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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
世德
本貫黃海道白川郡
十七代祖諱之遴。 銀川縣都台里人。高麗穆宗朝。拜吏部侍郞。顯宗辛亥。以左僕射參知政事卒。諡恭和。
十六代祖諱良裕。 字思曠。佐德宗爲都僉議評理白川君。追封門下侍中。
十五代祖諱先正。 文宗丁亥。狀元及第。官至門下侍中。諡文靖。
十四代祖諱仲璋。 宣宗甲子。狀元及第。睿宗己亥。以門下侍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卒。諡康懷。
十三代祖諱玉。 字汝瑗。仁宗乙巳。禮闈狀元。官至守太尉大提學。諡文成。
十二代祖諱文胄。(胄。一作柱。) 高宗朝。元兵留屯湖嶺。恣行殺掠。元宗庚申。奉使如元。見元主敷奏勤懇。元主卽令輟歸積年擾害之兵。有大勳勞於國家。官至門下侍中,復興府院君。諡忠武。
十一代祖諱珍。 元宗朝。與兄上將軍璈同年及第。官至門下侍中,白川侯。諡敬烈。
十代祖諱子龍。號台村。忠烈王乙未。登禮闈。官至門下侍中。致仕。諡文簡。
九代祖諱瑄。 忠肅王朝登科。官至檢校侍中。諡正肅。入仕于元。官至尙書左僕射國子祭酒。卒于元。返葬黃海道康翎縣。
八代祖諱天柱。 與兄成柱,弟仁柱。同登禮闈。官至判司農。事恭愍王。辛丑。爲都元帥。與西北面都指揮使李芳實及柳繼祖,崔準,安祐,鄭履等。擊紅巾賊于博州。大敗之。又將步騎四百。再捷於博州。賊襲安州。我軍敗績。公與上將軍李廕等效節於安州。追封白川府院君。諡忠顯。
七代祖諱珙。 恭讓王朝。與鄭夢周,李穡共濟王室。官至領三司事,銀川府院君。至我 朝開國。遯于栗原雉岳山中卒。諡文忠。
六代祖諱于吉。 號栗原散人。始仕我 太宗朝。與都節制使慶儀,關東伯李伯持屢典州郡。皆以淸白著。官至知肅州事。○已上墓。在白川栗原。
五代祖諱環。 字義方。號象山。以遺逸。與金叔滋,李孟專爲道義之交。受知 世宗朝。擢兵曹佐郞。京畿都事。善山,江華府使。宣德戊申。爲通政大夫行
羅州牧使。秩滿加任一年。以上護軍致仕。歸于通津陽陵農圃。○墓在通津象山。
高祖諱順達。 號石淵。生員。官至左通禮。 贈大司憲。
曾祖諱璜。 生員。 贈左承旨。○墓在象山。
祖諱世佑。 號黔浦。趙靜庵光祖門人。忠武衞副司直。 贈吏曹參判。始目通津石峴。移居于金浦郡西坎井里。仍葬于此。
考諱應祉。 字子綏。號坎菴。受業于聽松成先生守琛之門。 贈吏曹判書。○墓在坎井里。○墓表曰。贈吏曹判書趙公諱應祉字子綏者。重峯先生之考也。其 贈。以先生從勳。墓在金浦牛渚書院後幾百步。牛渚者。先生書院也。夫人龍城車氏。江陵金氏。從葬。先生車氏出。先生沒後百有餘年。院之章甫相與謀。是墓也歲久崩夷。後誰能辨之。先生而有知。豈肯安於俎豆之饗。於是立石以表之。江都留後兪侯拓基實相之役。章甫請縡記其陰。竊謂先生之生。固天地間正氣所鍾。蓋亦有胚胎於前光者。惜乎其世德之美。不可得以詳也。然以先生爲子。他不必書也。詩曰。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維
桑與梓。心恭敬止。苟有人心者。莫不知好先生之德。苟能好先生之德者。莫不知敬先生之所敬。嗚呼。千百代之下。疇敢有踐是墓者。嘉義大夫司憲府大司憲李縡記。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書。
年譜((按)本草疏漏處及近年事。多補入。且增錄云。)
大明世宗皇帝嘉靖二十三年(我 朝中宗大王三十九年)甲辰。六月二十八日乙未。(巳時)先生生于金浦縣(今陞爲郡)西坎井里第。
先生先世。自忠武公逮至肅州府君。皆居于白川都台,栗原等地。至五代祖羅州府君。移居通津陽陵。至祖司直府君。又移于金浦縣西坎井里。
二十四年( 仁宗大王元年)乙巳(先生二歲)
二十五年( 明宗大王元年)丙午(先生三歲)
二十六年丁未(先生四歲)
二十七年戊申(先生五歲)
先生與群兒讀千字文於林亭。亭臨大道。有達官盛威儀。呼唱過其下。群兒爭往觀之。先生獨凝然堅坐。讀不輟。達官大奇之。下馬登亭。呼先生問曰。衆皆觀我行色。汝獨不然。何也。先生曰。專心讀書。父命也。達官擊節歎賞。因要判書公相見曰。吾東方眞儒。今又出矣。爲公私深賀。坐語良久。極其敬禮而去。
二十八年己酉(先生六歲)
二十九年庚戌(先生七歲)
三十年辛亥(先生八歲)
先生天性孝順。秉執純固。家本田農。不隨群兒爲戲。動止唯父命。俛焉孜孜。居平佔畢。目不有身外事。同輩皆莊事。未嘗褻狎焉。纔免襁褓。已知事親之禮。父母有命。必跪而對。每事敬以將之。
三十一年壬子(先生九歲)
三十二年癸丑。(先生十歲)丁車夫人憂。
先生哀慕盡制。一如成人。
三十三年甲寅(先生十一歲)
三十四年乙卯。(先生十二歲)始受詩書于漁村金公。(滉。字浩然。)
先生嗜學篤至。雖隆冬盛寒。衣履盡弊。而忍凍從師。不避風雪。每値禾熟。以親命守宿田間。隣兒同學者從之。夜各倍誦所讀書。至夜深。諸兒皆倦睡先臥。先生獨誦不輟。久方假寐。鷄鳴又起誦之。隣兒每恨其不及。竭力爭勝。而卒無能逮之者。時牧牛。必執書隨之。且行且看。天雨則披書于簑笠之下。濳心探賾。有時失牛所在。每日親負薪。烘于親房。烘訖火殘。則燈灰搜火。映
書而讀之。稍長。以農爲養。往于田。必先就隴間。橫木作架。置書其上。待休暇讀之。日以爲常。
三十五年丙辰(先生十三歲)
三十六年丁巳(先生十四歲)
三十七年戊牛(先生十五歲)
三十八年己未(先生十六歲)
先生沈濳經史。至忘寢食。眞知實踐。以古聖賢自期待。常激昻自誦曰。天生男子之意。豈偶然哉。日用言爲。與人誦論。無非爲己力行之事。至大學爲人子止於孝爲人臣止於敬。未嘗不三復玩味。非堯舜湯武則不言。非孔孟程朱則不學。
三十九年庚申(先生十七歲)
四十年辛酉。(先生十八歲)聘夫人辛氏。
通德郞世諴之女。
四十一年壬戌(先生十九歲)
四十二年癸亥(先生二十歲)
先生嘗以事至京。還渡陽川江。中流大風。舟幾覆。同舟者面無人色。奔走啼呼。先生獨凝然不動。闔眼拱手。須臾風定。舟旣利涉。舟中人皆怒
曰。一舟之人。皆將渰死。子獨何爲晏然而己乎。先生笑曰。死生有命。豈奔走啼號所能免乎。犯而不校。聲色愈和。時有同舟士人金厚載者。大加敬服。顧止怒者。納拜致敬而去。
四十三年甲子(先生二十一歲)
四十四年乙丑。(先生二十二歲)游太學。
先生在泮中。與諸生疏論妖僧普雨。數月伏 闕。 聖批不下。諸生皆疲倦。或退歇外舍。或往來其家。獨先生朝夕飯外。自初至終。終日危坐。少不離次。諸生皆自以爲不及。
四十五年丙寅。(先生二十三歲)拜穩城都護府訓導。
穆宗皇帝隆慶元年丁卯(先生二十四歲)秋。赴監試。東堂三場俱中。十一月。及第出身。
丙科第九人。
補權知校書館副正字。
二年( 宣祖大王元年)戊辰。(先生二十五歲)拜定州牧敎授。
關西素無文獻。先生勤於敎育。居三年。士風丕變。
三十己巳。(先生二十六歲)在定州。
