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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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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傳

柳赫然字晦爾。晉州人。祖珩以涅背忠臣。著績倭亂。父孝傑平李适亂。封晉陽君。外祖南以興以平安兵使。死於丁卯胡亂。家世內外。以忠烈著。赫然自少卓犖雄俊。見者莫不器重之。讀書。六七行俱下。治擧業有雋名。書效松雪體。亦名一家。京兆府額。乃其書也。顧値多難。家又世將。故兼習弓馬。酷好出師表及岳武穆傳。朝夕諷誦。未嘗不三復流涕。篤於孝友。母病㞃。割股進血。兄弟同盤而食。同衾而寢。至老不衰。丙子胡亂。在海美鄕莊。糾義旅數百覲王。兄弟爭赴。行至陽城。聞 上下城。罷兵還家。兄弟相抱。北望痛哭不已。李延陽時白常言 國家有事。赫然可仗。亟稱於 上。遂登武科。 上命薦將材。廟堂薦十人。赫然居第二。 孝廟有志北伐。求才如渴。相臣鄭太和,將臣李浣幷薦赫然。拜御營大將。與浣對掌兩局。赫然時年四十一。登第纔一紀。 上敎曰。卿掌輦下親兵。軍務一委之卿。重事乃稟。 賜對。必與浣俱。謨猷密勿。人莫與聞。浣持重。赫然剛果。浣之所刱。赫然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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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兩人相須。如左右手。然浣常以赫然銳於事憂之。御營本無馬兵。赫然素知海西弓馬勁強。設置精騎六百。遞上京直。以壯環衛。鄕軍冬無御寒之具。赫然令軍保各輸狗皮。度支貿山獺皮以衣之。番軍病無醫藥。赫然始置藥料以救之。步兵入林。騎不能制。故秦漢楡塞。爲胡備也。赫然請飭西北嶺阨。多植楡柳。本兵罷歲抄法。蠲其情費。隊置一馬。以便轉輸。八路木綿。視其荒稔。遞相饒減。以便軍民。採銅密陽。鐵則載寧。製軍器。多儲兩營。分與諸道以待用。如火車,馬上銃,戰巾等屬。幷其刱也。短鏑鏃以便射。角決置舌。以備城守。始李浣請置勸武廳。以勸士夫子弟之射。李時白請廣置無軍將。以備倉卒而未及行。赫然幷擧而行之。椵島在遼境。舟舶之會也。請移宣沙鎭以備之。朝議石築江都城。赫然請代以浦泥。掘壕爲塹。費省而堅。松都天磨山據西北之衝。可以掎角江都南漢。 孝廟有意設城。 肅廟丙辰。赫然與首相許積請用別隊兵五千餘人。築四十五日而訖。城周三十里。其勵於事如此。赫然感念 孝廟知遇。語及輒流涕。每當 國事。知無不爲。未嘗爲身家計。廉白絶人。所居棨戟無可樹處。雖燕居。未嘗背闕而坐。後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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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庚申之獄。 上覽其爰辭而愍之。按獄諸臣。亦多請酌處。竟坐死。居二年。 特宥其子之配。未幾。復官加 贈領議政。 親製祭文賜祭。赫然善詩。其赴西防。有七絶曰。獰風驅雪曉來深。寒透將軍病臥衾。平明強起彈弓坐。惟有陰山大獵心。宋文正時烈和曰。朔雪陰風暗玉關。將軍出獵漢南山。書生病臥東城外。不識嫖姚在世間。蓋賞其志也。死時年六十五。

遺事

公自髫齔。英氣發越。宜春公奇愛之。養於外家。家在海美之桃李島。初受學於李襄陽雲栽門。幾數里日往來。路有大樹。樹下有壇。樵兒日成群。公每坐其上。指揮之若軍令然。一兒後期令。以鎌行軍法。適隣翁驚奪乃已。李襄陽聞曰。將門又出將矣。

公讀李廣傳。輒曰。李廣不及程不識遠甚。用兵在節制。徒取水草兵必敗。長老尤奇之。尤精於陣法。李延陽愛重之曰。他日倚重者。惟某一人。蓋公之考受學於延平。故知公最深焉。

甫十歲。文辭華贍。筆法精妙。手抄古人忠孝之蹟。朝夕覽誦。酷好出師表及岳王傳。至晩年。常置案上。

十二歲。遭贊成公喪。深墨哀毀。無異成人。病劇。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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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季嘗糞刲股。和血進藥。以得回甦。時人謂之一門三孝子。又爲長枕廣衾大盤巨椀。寢食與同。友愛備至。(賜祭文。有孝彰割股。友隆同衾之句。)時就食於海美烏洞。晝則寫大字瀑流傍盤石。夜則燃松明讀書。暇或馳馬擊劍。丙子之亂。南夫人謂三子曰。誰可以覲 王。公以兄維宗而弟未娶。欲自往以死。府使公曰。家事任長。我維行之。至素沙。聞下城而還。三兄弟抱園中梨樹。北望失聲而哭。至今傳以爲柳公樹。公聞 世子及大君質瀋之報。促裝入城。 上餞于慕華館。簪紳韋布聯進別語。公卽詠曰。西郊細雨君臣淚。北闕凝雲父子情。滿座閣筆。無不掩泣。

公以文墨。連中增廣大小解額。而時旣以餞行之句。名播朝廷。且謂山西之家韜略絶人。辛巳。大臣及備堂李時白,具仁垕,申景禛,李曙,具仁墍等。亟請公勸武。 上許之。例付都監哨官。公自吟曰。大醉高歌行路難。腰間三尺劍光寒。關中未有蕭相國。誰勸吾 王築將壇。

甲申。中庭試武科。仍赴防關西。有獰風驅雪曉來深。寒透將軍病臥衾。平明強起彈弓坐。猶有陰山太獵心之詠。蓋丙丁以後。讎視北虜。常有鳴弓沙漠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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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發語之豪壯忠憤。類如此。後遇李相國浣。每以英銳太過。規勉裁制。脗然與老成合。

公爲德山縣監時。浦邑有海賊。至移令長。朝廷擇遣之。縣吏以迎。公卽解送。施以懷威。賊散民安。方伯繡衣迭褒曰。威似秋霜。惠如春風。 特賜嘉之。及歸。遮道願留。立石去思。

公爲備邊郞兼宣 傳官。麟坪大君將使燕京。請帶文武備具者一員。議及公。公以母夫人病辭不行。

己丑三月。 命擧將材。廟堂薦文七人,武十人。公居第二。

孝廟卽阼。每欲一洗城下之恥。親習弓馬於後苑。嘗以簡拔將材。俯詢朝中。相臣鄭太和,將臣李浣齊薦公。自是陞擢纔六七年。至拜大將。

孝廟嘗於銀盤。書東西南北四大字。使中使環示闕內諸武臣。皆環顧莫知所以。公獨拔劍擊北字。盤折。 上屛左右。召公 諭以知心。或言李公浣爲此。李公爵秩年紀先於公。且公每承知心之 批魚水之 諭。其爲李公之事。蓋傳之誤也。

移宣川府使。邑人立碑頌德。嘗獵猛虎。時降燕爲譯者鄭命壽來往侵徵列邑。斂約過宣曰。聞是獵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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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

公爲黃海兵使時。自 上聞公有水土之疾。 特移水原府使。

乙未。拜同副承旨。疏辭之。優 批奬勉。及登筵。下 敎曰。君臣貴相知心。隨事盡力。

拜忠淸兵使時。以安興當三南海路之衝。距江都在一颿風。地凸而堅。三面皆潮。東通線路。敵若乘船則有潮退船閣之患。若爭陸則有潮至難久之勢。宜設鎭爲外蔽。狀請築城。捐捧不煩民。

