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494
卷27
答金汝四(庚午春)
五殊二實無餘欠。蓋言五行之殊。本於二氣之實。而無所餘欠。或言五殊分於二實而無餘。二實合於五殊而無欠。兩說如何。精粗本末無彼此。熊氏以太極爲精爲本。陰陽爲粗爲末。沙溪引栗谷說以爲精粗本末以氣言之。而斥熊氏之說。庾氏句解。亦如熊氏說。而以陰陽爲粗。五行爲末如何。
餘屬五欠屬二下說。是栗谷說。凡言理氣則以爲氣有精粗本末。理則無精粗本末彼此之殊也。本自得矣。但此圖解說則文勢不然。五行一陰陽一句。以五行與二氣對待言之。以爲無餘欠也。陰陽一太極。亦以陰陽與太極對待言之。熊氏之以陰陽爲粗爲末。太極爲精爲本者。以其一之故也。若以栗谷說看此。則與上句體段不同。熊氏之解。終得朱子之本意矣。庾氏句解中五行爲末之說不然。五行則上句已言之。此則只言陰陽。熊氏說不可改評。
各一其性。性字以本註南軒說見之。則分明是本然之性。而又考朱子一說。以氣質之性當之。此不
能無疑。然以此段文勢言之。則從五行有生之初。至於無極。又反言無極之妙。無不各具於五行上面。則此性字以理言之者。果如釋疑所論。據此則此性字其爲本然之性無疑。未知如何。
朱子說前後不同者本多。而如四書及圖說等文字。朱子詮註。一生用力精硏出來。雖有多少異同。只當以本註爲主。此各一其性之性字。本註以爲太極全體之各具一物云。則南軒所謂仁義禮智之各專其一者。實不易之論。盛說槩得之。頃有人以犬牛人三性之不同。引朱子說。爲氣質性之證。余極言其不然。三性雖各不同。此其單言其性者。則實屬本然。本註有曰仁義禮智之粹然。物豈得以全之。鄙意蓋亦主此而言之也。今之論本然之性者。必謂其皆同。故如三性之不同。五行各一之性。輒謂之氣質之性。實不知此註隨其氣質所稟不同。而渾然太極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之語矣。於此詳之。則三性之雖不同。而亦同歸於太極全體。從可知矣。此註與三性註。當同條而共論之也。
惟人也一段。似通聖凡贒愚。而至謂五性感動而善惡分焉。則聖人不可謂有善惡也。若謂之只言
衆人。則聖人亦在最靈之中。而五性動萬事出矣。由前之言。則聖人分上。無善惡可言。由後之言。則最靈一句。包聖衆可言。此一段將何究竟耶。
旣曰惟人。則統聖凡而言之也。其形生神發。五性萬事。皆聖凡所同也。雖有善惡字。何可以此謂聖人之不包言耶。善惡二字中。聖人則只依善邊說好矣。
主靜註。無欲故靜。今夫此心寂然無欲。五性渾然無名目可稱。何以見其何者爲正。何者爲義耶。朱子於圖解。以正與義爲體。而其所謂處之也正。裁之也義。則却就發用處言之。烏見其爲主靜耶。
處之裁之之屬靜無疑。而至謂之寂然無欲之靜。則亦不能無疑。然正義以陰陽則屬陰。以四時則屬秋冬。秋冬較春夏之發動。則終歸於寂然無爲。圖說以陰陽五行對待而言。故中正仁義。亦以正義爲靜。朱子之意蓋如此也。
誠幾德。似兼聖衆而言。朱子亦以誠與幾。幷言於聖與贒。然幾善惡。是贒人之事。豈可言於聖人耶。竊疑誠是聖人事也。幾是贒人事也。
誠無爲。性也。幾善惡。性之發見也。愛宜理通守。性之用也。此則通聖凡言之。下性復安執。始分聖贒言之。
豈可於誠幾處。分聖贒以爲誠聖而幾贒也。然則聖人有性而無發見之端。贒人無性。有何發見之端耶。此似不然。幾非善惡也。至萌發之初。謂之幾也。幾善惡云者。於萌發之初。可見善惡始著云。非以幾爲善惡也。聖人萌發之時。純是善也。惡不須言也。
