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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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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司空諱翰。仕新羅。娶太宗王十世孫軍尹金殷義之女。生侍中諱自延。侍中生僕射諱天祥。僕射生阿干諱光禧。阿干生司徒三重大匡諱立全。司徒生諱兢休。(始仕高麗)兢休生諱廉順。廉順生諱承朔。承朔生諱充慶。充慶生諱景英。景英生諱忠敏。忠敏生諱華。華生諱珍有。珍有生諱宮進。宮進生大將軍諱勇夫。勇夫生內侍執奏諱璘。璘娶侍中忠肅公文克謙女。生將軍諱陽茂。陽茂娶上將軍李康濟女。生諱安社。是爲 穆祖。

[穆祖]

穆祖自全州移江陵道三涉縣。自三陟浮海。移居德源。仕高麗爲宜州兵馬使。鎭高原以御元兵。時永興以北。皆屬 于元。元散吉大王來屯雙城。(永興)謀取鐵嶺爲界。請穆祖附元。 穆祖不得已率金浦老等從之。(時高麗高宗四十一年甲寅。宋理宗寶祐二年也。)入仕于元。爲南京五千戶所達魯花赤。至元甲戌十二月。(高麗元宗十五年)穆宗薨于慶興府。葬于城南。遷葬于咸興府之義興部韃靼洞。(後改名加平社)娶千牛衛長史李公肅女。(籍平昌)生諱行里。是爲 翼祖。

[翼祖]

翼祖避亂移赤島。(在慶興東)又移居德源。娶安邊戶長崔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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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籍登州)禱子于洛山觀音寺。生子善來。是爲 度祖。

[度祖]

度祖諱椿。小字善來。蒙古韓學顔帖木兒。娶門下侍中朴光女。(籍文川)生二男。長曰子興。次卽我 桓祖。

[桓祖]

桓祖諱子椿。蒙古諱吾魯思不花。事恭愍王。爲太中大夫司僕卿。賜京第一區。仍留居之。尋除榮祿大夫朔方道(今咸鏡道)都兵馬使。至正庚子(高麗恭愍王九年)四月甲戌。薨于任。春秋四十六。贈門下侍中。娶門下侍中永興府院君諡靖孝公崔閑奇女。(籍永興)以至元元年乙亥(高麗忠肅王後四年)十月十一日己未。誕 太祖大王于永興府黑石里私第。

[太祖]

太祖及卽位。追上四代尊號。高祖考曰穆王(布德執義曰穆)陵曰德陵。(在咸興西北加平社丁向原)配李氏曰孝妃。陵曰安陵。(與 大王陵同原)曾祖考曰翼王。(思慮深遠曰翼)陵曰智陵。(在安邊西瑞谷縣丙向原)配崔氏曰貞妃。陵曰淑陵。(在文川東草閑社庚向原)祖考曰度王。(心能制義曰度)陵曰義陵。(在咸興東雲田社丙向原)配朴氏曰敬妃。陵曰純陵。(在咸興東東溟社丙向原)皇考曰桓王。(辟土服遠曰桓)陵曰定陵。(在咸興東敀州洞辛向原)配崔氏曰懿妃。陵曰和陵。(與 大王陵同原)令奉常寺。作四代神主。

  

 慶興府南十里許赤池中有圓峯。高三十五步許。圍九十步許。四面沮洳。人未易通行。 穆祖德陵在峰上。於其葬也。中國人來相之。歎曰。後必有子孫興王者。

孝恭王后安陵。在 德陵之北。 太宗十年庚寅。因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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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亂。遷 二陵于咸興府哈蘭北同塋。

○太祖隆準龍顔。奇偉絶倫。幼時遊於咸興永興間。北人求鷹者。必曰。願得神俊如李某(我 太祖諱)者。勇力出人。射法神妙。嘗在咸州。有大牛相鬪。衆人止之不得。或脫衣或燃火以投之。猶不能禁。 太祖以兩手分持之。牛不能鬪。嘗從辛禑獵于海州。禑謂左右曰。今日射獸。當盡中脊。 太祖平時射獸。必中右鴈翅骨。(鴈翅骨在髀近前)是日。射鹿四十。皆正中其脊。又獵于臨江縣華藏山。逐鹿至絶壁。高數十尺。勢歆仄。人不能下。鹿滑下。 太祖策馬亦滑下。至底馬蹶未起。卽射鹿斃之。又嘗行遇伏雉。必令驚飛。高至數丈。仰射輒中之。又作木毬大如梨。令人於五六十步仰擲之。以撲頭射之輒中。然常以謙退自居。不欲上人。每射帿。但視其偶能否。籌之多少。纔令與偶相等而已。無所勝負。人有勸之者。亦不過一籌之加耳。

 太祖潛邸時。有人踵門獻異書云。得之智異山巖石中。書有木子乘猪下。復正三韓境等語。使人迎之則已去矣。尋之不得。又高麗書雲觀所藏秘記。有建木得子之說。王氏滅李氏興之語。九變震檀之圖。秘而不發。辛禑時。其書始出。又有相命師惠澄私謂所親曰。吾相人之命多矣。無如李某(我 太祖諱)者。所親問曰。賦命雖善。位極於冢宰耳。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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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冢宰。何足道哉。吾之所相者。君長之命也。其代王氏而必興乎。

○太祖在潛邸。夢有神人自天而降。以金尺授之曰。公資兼文武。民望屬焉。持此正國。非公而誰。 ○德源府。有大樹枯槁累年。先開國一年。復條達敷榮。時人以爲開國之兆。又圖讖中。有早明之文。人莫喩其義。 高皇帝特命改國。號曰朝鮮。禮部移咨曰。欽奉 聖旨。朝鮮之稱美。且其來遠矣。可以本其名而祖之。體天牧民。永昌後嗣。

○太祖天性仁厚。敦睦九族。雖袒免之外。撫之甚篤。與庶兄元桂,庶弟和。友愛極至。常與共處。迎和母定安翁主金氏至京邸。事之甚謹。進見之時。常跪於階下。恭愍王數備宴席賜和。令享其母。且賜敎坊音樂。以示褒寵。 太祖榮君之賜。多給纏頭。初 桓祖薨。天桂(卽 桓祖之兄子)自以爲嫡嗣。心忌 太祖。會 太祖奴有訟於官。欲爲良者。天桂與其妹康祐之妻合謀。連結其人。欲作亂未果。 太祖不以介意。待之如初。天桂仕高麗爲將。作判事。坐殺人當死。太祖欲救之。力請再三。終不能得。甚悼之。撫育諸孤。婚嫁之。祐妻家貧。 太祖憐之。多給奴婢。以贍其生。開國後。天桂之子。皆拜高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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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素重經術。雖在軍旅。每以投戈之隙。延接名儒。商確經史。或至夜分不寐。又以家門未有業儒者。令 太宗就學。 太宗惟日孜孜。讀書不倦。 太祖嘗謂曰。成吾志者。必汝也。神德王后每聞 太宗讀書聲。歎曰。何不爲吾出乎。辛禑癸亥。 太宗登第。(乙壯元。金漢老榜中第十人。) 太祖拜謝闕庭。感極流涕。及拜提學。 太祖喜甚。令人讀官敎。至于再三。 太祖每宴會賓客。令 太宗占得聯句。相與酬唱。輒謂曰。我之與文客歡娛。汝力居多。又嘗征兀剌。聞毁垣中有哭聲。使人就視之。有一人裸立掩泣。問之。乃曰。我元朝壯元拜住也。貴國李仁復。吾同年也。 太祖一聞壯元之語。卽解衣衣之。遂與俱來。恭愍王拜爲判司農寺事。賜姓名曰韓復。

