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367
卷96
答金仲和(戊午六月十一日)
開正書前月末間。始得承拜。遠地事例如是矣。鑽燧四改。蓋是久焉之諭。自覺此日可惜。每以爲疾速如駟也。且著實理會切己受用八字。是朱先生一生話頭。平生非不欲如此用力。而懶惰鹵莽。終不得一箇半箇近似於此者。常用愧懼矣。今承提示。益覺欽歎而不可追耳。又自閏月。添得胃症。廢食恃粥。藥亦罔功。曾見此症百無一幸。只當以時月數計而已。別紙浩然章疑義。益覺精密。可見讀書用功。日有進益之實矣。其一二處。更以別紙求敎。復賜反覆。幸甚。承曾過竹林祠。回想舊遊。難禁其依然。享祠諸賢。皆是朱門適傳。故其諸刻悉用大全中語矣。今聞諸官人侵奪其典護之戶。將未免鞠爲茂草。豈三災厄會。仙聖亦不免者耶。可一笑耳。餘臥倩不一。
別紙
集義則又知言之功。○集義然後養氣。○養氣(止)行其道義。○其知言(止)決其是非。○交致其功(止)通爲一事。
此五條。來說得之。前日所稟。正如此耳。
自此所以(止)養氣之節度。
朱子說固有以四者。分屬集義養氣者。又有專屬集義者。固不可偏主一說。然正與助長。亦是不義。朱子嘗論敬義曰。不敬時便是不義。此處亦當曰。不義時便是失養。然則此二者。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無是餒也(止)大失經旨也。
程子之言。果似以餒字屬氣。若然則與集註不同。而却載於集註之中者。誠有所不敢知者耳。饒雙峯得勉齋之學。而其異於先生之說如此。甚可疑耳。
溫公盛德大業。震耀今古。其享列於滄洲。其贊序於六先生之下者。無怪也。其不入於淵源錄者。與伊洛諸賢。自無淵源之可言也。至於邵子之入於淵源錄者。邵子雖於伊洛淵源。亦無所與。而其所發明易道之傳者。自孔聖以後一人而已。故朱先生嘗曰。太極圖。不如先天圖之大。先天圖。不如太極圖之精。是則其功當幷駕於濂溪矣。濂溪旣爲淵源錄之祖宗。則何可獨捨邵子哉。如溫公則非但如來書之所諭。臨川吳氏嘗曰。司馬君實,趙閱道之所爲。無一不可與人言者。無一不可與天知者。斯事也。儒者猶或難之。
此不以儒許之也。又曰。行如司馬文正。才如諸葛武侯。亦不過爲資器之超於人。而謂之聖學則未也。栗谷先生嘗以登山喩學而曰。有不識其山之所在而偶行山路。雖得上山而元不識山。又不望見山頂。故終不能到山頂。司馬溫公之類也。古今議論如此。則其不得與於淵源錄者。亦豈如是耶。此非後學所敢輕議者。姑置而勿論。斯可矣。且滄洲之祠。延平李先生得與焉。而却於淵源錄。不繼豫章之後。於贊亦不繼溫公之後。此亦必有微意之所在。而亦有所不敢知者耳。此等所疑。如有攷證者。錄示幸甚。此亦窮理之大端也。
朱先生所論兩魏事。此實亘古亘今不易之大義。但以本朝事言之。則當壬辰之亂。不隨 駕渡江。而能討賊匡復。以迎 鑾輿。則誠大臣事也。萬一旣不能從 駕。又不能討賊匡復。則是不免於臨亂顧私背義忘君之人。豈不殆哉。其中或有心存社稷而無一毫係戀之心者。辭執羈靮而還守本國。鞠躬盡力。不幸而終不得成功。則此只可坐以不度力量勢之過而不可深罪。如其不然。則終爲從難跋涉者之罪人矣。此正天理人欲公私分界處。而正學者所當明辨
也。曾見一冊子。記當時事甚詳。蓋曰 駕到某地。某逃去云云。直令人廢書。不欲觀也。(其書名曰寄齋錄。其書似在朴和叔處矣。)
答金仲和(戊午十二月二十九日)
初二書。仍慰死亡之戚。鄙誠感戢。無以容謝。況二書疑義。蒙此俯詢。益仰謙尊之盛也。此只俟坡公符到。而尙在地上。未知造物者意竟如何耳。曾於褫中。奉答浩然夜氣二說矣。未知得失如何也。初秋書。未記其承拜。所詢。必有可商量者而深恨其未見也。二書疑義。更獻瞽說。其未當者。煩賜斤正。無如以前之唯諾也。大抵後世爲學。不難於理會文字。而涵養省察。最不易事。繼自今相與策勉。則其所理會者。終爲吾有矣。餘病苦倩草。不宣。
別紙
中庸註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爲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此謂萬物亦具五性。與人更無差別耶。竊意人物雖同得一理以生。然旣成性矣。不能無偏全之殊。如虎狼之父子。蜂蟻之君臣。或仁或義。只稟得五性之一耳。推之他物皆然。此豈天命之不均哉。亦其氣有通塞。而理隨以偏
全耳。是故朱子於孟子生之謂性章。論之曰。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以全哉。卽此一語。剖判甚明。此章所云。非謂萬物之性與人更無差別也。亦言人物同得此理以爲性。而性之目有是五者耳。蓋物固不能全此五者。而五者之外。更別無性擧人物而言。只此一性。若其偏全之分。此不暇論也。妄意如此。不審如何。
章句。槩言人物同得此性之意。而或問始詳言偏全之異。合而觀之。其義乃盡。
註。性情功效。小註朱子說。以視不見聽不聞爲鬼神之性情。又一說以二氣之良能爲性情。良能與不聞不見。義各不同。而並屬性情。何也。竊意二說。當從前者。未知如何。
鬼神所以視不見聽不聞者。是自然之良能也。然則二說。不害其互相發明也。
三年之喪註。推己以及人也。竊意祭祀之禮。固自上致隆。推以及下。而若喪服之制。則下得致詳。而愈上愈略。惟三年之喪。天子亦不降。此正自下而達上。考經文達乎天子者。可見矣。今並此言推己及人。何也。
