虎代陳也。弼遇陳大將魯廣達。力戰而破之。擒虎乘虛直入朱雀門。獲陳叔寶。批亢鏖戰之與乘虛入宂。其難易不侔。而賀,韓爭功。隋文帝不能決。乃以二人俱爲上功。唐憲宗之征淮西也。李光顔勇而知義。屢破賊兵。蔡人盡倂其衆於洄曲。以備光顔。其西邊之將李訴乘虛入蔡州。論其功則光顔爲第一而訴次之。憲宗乃以訴爲第一。封涼國。光顔爲次。此二君皆不能卞擒虎,訴之功。似大而實小也。昔項梁,項羽摧破秦軍。秦悉遣兵御二項。而關中空虛。沛公乘虛入關中。司馬遷以爲項羽將五諸侯兵滅秦。唐安史之亂。副元帥李光弼。河陽血戰。力挫賊鋒。及被魚朝恩之譖遞職。而僕固懷恩。乘史朝義孤弱之餘。略平河朔。唐代宗聽其言。而以河北授叛將。然公論以爲光弼戰功。推爲中興第一。此皆有識之言也。晉賈后殺太傳楊駿。賞其聽令而封侯者至一千八百人。傳咸曰。無功而獲厚賞。則人莫不樂國之有禍。厥後晉室果亂。唐明皇時。河西節度使牛仙客。能實府庫。明皇以尙書賞之。又以爲宰相。邊將效之。戍卒之持繒帛金錢者。
晝則苦役。夜縶地牢。利其死而沒其財。遂啓無窮之患。此二事皆謬賞而生弊者也。又論罰罪曰。事有若有罪而實無罪者。漢景帝時。吳楚叛周。亞夫爲大將擊之。言於帝曰。楚兵剽輕。難與爭鋒。願以梁委之。絶其糧道。乃可制也。上許之。及吳楚攻梁急。梁孝王竇太后愛子也。太后及帝令亞夫移兵救梁。亞夫守便宜不奉詔。卒平吳楚。武帝時。河內失火。遣汲黯往視。黯過河南。見貧民傷水旱飢餓。矯制發倉以賑之。此二人所爲。其跡似乎方命矯制。其實忠而無罪者也。又論賞施於有罪而失大義曰。漢景帝時。匈奴王徐盧等五人降漢。景帝欲侯之。以勸後周。亞夫曰。彼叛其主而來降。今若侯之。何以勸人臣之不背哉。卒不聽而封侯。光武叛將彭寵之奴子密等。斬寵以降。光武急於招來。封子密爲不義侯。此皆識慮不明者也。大抵賞刑。必當其功罪。乃合於人心。人主當如權衡之稱物。毫髮不差可也。夫猛虎在山。有山君之稱。百獸莫敢窺其穴。然若熊搏虎而困之。則小獸皆能入虎宂而探其雛。此批亢擣虛形格勢禁之勢也。李訴過請判官大將以下一百五十餘人之賞。憲宗不悅。而以爲功不逮李晟,渾瑊。臣恨憲宗不能如漢高卞
蕭何諸將之功。以人犬喩羣臣也。講畢。進曰。正供都監。雖曰齟齬而難成。其中有除弊救民之事。宜考論其可否。而正其去取。不宜一切革罷也。臺諫之言。伏乞留神焉。同副承旨柳仲郢曰。黃海監司。以天使迎接時片脯事命罷。天使之行臨迫。而新監司亦怱遽。監司非如他使臣之比。必有到界及守令公禮節次。乞勿遞。臣希春亦陳曰。臨陣易將。古人之所忌。今事勢忙迫。輕遞極爲未便。 上曰。予亦慮其如此。但立法之初有犯。故不得不施耳。然則如何而可。仲郢及希春。又陳其不便。 上從之。竝命勿遞。希春又陳曰。小臣前日十九史略紙頭。錄上管見。近來又有所見。請更下史略。臣當修補。 上曰。如此則甚好矣。畢竟卿之該博。世所無有。臣起謝曰。臣自少不能製述。頃日藝文提學。極知不堪。陳情得免。不勝感幸。 上曰。卿太懇辭故遞之。然卿豈不能製述乎。臣對曰。行文亦不能如人。至於詩詞。不能成一篇。良由稟受欠闕故如此。