四年庚午。(先生二十七歲)移拜坡州牧敎授。因請益於牛溪
成先生。
先生自定州移敎坡州。仍請學於牛溪先生。牛溪叩其所學。稱以畏友。先生質問周易疑義。未幾解官辭歸。而所以事之者。有古人師弟之風焉。先生少牛溪九歲。牛溪固辭稱號。待以執友。而先生終未有以易也。
五年辛未(先生二十八歲)拜洪州牧敎授。拜土亭李先生于海隅。
先生聞土亭隱居海隅。徜徉不仕。乃修束脩之禮而請敎。土亭叩其學。大驚曰。君之德器。非吾可敎之人也。吾黨中有李叔獻,成浩原,宋雲長三人。此皆學問高明。至行範世。吾從子李山甫。吾門生徐起。此皆忠信可仗。誠通金石。若與五人者長爲師友。則不患不到聖賢地位矣。先生自是師事牛,栗。而於龜,靑兩公必拜之。(宋公號龜峯。徐公號孤靑。)
秋。拜栗谷李先生于坡州。因遊松都。
六年壬申。(先生二十九歲)入爲本館正字。○六月。上疏論 內入朔香及慈壽宮星宿廳封香之非。 特命奪職。
舊例。館官掌香室。而 內入佛寺之用。亦必親封。夏六月。先生入香室。以爲 內入朔香及慈壽宮星宿廳所供之香。實是信奉異敎之餘習。而外校釋奠等祭。則一無敬飭之地。實甚未安。乃上疏論之。 特命削職。
同土亭先生遊頭流山。仍訪徐處士起。講學數月而還。
先生於香疏見罷之後。與土亭約會于扶餘江寺。同訪孤靑于頭流山。從容講論而還。是行也。行過連山。土亭促鞭疾馳。先生訊其由。土亭曰。此乃金鎧之家也。想其害正人之狀。不覺馳過也。土亭謂其從行士人柳復興等曰。君輩因吾而得見今世之一等人物。豈非幸耶。
旣還。又尋勝于安眠島。
神宗皇帝萬曆元年癸酉。(先生三十歲)蒙 敍陞本館著作。又上疏不封香。
先生再入香室。又上疏曰。臣口讀聖賢之書。手封供佛之香。臣之所不忍也。 上震怒。將論以重律。賴兩司玉堂公卿大臣力救得免。於是直聲振一世。上自朝紳。下至韋布。無不願交。如朴
思菴淳,盧蘇齋守愼,許草堂曄,李山海,權德輿,柳成龍,金宇顒,金誠一,崔永慶,鄭逑,李潑,尹先覺,許篈,洪可臣,金睟諸人。爭相許以爲 國家安危。係斯人出處。土亭每語人曰。人徒知汝式師我。不知汝式眞我師也。(神道碑行狀。只載壬申香疏之事。文集只載癸酉疏。而以癸酉䟽觀之。則壬申香疏見罷後。癸酉。復入香室。而又上疏也。壬申疏。逸不錄。)
二年甲戌(先生三十一歲)五月。以質正官。同 聖節使朴公希立朝 京師。
是月初十日辭 朝。行路以書請敎于牛溪先生。牛溪答書。戒以淸嚴自勅。勿避近名之誚。又拜栗谷先生于花石亭。問曰。前日赴燕之時。用何禮見使乎。答曰。只行揖禮。又問曰。見 朝用何服。答曰。以路費之物。貿得錦團領裼衣。畢使之後。難於處置。以給書吏云。
到松京。謁文忠堂。尋朴淵。至平壤。謁箕子廟。六月己未。渡鴨綠江。至遼東。見華表柱。歷見正學書院。
漢管寧主烈,李敏。 國朝張升,胡深,賀欽所享之祠。
八月乙巳。始至北京。庚戌。入朝于 大明殿。
禮部侍郞與鴻臚官。跪告朝鮮差來陪臣朴希
立等見。 皇帝親傳玉音曰。與飯喫。
甲寅。到朝天宮。演賀禮。戊午。 皇帝御皇極殿。受聖節賀禮。到國子監謁聖。因上書禮部。質問聖廟位次。
其書略曰。濂溪,明道,伊川,晦庵。俱生絶學之餘。遠接洙泗之統。疑若陞祀配享之列。而猶齒文中,安定之下。左傳所載庶長將軍。皆是秦官。又云。虞不臘。臘始於秦。其書決非周人所作。故朱子嘗辨左氏之不爲丘明。位版之題。猶以丘明。龜山。程門高弟。而南軒則受業五峯。五峯之父文定。少于龜山。而居龜山之右。豫章奮乎南服。能自得師。朱子曰。潛思力踐。任重詣極如羅公。蓋一人而已。疑若同龜山從享。而迄無擧論。朱子滄洲之祀。獨以廷平列於五聖六君子下。而獨闕從祀之典。陸象山偏守良知之見。坐俟頓悟之機。眩人塞道之罪。過於荀況。而黜彼陞此。呂東萊。實與朱子講明斯學。眞西山。聞朱子之道而知之。乃以東萊。位西山下。勉齋得紫陽正傳。而不得與九峯竝列從祀。何歟。縷縷數百言。具見文集。書呈。禮部諸公相與往復論難。歎賞
久之。
九月癸酉。自北京離發。至孤竹城。謁淸聖祠。○十一月。還 朝復 命。上八條疏。
先生在燕時。諦觀 中朝文物制度之盛。慨然有東周之志。先條其切於施爲者八事。曰聖廟配享也。內外庶官也。貴賤衣冠也。宴飮食品也。士夫揖讓也。師生接禮也。鄕閭習俗也。軍師紀律也。又條其關於根本者十六條。曰格天之誠也。追本之孝也。 陵寢之制也。祭祀之禮也。經筵之規也。視朝之儀也。聽言之道也。取人之方也。飮食之節也。餼廩之稱也。生息之繁也。士卒之選也。操鍊之勤也。城臺之固也。黜陟之明也。命令之嚴也。其論聖廟配享中。又有啓聖廟一節。先生先上八條疏。而因竝摸進襴衫,雁翅,儒巾,䯼髻,鈠子,小鍾等樣子。是月二十八日。 上答曰。省爾所進質正錄及冠鍾等制。予嘉爾意之勤。但千百里外。風俗各自不同。若不揆風氣之異。習性之殊。强欲效行之。則徒爲驚駭之歸。而事有所不諧矣。爾悉予意。於是先生知言之不克施。不復更上十六條疏。(兩疏具見文集卽東還。封事也。)
○是行也。淸嚴儉約。氷檗自將。凡使臣之入遼薊者。皆以健騾駕輕車而馳之。其行甚疾。飄搖頓撼。坐者不能安席。先生坐車中看書。晏然如在書閤。驅馳原隰。往返六千餘里。未嘗一日息也。至於山川形勝。道里遠近。人物出處。與古蹟之可觀及夫 中朝邸報。道途所聞。先賢格言章疏之類。一竝收錄於日記之中。
三年乙亥。(先生三十二歲)陞本館博士。拜戶曹佐郞。移禮曹佐郞。上疏辭。 不許。
先生上疏。以門地卑微辭。且請印頒朱子語類,大全,童蒙須知,西山政經,止止堂稿等書。
上答曰。爾非不合禮官。勿辭。所印三書。各取二三件投進。○先生最好朱子大全。一皆成誦。旣至純熟。則只取目錄。雖於道途逆旅之中。循環念過之。有難解處。則輒疏其傍。以自參考。於語類亦然。故嘗與柳眉巖希春同校朱子大全。事見眉巖校進朱子大全書。
拜成均館典籍,司憲府監察。(按以職次揆之。典籍監察。宜在郞官之前。而今乃居後。恐有錯換。)十二月。除通津縣監。
將赴縣也。請敎於栗谷先生。栗谷作說以贈之。
四年丙子。(先生三十三歲)在通津。土亭先生來訪。
五年丁丑(先生三十四歲)冬。徒配富平。
先生爲政。至誠愛民。自奉甚儉。量蠲舊弊。淸淨自持。吏民便之。有內奴豪橫者作弊。先生據法杖殺之。由是忤 旨。且爲奸民所誣告。繫縲月餘。竟配富平。先生居于桂陽山北。躬親稼穡之餘。讀書不輟。
六年戊寅(先生三十五歲)正月。(二十四日)丁判書公憂。
先生本家在金浦。距配所不滿數十里。而以法不敢奔喪。朝暮哭擗。聞者感泣。
土亭先生來弔。
時有亘天之長星。先生問吉凶之應。土亭答曰。長遲短速。此星當在十五年後流血千里之應。且曰。十五年前。公若多讀古人書。勸 人主以消災滅殃之德。則庶幾凶變爲吉。民受其澤矣。又曰。近觀尹子仰所摸圃隱遺像。恰似吾友。爲人臣子之忠孝。若如圃隱。則死無憾矣。但吾友窮無奉養之資。是可慮也。
七年己卯。(先生三十六歲)在富平。
八年庚辰(先生三十七歲)春。服除。○夏四月。蒙 釋。○閏四
月。往哭土亭先生于保寧。因留鳴谷書堂。講學數月而還。