繼之者善。孟子言性善是也。若以繼善爲天命本然之性。則成之者性。亦可謂氣質之性耶。且朱子曰。繼者氣之方出而未有所成。善則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旣未有所成所立。則恐不可以此目之以性善也。程子之意必不如此。
繼之者善。繫辭本意以爲萬物之生。繼天之純善之理云。而至下句成之者性。始說成性之意。此言孟子言性善是也者。孟子之道性善。以爲性本繼天理之純善。故性亦善云。不可以此而將成之者性一句。低退一步。謂之氣質之性也。朱子以繼爲氣。以善爲理。未有成立者。此從繫辭本文而言之也。不可與程子之言同條而論之也。
此理。(止)無加損。上段言氣質之性。不可不加澄治之功。此段却以天命言之。以至於無加損焉。上無所承。下無所接。一篇之中天命之本。何所見乎。
明道此說。本以本然氣質兩性參錯言之。自生之謂性。如性固善。凡人說性言性善等性字。皆本然純善之性。何莫非天命之性耶。生之謂性云云。程子本意明告子生之謂性之謬。告子生字。指知覺蠢動之氣言之也。程子生字。指稟生之生言之也。以爲稟生以前。不容說性。稟生以後。始可謂之性云矣。此亦非本然之性耶。朱子說亦或有以此性字爲氣質之性。而亦異於兼氣質善惡之性也。宜極商量。
二卷敬以直內註。敬主乎中。(止)事當其則。釋疑以事當其則爲外義之病者。恐未然。義固不可以爲外。而文言本意以敬與義。主內外而言。故朱子說亦曰敬以養其心。由此而發。所施各當。是之謂義。蓋釋本文之意。故不得不分內外而言之。今葉註所謂應酬之際。事當其則爲義者。其意亦如此。豈可以此歸之於外義之病耶。但葉註動靜之間。心存戒謹云云。恐失之鑿。敬雖通貫動靜。而朱子本義只曰敬則本體之守也。其不可以敬直兼動靜而言者明矣。葉氏之失。蓋在於此。而釋疑則以敬義爲各兼動靜而言之。又引朱子說。以謹獨屬之於義者。亦未敢知。蓋單言敬單言義。則敬貫動靜。
義無內外。而對待言之。則不可不謂之敬主內而義主外也。如何。
盛說槩得之。葉註固多可疑。而此則釋疑恐未免太苛否。戒謹本中庸之戒愼也。朱子旣謂之常存敬畏。則葉氏之屬之於敬。固無失。釋疑之必屬之義。未必然也。事當其則。卽方外之事。而旣曰義見于外。則其義之在內而見於外可知。又豈有外義之病也。動靜之間云云。亦自無妨。敬本貫動靜。直內則自無邪僻之念。葉氏此言。未必訶之也。
仁恕愛。以程子此段及葉氏註見之。則恕愛不以先後言。朱子說則曰恕所以施愛。此則言恕於愛之先矣。其序果如何。
恕仁之施。愛仁之用。此施用兩字。朱子以爲惟孔孟能如此。下又以爲此等處。極當細看。誠不敢容易說也。以語類本文觀之。則問者以爲仁如水。愛如水之潤。恕如水之流。朱子以爲說得好。因曰愛爲仁之用。恕所以施其愛。蓋愛在恕前也。葉註則以爲恕者推於此。愛者及於彼。此則以恕先於愛也。先後雖相反。而細看則葉說亦自無失。蓋仁者全體也。比如泉有泉。則必有潤物之道。旣有仁之德。則必有愛人之心。
此愛固仁之用也。泉雖有可潤之道。而必引而漑之然後。可以澤及於彼矣。如以愛物之心。推而及人然後。人被其愛恤之澤矣。語類之愛先於恕者。從愛之發處而在於恕之前。葉氏之以恕爲先者。從推愛而及於彼者言之。故以恕而先之也。須細量可知。
答金汝四
夫婦有別。嘗聞遂菴先生。以爲中國風俗。異於我國。女無常夫。男無定室。淫僻悖亂者多。故欲其名位一定。有所分別云云。此於經文本旨。恐如何。
來示男居外女居內。不共浴。不同椸等事。此皆男女有別之禮。在夫婦。亦非不爲節目間事也。然夫婦有別。則先言厚別之義。其厚別之義。則以信言之。而又歸重於終身不改。夫死不嫁。其有別之大義在此。蓋甲乙爲夫婦。丙丁爲夫婦。則甲不可喚丁爲婦。乙不可喚丙爲婦。古詩陌上桑謂座中三千人。各言夫婿殊。卽此意也。先師之言。誠得其大義。吾輩信服無疑耳。我 朝以禮義爲國。且有改嫁子孫不許東西班之令。故士夫家婦女皆慕貞節。而信義之行。仍成風俗。乃天下之美俗。豈可以此爲人之常行。而反疑有別之義。只歸之男女日用間節目之行耶。