公爲統制使。屢辭不 許。面諭曰。寡人得卿。如魚有水。今此陞用。意有在焉。

公赴任統營。以瘴海疾幾危。頻遣內醫珍劑絡繹。國朝藩帥之所未有也。修械艦積糧餉。恩威幷行。三道軍卒歡踊。自海營所到閫邑。無不立石如宣焉。

上日銳意薪膽。仗李浣及公。 恩數夐越。世傳言李公與公相得。不拘體例。晨夕過從。協心圖報。 上之前後眷注。專在國恥之欲雪。而二公引量敵度力之義。互與講究。李公每戒公曰。勿露英武於 上前。公深以爲服。 上亦鄭重而未之發。紫衣宣 召。每在不時。而李公送人探公。則公已朝服預俟。公探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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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然。嘗同宿衛時有偵詗。李公心動。戎服列燭而巡。公先蒙虎皮伏墻邊。李公驚字之曰。得非晦爾乎。計慮深於吾矣。又嘗每夜。以木偶兵。對設六花陣。俱極精通。 上聞之喜曰。予無憂矣。李公揣 上必欲一觀。謂公曰。知而爲不知。欺君也。若欲不欺。必分左右鋒。指日興師。將奈何。 上果從容問。公曰。臣等不過因兵書。兵以變化爲神。旣不知此。不可謂知也。 上笑曰然。猶以不盡所蘊恨之。

上嘗欲觀李浣軍令。密 敎迫浣。浣於演場。麾旗向江。士爭赴水。如是者三。遂翻麾直向都城。公以管下。按劍升帳問。浣附耳曰。有密 敎勿疑。公雖念元戎無他。事亦難測。分七哨兵。留屯崇禮門外蓮池。偵事機。浣兵直入。時水橋市人姓黃者。拔折草刀向浣。爲所縛。 上御敦化門觀之。兵到咫尺。鳴金始散。三司請浣罪。 上不允。壯浣軍令之嚴。而嘉公別屯之忠。俱 賜馬寵之。

公與李浣。分掌兩局。登科十三年。爲御將。時年四十一。丁酉正月。自統營未及還朝。又除工曹參判。自是雖移職。而將任則例帶。爲疏辭。 上曰。予方恃卿爲緩急之用。卿雖力辭。予決不許。及登對。 敎曰。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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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將軍主之。卿掌輦轂親兵。軍務一委於卿。苟利於軍門。直爲行之。惟事體重大者稟之。

公爲訓鍊都正時。燕使索銃。公欲防塞。而廟議許之。公憂憤不已。又兼籌堂捕將。軍國之事。無不與聞。辭疏之 批。至有陰雨桑土。依爲長城之 敎。於是 上夜 賜對便殿。獨公與李公入。設法醞盛饌。 敎曰。今夜簡君臣禮。極歡飮。酒酣。 上把左右公及浣手曰。卿等無隱。試言方略。再造之恩未報。一天之讎尙戴。興師當在何時。用兵當爲幾萬而足。浣執不可曰。臣仰揣 神武。恐難敵金汗。臣等駑劣。決不及龍,馬。且國勢兵力強弱懸殊。一毛燎炭。必無幸矣。慕虛名而受實害。其於古人所謂高廟太后何。 上曰。卿畏死耶。御將意若何。公曰。臣受 恩罔極。湯火固所不辭。而兵法知彼知己。慮勝而進。假使兵強糧足。分而爲二。陸蹂幽薊而扼其吭。海蹈蘇杭而侵其腹。彼敵無釁隙之乘。中州少豪傑之起。則必知其不濟。況以褊小之靑丘。恬憘之白徒。臣等名雖爲將。不過二匹夫耳。 殿下率二匹夫。暫馳於山海關。獨不爲千古笑乎。浣之言是也。 上怒拂袖入。居數日。復宣夜召慰 諭曰。頃夜予過矣。勿記念。更思好策。浣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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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對。公則曰。 殿下若審決慮勝。則臣雖裹革異域。縻(一作糜)粉圖報矣。然 天意亦知其難成。故嘗戲之曰。誤我大計者。李浣之細絲帶。柳赫然之斫刀風月也。極苦極苦。蓋公嗜吟詠。卽方言剉芻之刀。不擇精麤也。李浣治軍尙嚴猛。公尙寬愛。射砲試賞。陪(一作倍)蓰於李公。李公嘗謂公曰。獨不念恩竭則慢乎。公曰。爲將御卒。新舊各異。情疏則離。恐緩急無可爲用耳。

孝廟賓天。公攀號若親喪。扈衛七晝夜。不進粒勺。不解甲冑。餰素五月。漸毀骨立。大臣貽書勸從權。不聽疾作。 顯廟憂之。頻遣醫以救。

公曾設海西騎六百。刱爲御營馬軍。 上御春塘試之。因 命將臣射。公連中三芻。欲超二資。大臣言太過。授嘉義階。

乙巳。特 敎陞資憲知樞。時 上幸溫泉。李浣留都。公扈 駕。二公面請嚴夜巡。不計婦女朝士。犯者直依軍律。 許之。至溫。宮女夜乘轎行。爲所捕。卽鳴鼓而砲發者三。 上急遣中使曰貸之。公曰。軍令無戲言。不敢奉承。立斬以循。軍中股栗。李公捕朝士。循衆以釋。馳啓待罪。聞公爲謝不及。然私戒其太剛。

己酉三月。 三殿幷幸溫泉。公扈焉。獨雁鳴過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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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念軍行飛鳥不敢踰。此兵家所忌也。手馬砲一發落下。軍中驚。公持雁與砲。陣前待罪。 上曰。細過何罪。臺論峻發。 命劃野囚之。夜風雨作。遣中使問安否。 特釋。使白衣視事。將 回鑾。 親授符復拜將。旣還。屢疏待勘。連下敦勉。

公素多疾病。晩得忠壯公舊基於東郭。草廬十間。嘗題于壁曰。蝸室纔容膝。疏籬僅面遮。靑靑看柏葉。艶艶對黃花。吟病因憂國。忘身不念家。平生懷壯志。老去報 恩何。其筆蹟尙傳于家。

公自遭 國恤。毀瘠之疾復劇。乙卯。屢疏力求解。 上不許曰。國之所恃。惟卿一人。朝夕遣醫。內廚繼饌。給長暇。令寓北營治病。病裏嘗思細魚。 上聞之。封下三編。且勉調護。

丙辰春。病少已。夏有妖僧之獄。 特陞公判義禁。使治之。未幾。以 永禧殿監董勞。陞崇祿。

公疾病侵尋。名位盛極。房伺睢盱。朝象日乖。每欲求退。 聖恩隆摯。終不得 許。嘗扁所居曰野堂以自號。蓋羨裴晉公閑退也。

公自登壇。每以陰雨爲慮。燕服見客。戴黑戰巾。東俗重笠而輕冠。有文宰以黑冠見怒之。公笑送巾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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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厚 恩。安不忘危之意也。

嘗以爲丙丁之難。南漢非不險阻。方數百里。無聲援掎角。坐以失守。松都天磨山。正當西北要衝。宜築城屯軍。秋建白。 上許之。公躬董之。不煩民。用管下卒六千人。四十五日告訖。試射賞格。一如五番之時。而樓堞寺刹倉庫器械。無不備焉。 上嘉之。 賜賚便蕃。公之至痛遺恨。常感 孝廟不世之遇。當初時勢。雖不得不從李浣議。而燕雲之志。未嘗一日忘。故初掌笠轂。繕治彈精。如將赴敵。逮攀弓劍。中夜悲吟涕泣。嘗曰。老臣若不盡力於桑土。將何以歸拜 寧陵乎。故天磨之築。公有所匪躬不恤。而禍竟萌於是。其於設施在兩營者。(缺)

公淸貧無第宅。曾經節帥也。嫁女迎壻。夫人經宿於廚下。及爲元戎也。靑門白屋。韎韐羅拜於階傍。是歲。 上聞之。 命造屋百間。公屢疏辭。 上曰。卿執無愧霍去病。自古將臣。焉有草屋者乎。公更(缺)禁典。減間架。

丁巳。廷議築江都城用石。役鉅不就。公請代以浦泥。掘壕爲塹。費省而尤堅。

己未春。李有湞投書江都。有先殺公可肆其志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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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驚憂之。 敎曰。訓將家墻垣疏。令該曹別設長廊以防。又 命公出入盛兵衛。效唐裴度故事。公以死辭不受。時賊未獲。 上從公計。搜京兆籍。令男子四十以上。日聚審形。果捕有湞所引。多戚里縉紳。寢不究。