時土亭已沒。先生爲文以祭之。是行也。路遇李生某。與之同宿。旣夕。先生招從者燃松明。出橐中書。整衣冠。危坐翼然。端拱讀之。乃名臣言行錄也。知李生士人可與語。乃出擊蒙要訣示之曰。曾見此書否。對曰。未也。先生曰。修身應事之要。略備於此。爲士者不可不讀也。李生竦聽。先生乃出裝中紙。手裁爲冊。傳寫以授李生。鷄鳴始假寐。向曉又起看書。李生同行數日。未嘗一日廢閣也。所與言者。無非爲己力行之事。李生視馬所載。一邊乃奠物。而一邊則松明也。其力學不倦。奬掖後生如此。
秋。往拜栗谷先生于海州之石潭。講學數月而還。
及其辭歸。栗谷遠餞于浩然亭。贈以詩。時海西方伯藥圃李公海壽亦來。○生生師事牛,栗。而儕輩中與李潑一隊尤切。潑最重先生。以其用舍爲身之進退焉。栗谷爲吏曹參議。潑以佐郞。欲大用先生。謂栗谷曰。汝式用之則大用。不然。置而不用可也。栗谷曰。汝式雖有經濟大志。而
太固執。遽以三代之治。期望 君父。不如意則必有牽裾折檻之患矣。君與汝式旣爲心交。而徒欲汲汲拔擢。則於汝式無益。而反有害矣。聞汝式今方讀書云。稍待五六年學成。然後用之。赤未晩也。潑曰。平生讀書之汝式。公言猶如此。元不讀書如我輩。何可一日從政。栗谷不能止。潑連以先生擬臺侍諸望。而時先生以內奴杖殺事。已得罪於 上。累未蒙 天點。未幾潑亦以相避遞。
九年辛巳(先生三十八歲)春。拜工曹佐郞。俄除全羅道都事。上疏請革燕山朝貢案。且論李珥孤危之迹。
上優答而不能用。(原疏。逸不錄。)○時松江鄭公澈爲觀察使。將到界。先生時與李潑,金宇顒遊。故始信毀鄭之說。卽日移疾將去。松江固請見曰。公以我爲凶險小人。故將棄去。信否。先生曰。然。松江曰。公與我素昧平生。何以知其凶險耶。留與共事。見其爲眞小人。然後去未晩也。先生猶不聽而去。松江乃介於牛,栗兩先生。願與同事。兩先生勸其還。先生乃還全州。與松江情義日密曰。始吾爲人所誤。幾失公矣。時士論携貳。爻象
不佳。先生以詩上栗谷曰。氷炭元難合。朱林豈相調。大老思渭上。陽道恐漸消。蓋自是先生始貳於金,李諸人矣。
十年壬午。(先生三十九歲)瓜滿。移拜 宗廟署令。○八月。除報恩縣監。
先生爲養繼母。求得外補。乃除報恩。先構一疏備言七事。且勸 聖上勵治求賢從善納諫之道。欲於辭 朝時袖進。適不引見。故不果上。(疏見文集)
到官上疏。極陳民間疾苦及內修外攘之策。且請立 魯山,燕山後。旌表六臣。禁制 王子第宅。(原疏。逸不錄)
先生到縣。爲親月必設宴。而自奉甚儉。鋤剗武斷。愛育疲殘。一境賴之。先生五代祖羅州牧使之弟軍器副正諱玲。自白川移居于報恩之鍾谷。卒後葬于俗離山西麓。先生訪得其墓。且請其後孫之居咸昌者生員趙師顔。同往奠酹。厚遇師顔。無異同氣焉。
十一年癸未。(先生四十歲)在報恩。
秋。李公山甫以敬差官使湖西還。 上問列邑
有治績者。李公對曰。臣所按右道。別無善治之人。聞左道報恩縣監趙某之治民。爲第一云。冬。正言宋諄等挾私憾 啓請罷之。 上以先生善於治民。批曰。如此之人。不可易得。論之七日。而卒不 允許。
十二年甲申(先生四十一歲)正月。聞栗谷先生卒。爲位而哭。
有挽詩。
冬末。因臺 啓罷職。因居沃川之安邑。
言者復申前請。故竟坐罷。時栗谷已沒。黨議日激。群陰日長。衆螫張牙。欲奇中栗谷無不至。先生不樂居畿輔。自報恩移寓沃川之安邑栗峙山中。愛其林壑幽邃。人煙鮮少。日徜徉其間。與從游之士講論不怠。時往田間。勸課僮僕。爲書室於山中。名曰後栗精舍。蓋慕栗谷也。自製上梁文。有靜庵忠孝退陶學。一脈昭昭在石潭之句。又次朱子武夷櫂歌以見志。
十三年乙酉。(先生四十二歲)與李潑絶交。
初。乙亥分黨之後。思菴,汝立爲西人。其餘皆東人。栗谷欲調停兩間。共爲 國事。然自古分黨。君子之不幸。小人之幸。而君子常少。小人常多。
故栗谷終爲群小所擠。陰俟間隙。謀害百端。而其道無由。癸未尼胡之變。 國家多事。滿 朝宰列。劻勷失措。獨栗谷長本兵。大爲 上所重。策應之事。無不擔當。嘗被 召赴 闕也。栗谷素有眩暈之疾。未及 闕門。疾遽作。入古兵曹。以待其差。政院 啓曰。李珥有疾。不能入來。 傳曰。退去調理。於是大司憲李墍,大司諫宋應漑,典翰許篈等合辭構揑。有驕蹇慢 上。專擅國柄。其志將欲何爲之語。栗谷遂歸海州。時汝立在全州。慨然發憤曰。此乃己卯群奸網打士類手段。爲士者不可含默。欲目上章伸救。及聞許篈,宋應漑等遠竄。曰。此盛德事也。臣子何敢言。其時士子五六人。適會汝立家。語及時事。汝立曰。栗谷聖人。思菴賢相。汝立異姓四寸弟李廷鸞曰。栗谷雖賢。謂之聖人則無乃過乎。汝立指庭前枾實曰。已熟者孔子。半熟者栗谷。半熟者。其未盡熟乎。又曰。李潑嘗師事栗谷。及論議不一。倒戈陰陷。甚於他人。其心不可測也。又曰。柳成龍外託儒名。內實巧詐。在 朝執論。後患可慮。廷鸞曰。凡論議有始有終可也。吾恐兄之
所見。後不如今日也。癸未九月。汝立貽書于栗谷曰。自從者慍于群小。狼狽出 闕。立臥不安。食不甘。且欲披肝瀝血。極言奸人媢嫉之狀。以瀆 天聽。而旣而復思。則方以無狀。見棄於 君父。其義。似不可强顔以言。而復有成丈爲之上章陳卞。則立雖不言。亦無所恨矣。繼聞成丈亦遭讒謗。裹足還山。焚坑之禍。迫在朝夕。忠憤自激。不可復止。方欲糾合同志。抗章 北闕。旋聞 聖心開悟。如日中天。魑魅之屬。將自退伏。又自隱忍而止。以今觀之。一二憸人。雖見貶逐。巨奸尙握時論。樂禍之心。囂然其未已。天不悔禍。則立恐後日之憂。將有甚於今日而不可救也。目今朋友中。十分可恃者甚少。區區所望於尊兄。比前尤切。其志亦可哀也云云。未幾。栗谷承 召入京。十一月。汝立又貽書曰。竊惟吾 君至拔尊兄衆惡之中。使爲冢宰。任之不疑。此誠漢,唐以來所未有之盛擧也。凡在見聞。孰不感激涕零。而立之喜有甚焉云云。而其時湖南儒生徐台壽等五十餘人。上章救栗谷。皆汝立所倡也。及甲申正月十六日。栗谷卒。汝立見東
人之攻栗谷者乘時用事。卽叛之。揚臂大言曰。自癸未春夏間。余始覺李珥之無狀。移書絶交。但恨其不早也。東人之攻栗谷者聞之。喜而雀躍。崇奬吹噓。如恐不及。是年五月。汝立以弘文修撰。承 召上京。於 榻前詆斥思菴,牛,栗曰。朴淳奸邪魁首。李珥誤 國小人。成渾黨奸陳疏。欺罔 君父。湖南。朴淳故鄕。海西。李珥所居。其地儒疏。皆淳,珥所指嗾。而非公論也。臣入城之後。往見成渾。責以黨奸欺君之罪。又言絶交李珥之意。則成渾無一言伏罪矣。 上曰。李珥生時。汝極推尊。今何若是耶。汝立曰。當初不知其心術。後乃覺悟。未死之前。絶之久矣。 上不答。汝立慙懼而退。及義州牧使徐益上疏。極言汝立欺罔之狀。以其癸未九月書。略及於疏中。上問筵中諸臣曰。汝立與李珥書。卿等曾有聞見者乎。李德馨曰。臣與李貴同里閈。嘗以其書示臣矣。金弘敏亦曰。臣未見其書。因人傳說。已聞其書中辭說矣。 上曰。汝立。反覆無狀者。又曰。今之邢恕也。汝立情迹敗露。耳目難掩。則患其無辭。反以語人曰。此乃未絶前書也。其後有