推己以及人。專以父母之喪。上下同之而言。所謂己指周公而言。人。並指當時君臣百姓與後世而言也。此處更無可疑矣。
論繼述之孝踐其位一款。正其事也。但中間歷序宗廟祭祀之禮。似未見繼述意思。何也。
繼述。註。以繼述爲只爲收殺上章之意而言。春秋以下。只爲鋪張所制之禮而言。自分爲兩事也。然春秋以下。亦微有繼述意思。語類問呂氏分修其祖廟以下一節。作繼志。序昭穆以下一節。作述事。恐不必如此分。曰看得追王與所制祭祀之禮兩節。皆通上下而言。呂氏考證甚詳。却似不曾言得此意。觀此問答。其意可知矣。又竊念。欲言下文踐其位一節。則其上文勢來歷。不得不如此也。不必段段拘滯看也。觀此段註文結語。則可知矣。
祖廟。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旣有定數。假如父爲大夫。已立三廟。而其子爲官師。則其三廟皆當毀矣。若子之子復爲大夫。則當更立已毀之廟。以備三廟之數否。抑只祭見在之廟否。
父爲大夫。則子雖爲士。以有其擧之。無敢廢之。及朱先生但繼此不當作之意推之。則只得仍舊貫而不
必毀也。
註。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賦形氣不同而有異耳。竊意物之與人。其性固有偏全。可言異也。若人之與我。宜更無別。而亦言有異。何也。
人與物旣有別。則堯與桀。更無其別乎。
尙書舜典眚災肆赦。
此須細看其小註所錄象刑說。則自可見矣。其曰不幸而觸罪者。則肆而赦之。此說尤極分明。然此與孔子所謂赦小過處有異。蓋雖曰過。而所犯之大者。則似不得輕赦。觀其本註。則可見矣。此與舜典略異。豈世變漸異。故律令亦異耶。此處幸商敎如何。
出納朕命。集傳。以命令政敎敷奏覆逆分說。以配出納二字。
朕命之可者敷奏。而其不可者覆逆。有何可疑耶。陳氏欠通二字。有不可曉。而胡氏說則未見其有異於本傳也。
朱子謂堯廟當立於丹朱之國。且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禮記。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伊川以爲可疑。然今以大禹謨受命于神宗者觀之。則堯廟似在舜都。不然。豈應遠就丹朱之國。以
受命於廟耶。且以事理言之。前代帝王之有功烈於民者。尙爲之立祀。況舜受堯之天下。自有繼序之道。立廟以祀之。豈嫌於非族耶。但舜自應爲其祖宗立廟。不應復宗堯。伊川所以爲疑者。豈亦以此否。
此等處。旣不可攷。又不可臆斷。然竊以事理推之。周之時。去舜禹湯遠矣。而猶立三恪以祀之。況舜親承堯德。有君臣父子之義。豈可謂非族而不祀於國都乎。來說恐爲得之。然伊川旣以爲可疑。則亦不可如是斷定。未知如何。
禹貢五服。各二千五百里。
五服之制。蔡傳論之詳矣。此外更難臆斷也。
仲虺之誥。佑輔顯遂。兼攻取侮。此皆以施諸人者言也。蔡傳旣以是解之矣。而其結語。乃曰。推彼之所以亡。固我之所以存。却似以顯遂以上。屬自治。兼攻以下。屬治人。未詳何義。
註說所謂彼我。非物我之謂也。不善者彼之。善者我之。此亦親賢遠邪之意也。
呂刑贖刑之失。
呂刑說。亦具於象刑說。詳考之。則可見矣。
十二律候氣之法。固備載於蔡氏新書。而其理有不可曉者。蓋陽氣之升。始於子極於亥。而十二律管。各以其次。吹灰以應之。此其大略也。然律之最長者黃鍾。而其長僅九寸。則其入地。蓋亦不深。而子陽之生於地底者。宜又甚微矣。何得便相應耶。且逐月一管飛灰。而餘管不飛。此似以管之入地有淺深。而氣之應有先後也。如子陽之升。上距地面九寸而止。故只黃鍾一管應。而大呂以下諸管不應也。丑陽之升。上距地面八寸許而止。故只大呂一管應。而大簇以下諸管不應也。自此以下。皆當如此矣。但如此則逐月升陽之數。只爭七分強。而極其所至。僅距地面四寸而止。終不能達於地上也。此豈理哉。或疑子陽之動。始自地中九寸。而黃鍾之管入地。恰當氣之始動處。故灰則飛焉。若氣之所至。則未嘗以此爲限。推之他月皆然。此於理或似近之。而但如此則氣之動於地中。亦覺太淺。豈此外別有所以然之故。而非粗淺者所能解否。
十二律來說。但論其長短。而不論其空圍之廣狹歪正。蓋其長短。雖合於本律。而其空圍之廣狹歪正。一
毫有差。則便不得與自然之氣相應矣。
程子曰。冬至一陽生。却須陡寒。正如欲曉而反暗也。陰陽之際。亦不可截然不相接。廝侵過便是道理。
朱子嘗曰。果木將死。必猛結一年寒氣之頓劇於歲末。亦此理也。
答金仲和
象刑說所謂不幸而觸罪則肆而赦之者。正釋經文眚災肆赦一句。而大註所謂不待流宥金贖而直赦之者。尤更分明矣。然區區所疑。正在此一段。蓋過有小大。小過可赦。大過不可輕赦。小過而不赦。則固爲刻深。大過而輕赦。亦失之寬縱矣。且大過。亦有等數。如盜賊傷人者。雖大過。尙可赦也。至如殺人者。亦以其過也而直赦之。不施以流宥之典。則是聖人之心不忍於過而殺人者。而獨忍於無辜而見殺者也。是豈不失之寬縱而歸於偏乎。此區區之所疑也。竊意此事。必如來敎所引夫子說。方爲至中無偏道理。此不容以古今世變有異。而唐虞之制乃如彼。聖人用法權衡。宜必有至精至密者。而顧此豈末學所易窺測。伏乞明賜開敎。
以解此惑。幸甚幸甚。
嘗記昔年全州武人崔姓人。習射於野。有小兒藏隱於岸傍穴中。矢落岸上地面。穿貫其兒而死。此則雖是過之大者。而似疑於直赦之者也。若是守令。笞有罪者而死。則其罪雖當矣。而或疑於濫刑。則不當直赦。此二者。於象刑說及夫子之訓。各有攸當。以此看二書。未知如何。來諭以盜賊傷人者爲大過而尙可赦云。傷人者。或有白地過誤者矣。至於盜賊則何可謂過誤。今與傷人者而並擧。恐未安。