十九日。晝講。午初二刻。上經筵廳。與特進官李文馨,承旨朴民獻,下番禹性傳皆入。講帝庸作歌章。希春曰。人君昏暗而臣惰。事廢者多矣。此獨言叢脞者。以
高明者當柔克而言也。人君勞於求賢。逸於得人。蓋必得賢而委任責成。乃可以成功。非惟任將於閫外。不可從中制。任相亦然。又論樂於興事者。易至於紛更。故深戒之也。蓋樂興事者。易至於紛更。樂因循者。不能變通而救弊。二者之失惟均。此旣言率作興事。故以愼乃憲爲戒耳。蓋人君守成。如居大廈。古人有父肯構子肯堂之喩。祖考擇吉地而構室屋者。爲子孫者不居守。而坼毀遷徒。則誠可謂大謬。若屋漏椽腐。不爲修補。但知堅守。是膠柱鼓瑟。不足以爲治矣。又曰。二典三謨。堯舜禹臯陶之心事。昭昭可見。堯之敬天勤民擧賢。舜之愼徽五典。擧任賢臣。臯陶所論惇典庸禮。命德討罪。無非天理。其揆一也。然撮其要而言之。則存此心以欽。處萬事以中而已。世之人君。常不能以中爲治者。以私意爲之蔽。或過或不及。欲去私意而得中。莫若惟精而惟幾。蓋致知在先故也。欲致知者。必取於人。堯稽于衆。而捨己從人。舜命禹曰。予違汝弼。爾無面從。退有後言。又中庸稱舜曰。好問而好察邇言。此後世人主所當體念處也。朴民獻曰。此說得中誤矣。中者。處事之自然合理者。非在外而求得之也。希春曰。古人云。事事求在中而用之。亦
可以得言。但中庸序云。動靜云爲。自無過不及之差。則得字果似有病。又希春釋重其禮。그禮乙重히너기미라。禹性傳曰。重其禮。謂以天子而拜臣。爲不輕其禮也。希春卽從之。講畢。進榻前陳曰。古人將行大事。必先齋戒。竝除他事。近思錄亦稱愛養精力。以應事務之說。今距天使入京纔十日。乞須除雜事。只應急務。完養精力。以爲應接大禮之資。今風氣寒凛。尤不可不調護。 上顧臣希春曰。卿見天使詩乎。對曰。昨日見之矣。 上曰。其詩如何。臣對曰。臣本不曉詩詞。然而以肉眼觀之。淸新華麗。必是傑作。朴民獻曰。詩中有疊語。似不好詩也。希春曰。大匠豈以一斧可知哉。昔倪謙之來。初間之作。不甚佳。人以爲無能而易之。卒乃大奮發於詩賦。臣又曰。聞天使行事氣像。似是坦率。不爲苛察之人。辭畢退出。食點心于報漏門而遂歸舍。
十二月十六日。午初入晝講。講畢。乃臨文曰。禹貢一篇於進講。不切於講學治道。但講書不可躐等。故不可不講耳。又進陳曰。頃見諫院之 啓。不勝感激。蓋我朝法典。式年則講四書三經。別試則講四書中一書。三經中一經。而四書三經。皆抽栍。故儒生抄斷而
誦之。不成學問。若令別試。自願一經。則庶有專治之效矣。 上曰。如今不變科擧之規。亦豈無人材之出乎。柳成龍亦啓曰。不可不隨時變通。又成龍論及關西西海坪伐穀事。伐穀後回還時。彼人七八名追逐。中衛將李鵬等。驚惶奔走。棄馬及器械。賴有軍士二三人上高丘。射殺胡人。遂得小解。此不可不賞。希春更進曰。歷觀前史。雖兵敗奔還。爲敵所乘之時。一有捍後輸力之功。則必表而賞之。兵家之說曰。捍後難於先鋒。非勇敢者。不能也。今此西海坪回還時。彼人八九名追逐。我軍奔潰。而有二三軍士獨能却立高處而射敵。此正特加優賞之人也。世但以成敗論賞罰。故戰勝則無功者亦受賞。不勝則有功者亦不錄。此頑詐者僥倖。而忠勤者鬱悒。此不可不戒也。又 啓曰。小臣近以華使接待時別雲劍。以足疾辭免。而未能詳陳。蓋臣五歲遭瘡疹。左腳有大朣。父母誤加針剌。因成蹇腳之疾。臣之足疾。非如腳氣腫痛之比。強壯之時。猶加勉強行步。今年六十而衰。不堪久立。以是辭免別雲劍耳。旣罷。歸玉堂。與入番尹卓然,柳成龍。校正禹貢一日所講而出。歸舍。