是歲秋。 上親閱武。 命公指揮坐作。 特賜廏馬金甲以 寵之。

英廟嘗御太僕內省。壁皆塗白。一隅有浣墨處。 命洗拭。露出老驥伏櫪志在千里八大字。指示武臣曰。此 三朝宿將之筆蹟。予甚愛之。不忍幷塗。卿等知之乎。

公嘗隱几晝眠。夢一將軍自稱關雲長。揖而告曰。吾左肩沾濕難耐。及覺。雨驟下。遣人城南廟。果如夢。卽啓請改瓦。

公內行純備。家法至嚴。衣冠儼若。家人不敢仰視。過堂廡前。不敢出履屧響。

公性跌宕豪邁。不事生產。傾財好施。敦睦宗族。屢典邑閫。砥礪淸白。除非公服。不近綺紈。一弓一劍。歸橐蕭然。器械精鍊。府庫充溢。數十年將兵。門無雜賓。干囑不行。苞苴自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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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嚮國一念。以盡已爲忠。平居坐臥。不背柧稜。他席倉卒辨。方始處。營校曹隷之持席隨者。私相傳戒焉。每値 三朝忌辰。齋浴茹素。望闕泣拜。節物時食。亦揣當薦月令。不爲先嘗。宿衛扈從。不設帳幕。與士卒偕冒風露。

公之氣岸。豪快峻爽。不懾崇高。芥視權貴。尤嚴於疾惡揚善。而所惡所好在其人。不以其黨。故 三朝摠兵。隱然有鼎呂之重藜藿之衛。而當時靡不畏憚。後來靡不嗟訟。世道之平陂升降。公乃以之。至於莅獄決訟。寬平公明。治盜發奸。神鬼莫測。每當訟官。片言折疑。戶判姜公柏年叉手起敬曰。雖皐陶不及也。又與李相浣論治盜。李公曰宜猛。公曰宜寬。座隅適懸鷄窠。丫鬟嘗看護探卵。故移之。呼便數之。佯怒施威。市他卵自誣以竊。自是二公俱務寬平。

正廟屢 下敎於筵席曰。柳某之籌謨設施。尤在兩營。置醫者之朔廩。以療番軍。罷本兵之歲抄。以蠲情費。八路計米綿。荒稔遞減饒而防卒。刱每隊一馬卒。爲緩急糧械之搬輸。令卒保收狗皮四張。又令度支貿山獺。御衛卒寒。以步兵入林。騎不得制。飭西路楡柳棗栗之植。以兵無選鋒。北申束伍抄驍之制。南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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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陽之銅穴。飭載寧之鐵坑。以贍鍊冶。造弓槊劍砲。溢兩營而分給諸道。設火車五層列砲。如匏植笙。驅而爲火攻具。因李浣勸武廳之規。以勉士族之射藝。遵李時白無軍將之議。以備倉卒之分領。印武經以廣敎鍊。定鳴鏑除鏃八寸之規。以便射夫。請移宣沙鎭於椵島。以防遼境舟船之會。旱荒。請邑問軍民疾苦。轉申朝廷。請司圃陳荒之墾。備天磨城積草。而省傍邑分輸之弊。移湖卒蕃鍊之勞。赴江華府築役。而蠲度支給糧之費。皆 三朝筵白設始也。其外馬上銃,戰巾及凡係軍務所用刱制者。不可殫記。而散載於兩營錄及文獻備考。

己亥二月。吏曹判書宋時烈箚言。諸葛君臣。能以蜀抗衡於丕權者。只以信結民心也。日者 朝家令外方所納之綿布。以三十五尺爲準。而昨聞御營則依前捧四十五尺。臣竊怪焉。民將曰朝廷外爲輕徭之名。而陰幸列邑之不從以爲利也。公先草啓。略曰。訓局則每人三疋。而本營每人二疋。故願屬日多。軍無怨言。且訓局以廣密織三十五尺。甲午 筵定之後。各道枚擧密織之難。依前啓定。兵曹亦以雇不願受。仍舊捧上。且國典云綿布升數不準。則各加半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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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布品麤疏。較諸加納半疋。則四十尺未爲過濫。凡役民。固不可偏重偏輕。戶首廢農業。不避寒暑。六十日上番操鍊。爲保者只納麤短二疋。而豈有安過一年之理。此所以準四十尺而不以爲怨。況過此則外邑不送。營亦不捧乎。自今以後。必以廣密織造三十五尺。申明知會宜矣。仍疏辭曰。廢閣 朝命之罪。臣安得倖免乎。 上允其啓。而慰勉於疏 批。世傳言北議之始。因公擊盤事播外。嘗投詩於公曰。朔雪陰風暗玉關。將軍出獵漢南山。書生病臥東城外。不識嫖姚在世閒。至是以流襲微事。箚咎公云。

庚申。 上問角指(卽鉤絃之物)便否。公曰。有舌尤能穿札。故嘗陳不可廢之意。而 孝廟敎臣曰。予嘗在燕。見祖大壽角環。與指肉合。卿宜效之。自是臣遂着無舌。晝夜不脫。然守險利有舌。騎戰便無舌。宜兩存之。遂 命射科。勿禁有舌。

孝廟朝。修撰洪宇遠以澂,潚及昭顯二子全恩疏。爲人所擊。待勘城外。初公不識面而頻候焉。輒稠坐語人曰。當世淸名直節。惟洪南坡先生。仍題南坡梅藏曰。査古中仍樸。枝長盤更斜。尋春猶未早。惟見落來花。以托晩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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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宰兄弟性亢。弟見兄先拜公。誚兄曰。齒爵不甚懸。何過恭也。兄笑曰。君能不拜。吾必賭墅。弟卽騎往。適値公晝寢。卽入坐臥所。纔寒暄杯酒。卽告歸。公要其所把便面。題贈曰。學士來何晩。將軍醉欲眠。停杯(一作出門)催上馬。疏雨夕陽天。文宰不覺納拜。愈恭而歸。兄問之出。其便面曰。自不得不爾。

公自少。李延陽常許以遠大器。一日延陽以議政。往會知舊喪家。公時爲籌司郞。持公事往候喪家。欲寫銘旌。要書於在會諸名官。而互相推讓。無有當之者。公自請寫。無疑難。信手揮洒。字行均適。筆法精通。傍觀莫不嘖嘖。而延陽良久目涉之。以示未穩之意。仍招至前誨之曰。少年不當若是輕率。凡事宜加審重。如是而可做他日國事耶。公慙愧謝罪。終身稱延陽愛導之德。

初爲備郞也。因公往吳尙書竣(號竹南。名筆。)家。堂虛有新飾屛。傍其墨筆。公揮洒之。不見而去。竹南出見驚曰。老夫當讓一頭地。

公在宣川也。繡衣潛蹤入邑。邑底騷。公微服夜與語。俟熟睡。墨筆大書其衣背曰。半夜殘燈道姓名。自言京洛李書生。將軍欲獵陰山野。莫向邊城作虎行。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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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驚而去。

燕价徵約外紙三十萬束以覘我。駐灣府不去曰。爾若不許。吾當自入王京。朝議洶洶。灣尹急請公計議。公自宣川單騎見尹曰。第當有策。母憂。仍請歌兒舞妓。大張樂於所宿邸。尹恨之甚。至夜深屛女樂。擇留輕佻一小妓。燭影下按簿。令吏唱六七隷。廻環迭入。頃刻點五百軍點罷。故噓唏臥。問妓曰。爾有父母否。吾已埋火攻具。今夜胡价死灣尹死。吾與汝及一城人。皆當爲灰。語泄當斬汝。故縱之。須臾哭聲沸城中。燕价大懼。夜馳渡鴨水而去。(燃藜雜錄)

肅廟嘗問鳥砲長短。公擧手狀之。史官不能書。公顧笑曰。何不云引手尺許曰其長如是乎。或云天磨城女墻高低狀也。

公在黃閫也。夫人嘗抵諺札曰。稚子失隻履。願造隻止其啼。雙則不敢請。素知令公規模故耳。

公任水原時。伯父翊衛公道過官府不入。弱馬殘僮。至後郊田夫。不越川命僮曰。捉府使來。俄而公馳拱伏。翊衛公呵之曰。小兒爲政。風俗不變。輿梁不成。是誰之咎。公立捐捧造石橋。