絶交書云。栗谷從子李景震上疏。又以癸未十一月書書進。於是衆口喧騰。皆唾罵之。汝立遂敗走。而李潑猶以汝立爲是。先生遂與潑角立。往復論卞。潑猶不聽。先生遂移書絶交。然猶不忘舊情。常懷慨歎。時洪可臣爲韓山郡守。潑在南平居憂。冬。先生衝寒徒步至韓山。與可臣極言推尊牛,栗之意。可臣曰。栗谷未免爲小人。先生曰。君對我直斥亡師爲小人。君之心事可知矣。遂拂衣而起。可臣曰。吾與之戲耳。君何至此。起而挽之。先生不德。遂往南平。與撥爭辨。又以背叛牛,栗責之。潑曰。栗谷非聖人。安得每事盡善。至於背叛云者。吾無是也。先生曰。鄭汝立之反覆無狀。路人所知。而君不卽絶之。反與之同事。何也。潑曰。人之所見。有始是而終非者。有始非而終是者。大甫何有所失。殊無悔悟之意。先生悲辭苦語。懇懇不已者。凡十餘日。潑終不聽。先是。先生爲全羅都事時。潑以所著毛掩贈先生。至是先生謂潑曰。君不從吾言。偏執己見。排斥牛,栗。奬許汝立。他時異日。噬臍無及。旣以絶交。則此物不可以留。以其毛掩還之。遂握手揮
涕而別。時朴天挺兄弟在座。天挺與先生舊相識。先生旣去。天挺問潑曰。汝式何如人。潑曰。三代上人物耳。但固執是病痛耳。天挺曰。吾東方末世。豈有三代上人物。君言過矣。潑曰。汝式。非君與吾輩所可擬議。起而視日之早暮曰。今日汝式行幾里而止息乎。多有眷戀之情。其後潑以大司諫上京。到公州。時先生以提督在州庠。潑請與相見。先生以詩謝之。辭而不見。遂自丙戌至己丑四年之間。連上萬言疏。伸救牛,栗,思菴,松江。極陳東人之凶邪。
十四年丙戌。(先生四十三歲)拜公州牧敎授兼提督屬校官。十月。上萬言疏。
時,國家倣,中朝學制。別設界首提督官。以專敎養之責。先生差赴公州。大揭造士之規。嚴其條約。以身先之。學者聞風。自遠至者甚衆。先生雖在閑散。目見 朝廷是非倒置。師友受誣。憤凶邪用事。常以爲危亡之禍。迫在朝夕。上萬言疏。極陳牛,栗之忠賢。痛斥時輩之凶詐。備悉終始。冀以感悟。疏奏。十日不下。先生又瀝血陳疏。再論邪正之分。辭益剴切。 上批答曰。爾之
封章久矣。而近日以來。予心緖不寧。未暇披閱。未卽發落。爾或歸任所。或留待。任爾意爲之。因傳曰。因求言陳疏之誠。良用嘉焉。下該司回啓。於是奸讒竝起。仇視先生。皆欲得以甘心。滿朝宰列。紛紜引避。李潑,金弘敏上箚請斥。 上答潑曰。我自爲善。人何與焉。答弘敏曰。 朝廷非訟庭也。副提學丁胤福等上箚請罪。 答曰。大抵與其哆無窮之口。爭無益之是非。莫若反己而自省幸矣。尹卓然等又請於 榻前。 上皆不允。時斥先生者。至以爲凶險巧詐怪鬼。許篈笑曰。余曾與汝式萬里同行。知其爲人。若以凶險邪鬼目之。則汝式必不心服。而後世亦不以爲公論矣。(疏見文集。第二疏。佚不錄。)
十五年丁亥(先生四十四歲)夏。又構萬言疏。因縣道上之。方伯不受。先生遂爲文辭先聖。棄官歸沃川。
先生又陳萬言疏。歷陳群小罔 上誤 國之狀。因論汝立凶悖。比之羿,浞。因縣官冀以轉達如常例。時方伯權公徵慮其必有大禍。堅拒不受。先生又作短疏。粘于原疏而進之。權公又不受。先生自六月至九月。如是者五。而終不受。故
先生遂爲文告辭先聖。乃還沃川。杜門講學。若將終身焉。(疏文竝見文集)
十一月。上疏請絶倭使。
時日本關白平秀吉弑其主源氏。遣僧玄蘇來覘求和。擧 朝恇惑。無敢以斥絶爲言者。先生以爲簒弑之賊。不可與和。遂慨然草疏。呈于監司。時監司李公誠中以爲平酋弑逆。未得其詳。而且疏中直斥二三大臣。不肯轉 聞。(疏見文集)
十二月。又裁一疏。徒步詣 闕。竝前二疏以 進。不報。
先生又裁疏。以爲天無二日。地無二王。借使不得已與之通好。則請以三事。備訊倭使。而後許之。其一。 大明一統天定。僭號不可不亟去也。其二。被虜漁採之民。向導反噬之人。不可不刷還也。其三。彼虜無厭。歲幣之數。不可不減定也。又論李山海之誤 國。不可不黜。 上大怒。命焚其疏。傳于政院曰。趙某之疏。予不忍見。今已焚之。願史官大書予惡。以警來世足矣。時先生寓于市里。用事者按治居停主人。親舊皆畏禍。及聞先生至。辭謝不見。先生晝夜遑遑。常有憂
迫之色。主人問其故。先生不答。惟流涕而已。其家屋欹將倒。主人用大木支拄。先生自外還見之。歎曰。此屋得此木支撐。尙支數年之久。若 邦廈將傾。則誰爲扶之。用何木支之。因哽塞殆不能言。傍人亦爲之感動。○先生歸路歷見徐處士起。處士大責曰。土亭先生常以公爲遠大之器。望之如泰山北斗。豈意今日直欲爲陳少陽,胡澹菴之流乎。輒面壁不語。先生曰。試觀我疏。處士掉頭曰。固不願見也。先生乃自讀其疏。讀未半。處士不覺起立。整衣冠再拜曰。賴公此疏。吾東將免爲夷狄禽獸矣。其抑洪水驅猛獸之功乎。(疏見文集)
十六年戊子。(先生四十五歲)往省金浦先墓。仍至高陽。搬挈孀妹。自驪江歸。
十七年己丑(先生四十六歲)四月。上萬言疏。竄吉州。
先生又持斧伏 闕上疏。請明 聖學。省刑罰。戒奢侈。節嗜慾。蠲租賦。因極言 朝政得失。群小欺 君誤 國。黷貨害民之狀。以爲將有劇盜內煽。而外侮難御。疏奏。用事者按治居停益急。親舊皆畏禍及。杜門不見。終始不背者。唯沈
一松喜壽,金南窓玄成數人而已。兩司交章請竄。連 啓十日。 上不允。最後因玉堂金宇顒之箚。始 命配吉州嶺東驛。 命下。金吾吏卒相與歎曰。趙爺忠直。反遭此禍耶。金吾卒將 命往沃川。未至先生舍五里而止息。以待夕乃至其家告之。先生聞 命。卽告辭于家廟與母夫人訖。卽徒步發行。卒止之曰。俺今日朝可到此而不爾者。來時。同班敎俺曰。趙爺賢者。聞 命必不肯一刻留。汝須以夕抵其家。今夜治行云。故俺故遲以來。願留今夜。明發啓行。先生曰。君命不可宿。遂徒步以發。而使家人束裝隨之。故事緹騎押罪人。例有徵責。或不厭其欲。則輒加困辱。先生之親舊。相與裒合以贈之。卒辭曰。同輩敎余以勿受。且許除還後長房例宴。俺若受之。何面目立於人類乎。家人以雨具贈之曰。此微物。願受無辭。卒曰。橐中亦有之。終不受。在途扶侍先生執役。一如僮僕。至謫所。助修寓屋。葺其籬落。及辭歸。涕泣以別。(疏見文集)○初。先生在京。三司俱發。事將不測。一松以詩弔之曰。秋月澄澄秋水淸。死生相弔影兼形。狂言滿紙皆忠
膽。鼎鑊前頭戴 聖明。及其被謫。南窓追往不及。贈以毛衣而繼以詩曰。一領羊裘寄遠行。臨風只欲淚沾纓。湘潭莫續懷沙賦。重保餘生慰聖明。人多危之。而二公終不以介意焉。○時數月霖雨。道路泥濘。人不能行。圻海嶺東。癘疫大熾。死者十七八。先生徒步登程。季弟典及子完基。號泣隨之。自沃川至嶺東二千餘里。間關跛涉。備嘗艱苦。足腫脛血。而意氣自若。未嘗少挫。至春川。府使權德輿瞰其行色。歎曰。眞箇是鐵漢也。蔡元定無以加矣。及至配所。闔村以癘死者。不可勝計。典與完基皆得病。完基僅得生。而典竟不救。先生撫柩悲慟。無異親喪。服衰絰以終其月。至十月。送柩于嶺上。南望號慟。絶而復蘇。其柩之還也。沿途之人。咨嗟涕洟。或發人馬。傳相護送曰。此賢人之弟也。○時先生坐於四隣積屍之中。講論不輟。夜以繼日。或親至病家。投藥救活。而終無恙。人以爲正氣所在。邪沴亦不能侵也。舊例。 命配驛置者。必私於驛官。皆以奴僕代立其役。而又或有全免者。先生獨不然。必身自當之曰。 朝廷正欲以此治有罪者。
若要免此。是不受 君命也。故使命之過行者。多不入嶺東矣。
在謫上疏。請勿遣通信使。
先是戊子春。秀吉又遣使求和。 朝廷詰以前日連年入寇之狀。秀吉卽遣玄蘇,義智等。以我國人被虜爲向導者沙火同及同謀作賊數倭來獻。 朝廷動色相賀。將遣通信使黃允吉,金誠一,許筬等回謝。先生聞之。慨然雪涕。卽草疏力陳大義。以爲不可。時方伯權公徵以疏語太峻。必爲當 國者所陷。託以誤書而再三却之。(疏見文集)