答金汝四(己卯)
士喪禮將飯含。主人袒飯。含訖襲衣。○小斂訖。主人袒。拜賓訖襲。○將大斂。主人及親者袒卒塗襲。○據此則襲小大斂。皆有袒。蓋爲勞事。亦所以示其變也。家禮襲條。旣有袒襲。則大小斂。亦必有袒襲可知。而小斂條。只有一袒。亦不言襲之之時。則與上襲條有所逕庭。且奔喪條。言再變服。如大小斂。若無袒襲。則烏可謂之變服耶。以此益知其大小斂之無袒襲。爲闕文也。誨諭以爲家禮無拜賓一節。故袒襲無所論云云。古禮踊襲在於拜賓之後。則小斂襲袒。非爲拜賓而設也。且大斂袒。亦言大斂變也。則大斂襲袒。亦非爲拜賓而設也。然則家禮之無襲袒。恐不可歸之於無拜賓之故也。盛敎以同五世之親無拜賓之禮。而無故襲之爲難。此亦未然。古禮小斂。只言主人袒。則餘親不必袒。大斂。始幷言親者袒。則有事而袒。卒事而襲。不可謂無故也。豈可以拜賓一節之有無爲拘也。
檀弓。袒括髮。變也。袒蓋不但便於事也。爲示變也。家禮依大傳小斂訖。至同五代祖皆袒免。示變之意重也。士喪禮雖有大斂袒。家禮諸服人皆已袒。則無事
於更袒。同五代之親族竆服盡。只有此袒免。家禮之取大傳意甚好。雖異於士喪禮。似當從之。
士喪禮陳小斂衣絰條疏。陳絰帶者。以其小斂訖。當服未成服之麻故也。○按經文旣言絰帶。而疏說又如此。則絰帶之設。亦非爲拜賓而有之。盛諭云云。恐非家禮本意。且士喪記三日絞垂疏。小斂日。要絰。大功以上。散帶垂。不言成服之時絞之。故記人言之云云。其所以服其未成服之麻而或散或絞者。皆有節哀之義。而若於小斂日。不爲絰帶。則旣失禮意。而散垂一節。又無所施。若曰成服日。仍散垂。至卒哭絞之。則葬前三月許久散垂。亦非所以節哀之道也。豈不節節有違於禮經耶。此恐亦家禮之闕文也。
小斂後絰帶。古禮蓋漸次之意。而家禮去之。成服始有之。朱子每言古禮多煩瑣。似以斂棺之前。宜專意送死之節。爲生人服制。不暇致意而然也。家禮略浮文敦本實。故取孔子與其易寧戚之訓而去之也。非爲闕文也。○要絰散垂。見尸柩則散。不見則絞。古禮小斂散塗殯絞。破殯復散。卒哭更絞。家禮則成服。仍散無絞。朱子之時。已無塗殯之事。則葬前無非見尸
柩之日。其不絞宜矣。但卒哭無絞之之語。此誠似闕文。笏記卒哭條。添入絞之之節。未知不至爲僭否也。
答李穉謙(益光○丁丑)
有人昨年四月。遭父在母喪。今二月始克襄。是月乃練月也。纔葬旋練似涉。如何。
禮未葬則雖過練祥之期。不得行練祥。必於過葬後一月行練。又一月行祥祭。今父在母喪。練祭在二月。而二月始行葬禮。則練當於三月行之。祥則當以四月初朞行之。而卽今 國喪未葬前。練祥皆當退。俟國葬卒哭後行之。
本生父母之喪。或有終三秊不葬者。則爲人後者。其在尊所重之道。似不待兄弟之變制。
本生父母之喪。若或三秊不葬。則其服何可至於三秊耶。似當於初朞。哭以除之。留其服以待破殯時。更服過虞而去之也。出嫁女亦同矣。
答李穉謙(戊寅)
有人身死而長子先夭無嗣。故以其第二子傍題其主。今喪事已畢。當改題吉祭。宋士能曰。不可以權奉改題。待其孀婦之立后而改題爲宜云。孀婦立后。非一二年內事。則未改前。各位忌祭。無以備
禮。私情痛迫。姑欲使第二子改題權奉。待孀婦立后又改之。或無大悖否。
宗子婦生存。則不可用兄亡弟紹之禮。以第二子主題者。已失之矣。然旣以主題。則長婦亦難主祝以祭。第二子姑爲權攝。則祖與兄又不可改題主祝。祠堂之禮。無可主者。宗婦以婦人無主祭之義。未及立后之前。祠堂大小祭禮。使夫弟某權攝將事之意。告于祖舅以下三代。仍令夫弟主祝以祭之。改題則待宗婦立后而行之似可。