公識申公汝哲於赴射場。將家有甲冑弓劍爲衣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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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浣傳於公。公傳於申汝哲。

公嘗得漂海中國兒。奇其狀貌收養。兒不識其姓。一船有耒。一船有網。啓請而命之姓曰田。名曰魚。及長才可用。啓擢至邊鎭。

嘗有一貧士忿醉卒橫逆。敺之殊。士自訢。公曰。名家裔雖誤罹。不可償一卒。曳卒入棍之。掩其狀云。(李奭輔自言其先事。)

公髫時。宜春家有漢人崇悅。服事如陶侃胡奴。公知其非庸。待之善。悅亦負公遊。及安州陷。不知所在。後爲將來椵島。以厚幣訪宜春家。送佩刀曰。柳秀才平安否。他日必成大人云。

幕僚嘗問公曰。公之射法。未嘗見也。庭畔立鵠許。旗幟未退卒有拄杖睡。公笑引弓曰。驚彼睡。一發正中紅氈兜上金葉勇字。失錚然有聲。睡卒驚覺。一座稱神。

公築室開址。得一古劍。改鍊之。知其爲絶寶。門前有下馬石。夜試擊之。石分爲二。鋩不折。因刻曰斫石 公常景仰李忠武公。過湖西。每迂入拜其墓。至閑山。嘗和其詩曰。號令山河動。功名日月高。如今破壁上。夜吼舊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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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壽恒幷坐籌司。語及文武體例。意侵公。公曰。爲宰相者公而忘私。不可自尊而待士夫薄。遂故脫靴以示倨。壽恒赧然。

公嘗往閔相煕家。閔相赴公。諸少年緋玉者。下階迎公。公見席上散落雜戲曰。而翁不敎子姪。乃如是耶。命駕而歸。

公與柳尙書命堅爲友壻。鄙其取婦家孀孤資。未嘗往其家。

公爲湖閫也。賊有明火掠民。公新赴。有故不下馬者。縛致屛人問。魁果自來就擒。釋爲校。餘徒悉爲平民。公爲捕將也。度支穴甍失白金。公度屋甚峻。非縋莫下上。必有二盜。生擒一可究。令勿葺設機檻。居數月。尸在檻而喪其元。暴諸光煕門外。戒校卒經月伺。時天寒。夜忽有盪酒婆吹火松林。卒皆醉。天明不見婆。屍亦逃。期年。公忽命校曰。某坊有半夜揷劍而祭者。果縛來詰之。蓋曹吏擇壻而求善盜。盜自募旣爲壻。不見技。嗔欲逐之。縋翁腰取銀。翁又請往。壻曰。不葺甍必有計。翁固之。曰。死無怨我。遂偕。翁果落檻。跳下斬而歸。夜祭者。不辨日故也。公 筵白釋而爲校。

公嘗召校。給南茶一葉曰解此。公每發校。必令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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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令狀。校畏死遍問之。樂餔人釋之曰。南茶者南也。茶葉山脊之狀。一莖連本。似指日本人也。茶截則燒。不截。言不及烽底也。依其言。果獲荒唐倭於南山下。公緃令還。以折其謀。召用藥餔人。

公嘗見病馬。欲買之。曰不食過一月。何價爲。公曰。獨不聞死馬骨乎。與綿布百疋。擔而去。鋸其齒截半。調之半歲。果駿。 三殿幸溫。前驂蹶。太僕取代之。及還還 賜公。庚申秋。果嘶而死。

大興山城。在開城府北距三十餘里。天磨山上。自中營西距一里許。有大興寺。自寺前東北行一鵠許。至路傍溪邊。溪瀑西岸。有大巖背路屹立。巖之東面臨瀑處。錄鐫山城創設大略。摠十三行幷五十八字。錄云領議政許積,訓鍊大將柳赫然秖承王命。率領訓鍊別隊五千三百人,石手三人。監築大興山城。三月初五日起役。四月二十日功訖。

都廳工曹參議丁昌燾,一所將前兵使尹天賚,二所將前府使李穦三所將前府使李藕,四所將前營將金世器,五所將折衝表偗,五所都督役知彀官韓汝信,石手都邊首李敬立,冶匠都邊首尹明吉,刻手都邊首裴雲,鐵物監官鄭弘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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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顚末大略

甲寅。 顯廟昇遐。 肅廟十四卽阼。相國許積承顧 命。國舅金佑明佐之。公摠元戎。自 寵擢。嚴戒諸戚里。不得干柄用。諸戚里失志怏怏。時許積年老。其孼子堅縱悖無忌。瞞父市權。而金佑明之侄錫胄倚戚里勢。夤緣慫㥚。托於積家。國舅金萬基。其叔益勳之徒。新托肺腑。圖占柄用。潛伺動靜。欲惎間錫胄與積。造蜚語粧刺客。危動百端。適値一隊之議攻擊錫胄。錫胄遂疑。有陽托陰攘之謀。

麟坪之子福寧君栯夭。其弟楨,枏悖緃。卽吳挺昌甥也。先是公女壻沈璛。與栯之女定子婚。公曰。將臣家外孫。不可與王室親結姻。璛不聽。公怒曰。爾必欲赤吾族耶。婚日不往見。餪盤來。摽諸大門之外。未幾。因金佑明言。紅袖獄發。 上詢諸宰。公首陳曰。不可以 王室親貸之。依法處斷。以杜橫驕。判書李宇鼎繼請按律。枏暫流旋宥。由是楨,枏輩遇公於途。輒避焉。公性豪爽高亢。於人少許可。見人之善。若己有之。見人不善。唾鄙若浼。當路權貴。正色相抗。不少撓屈。至是公素惡許積惛老嗜權。不相善。道遇堅乘轎。敺碎其乘。公嘗提擧武庫。堅倚父之都提擧。令武庫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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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鏡臺。公面斥積。堅又僞着父押。科外橫徵。公於廟堂責積。堅憾恚甚。

公嘗語人曰。金錫胄奸邪難近。相門偏爲狎客。又錫胄自請內廏馬。公曰。國置諫官。將以正紀綱。今錫胄恃椒掖無嚴。無言者。國不國矣。錫胄聞而疾之。陽加敬重。(出金右相德遠家狀及家傳。)

時金錫胄欲圖委兵權於金益勳。而公則 三朝際遇不可動。御將缺。恐許積薦他。私覿擧勳。出自宣仁門。遇卿宰。欲解積疑。往見積密語曰。吾果私覿。幸勿泄。仍曰。李宇鼎以紅袖獄所論。吾儕不甚疑。可爲大將。又使其中表弟申範華。結積門客鄭元老。陽爲力勸之。積從之。 中批忽除益勳。積知爲所賣。面色如灰。後錫胄自疏曰。此事近於權數。亦所羞道云。錫胄旣以元老爲相門謀士。使範華交結通事情。又誘結堅之妻兄姜萬鐵。萬鐵之異母弟萬松及南斗北之屬。且誘元老爲之主謀。元老故相鄭芝衍之孼裔而以術士稱。斗北,南以恭妾子也。(私覿及誘結。詳見錫胄集。)

時有復設體府之議。許積始嘗兼之。判書李元禎疏而罷之。戊午九月。泮宮試士。金錫胄以中州騷屑。對元禎及積曰。欲加設禁旅。爲體府復設之張本。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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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錫胄曰。陳達復設事。不可已。十三日登 筵。錫胄先發其端。元禎繼請。 上詢諸宰。公力陳其不可。左相權大運亦言其不緊。 上卒命積爲都體察使。積經年不視事。鄙細之類多倖岐。醞釀之屬。欲覘而售謀。 上復督積。積白以錫胄爲副使。又欲加設副。以尹鑴爲之。不 許。故錫胄請設贊畫使。 上問可者。錫胄以元禎白之。於是鑴,積爭於 筵席。鑴曰。主少國疑。兵權不當付外戚。積曰。周成盛時。呂候伋猶以虎賁三千。迎康王云。於是積更請以公所築天磨城。爲體察留陣之所。屬之備局。而欲公管城。公以爲不可。力辭。 上曰。實國家不虞之備。卿何固執若是。及會同而上其狀。公終不署。積滋不悅。積又建白以伊川屯軍八百。屬體府守堞。定屯將團鍊。蓋伊軍。 顯廟初。命公團束。屬於訓局。至是積移屬之。積送屯將萬松。請公題事目。公曰。吾非體府之官。非所當知。後因公會。積更要曰。我疏於軍政。同是國事。何不議裁。公曰。作隊非啓稟則不可。積曰。已受 榻敎矣。呼體府吏梁時望執筆。公不得已於座議題。