 恭愍十八年。 太祖以騎兵五千步兵一萬。自東北面。踰黃草嶺。行六百餘里。至雪寒嶺。又行七百餘里。渡鴨綠江。時東寧府同知李兀魯帖木兒(卽李原景也)聞 太祖來。移駐虞羅山城。(在鴨江越邊) 太祖至也頓村。李原景來挑戰。俄而棄甲。再拜曰。吾先本高麗人。願爲臣僕。率三百餘戶來降。仍擊其酋高安慰而逐之。於是東至皇城。北至東寧府。西至海。南至鴨綠。爲之一空。(皇城。古女眞皇帝城也。)

趙武。元將也。元衰。率衆據孔州。(卽慶源)時 太祖在東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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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麾下曰。此人終必爲亂。乃率衆擊之。惜其勇銳。不用鐵矢。以撲頭射中數十武。乃下馬拜降。卒爲廝養。終身服役。官至工曹典書。

○卒禑庚申。我 太朝大破倭賊于雲峰。斬其將何只拔都。凱旋于京。韓山君李穡作詩賀之。其詩曰。掃賊眞將拉朽同。三韓喜氣屬諸公。忠懸白日天收霧。威振靑丘海不風。出牧華筵歌武烈。凌烟高閣畫英雄。病餘不得參郊迓。坐詠新詩頌雋功。三司左尹金九容詩曰。賊鋒摧挫與雷同。節制無非自我公。瑞霧葱葱銷毒霧。霜風冽冽助威風。島夷墜膽軍容盛。隣境寒必士氣雄。滿國衣冠爭拜賀。三韓萬世太平功。成均祭酒權近詩曰。三千心與德皆同。師律如今盡在公。許國忠誠明貫日。摧鋒勇烈凜生風。彤弓赫赫恩榮重。白羽巍巍氣勢雄。一自凱旋宗社定。須知馬上有奇功。

○洪武壬戌。 太祖征胡拔都。還至安邊。有二鴒集于桑樹。 太祖射之。一發二鴒俱落。路邊有二人耘。一韓忠,一金仁贊。見之歎曰。善哉。都領之射也。 太祖笑曰。我已過都領矣。因命二人取食之。二人備粟飯以進。太祖爲之下著。二人遂從不去。皆與開國功臣之列。

○高麗末。官不籍兵。諸將各占爲兵。號曰牌記大將。若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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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邊安烈,禹仁烈等。專欲立威。具幕僚士卒有不如意者。詬罵無所不至。酷加榜棰。至有死者。麾下多怨望。 太祖獨推赤心。禮以接下。平生無一誶語。諸將佐軍民。皆願屬焉。

○太祖征戰時所 御駿馬八。曰橫雲鶻。產女眞走納氏。平紅。賊時 御。中二箭。曰遊麟靑。產咸興。取兀剌戰海州。捷雲峰時 御。中三箭。齒三十一而死。作石槽埋之。曰追風烏。產女眞。征胡拔都時 御。中一箭。曰發電赭。產安邊長湍。從獵時 御。曰龍騰紫。產端川。海州平倭時 御。中一箭。曰凝霜白。產濟州。鴨綠回軍時 御。曰獅子黃。產江華煤島。智異山平倭時 御。曰玄豹。産咸興兔兒洞。平倭時 御。 世宗朝。命護軍安堅。圖其形。集賢殿諸臣。各製其贊。以傳于後。

○辛禑時。 太祖與崔瑩同心協力。誅林堅味廉與邦等。 太祖與瑩同坐政房。董正官方。瑩盡黜林,廉所用之人。 太祖曰。林,廉執政日久。凡士大夫。皆其所擧。今當更化之日。但問其才之賢否耳。惡咎其旣往哉。瑩不聽。

○威化回軍之前。 太祖潛邸里有童謠曰。西京城外火色。安州城外烟光。往來其間李元帥。願言救濟黔蒼。未幾。有回軍之擧。(洪武戊辰。辛禑欲攻遼東。兵渡鴨江。 太祖擧義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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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軍後。尹紹宗因鄭地求見 太祖。懷霍光傳以獻。令趙仁沃讀而聽之。仁沃極陳復立王氏之議。 太祖欲立王氏後。曹敏修以禑舅李琳之族。欲立禑子昌。問於李穡。遂定議立之。

○自恭愍王薨。 天子每徵高麗執政。或枷囚。或仗流。大臣皆懼不敢行。及辛昌立。門下侍中李穡。欲昌親朝。又欲王官監國。乃自請入朝。 太祖稱之曰。慷慨哉是翁。穡以 太祖威德日盛。恐其未還有變。請一子從行。 太祖以 太宗爲書狀官。道有一官人語穡曰。汝國崔瑩。將精兵十萬。李某(我 太朝諱)執之易如捕蠅。汝國之民。蒙李某罔極之德。何以報之。 天子素聞穡名。從容語曰。汝仕元爲翰林。應解漢語。穡遽以漢語對曰。請親朝。 天子未曉曰。說甚麽。禮部官傳奏之。穡久不入朝。語頗艱澁。 天子笑曰。汝之漢語。正似納哈出。(納哈出。胡人也。嘗入朝。以漢語不熟見黜者。)

○太宗與李穡回至渤澥。有二客船同行。及半津山。(卽田橫之▦五百餘人自殺處也)颶風大作。二客船皆沒。 太宗所乘船。亦幾不救。人皆驚惧顚仆。 太宗神色自若。竟得全歸。

○恭讓王時。韓山君李穡。承召自貶所還京師。謁 太祖于邸。 太祖驚喜。迎之上座。跪進酒。請穡立飮。穡不讓。極歡而罷。人皆非穡之不讓。後穡入 本朝。引對便殿。 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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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必送至于中門。

○洪武壬申。侍中鄭夢周嗾省憲請誅趙浚,鄭道傳等。 太祖 遣恭靖及庶弟和,壻李濟與麾下黃希碩,趙英珪等。詣闕辨論。 太宗坐崇敎里舊邸斜廊。虞憂未決。聞叩門聲。急出視之。迺廣與倉使鄭擢也。擢極言生民利害。决於斯時。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太宗卽還 太祖第。與恭靖及和,濟謀。欲使李豆蘭擊夢周殺之。豆蘭曰。我公不知之事。余何敢爲 太宗言于趙英珪。英珪慨曰。敢不唯命是從乎。趙英珪與高呂,李敷等。邀擊于路不中。夢周叱之。策馬以走。英珪追擊馬首。馬蹶。夢周墜地。起而急走。呂追擊殺之。 太宗告于 太祖。 太祖震怒。謂 太宗曰。吾家素以忠孝。聞於國中。今汝等擅殺大臣。人以我爲不知乎。父母敎子經書。欲其爲忠爲孝也。汝何不忠不孝乃爾。予欲仰藥死。 康妃在側。厲色告曰。公常以大將軍自處。何乃驚惧至於如此。