十九日。年初三刻。以晝講上經筵廳。同副承旨鄭惟
一,翰林許篈等。亦皆入侍。講九河旣道。臨文。洪水只是河決。兗州最居下流。是以田賦十三載。乃同此云。九河旣道。謂各循其道。人君治國平天下也。敍秩命討。舍己從人。賞善罰惡。皆循天理之公而無容私焉。亦猶禹之治水。順水之道也。又曰。書說雖多。朱子所取者四家。曰蘇軾。曰王安石。曰林之奇。曰呂祖謙。但蘇失之簡。王失之鑿。林失之繁。呂失之巧。蔡氏承朱子之訓。成此集傳。最爲完備。可以亞於朱子之傳註。然二典禹謨。朱子訂正之外。或有誤錯處。如泰誓惟十有三年春。太甲上惟元祀十有二月朔。傳皆以爲周初不改月數。此爲大謬。周武王以建子月之初滅商。卽以爲一月。建丑爲二月。建寅爲三月。故孟子註。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也。春䆋之月數。亦從周正建子。非春而謂之春者。四時之首。宜以先稱故也。是故。謂周爲改月數。則日食星變。悉皆脗合。謂不改月數。則全然不合。蔡沈乃謂周不改月數。無謂甚矣。 上曰。大明高皇帝每排詆朱子之說。其意如何。對曰。高皇帝有秦皇惡儒之習。兼隋文猜忌之性。其妄詆朱子立言。所謂自聖而謂人莫之若也。 上曰。高皇帝不取孟子。其意必有在。對曰。高皇帝見孟子警齊王抑
人君處。至欲撤孟子從祀之板。令侍衛士。有敢諫者輒射。直臣錢瑭披胸受矢。高帝以良藥調治。一月得差。孟子位板得不撤。只令刪削數處。太宗以燕王取國不義。而四書三經。令儒臣編小註。而孟子之削處還完矣。講畢。進榻前陳曰。臣自 中廟朝爲侍從。目視其時。玉堂宮員無慮十二三。南行亦備。不如今之無正字著作也。南床數員。專掌文籍。長爲下番。非若校理,修撰遷轉臺諫,吏,兵曹。往來無常也。自戊辰趙廷機六品後。南行位久闕。至今未充。殊爲未便。蓋南行之望。 中廟朝雖只以二人。未備三望。亦入望。或有初被論而還爲者。如李英賢之類。是也。頃者。臣以此啓請。 上亦命吏曹差出。適差在遠抱病之人。故至今尙闕耳。 上曰。吏曹亦患乏人而如是。問今亦有七品以下弘文錄者否。尹卓然對曰。亦有之。 上招同副承旨鄭惟一。問及天使爲人行事及文章。惟一對曰。兩使文章。雖有未盡。要不失爲能文。玉燈之取。副使所求之貨。未免不廉。又不能撿下。頭目恣意。攫取財物。人皆呼之以盜賊。 上曰。天使雖有不善。我國之人醜詆。亦太輕薄矣。希春對曰。天使其身不正。其下縱恣貪暴。下民怨詈。固其自取。但呼之以賊。