象刑說所論穆王贖刑之失。固明白深切。無可疑者。但愚意呂刑所謂刑疑似。與唐虞之制有異。蓋唐虞所謂罪疑者。是罪已定而法可疑者。呂刑所謂刑疑者。是麗於法而罪可疑者。如某人入某刑而其罪之虛實。未定也。細看本文墨辟疑赦一段。似如此。故前書擧以爲稟矣。望以一言。更示其得失如何。
此二者。未見其異同。夫法者。隨罪而定者也。其罪已定。則便是麗於法矣。且呂刑墨辟疑赦者。亦曰此罪當服墨辟。而猶有可疑者云爾。旣已審克而已定墨辟。則尙焉有所謂疑者也。
據經文出納朕命惟允。竊意朕命者。君之敎令也。出者。宣出也。納者。繳入也。惟允者。務歸允當也。此義似簡而易明。而及讀集傳所解。不能無疑。其曰命令政敎。必使審之旣允而後出。敷奏覆逆。必使審之旣允而後入云者。正是兩下分說。蓋命令政敎。是自上而下者。敷奏覆逆。是自下而上者。或出之或入之。卽所謂出納者也。蓋納言之職。不惟宣布上之命令。凡群下敷奏之言。亦得一一領入。故集傳以此分說。義理固完備矣。然經文。只曰朕命。則此特君之命令政敎。而傳乃以敷奏覆逆並說。恐非經之本旨。陳氏所謂欠通者。蓋以此也。若如來敎所謂朕命之可者敷奏之。不可者覆逆之云爾。則敷奏覆逆四字。正是出納之義。似不當與命令政敎對立爲文。而其下又復贅以出納字也。此則文義明有不然者。且敷奏二字。恐不可作宣布意看也。未知何如。
鄙意以爲朕命之可者。敷奏其施行之意。其不可者。不行而覆逆之。是二者。皆當謂之朕命。又當謂之納也。或云其所敷奏覆逆。皆因當初命令政敎而爲之者。故皆可謂之朕命。此說似優。
十二律。非不知有空圍分數。而前書。特未暇論爾。蓋區區所欲知者。諸律分數。要不甚相懸矣。而埋地候氣。氣輒各應焉。此其理必有不容己之妙。而反覆推究。不得其說。前書具列所疑。不憚辭費者。蓋以此也。今此下答。似未悉發問本意。前去鄙說。如或見存。伏乞更撿而細敎之如何。
律管之說。前書所答。自謂已悉矣。今以所答。非所問之意爲敎。殊愧不敏。古者以人力截竹爲管。雖極精妙。而未必合於伶倫之制。故捨人力而要得於自然之氣候。而有此截竹埋之之法。要得黃鍾一管。則截竹千萬。使其長短廣狹參差不齊而埋於地中。則其中或有如伶倫所製者而冬至之氣應矣。餘律皆然。假如其長短合於本律。而其空圍之廣狹。竹之厚薄。或本末之大小不同。或其中有歪邪不正者而毫釐不合。則其氣不應矣。此所謂自然之妙也。此則伶倫之所知。而他人之所不能知者也。又有一說。黃鍾長九寸。其次八寸。陽氣自下而上而應於黃鍾一寸之時。其八寸者。亦可同時當應而然。且不應者。何也。是非其本律故也。以此推之。則其但欲以長短求之者。可謂疏矣。鄙見如此。如有未當。更以見敎。幸甚。
答金仲和(己未三月二十九日)
前書之辱。纔因同甫便報呈。又拜南君所傳書。擬於早晩逢人付答矣。茲者適遇督郵君。而 嚴命將至。何可無告訣之書乎。惟冀益進德學。以廻狂瀾於旣倒之後。千萬幸甚。程先生有言能使知之者廣。則用力者衆。今日世道壞敗。蓋由朱先生之書被姦人詆罵。又以其難知而人不肯讀故也。惟此大全問目一書。幸賴尊大府記室之留意。幾至十八九成矣。須與同志反覆參訂。俾爲完書。則或能爲知者廣之助矣。別紙。撥忙報去。庶幾因此承敎。而竊計垂敎之無處也。然倘與孫兒不住往復。則雖在九地。而亦可喜聞也。不一。
答金仲和(己未六月十一日)
二月初五日書。因便承拜。其中理會文字之意。至實至切。此實程先生知虎之說也。竊觀朱先生爲學功夫。惟眞實理會。眞實通貫。故亦自然眞實涵養。眞實踐履。以至於操而存之。日益固。擴而充之。日益遠。苟用力眞實。能如先生之爲。則寧有向外浮泛之弊哉。然先生所論理會文字者。或如涵養省察。或如踐履擴充。別爲一事者有之。此必有所以然。而愚魯暗塞。
未能曉解。嘗妄有所論。而今不敢輒以呈稟。幸仲和爲一說見諭。使之互相參訂。如何。前日報聞。頗見採納。自幸不甚悖謬也。其未契處。今蒙更示。幸何可言。復以妄見求敎。早晩回示。至望至望。
別紙
來諭。謂李先生無遺像。則贊亦無所爲而作。此固然矣。然楊羅二先生。亦皆無贊。若因此而謂楊,羅,李三先生皆無遺像。則亦未敢保其必然也。未知如何。以羅先生爲與於淵源錄。是誤以續錄爲正錄之致。謬妄甚矣。慙悚慙悚。
從駕守國。來示然矣。然觀禮記柳莊之言。則二者恐無輕重之差。從君而保其君於亂。亦豈非大善之事乎。觀夫子稱甯武子之愚。可見矣。(武子有橐饘事)蓋當國家搶攘之際。自量才力。有可以討賊定國者。則君爲輕社稷爲重。豈可不以是而自任乎。如其不然。則無寧執靮從君。以保君身。是亦臣子之道也。此難可以一例斷定也。若孔明事。則與此二者自別。不可拖引蔓延。以亂正意也。
自追王止以天子之禮。以此爲己。自達乎諸侯止無貴賤一也。以此爲推以及人。語意十分分明。若如來
敎。分作三段。則恐涉破碎也。(以註言之。則以及無窮以上。爲己制爲禮法以下。爲推。)
答金仲和
小學明朋友之交。○不曰信而曰交。何也。
明友之交。引用中庸文字。
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家塾黨庠術序。便是小學否。抑此外別有小學否。且國中只有學。無塾庠序否。
朱子於大學序。論小學而曰。自王宮國都。以及閭巷。莫不有學。據此則自黨庠以下。皆可謂之小學。至於家塾。則古人室屋之制。必有外門。外門之傍。是塾。似是男子出就外傅之處。恐不可以小學名之。且不可以言入。然旣曰八歲入小學。又曰十歲出就外傅。則年歲先後。又似倒置。此尋常所疑而欲質者也。抑未知所謂出就外傅者。通指塾庠序學而言之。而塾亦通謂之小學耶。