○秋七月十七日丙申。 太祖奉恭愍王妃安氏之敎。卽位于松京壽昌宮。百官班迎於宮門西。 太祖下馬步行。入殿卽位。避 御座立楹內。受羣臣朝賀。丁酉雨。盖前此久旱。民皆望霓。及 上卽位。霈然下雨。人心由是大悅。

○八月丁巳。 命移安前朝太祖主于麻田郡。以時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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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曹 啓曰。前朝惠宗,顯宗,忠敬王,忠烈王。俱有功於民。請袝祭於麻田太祖之庙。又 啓曰。前朝成宗。景慕中華。以與文物。民受其賜。文宗謹愼守成。躋世昇平。民安其生。恭愍王再殲紅賊。興復三韓。善事 上國。以安一邦。此皆有功於東方。請亦於太祖庙祔祭。上從之。

○太祖卽位後。禮部移書曰。欽奉 聖旨。覆載之間。主生民者。巨微莫知幾何。然或與或廢。豈偶然哉。倘非上帝命。不可樹立。今三韓臣民。旣尊李氏。民無兵禍。人各樂天之樂。乃上帝命也。判三司事偰長壽入朝。 高皇帝引見便殿。閑話良久。備說得天下之由。因曰。汝君得國。亦猶是也。天不與民不歸。則其可以力取之哉。

○太祖卽祚。改 御諱。使鄭道傳撰表德以進。道傳承敎。以君晉爲獻。其說曰。從日從一。曰出之始也。晉明升之義。天日之升。其明廣照。而陰翳消釋。萬象昭然。此人君初政之淸明。而群邪屛息。萬化俱新也。天日旣升。其明漸進。卽人君始自踐祚。傳于千萬世也云云。

○監察金扶與監察皇甫琠。飮酒於新監察金仲誠家。過在政承趙浚第曰。雖作大家。何能久居。後必爲他人有矣。琠聞之。說與主簿李養修。養修言於成均樂正金汾。汾。浚之門人也。卽以告浚。浚聞于 太祖。太祖怒曰。浚。開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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勳也。與國家同休戚。扶以浚爲不久。是以朝鮮之社稷爲不久也。 命置扶極刑。以琠,養修不直告於 朝家。杖琠笞養修。罷監察同扶飮酒者十八人。

○奉常寺議鷄林君鄭熙啓諡曰安煬,安荒,安惑。報于禮曹。禮曹轉報于門下府。府具本取旨。 太祖召定諡奉常博士崔蠲問曰。熙啓。元勳也。定諡何若是甚耶。且但論其過。不擧其功。何也。卽下蠲于巡軍獄。(今之義禁府)鞠之。又囚奉常少卿安省,副承金汾,大祝韓皐,協律卽閔審言,錄事李士澄。於是刑曹劾散,騎常侍金伯英,李滉等。又劾禮曺議郞孟思誠,佐郞趙士秀。以不駁奉常寺定諡之誤也。 命杖蠲一百。徒配金海。流省于丑山。汾于負山。審言于順天。士澄于康州。(丑山在寧海府。海中角山在晋州海邊。康州卽晋州。)伯英,滉,思誠,士秀俱罷職。更諡熙啓曰良景。

○太祖朝慶尙,全羅道都安撫使朴子安應接降倭。失誤軍機。罪當斬。已移書令誅之。以事于彼賊。秘而不宣。外人莫得知之。其子實聞之。詣 太宗邸。投地痛哭。請活父命。 太宗心傷之。欲與諸宗親偕詣 闕以請。諸宗親曰。此國家秘事也。 上若問從何得知。則何辭以對。 太宗曰。我當任其咎矣。卽俱詣 闕。令內官曹恂 啓之。恂曰。此秘事也。諸宗親何得以知之。 太宗曰。刑人殺人。 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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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外人豈有不知之理乎。恂入 啓之。 太祖初聞之。怒曰。汝等以子安爲無罪乎。俄而 命中樞院曰。予欲末減子安之罪。急 召善騎知印。移送文書。中樞院以沈龜壽 啓下。 太宗謂龜壽曰。汝盡力疾馳。急救子安之死。龜壽受 命急驅。中路墜馬。令驛吏代送文書。書到之日。官欲刑子安。漆其面褫其衣。刀刃巳具。怱望之於曠野。有一人馳來。以笠揮之。官怪之。停刑以待。子安得不死。實本無學術。又非武藝之人。而 太宗賢其救父。使掌禁旅。位至二品。

○太祖嘗於庚申夜。 召鄭道傳及諸勳臣。置酒張樂。酒酣。 太祖謂鄭道傳曰。寡人之得至於此。卿等之力也。道傳對曰。昔齊桓公問於鮑叔曰。何以治國。鮑叔曰。願公毋忘在莒時。桓公曰。願仲父毋忘在檻車時。臣竊願 殿下毋忘墜馬時。臣亦毋忘銷項時。則傳子傳孫。萬世可期矣。 太祖曰。然。使人歌文德曲。目道傳曰。此卿所選也。卿宜起舞道。傳卽起舞。 太祖令脫上衣以舞。遂賜龜甲裘。歡甚。徹夜乃罷。

○洪武甲武。 高皇帝以本國遣人至遼東。賫布帛金銀。假以行禮。誘我邊將。又遣人說誘女眞。潛渡鴨綠江等事。下手詔責之。上表辨明。其略曰。至若行禮於遼東。是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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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於上國。當使价往來之際。有賓主交接之儀。在禮則然。於誘何敢。其有女眞隷于東寧。旣皆作軍而當差。安肯遣人而說誘。但遼東都司起取脫歡不花之時。其管下人民。或有不卽隨行者。由彼安土。非臣勒留。無所供於我邦。各自守其舊業云云。鄭道傳之辭也。 皇帝以表辭倨傲益怒。命遼東毋納朝鮮之使。使臣至遼東。不得入而還者凡五輩。而已 皇帝遣使諭 太祖送親男。 太祖謂 太宗曰。 天子若有所問。非汝莫能詳對。 太宗曰。臣爲社稷大計。豈敢辭避哉。 太祖遂命。 太宗與知中樞院事趙胖。奉表如京師。 太祖涕出曰。禀質瘦弱。萬里之路。無恙而還乎。是行也。朝臣皆爲 太宗危之。參贊門下府事南在曰。 靖安君有萬里之行。吾輩安枕於家可乎。遂自請陪行。贊成事故石璘作詩送行曰。知子知臣 睿鑑明。畏天誠意爲生成。皆言萬歲朝鮮慶。在此炎霖跋涉行。上國士人見 太宗。皆稱朝鮮 世子。甚敬之。及至京師。皇帝引見再三。 太宗敷奏詳明。 皇帝優禮遣還。乃命開通朝聘之路。

○洪武甲戌。 太祖命鄭道傳,南誾李稷等。相宅于漢陽。以前朝肅王時所營宮闕。舊址狹隘。更相其南。亥山爲主。壬坐丙向。是年十二月始役。翌年乙亥秋九月。 太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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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殿告成。 上備法駕入御。卽景福宮也。丙子正月。始築都城。徵西北面安州以南民夫十一萬九千丁就役。二月晦放軍。至秋。徵江原,慶尙,全羅三道民夫七萬九千丁。始役于八月初。畢役于九月末。周回九千九百七十五步。平壤伯趙浚等監築。