則爲太麤惡耳。又陳頃日以宋史印出事。 命校書館矣。但宋史。乃元脫脫所修。嘉靖中皇朝改修。龔用卿等實爲纂修官。乞命赴京。便買定本以來印出。而命停前件之印。 上曰。果如是。當買定本以來。乃印出耳。宋史與宋鑑。同歟異歟。臣對曰。宋鑑。是編年之書。宋史。是帝紀列傳之書。與史記,前漢書一樣耳。
癸酉
正月十二日。午初三刻。上經筵廳。遂進講禹貢雷夏旣澤。至厥木惟條。因山海經神龍之怪誕。遂言佛氏之說凡三變。其初釋迦名瞿曇。以迦維王嫡子。不容於繼母。入山苦行。厭此理之充塞。爲不生不滅之計。其於人也。以天堂地獄。誘脅以福罪。漢明帝初迎佛法。止有四十二章經。辭甚鄙俚。中國好佛而覺其陋者。從而增加之。至晉,宋間。惠遠,道林等。相與講說經義文詞。至梁武帝時。僧達摩又來自西域。見其說已窮。創爲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說。以爲人心至善。不用辛苦修行。敎人用工於內面。是時。儒者之學。只有記誦之陋。詞章之華。不足以治心。故爲彼所勝。然其實虛空而無實。至二程出。倡明四書之道。朱子又益闡明而光大之。程朱以後。儒者有識。絶口不談釋氏。只有愚民迷惑沒溺。治此之道。但當厚民生明
敎化。使此重則彼輕。不當遽爲撤毀寺社之事。故南軒治郡。先爲毀祠廟。朱子以爲未當。又按朱子大全答張敬夫書。論鄕約曰。其實難行。蓋呂氏之約。乃與一鄕同心同志之士爲之。非可通行於天下一國也。蓋事雖好。而有精微曲折。非窮理。不能知也。講畢。與都承旨朴承任,修撰禹性傳。進榻前陳曰。近來日候寒凛。伏聞明日 文昭,延恩殿視膳。請勿爲。 聖候不快。恐有傷也。 上是時。感冒時令之餘。故臣等云然。 上曰。新歲未行。故欲爲。希春等曰。待日溫。念後爲之。亦未晩也。希春曰。臣爲校書提調。頃日宋史旣以求得善本。然後印出。今則儒林咸願印出。朱子大全。請印何如。 上曰。當印。但校書官員校正未精。印出多誤。今則卿爲提調。必精校矣。卿學問超出無等。希春曰。往在 中廟癸卯年間。嘗印朱子大全。而其時校書之員。多草率不精。識者恨之。今則得李滉校正之字。傡以愚臣管見。合衆長而正之。然許多冊。豈能盡精乎。又陳曰。心經附註。李滉有跋尾數張。議論精切。請於心經之板本添刻。以示學者。又陳曰。文臣能漢語。堪爲 御前通事者至小。故國家必預爲之培養。在 世宗朝。聞中朝名士謪遼東。至遣申叔舟,
成三問等。往學漢語吏文。在 中廟朝。崔世珍,尹漑等以善漢語。 中廟勸奬而責任之。其重之也如是。今只有金啓一人。而又差東萊府使。承文提調。率多嗟惜。臣嘗謂金啓曰。君若衰老。誰可代君爲御前通事者。答曰。註書李準曉解華語。可以當御前之任。天使之語。通使之來傳未畢。準已解於其初。如此之人。宜差書狀,質正官。累次赴京。則自然慣熟矣。 上顧李準曰。注書能解漢語。誠足嘉也。須益勉。準起謝。禹性傳請奇大升賜祭。 上不應。上曰。昨日白虹貫日。必有其應。希春引胡寅論漢文帝地震之說以對之。