六藝。禮樂射御書數。○有一士友言集解敍五禮。只言邦國之禮。恐不切於小學之敎。此言未知何如。
幼子所服行。則是少儀,內則等。禮之小者也。其所講
明。則不擇於邦國王朝而皆在其中矣。觀於大學序論六藝處小註。則可見矣。但此五禮等節目。亦非八歲小子之所能講明者。可知古人氣質異於今世也遠矣。
祭義曰。霜露旣降云云。集解方氏曰。於霜露言非其寒。則知雨露爲非其溫矣。於雨露言如將見之。則知霜露爲如將失之矣。○竊意經文於霜露言非其寒。於雨露言如將見者。其旨各有所當。恐非互文。方氏謂於雨露。亦當言非其溫於霜露。亦當言如將失之。經文本義。恐不如此。未知如何。
祭義經文。未知其必如方氏之說。亦未見其必不如其說也。如所謂悽愴之心云者。豈非因時物之衰落。而念人生之零謝耶。然則如將失之之義。恐不必深議。而至於非其溫之謂一款。似是全非經意。蓋時氣之溫。自是人情之可愛。寧有因此而有怵惕之心乎。
戰陣無勇非孝也。○吳氏所謂殺身成仁而孝在其中者。固然。而如李陵降匈奴而禍及其母。隴西士大夫羞稱李氏者。亦可爲此章之驗。未知如何。
此引李陵事。尤爲襯切明白。近如姜弘立。尤可見也。
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上文使者歸則必拜
送于門外。以此觀之。則迎君命。亦當出拜於門外。而此則只言下堂而受命。何也。
此處不言出門。恐是傳君命者。必於堂上。故言下堂耶。
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朱子曰。古者。賓退。主人送出門外。設兩拜。賓更不顧而去。國君於列國之卿大夫。亦如此。詳此則賓之退也。國君旣親送於門外。而見其不顧而去矣。又何待擯之告耶。且賓之不顧。亦是何意。退溪先生以爲凡人內不足則多顧。沙溪先生引朱子說以爲誤。竊意退溪必非不知有朱子說而爲此說者。特以明夫賓不顧之義耳。恐不可廢。未知如何。
古禮雖如此。然至於孔子時。則旣曰爲君擯相。則是代君接賓也。故其賓之去也。入告于君。使舒其敬也。至於退溪內不足之說。竊恐未安。蓋主人送賓於門。賓乘車而揖之使入。主人亦揖之使行。至於車行若干步。然後賓始不顧主人而行。所謂賓不顧者。正指此也。第退溪之縝密詳愼而有此說。抑或有可據之文耶。
君賜生必畜之。集說。仁君之惠。無故不敢殺也。○
仁君之仁。當以質看否。抑當與上段榮君之賜。義對看否。
仁君之惠之仁。是仁愛之意也。
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於進言盡忠。於退言補過。是互說否。抑各有其意否。
進言忠退言過。恐是互文。
勿欺也而犯之。○勿欺與勿犯。似是兩項事。蓋人或勇於犯上。而亦未必盡出於誠信。故聖人不徒曰犯之。而必曰勿欺。其旨可見。論語范氏說。亦云犯非子路之所難也。而以勿欺爲難。亦以此也。集成眞氏說。以爲與事君有犯而無隱同。恐非經文本意。未知如何。
禮記所謂隱。是幾諫之意。所謂愉色婉容。不顯斥也。與勿欺自不同。抑眞氏所謂與有犯而無隱同者。非以無隱釋勿欺。以此五字。專釋犯之之意耶。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云云。○此章立言之意。以男女無故不相通名爲重歟。抑以婚姻之禮。必待行媒爲重歟。下段非受幣不交不親亦然。
古禮。行媒而議親。然後問名而卜其凶吉。前此不相知名。是遠嫌之意也。
先妣之嗣。○此言先妣。自父而言。則於婦爲祖姑。何越姑而言祖姑歟。集說以此謂婦代姑祭也。此則似以先妣爲婦之姑。竊恐父命其子。不當指己妻爲先妣。未知如何。
先妣。通指其父之母以上諸妣而言。故其父雖有母生存。亦可用此句矣。
幣必誠。辭無不腆。○諺解所釋。未能詳解。豈謂其相與之辭。不謙言不腆。而告之以實否。且告之以直信。自夫家言。而下文信者。婦德。從婦身言。豈謂夫家於幣辭。告婦以直信之道。使有所遵守否。
辭無不腆。古註。以不爲謙辭爲解。與小學註不同。告之直信。是夫家事。夫家告之以直信。乃所以信其婦德也。
取婦之家。三日不擧樂。○此婦字。當以夫婦之婦看否。抑是子婦之婦否。
以思嗣親之意觀之。則正指其夫而言也。
皆坐奠之而後取之。○正誤。以陳氏以皆坐爲句者爲非。而不明言其所以非。豈經文之意。本謂男授女女授男。皆當坐而奠之。而後相取之云。而陳氏之以皆坐爲句者。似若以經文無篚以下。只蒙
上文男授女一節看。謂女之受於男也。若無篚則男女皆坐。男奠之而後。女取之者然故正誤非之歟。但陳氏之以皆坐爲句者。其意未必如此。且雖從男授女一節爲言。女授男一節。亦自可推而知。恐不必以爲非。豈正誤之以陳氏說爲非者。自有他義歟。
陳氏之意。恐不專指男授女一節而言也。其意蓋曰。以授受之際。男女一時皆坐。或男奠而女取。女奠而男取云爾。乃如經文之意則不然。男子奠于地而退。然後女子取之。女子亦奠于地而退。然後男子取之之意。然則坐奠二字。當連讀。而陳氏爲句。故栗谷非之耳。
外內不共井(止)男女不通衣裳。○不共井。無乃太過乎。且自不共井以下。至不通乞假。皆蒙外內文。而於不通衣裳。獨言男女。何也。
共井則男女相與錯雜。故不得不如是也。共井。只言內外。只指一家而言。衣裳。特言男女。似是泛指而言。不但一家而已也。鄙見如此。未知信否。
