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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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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說

孟子。魯公族孟孫之後。

 通記曰魯伯禽之後。皆以仲叔季爲氏。仲後改爲孟。子孫因以孟爲氏。有激公宜者(一云名彥璞)娶仉(音蔣)氏生孟子。三歲而父宜卒。母有賢德。凡三遷而舍於學宮之傍。以敎孟子甚嚴。孟子亦勤學不息。旣長。受業于子思之門人。旣卒。葬于其鄕四基山之陽○精舍紀孟子故宅在鄒縣。東隅有曝書臺。其東隙地。子思講堂。孟子傳道于此。

趙氏名岐。字邠卿。(小註)

 京兆長陵人。一字臺卿。少明經有才藝。嘗與兄襲得罪中常侍唐衡。避禍賣餠北海。孫雋藏諸複壁。唐死乃出。徵拜議郞。嘗著孟子章句。後居荊州卒。

受業於子思之門人。趙氏註及孔叢子等書。皆云孟子親受業於子思。

 按孔子年六十九歲孔鯉死。則子思之生雖未知果在何年。而其生於孔子六十九歲之前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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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通記曰子思少嘗逮聞聖祖之訓。然則孔子生時子思之年雖少。而其不爲幼稚則較然矣。且姜齊景公時。孔子尙在。而景公後歷子荼,悼公,簡公,平公,康公至田齊。田和,桓公,威王,宣王。則凡前後九世矣。孔子未死而子思之生已久。則歷齊王九世之後。安保其尙能生存而得敎孟子也哉。由是觀之。受業于子思門人之說似是。然通記曰子思年一百一十餘歲而卒。孟子歷敍群聖之統曰由孔子以來。至於今百有餘歲。且孟子初見梁惠王時。已稱長老。而在齊答門人之問曰。我四十不動心。今以孟子長老時言。故去孔子爲百有餘歲。若以孟子少時言則必不滿百有餘歲。而子思以孔子之孫。一百一十餘歲而卒。則孟子於少時。尙能及見子思矣。且韓子曰孟子師子思。而子思之學。出於曾子。通鑑曰孟子師子思。嘗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云云。則韓子之說。通鑑之言。必有所據矣。由是觀之。親受業於子思者。似亦明白。未知如何。(吳氏程曰子思享年六十二。此又與通記說不同。)○蔡氏淸曰此段今斷從子思之門人。若得親受業於子思。則不應七篇全無所述。而曰私淑諸人。如顏子則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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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循循然善誘人。曾子亦屢曰吾聞諸夫子。

游事齊宣王。王不能用。適梁。梁惠王不果。

 按以此序說觀之。孟子先事齊宣。而後見梁惠矣。然以朱子綱目觀之則有不然者。史記曰梁惠王三十五年乙酉。孟子始至梁。朱子曰梁惠王三十五年。卑辭厚幣。以招賢者。而孟子至梁。綱目曰周顯王三十七年乙酉。(卽梁惠王三十五年乙酉)孟軻至魏。此則三說皆同。孟子之見梁惠。在於乙酉明矣。史記曰湣王十年丁未。齊人伐燕。孟子在齊。綱目以丁未伐燕爲齊宣王之十九年。然則丁未伐燕。史記與綱目同。而湣王十年與宣王十九年。則史記綱目之說不同矣。大抵史記旣曰游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適梁云。而又以惠王三十五年乙酉。孟子至梁。其後齊湣王十年丁未。孟子在齊云。則所謂孟子先事齊宣。後見梁惠。又後見齊湣者。不爲無據。然今當以綱目爲正。以丁未爲宣王之十九年。則是己丑爲宣王元年。而己丑後於乙酉四年。是孟子於乙酉見梁惠時。齊宣尙未立矣。由是推之。孟子先見梁惠。後事齊宣者無疑。且綱目曰顯王三十三年乙酉。孟軻至魏。愼靚王二年壬寅。魏君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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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孟子去魏適齊。然則孟子之至齊。乃在壬寅。卽宣王之十四年。而上距乙酉爲十八年。其至魏至齊。先後次序。愈益分明矣。○蒯通戰國策以己卯爲齊宣王元年。果爾則己卯在乙酉六年前。孟子之先見齊宣。似或然矣。第以朱子綱目推之。己丑分明是宣王元年。則何可舍朱子已定之言。而反取蒯生誇誕之言耶。

未能的知伐燕之爲先君。(止)淖齒事證之。湣王爲是。(小註)

 蔡氏淸曰淖齒楚人。將兵救齊。因爲齊相。齒欲與燕分齊地。執湣王殺之。後爲王孫賈所誅。其見於史記者如是。此只足以證湣王爲燕所敗。則何足以證伐燕之必爲湣王事。○又曰按史記齊伐燕有二事。齊宣王先嘗伐燕。燕文公卒。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之。取十城。是則孟子梁惠王篇所載問答稱齊宣王者。此一事也。稱宣王者。孟子作於宣王已沒之後。故以諡稱。而趙岐註亦稱齊宣王也。齊湣王後又伐燕。燕噲以燕與子之。齊伐燕下七十城。是卽孟子公孫丑篇所載沈同問燕可伐與者。此又一事也。只稱齊王者。作孟子時。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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尙在。未有諡之可稱。趙岐註亦稱王也。燕噲遜國。在宣王卒後九年。湣王伐燕。在宣王卒後十年。以此見伐燕非宣王甚明。○按蔡氏以梁惠王篇伐燕稱宣王。公孫丑篇伐燕只稱王。遂把兩處伐燕。分作宣王,湣王事。其言似然矣。但蔡氏曰宣王伐燕取十城。今以梁惠王篇本文考之。曰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五旬而擧之。又曰齊人伐燕取之。又曰毀其宗廟。遷其重器。此非只取十城之言也。蔡氏說恐不可以爲必然也。