二十一日。罷漏而起。早朝上經筵廳。領事朴右相淳,同知事姜參判士尙,大司諫崔顒,掌令申點同入參。以領事所啓。差退時刻。講濰淄其道。希春曰。孟子曰。禹之治水。順水之道也。朱子以爲順水之道。凡天下之理。善善惡惡是是非非。皆天理也。反理之說。是謂拂人之性。今聞皇朝謝廷傑欲以王守仁配享孔廟。至爲朱,陸道同之說。變亂黑白。此甚邪說。胡涍之疏。雖涉狂妄。然有愛君先事進戒之意。昔程伊川爲崇政殿說書。急於致君。多有論諫。孔文仲以愚直之人。爲蘇軾所欺。其彈章曰。上德未有嗜好。而每戒以無
好酒色。上意未有信向而每戒以勿用小人。朱子歎其先事防微納忠之盛心。胡涍之語雖妄。而有愛君豫防之意。此不可不知也。講畢。以九州圖進獻于榻前。 上受而看玩。臺諫亦進而啓事。臣希春曰。館中上箚。 上答以當留念。今月之初。上箚答辭。亦稱納誨之誠。凡在玉堂。孰不感激。但凡受言之道。必悅而繹。從而改。乃爲盡善而有效。譬如悅一良藥。服之則有效。撫玩而不服。則終無其效。伏願痛察焉。掌令申點以京人將弓角,魚膠。潛賣胡人。請於鐵嶺,磨天嶺置關。以點考禁物而出入之。希春進曰。鐵嶺則所由之路有三處。若設關於磨天嶺。則可以制其出入矣。許世麟曰。自端川至吉州有一嶺。李景明曰。磨天亦有小徑。皆不可不防矣。希春曰。野人歸順者。服事大國。至受還上。初無不順之心。往往因邊將不中生怨。或軍官土豪等侵擾生事。此不可不戒勅六鎭守令也。臣又言。伏聞朝膳未進。至於午鼓。不勝驚悶。大抵人夕食猶或可闕。而朝晝不可闕也。侵晨進白粥。暢胃氣生津液。此乃養生經驗之方也。伏願施行焉。
二月初四日。午後入玉堂。夕。政院以避正殿坐簷下。早朝寒冷未安。取稟。 上命退朝講于晝初刻。 上
御夜對于丕顯閣。臣希春,副修撰李誠中,承旨鄭惟一入侍。希春講厥土赤埴草木漸包以下二段。語及氣質之說。 上曰。氣質緣何不同。臣對曰。有稟父祖之氣。有稟山川之氣。然有萬不同。 上曰。誠如此言。氣質之性。變化甚難。雖賢人君子。亦未免氣稟之病。希春曰。凡人莫不有氣稟之所長。亦莫不有氣稟之所短。君子之學。貴能變化其氣質。古人云。敎人當敎其所短。用人當用其所長。蓋驥騏驊騮。一日馳千里。而捕鼠則不如貍鼪。是故。人君當因其所長而授任。則必得其效矣。 上曰。明道先生自謂已無畋獵之好。後十年。見獵者。不覺有喜心。信乎氣質之病常存也。臣對曰。此乃變化氣質之善者也。蓋童穉時好獵。後知道而絶嗜好。及十年之後。暮歸偶見田獵。不覺有喜心。而不肯往從。此乃隨事省察而誠之於思者也。鄭惟一曰。朝臣固多不事其事。信有罪矣。 上亦以爲無賢才可用。每有乏人之歎。其實未嘗無人。堂下官陞堂上。則銓曹擬望矣。自通政而陞嘉善。自嘉善升正二品。自正二品升一品。必待 上旨。今者多滯。此人才之所以不盡用也。 上曰。頃日。命銓曹擬判書之望。銓曹以爲人皆被推考。只餘一人。遂不擬