十月。鄭汝立謀反。事覺自殺。黨與皆伏誅。十一月。命放先生。
先生曾於丙丁兩年。備論汝立必反。至是汝立果謀反。事覺。逃而自殺。黨與皆伏誅。湖南儒生梁山璹,梁千頃等上疏。論鄭賊與鄭彦信,李潑,白惟讓等交親。彦信鞫獄不實之罪。且謂先生有先見之明。宜蒙放還。○上答曰。當初竄謫。實非予意。卽令放之。乃十一月初四日也。先生回到北嶺。有詩曰。北闕 君恩重。南州母病深。摩
天有歸日。感淚自盈襟。
又上疏請勿遣信使。竝進前疏。 不報。
初。先生聞汝立之反。又爲一疏。備論逆節之萌。非一朝一夕之故。又論通信之行。必爲狡虜所陷。再請權公上之。權曰。今逆獄起於搢紳。人心洶懼。遣使通信。 朝議已定。公之此疏。不惟無益。必將滋禍。姑且緘默。以觀時變。先生曰。不可目覩 國家危亡之機。決於呼吸。爲臣子者。所當極力論諫。若以一身禍福爲慮。畏縮不言。則豈臣子愛 君之道乎。且死汝立。公尙畏之。生秀吉來。則公當如何。權不得已竝前疏上之。 上曰。此人欲再踰磨天嶺乎。(疏見文集。而第二疏。逸不錄。)○初。先生之竄北也。金宇顒長玉堂有力焉。及先生之放還也。宇顒辭連逆獄。竄會寧。相値於永興。先生與書及詩而不相見。其詩有雙城邂逅崖州路。遠客無羊不得蒸之語。
歸路。上京待罪。
先生未及還 朝。 上特命敍用。時洪公聖民爲銓長。十二月初七日。擬先生典籍。 上曰。此人不可輕用。洪公誤認 上意。改擬禮曹正郞。
上大怒。十五日。譴免洪公職。先生聞之。直赴 闕下。席苫待罪。三日不去。城中士庶。相與聚觀。見其忠義感發。歎曰。天生趙爺。爲 社稷也。○初。李山海有文才。少登第。頗淸愼。得時望。故先生初與之交。山海亦累薦先生。及栗谷卒。山海登台司。便生患失之心。奴事金公諒。昏夜乞哀。不恤吮舐。諂諛固寵。植黨背公。妨賢病 國。神詭鬼秘。故先生自丙丁至己丑四年之間。連上萬言疏。以論其罪。山海甚銜之。及是 上思先生之先見。特命敍用。山海畏其復用。乘其間隙。使其黨流言飛誣。無所不至。 上意不能無惑。故於先生之疏。訑訑如此。至壬辰。山海積罪被竄。而先生倡義殉節。 天鑑始有照燭云。
十八年庚寅(先生四十七歲)春。出拜李潑母夫人尹氏于路左。
初。先生與李潑,洁交道甚密。升堂拜母。及是潑,洁兄弟。辭連逆獄。皆死杖下。其母尹氏亦被拿。先生自沃川佩酒。邀於中途。伏謁路左。尹氏初不知爲先生也。問何人。先生答曰。我是趙某。尹氏大驚曰。公何自來見我乎。吾兒曾用公言。豈
有今日事乎。因大聲痛哭。先生亦哭。以酒跪進之。尹氏曰。吾平生以酒扶持。公所知也。自變初一勺不敢入口。公之至誠如此。吾安敢不飮。遂連進數器。先生又以毛衣一襲贈之曰。日寒如此。願備行資。尹氏曰。歸見亡兒於地下。當以此事一一言之。又痛哭登程。先生泣而送之。旣而李妾繼至。先生以一襦與之。相泣而別。
遊孤雲寺。○夏。講學于琴泉寺。○冬十二月。南遊嶺外。
先生南遊嶺表。登霽月堂。拜圃隱先生遺像。爲文以祭之。又拜朴公彭年之廟。而文以弔之。又於冶隱之居。濯纓之祠。莫不尋歷。以寓景仰之意。因與方伯拙翁洪公。講論數日而還。
十九年辛卯(先生四十八歲)正月。自嶺外還。○三月。持斧上疏。請斬倭使以奏 天朝。不報。(疏見文集)
初。 朝廷竟遣通信使。秀吉又遣玄蘇等回謝。且請假途。大擧西犯 上國。 上下遑遑。莫知所措。先生聞之。自沃川詣 闕。是月十五日。上疏請斬其使以奏 天朝。疏下。又爲貼黃以進。上謂左右曰。趙某累上狂妄之疏。至於流竄而
猶不知止。眞無恥者也。先生待 命於政院門外。三日而 不報。仍叩首石礎。血流被面。觀者如堵。或譏其自苦。先生曰。明年竄山谷。必思吾言矣。又以一疏繳進。自草奏 天朝文及諭琉球,對馬島,日本遺民等書。斬玄蘇罪目及嶺湖備倭之策。時政院以先生言爲不祥。廢格不納。大司諫洪汝諄 啓曰。趙某陳疏。而政院不受。雖不知疏中辭意之如何。而似有壅蔽言路之端。請色承旨罷職。同參承旨推考。 上答曰。邯鄲黑眚之言。雖不入可也。然旣已言之。色承旨推考。於是先生知 國事無可奈何。痛哭出都門。退還田廬。仰屋竊歎而已。○後丁酉之變。我國有一士人被擄入日本。丐食民間。轉入深山中。遇一老僧曰。秀吉。於朝鮮爲一時之賊也。於日本爲萬世之賊也。當時若有一二義士傳檄擧義。則秀吉之禍。必不至若是云云。先生七紙所論。正與此符合。先生料敵之妙。於此益驗。至於備倭策中所薦十餘人。在平時皆未知名。及後亂作。竟獲其用。其中如金時敏,趙熊等。尤表表可。稱(金時敏居木川縣。登武料。壬辰爲晉州判官。賊大擧而至。諸將欲棄城走。時敏
令軍中。敢言去者斬。收境內士民入城。男女雜編行伍。爲守戰訃。及賊圍城。時敏與其妻親持酒食。巡城餉士卒。晝夜不懈。人皆感泣死戰。遂得全城。以功陞本州牧使。○趙熊居忠州。壬辰。募兵五百餘人。殺賊數百。一日賊乘大霧來襲。熊潰圍而出。中丸墜馬。爲賊所執。賊斷其手足。比死罵不絶口。遂肢解之。)
閠三月。與諸生遊於郡地西亭下流。
是月之晦。先生遊於西亭之下流。門人朴輅,全承業等從。先生歎曰。某請斬倭使。奏聞 天朝。冀免後日之責。而 朝中媕婀。不用吾言。以事勢時日計之。則夏末秋初。必有琉球之告變。我國之禍。將不可測。諸君盍於此時瀝血封章。開悟 聖聽耶。流涕而散。九月。又貽書錦山郡守金公玄成。勸使上章開陳。其後 天朝南邊將吏奏我 國與倭通。而 天朝有欲問罪我 國者。及至壬辰播遷之日。至謂我 國導倭犯順云。豈不痛哉。(與金公書。見文集。)
四月。與延安府使申公恪書。使之修城浚濠。
時申恪宰延安。權徴按關西。先生遣子完堵。遺書二公。勸其浚濠完城。豫修戰守之備。徵見書大笑曰。縱使賊來。豈至充斥兩西耶。汝爺人皆以妖妄目之。歸語汝爺。愼勿復出此言。恪雅重
先生。然其言卽治守御具。城中舊無水。恪以先生言。引城北神堂水。鑿地注之城內。及亂作。招討使李廷馣竟以延却賊。至今延人。皆思申,李二公之德。而不知實出於先生也。(書見文集與權公書。逸不錄。)
七月。往見南窓金公于錦山。
朴生廷老從先生登映碧樓。日在未申間。忽有赤氣起自東方。分爲三派。一派向北而長亘天。一派向西而長半天。一派向西南而長又半。其光燭地。先生諦視之。謂朴生曰。秀吉之兵已動矣。明年必大擧深入。當如此氣。吾將奉母避難于公州。君亦從我可也。明日見南窓具言其狀。請報于方伯。轉聞于 朝。亟圖防御之策。金公如其言。圖形牒報。則監司李洸寢不 啓。
冬。遊大芚山。
留月餘。不以讀書爲事。日往山谷。或登高望遠。或藉草臨流。蓋以娛憂舒悲。意不在流連光景也。尋常言語間。咄咄之聲。不絶於口。至於當食。有時棄匙箸嗟吁。寺僧莫測其意。一日與四僧對食。先生先進數匙。推其餘以與四僧曰。明年
必有倭亂。我當擧義勤 王。今日共此飯者。可來同事。僧輩怪之而佯應曰。諾。明年壬辰。難果作。僧輩始驚服。爭先赴義。而其一已死。其一脚病不行。其二皆與先生同死。其病未赴者名粲猷。毎向人說不置。垂涕久之。
十一月。往孔巖。哭徐處士起。
二十年壬辰(先生四十九歲)二月。(十八日)夫人辛氏卒。
子完基欲返葬金浦。先生曰。變在朝夕。與其棄於道路。無寧葬於嬴博之間也。
三月。徃金浦省先墓。