 洪武丙子。 高皇帝遣尙寶寺亟牛牛來到 本國。太祖使宗親各備宴以慰之。其人倨慢。所至皆無禮貌。至太宗邸。見 太宗。不覺禮敬。下座叩頭。世子芳碩之黨。皆不悅。相謂曰。 天子之使叩頭於陪臣。豈有此禮。必有以也。因欲讚於 太祖。不果。

○洪武丁丑。都宣撫使鄭道傳奉 命于咸慶道。 太祖寄書。外面書曰。三峯行次開坼。中云相別日久。思想殊甚。欲遣辛中樞。往問行役。崔兢適來。備知動止。稍自慰解。玆將襦衣一領。以備風露。領納爲幸。李參贊,李節制使處。俱寄襦衣各一領。幸說與眷戀之意。餘在辛中樞。春寒。若時自保。以旣邊功。不具。某年月日。松軒居士書。著圖書。(參贊李之蘭。節制使李原景。乃副官也。)

○太祖神懿王后誕六男。 恭靖王居第二。 太宗居第五。 神德王后康氏。生芳蕃,芳碩及慶順公主。(適興安君李濟)

太祖嘗召裵克廉,趙浚等于內殿。議立世子。克廉等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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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立嫡。世亂先有功。康氏潛聽之。哭聲聞于外。遂罷出。他日又召克廉等議。無復有以嫡以功爲言者。克廉等退而議曰。康氏必欲立己出。芳蕃狂悖。其季稍可。遂請封芳碩爲世子。鄭道傳,南誾等附芳碩。忌諸王子謀欲去之。密 啓請依 中朝諸皇子封王之例。分遣諸王子於各道。 太祖不答。因謂 太宗曰。外間之議。汝輩不可不知。宜諭諸兄。戒愼之。卜者安植謂人曰。世子異母兄。有天命者非一。道傳曰。卽當除之。顧何患乎。義安君和知其謀。密告于太宗。

○戊寅秋。 太祖寢疾。鄭道傳等託議移 御事。召諸王子入來。欲因以作亂。令其黨在內謀之。前參贊李茂。亦其黨也。盡以其謀。潛泄於 太宗。時 太宗與諸兄恒宿於勤政門外。 元敬王后與其弟將軍無疾議。欲遣奴金小斤請 太宗來。小斤曰。進賜與諸君同處。何辭以請。 后曰。汝以我胷腹猝痛奔告。則公當速來矣。小斤奔告之。義安君和以淸心蘓合等藥進于 太宗曰。宜速往治之。

太宗卽還邸。與后及無疾鼎立。密語良久。 后涕泣執太宗之衣。固請勿復詣 闕。 太宗曰。豈可畏死而不往哉。且諸兄皆在禁中。不可不使知之。乃拂衣而出。 后追及戶外曰。愼之愼之。 后與弟大將軍無咎及無疾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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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伏鞍馬。皆潛整陰備。爲應變計以待之。太宗旣至 闕。有小宦自內出曰。 主上病重。欲爲避寓。諸王子盡入來。先是。宮門皆連宵設燈。是夜無燈。人益疑之。 太宗佯如厠思之。益安君芳毅,懷安君芳幹,上黨君李伯卿。追呼曰。靖安君靖安君。將若之何。 太宗曰。何聲之高也。又以手拍袂曰。無計奈何。與芳毅,芳幹,伯卿等。走出迎秋門。

太宗曰。吾兄弟立馬于光化門外。以待天命可也。於是分遣人。召政丞趙浚,金士衡等。浚方對卜者卜吉凶。使人連促之。浚乃來。帶甲伴人多從之。 太宗使攔于禮賓寺前石橋。只令率數人而來。 太宗謂浚曰。公等不憂李氏社稷耶。俄而。朝臣多來附者。浚,士衡欲入坐政府。 太宗議曰。若自宮中出兵。而我軍小退。則彼等入其中矣。又語之曰。吾兄弟立馬道上。政丞不宜入坐府中。因使坐于雲從街。召集百官。贊成柳曼殊率其子而來。 太宗授之甲。使立于後。李茂曰。曼殊乃芳碩之黨也。 太宗命殺之。曼殊下馬牽 太宗之鞚曰。我當自之。我當自之。金小斤拔其長刀。乃仰斬之。幷殺其子。 太宗率武士覘之。道傳等與李稷方會于南誾妾家。明燈歡笑。伴徒皆睡。使李叔蕃故發矢落于屋瓦上。因縱火焚之。道傳走匿于其隣判奉常閔富家。富呼曰。有皤腹者入我家矣。軍人入搜之。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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匍匐杖劍而出。遂被執縛。詣于 太宗前。道傳仰請曰。今若活我。固當盡力輔佐。 太宗曰。爾旣負王氏。又欲負李氏耶。立斬之。其子游泳。亦皆被殺。南誾潛逃隱于彌勒院圃幕。追兵殺之。李稷詐爲從人。登屋作救火狀。得免。宮中望見火起。大譟放砲。芳碩之黨。欲出軍。令軍士奉元良登城覘之。則自光化門至南山。鐵騎彌滿。彼懼不敢出。人以爲神助。 太宗使人傳語入直諸軍。令速出來。諸將士相率縋城而出。勤政門以南一空。黎明 太祖移御于淸凉亭。浚等率百官 啓道傳,誾等之罪。且請改封世子。 太祖謂芳碩曰。釋位逃禍。於汝便矣。芳碩拜辭。賢妃沈氏攀衣號哭曰。保身之策。莫如在內。芳碩奪袖而出。武士搥擊殺之。浚等又請出芳蕃。太祖曰。世子已矣。汝則出去何妨。興安君李濟在傍。猶拔劍睥睨。慶順公主謂濟曰。吾夫妻若歸于 靖安君第則得生矣。芳蕃出西門。 太宗執手曰。汝不聽吾言。以至於此。好去好去。都堂追殺于中路。初散騎常侍卞仲良附芳碩。上疏請罷諸王子兵權。離間骨肉。至是執詣軍前。仲良曰。吾自近日歸心於 王子矣。 太宗曰。彼口亦肉也耶。斬之。 恭靖王是日以祈禱事。齋宿于昭格殿。聞變徒步踰城。匿干禿音村家。翌日。 太宗事人請之。乃還。未幾。 太祖傳位于 恭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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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道傳之伏誅也。芳碩之黨皆潰。獨金桂蘭不去。南誾之逃也。僕從皆散。惟崔沄扶掖避匿。終不去。 太宗義之。皆召致麾下。任以近侍之職。桂蘭位三品。沄至二品。