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趙氏題辭曰此書。孟子之所作也。故總謂之孟子。○孫氏正義序曰漢興。孝文皇帝廣游學之路。論語孟子孝經皆置博士。當時有劉歆九種。孟子凡十一篇。爲之註者西京趙岐。至唐又有陸善經。又有鄭亢。在梁又有綦毋邃。○趙氏曰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辨文,說孝經,爲正。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眞。後世依放而托之者也。○蔡氏淸曰詩書旣删於孔子矣。孟子又何以序爲。蓋孔子所删定者而序定之。是時去孔子百餘年。則詩書豈能無舛逸失次耶。○文獻通考晁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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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岐謂軻退與萬章,公孫丑之徒。難疑問答。著書七篇。韓愈以此書爲弟子所會集。與岐之言不同。今考其書。孟子所見諸侯皆稱諡。如齊宣王,梁惠王,滕定公,滕文公,魯平公是也。夫死後有諡。軻無恙時所見諸侯。不應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軻見。惠王目之曰叟。必已老矣。決不見平公之卒也。後人追爲之明矣。岐之言非也。(按此與題辭下小註新安陳氏所謂周子自著通書。五峯加周子曰條。參看可也。)○又曰荀子載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弟子問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揚子載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今書皆無之。則知散軼也多矣。岐謂秦焚書。以其號諸子。得不泯滅。亦非也。○朱子曰孟子一書。決是孟子所自作。不是孟子。如何寫得精意如此透徹。首尾如此貫串。看他是甚麽樣文氣。若當時門下有人寫得如此意思出。亦不可謂軻之死。不得其傳矣。今以公孫丑萬章平日所問難者觀之。似未能寫出孟子七篇文字如此精粹圓活也。

慶源輔氏曰未敢便道他是聖人。以其行處言。學已到聖處。以其知處言也。(小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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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夫不至於聖人之域者。則或有行有餘而知不足。或有知有餘而行不足矣。今旣云聖則所謂聖者。無所不通之稱也。豈有知已至於聖。而行獨不至於聖之聖人耶。蓋觀程子云云。其意以爲聖字至大。雖不敢便道他是聖人。然終不可不謂之聖。故曰學已至聖處。上一句。是初不敢輕許以聖人之意。下一句。是終亦以聖人許之也。中間下得一然字。其意可見矣。今輔氏以上一句屬行。下一句屬知。以爲孟子知則已至於聖。而行則不及於聖人也。似失程子本旨。未知如何。

程子曰孟子有功於聖門。不可勝言。仲尼只說箇仁字。孟子開口便說仁義。仲尼只說一箇志。孟子便說許多養氣出來。只此二字。其功甚多。

 按以文勢觀之。此二字云者。恐是二者之誤也。何者。今若曰二字則此只從養氣二字上說。似爲孤單。若曰二者則幷從上說仁義說養氣二者而總結之辭也。豈不文順而語穩耶。未知如何。

梁惠王上

  孟子見梁惠王章

孟子見梁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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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霈霖曰七篇俱是一筆寫成文字。孟子旣著書以道自任。卽自稱孟子何害。如後來子瞻作論。亦嘗用蘇子曰之類。不必定後人所加也。○東陽許氏曰孟子至梁。時魏尙爲侯。此章稱之爲王。乃著書之時追書耳。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按惠王見賢則初不暇他言。首問利吾國。故孟子對之以此。蓋何必曰利者。言王之不當言利也。亦有仁義而已者。言仁義之外。更無他道也。

采地(註)

 

按前漢刑法志曰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新安陳氏曰仁有溫然慈愛之意。義有截然斷制之意。(止)義之用爲尤切。(小註)

 按孟子初見梁惠王。其第一言發仁義二字。其意深矣。故下文節節皆幷言仁義。而於此獨只言義字者。似是省文之例。恐非有他意也。不然則此一節專就君臣上說。故只言義也。又或以利與義對言。故只言義也。今陳氏云云。其說雖好。而似有違於本文之旨。未知如何。

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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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一節。言征利之效。至於不奪不饜。此一節。言仁義之效。至於不遺不後。卽所以推演上文何必曰利亦有仁義兩言之意也。

此言仁義未嘗不利。(註)

 按此利字。與孟子所言利字不同。蓋何必曰利者。利欲之利也。未嘗不利者。仁義之利也。利欲之利。必至於子不仁而遺親。臣不義而後君。則此孟子之所以爲戒於魏君也。仁義之利。自至於子仁而親親。臣義而尊君。則集註此說。所以發明孟子之意也。

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按上文曰何必曰利。仁義而已。於此又倒言仁義而已。何必曰利。重言互言。丁寧反復。以明其仁義之外。斷不可言利。其意深矣。

此孟子之書所以造端託始之深意(註)

 按孟子開卷第一義。首言仁義利欲之辨。如將一刀劈將去。所以謹夫學者心術之初也。其造端託始之意。可謂深切矣。○沙溪曰義利之辨。乃學者第一義。故造爲一書之端。託於始初也。○按春秋胡傳云平王晩年。失道滋甚。乃以天王之尊。下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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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之妾。於是三綱淪九法斁。人望絶矣。春秋於此。蓋有不得已焉耳。託始於隱。不亦深切著明也哉。集註所謂託始者。似原於此矣。

  孟子見梁惠王。王立於沼上章。

賢者而後樂此。不賢者。雖有此不樂。

 按此一節。其發語與上章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者相類。此皆先揭一章大旨而後。方於下文。節節分開說去。以爲照應。蓋上章何以利吾國云云。卽解上何必曰利也。未有仁未有義云云。卽解上仁義而已也。此章所引詩云云。卽解上賢者樂此也。所引書云云。卽解上不賢者不樂也。上下兩章。同一規模也。