操文以祭。告以亂將作永辭之意。親朋來見者。問亂果作。何地可避。先生曰。若入江華摩尼山。似可免矣。後其言果驗。
四月。葬夫人辛氏。
是月二十日。葬于家後。旣窆。先生謂門人曰。古人詩曰。人皆來哭我來歌。似君埋少不埋多。正謂此也。是日。忽聞天際有聲訇然。先生大驚曰。此天鼓也。賊必渡海。無復可爲。因流涕不已。謂護喪親舊曰。諸君速歸。以爲避亂之地。可也。
奉母夫人。避于淸州東面。
是月辛卯。日本淸正,調信,行長,玄蘇,秀嘉,隆景,義智等大擧入寇。二十日下陸。攻陷釜山,東萊。列邑望風瓦解。先生遂奉母夫人。避入于淸州東面仙遊洞而還。
五月初三日。傳檄募義。(文逸不錄)○與門下諸生募得鄕兵。遮截報恩之車嶺以却賊。
先生自淸州還。與門人金節,金籥,朴忠儉等募得鄕兵數百人。聞賊方自報恩踰車嶺。遂率兵數遮截。猝遇賊兵。幾爲所乘。先生大呼殺入。門徒及軍人等力戰却之。由是賊不敢由是路而西。
六月。又傳檄起義。(文見文集)
時昇平日久。民不識兵革。閫帥邑宰。望風奔潰。李鎰旣敗於尙州。不數日。賊踰鳥嶺。如入無人之境。申砬又敗於㺚川。 大駕去邠。先生聞之痛哭。遂與門人李瑀,金敬伯,全承業謀起義兵。乃移檄于八路。旣建義號。義士雲集。而巡察使尹先覺與守土者。皆以爲兵民之可用者。多應義旅。不利於官軍。多方沮撓之。先生乃與承業等欲西赴 行在。歷見先覺于公州。力言君臣
大義。先覺大加敬服。請與同事。先生因留公州。建牙招衆。數日之內。應募者近千人。有安世獻者素悖惡無行。變初。多殺我 國人。剪髮爲倭形以要功。先生倡言其罪。世獻怨之。徃說先覺曰。公擁一道兵馬。曾無尺寸功。而趙某則奮起於放廢之中。先公著鞭。彼若得志。必治公逗遛之罪。竊爲公危之。先覺然之。遂移文列邑。囚繫義兵之父母妻子。又以靑陽縣監任純以卒百餘隷先生。繫於公州獄。將加軍律。以此旣集者還散。先生以書責之。先覺大不悅。先生以爲旣忤主將。難可有爲。遂徃湖右。則前參奉李光輪,士子張德蓋,申蘭秀,高擎宇,盧應晫等。皆慕先生之義。相率而來。招募其不籍於官軍者。遠近坌集。得千有六百餘人。建旗分部。巡撫定山,溫陽等地。以聲勢控制。人心大安。時 大駕旣已西巡。全羅監司李洸領兵到公州。聞虛驚而罷兵。民人等不復知有 朝廷。及見先生起兵。始有思漢之心。
七月初四日。祭熊津。初五日。犒軍而誓。
辭曰。毋喧譁。毋懈怠。毋失伍。毋離次。勿侵人物。
勿畏敵兵。惟思 國難。惟思進擊。惟殺大賊。勿貪小利。一乃心力。終克有勳。心力不一。有罰有悔。惟一義字。終始念之。○先生起兵後。嘗夜觀天象。忽北向拜哭。良久乃止。幕下諸人問其故。先生曰。吾以爲禍及 行朝。更察之。二 王子入北者。其獲於賊乎。門人誌之。賊之渡海。 王子被擄。皆其日也。○先生遂自湖右直抵懷德。先生曾與胡南義兵將高招討敬命相約。同濟荊江討賊。高公以七月某日。已敗死於錦山。故先生七月二十九日。行到荊江。追悼高公。有詩曰。東土豼貅百萬師。如何無術濟艱危。荊江有約人何去。擊楫秋風獨渡時。
八月初一日。破賊于淸州。
時倭奴萬據淸州。以窺湖右。勢甚猖獗。防御使李沃,尹慶祺等軍。相繼奔潰。僧將靈圭。獨與賊相持。已累日矣。先生聞之。急向淸州。一面促李沃進軍。是月初一日。進簿城西門。與靈圭合勢。親冒矢石。督戰益急。士無不致死。賊大衄退走入保。我軍乘之。將登城。忽有驟雨從西北來。天地晦冥。士皆懍慄。先生歎曰。古人云成敗在天。
信然。乃鳴金少退。是夜賊焚其屍。從北門潛遁。自是湖左諸屯賊皆遁。方戰時。先生令李沃設伏於北門外。以扼歸路。沃不從。故使餘賊得脫。軍中莫不憤沃。時有一女人。自賊中逃歸。傳賊語曰。義將之行師。非巡察防御比。冒死直前。少無摧挫之氣。其鋒不可當也。先生見李沃。請以粟米數萬石。分賑飢民。又以牛數百頭。分授各村。以備耕種之資。使爲根本之地。則民頗安集。而恢復之功。亦可得力矣。沃恥其無功。乃曰。已與巡察相議。不可留此。復以資敵。悉焚其穀而去。先生乃還軍中。則只餘糲米若干石。計無奈何。遂許諸軍各還其家。治冬衣。將以未寒前。決意勤 王。
破賊後。封章言事。且移檄一路。刻日勤 王。(疏檄俱見文集)
先生破賊後拜疏。使門人全承業等賚赴 行在。且移檄一路。刻日勤 王。時安世獻又慫慂於先覺曰。今聞趙某疏中。多詆令公。此疏若達。公必得罪。先覺乃遣腹心吏韓從。託以檢督舟師。禁遏陪疏人。使不得渡。承業等偵知其狀。以
疏出示之。乃許登舟。士子金止男等疏。則直斥其擁兵自衛。無意討賊之狀。故竟不許登舟。軍中莫不憤惋。
爲文以告 本國人爲倭所擄者及日本從行士卒及賊僧玄蘇等。○又爲文通諭釋徒。使之奮義討賊。(已上。竝見文集。)○ 行朝下教褒美。拜奉常寺僉正。
是月十五日。 行朝聞先生起義討賊。遙授奉常寺僉正。下 敎褒美。其略曰。惟予不明。不能察物而知言。進言者或有言 國家危亡之禍。迫在朝夕。予雖是其言。而實不悟。致令 廟社丘墟。生民魚肉。而莫之能御。咎專在予。雖今日千百酸辛而受以爲罪。不敢言苦。予情慽矣。尙賴天地 祖宗之靈。人心思漢。民不棄予。諸路忠義。在在討賊。而爾名亦在其中。予甚嘉之。已授爾奉常寺僉正。惟爾更勵精忠。益進無怠。仁以附衆。義以鼓勇。相機以進。收勝萬全。使隻輪不返。一路先淸。來恊南軍。進規都城。 園陵松柏。及其未改。逃竄老弱。及其未死。則今日元功。非爾而誰。爵賞在予。山河可指。高秋霜露。憫 宗社之飄零。絶塞江湫。寄 帳殿之蕭瑟。懷土
無間於貴賤。思歸日切於中心。翹待爾等來迎乘輿。予言欲窮。予淚先下。於戲。廟堂愧無策。事有待於疏蹤。板蕩識誠臣。功可效於今日云。而先生亦未及見矣。嗚呼痛哉。
十八日。效節於錦山。
先生遂發勤 王之行。整軍北行。行至溫陽。先覺恐先生至 行朝。盡發其所爲。乃介於先生幕下士張德蓋等。說先生曰。吾始與公相驩也。今有細人之言。少不相能。吾已悔之。且西原之役。已知公爲 國之忠勇。今則矢與公死生以之。願釋小嫌。期成大功。今聞錦山之賊。自高招討戰敗之後。益復猖獗。將有侵軼兩湖之勢。若然則 國家更無中興之望。公之從行士卒。亦必內顧而搖心。不如同討錦賊之議後者。然後勤 王未晩也。諸將佐亦交謁更諫曰。 國家區域。盡爲賊藪。而兩湖尙完。意者天其默相。以開中興乎。今棄而西上。是無兩湖也。必先剪錦賊。而徐議勤 王。乃計之得也。先生然之。乃還公州。與先覺議又相迕。蓋先覺只欲沮先生之北行。而實無意於同事也。又令所在囚禁應募
人父母妻子。且使官軍不相應援。麾下稍稍散去。只有七百義士。願與同死生。先生慨然將以十六日。移兵向錦山。有別將李山謙者。土亭之子也。帥數百人。自錦山退走曰。賊懲乙卯湖南之敗。今之據錦者。皆精銳。數且數萬。奈何以烏合衆當之。宜按兵相勢。毋輕嘗大敵。先生泣誓曰。 君父安在。敢言利鈍。 主辱臣死。吾知有一死而已。遂與靈圭聯兵而進。曾與湖南巡察權慄約以十八日齊擧協攻。慄移書改期。而先生亦未及見。已抵錦郡之十里地。賊詗知兵無後繼。乘未備而逆之。草野而陳。分兵爲三。迭出以撓之。先生下令軍中曰。今日只有一死。死生進退。無媿義字。士皆唯命。刀戰良久。賊三北幾潰。而我兵已矢盡。無可爲。會日且入。兩軍不相見。吏士皆無人色。而先生意氣自若。督戰益急。賊悉銳攻之。遂䦨入帳下。有偏裨數人欲脫先生。力挽請跳。先生笑解馬鞍曰。此吾殉節地。丈夫死耳。不可臨難而苟免也。遂援桴鼓之。士爭趨死。至張空拳相搏。而猶不離次。竟與先生同死。無一人偸生幸免者。雖衆寡不敵。全軍盡沒。