○戊寅定 社之後。知中樞院事朴苞。自恃功高。又以位次反居諸臣之下。怏怏不平。謂人曰。李茂雖預定 社之列。而功微賞濫。不滿於人心。且其爲人。反覆難測也。 太宗聞之。 啓于恭靖王。流苞于竹州。未幾 召還。苞銜之。謀作亂。遂抵懷安君芳幹第。共爲博戱。是日適有雨。苞曰。古人云。冬雨損道。兵交於市。宜愼之。時赤祲見。苞又詣其第告曰。天有妖氣。宜愼處之。芳幹曰。何以處之。苞曰。不典兵。勤出入。整衣冠。重行止。如前朝諸王之例。斯乃上策也。曰。更言其次。苞曰。逃之荊蠻。如泰伯,仲雍也。曰。又言其次。苞曰。 靖安君兵强衆附。公則士卒卑弱。危若朝露。不如擊而去之。芳幹信以從之。欲請 太宗至其家乃作亂。太宗將往。疾忽作不果。宦者姜仁富,判校書監事李來。皆芳幹姻族也。芳幹見二人言其意。來大驚曰。公聽小人之讒。欲害骨肉。何可忍聞乎。况 靖安君有大勳於 王室。開國定 社。果誰之力也。芳幹忿然不悅。仁富跪而搖手曰。願公勿爲之。來曰。如此則公得大逆之名矣。來旣出。卽以告 太宗曰。懷安君狂躁如是。宜預備之。及芳幹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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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安君和,完山君天祐詣 太宗邸。直入寢室告變。請應之。 太宗涕泣固拒不出曰。吾何顔出見外人乎。和及天祐泣而固請。亦不從。卽使人詣芳幹諭以大義。請釋憾相見。芳幹曰。吾志已定。何可改度。和白于 太宗曰。芳幹凶險已極。豈可拘守小節。不顧 宗社大計乎。因力挽 太宗出坐外廳。被之以甲。擁逼上馬。 太宗使人進啓于 恭靖曰。宜 命固守 闕門。以備非常。時功臣獨苞與花山君張思吉從芳幹。其餘皆從 太宗。丞宣李叔蕃。先登力戰。芳幹之子孟宗素善射。是曰以病不能彀絃。芳幹兵敗。 太宗恐芳幹遇害。親自連呼曰。勿犯吾兄。且使人傳諭之。 太宗駐馬道周。放聲痛哭。芳幹馳馬直至成均舘後洞。下馬棄弓矢而臥。軍人追擒之。芳幹曰。誘我者朴苞也。時 太祖爲上王。及 恭靖皆御于松都。聞芳幹稱兵。歎曰。彼如牛之人。何至是耶。三韓素多世族大家。予甚愧焉。苞伏誅。芳幹配兎山縣。及 太宗卽位。羣臣固請誅芳幹。終不聽。且不絶屬籍。後芳幹以病死。孟宗至 世宗朝。因臺諫論 啓賜死。

○鄭道傳之亂。 元敬王后欲自至 太宗所立處。同其禍敗。徒步而出。 太宗麾下士。皆力止之。躕躇間。奴金夫斥以道傳笠劍來。 后乃還。又芳幹之亂。軍士睦仁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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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卽 太宗邸馬也。中箭逸走。自來入廐。 后意以爲 太宗戰敗。欲自赴戰塲。與之同死。徒步而往。侍女金氏等諫之不能得。俄而。隣居老女凈杞婆者。聞捷音來告。 后乃還。

○初。 太祖聽鄭道傳輩之言。 命罷諸王子所管兵。 太宗盡燒營中軍器。及戊寅之變。事出倉卒。諸軍不得馬匹寸兵。故戰具之用。專籍 元敬王后所備。後 太宗覽高麗史王建后柳氏事。語 世宗曰。定 社之日。汝母氏贊謀甚多。且與諸弟整備兵甲以待之。比之柳氏提甲。厥功尤重矣。

[太宗]

太宗旣平鄭道傳之亂。中外皆欲請於 太祖以爲世子。 太宗固讓。仍請以 恭靖王爲世子。 恭靖曰。當初建義開國。至於今日之事。皆 靖安之功。我不可爲世子。 太宗讓益固。 恭靖曰。然則我當有以處之。及 恭靖卽位後。大臣南在大言於 闕庭曰。卽今當立 靖安君爲儲嗣。玆事不可緩也。 太宗聞之。怒責之。及平朴苞之亂。參贊門下府事河崙等請曰。壬申之亂。若無 靖安君。大事幾不成矣。戊寅之變。若無 靖安君。亦安有今日乎。且以昨者之事觀之。則天意人心。亦可知也。請早定位號。以擊民望。 恭靖曰。卿等之言甚善。予直以此弟爲子。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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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爲世子。 太宗立爲世弟。乃入見于 太祖。 太祖曰。爲之不可得也。不爲之。亦不可得也。汝旣爲儲嗣。軍國之事。勉之勉之。仍 賜所御笠。令進爵。極歡罷出。

○太宗在松都楸洞潛邸。(及卽位。增修爲敬德宮。)己卯秋九月。天欲曙而星稀。有曰龍見于寢室之上。大如椽。有鱗。光彩燦爛。尾蜿蜒。頭正嚮 御在所。侍女金氏(乃敬寧君祧之母)坐簷下見之。走告執膳人金小斤等。小斤等亦出見之。俄而。雲霧翳寒。不知所之。

○文忠公河崙。善相 人。謂閔霽曰。吾相人多矣。盖天英氣。瑞世奇表。未有如公之二甥者。吾欲見之。請公先容。霽謂 太宗曰。河崙欲見君。 太宗乃見之。崙遂傾心交結。後爲定 社佐命功臣。配享 廟庭。

○恭靖王朝。臺省上䟽請罷私兵。皆屬三軍府。 上從之。參贊門下府事李居易等。憤怨有言。不卽納牌記。於是貶居易鷄林府尹。慶尙監司趙璞言于知陜州事權軫曰。居易謂我曰。吾悔信趙浚之言。問曰。何故。居易曰。浚當革私兵之時。與我言欲衛 王室。莫如私兵。余信之。不爲卽納牌記。以至獲罪爾。其浚,軫除諫官。以璞之言。私自增益。與憲臣權近,諫臣朴訔等。交章論浚,居易之罪。時朝臣捃摭浚平生過失。攻之者衆。於是下浚于巡軍獄。 命恭贊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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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巡軍萬戶尹抵,李稷等。嚴加鞠問。近等又請各處分訊。

○恭靖使知申事朴錫命。議于 太宗曰。諸臣皆議以爲分遣人。就居易,璞所在而問之宜當云。此論果何如也。

太宗曰。奸獄之事。雖在外之人。必致於京圄者。欲其聽之衆而辨之明也。今此各處分訊。臣竊以爲極不可耳。 恭靖命執居易,璞以來。 太宗召抵謂曰。 上以卿處心公正。任以巡軍萬戶。卿其愼之。因以臺省狀示之曰。 太上開國。 主上嗣位。予以不肖。叨在東宮。凡此數事。皆浚之功也。今或忘功。不覈虛實。而但信所司之狀。枉害忠良。則皇天上帝。甚可畏也。卿若使浚得罪而死。人其以卿爲忠臣乎。浚果出是言。則固有大罪焉。然欽恤之政。聖王所先。適輕適重之間。又豈無參酌之道乎。抵再拜而出。乃救璞繫治之。供辭。與臺省䟽意大相不同。又囚軫按問之。果以揑虛爽實自服。卽令居易偕璞憑問。璞語屈。大有慚色。