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參知之知。是從人言否。抑從己言否。可驗而後言。恐不獨婦人爲然也。
參知。從人詢問之意。可驗而後言。雖男子。亦當如是。故聖人有多聞闕疑愼行其餘之訓矣。然於婦人。則尤不可不如是。故經文如是。非謂男子則不必然也。
喪父長子不取。○集解。謂喪父長子。爲其無所受命也。是謂自次子以下。有其兄可以敎也。然次子亦有可言有男兄者。固可以受敎。若只有女兄。則雖次子。亦有不可取者。恐不必獨言長子也。長子之長。或可以長成之長看否。
非長子。則其兄其姊或其兄嫂可以敎之。故特言長子矣。其以長子之長。爲長成之長。則恐不然。
雖婢妾。衣服飮食。必後長者。○此段。似當入於長幼之序。而今入於夫婦之別。何也。
中庸論知仁勇處。必以承上起下之語。通貫其血脈。竊觀朱子編次此篇之意。略用此法故於五倫終起處。兼用二義。如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可見矣。
婦有七去。○七去條。在今似難盡從。如無子及有惡疾。去之尤不忍。豈古者出婦。亦有更嫁之道。不如今世之終身無歸。故去之亦不甚難否。
果如來諭。先賢已言之矣。
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只謀於長者之時。當操几杖以從。抑謂凡進於長者。皆當然否。
謀於長者。則有請敎之意。故其禮與常時自不同矣。
尊長於己踰等。○旣曰尊長。而又曰踰等。豈尊長之中。亦有踰等與不踰等否。
尊長。是泛言年長者。至於踰等。則是專言與父年等之人也。
君子耆老不徒行云云。○小學論長幼之序。皆從長幼相接之際言之。此一款。固是王政之所先。而在小學之敎。或恐不切。未知如何。
此固王者之政。而少者之養老。亦不可不知此而尊奉之也。
民生於三云云。○沙溪先生以五生字。皆作生出之義。愚伏則以生於三。生之族。報生以死。皆作生活之義。竊意若從沙溪先生說。則生於三。報生以死。皆難理會。若從愚伏說則語意似順。而但生之族生字。亦在生活之生。則恐未然。蓋詳文勢。旣曰非父不生。其下繼以非食不長。非敎不知。而曰生之族也。此言君師食敎之。恩與生我同也。如此則生字。似當作生出之生矣。未知如何。第沙溪先生
以生於三報生以死。皆作生出之義者。終未能解見。伏望下敎。
五生之生字。皆作生出之生。果有礙。至於報生以死。不以生出之生看之。則當以何義看也。其下生之族之生。正是非父不生之生也。下文報生之生。亦須以生之族之生看。然後上下文勢。打成一片矣。
報賜以力。○集解。眞氏曰。他人有賜於我者。則亦以力報之也。竊意此賜字。似亦指君父師之恩而言。若以他人之賜言之。則恐不襯切。未知如何。
於君父師。旣以報生以死。截斷其義。則報賜以力。不得不以他人言之矣。抑來意以爲於君父師。不必事事。而以死報之。故欲以賜力。並歸之君父師也。然於君父師。則要其極而言之。故曰服勤至死。不但如顏子匡人處始言死也。
答金仲和(辛酉五月十五日)
前後兩書。一並承領。所諭縷縷。無非至誠惻怛之意。雖甚愚昧。寧不惕然感悟悔難追之過乎。所當一二仰報。更以求敎。而適賤疾甚苦。且有哭死之慘。悲撓未果。容俟他日。○他日所進。或不無有裨於晨昏之助。而只恐神思衰落。鳴不能通其意也。
與金仲和(辛酉六月一日)
前書想已視至。卽日。侍奉學履如何。此一味澌頓。無足言者。來諭縷縷。始欲逐一奉答矣。病裏神思茫然。氣不從心。略此一二。而亦欠倫脊。幸有以恕諒焉。來敎所謂愚之於上下。皆未有不得者。誠是也。 主上英明。勵精求治。善類皆登。民隱必察者。亦是也。而至於公道猶鬱。庶事猶紊。民怨猶甚。凶孼旁伺。訛言屢騰云者。亦皆可徵實迹。以此實迹而觀之。則須有如孟朱手段。可救其萬一矣。顧此庸陋蹇拙。最在人下者。何足措手於其間哉。聖人稱周任之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顚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此言不見用而不止。不止而不能持。且扶者矣。夫如是者。猶有可諉者矣。不用者。可以分其責。而其人之罪。只在於不止而已。若乃用之而自無可用之實。徒榮君上之眷遇而不止者。其罪復當如何也。以近事言之。則收布升尺之降。自是 祖宗定制。而今日不無窒礙處。使學術高明者。當之於此利害之間。必有善處之道。而如愚者。茫然不知所以如何。而徒守孟子保民之說。此其不能者一也。不止而何爲哉。至於兵制。則栗谷先生嘗欲養兵十萬。若如今日之養以
衣食。則雖以天下之大。有所不給矣。先生於此。必有所思。而如愚者。晝思夜度。未得其說。徒有朱子無日不戰之歎。此亦不能之一也。若是而猶且貪冒恩榮。虛負德意。則其視不用而不止者。其罪當如何也。此愚所以退去之不得不亟也。來諭所謂不欲變初計。則亦何必爲彼紛紛云者。亦是也。然區區之意。似亦未蒙深察矣。昔朱夫子一生。以難進易退爲義。其進也未嘗不爲退歸之意。而一日在朝。則事無大小。必極言竭論。以盡其忠。雖自外移外之時。其過闕也。亦必罄盡無餘。何嘗以將退而默默苟度乎。每謂李文純公一生效法朱子。而其出處語默之節。則頗有不相同者。其在朝之日。例常低徊雍容。緘口拱手。乃復逶迤而去。此實後學之所不敢知者。故每以爲當時主聖臣良。國家昇平。無一事之可言故也。今日則不然。危亡之勢。迫在朝夕。何忍垂簾塞兌。以取有道之名哉。可去而不去。可言而不言。無一可者。而高明之見責。乃與之相反。竊恐道理無窮。所見不同之致也。竊瞯來意。必欲使老拙者復出而擔當世道。自揣衰朽神精。非但萬萬不堪。正使可堪。如愚力量。豈能有所少行於其間哉。何者。卽今朝著雖曰淸明。其可登