經之營之

 韻書營。匝居也。一曰度也。東西爲經。周回爲營。又縱橫而度曰經。周旋曰營。

與民偕樂。故能樂也。

 論範引詩曰文王始於憂勤。終於逸樂。此其證也。王在靈囿。麀鹿濯濯。此皆和氣之所薰蒸。盛德之所感召。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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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

 蔡氏淸曰設若河內河東俱凶。則惠王又將何以處之。甚矣。爲國在行王政也。王政行則三年耕有一年之食。九年耕有三年之食。所謂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者矣。

移粟。民自移其粟。(小註)

 按章下文曰塗有餓莩而不知發。故此註說疑如此。然所謂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者。旣承上文寡人之於國盡心而言。則其移民移粟。皆是王之所移。而非民之所自爲也。然則此註自移其粟之說。未知如何也。

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喩。

 蔡氏淸曰這不似聖人辭氣。雖說得恁活落。折得來痛快。終是有許多闔闢變化。先儒謂孟子未免有戰國氣習。

兵。以鼓進以金退。(註)

 周禮大司馬辨鼓鐸鐲鐃之用。以敎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鼓人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鳴鐃且郤是也。○東陽許氏曰鐲進鐃退。鐸兼進退。後世戰陳。蓋專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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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退。

不違農時

 李氏禎曰不違農時。對下百畝之田一段。數罟不入。對下五毋之畜一段。斧斤以時。對下樹之以桑一段。養生喪死無憾。亦隱隱關照孝悌之義矣。此所謂法制未備。而先因天地自然之利也。

禮記王制。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爲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小註)

 本註梁。絶水取魚者。周禮註云水堰也。堰水爲闊空。以笱承其空。月令仲春。鷹化爲鳩。此言鳩化爲鷹。必仲秋也。罻羅。皆捕鳥之網。此皆順時序廣仁意也。○嚴陵方氏曰獺祭魚。蓋孟春之月。豺祭獸。蓋季秋之月。魚陰物也。其性隨陽而上。春爲陽中。魚於是時易取焉。故獺祭魚而入澤梁者。因以爲取魚之候也。獸陽物也。其質乘陰而成。秋爲陰中。獸於是時可取焉。故豺祭獸而田獵者。因以爲取獸之候也。虞。澤虞也。周官有山虞有澤虞。月令於季秋之月。言草木黃落。蟄蟲咸俯。(註垂頭也)則凡此所言。皆主季秋可知。

新安陳氏曰法制未備。謂聖人未行井田法以前。(小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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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集註所謂法制未備者。蓋言於是時。只有養生送死之禮而已。如下文所謂五畝樹桑。五十衣帛。鷄狗之畜。七十食肉。百畝之田。勿奪其時。謹庠序敎。申以孝悌等事。皆未及備也。是以於下文集註方始曰盡法制品節之詳。以此觀之。此節所云者。可見其此等法制之未備也。今陳氏只以未行井田爲言。則似未完備矣。

五十者。可以衣帛。

 按集註曰五十始衰。非帛不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以此觀之。五十以前不可以衣帛也。然內則曰二十可以衣裘帛。以此觀之。五十之前。亦可以衣帛也。此與孟子之說不同。王制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煖。亦與孟子之說不同矣。○蔡氏淸曰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飽。此孟子自疏也。安得偏據漢儒之王制。○林次崖曰必五十然後衣帛。未五十者所衣爲何。古有桑麻。麻壯者之所衣。今之木綿來自外國。起于季世。想三代之時未有也。必七十然後許食肉。少壯之人。不是都不得食。其食有時。不若老者之常用也。

鷄豚狗彘之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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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與彘何別。韻書云豚。豕子也。然則彘乃是豕之大者。

百畝之田。勿奪其時。

 伊川先生曰古者百步爲畝。百畝當今之四十一畝也。古以今之四十一畝之田。八口之家可以無飢。今以古之二百五十畝。猶不足。農之勤惰。相懸如此。○仁山金氏曰古者六尺爲步。畝廣六尺。其長六百尺。

謹庠序之敎。申之以孝悌之義。

 王制云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註行養老之禮。必於學。以其爲講明孝悌禮義之所也。

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

 王制云輕任幷。重任分。頒白者不提挈。

孟春犧牲毋用牝(註)

 月令註曰不欲傷其生育。

月令孟春之月。命樂正入學習舞。乃修祭典。(止)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小註)

 本註習舞。敎學者以習舞之事。禁止伐木。以盛德在木也。孩蟲。蟲之稚者。胎未生者。夭方生者。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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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飛之鳥。

惠王不能制民之產(註)

 按制民之產。如上文所謂五畝樹桑。百畝勿奪之類也。今塗有餓莩而惠王不知發。則其不能制民之產者可知也。

王者。天下之義主也。(註)

 蔡氏淸曰義云者。蓋合則從。不合則去之意矣。如云君臣以義合也。○按義主與所謂義帝一般。

新安陳氏曰司馬溫公,李泰伯尙不達此而非孟子。固哉。(小註)

 

按司馬溫公作疑孟說。李泰伯作常語。以詆孟子之不尊周室而勸諸侯行王道。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敎章

寡人願安承敎

 孫氏正義曰此一段。宜與前段合爲一章。趙氏分別之。

殺人以梃與刃

 按釋名云梃木片○此章首節願安承敎者。蓋承上章而言。故其下數節。亦略應上章。所謂殺人以梃與刃與政。應上剌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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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庖有肥肉廏有肥馬。應上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也。野有餓莩。應上塗有餓莩也。惡在其爲民父母。反應上王無罪歲。天下之民至焉也。