恭靖大惡近等。皆罷職。貶璞于利川。流軫于丑山島。浚被鞠。魄喪魂迷。直視而已。不得一言自明。獄幾成矣。賴 太宗力救得免。

○吉冶隱再。仕高麗辛禑朝。爲門下注書。及恭讓王位。棄官歸善州。奉養孀親。鄕黨稱其孝。初。 太宗在潛邸。再同學于成均館。及爲世子。與書筵官論遺逸之士。 太宗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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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再。剛直人也。我嘗同學。不見久矣。正字田可植。卽再同貫人也。具言再孝行特異。 太宗下令徵之。再乘傳至京。 太宗啓子 恭靖。授奉常博士。再不詣 闕謝 恩。乃上書 太宗曰。再於昔日。得與 邸下讀詩泮宮。今日之 召。再不忘舊也。然。再於辛朝。登科筮仕。及王氏復位。卽歸于鄕。若將終身矣。今者 邸下記舊徵召。再欲上謁申謝。卽還故里。至於從仕則非再志也。 太宗曰。子之所言。乃綱常不易之道也。義難奪志。然召之者。吾也。官之者。 上也。告辭於 上可也。再遂上書。其略曰。再本寒微。仕於辛氏之朝。官至門下注書。再聞女無二夫。臣無二王。乞放歸田里。以遂再不事二姓之志。使孝養老母。以終餘年。

恭靖嘉其節義。優禮以遣。 命本州復其家。 世宗卽位。太宗爲上王。敎曰。吉再不事二君。眞義士也。聞其有子。宜召用之。以㫌其忠。遂驛 召其子師舜。除 宗庙副丞。再卒。 命賻米豆。且給葬軍。後 贈左諫議大夫。權近曰。我 太宗寬仁大度。褒奬節義之美。直與同武王之釋夷齊。漢光武之遣子陵。異世而同符。斯皆所以崇其義而遂其志。以激百世之高風。以存萬古之大防也。

○元天錫。號耘谷。隱居雉岳山下。躬耕養親。好學不倦。鄕人高其行誼。多有化之者。 太宗微時。受業頗久。元年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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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召之不起。上親幸其第。天錫聞之。逃而不歸。 上終不得見。只招其爨婢。優給食物而還。天錫嘗著野史。備錄麗末時事。語多不諱云。

○前掌令徐甄。坐金震陽之黨。退居衿川。嘗有詩曰。千載神都隔漢陽。忠良濟濟佐明王。統三爲一功安在。却恨前朝業未長。臺諫請罪之。 太宗作色曰。甄爲高麗之臣。作詩以思之。是夷齊之流也。可賞不可罪也。今 上朝。修撰許葑進啓於 經筵。請加褒奬。 命治祭其墓。(在衿川) 贈大司諫。

○五月十六日。 太宗誕辰也。各道畢獻方物。豐海道節制使柳殷輔。幷獻無逸圖簇子。

○永樂丙戌。 帝聞濟州銅佛頗靈異。遣太監黃儼。使之舁來。儼往濟州。持還于我 京。使人告于 太宗曰。佛今來矣。 國王拜佛。而後可與我行相見禮也。 太宗曰。佛若自 中國而來。則是乃 天子之賜也。拜而受賜。臣職當然耳。今佛自濟州而來。此不過我國土物也。今於我國土物。何拜之有。儼語塞。

○永樂丁亥。 世子禔朝于 京師。 太宗幸梁哲院坪餞之。完山君天祐,丹陽府院君李茂,鷄城君李來,提學孟思誠。聡制李玄,書狀官執義許稠等隨行。一行之人。通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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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餘人。及到 京師。 皇上待之甚厚。引陞于龍床。執手慰諭。親製七言長篇數十句以賜之。仍令隨來陪臣等各自和進。留邸之日。六部尙書輪遆對飯。其還也。經曲阜謁孔子祠。

○永樂戊子。 太上王昇遐于昌德宮之別寢殿。卽五月二十四日也。春秋七十四。羣臣上 廟號曰太祖。 天廟遣吊使祁保等。賜諡曰康獻。

○初。麗太祖雖曰統合三韓。然平壤以西。則野人部落。往往竊㨿。恣爲遊獵。安邊以北。則女眞驕橫。攻掠人畜。出沒無常。龍灣土豪。旅拒朝命。殆二百年。三南之地。倭寇頻歲肆暴。東西數千里絶無人烟。及我 太祖登寶。義州臣酋張思吉。領其衆來隷麾下。恭受職牒。西北野人。咸貢土物。稱藩歸順。島夷草面來朝。復通商賈。琉球,暹羅遣使獻琛。女眞畏服。戢暴效款。自是之後。一國不知兵革。安生樂業。雖窮荒之塞。斗絶之島。莫不燒菑耕稼。而生齒日繁。烟戶增益。鳴吠相聞。達于四境。於是立太學于京。置鄕校于各邑。誘進後生。以興起斯文。撤毁京中僧刹尼舍。禁禪敎。置監司,兵水使,僉使,萬戶。以防陸海不虞之變。

○朴平陽錫命。卽 恭靖王少時友也。每進見。必與同案而餐。共衾而宿。及 上卽位。擢爲承旨。出納惟允。 上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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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之。一日。 上問錫命曰。君今當擢在亞卿。誰可以代君者。對曰。朝臣中無可者。唯都事黃喜度量寬大。材猷恢遠。眞可人也。 上遂用之。未幾。代朴拜承旨。 太宗卽位。連擢喜大拜。終爲名相。

○永樂戊子。魚直殿變甲。將赴 殿試。大提學鄭以吾夢中得詩。其詩曰。三級風雷魚變甲。一春烟景馬希聲。雖云對偶元相敵。那及龍門上客名。及榜出。變甲果擢壯元。(同時武科壯元。有馬希聲稱名者。一時人莫不異之。)

○魚變甲自左正言。出爲忠州判官。時公之父淵。以前河陽監務置散。變甲上䟽陳情。請代己職。 太宗許之。陛淵二階。除授本職。其後變甲爲獻納。同列將䟽劾鷄林府尹尹炯。以事涉曖昧。變甲不署其名曰。吾於其時。適在榜目。見詳知此人必無是事。何敢虛捏以陷人乎。遂奮袂而起。坐罷。

○永樂己丑。議政府及三功臣等 啓曰。亂臣閔無咎無疾,李茂,尹穆,柳沂,趙希閔,李彬,姜思德等。請正典刑。肆諸市朝。 傳曰。無咎,無疾。海島付處。除皆依啓。翌年。無咎,無疾。因宗親府 啓辭。賜自盡。厥後。閔無恤,無悔。嘗因 元敬王后有疾入 闕。俟兩大君入內。 世子(卽褆也)獨在之時。無悔告曰。吾兄無咎,無疾。豈有謀反乎。 世子生長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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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蒙恩德。 世子答曰。汝家門不善也。其言傳播於外。遂鞠問無恤等兄弟。 太宗傳曰。此人等罪。固大矣。但其母宋氏年老在家。予豈無人情乎。須從輕典。付處于外。尋因政院之 啓。幷賜死。妻子安置。

○永樂己丑。副司直朴和使日本。日本拘留欲釣貨賄。政府因倭使之還。移書責諭之。翌年遣還。

○永樂三年。咸吉道吉州海水赤凡十三日。四年。全羅道茂長堀浦水赤色滿江漲流。七年。樂安郡海水赤如血。陸地泉流兩處。亦赤如血。二十一年。巨濟縣海水黃赤。小魚浮死者甚多。宣德三年。慶尙道河東縣海水溷黑。濁如豆粥凡三日。海魚多死。今 上戊子。漢江水赤如血。