庸者。豈盡登庸。其可退黜者。豈盡退黜耶。以此人懷自私。論議回譎。崩分潰決。莫可收拾。如非大力量大公正之人。則誠難容易救正矣。此果愚之所可當者耶。且今收布變通。雖甚微細。其爲慰悅民心則大矣。而只緣吏胥之輩以爲不便於己而哅哅嘵嘵。故士大夫之有識者。乃眩於小小妨礙之說而不能不撓動。猶恐其還寢之不速。曾不思 祖宗之成憲爲可以遵守也。民生之困悴少有以寬紓也。以此朝令新布。而外方之承望風旨者。間有循襲舊套。或反增弊者。民亦不信德惠。或有怨詈者。只此一事。其臲卼而難行也如此。況其進於此者。尙可望振作通變。以救危亡之一分哉。觸類而長之。無事不然。以故愚每以爲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則雖使孟,朱復生。亦無如之何矣。大抵今日國事。無一不弊。而民生之怨苦。亦莫甚於今日。必須隨手整頓。常以利國安民爲務。然後庶可以少救萬一。而當事者惟以承謬襲訛。苟且目前爲心。如此而尙何望其同心協力。共濟時艱乎。當是之時。欲使如愚者出當世道。則曾未有寸分之裨益。而徒喪其素心矣。愚之自處。亦自謂自知之明矣。然此不可與不知者道。荷相與之深。傾倒至此。幸
勿掛他眼。一誦於晨昏之暇。則或不無郢書之爲益於燕國者矣。垂死老拙。竊不勝祈祝焉。
答金仲和(辛酉九月二日)
前書久未報。雖緣地僻。深愧不敏也。卽日秋深。侍餘學履如何戀遡區區日者酬酢。未能到底而止。窮格之道。蓋不如是矣。去歲初入。不敢進說者。其時鄭說。無人分疏。則蹤迹益覺難便故耳。然亦不可謂全無一說也。未知如何。同甫訂還其先銘。而未及作書。見時語及也。谷雲丈見在何處。若歸山門。則承候未易。無任慕用也。
答金仲和(壬戌正月六日)
他不敢及。而別紙。正好商量也。朱子以楊,羅二賢爲繼開之淵源。故 皇朝陞祀聖廟。此無可疑者。而惟其執此而遂掩其學問之差。則其爲後學之弊大矣。故不敢不力引朱子說以明之。非敢以持難於今議也。 弘治之陞龜山。未考其發於何人也。 嘉靖之請黜諸人。其所發者。雖不足觀。而旣經 皇上睿斷。則何敢不遵奉也。且其論當黜者。皆據實論迹。則亦難逃於公議矣。重峯先生所論。尤爲嚴正。雖百世俟聖。亦可矣。竊觀言者之意。則似若以 嘉靖皇帝之
釐正。爲基禍亂者。然當時政令之有違於道者甚多。其禍亂之基。實有所在。豈由於祀典之釐正哉。愚則以爲 皇朝之綿歷於 永曆,弘光。而甲申之變。死義之多。正賴當日之擧措也。蓋世敎明則人心正故也。惟薛文淸一款。不無可疑。文淸之篤志力行。眞可爲學者模範。而其出身於 永樂。則不可謂守其身也。且以許衡之出處。比之孔子。則其妄甚矣。其識見反不及於丘文莊矣。惟是從周二字。實今日之存羊。而又爲一番人所擊破。實可痛歎者也。且觀扶護荀馬。其末流之弊。將至於直以性眞是惡。而桀紂眞是性。堯舜眞是僞。而子思,孟子眞是亂天下者矣。又母可臣而齊東野人之言。眞爲君子也。此豈不慘於洪水猛獸之禍乎。不料此言出於內外儒家者之口也。或勸以上疏待罪。兼暴邪說之害。然無奈世之不信何。祇取辱耳。不如抱堯舜思孟之書。深居巖穴。以待河間王之出。斯可矣。邵先生之得與淵源錄。本不出於朱子矣。別紙略呈之。大抵今日事。不勝其可憂。惟望與同志之士。協同心力。以救萬一。千萬之幸也。○大凡竊觀朱子輯註凡例。其兩存處。則其勝者居先。次者居後矣。若其發明未安之說。則以其未安者。先
著於前。而後攻破其非。文字體例。不得不如是也。論語亂臣十人註。先以馬說。而後引劉侍讀以破之。此其是非之意。較然明白矣。曩者鑴爲臣母之說之時。有右袒者來言朱子以馬說爲是。故處劉說之前。愚力辨其不然而終不回頭矣。然愚見亦不敢自是。高明以爲如何。後便示之。
別紙
語類。問伊川說老子謂先語大道。後却涉些姦詐。如云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之類。曰孔孟亦知天下有許多事。何故不厭他。曰。孔孟見實理。把作合做底看。他不見實理。把做無故。不肯爲。問孔子曾見他書否。曰。未必見。問孔子何爲問禮於他。曰。他本周家史官。自知禮只是以爲不足道。故一切掃除了。曾子問中。自見孔子問他處。邵康節亦有些小似他。問淵源錄中何故有康節傳。曰書坊自增耳。○姦詐下。疑脫曰字。自見疑誤。
答金仲和(壬戌七月十日)
音徽久曠。思想可言。玆於垂死病中。承領惠札。慰荷之私。又如何也。古所謂書不如面者。眞虛語也。只所讀何書。所得如何。無路窺度。是用閟鬱耳。古人書札。
不惟死生之是問。蓋無事而非學也。此病後專廢書冊。非死非生。孤負光陰。眞所謂一蠹也。常自惶恐耳。科場不遠。從此騫騰。則可以展布所學矣。深祝深祝。
答金仲和(壬戌十一月十二日)
日者宂甚。僅接顏彩。不得說話。尋常歉恨。玆者並拜前後兩書。深慰此心。償當而復有餘也。敎諭去就之義。尤感不遺。此時忍去京邑。實非所安。 聖上倘許冒懇。則謹當優游自在江榭山亭。穩承祛疑之誨。實所願望。而平生鮮逢如意事。何可幾也。鮮于司業。崛起蹶張之鄕。敎以詩禮之文。且其著述。時有如夢裏說者。要之不失閩洛大旨也。可謂豪傑之士也。昔年沂川洪相爲宗伯時。塞其院額之請。愚以爲偶失稱量也。今承俯示此實蠖伸之秋也。深幸。谷雲丈遠臨山谷。榮感何極季氏隅坐。尤令鄙萌消除也。
答金仲和(壬戌十二月十八日)