師喪。服弔服加麻。所謂弔服。各異其制。無官者當服士相弔之疑衰耶。頃年暘谷喪。雲坪以生絹爲衰裳。士友間頗以爲疑。自家之喪。其門人輩亦爲緦制衰服。而以生絹或生苧布爲裳。未知如何。
師喪旣曰若喪父。而無服則服制無可論。故所以有弔服加麻也。士相弔以疑衰。此士字指大夫士而言。非士庶之士也。以疑衰服之。則不可謂無服。旣有衰則必有冠絰。何復有加麻。其曰庶人相弔。以白布深衣云。則此實無衰服。當加麻於白布之上矣。古禮本言賤者之禮。以爲貴者之通行。而稍各有分別之禮。以孔門言之。門弟子士庶者。多必當服白布深衣加
麻矣。其中或有大夫士。則具衰絰服之。似無不可矣。但宋士能則自處以大夫士。成衰而服之宜矣。其門人之士庶者服衰絰。則賤用貴者之禮。誠不識乎禮意也。可惜。素裳謂之白絹。而以紬代之者。亦似不究乎禮意也。古禮緦麻布十五升也。至細之布也。中國之絹。以品言之。最下無異我國之綿布。故 國喪中燕居。以白絹爲巾帶。實與喪布之輕者等。而固用於喪服。以絹混用於緦巾無怪也。我東則朞大功緦無別於升數。皆用麤布。而紬則品貴貧賤之士常時不敢服之。此等儀物。古今異宜。誠不可徒泥於文也。而任其通變也。衰布旣不得用十五升。以至麤之布爲衰。泥於素裳之素謂之白絹。而以白紬代之。則成甚事理耶。當時見士能之紬裳。已言其不必然矣。
答朴鳴瑞(岐陽○壬申)
心發爲情。衆人之心發。或善或惡。而孟子所謂情卽四端也。栗翁謂剔出善一邊言者此也。非情之本爲善一邊也。孟子之言才字。又有說焉。非謂人之才皆善。必如聖凡之性同善也。蓋謂才者。心之能運用做事底。心之爲物。雖有淸濁粹駁之異。正通之氣之精爽也。自能靈覺活化。有所作用。孟子每主性善而論。
故只指靈覺活化之無贒愚。皆可以能循此性之善者。以爲非天之降才爾殊。孟子之言。本自有所主。而程子爲慮後學之因此非殊之訓。或認以才無善惡也。故特曰才出於氣。氣淸則才淸。氣濁則才濁。此從本稟而言者也。孟程之言才。所以不同也。而朱子以爲程子較密。則才之本有淸濁。而不可謂善一邊也明矣。
答朴鳴瑞(癸酉)
示鄕約草本。未及一看。蓋知仙鄕僉君子意甚盛也。節目則已有朱子定法。又有栗翁所以行者。可以按此而行之。似不至有多少論說矣。第先聖先師設位告誓。事體甚重且大。似不可容易行得。朱子增損約法。與栗翁,西原鄕約。皆無此一節何也。竊想文憲書院約法。是草定而未及行者也。及至西原講行時。則此一節以其事體之重。刪去不行否。文憲節目。雖有其儀。一鄕中私自講約。至設先聖先師之位。祝文告誓者。豈不未安乎。况古今異宜。作事固宜愼審。而且頃在辛酉。士林之祠祀孔聖影幀者。 朝禁至嚴。並令致罪。一幷毁祠。今設位告誓。與建祠獻享。無甚異同。亦不可不念也。此一節刊去誠得宜。然則告文不
須論也。呂氏鄕約。本自三代同井中相助相救之意出來。而朱子,栗翁前後增損。條約猶在。誠好後之君子遵而行之。以助 聖化之萬一矣。且念末世人心不純。羣聚同事。易生得失。而至於善惡籍。尤難無弊。未知如何則好也。若袪此則無改過遷善之意。旣不可去之。惟依來書所示。以勸規等字。改換善惡字。而從輕勘罰。徐觀羣議從違。一切遵依古約。得之否。若早知有是議。則此雖耗陋。堪可與聞。而今旣期日迫促。來伻暮至早發。許多節目。則無以考證以送。可歎。
答朴鳴瑞
朱子增損鄕約。有敍拜於先聖先師之像之語。而又曰。無鄕校。別擇寬閒處云。若擇寬閒處。則與校中已奉先聖先師之處有異。似無設象之事矣。西原鄕約。亦使各掌自爲之。故無敍拜於先聖師之文。至文憲書院。則旣是學宮。故於講堂設位。備此敍拜之禮耶。是未敢知也。第孔夫子與四聖位。則事體尤重。前贒雖有設位告誓之例。卽今藐末後學與若而鄕士。遵依古法而至有先聖師設位之禮。則終似僭汰。况 朝令旣嚴。士林祠宇之享。亦有禁令者耶。似不可容易敢論。此一節姑勿論。似可諸議若以爲全廢此一