是時。萬勳輩蜚語曰。金錫胄將伏甲禁中。以圖除許積及異己將兵之人。又私謂錫胄曰。體府之設。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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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窟。於是錫胄以判兵曹。管精抄廳。廳始於 顯廟十年。而至是爲本兵所兼軍門。(今禁御營。)錫胄仍倡言朝堂曰。建白而請。與訓將偕往關西。精抄三萬兵鍊習。以備不虞。判書金德遠曰。人心渙散之時。本兵長與帥臣鍊兵出關。則根本波蕩。錫胄爲所沮。不果行。

庚申三月二十八日。許積家設宴。滿廷皆集。金錫胄密嗾申範華等排置上變計。及赴宴。錫胄送人要公幷馬。怪而故違。錫胄恨之。酒未行。錫胄托有 召命先起。遂先使南斗北上變書告許堅與李台瑞推戴枏謀逆。又使其從弟金錫翼入奏。其日 命招工判,光城,捕將。時公判工曹。光城,金萬基封也。夜忽 敎曰。危疑多端。訛言沸騰。不可不以國戚將兵。柳赫然老衰。姑解任。金萬基代之。申汝哲除摠戎使。都承旨慶最等爭曰。半夜倉卒易置大將。有若事機迫在呼吸者然。 命罷最。於是朝著一變。夜吹角。五營軍環衛宮城。十日。堅,楨,枏。先因臺啓島配。

四月五日。申範華所誘脅鄭元老,姜萬鐵。復上變設鞫。七日。金錫胄請對曰。始搜見體府節目。則伊屯操鍊形止狼藉。且聞期以四月初七日。向山城習操。都體使亦欲往云。蓋許堅之意。爲城操軍從後。有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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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計矣。且山城僧人。以木頭菜遺體府。體府言晦間我欲往云。請拿伊川縣監李東榏,山城別將康胤昔。 許之。八日。憲臣李翊相,安後泰,沈濡,權斗紀啓曰。當初體府只以屯卒團束之意。微發於 筵席話言之間。而不稟 朝旨。擅作事目。犒饗鍊習。亦由指揮。請拿問公。 許之。公初就於禁府納供。略曰。臣嘗 筵白曰。山城雖臣所築。身爲大將。設有緩急。元非出守之人。又非體府管下。使臣管城。事理不當。 上詢許積。以籌堂句管。不 許。及移屬體府。臣又力懇當遞。業已洞燭。作隊事。積曰。已爲 筵稟。請同議題。已有 上命。則不過尋常循例之事。且諸營牙兵屯卒。無不作隊。奚獨伊屯而疑之乎。至於犒操。今始聞知。如非體府傳令。則不過萬松輩私爲也。胤昔以在山城。不曾見體府約操令爲供。至壓烙以死。十七日。因姜萬松招。公始移就鞫所。公所供如前。且云題給私習之數。只以春二月,秋八月,冬十月一巡試之。不令傷農。安有三月許操之理。且軍事至嚴。非有信蹟。以口傳語。則雖大將自在門首。決不許聽。此在兵學指南初章。安有數十年爲將。而口令於萬松之事乎。閫帥習陣犒饋。亦必馳啓。輦下親兵。亦必遣中使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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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麽屯卒。何敢不稟而許犒乎。且近年以來。臣每流涕請解兵柄。 上每以焉有逐朔辭免爲 敎。臣之情事。實恐僨事如今日之爲也。蓋許積於朝堂。嘗語公曰。四月間。欲啓請躬檢山城。欲公偕往。公曰。山花盛開。遊正好。將相幷出事其重。萬松以花時將相同遊。謂公所語。渠欲藉重而脫其私鍊之罪。反覆對質。獄臣啓曰。所爭無甚輕重。而辨詰終未歸一。請杖公。竟無其實。時人謂之喫菜獄,看花案枏,堅,萬松伏法。楨,積隨坐 賜死。萬鐵遠配。

於是金錫胄始陳疏請罷體府曰。臣嘗語賊堅之父曰。晉魏間。都督諸軍。非加九錫者。罕有兼之。卽今孼堅已伏邦刑。亟罷此府。則如臣副貳。不待而自去云。是獄蓋祟於伏甲之蜚語。元老等藉體府爲防患計。轉以稱堅,枏交通之謀。吳挺昌推太乙數。四月當有內亂之言。及松鐵托胡服帕紅之議。又有老鐵因親蠶。備六嬪選。吳女間 兩宮。殺光城之言。此其大略。鍛鍊備至。七處設鞫。縉紳免者絶罕。