自聞決科。宜有慶問。而以爲此不足爲吾友重。故不果也。玆於褫中。先辱以書。撫存鄭重。其爲銘感。何可勝言。而自訟不敏。亦不少矣。其因同甫獻忱者。例見爲士者旣已出身。則自謂能事畢矣。不復以讀書開心爲意。故萬事之成。咸不逮古人筌蹄云云。非所以
聞於吾友者。而愛之甚。故不覺其出於口也。此伏此江皐。瞻仰陵柏。心事愴慟。只恨褥蟻之遲也。
答金仲和(癸亥五月二十一日)
承審尙在嘗藥中。無任奉慮之至。一見 聖主自來初心。而義有難安者。故不免徑歸。然其自訟於心則不淺矣。及聞有兪事。則旋覺無悔。而還悔晩聞。仍在近京之地也。日者歷拜文正公墓前。因與尊伯父。解携於江上。感舊傷今。不覺涕泗。眞所謂凡今之人。莫知我悲者也。今日之患。惟在不識義理。爭出頭角。而小大畏縮。莫敢誰何。彼一番徒類。爭相推譽。則自以爲有餘。而不知以爾爲玩戲。亦可哀也。不有大力量人爲所信服而薰陶變化則難矣。如此漢者。只合杜門空山。了却殘書。以畢餘年而已。此外無餘念也。荷相與之深。傾倒至此。須勿爲外人道也。不宣。
答金仲和(癸亥閏六月二十九日)
遠拜問書。恭審侍餘夙夜無愆。欣瀉之至。如有所得。此時適在論思之地。其任不輕。未知將何以哉。愚意退翁所選朱子書節要中時事出處一冊。尤不可不熟看。其於賢邪進退。致謹至嚴。今人蓋於此鹵莽矣。每讀不知同己者之未必非小人之句。極令人警惕
矣。今則不知同己者之未必非君子也。此何見識。可歎可歎。然此言切勿語人也。斬頭穴胸。誠可怕也。
答金仲和(癸亥七月四日)
近事。非野夫所敢言。伏枕微吟者。惟山谷西江波浪之句而已。千年箕子之國。未知將輸於何地。嫠不恤緯。亦可罪也。來書備悉。諸紙荷荷。臥倩不宣。
與金仲和(癸亥八月六日)
今日非與人說話時節。玆不敢他及。惟諭及進講一款。鄙意以爲召對夜對之時。取封事奏箚中切於君德政事者進讀。則 聖心想必歆動警省。直契於堯舜,周孔之心矣。前日鄙箚中所表出諸篇。是最切要。此實出於當年芹曝之誠心。每讀過。未嘗不三復擊節也。不宣。
答金仲和(甲子三月六日)
曾聞大閤下所苦良已。復出論道。甚爲公私賀也。卽拜褫中書。尤慰戀思。第說病不細。此非妙年夙夜者所宜。豈亦叔世運氣之使然耶。此餘日無幾。長委枕席。 廞衛時難保其趨班。殘年事殊可憐耳。欲有仰質者。朋友之仕宦相招。昔賢所譏。而晦父著之小學書。以爲大卞。今日何不受用耶。幸下一轉語也。
答金仲和(甲子四月二十六日)
便中獲奉惠札。慰賀無已。 聖母喪制已畢。更無逮及。摧隕而已。今玆示諭。指理陳義。反覆詳悉。雖甚愚昧。敢不承奉。大抵難進易退。是朱先生一生大節。今見好爵。汲汲自縻。豈是道理。且以私情之切。欲望左右之出力而俾得出場也。今來示如此。不勝憮然也。且出陸相濡。不若相忘於江湖。此漆園公好語。聊爲奉誦。餘倩草不宣。
答金仲和(甲子六月二十五日)
今月十三日惠書。承拜有日。而病且無便。汔玆稽謝。摧恨無已。卽玆庚熱。論思之餘。侍奉珍衛。區區瞻傃。靡日不勤。賤疾背裻上。又生一患。坐臥屈伸。皆不能如意。內攻則外鑠。理勢然矣。靜俟歸盡之日耳。別紙。始欲從頭至尾。略擧其槩。以爲止睡之資。旋思如此。或反助唇舌。故旣草成而置之矣。玆者知止丈有所詢叩。故略陳數行文字。早晩或蒙轉示矣。
別紙
今日此於尹君。亦無嫌礙。只渠所以自處者。有可疑者。故於知止下問者。略有云云矣。況於和叔有何一毫相阻之事。曾見其書。則有欲調停之意。似未盡彼
中本情也。唯其心則可謂仁矣。因此而如或並攻。則逐鹿者。可謂不見山也。
木川事。此漢自當已久。何論其言窮與不言窮也。然知其實狀者。必有竊笑於傍者矣。
陸,陳辨答籤示處。謹已修改矣。此事之不敢容易。眞是如此。朱子嘗曰。得一說而終身不改者。不是上智。必是下愚。至哉言乎。箚疑之附刊於節要,酌海。恐是傳者誤也。蓋以節要與退溪記疑。却是一書。而記疑之書。不能家有。學者病之。故始欲附刊於各書之下。而酌海。亦有退溪文集中所論。故欲以此爲主。而其未安處。略加修潤。此蓋專主退溪。故以爲寡過矣。自有尹書以來。卽準朱子答詹帥書。請湖伯亟止前議。此事想且罷休矣。
答金仲和(乙丑十一月十八日)
逆理之慟。雖以朱先生海闊天高。尙有不如無生之書。況恒品如時烈者。其能免蔽私昧理之偏乎。自其形貌永祕之後。益不堪悲念之懷。蒙此俯賜慰書。實不勝哀感之至。仍審數千里于役。還奉晨昏。夙夜勝迪。慶喜不可言。日者竊不勝師門受誣之痛。敢入文字。猥蒙 聖上不以爲阿好。其所處分。大慰斯文之
望。誠非小事。而第未知此後事復如何矣。深慮深慮。疇孫久忝榮次。大非所宜。未知何以則脫免也。當初倘微仲和諸賢。則必無此狼狽。退溪所謂結者解之。正不能無望於高明也。自餘疾病方苦。倩草不宣。
別紙
少時曾見大小北妬爭。翰林,銓郞。幾於廝殺。雖以光海而亦且不韙。有數十行傳敎以責之而猶且不已。平生不願子孫有此也。其時傳敎。尋常記存於心。昨者爲錄一通。送示疇孫。蓋欲其知戒而疾首退步也。其傳敎。想在渠處。若取而見之。則當有以知賤心之所存。而亦知此是生死路頭也。
答金仲和(丙寅十月十九日)
前月望日書。念間承拜。備悉連幅示諭。其爲慰幸。不可勝言。師儒之謙。竊知誠而非飾。然古膠庠師。雖難驟企。而如陽元宗使人歸養。何渠遜彼哉。目今民彝晦塞。急先之務。豈外於明倫哉。大全箚疑。政不欲其刊役速就矣。竊聞退溪先生時。或人私取記疑草本。梓於西路。退溪大驚。以爲未及再修。恐誤後學。亟削其板本。今日此書。雖本於記疑。而間有竊附瞽見者。此若未允於大全本意。則豈惟朱門之罪人而已。挾