疊山謝氏曰此章極言人君不行王政。視民猶獸也(小註)

 按此旣曰率獸而食人。則是乃視民不如獸也。今曰猶獸則猶字。恐失之輕也。

  梁惠王曰晉國天下莫強焉章

史記魏世家。魏伐趙。趙告急於齊。(小註)

 沙溪曰史記魏世家魏伐趙。趙告急於齊。綱目及通鑑,史略皆曰魏伐韓。韓請救於齊。所言不同。當考。○又曰綱目周顯王十六年。齊伐魏以救趙。二十八年。齊伐魏以救韓。此兩事也。虜太子在二十八年。實惠王三十年也。史記以伐趙爲惠王三十年事。亦與綱目不同。

願比死者。一洒之。

 蔡氏淸曰不可謂死者爲太子申。亦不可謂凡死於戰者是指其先人言也。謂晉國當我先人時。天下莫強焉。及寡人之身。乃喪敗如此。寡人恥之。欲爲先人。一雪其恥。○按蔡氏以死者爲惠王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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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言似巧。但惠王不應以先人斥言死者。且文勢不順。未知果得其本旨也。

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

 按獨擧秦楚而言。卽所以答西喪地南辱楚之問故也。

朱子曰魏地迫近於秦。無時不受兵。(止)孟子之言。似若容易。蓋當時之人。(止)直擣至函谷關可見。(小註)

 按自魏地迫近於秦。至孟子之言似若容易。乃廖德明問也。自當時之人以下。卽朱子答廖者。而今輯註通首尾合作朱子說者。未知其何以也。

慶源輔氏曰深耕易耨則薄稅斂之所致也。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則省刑罰之所致也。(小註)

 按以本文文勢次第觀之。省刑罰薄稅斂。然後民力紓。而方可得深耕易耨矣。深耕易耨。衣食有餘。然後方可以修禮義矣。由是觀之。自深耕易耨至修其孝悌忠信者。統言省刑罰薄稅斂之效也。故集註曰君行仁政則民得盡力於農畝。而又有暇日。以修禮義。蓋所謂仁政。卽省刑罰薄稅斂者是也。自盡力農畝(卽深耕易耨也)至以修禮義。(卽修其孝悌忠信也)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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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其效也。觀君行仁政之下下一則字則盡力農畝以下之統言其效者。自可見矣。今輔氏以深耕易耨。爲薄稅斂之所致。以修其孝悌忠信。爲省刑罰之所致。如是分開說。似涉細碎。恐失本文及集註之意也。未知如何。

樂於效死(註)

 按修其孝悌忠信者。非但爲樂於效死而已。第以對惠王願比死者一洒之問看。則所謂樂於效死者。其意方襯貼矣。

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

 按奪其民時者。卽不能省刑薄稅而然也。使不得耕耨者。卽不能深耕易耨之謂也。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者。卽與入事父兄。出事長上者。相反也。

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

 按此一節。應上節制梃撻秦楚之意。如此則可以比死者洒也。○朱子曰孟子亦是作爲底人。如云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非不用兵也。特其用兵。不若當時戰國之無義理耳。

仁者。無敵。王請勿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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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仁者無敵。是施仁政於民之效也。

勿軒熊氏曰孟子獨惓惓於齊梁。欲得志行乎中國也。(小註)

 按孟子當戰國時。非時君卑辭厚幣以招之則不往也。是時魏惠,齊宣皆以禮招賢。故孟子至而勸行王道。豈爲欲得志行於中國。故獨惓惓於齊梁也。若使孟子只欲爲得志行於中國。則其時如韓趙燕衛魯宋等國。莫非中國也。然而孟子未嘗至焉。無一言及於王道何也。熊氏之說似失之。未知如何。

  

孟子見梁襄王章

望之不似人君

 伯羽問望之不似人君此語。孔子還道否。朱子曰孔子不說。孟子忍不住便說。○蔡氏淸曰凡聖賢之至於其國而見其君。皆是欲觀其動靜。以卜吾道之興廢。不然至彼何爲。今見襄王氣像如此。其不足與有爲決矣。故出以語人而去之。

與猶歸也(註)

 按此歸字。似本於下文民歸之歸字也。

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枯。(止)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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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按旱譬當時之虐政也。枯譬民之憔悴也。雨譬仁政也。浡然興之。譬民之歡忻鼓動也。

  齊宣王問齊桓晉文之事章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

 荀子曰仲尼之門人。五尺之豎子。羞稱五霸何也。曰齊桓。五霸之盛者也。前事則殺兄而爭國。內行則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閨門之內。盤樂奢汰。以齊之分(半也)奉之而不足。外事則詐邾襲莒。幷國三十五。其行事也若是其險汚淫汰。彼曷足稱乎大君子之門哉。○程子曰孟子責管仲功烈如此其卑。孔子謂如其仁如其仁。孔門何以羞稱五霸也。七十子之徒皆未能作得管仲之功。所以羞稱者。只爲錯了大本。不知學耳。

無已則王乎

 董子曰古之人造文字者。三畫而連其中者謂之王。三畫天地與人也。連其中。通其道也。取其天地與人之才而三通之。非王者。孰能若是乎。

保民而王

 按保民。卽王者事也。此章自此以下許多曲折。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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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民而王四字推說去也。

將以釁鍾

 孫氏正義曰釁鍾之釁。謂之釁。亦治亂謂之亂之類也。○周禮春官。大祝隋釁註。鄭司農云隋釁。謂薦血也。凡血祭曰釁。古者器成而釁以血。所以厭變怪御妖釁。

塗其釁郄(註)