○永樂辛卯。 太宗嘗命召舍人。因 傳曰。予間壬申年間因杖致斃者多矣。如李崇仁,李種學等。死非其罪也。殺一無辜。本非 太祖之意。而當國者。必欲報復其仇怨。故枉刑而殺之。其核實以聞。又命鞠問其時敎書使孫興宗,黃居正。以正其矯命欺君之罪。法司按驗。照以出入人罪之律。開國功臣等 啓曰。興宗,居正等。受嗾於鄭道傳,南誾。使受杖之人。枉致於死。跡雖有罪。其情可恕。且所犯非關 社稷。當有參酌之道矣。傳曰。 興宗,居正。皆廢爲庶人。子孫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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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憲孟思誠,持平朴安信等。有誤事之失。 太宗亟命誅之。羅卒車載二人。將詣於唐峴。孟顔色如土。直視無言。朴意氣自若。略無怖心。朴大呼曰。孟思誠孟思誠。昨者。汝則上官。吾則下僚。而今乃俱是死人也。命在頃刻。豈論官之尊卑哉。吾曾以汝爲剛勁人矣。何今日恇怯之甚乎。顧呼羅卒曰。汝取瓦片來。卒不從。朴嗔目叱之。聲色峻厲。卒畏之。取瓦而來。朴作詩。以沙器破尖。畫以寫之。其詩曰。爾職不供甘受死。恐 君留殺鍊臣名。付卒曰。速往 啓之。卒不得已持呈于政院。政院 啓之。 上覽之頗惻然。大臣請對。有力救之語。 上遂赦而不誅。

 ○永樂丙申。以禮曹 啓辭。封高麗末王恭讓君爲恭讓王。

○永樂丁酉。太宗下敎曰。以漢光武之明。猶惑圖讖。圖讖之感人也甚矣。宗社長短。豈係於此書乎。荒怪妄誕之說。吾不信也。遂 命燒書雲觀所藏讖緯之書。仍令京外私藏者。定期自首。納官燒火。違者許人陳告。依造妖書律罪之。李穡文集第十五卷。亦令定日推納。

○尹文度公淮。嘗侍宴于後苑。太宗醉而倚之曰。卿。予之柱石也。

 許文敬公稠以臺官坐言事。出補全州判官。及吏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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郞有闕。 太宗閱官案。指稠名曰。此人可當。遂除之。

○太宗朝。江原道江陵大嶺。山竹結實。其狀類黍穗。其實似眞麥。粘如薏苡。味如唐黍。取摘爲酒食。又於咸吉道和州有土。其形色如黃蠟。作粥作餠。味似木麥。餓民取食。充腹免飢。今 上甲午。大饑。鳳山境産土。黏滑如眞末。以土七八分。米屑二三分作餠。食之則療飢。而亦不生病。飢民多賴以全活。

○太宗朝。有馴象。 上命放于順天獐島。全羅監司馳 啓。其象不食水草。逢人則墮淚且啼。 上憐之。令監司狎送于京師。豢養蒭豆如初。今 上庚寅。日本國王平秀吉獻孔雀一雙。 上受之。尋令放于南陽大部島。

○永樂戊戌六月。政府六曹三功臣文武百官等。論世子禔過惡。請斷以大義廢之。 太宗允之。 忠寧大君封爲世子。卽 世宗也。頒 敎中外。放禔于廣州。(褆知 世宗生有聖德。欲傳邸位。乃與次第孝寧大君補。俱稱疾佯狂。卽周太伯逃荊之意云。)

○永樂戊戌八月。 太宗下敎禪位於 世子。政府六曹及諸功臣等。排闥直入。呼天慟哭。請寢 成命。不允。世子亦固辭。不允。 上以大寶傳于 世子。卽移御于蓮池洞宮。 世子卽位于景福宮。受賀頒赦。且率百官。具箋奉謝于 上王殿。軍國大事。則皆啓于 上王。十一月。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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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衮冕。御仁政殿。封崇 上王聖德神功。 大妃厚德尊號。幸 上王時御所。行獻壽禮。

○太宗旣位上王。以兵曹有所失。命鞠入直參判姜尙仁,佐郞蔡知止于義禁府。仍幷推判書朴習,參議李慤,正郞金自溫,李安柔,梁汝恭,佐郞宋乙開,李升福等。皆下獄車裂。姜尙仁斬。朴習辭連人李灌,沈泟亦斬。妻子兄弟爲奴。領議政沈溫亦辭連。 命義禁府鎭撫李揚押送於水原地。賜自盡。其餘付處。遠近有差。

○永樂己亥。禮曹 啓曰。今當禾稼秀實之時。旱氣甚重。民事可慮。請行祈雨祭。 世宗從之。召謂 經筵官曰。天旱太甚。心不在書。故久不御經筵。卿等知之。尋又 下敎曰。蘊隆之灾。累月不解。召灾之由。豈無厥咎。年壯宮人。悉令歸家。使無幽閑之怨。(凡一百二十七人越三日大雨。)

○判義州牧使金乙辛。以行賂事覺。見囚於義禁府得疾。 上命保放民村。遣醫賜藥。

○國初。山陵皆用石槨。庚子年 元敬王后之喪。 太宗以勞民力。 命勿用全石。以方石合成。 世宗篤於孝思。伐取全石。 太宗自往役所。擊剖之。

○初。太宗下諭于侍臣曰。我國書籍不敷。冊板無多。修輯之政。今將擧行。而鋟刻之役甚鉅。刓缺之患易滋。是可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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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範銅爲字。伐木印書。則功費甚省。而留用可久。此豈非長策乎。因 命依中朝設書肆於京都之南山下。(卽今之鑄字洞)以昭格署鍮器及破毀寺刹鍮鍾,鍮拔羅等器。鑄字印書。且令不拘公私。着力興造。是卽永樂丁亥年也。名其字曰丁亥字。 世宗庚子年。以丁亥所鑄之字體肥而㨾雜。不合於用也。遂改鎔之。名之曰庚子字。甲寅年。又有加鑄之役。名之曰甲寅字。思政殿訓義綱目旣成。 命世宗書其大字。安平大君書其小字。遂範銅以印。其後 文宗壬申年。改鎔庚子字。名之曰壬申字。 世祖乙亥年。改鎔壬申字。名之曰乙亥字。又於乙酉年。 命鄭蘭宗書圓覺經。因以鑄字留用。名之曰乙酉字。 成宗廟。又有辛卯字癸丑字所鑄。

○永樂庚子間。 太宗謂 世宗曰。故宜城君南誾。受知於 太祖。契合風雲。功存 社稷。而戊寅之亂。身名不保。追思至今。心常惻然。雖責備論之。是不過召忽之死糾。豈可因此而指摘太甚。深罪之乎。其令復官致祭。追爲配享于 太祖廟庭。

○永樂辛丑。 恭靖王祔禮將擧。禮曹 啓曰。宋紹熙五年。詔建四祖殿於太廟之西。奉祧主僖,順,翼,宣四祖神主。歲令禮官薦獻。今我 穆祖大王當遷。乞依此制建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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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於 宗廟之西。 殿號永寧何如啓。 傳曰。敬依。

○永樂壬寅。義禁府照律靑山懸監卓祉。謂君喪輕於父母之喪。情涉不忠。比大明律謀反。凌遲處斬啓。 傳曰。論其罪犯。雖極無倫。而比諸逆節。似有差等。其減死杖一百。官奴定屬。籍沒家産。妻子爲奴。