書者。皆將執杖而毆之矣。此豈可容易爲之哉。曾因知止丈。請見已校者。蓋欲知過旋改。不欲久聞於人也。精義云云。誠如來諭。第或問有稱游楊氏說。而於精義。或有有楊無游。有游無楊者。未知精義本如此耶。或於編輯時。有所闕漏耶。見方摭入於或問逐條之下。如庸學或問。將以稟訂。而亦恐未得爲全書。極歎極歎。更或求得善本則甚善。而亦未易得。未知如何則可也。因便回敎。深所願望。天時已寒。惟冀侍餘仕履珍毖。
答金仲和(丁卯十月二十三日)
兪家二妙至。謹奉惠札。仍受箚疑問目。其考訂精博。且其指摘謬誤。皆可置水而住。眞所謂操戈入室。斯文幸甚。此無箚疑可以憑檢。已送黃江。使任其雌黃。俟其還來。附以瞽見而仰稟也。第此事。當初實遵奉大府老爺指揮。今竊伏聞謝事郊居。燕申整暇。記昔叔程子易傳。正得涪州氣力。今日所望。正亦如此。其商量處。一一就正。如勉齋續禮之於晦翁。如何。玆事體大。故敢此煩浼耳。兪生奉來狀文。其格力皆從馬班出來。眞所謂韓文公脚下難爲言者。第不忍孤其誠心。而謹誦退溪雪霜千里媿君行之句耳。
答金仲和(戊辰正月一日)
今玆問書。鄙意猶以爲速。承以爲遲。無任悚仄。仍審近履超勝。尤以爲慰。冊子名以問目者。曾自黃江到來。切仰見解精明。非淺陋所敢窺者。亟成回稟之目。要自黃江奉質。而乏使未果。然繼請卒業之願。切切乎心也。今來者一冊子。極符所願。此殆天相玆事。有此奇遇也。拜受幸甚。無以盡喩。當初僭俑此事。蓋恃尊大爺文獻。以爲印訂之地。而尊大爺俯就以誠。終不揮斥。則此於仲和。眞所謂乃家事也。宜乎致意之若是也。若余者。朝夕難恃。惟望仲和上稟下勖。俾底于成。千萬千萬。慶元年間。晦翁夫子於通解書。其誠至矣。至有日暮道遠之歎。豈謂今日眞踐斯境耶。兪公文字。來狀非偶然。故破戒爲之矣。今因其胤所請。更加點化。蓋渠謂出於尊意云故也。此去秋以後。喪威荐疊。昨者又哭賤息。老舐悲哀。不可堪忍。前頭有埋葬事。華陽之計。難卜遲速。然承此肯來之示。一息尙存。則何敢遷就。似當在暮春間矣。嘉味珍荷。
與金仲和(戊辰四月九日)
正此淸和江閣。想益靚勝。馳遡懸懸。此間文會。不足遠勤書簏。而聞有乍動之意。故蘿逕之候。非朝伊夕。
如或所望歸虛。則切欲舟遡淸江。相携以至丹丘。此實平生快事。而老意闌珊。徒有少時閒氣而已。
與金仲和(戊辰六月十八日)
君子於大水必觀。此朱先生語也。故先生。溪漲時必杖屨焉。今雨非舊雨比。前江想必成海矣。闢戶俯臨。胸次當如何也。恨不得一隨後塵也。此病伏蠅窩。竊觀洪水滔天。蓋聞大學師儒嚇走孔夫子也。此蓋源於尹家黨助攻朱子之賊魁。而宗尹者鴟張。以至此極。亞聖以學仁義而少差之禍。謂將至於無父無君。人將相食。況今本源。本以禍仁義爲心哉。可怕可怕。從祀時朴疏及對辨文字。皆不得見。幸望示及也。○論語亂臣十人註九人以下。亦劉侍讀語耶。朱子合馬劉斷之之辭耶。示破幸甚。
答金仲和(戊辰十二月四日)
寒水便來。承拜惠書。縷縷示諭。令人慨然。曾見聖學輯要收錄如綸如綍之語。始謂無甚緊要。何故得列於大卞大訓之間也。自今觀之非常情所及。第惟令監元來一麾。麾而復麾。未知亦有其路耶。所可怪者。當初韓姓人。以此一句語。爲擠陷一番人之計。朝紳相傳以爲美談。 君上亦味其言而使用之。天下萬
事。孰有無源而漲波者耶。老僕不合黽勉作行。而私情公義。交切於中。一吉之戒。有不暇顧矣。才及莽蒼。新病揶揄。而亦微有所聞。以是次且。誰爲我觀變玩占。以指迷途耶。承誨未易。但有瞻想而已。
答金仲和(己巳正月十一日)
苦吟寒谷。殊無意趣。忽此耑書至自京裏。膠擾酬應之際。念及澗底束荊之人。豈是易事。麾之又麾。當時聊奉戲語。今承提諭。還輸一噱。第觀今事。恰似乙丙年獲被其麾者。可謂榮矣。此漢口滑。嘗誦老年光華姦黨籍之句。已久矣。乙丙之所好。今亦好之。其所惡。今亦惡之。如此而欲諱紹述之名者。惑也。孫窆之狼狽。亦我不慈之致。永念層峯之殯。淚無乾時。奈何奈何。挽語雖不及柩。晦翁有追挽之作。終蒙一言之惠。則幽明之感。如何如何。簡封多謝。記昔牛翁與人書。裁紙置床頭。終日無用處。豈謂今時異於昔時耶。二死並受。膝痛甚苦。臥倩不宣。
與金仲和(己巳二月十日)
聞見雖不眞。然冥冥中隱憂。不但在於下屬。故敢爲先事之言矣。自謂可質神明矣。顧反爲新貴執言之地。可謂爲若德矣。昨辭先墓而行。今向連山。自顧吾
心。則浩浩然矣。但不見周公居東作。無以藉手也。箚疑序。久欲作而未暇矣。未乘舟前。病稍緩。則徑當草定而因褫奉稟耳。今日事。只守晦父易簀時直之一字。而泰然一付於彼蒼而已。此時相勉。恐無他也。○將兵之官。干與朝家論議。自古鮮有不敗者。敗時其賓客姻親。例不免焉。此不可不知也。
與金仲和
少時讀周子太極圖說。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每疑太極之動靜。已是陰陽。何待生之然後乃爲陰陽耶。嘗侍文元先生。僭率稟問此兩生字。以爲字看如何。先生沈吟曰。不敢如此看。自後不敢更爲致疑。然殊有不自得之意矣。及見朱子圖解。去兩生字。直曰動而陽靜而陰。然後語意卓然。無復可疑矣。日者奉對時。雖說及此而未暇詳焉。故敢復奉告以求敎也。
與金汝成(昌集)仲和,子益(昌翕○己巳四月)
時烈頓首言。痛哭痛哭。只己事隨迫奉遊於地下者。無窮期矣。以此一哭之後。還以自慰矣。惟病死。尙可哭乎。此實覆載間不忍言之言。第冀必尋可生之路。以爲終孝之地。千萬泣禱。千萬泣禱。謹奉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