十八日賓對。刑房承旨尹階曰。擅行操鍊。固難容貸。而逆謀同參。無所顯著。 三朝老將。久在牢囚。致死可慮。委官金壽恒曰。擅作事目。未免爲逆堅弄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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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國朝。沈溫擅發衛士。築 太廟墻。 太宗猶以爲罪而殺之。第與謀之跡。旣無顯著。 三朝受恩。與天無極。與今幺麽賤孼。共搆兇逆。推以常情。似無必然。況今邊憂方棘。罪狀未著。死於牢獄。則中外武士。無不解體。請酌處。左相鄭知和,判府事權大運曰。宜酌處。與領相議同。 命配配寧海。權是經。沈濡。權斗紀請仍囚待獄竟。 上曰。不必仍囚姑待。發配。二十一日。因萬鐵招。誣以許積語伏甲之說。公奮臂曰。我生之時。錫胄何敢乃爾云。公又納供。略曰。臣之素不好設體府。自前 國家有警之日。體府無戰勝之事。故也。臣嘗於賓廳。與金錫胄語。始聞體府復設議。其後臣亦嘗慨然陳白曰。邊無警急。初何以一人之言。遽設體府。有何忙急。而敎書稽製。承旨推考。又何以一人之言。遽罷之。又何以誰人之言。復設之乎。此則 聖上之所洞燭也。許積嘗語臣曰。近聞金錫胄埋伏壯士於闕中。將欲狙擊將相云。何不譏察。臣悚然曰。甲子以後。將兵之人。互相譏察。故人心未定。僞逆屢生。此其已驗也。故我與李浣嘗約曰。侍衛謹嚴。治兵整肅。雖有兇徒。豈敢生心。至於譏察。決不可爲。行之二十餘年。國中無事。今金錫胄乃 國家近戚。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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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此無根之言乎。積曰。流言吾亦不信矣。此則許積尙在。推問可知。至於逆堅云云者。萬鐵果聞於堅。則何不告達於逆堅未誅之前。今始追陳於無憑可問之後耶。獄臣啓曰。其供備擧 榻前所陳之事。渠必不敢飾辭。請 上裁。 上以無更問之端。 命發配獄臣。移配大靜縣。公到江。北望四拜而行。二十七日。諫院李敏敍,李堥,李彥綱始以付許積,結近宗,團屯兵三條啓曰。揆以軍法。斷無可赦。玉堂崔錫鼎,姜碩昌,沈壽亮,朴泰遜聯箚。幷以勿爲強聒爲 答。七月。金壽恒請圍籬。 許之。是時勘勳。 上曰。堅,枏逆節。若非立身(李哥)詗察。則元老必無上變之理。元老又上凶疏。略言積父子必欲遞金益勳御將。故出入權門。恐被後禍。見機欲退。則益勳正色挽之。故遂往來積家。察其微細。言於益勳及申範華,洪萬宗。使通知於兵判光城。伊屯借鼓旗時。又見益勳曰。副體察亦知此事耶。又去年五月。臣與堅,枏歃血成誓文。欲上變。畏積不敢。且俟 朝家遞訓將。代以兵判之時。及今春。誓文藏置鄕家。上變遲滯。且以文字上變虛疏故。與益勳議脅率堅之妻兄姜萬鐵。使堅無一辭。臣則爲益勳使令。奔走於發緃指示之中矣。疏播。其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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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搆誣之跡。狼藉難掩。於是金錫胄等。欲滅老鐵之口。以掩其跡。且謂不殺將臣。無以破疑。秋。嗾武人李元成。復告老鐵實與吳挺昌通。遂削元老勳鞫之。必欲辭連將臣。元老曰。本爲範華所脅。逆情初無與知。不食欲自斃。 上命金吾解其枷。引坐簷前細問之。元老曰。唱謀者範華。其謀則錫胄欲圖益勳爲御將。且備言初以上變。欲通錫胄。從益勳言。往見範華。範華曰。若與益勳同入上變。則宮居從兄弟(宗華,拱華。)必不免死。汝之來此。吾家之幸甚。萬鐵春招。體府復設。申宗華兄弟實爲主張云。故果從範華當初囑托。極力周旋。而終脫範華等。錫胄恐獄緩則範華死而誣事解。治之愈急。仍疏救範華。悉自陳欲塞私覿之疑。用權謀欺積之狀。又曰。急易訓將之謀。實範華之語臣者。範華亦曉術數。故與元老親。得以鉤探情狀。又益勳厚待元老。籠絡而得言語端緖。申琓以揚功救罪。憚錫胄。(幷出金錫胄集。)時訓局敎鍊官韓汝信春獄入元老招。謂以柳家韓信。韓汝信供。以平生性隘。頻遭重棍於將幕。只以粗解陣法。輪率各哨。日往江外私習。家屬亦罕相見。嘗因事候都提擧。坐門外。初見堅。不識面不起。受其凌踏。歸而忿欲自剄。一營皆知。不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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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古人。以是見陷也。未知元老從何而聞吾將稱信之言耶。獄竟遠配。秋。復逮治。必欲辭及公。汝信曰。吾將二十年將兵。一心殉國。可質神明。若欲懷二。則手下訓卒。莫不歸心。何必區區團束於烏合之伊屯乎。只聽兇徒之言。欲殺宿將。此自毀長城也。被壓烙。膚無片完。至死如一辭。聽者悲之。李元吉亦與汝信同死。時朝議岐貳。貳錫胄者。一時淸議多不記。楚獄多濫之語。亦出其所阿好者。至於尹階極言事。不明白。申汝哲每誦斥堅事於稠坐。老鐵竟以前後兇議渠所自做服罪。謂有告功。元老只誅身。萬鐵減死旋斃。挺昌伏誅。老鐵旣以團束陷公。挺昌常憾公紅袖議。誣公曰。枏言將如申汝哲有害於己。或言柳老難將兵。枏曰。雖老必無害己云。公復以閏八月七日。就囚納供。略曰。臣之外孫。曾入於駙馬三揀。福寧家屢媒屢却。楨嘗怒臣。臣曰。我爲輦轂大將。宗室何敢請婚。半年絶無聲息。女壻沈璛嘗爲秋曹郞。判堂吳挺緯請曰。其子之婚。不必稟定於外祖。璛許之而來。臣大驚曰。汝今禍將至矣。急往絶婚。郞官亦宜不仕。璛曰。挺緯但言 先王曾以駙馬擇單。下福寧家。使結婚云。臣若在 先王臨御之日。則雖被方 命之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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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顧念。而 賓天之後。便是 遺敎。分義不敢任璛之爲。挺緯,璛俱在。可問而知。楨,枏紅袖之變。秉燭引兩司諸宰。默無一言。臣首達 榻前。必欲殺之之狀。 聖明想必記憶。且麟坪使燕。請以臣爲軍官。臣以母病不偕往。一朔幕屬之分。比於 三朝卿宰之榮。輕重何如。外孫姻家之親。比於感激推解之 恩。輕重又何如。不量輕重。率爾疑人。其人之自無忠心。可知也。且積溺愛於堅。貽害公私。臣嘗訓局公座。責積生蔘之一帖下四五兩。積勃然曰無是。金錫胄笑曰。言必有所由。何不歸家禁斷。積憮然罷座。頃年 朝家議行錢前數日。士夫家多出銀貿錢。以民怨有臺言。積於備局曰。寧有如此之士夫。臣曰。勿大言。各歸家驗虛實。積勃然變色。後知其家貿錢半千。慙愧殊甚。又堅令軍器寺匠造五鏡臺。臣躬問積曰。武庫非造鏡臺處。曰無是。臣招匠證之。積頓足叱堅。臣方起出。意必杖堅際。聞堅母子叱辱臣聲出外。臣欲雪忿。未得其方際。逆堅見嫡母。偃然乘轎。此是犯分之事。尤以此痛惡。謂諸武士曰。國無臺閣。彼堅何至今不殺。申汝哲亦以危言戒臣。今春次玉之獄。(堅所騙良女。)臣言於賓廳曰。虛實姑舍。堅之罪惡。豈可貸死乎。因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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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左相權大運曰。人之子何其洗父面若是耶。右相閔煕曰。曾未知如此極惡云。此諸宰之所共聞者。積之愛堅非常。甲厚載乃積之甥侄。而一言其不善。情義大隔。至於飮食之不相分。臣之發言公廳。無非堅之罪惡。豈有親我之心。丙辰科。臣拜命官也。積白以無例。近年李浣之屢拜。積之所知。不曰位望之不如。而只曰無例。卽是用意。且積之未得意。臣已爲兩局六卿。及其得意。臣無一事之奬一級之藉。謂臣親如一身者。不亦冤甚。且臣之曾祖溶。爲新溪縣令。與安岳郡守南致勤捕捉悍賊林巨正於靑石洞功。陞白川郡守。臣之祖珩。爲海南縣監。赴李舜臣軍中。身被三丸五箭。益督戰。戰皆得捷。陞爲水使。除拜統制。爲一世知名之將。臣之父孝傑。甲子适變。以匹馬單鎗。出入賊陣。如入無人之境。屢次鏖戰。身被數鎗。終建大功。丙子之亂。八路將兵之臣。無一人殺一賊。臣從祖琳。獨與淸人戰於金化。大破之。斬馘累千。臣外曾祖南瑜。以羅州牧使。與倭人戰於古今島。中丸而死。臣外祖南以興。丁卯之年。守城戰敗。自焚而死。孩提習聞。只是忠君二字。位至一品。待罪兩局。二十五年。累經六卿。年且六十五歲。就木不遠。常以生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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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國恩爲恨。今與鼠輩同爲不軌之事。千不近萬不似也。獄臣啓曰。所供援引。雖自明其身知情相應之迹。伊屯一款。姑未得實狀。究問萬鐵更稟。 允之。公復供。略曰。伊屯本屬訓局。 先王嘗敎臣曰。江原之卒。善耐飢寒。流民不可無管束處。卿其募得團束。以爲 國家之用。臣承 敎作事目。拔壯丁除納穀。人各五十卜給復。啓下本道。雖年久。取考訓局則可知。及其移屬體府。積以大臣曰。已啓稟。臣之不疑議題。無甚可怪。向見院啓。有曰許積微發於 榻前。以此觀之。則臣乃老昏而見欺於積也。所謂防內亂者。逆堅之謀議。何從而知之。若或知之。身爲大將。捕捉登告。何憚而不爲乎。至於山花盛開者。積之自定之行期。符合於術士所言。初非意慮之可到。臣非虛靈。何以逆覩。且山城決築之時。尹鑴白曰。動近萬卒。築百里外。星殞之變。在新溪谷山之間。厭役之軍。不無生變之慮。此蓋疑臣而發。然而 聖意不動。臣亦不恤。辭陛之日。下 敎曰。當爲幾月乎。臣對曰。裹二月糧。時有年少文官伏臣後者曰。二朔未畢。則厥罪誰當。臣曰。若過二朔。必有流言。城未就而身先獲罪。 上慰勉遣之。四十五日果訖。 特遣中使史官。犒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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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軍矣。以此疑臣爲積之地。萬不近似。且凡將臣出外。則軍兵印信。付之都提擧。都提不在。則付之兵判。若疑將相偕往山城。則何必以六千兵馬。盡付兵判之手。乃聚萬松輩新募不備司之卒。將欲何爲耶。獄臣啓曰。前後自明。雖以無知情相應。縷縷稱冤。而獄體宜刑訊。