而賊死亦過當。勢遂大挫。收餘兵還陣。哭聲振野。運屍三日猶不盡。乃積而焚之。遂與茂朱諸屯賊皆遁去。先生之弟範冒死入戰所。則先生死於旗下。而將士相與枕藉乎其側。遂負先生屍。還殯沃川。至是蓋四日。而顔色若生。張目掀髥。怒氣勃勃。人不覺其死已久也。○先生長子完基狀貌魁偉。性度超異。家居素有至行。當起兵時。裹足從之。先生曰。汝可勉留。善養吾母。完基曰。父徃死所。何忍不從。遂終始不離。及兵將敗。先生曰。父子俱死。無益。汝可歸保吾母。完基泣曰。父爲忠臣。子獨不爲孝子乎。知兵必敗。故華其冠服。僥倖其代先生死。故賊認爲主將而矺之。尸不得收。○先生起兵凡數月。未嘗用斧鑕鞭笞。愛養士卒。出於至誠。士卒仰戴先生。如赤子之於慈母。惟命是從。所至肅然整而無擾。雖被當事者所沮。妻子繫獄。而亦不忍捨去。時湖左諸邑。賊陣棋布。而淸州之賊。勢又鴟張。閫帥邑宰。奉頭鼠竄。不敢窺一足覰賊。而先生以孑然弧軍。處乎其間。出沒巡撫。軍無疑懼之色。卒能奮寡擊衆。摧鋒陷堅。一夜之間。大敵潛遁。
及乎錦山之敗。巷哭相聞。陣亡之家。不致私怨。而惟以先生之死爲悲。後而不死者。不以得免爲幸。而唯以疇依爲恨。湖西之人。下逮賤隷而皆食素累月。○參奉李光輪字仲任。孝友天植。慷慨有節槪。募鄕兵數百。實贊終始。竟與同死。奉事 贈執義任廷式。定山人。賦性樸直。有弓馬之才。以斥候將在外。望見勢急。策馬突進。擊殺數倭而死。旌門。士人金節。沃川人。首從義旅。戰功居多。 贈持平李勵。故首相鐸之孫。好學篤行。世其家風。仗義從之。竟沒於陣。奉事郭自防。沃川人。有武才。尹先覺。多方沮撓。而終始同死。旌門。萬戶邊繼溫,縣監楊應春,武人金獻,姜仁恕,朴鳳瑞,金希哲,鄭元福,李仁賢,金仁男,李養立,黃三讓,朴春年,韓琦,朴贊。皆以偏裨。或先登摧堅。或殺賊過當。勇烈焯人耳目者也。 贈察訪朴士振,士人金善復,卜應吉,申慶一,徐應時,尹汝翼,金聲遠,朴渾,趙敬男,全忠男,高明遠,姜夢祖。俱以或文或行。生遊先生之門。而卒與同死者也。
葬于沃川郡安邑某向之原。(月日未詳)○十二月。 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春秋館義禁府事。
牛溪先生 啓曰。新羅風俗最美。士死於忠義者。前後相望。其君又不愛高爵重賞。褒美而尊榮之。所以成此美俗。其國賴之。歷年過千矣。今日褒忠之典。不可不汲汲擧行。如趙某之死於陣上者。忠義之傑然者也。誠宜 褒贈。慰彼忠魂。昭報功烈。以激一代忠義之氣。可也。於是 命贈是職。
二十一年癸巳十一月。 王世子(卽光海君)撫軍南行。召見先生子完堤。賜米布。遣從官輔德金權,文學黃愼等致祭。復役減租。
二十二年甲午五月。命月廩其家。
牛溪先生又 啓曰。趙某徒步起義。鏖戰錦山。雖天不悔禍。大功未集。使 國人不受忠義之報。然秉節而死。殉身無悔。又令烏合之衆。張空拳蹈白刃。向敵爭死。殺賊無數。使方張之虜不能自立。燒營夜遁。以之保全兩湖。爲 國根本。可謂恢復元功。請命收卹其妻子。以示報功之
意。於是有是 命。
三十一年癸卯。兩湖儒士。立碑于錦山之殉節處。名曰殉義碑。
海平府院君月汀尹文貞公根壽撰其文。金南窓玄成書。評事宋習靜邦祚記其陰。文谷金文忠公壽恒。又記其兩隅。
三十二年甲辰。錄宣武原從功臣一等。 贈先生考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義禁府事。 贈先生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 經筵,成均館,春秋館,義禁府事。世子左賓客。○十二月。 遣禮曹佐郞尹光啓致祭。○ 特遣弘文校理成晉善。存問其家。因給守冢五家。且申明復戶之事。
時晉善以湖西御史辭 朝。故 特命之。後 肅宗己卯。先生玄孫相璛呈文本郡。以爲先祖抗節之後。 宣祖特給守塚五家。減租五結。以爲禁伐守墓之地。厥後讐視節義之徒。或不無廢格 朝令之事。月沙李文忠公廷龜建白 榻前。至有遣近侍宣 旨。復役蠲稅。仍 敎曰。如有逃故。隨卽塡補。亦勿移定他役。俾令 特
恩。毋至廢墜。癸亥 反正初。渚渚趙文孝公翼亦爲陳白。 仁祖卽命別爲分付。 列聖褒忠之意。逈出千古。故今過百年。猶能遵依 朝命。無弊守護矣。昨今年來。守墓三人。相繼死亡。看護無人。殊甚悶迫。乞以某人等充定其代。仍成給完文。俾令 累朝明命。毋歸虛地云云。本郡卽許之。
三十三年乙巳。 命錄先生子完堵爲 泰陵參奉。
時 命錄完堵爲 泰陵參奉。完堵抗疏以爲從戰義士。未霑 恩命。而臣獨先之。旣極不安。且先臣功烈。實爲輝赫。而爲相臣柳成龍所沮抑。臣實痛焉。遂不拜。
三十七年己酉。(光海君元年)旌閭。
四十一年癸丑。畿輔儒士。立碑于金浦遺墟。
先是。長溪府院君芝川黃公廷彧僑居金浦。謂儒士曰。吾與趙公年歲差池。而吾外弟許完。恒言其短。吾兒赫之宰稷山也。趙公以全羅都事。過境相詰。至於 啓罷。都事之 啓罷守令。亦非前例也。吾尤不滿於心矣。吾按湖西。趙公爲報恩縣監。觀其居官處事。實有人所難及者。故
略不置嫌介矣。及余之北謫。適寓於趙公居停主人家。聞其日用言行。淸修苦節。則雖濂洛諸君子。未或過之。且其喪弟悲號。絶而復蘇之事。方諸庾袞。何以加焉。況其所立卓爾。尤不可以莫之傳也。吾嘗欲記一文字而未及焉。如吾平日不識趙公者。景仰猶如此。況諸君。皆是趙公親舊。亦有受業之人。而今其遺墟。鞠爲茂草。時移歲改。誰知爲趙公之宅耶。何不樹一貞珉。以爲永世不泯之地乎。於是前郡守申應崧,前縣監沈愊,進士許完等相議裒合。立碑于遺墟。月沙李文忠公廷龜撰其文。
四十三年乙卯。旌表先生子完基孝子門。
章宗皇帝天啓三年( 仁祖大王元年)癸亥。 反正初。超拜完堵內資寺主簿。
用 筵臣趙翼言也。
四年甲子。以完堵爲義禁府都事。旋除江陰縣監。
毅宗皇帝崇禎九年丙子十月二十日庚寅。遷葬于沃川安南薇山卯向之原。
愼獨齋金文敬公集發文於士友。俾出力以助。且來會葬。門人及士子會下者七十人。
崇禎後二十二年( 仁祖二十七年)己丑。 賜諡曰文烈。
道德慱聞曰文。執德秉業曰烈。
(孝宗大王四年)癸巳七月十七日辛巳。 遣禮曹佐郞鄭東燁。致祭于錦山從容祠義壇。(七年)丙申。立神道碑。
淸陰金文正公尙憲撰。同春堂宋文正公浚吉書。僊源金文忠公尙容篆。
(顯宗大王四年)癸卯。 遣禮官致祭。(六年)乙巳五月初七日壬辰。 遣禮曹佐郞柳松齊。致祭于墓所。
行幸溫泉時也。
是歲。改豎墓表。
愼獨齋書其面。尤庵宋文正公時烈記其陰。
(十一年)庚戌四月初十日。 遣舍人李藼。致祭于義壇。
(十二年)辛亥五月。 遣禮官金璁致祭。
(十四年)癸丑。 命贈先生子完基司憲府持平。
(肅宗大王十年)甲子七月十七日。 遣掌令權恒。致祭于義壇。
(二十五年)己卯正月十三日。 遣近臣致祭于義壇。