節。無以警動觀瞻。以爲興起之道云。則鄕約之法。始著於朱子而栗翁行之。只以紙榜設朱子栗翁兩位而行此儀節。則亦或無妨耶。此則惟在諸議之商處耳。若欲設兩位而已。則朱子當主壁。栗谷位則奉於東壁下矣。此亦增損之意也。非朱子而又敢增損。無亦有汰哉之罪耶。悚仄悚仄。
答姜必簡(審言○辛巳)
示新婦廟幣云云。幣是生人相見之禮也。廟見奠幣。本無義意。禮故無著。世俗雖有行之者。固不須言也。况今姑沒而祔於祖廟。則盛諭行於姑位。不行於祖舅姑未安者。誠亦然矣。見廟時。只以新婦某氏敢見。告而拜謁宜矣。
答姜必簡(丁亥)
新元纔半。得承手滋。一回披玩。如對隔歲眉顔。欣慰不可已。且承前臘所惠書。其論人物性同之辨。極其灑然。義理之論。旣異而終合者。從古而難。何幸今日而得之也。最是別紙所示。泛看則誠不無可疑者矣。第性稟或柔弱或燥㬥。此氣質之陰陽多少而然。卽氣質之性。不可以本然之性言之。程子謂性則堯舜與路人一也。本然之性。在人豈有異同之可言耶。黃
勉齋之言曰。木氣多者仁常多。金氣多者義常多。此亦以仁義之用。乘氣發見。則固不無多少之可言。而若其賦與之初。亦何有多少耶。龍蛇之蟄。梟之飛獍之走。卽其本性。而其食母害人。則稟氣極是惡類。其所稟之惡氣用事而然也。其本稟之理。何嘗如此。鳶之性稟本皆貪鷙。而聖人不以貪鷙爲當然之道。而以戾天之飛爲當然。則其爲貪鷙不過氣質之用。梟獍蛇蝎食母害人。亦皆屬之於氣質之性矣。至於心之或合心性言。而以性言體。或單以氣言心。而以能知能覺爲體。以有知有覺爲用。如孟子仁人心。盧玉溪明德。只是本心。皆以仁與德爲主而言心。繫辭之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中庸或問之以坤卦純陰。復之一陽言者。皆從單氣心上而言其體用也。蓋以心之體段言之。本自有未發已發之體用。以言於生知上聖則其心固如此。而衆人則稟氣之淸濁粹駁。各自不同。而心是稟氣之精爽。故亦不無淸濁粹駁之不同。是以聖人之心。當靜則靜。當動則動。毋論動靜。皆却淸明純粹。而下聖人以下。其心之純淸純粹。不違於天理者幾希。顔子之心。不違於仁者。不過三月而或違焉。程子以此謂顔子心麤。然則游夏以下之心。
或一日一至於仁。或一月一至於仁而然也。由此觀之。心之淸濁粹駁。各有分數可知也。然心是神明活化底物。故雖下品之人。能有顔子好學之志。而省察操存。已百已千。又能如顔子之廝殺前進。則終抵子思柔而能强愚而必明之境。孟子所謂人皆爲堯舜者。正如此矣。不是凡人稟初之心。皆與聖人同。如性善之無不同而然也。此處極精微而難明。幸另加商之。
答姜必簡
適子雖亡。適婦生存。則是主婦也。固宜主宗事也。周元陽祭錄。有婦人主祭之禮。蓋宗統莫重。雖有支子支孫。嫌於弟及之禮。宜不敢替主宗事。當以適婦主祀矣。但宅厚家宗事。有兩代寡居婦人。世俗不知之論。以姑爲主。而禮則不然。禮舅沒則姑老。宅厚之兄旣沒。而其姪生時已承重主祀。其妻已行主婦之禮。此當用姑老之禮。宅厚姪婦當主祀題主。以顯祖姑書之。祝文以孫婦某氏書之。其於葬事時題主虞祝等婦人未參之祭。宅厚替行。而祝則以孫婦某氏在家不得將事。子某敢替昭告于某親云云可也。
答姜必簡