望。希春曰。臣頃見赴京書狀官聞見事件。大明皇帝經筵讀四書,近思錄,性理大全。皆切於道理之書。但聞今讀左傳。左傳之書。去古未遠。雖多法言。然以成敗禍福爲是非。議論不正。不足以明治道。惟朱子所修綱目。實史中之經。爲人君而明此書。足以明德威之柄。燭治亂之源。爲人臣明此書。足以守經事之正。達變事之權。至矣盡矣。但四書三經傳註下。朱子文語莫不備載。而綱目未有所錄。劉友益書法。謹嚴精確。尹起莘發明。發越條暢。而亦未免瑜中之瑕。其他徐昭文,注克寬諸說。亦多可論。臣不揆眛陋。有志于此。昔在 中廟。臣爲修撰。進講綱目。有志於此。而未之起草。 仁廟朝。亦爲修撰。亦有志而未暇。但其時學識。比今尤淺陋。假使撰成。亦未堪觀。到今遭遇 聖明。雖些少文義之間。有所陳論。豈若修正此書。以爲經筵之補也哉。臣請得閒退二三年。卒成此志。上不應。蓋然臣言。而又惜其去也。希春又陳曰。臣爲校書館提調。外館本板四書三經。或有誤字。唐本元不差誤。請依唐本改正。書于紙頭。 上曰。直改正其字。何必書于紙頭。臣又陳頃者校書館。以鑄字印䪨會。漸漸考見。則鑄字只有行用俗字。而䪨會皆古文。
點畫不同。又館中有木板而字小。老眼多不便。請以館捧上字作木。新書大字開板何如。 上曰。如此則好矣。語畢。臣等退伏于坐。內侍以銅盤盛肴果。置六臣之前。承傳色持宣醞銀鍾賜酒。其鍾可盛二葵花。希春黽勉飮之。僅吸其半而退坐其下。五臣亦畢受飮。宣醞畢。又賜巡杯三度畢。禮當懷肴果。而希春大醉甚困。僅取四分之一入袖。伏地而退。
初五日。午初三刻。以晝講上經筵廳。特進官姜暹,沈守慶,承旨鄭惟一下番。李誠中同入。希春講嶧陽孤桐。因傳中草木之生。以向陽爲貴曰。萬物莫不向陽而遂荗成實。非特山南向陽。雖一樹一林。南枝好而北枝不好。人君南面而聽政。亦莫不以向陽爲貴也。 上曰。向陽。蓋取文明之義。臣對曰。天下莫光明於日。向南則近日光故好也。草木庶類。莫不以向陽爲好。惟蘘荷一菜。必依陰乃好。此所謂陰中陽。陽中陰也。 上曰。禽獸之中。惟鵂鶹夜行。此亦稟陰氣者也。臣曰。蘘荷稟陰弱之氣。鵂鶹稟陰戾之氣者也。又論孤桐之出於嶧陽等物而言曰。不特物爲然。人材亦有生出之地。不出之地。然不可執一而論。魯雖云君子之多。至於季氏,陽虎之徒。豈其謂善乎。大抵道理。
沙中有金。玉中有石。要須精擇。臣又進曰。昨夜。面承 聖旨。經書板本誤字處。依唐本當改正。誠 上敎允當。臣以爲若避諱代書之字。當書於紙頭。 上曰。此說是矣。板本之誤。乃後來之訛。非朱子之本避諱代用。朱子當日所爲。今當錄於紙頭。又姜暹等議西邊征討事。希春更進曰。征討之事。如臣迂疏書生。固不能知。但歷考古今。興兵大事。所當審愼。而不可輕擧。崔浩輔佐元魏。征伐四克。然其言曰。興國之君。先修人事。次盡地利。後觀天時。故萬擧而萬全。去歲。農事不實。今年。西方又有災變。至作放炮之聲。當此之時。其不可擧兵明矣。邊將介胄之士。不忍小憤。例請征討。此不可從也。 上曰。仁信智勇嚴。闕一不可爲將。是誰語。希春對曰。孫武及岳飛語也。昔 成廟朝。許琮。名臣也。深處弓知介。殺邊將羅嗣宗于也春江邊。 成廟赫怒。遣許琮征之。琮到鍾城。遣邊上二人。往覘虜所在遠近。其時釁隙已著。探者不敢深入。只入三日程而還曰。虜在三日程。琮不議副元帥以下。直下令曰。持三日糧。行十餘日程。軍卒多飢死。以此觀之。智在將尤緊急也。 上日。大臣等必有所議。大槩兵不可輕擧。又曰。此擧不至大段征討。乃小小擧