(二十九年)癸未。 命錄先生曾孫匡漢。爲漢城府參軍。
(三十六年)庚寅。淸州儒生。立碑于戰場遺墟。
大提學金公鎭圭撰。郡守李秀實書。持平李邦彦篆。
(三十八年)壬辰五月十五日。 遣副司直金始㷜。致祭于義壇。
(四十三年)丁酉三月十六日辛未。 遣禮曹正郞金潤海。致祭墓所。
行幸溫泉時也。
七月十七日。又 遣禮官。致祭于義壇。
(四十四年)戊戌五月初七日。 遣禮官致祭。
(今上十年)甲寅六月。 命先生子孫勿論支嫡錄用。
是月十八日。 召對講春秋。 上曰。因文義有所感者矣。予適覽故相臣李廷龜所撰抗義新編序。其時趙憲名稱未著。職秩亦卑。而能出抗義。終與七百義士赴難殉節。其節義。豈不卓犖炳煒乎。曹劌。不過魯之一賤人也。當其請見魯君也。至有鄕人之譏。則誰知終辦得勝齊之功。而若趙憲。則其所成就。何可與曹劌比。與其曠感於百代之人。曷若慕尙我 朝之忠臣耶。趙憲之諡號。云何耶。侍講官金尙星曰。文烈其諡。
重峯其號也。 上曰。重峯止於何官。承旨鄭彦燮曰。官不過禮曹佐郞,全羅都事矣。 上曰。田橫之五百義士。往史義之。而趙文烈倡率之人。則一時捨命。至於七百之多。而俱起草野。奮身死 國。亦不可與田橫之五百士同日語矣。從古豈無殉義之人。而曷嘗有如趙文烈之所樹立哉。覽此新編。不勝感發矣。檢討官兪最基曰。表章節義。永樹風聲者。乃自古聖王之先務。故曾在 先朝。亦屢遣官致祭矣。 上曰。儒臣以何 先朝事陳達乎。予實有所感矣。特遣禮官致祭於趙文烈殉義之墟。而依先朝例擧行。祭文。使今日入侍儒臣製進。七百義塚。亦爲同祭可也。上曰。趙重峯有子孫耶。彦燮曰。忠賢節義家子孫。例多不振。誠爲嗟愍。一子則同時殉節。其後有趙匡漢。 先朝除職。匡漢已死。其子孫在於沃川地。貧不能自保矣。 上曰。銓曹訪問其子孫。勿論嫡泒與支孫。隨窠錄用。懸注以入可也。尙星曰。嫡長外又以支泒錄用。此路一開。則干恩之弊漸長矣。 上曰。李文成,趙文烈子孫外。更勿據例事分付可也。文烈則異於
他名賢。無論支泒。竝爲錄用。最基曰。今 殿下臨文起感。有文烈子孫錄用之 敎。此誠樹風聲激頹俗之道。而但如此承 傳。銓曹每未易奉行。而歸於文具矣。 上曰。果如下番之言。而今此錄用。有異於他。特爲擧行。無如前日李文成子孫錄用承 傳不卽擧行之弊也。
命刊行朝 天日記
同日入侍時。檢討官兪㝡基 啓曰。臣以先正臣趙憲事有所達。而 殿下特命賜祭於殉節之日。又錄用子孫。甚是盛德事也。凡在瞻聆。孰不聳動。 殿下不但崇奬節義。每以尊周大義。下敎於 筵席。非止一二。臣承聞之際。不勝欽仰之心。又有仰達者矣。趙文烈昔在萬曆甲戌年間。以質正官 徃中朝時。有朝 天日記一冊。皆以手筆親寫之。至今藏在於其子孫之家。而頗記 中朝典章及沿路所見。此乃 神宗皇帝卽位之二年盛際也。 中朝文物方盛之時。故雖以得之道路傳聞者。觀之。今於屢百年之後。猶有一分想像之道。豈不貴哉。臣聞奉朝賀閔鎭遠昨年下往湖中時。趙文烈子孫。以此
日記示之。故謄出一本。而承旨鄭彦燮爲忠淸監司時。給物力於沃川郡。使之剞劂。而彦燮旋遞。未及開刊云。先賢手筆。閱歷丙子兵火。至今見存。已極稀貴。而其書又是 中朝聞見之沿路記錄者。豈若今之使行回還後日記修納之比乎。今若 分付道臣。使之斯速印出頒布。則亦可以寓 殿下匪風下泉之思矣。 上曰。重峯手蹟。與他有異。令本道開刊以進。餘件則分給錦山,沃川書院可也。仍覓入謄本。御覽而還下焉。
七月十九日壬辰。 特遣副修撰兪健基。致祭于從容祠及義塚。○九月二十五日。 遣禮曹佐郞朴瓊。致祭于金浦牛渚書院。
上展謁 章陵時也。
(十六年)庚申七月。 命刊行文集。
先生五世孫㷜。拜北部參奉。是月十八日肅 命。 上特命引見。同爲入侍於 召對。 上問㷜曰。汝於先正幾世孫。年幾何。㷜曰。小臣於先祖文烈公臣憲。爲五世孫。而年則四十五。 上曰。先正有子乎。㷜曰。伯高祖 贈持平臣完基。
壬辰之亂。同日殉節。其次卽小臣高祖臣完堵。上曰。官至何。㷜曰。高祖奉先祖祀。初仕齋郞。陞爲金吾郞。官至縣監矣。 上曰。抗義新編。覽之已熟。先正事。予所洞知。汝亦詳知乎。㷜曰。臣雖未能詳知。略有家庭所聞矣。先祖天分甚高。通透灑落。大耳長身。目如曙星。纔免襁褓。已知事親之禮。父母有命。必跪而對。嘗誦文王五止之訓而激昻焉。年自十五。有志于學。師事先正臣李珥,成渾。專心道學。踐履篤實。非堯舜不言。非孔孟不學。故文康公臣李之菡常稱以當代第一人。三代上人物云矣。 上曰。汝將何以事國乎。㷜曰。文淸公臣鄭澈祭先祖文曰。學孔,顔而慕誼,原。欲死於直而竟死於節。臣不肖不敢望先祖。而固知孝於家忠於 國。乃是小臣世傳庭訓也。小臣雖欲遵守先訓。而庸愚孱劣。唯忝墜是懼耳。 上曰。所以官汝者。追念先正故也。㷜曰。 聖敎至此。臣感極涕下。不知所達矣。且壬申先祖再疏曰。臣口讀聖賢之書。手封供佛之香。臣所不忍也。其引君當道。闢邪閑聖之功。豈不愈於韓愈之諫迎佛骨乎。是故。上自公卿。
下至韋布。爭相推許。以爲 國家安危。係斯人出處也。 上曰。汝居何地乎。㷜曰。今居沃川。 上曰。先正何以居沃川。㷜曰。先祖本以金浦人。壬午。除報恩縣監。甲申年間。李珥卒後黨議愈激。與世枘鑿。不樂在近畿。退寓於沃川之安邑。愛其林壑幽邃。日倘佯其間。與從遊之士講論經籍矣。 上曰。遺址有表蹟乎。㷜曰。遺墟有忠臣孝子之門矣。 上曰。汝知先正儀形乎。㷜曰。百載之後。何可分明記識乎。然李之菡曰。近觀圃隱遺像。恰似吾友。圃隱。卽文忠公臣鄭夢周號也。吾友卽指先祖也。以此推之。則容貌似與夢周略相同矣。 上曰。先正文集。凡幾卷乎。㷜曰。重峯集四卷。東還封事一卷。抗義新編二卷矣。先祖於萬曆甲戌。以質正官奉 命觀周。入國子監。見周,程,張,朱列於荀,揚之下。上書禮部。極論道學之眞僞及位次之訛舛。禮部感歎。及其復 命。備陳衣冠文物。請遵 中朝之制矣。我 朝文廟從享位次。釐整於千載之誤者。卽臣先祖所發端者也。顔路,曾晳,伯魚。位在五聖之下。故先祖疏陳父居子下。豈安情理。請於聖
廟西北立廟。幷祀啓聖公孔氏,顔路,曾晳,伯魚及孟宜,程珦,張迪,朱松。一如 中朝之制矣。 上曰。啓聖廟之設。果權輿於先正之立論矣。 上曰。先正殉節時事。汝能知之乎。㷜遂仰陳先生獻忠死義本末甚悉。 上嗟歎曰。自古儒賢君子。不遇於時。每如此也。曾聞先正文集欲爲開刊。今幾訖功乎。㷜曰。朝 天日記。尙未刊行。元集則驪陽府院君閔維重爲湖南伯時剞劂。東還封事,抗義新編。則故參議安邦俊。與故監司柳穡相議刊行。而多有誤處。故今欲合三冊爲一帙。參考先祖手蹟。入梓廣布。而事鉅力綿。尙未就緖矣。 上曰。先正遺蹟。果至今留在乎。㷜曰。零落殘藁。幸今留篋。一曰。遺蹟。一曰。遺槁。一曰。先憂錄。 上曰。冊名。先正所名乎。抑後人所命乎。㷜曰。遺蹟,東環,封事,遺文,疏章,簡牘。臣祖父參軍臣匡漢所名也。先憂錄。故評事臣宋邦祚取范仲淹先憂後樂之意而名之也。 上曰。汝可貴。先正文集。尤可貴也。私力猝難鋟梓。自朝家印出。御覽後分給先正書院及子孫。好矣。仍 敎曰。文集以活字印出。圖則以木板刻。
置芸館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