備要所錄弟祭兄姪祭叔之文。特以弟可以祭兄。姪可以祭叔者。其祭文之式如此云。宗統至重。比之如帝王正統之重。此不可以一時假借。假借者亦有冐奪之嫌。綱目凡例。有無統之說。長子長孫死。無子而未及立後。則此正無男子可以主祀者也。便如綱目之無統也。然而新主不可以無祭。祭而不可無昭告之意。故不得已主婦自當也。庶子庶孫非不親切。而以其親切之故。實有兄亡弟及之嫌。旣不可以假借。亦不敢以假借。實以宗統之至重故也。退翁以後。至於尼尹之言。多主庶子主祝之說。若其嚴正統之義。則終似未安。先師之意。蓋如此矣。
嫡子與孫俱亡。而姑婦俱存。則婦人之禮。一以從夫。主婦之禮。已傳在孫婦之身。嫡孫雖死。今不可以已老之姑而捨孫婦。更爲主婦矣。姑老之老。非年老之老也。卽退字之義也。
答李泰以(錫亨○戊辰)
竊見從遊之人。非止一二。而其初之來也。聽其言。殆無不苦心於此事。若文詞稍長。則皆入於時文。埋頭而不知返。否則病宂侵尋。亦全不篤學。不見終始專靜以望成就。誠足可歎。來意其所自勉於此者甚切。
朱子謂知其病。是能去之藥。今旣知之。知之明則豈無自瘳之道也。須擺却百宂。專意於平日所志者益篤。斃而後已之工。則何事之不成也。臨讀妄念。固學者之通患。而存心莫如主一。心要主一。又莫如靜坐。須取敬齋箴。詳玩而用力也。
答李泰以(庚午)
獨子死而無子。則其妻當立後。而若無昭穆之可繼者。則其父亦當立後而傳重耶。
獨子死而其妻俱亡。又無昭穆之可合立後者。則其父始得他人子爲後。用兄亡弟及之禮矣。若或亡子之妻存。則雖不得立後於其亡子。其父亦不可更立後矣。近世聞獨子亡。其妻猶存。而其父立後以爲第二子者多云。此全非禮意。可商之。
答李泰以(辛未)
圓衫之制。據於何書。而其制度亦如何。
此非禮書所言。只是俗制也。第其出自中夏。較今婦人短衣。制㨾近古。可作婦人盛服。世俗皆以草綠作元體。袖則次紅次黃次白。而紅黃各廣一寸。白則五寸餘。前短後長。領則背子領矣。制㨾則依此。而前後相齊。袖無雜色。而兩襟相掩。則卽大袖之制。亦好矣。
答李泰以
國喪。哭於私家。禮意未安。婦人則不得已望哭於後庭耶。男子旣行四拜。則婦人似當八拜。
聞國喪之報。或邑遠。無以進哭。則雖就鄰邑路近處可矣。此亦不能。則會于家後邱原。向京哭之亦可。古人以爲在朝者哭於朝。在野者哭於野。婦人於後庭望哭可矣。曾見 大明禮書。皇后謁太廟。八拜。蓋男子四拜。而婦人俠拜故八拜。
大夫雖在父母喪被括之際。而聞國恤。卽當奔哭。士庶則殯而後奔哭。成服則皆俟國恤成服後矣。
墓祭。先墓散在各處。子孫孤單。難行於一日。則以明日又明日繼行如何。但履端之祭退行。似未安。
祖先墓散在諸處。而子孫孤單。無以各往將事。則先行先代墓祀。次日行次位墓祀。誠得如不祭之本意也。但墓所各遠。此亦有行不得處。只使奴僕替行。實無異於不祭也。蓋節祀者。孝子見節序之推遷。則撫時追感而祭於祖先也。不必有一定之日。而卽今之四名節東俗也。嶺南士夫家用退溪先生之言。節日上墓。明日又明日。連日繼行多矣。家禮註。正朝有前日行之之語。其不必於當日行之之意同。而似不如
節日後追行也。
答李泰以(甲戌)
無子孫之喪。有妻若兄弟。則題主及祝。誰當主之。
兄爲宗子。而同居之弟死而無子。則當班祔於宗祠。題主及祝。兄當主之。兄非宗子。而又與弟異宮。則當以亡者妻題主及祝矣。
答李泰以
貧士之力田養親。道理當然。晝耕夜讀。古人稱之。於此二事。勉力不輟。誠所願也。但學貴靜坐。欲其此心之專一也。若於耕與學而二用則不可。當耕則專於耕。當學則專於學。亦主一之工也。念之。
答李泰以(戊寅)
昨年尤菴先生緬禮時。先生以白紬幅巾素純深衣赴哭云。幅巾之以白紬者。在 國喪而然歟。爲尤翁緬禮也耶。若親師門改葬。則着何等服色。
昨秊尤翁遷葬。果以素純深衣白紬幅巾赴哭。蓋用弔服而無加麻矣。雖非 國喪時禮。士之弔服服深衣。家禮弔服。白衫白布純深衣則當然。而國俗常時弔服。冠不用素。白紬幅巾。未知不駭俗否。爲尤翁緬禮也。遵古禮冠素。似亦無妨矣。若是師門緬禮。則當