 郄。韻書或作𡮱。或作𧯈。或作郤。卽隙字也。史記張釋之傳曰錮南山猶有郤。荀子曰入郄穴而不偪。

觳觫若無罪

 

四書彙考觳觫。言牛將就屠而體縮恐懼也。觳本古文斛字。見周禮。其字從穀省穀而角之。是斛也。牛之恐懼。字當作豰觫。豰從豕。尾懼之貌。觫從角。角懼之貌。○按觳觫若此若字。或連觳觫讀。此以然字意看也。或連無罪讀。此以如字意看也。未知孰是。

是心足以王矣。(止)王之不忍也。

 按此王字。卽上保民而王之王也。下文所謂此心之合於王。王之不王及然而不王之王。皆一意也。○蔡氏淸曰不忍二字。此一章之骨子。孟子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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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宣王吾不忍其觳觫一句。遂執着不忍字。一開一闔。百方開導。要他察識而擴充之。

王笑曰是誠何心哉

 按觀此笑字。當時齊王求其心而不得之實狀。宛然可見。凡酬酢之際。設難以問至於拶到處求其端不得。而不能對。則必蘧然而笑。

東陽許氏曰上言臣固知王之不忍也。下言彼惡知之。蓋宣王見牛。不忍之心雖發。而不自知其爲仁之端。故以知與惡知相對說。(小註)

 按以本文之意觀之。所謂彼惡知之者。蓋言今王以小羊易大牛。則彼百姓者惡知王之不愛財云也。苟以彼惡知之一句。聯上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爲愛而讀下來。則其意躍如矣。今許氏似以彼惡知之一句深看了。蓋其意以上文固知王之不忍。爲齊王見牛不忍之心。惟孟子知之。以此段彼惡知之。爲齊王見牛不忍之心。衆人則不知云。故其下曰以知與惡知相對說其說。雖似精巧。而恐非本文之正義也。

王說曰

 按悅應上笑字。蓋笑者。聞孟子設難之問。不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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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而笑也。悅者因孟子開發之言。戚然動心而悅也。

力足以擧百勻(一作鈞)而不足以擧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按擧百勻(一作鈞)察秋毫。比恩及禽獸也。不擧一羽不見輿薪。比功不至百姓也。

百姓之不見保

 按此不見保之保字。反應上保民而王之保字。下文推恩保四海。不足以保妻子兩保字。亦應上保民而王之保字。

雙峯饒氏曰人性靈。所以仁民易。物無知。如何感得他動。所以愛物難。(小註)

 按集註所謂仁民易者。蓋以萬物之中。人爲最貴。而人之與人。又同類而相親。故其愛之也易。豈以人性靈。故謂之仁民易也。所謂愛物難者。蓋以物之與人。雖同生于天地間而旣與人爲異類。又不得不有時資以爲用。但不爲無故而暴殄耳。故其愛之也。比乎人則難。所謂難者。非謂全不愛也。今以愛物比於愛人。則謂愛人易而愛物難耳。豈以物無知。故謂之愛物難也。古人所謂親親而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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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民而愛物者。次第難易。其理自然如此也。饒氏之說。恐失之。未知如何。

擧斯心。加諸彼。

 按此段擧吾老老之心。推而加諸人之老。擧吾幼幼之心。推而加諸人之幼也。此則保民而王之要道也。其下所謂保四海者。是言保民之效驗也。今宣王能推恩於旣見之牛。而不能推恩於不見之民。則是不善於擧斯心而加諸彼者。可知也。

雙峯饒氏曰運於掌。與視諸掌不同。運屬行視屬知。那箇是易知。這箇是易行。(小註)

 

按運於掌視諸掌。究其本意。大抵只言其易也。恐未說到知行上也。今饒氏云云。未知其如何也。

度然後知長短

 按人親而物疏。人近而物遠。此乃天理自然而然者。今王能愛物而反不能愛民。則其失於權度甚矣。

心爲甚

 蔡氏淸曰今有一匹布。不用丈尺。以二丈爲一丈。若人君於民物之間。失所權度。至於恩及禽獸。而功不至百姓。則其差視以二丈爲一丈者。相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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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是甚乎。不甚乎。

本然之權度(註)

 蔡氏淸曰本然之權度。謂當然之理。不容人爲者也。蓋人之一心。萬理具焉。孰爲重孰爲輕。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權度。

興甲兵危士臣

 按齊王不忍於牛之觳觫。而能忍於危士臣。則是王不知所以稱量之要。故孟子設此以爲問也。

吾何快於是。將以求吾所大欲。

 按興甲兵危士臣。搆怨於諸侯。卽是欲闢土地朝秦楚。莅中國撫四夷之末流餘禍。初非二事也。然宣王於此則曰吾何快於是。於彼則曰求吾所大欲。反欲快心於闢土地朝秦楚之事。可謂惑矣。

王笑而不言

 按王之所大欲。是闢土地朝秦楚。莅中國撫四夷之事也。王自量形勢。決不可容易爲之。故不得向人明說。只爲笑而不言。

其如是。孰能御之。

 按此段叫應上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一段。

願夫子輔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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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宣王有此輔吾志之言。則其志固善矣。第宣王所謂志。只在於闢土地朝秦楚。故孟子雖告以制民產之法。而終不能用也。

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止)然後驅而之善。

 按下段所謂五畝宅百畝田。卽仰事俯畜之事。所謂謹庠序之敎。申之以孝悌。卽驅而之善之道也。

樂歲。終身飽。 終身苦。

 退溪曰樂歲。非止一年也。民生一世之中。凡遇樂歲皆樂飽。樂是終身飽也。○沙溪曰終。極也。終身而飽苦者。極其身心之苦樂而無餘之意也。○按退溪說恐是。蓋終身飽。是擧一生而言也。言一生之內。遇豐年之時則飽腹安樂。雖遇凶年之時。得免於死亡也。終身苦。言一生之內。雖遇豐年之時。飢餓困苦。若遇凶年之時則未免於死亡也。近來朴世堂以爲樂歲終(厓)身飽。樂歲終(厓)身苦。其言艱澁。恐失孟子本文文義也。