十一日。引見獄臣。 上曰。欲議還配。鄭知和曰。罪無加於前。而但爲賊所恃重。宜以此聲罪。金壽興,金壽恒,閔鼎重,閔維重皆曰。雖無明白與知。而爲賊所藉重。不可容貸。 上不得已下旨曰。國家之倚信何如。而使諸賊恃而爲重。此是人臣應死之罪。不但予意。大臣之意亦然。 特爲賜死。旋 敎曰。更考文案。反覆思惟。與知之迹。旣不明白。有乖難愼。仍前發配。翌日賓廳啓爭。不 從。三司又請對。南二星引郭子儀之洞開寢戶。李晟之斬去竹林曰。以唐宗深刻寡恩。終得保全。武將自處。固當如是。洪萬容引具仁厚等事。以不謹愼聲罪。承旨趙嘉錫只曰。自古將臣負此罪名。未有免者。李師命,朴泰遜尤刻。師命曰。此人死後。國可爲也。雖不可以逆律處之。宜論以軍法矣。 上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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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申琓以不請鞫經論死失臺體引避。洪萬容等皆避。洪萬鍾,吳道一請遞兩司。呂聖齊,朴元度,林泳,李翊,成虎徵復發請鞫之啓。閱半月。時金錫胄外而脅制朝紳。內以軍卒歸心。流播恐動。故李敏敍之撰敎文。有一搖足而事不可言。久握兵而心不可測之語。至二十八日。 答兩司曰。仍前敎 賜死。九月五日。停啓而承後 命。兩營衛卒。無不投戈悲咽曰。寧有是哉。公顧謂子曰。荷 三朝罔極之 恩。未效尺寸之報。今乃負罪名而死。累世忠節。到我掃地矣。何顏拜 三朝之陟降。亦何辭見地下之先人乎。今日之死。亦是 天恩。勿以吾死爲冤。以忠君爲念。必死國事。以報我欲報而未報者。藁葬廣津。以俟公議之明。揮却外孫曰。吾由若父而死。遂向闕拜辭。距生六十五。是日大星墜地。崇禮門兩扇自關。窸窣有聲。疾風昏午。鍾街所列東西。一時飛高三尺。都人無不驚褫。至夜乃止。公所騎馬。亦躑躅一聲而死。冬。權葬廣津。是夏。公之從弟統御使炳然逢金錫胄,金壽恒於朝堂。大聲曰。何爲欲殺吾兄。吾兄忠臣也。爲所彈削職。

嗚呼。公之神爽英靈。不與風飆俱散。徘徊眷顧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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輦之下。故世傳言辛酉。 肅廟患痘。甚眩煩似睡間。忽見公金甲侍立。頓覺淸爽。詢所住。識得敦化門前第幾家。遣中使視之。空舍。一童女綠衣紅裙而舞曰。憑柳判書靈。 上語近臣問其子孫或有坐謫否。曰無之。 上惻然久之。旋聞公之庶子星相編配。卽 命宥之云。

乙丑金錫胄之死也。公夢家人曰。備酒饌以待。復夢。公杖劍坐曰。今日始除讎。公之子起坐方泣。巡夜校夜來問之曰。何泣也。今夜我忽拜先將軍。先將軍乘馬入錫胄家。怪之隨後探。其擧家蒼黃。從隙遙望。錫胄燭下衣冠數興伏。往往聞聲。錫胄自數罪呼服。少頃。其家號哭。錫胄果嘔血暴死。(亦載南克寬集中。)

己巳二月二十七日。持平李萬元上疏。(在坡州。使縣道封上。)略曰。嗚呼。庚申之事。尙忍言哉。因賊堅兇逆之變。急書遽上。中外大駭。失志怏怏之輩。竟售媒孼之計。至於柳赫然。則少無同參之跡。而惡其不附。初拿再拿。加罪無辭。以爲將不忠使兇逆生心爲罪案。而竟置大辟。使 三朝宿將。尙抱泉壤之冤。此忠臣義士所以負戟長歎者也。昔淮南王安謀反曰。漢廷大臣。惟汲黯好直諫。必伏節死義。至於丞相弘輩。如發蒙振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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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弘之爲安藉口。反甚於赫然。若使今日之法行之於漢。則汲黯之外。如公孫弘者。皆不得免於死也。且有湞投書之變。獨非兇逆之甚者乎。入於兇書者。其數頗多。而以其無與聞之跡。其時非但一不之問。至遣近侍 諭之。以安其心。王者用法。固當如是。而赫然則必殺乃已者何也。當是時。投書之變一出。而賊不得捕。不知其姓名。人心凜凜。禍變莫測。扈衛之請。實是防患之慮。而領議政臣權大運。至以此南投北遷。十年御魅。其所以爲國長慮者。反爲陷身之機。臣竊痛之。兇書之傳。在於三月初七日。而掩置觀望。至於兩日。初九日。始送於主將。而或給糧饋粥。顯有綢繆之意。或停役誘衆。難掩可疑之跡。而一則伸理之。一則褒贈之。有同死節者然。其爲兇逆則一也。而乃有左右之意。以此觀之。庚申之事。其不專出於爲國討賊之義。灼然可知也。臣於其時。忝在史局。備諳獄情。常所慨惋。而仄聞近日大澤旁流。梧丘之下。庶無夜哭之鬼。其在聽聞。孰不感泣。而獨赫然尙在罪籍之中。𦸲等猶保褒美之典。臣切惜之。此外抱冤而莫白者。宜不無其人。而想必 廟堂伸暴。 聖念下軫。臣不必一一臚列焉。嗚呼。一自庚申以來。擠陷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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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私讎。多布腹心。伺人動止。搆捏虛無。逐月生變。人懷危懼。朝夕難保。親戚尋問。亦且相戒。幸賴趙持謙,韓泰東獨扶公議。挺身排擯。竟使益勳之徒。少沮戕殺之謀。今日廷臣得至于今。復見天日者。莫非此人之力。如使此人同聲相應。一意和附。則金紫可拾。利祿可占。而不此之爲。獨守淸操。竟至枯死而無所變者。誠以公議不可不扶。國脈不可不樹也。且此兩人。平日持廉太苦。及其身死。妻孥凍餓。其所樹立。拔乎頹俗。臣以爲當此嚴勸懲革貪汚之日。不可無褒賞之擧云云。 答曰。柳赫然,趙持謙等事。亦甚得宜。當與大臣商議處之。

三月三日。議大臣。特 命公復官。遣官致祭。

七月。右相金德遠奏曰。許積受顧 命。錫胄與積親密。金萬基使其子鎭龜及李師命晝夜在錫胄側。造言危動。夜令武士潛形往來。指爲積所送刺客。錫胄大疑。移寓闕下。萬基使李立身譏察。錫胄使趙斌,斗北,光漢輩譏察。此皆以世累不容。百計鑽進。枏同里相親。喜其趨附。使堅,枏潛交。挑其希覬之心者。未必不由於李台瑞爲祟也。體府復設。實備陰雨。而誣以謀逆之計。蓋萬基做播錫胄禁中伏甲之言。故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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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鄭元老輩。反欲藉體府。爲他日防患之資。雖以賊輩之招觀之。大意如斯。故金壽恒初奏。亦以爲體府復設。何預於逆謀。厥後輾轉鍛鍊。不有餘力。至於屯軍團束。本爲新設山城。指此爲逆。尤爲可笑。柳赫然苟有逆謀。身爲大將。豈藉齟齬屯軍哉。蜚語造謗。百般搆捏。初使斗北密上兇書。又令金錫翼入奏大內。半夜吹角。張大其獄。 九廟震驚。擧國波蕩。豈不痛心哉。曾聞錫胄使金錫衍內通。錫衍辭不爲。急招錫翼。以言恐動。錫翼旋卽大覺其見欺。陳疏自明。屛伏郊外。 聖明亦必下燭矣。逆賊告變。國之大功。則元老,萬鐵。何乃爲滅口掩跡。以堅,枏爲穽。驅入一番人。不顧國脈之斲喪。古今天下。安有如此之獄乎。於是 命削錫胄等勳。錫胄有一子道淵。方其專擅也。求婚於駙馬鄭載崙。載崙涕出而女之。至是逼其壻。若父之殃。而死可保而家遂絶。後以金錫衍後繼之云。十月。特 命公之子星明六品職調用。