加麻而葬卽除之。
答李泰以(庚辰)
附註。別子子孫爲卿大夫。立此別子爲始祖。
始祖廟之禮。本來可疑。別子之子孫衆且多。貴一時。位至大夫者。或至數三十人。則始祖一人之廟。將至數三十所。豈不疑怪耶。且父爲大夫則當立始祖廟而祭之。子爲士則將毁其廟。其子又爲大夫。則又將立廟矣。世世毁立。此何貌㨾。王制只言其大略而已。先儒謂有王者作而必欲行廟制。當一番整頓而後爲之者。誠然矣。
再拜之法。人多不同。古人所行。果何如也。
事林廣記。有作拜之法。一拜再揖。先一揖少退。又一揖。卽俯伏。以兩手按地。先跪左足。次伸右足。稽首至地。卽先起右足。以雙手齊按膝上。次起左足。如是者再則爲再拜。若四拜則如是者四矣。○此法一拜兩揖則好矣。而拜前兩揖。拜後無揖。似未備。且先一揖少退。又一揖。全無意味。或當時中國俗尙如此耶。昔秊與諸士友講此時。於此而少改先一揖。仍俯伏。依此法而興。平身後更一揖。大體與此無異。而拜前無少退一揖。平身後移此揖而爲之。鄙則平日拜禮如
此。果未知如何。稽首則後來無此法。而伸右足者。將欲稽首故也。今無稽首之節。則右足亦宜跪之也。
有事則告。祝執板跪讀。不言主人以下之跪何也。
古今禮讀祝。元無主人以下跪之之說。何但告事祝時不跪而已。時祭亦然。喪中祭及忌祭哭時。亦無俯伏之文。讀祝及哭時俯伏者。東俗之謬例也。
告追贈之禮
告追贈之禮。當依家禮。以一獻禮行之。三獻行之則卽正祭也。四時正祭之外。不可無時又行。近來士夫家改題追贈。必趁時祭時前一日。以一獻改題。翌日旋行正祭。蓋改題而不卽正祭。則情理缺然故如此。此如三秊後吉祭前一日改題。卽行吉祭者意同矣。
埋主後或有褒贈。則不得已告於墓耶。
神主埋後。有褒贈之典。只當告墓而焚黃而已。今 上壬申。宋龜峯 贈持平。子孫無之故。神主亦不存。鄙人因士友之來問。而仍令士林告墓焚黃。此出於義起也。不知知者以爲如何。
曲裾註。交暎之暎字意未詳。
曲裾。今爲不用之物。此衰服裳前三幅後四幅。而左右不掩。故別製袵屬於左右而下垂掩之。曲裾卽袵
制。而深衣則續袵鉤邊。已掩左右。何用曲裾。此家禮未整處而未及袪之矣。交暎。曲裾兩廣頭相疊。故謂之交暎也。
長子爲喪主。則亡者之妻爲主婦。恐未安耶。
初喪。喪主有事故。不可不先立長子爲主人。而主婦則無事。可爲因前稱亡者之妻爲主婦也。至虞祭。主婦當有事。而母子不可共事。故備要引張子說虞祭以後以主人之妻爲主婦矣。
始死時東首。遷尸時南首。何意歟。
士喪記。遷居正寢。有東首之說。東生方也。或冀其復生而首東也。此天地之正東也。然家禮無東首之說。以正寢方位宜從便故也。人死則本有卽遠之意。沐浴後出置中堂。入棺後殯于西階。朝祖後奉置廳事。仍靷行以葬。沐浴以後爲南首者。蓋亦卽遠之意也。
婦人銘旌題主。當書鄕貫否。
東俗異貫而姓字同者嫁娶。故書姓貫以別其不同貫之義。其實如尹朴金諸姓。雖後來姓貫不同。其初同一祖也。 孝廟時因尤菴先生陳白。姓字同者。不得爲昏。今如禮不書姓貫可矣。
小斂憑尸。舅於婦言撫之。而不言姑於婦何也。又
不言妻於夫者何也。
本註云婦於舅姑奉之。舅於婦撫之。下舅字下。當兼姑字看。未知如何。只言夫於妻而不言妻於夫者。似有意在。以敬姜夜不哭之義推之。則妻於夫尸。憑而哭之。豈無嫌避之心乎。禮之不言者。誠好矣。
括髮免。備要所引小記言喪父喪母。皆括髮以麻。而免則專言爲母然。用麻用布。斬齊之大分。而通言括髮以麻何也。
斬齊之以麻與布別之者。其禮節之分大矣。家禮父斬。括髮以麻。母齊以下。皆免以布。不用小記之母齊亦麻。此等處。可見酌古通今之意也。當從之。