奪於功利之私(註)

 按此功利之私。卽是闢土地朝秦楚之私欲也。○此章大旨不出於保民二字。以此二字。節節推看。則一章首尾。可以融貫矣。自寡人者可以保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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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知王之不忍。卽是因王不忍牛之心而知此心之可以保民也。自誠有百姓。至謂我愛。卽是設難以問。使王苟反求不忍之實。則乃可以保民也。自無傷也。至我心戚戚。卽是言王之見牛而不忍者。是仁心發見之端也。因此發見。知其反本以推之。則可能保民也。自有復於王。至不用恩焉。卽是言王能於愛物。而不能於仁民。是不能保民也。自不爲者。至折枝之類。卽是言王之不能保民者。由不爲而然。非不能而然也。老吾老幼吾幼一節。卽是言保民之實事也。權然後知輕重一節。卽是言愛物仁民。知所輕重。則可以知保民也。興甲兵危士臣一節。卽是言不能保民之由也。自求吾所大欲。至鄒敵楚哉。卽是言不能保民之事也。今王發政施仁一節。卽是言仁政爲保民之本也。無恒產一節。卽是言人君之不能保民者。常由於罔民也。明君制民一節。卽是言先王之能保民也。今也制民一節。卽是言時王之不能保民也。自王欲行之。至不王者未之有。卽是言如此然後方可以保民也。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按此王字。叫應上文德何如則可以王之一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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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上文王問德何如則可以王也此一段。卽孟子對以如此則可以王也。

梁惠王下

  莊暴見孟子章

今之樂。由古之樂也。

 按以齊王獨樂之事觀之。則今樂果與古樂不同。而以孟子與民同樂之意觀之。則今樂古樂。無所異也。所謂今樂由古樂者無他。只在與民同樂而已。夫樂雖有古今。至於與民同樂則豈有古今哉。若使齊王能與民同樂。則其所樂者。亦先王之樂而已也。

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按獨樂與少樂。卽世俗之樂也。與人樂與衆樂。卽先王之樂也。齊王旣知獨樂不若與人樂。與少樂不若與衆樂。而然不能與民同樂者。蔽於私欲而不知反故也。

今王鼓樂於此。(止)興民同樂也。

 按此段應上與人樂樂與衆樂樂。所謂先王之樂。其效如此也。

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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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段應上齊其庶幾。所謂今樂由古樂者如此也。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章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

 詩正義有蕃曰園。有垣曰囿。○左傳疏天子曰苑。諸侯曰囿。○問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先生以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後事。然孟子所謂傳有之者如何。朱子曰想他須有據。但孟子此說。其意亦只主在風齊宣王爾。若文王之囿。果然縱一切人往。則雖七十里之大。不過幾時亦爲赤地矣。又焉得有林木鳥獸之長茂乎。周之盛時。雖天下山林。猶有厲禁。豈有君之苑囿。反縱芻牧恣往而不禁乎。亦無是理。漢武帝規上林苑只有二三十里。當時諸臣已皆以爲言。豈有文王之囿。反如是之大。

郊關之內

 杜子春云五十里爲近郊。百里爲遠郊。云四境皆有關者。蓋四郊之門也。

  齊宣王問曰交隣國有道章

惟仁者。爲能以大事小。

 按小之事大。雖非仁者。可以能之。至於以大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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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非仁者則不能焉。況小者不恭而猶且事之。此非仁之至。詎能之耶。

自然合理。故曰樂天。不敢違理。故曰畏天。(註)

 按味此自然字。可見樂天之意。味此不敢違理字。可見畏天之意。

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按怒者。勇之事也。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則其勇孰大於此也。如此則非但善於交隣而已。

一人衡行

 按衡行。卽所謂敢越厥志是也。○沙溪曰一人。非謂紂也。天下雖有一人作亂。而武王恥之也。

武王恥之

 按上段以一怒字爲文王之勇。此段以一恥字爲武王之勇。蓋恥而果斷。亦勇也。故中庸曰知恥近乎勇。

新安陳氏曰章旨能懲小忿。實自寡人好勇一句發出。(小註)

 按此章旨於恤小事大。必曰能懲小忿者。其意蓋以小國雖或不恭。大者能懲其忿。不以不恭。而其恤之之心不已焉。大國雖或侵凌。小者能懲其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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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侵凌。而其事之之禮尤勤焉。此其所以爲能交隣國之道也。況宣王未言寡人好勇之前。孟子只言大之事小。小之事大而已。則所謂懲小忿者。其在好勇之前。可知也。故朱子之章旨亦如此云爾。今陳氏以能懲小忿。謂自寡人好勇一句發出。恐失章旨之本意也。如欲據章旨分開說。則當曰能懲小忿四字。自大事小小事大上發出。能養大勇四字。自寡人好勇一句上發出。如此然後其意似合於章旨。未知如何。

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問孟子旣敎以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又安在其能事大恤小而交隣國乎。蔡氏淸曰此章當作兩截看。蓋自宣王言寡人好勇則是已不能事大恤小矣。故孟子又從他好勇處引將去。不復拘其事大恤小矣。

  齊宣王見孟子於雪宮章

雪宮

 蔡氏淸曰時王館孟子於雪宮而就見之也。若王在雪宮而見孟子。則當云孟子見齊宣王於雪宮矣。或曰孟子豈當館於是。殊不知孟子之滕。亦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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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於上宮矣。