十一月。 上特敎曰。柳赫然之至冤極痛。至今追思。慘悼難抑。不可無優異之典。特 贈議政。仍又 親製文。遣承旨 諭祭。

辛未四月。移葬於鎭岑眞峴子坐原。一時名公皆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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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甲戌庚申。黨人復用事。已雪者幷請還收。然而朝議初不及公。過五朔。有諷崔重泰,李光著等始發啓。冬至末。公亦混入於諸啓之下。南相國九萬有老將含冤之語。武臣申汝哲,羅弘佐等數十人。屢欲抗章訟冤而未果焉者。又十九年矣。(左尹羅弘佐,副摠管尹就商,摠戎使金重器與秩高武將數十人。將欲齊聲抗章訟冤。乃發說於尹相趾完家曰。某平生以受國厚 恩。未嘗忘殉國之義。平居寓處。未嘗背闕而坐。此國之忠臣也。而公議未伸。胡至此極也。至有爲之憤憤垂涕者。此只緣武臣陳議。恐涉猥越。未就。壬辰。尹相以此獻議昭雪。)

壬辰。 上違豫。夢見公。 問曰。久不見卿。對曰。臣有罪名。久阻候班。袖出二丸以進。服之。仍得翌瘳。尹階之子世緩時爲侍臣。記夢帖藏其家云。

五月十二日。因憫旱 下備忘記曰。三年枯旱。實緣孝婦。五月飛霜。良由燕臣。若有抱至冤未伸者。另加詳察以聞。公之子星明與判書李元禎之子聃命。同上原情訴冤。 命登對稟處。領相徐宗泰曰。其所被告。旣無顯著之跡。按獄之議。亦傳諸生伸理。恐無不可。判府事李濡曰。嘗聞臣舅。曰無與知於賊謀矣。判義禁趙泰采曰。若小有干涉。則承旨大臣。豈請傳生乎。連姻貴宗。伊時福寧旣死。外孫異於姓孫。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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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疑之也。屯軍團束。若無與知於逆情。則豈不爲泉下冤乎。金錫衍曰。決無與謀。自前稱冤者多矣。尹趾仁曰。申汝哲之言。似指實狀。吳命恒亦曰。凡民匹庶。苟或橫罹。泉壤之魂。必當飮泣。況任使之臣。非罪誤陷。傷國脈爲何如哉。與其追思於旣死之後。曷若審處於未死之前。 上曰。儒臣陳戒是矣。又 敎曰。甲戌混入諸啓。至於追奪矣。因 命未入侍在野大臣幷議。崔錫鼎,尹拯,金相集,趙相愚病不議。李頤命請會朝堂審議。李畬請更閱獄案。領府事尹趾完議曰。 孝宗朝。李浣與柳赫然。俱爲 君父倚重。浣則一遵舊章。用人必取謹醇。赫然則喜變更好神奇。用人必取小技。臣內舅翼憲公鄭太和每慮赫然或以浮誇之事得罪。竟類其言。益思先見之明。自古將臣之負重望者。雖罪名不明。鮮得脫免。蓋以處地時勢之使然。而哀其死雪其冤者。亦多有之。故申汝哲心傷其冤。而終不敢發。羅弘佐等。皆欲齊籲。猥越不果。此可見公議矣。時金萬基之子鎭圭私眥諸臣欲沮之。蓋李濡,金壽恒之妹子。而趙泰采,嘉錫之侄故也。

七月。趙泰采,李濡,徐宗泰陳章自引。遂判 敎曰。尹領府議。極其明白。人臣之罪。莫大於推戴。而懷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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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仁。曾在 先朝。給籍復官。蓋當初 賜死。只以爲兇逆藉口之資。而無與謀之跡故也。今此柳赫然前後鞫獄。俱無與謀之跡。初雖迫於群議。有所處分。旣知其冤。何至會公卿議也。依前復爵。李元禎亦復官。 命下。李頤命亦箚而自引。於是金鎭圭諷徐命遇。發兩臣復官還收之啓。又使其外從韓永祚疏爭。臺臣尹就履疏斥。命遇等不欲導揚。執義柳述停其啓。吳命恒反詆崖異獨停。修撰洪重休疏論命恒而救述。洪禹寧再發啓。李允文,成碩夔崖異。校理李夏源又疏斥再啓之非。洪好人以公舊幕之子。反受鎭圭所草避辭。已而好人,禹寧自停之。

癸巳正月。李挺周三發之。金鎭圭姪普澤又發於院。雲澤等連之。四月。鎭圭又 筵詆趙泰采,李濡,尹趾完。 命更考案。及赴金吾禁堂。金宇杭,南致薰,李善傅臥不攷。鎭圭憮然而歸。七月。 上問之。諉以僚不齊。 敎曰。雖因鎭圭之力爭。使之考見。予皆詳知其顚末。依前敎施行。於是鎭圭疏自服妄言之罪。李澤,趙道彬,朴聖輅等連前啓。李文興,李夢曄崖異。尹陽來,李眞望,郭萬績不參。洪重休疏曰。事在三十年之餘。不緣左右之一言。惕然感悟於 穆淸之上。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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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絲綸。昭如日星。惟彼阻搪爲事。抑獨何心。甚矣。黨習之故也。 批曰。亶出公心。斷無撓改之理也。洪重休仍與澤等相詆。疏前後九上。九月。因 筵前申思喆更請考案。 上曰。柳赫然初謫之時。金錫胄亦以爲姑施放逐。待緩急之用。予尙記其言矣。赫然之罪若可死。則錫胄豈爲此言乎。予無必殺之心。迫於群議。己巳特命。亦由此也。李元禎以體府前後異見。致予生疑。以至杖死。到今每恨。凡人好爲遂非務勝。而予則過必知悔。非有私於赫然等也。非因子孫之鳴冤也。今旣明知無罪。又爲搖奪。則豈確守己見之道乎。兪崇復疏曰。臣非以兩臣眞有干犯。而一許復官。則弔祭 賜諡。自有應行之典。宜詳覈獄案。修撰洪廷弼疏斥崇曰。兩臣之冤。亦自知之。而反以節目。生出別意。 上褒嘉之。十二月。趙道彬,朴聖輅,趙尙絅停院啓。甲午。韓重煕,南道揆,李相成停府啓。

嗚呼。公之英爽。何其異也。神怪孔聖不言而已。豈曰無之。我 肅宗聖人也。屢嘗對侍臣言之。又嘗聞黨人之刻於公者臨死。公每夢家人告曰。今年某也死。果然。嗟夫。貝錦者爲公讎。何不一時幷除。抑亦待彼氣數之盡。而非公之所可用力歟。又公家失公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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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意僮將究之。數十里外野老出。忽見公。公曰。速往傳吾家。天道殺無辜有禍。金圈某兒置綱目第幾卷亂秩而忘之。言訖不見。野老傳授之。果然。又錫胄之死。師命之誅也。公所佩劍掛壁。龍鳴數日。人皆驚怪。又京兆府公手書扁額。庚申有欲易之者。堅不可毀。將拔釘。見釘間血射。懼而止。京兆舊籍。記而藏之。吏隷至今傳之。嗚呼。宋人之誥曰。人主無私予奪。一歸萬世之公。天下有眞是非。不待百年而定。夫以岳武穆之抱莫須有之冤。所待者天下之公議而已。未聞有 聖明之君悔悟於當時。而復煥日月之更。亦不聞有忠壯之魄。自達於九重。而不泯山河之氣。苟非烈丈夫所鍾者。至剛至正。蓄而不散。生死一致。則其孰能與於是。傳記所載五月霜三年旱。灌仲孺之殺田蚡。壽亭侯之褫阿蒙。幽冤之結。精毅之顯。理亦然矣。嗟夫。殺岳者一檜耳。以天下之議。不能卽伸。則其所遇之時。不足而自達。可知也。豈以無驚耀人耳目少之哉。我國自中葉。士禍轉爲黨禍。至 肅廟庚申。殺戮始之。公以 三朝宿將。隱若長城。織貝萋斐。雖以天日之明。不免三至之惑。而畢竟精靈感假。 特恩昭哲。上自宮禁朝廷。下至婦孺走卒。至于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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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傳說若昨日事。公可持此而詑古人於泉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