也。臣對曰。釁不必大。雖小亦有禍結之理。臣謪居六鎭。慶興府使因民乏食。越豆滿江。侵奪彼地於伊應巨島耕種。胡人結怨。作賊于厚羅島,棘城堡等處。兵連禍結。此亦可戒也。語畢退。
二十五日。以入侍朝講。罷漏詣闕。擁蘘而行。入自光化門。至賓廳側依幕。與獻納鄭彦信相對。尋上經筵廳。右相朴淳,同知經筵姜士尙,副提學許曄,承旨李仲虎入侍。講禹貢荊州。講畢。希春與鄭彦信。趨進 啓曰。愼嬪納穀給慶尙綿布事。自 上命給一半。是已知其未安。而臣下之進言者。辭不達意。誠未上孚。至今未能回天。此臣下之罪也。蓋此一事。大有後弊。不可不杜其門。 上曰。此非今日創爲之事。乃追償昔年之所納。有何妨乎。臣對曰。臣聞牟利之徒。蝨附於 先王後宮。欲受嶺南綿布。以貿倭物。此實無窮之幣。願 聖上燕閒之時。深思可否。凡應天變之道。不在於此。在乎念慮政事莫非光明正大而已。又 啓曰。數十年來。權姦當國。紀綱解弛。人多玩法。至今猶有此習。京畿僉使,萬戶等。棄鎭來家。留連累日。令軍卒供饋貽弊。臣等風憲之官。固當隨所聞痛治。京畿監司。亦兼水軍節度使。亦宜戒飭之。又刑曹主治
盜賊。而往往失之寬縱。蓋捕盜之將。張小以爲大。多過於嚴。刑曹主於分辨。或失於失出。二者皆過也。盜賊亦有差等。有強有竊。有捕盜將不實者。不實者。固當開釋。的實者。亦往往縱舍。夫縱舍盜賊。乃害及良民。此亦不可不戒。鄭彦信言捕盜多虛張。而刑官無分辨之事。 上曰。此二說皆有理。希春曰。凡事不可過。亦不可不及。貴得其中。 上曰。中爲貴。旣畢退。三月十七日。罷漏。以朝講特進官。詣迎秋門外。待開門而入。至經筵廳。左議政朴淳,知經筵金貴榮,特進官刑參朴大立,承旨李仲虎,司諫申點,掌令朴應福,修撰柳成龍,趙廷機與希春同入侍講。講畢。柳成龍曰。今之田連阡陌者。皆豪勢拒貢賦之徒。小民納貢賦之田至小。希春曰。田結之貢賦。託豪勢而不納者。世罕有之。但爲富不仁者。志欲兼竝。隣田之接壤者。侵奪而抑買。此正可惡而當治者也。左相等更迭進言。語及王守仁自聖無忌。詆訾朱子。中國好怪者。從而和之。陳建著學蔀通辨。此實闢異端之正論。宜令校書館開板。又於湖嶺亦然。 上曰。王守仁亦有材氣建功業。臣希春進曰。正守仁資性狼戾。彊愎不遜。謂五常有亦可無亦可。剗而去之亦可。又稱秦始皇
焚書。以爲合於孔子刪述之意。又毀朱子著書立言曰。慘於洪水猛獸之災。其爲邪說甚矣。 上曰。謂之邪。無乃過乎。對曰。守仁當初厭事物之干心。而爲乖僻之論。然言之不正至於此。與王安石雖非貪邪。而引用匈邪。排擯忠直。而卒爲亂政小人何異。又陳臣爲校書館提調。觀內訓皇華集之印。其不精之罪。固在下人與監校官。然墨則不可不改。蓋國家於忠淸,全羅,慶尙三道所産處。分定松煙墨十二邑而印冊。戊辰年。戶曹爲年匈救民。減除十年之墨。今之印冊。皆以七八年所納樓上庫霾雨變色之墨。是以熹微。請自今徵納如常。 上曰。此言是矣。