人皆有此樂(註)

 蔡氏淸曰此樂。謂皆有此宮室安居之樂。非謂以雪宮與民共之也。

雲峯胡氏曰梁惠王問賢者亦樂此。與齊宣王問賢者亦有此樂兩賢字。似同而實不同。(止)此則答以有之一字者。謂賢者亦有此樂也。(小註)

 按惠王所問賢者亦樂此及宣王所問賢者亦有此樂兩賢字。皆泛指賢者而問也。惟孟子於惠王之問。答以賢者而後樂此者。指君而言也。於宣王之問。答以曰有者。指賢而言也。以此觀之。惠王,宣王所問之賢字則未始不同。而孟子所答之賢字。彼此有異耳。胡氏所謂兩賢字似同而實不同者。卽指梁惠,齊宣所問之賢字也。未知如何。

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

 按孟子於齊王賢者樂此之問。略對曰有而已。顧其主意則專在於人不得則非其上。故自此以下皆推演此意說去。更不提起賢者有此樂之意。

爲民上而不與民同樂

 按此樂字及下段樂民之樂。樂以天下之樂字。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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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賢者亦有此樂之樂字說來。

民亦樂其樂。 憂其憂。

 李氏霈霖曰上只說同樂。而此幷及同憂者。蓋以同民之樂。未有不同民之憂。原非兩事也。

齊景公

 景公。名杵臼。

轉附 琅邪

 景公傳云轉附。乃太公之墓。卽武陵是也。琅邪。乃桓公之墓。所謂穆陵是也。

吾王不遊。 吾王不豫。

 

按此一節。言先王之與民同樂。所謂先王觀者如此也。應上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

飢者不食。勞者不息。睊睊胥讒。民乃作慝。

 按勞者不息。應師行二字。飢者不食。應糧食二字。此一節。言時君之不與民同樂。與所謂先王觀者相反。應上人不得則非其上。

方命虐民

 書方命圯族註。方命者。逆命而不行也。王氏曰圓則行。方則止。方命。猶言廢格詔令也。

糧謂糗糒之屬(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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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書曰糗。煼乾米麥也。禮記內則糗餌註。搗熬穀以爲糗餌。○糗。乾飯也。

附庸之國(註)

 禮記註曰民功曰庸。其功勞附大國而達於天子。故曰附庸。○朱子曰附庸。猶屬城也。○春秋公羊傳註。庸者。通也。官小德微。附於大國。以名通。若畢星之有附耳。然故謂之附庸。

從流下而忘返。(止)樂酒無厭謂之亡。

 按此與先王之省耕省斂。夏諺之以休以助者。相反也。

  

齊宣王問曰人皆謂我毀明堂章

明堂

 綱目曰明堂。四面無壁。取其通達。以茅覆蓋。取其精潔。爲溝通水。以圜宮垣。○尸子曰。黃帝曰合宮。有虞曰總章。商曰陽館。周曰明堂。○周禮考工記匠人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每筵長九尺)東西九筵。(廣八丈一尺)南北七筵。(深六丈三尺)堂崇一筵。(高九尺)五室。(堂有五室象五行)凡室二筵。(每室二筵一丈八尺)○集覽曰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圓下方。八窓法八風。四闥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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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牖。法七十二候。

明堂圖

삽화 새창열기

 新論王者造明堂。上圓下方。以象天地。爲四面堂。各從其色。以倣四方。隨其時之方位開門。須八窓四闥。方是俗謂玲瓏窓也。

東之南爲靑陽右个。東之北爲靑陽左个。(止)西之北爲玄堂左个。(小註)

 

禮記本註。四面旁室謂之个。靑陽左个。太寢東堂北偏也。靑陽太廟。東堂當太室。靑陽右个。東堂南偏也。明堂左个。太寢南堂東偏也。明堂太廟南堂當太室。明堂右个。南堂西偏也。太廟。太室中央之室也。總章左个。太寢西堂南偏也。總章太廟。西堂當太室也。總章右个。西堂北偏也。玄堂左个。北堂西偏也。玄堂太廟。北堂當太室也。玄堂右个。北堂東偏也。

耕者九一。 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

 禮記王制。公田。藉(子夜反)而不稅。(借民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取其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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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稅。)市。廛而不稅。(廛。市宅也。賦市地之廛。而不征其貨。)關。譏而不征。(關之設。但主於譏察異服異言之人。而不征其往來之貨。)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山澤採取之物。其入也雖有時。然與民共其利。卽所謂澤梁無禁也。)又曰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關境上門)

干戈戚揚

 干。楯也。關東謂之干。關西謂之楯。戈。柄長六尺六寸。○彙考云戚揚二者。斧鉞之別名。戚爲斧。揚爲鉞。鉞大斧小。

古公亶父

 毛註云古公。豳公也。古言久也。亶父字。或因以名。

  

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其妻子於其友章。

士師

 鄭玄云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

顧左右而言他

 按四境不治。其罪在王。故王難於爲對。顧左右而言他事。蓋顧左右。有若不見孟子者。言他事。有若不聞孟子之言者。

憚於自責。恥於下問。(註)

 按齊王於孟子四境不治之問。顧左右言他。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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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其罪。則是憚於自責也。更不問如何可治。則是恥於下問也。