○義禁府都提調領議政柳廷顯等 啓曰。憲府雖是朝廷法官。而本府鎭撫都事等。輒以所由呼來入庭。持平以上皆坐文椅。聽言取辭。有違 王旨。况訟獄官吏。决不可擅自招來。謬例已成。實爲未便矣。敢啓。 英廟傳曰。憲府誤矣。 召掌務掌令皇甫仁問之。對曰。三品則於楹外。四品以下則庭下問事。卽本府前例也。 傳曰。如其有罪。具辭以聞。必待取旨擧行可也。玆者旣無王旨。而三四品朝士。跪于聽前。持平以上。皆跪坐問事。汝等非矣。今後則無或如此。

○英廟憂旱。禁酒中外。久不進藥酒。議政李稷請進之。上曰。方禁酒而予獨飮可乎。再 啓不許。

○右議政柳寬上書引唐韓愈作太學生彈琹詩序。且引宋太宗朝賜酺故事。請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爲令節。使大小臣僚選勝遊樂。以形容太平氣像。 英廟可之。寬又引年致仕。 命給第四科祿。終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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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議政致仕柳寬等 啓曰。每日常參。 上體勞動。請間日停止。 英廟答曰。今此啓意。予知之。卿以老氣。勉强詣闕。貽瘁失攝。予實惧焉。後曰如有可啓之事。使人傳啓之。卿則安身養和。益扶衰躬。以副予想望之意。

○康寧殿營繕時。伐石軍一名壓死。 英廟下敎曰。若朝廷使臣舘待之處。則役夫雖或多死。豈如營我居處而一名致死之慘乎。 命賜米十石。

○沈溫之被誅也。妻子沒爲奴婢。厥後相臣李稷等 啓曰。戊戌年。沈溫辭連于姜尙仁等獄。 太宗賜死。卜善地給棺以葬。雖因禁府之請。籍沒其妻子。而 特命毋得役使。 恭妃殿下方爲 國母。而母安氏身爲官賤。深爲未便。漢昭帝上官皇后父安。圖不軌伏誅。而其妻追尊爲敬夫人置園邑。諸法漢故事。削賤案。還賜爵帖。 英廟召知申事郭存中等面諭之。其略曰。沈溫之死也。禁府以溫之弟兄。請屬官賤。 太宗下敎曰。妃子伯叔。不可以此斷之。又請溫之妻及子女錄于賤案。 太宗問錦川君朴訔曰。何以處之。訔對曰。宮中之母。决不可沒爲官賤也。其時柳廷顯爲禁府提調。固請之。乃命姑錄于賤案。又有議者。多以爲罪人之女。不可以尊享中壼。因欲搖動 恭妃矣。

太宗曰。惡。是何言也。處置之初。予志堅定。今者 恭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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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搖動之理矣。 太宗嘗御內殿。 大妃侍坐。予亦侍側 大妃曰。恭妃之母。錄于賤案。甚爲不可。須速改之。 太宗下敎曰。當改之。事未施行。以遽至賓天。予雖知 父王之志。然旣未施行。故未敢開說也。但恭妃外祖安天保。旣已長養恭妃。鍾愛篤至。且其年老病深。死生之日難期。故甲辰之冬。使恭妃往其第。設宴慰之。予召大臣議曰。母子之間。何以處之。幷見否乎。大臣等以爲以王妃之尊。下與賤人相接。於義大有不通云。故予使之只見祖父而來。近日言者。多以爲母子之間。不可使一向隔絶。且以椒房之親。降爲賤人。揆以恩義。幷極不可。從速變通。事理合當云云矣。今大臣之言亦如此。除其賤案。還給爵帖。幷免其子女。且母女不相見者。于今累年矣。豈無切迫之情哉。某日則恭妃當往安氏之第。卿等知之。

○魚直殿變甲與申檣友善。嘗語檣曰。吾等俱事君盡忠。宦成名遂。須早歸養老親。及入集賢殿。 上恩稠疊。未忍遽離 輦下。嘗恨歸養之晩。每歎曰。事君日長。事親日短。不能勇歸。吾之失也。及得腰下蹇濕症。卽呈辭願就家鄕。浴溫泉治病。 上下敎政院曰。此人材器。終必可用。然旣欲理病。安能止之。待其病差速啓之。公乃行。至昌寧家鄕。作詩曰。謝病歸來一室幽。荒凉草樹古池頭。若余豈避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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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者。只爲雙親不遠遊。公旣辭歸。父母俱存。諸弟無故。朝夕供進甘旨。日以悞悅親心爲事。遂題詩壁上曰。歸來棲息地。環堵兩三間。風兩兄弟話。晨昏父母顔。門聽雙澗水。樓對四山窓。永謝君臣義。休官諒不難。久之。朝廷惜其行誼。授金海府使。不起。又以司諫徵之。竟不就以終。後申檣累官參判。謂公之子孝瞻曰。余與乃翁密約歸養。乃翁能决意而歸。余則負約。多慚多慚。權贊成踶謂人曰。我國辭爵祿者。止二人。許判漢城周與魚某也。

○太司憲元肅等論禔之罪。其略曰。歲在己亥。禔逃隱不現。 兩上不知其生死。分遣內宦。跟尋乃得。 太宗引見宰臣等。召禔面責曰。讓寧。行同禽獸。然謀反之罪則絶無。故置諸近地。欲使保全。而乃復有今日之事。言之可羞。子之不孝。父母所不忍言。自今以後。以讓寧付之政府六曹而予不預焉。如又犯法。政府拿來。一從國典處置可也。又顧讓寧曰。自汝之出。予未知死生。尋常流涕。而主上侍側。亦爲悲憐。使汝平安而諸弟有故。則汝豈肯如主上之情愛乎。 太宗每勤責勵。不忍加罪。 殿下察其願欲。典意從之。而縱恣之狀。愈往愈甚。輒踵前習。不爲自新。 太宗方在殯。曾不哀毀。而擅聚里人。輸石繕家。過饋燒酒。以傷人命。利川邑囚朴翺。摧罪里人。固其職分。而乃反憤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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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請翺之罪。言辭殊極不順。至曰若不從。請臣與 主上之間。自此踈矣。不忠之心。見於言辭。請下攸司鞠間之。䟽草寫給之人。亦令推覈科罪。 上留䟽不下。累日論之。終不允。

○讓寧大君之子𧪚年長。拜順平君。臺諫及政府論執。請勿除職。使隨父居外。 英廟下敎曰。讓寧則得罪 宗社。故放於外矣。其子有何罪乎。臺諫固請之。乃 命𧪚居住城外。承 召而後入宮門。欲見大君。則往來時。皆告于政院。

[世宗]

○世宗卽位以後。手不釋卷。雖在進膳時。必開卷置諸左右。每與近臣講論文議。或至宵分。亹亹不厭。仍下敎曰。予在宮中。披閱諸書。無斂手閑坐之時。歲壬寅五月。太宗昇遐。 上謂近臣曰。予在衰絰之中。久不御經筵。若後世視而爲法。幼主卽位。終三年不讀書。則此豈少故哉。今軍國重事。亦不得已聽斷。况讀書乎。遂開 經筵。

○世宗篤意文治。置集賢殿。選文章之士。十人帶 經筵。十人帶 書筵。更日直宿。延接討論。揚確古今。究其得失。人才彬彬輩出。於斯爲盛。

○世宗每日四夜求衣。平明受朝。次視事。次論對。次經筵。雖盛暑極寒。未嘗小懈。勵精求治。終始如一。故東北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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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晏然。時稱海東堯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