四月十二日。與吏曹判書朴忠元,右尹朴謹元。俱入經筵廳。左相朴公入參。講罷。修撰柳成龍陳 世宗,成廟,中廟培養人才。士林屢經斬伐銷鑠之變。願留意培養焉。講畢。義禁同知朴公陳罪囚金彭孫似涉疑獄。乞垂哀務。希春進而陳曰。小臣爲義禁同知。亦略知此事。蓋彭孫初爲 顯陵守護軍。爲戶首。金山守爲奉足。及 康陵之移。山守爲戶首。彭孫爲奉足。於是憤疾切骨。嫁禍於山守。失火之日。自陵出來十里間。遇黃萬石自京下歸而供招。乃以厥明日。自京
歸陵。違端昭著。此所以累次刑訊而不已也。人以爲非放火處所捉。在所當分揀。臣以爲不可輕釋。朴左相進曰。彭孫違端大矣。但在律則非放火處所捉。在 上斟酌毫髮之間耳。希春曰。頃日內訓第二卷分所宜也分。本公字之誤也。 上敎以爲宜考女敎本文。臣退考弘文館上方氏女敎。則果分字。內訓旣有誤字。請內入件數。更加印何如。 上曰。非但內入之件。頒賜之件。亦小加更添印也。希春又陳頃日請開學蔀通辨之板。至於數處。 上敎以爲煩。二三處開板。固煩。一處開板。無妨。朴左相從而贊之。 上曰。書冊愈多。而人愈不學。故以爲不急耳。又陳六書附錄上卷。有數處當修補。乞下其冊。
二十日。朝講。與左相朴淳,三宰元混,吏參姜士尙入講畢。臺諫所 啓後。希春進陳曰。臣頃爲雜科試官。譯陰陽醫術。臣所未詳。然大槪不爲無人。惟律學。人命所關。至爲不輕。而傳習者甚小。問其故。曰。得食之路不裕。故人不樂爲。又律文釋之者。亦有誤處。律文和姦杖九十。刁姦杖一百。彊姦死罪。人皆未曉刁姦之義。 世宗朝。天使倪謙來。 世宗遣成三問,申叔舟。往從之遊。三問問曰。律文所云刁姦。何謂也。倪謙
答曰。姦夫引歸姦女於他人之家。謂之刁姦。蓋刁卽引也。引置他家。故加重於和姦。而律學解頤釋之云。刁卽刁斗之義。以音樂眩惑女之心目而姦之。失其大義矣。臣愚以爲宜有勸奬之方。使之興起於律學。 上曰。勸奬之方如何。臣對曰。業精者則有升授六品之法。 上曰。大典載錄乎。臣對曰。有之。臣又曰。嘉靖辛丑。全州判官具壽延。以其記官酗酒打同僚。高懸於樹。去其所踏之瓦。 中廟下問其罪如何。政院檢律。乃以故殺人者當斬爲對。其實官員之於下人。於人虛怯去處。以金刃。或以大杖。重傷致死者。是爲濫刑。而罪止杖一百徒三年。國朝大典。又加永不敍用而已。故殺人斬。只謂兩下相殺。與官員臨下。大不同。其時 中廟遣史官。臣希春收議于三公。乃傳曰。初疑濫刑。其府官吏罪不至死。今乃如是耶。其時三公。亦不能明辨以對。後刑曹照律。卒坐濫刑之罪。蓋律學不明。故人未曉法也。頃日。奉常寺官員姜說。以直宿軍士之慢。笞二十。後偶然致死。臣爲大司憲。問其罪于同僚。皆云決罰不如法。當坐不應爲事理重。杖八十之罪。義禁府堂上意。亦如此。爲檢律所誤執。以濫刑 啓而受罪。說則今已病死矣。豈有臀笞二
十。死於幸限之外。而至坐濫刑之罪乎。律文若於臀腿受形去處。依法決罰。邂逅致死者勿論。當臀與他處。迥然不同。 上曰。雖臀。若不當打而過打。亦豈不爲濫乎。臣對曰。雖臀。若用大杖。或不當打而打。致死則豈不爲濫刑。臣爲全羅監司時。務安縣監琴應夏因軍士願代父受杖百致死。臣以濫刑 啓之。而受濫刑之罪矣。旣畢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