  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章

喬木

 通考云古人立國。凡廟朝壇壝宮府及臺榭之所。皆必植名木。如三槐九棘之類。歲久則成喬木。有無不足以係國之輕重。○詩伐木篇註喬。高也。

國君進賢。如不得已。

 蔡氏淸曰以其審了又審而後。始從而取之。有似乎不得已而進之者。如不得已。最形容得眞切。若輕信而遽用之。有如不得已意乎。

左右皆曰賢。未可也。(止)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按左右皆曰賢。至見賢然後用之者。言知其賢而取之必愼也。應上國君進賢如不得已一段。左右皆曰不可。至見不可然後去之者。言知其不才而舍之。亦必愼也。應上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一段。左右皆曰可殺以下。又因此而推言。雖有罪當殺者。其殺之亦不可不愼也。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章

新安陳氏曰紂罪浮於桀。故單說紂。(小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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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所謂一夫紂。蓋孟子據書所謂獨夫紂而言也。引書而言。故於此只言紂耳。非以桀爲罪輕。而故不擧論也。其實桀紂之賊仁賊義。其惡同。今陳氏以爲紂之罪浮於桀。故單說紂。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見齊宣王曰(止)必使工師求大木章。

工師得大木則王喜。匠人斲而小之則王怒。

 按爲巨室則喜工師之得大木。而怒匠人之斲小。爲國家則舍賢者所學之大。而使從我所學之小。夫舍賢者所學之大。則與喜工師得大木者異矣。使從我所學之小。則與怒匠人之斲小者不同矣。是爲國反不如爲巨室。而任賢人反不如任工師也。

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

 戰國策曰趙與蘇秦黃金百鎰。註二十兩爲一鎰。

東陽許氏曰璞玉之價。直萬鎰也。(小註)

 按或以爲治璞玉之價。其直萬鎰。未知孰是。

何以異於敎玉人雕琢玉哉

 問敎玉人雕琢玉。集註云不敢自治。付之能者。愛之甚也。治國家則不能用賢而徇私欲。是愛國家不如玉也。此莫是餘意否。正意是如何。朱子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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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只是說玉人自會琢玉。何消敎他。賢者自有所學。何用敎他舍其所學。後譬只是申解前譬。而兩譬又似不相似。不知如何。做得恁地嵯峨。

  齊人伐燕勝之章

蕇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

 按宣王之問。以爲取燕非人力所及。此必是天意。而孟子之答。以爲此豈有他哉。不過避燕之虐而望齊之救則燕之取不取。只觀其人心可也。人心悅而天意順矣。若徒諉之天意。而不行仁政。則燕民不悅而將運矣。其所以警告齊王者深切矣。

如水益深。如火益熱。

 蔡氏淸曰此如字。是假如之如也。非如似之如也。卽集註若更爲暴虐之若字。上文避水火也。皆未有如字。而必於此方用如字。故斷作若字用。

  齊人伐燕取之章

若時雨降

 按上言望雲霓。故此言時雨降以應之。蓋大旱望雲之餘。時雨快降。則其悅可知也。

霓虹也(註)

 爾雅曰雲出天之正氣。霓出地之正氣。雄謂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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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謂之霓。蓋雲陽物也。陰陽和而旣雨。則雲散而霓見矣。

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燕衆。置君而後去之。猶可及止。

 按上文言殺其父兄。係累子弟。故於此言反其旄倪。上文言遷其重器。故於此言止其重器。上文言毀其宗廟。故於此言謀於燕衆而置君。上文言動天下兵。故於此言猶可及止。皆所以節節結上文也。○蔡氏淸曰以上條看之。未見得民悅齊。亦未見得民不悅齊。故勸以行仁政。猶或可取也。及齊不行仁政。而更爲暴虐。致煩諸侯之兵。孟子乃轉敎以置君而去。蓋是時已失燕人之心。無復可爲者矣。

  鄒與魯鬨章

穆公鄒君也(註)

 穆公。曹姓子爵。其先顓頊之後。武王克商。封于邾爲附庸。至穆公改邾曰鄒。

誅之則不可勝誅。不誅則疾視其長上。

 按穆公之問。不出於三誅字。而孟子之對。只先言上慢殘下。以告其疾視長上之由。繼言君行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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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其親上死長之道。而更不答誅字。

君行仁政。斯民親其上死其長矣。

 按上慢殘下則疾視長上而不救者。蓋是出乎爾反乎爾之事。而君行仁政則民之親上死長者。亦是出乎爾反乎爾之事也。其所反之事不同。而其反之之意則一也。

  滕文公問曰滕小國章

滕文公

 左傳滕。姬姓。文王第十四子叔繡後也。

  滕文公問曰齊人將築薛章

薛國名(註)

 左傳薛。任姓。黃帝之苗裔。奚仲封爲薛侯。今魯國薛縣是也。

創業垂統爲可繼也。

 蔡氏淸曰此章斷作遷國說。方見所謂非擇而取之。不得已也有着落。不然孟子特提太王事何爲。且下文如何接。○又曰遷都如何見是爲善。蓋被人侵迫。不與之較智力。以弊其民。乃遠而去之。以自圖存。其爲善也。孰加於此。但爲其所當爲。便是爲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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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強爲善而已矣。

 按此言成功則在天。而爲善則在我也。在天者不可必。而在我者不可不勉。

  滕文公問(止)竭力以事大國章

土地。乃先入(一作人)所受。(註)

 按諸侯受土地於天子。而世世守之。所謂先人所受。卽滕始封之君所受之土地也。○此一章卽合前兩章之意而總言之也。

  魯平公將出章

魯平公

 

四書彙考云平公名叔。景公子也。平公五年。用樂正子爲政。六年孟子自齊而歸過。魯平公將因樂正子以見孟子。

樂正子入見曰君奚爲不見孟軻也。

 廣文選云樂克備道孟子於平公曰。孟子私淑仲尼。其德輔世長民。其道發政施仁。君何爲不見乎。

棺槨衣衾之美也

 按公孫丑下篇充虞曰木若以美然。以此觀之。孟子後喪之棺槨。想踰於前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