附註。惟主人不冠。齊衰以下着頭巾加免。而惟主人不冠而免何也。
書儀免惟主人不冠之語。楊氏載於附註。今俗加免於頭巾之上。本用附註。則主人之不用頭巾。露髮括免。亦當從之。免旣如此。則括髮麻。亦當露髮而爲之也。今俗不見主人之露髮麻免。而皆着頭巾不可。極可商之。
大斂。高氏附註言縮者三。此通身劈裂爲三片也。儀節言直者一幅。裂開兩頭。各爲三片。留中間三
分之一。備要亦然。當何適從。
縮者三之意。儀節之長絞一兩頭。裂爲三片而結之者。誠然矣。此非爲簡便也。以實事言之。廣布一幅兩頭。裂爲三端結之。則勝於通身劈裂而絞之之爲無力也。兩頭裂爲三片而結之者。出於喪大記高氏說。未知何據也。不必從。
附註言子各得以爲後。則長子少子不異。又曰。爲長子三年。亦不可以嫡庶論也。此兩段意未詳。
宋時邦制無立嫡之禮。父母之喪。長子死則雖有嫡孫。用次子爲嫡。是以程太中之喪。伊川捨明道之子端中。自立爲嫡。古禮之嫡嫡相承者。爲其長子斬。以將傳重之故也。若如宋時之法。而長子庶子皆可以承重。則庶子爲長子。亦可服斬云也。
附註載儀禮補服條。而言嫡婦不爲舅後。嫡婦而不爲舅後何也。大功條。旣言衆子婦。則雖不爲舅後。亦當以衆子婦服大功。而此言小功何也。
儀禮。衆子婦小功也。嫡子婦本大功。而嫡子或病廢。不承重而死。則不服嫡子三年。故爲其婦。亦不服大功而服衆子婦小功。至家禮從魏徵開元禮。升衆子婦服大功。沙溪先生以爲今則爲此婦服。亦當服大
功云矣。
答李泰以(壬午)
辭免文字。十四秊後。始復上徹。言事本分不自爲。而君德所係。亦不得無一言。第念克己二字。莫切於學聖之工。而今日 君德。亦莫切於此。演爲一篇命脉。及承 聖批。辭旨之隆至。禮數之鄭重。十分過越。至使近侍宣傳。私義之惶惕。不自已也。
答李泰以(乙酉)
哭師於廟門。雖出於古禮。非但東俗。自唐宋以來。廟門無哭喪之禮。家禮所言廳事。卽今之外寢。師喪。當哭於此也。○期大功之喪。雖父母之喪葬前。家禮成服條。皆各成服。似當赴哭於喪次。師服無論三月。旣是心喪。則比凡功緦。不輕而重。往哭似宜矣。○師服之人。當序立於五服之下。婦人雖位於西階下。東俗則雖禮事時。內外之別。特異於中原。練祥等祭則自有外客。故婦人例皆哭參於帷內。師服之人。雖序立於西階下。似無相妨矣。○大抵師服。雖引程子栗谷之說而有三秊朞功緦之不同者。大體皆心喪也。其居服之道。不可與尋常期功之人自同。月限內則常居雖不加麻。常服上衣素食。內外不同寢。不與宴樂。
凡遊玩會集等事。皆勿預焉。是爲心喪之義矣。
神道以左爲上耶。以右爲上耶。滄洲精舍位次。濂溪居左。明道居右。則神道當以左爲上。而今祠堂與墳墓位次。皆以右爲上者何也。
祠堂與墓道則以西爲上。文成廟則顔思居左。曾孟居右。以東爲上也。以此書院則或東上或西上。不必爲拘也。墓道則以地勢之便宜爲之。或有東上。亦似無妨矣。滄州位次。亦似以文成廟配位之次從之也。
答朴聖叔(大揆○己巳)
兩病之意。曾有籤論於家禮紙頭。幸考之。世之君子如家禮所引程司馬諸先輩。而其所論禮詳略。無所折衷。此一病也。或遺本實務末文。此又一病也。故有志之後學。以其無所折衷故。不能擧其要。以其務末文故。貧窶者不能及於禮。此先生所以兩病之也。
輯覽瞻禮猶言揖。蓋不可直謂之揖。似是拱手而立。若將告知而出。瞻禮簡於揖。揖又簡於拜。更詳之。
深衣衣身之廣。旣無剪去之文。則不剪可也。約圍七尺二寸者。裳十二幅狹頭之約圍也。以此上屬於衣。而先從背後縫。作負繩直縫。則自然裳三幅。綴於衣之一幅。左右衣身餘廣二寸。入於袂長。左右各二寸。
合前後則共八寸矣。深衣袂甚短。以此二寸之長。助其袂長。何不可之有。且衣身正方二尺二寸之制。若剪去其二寸。則亦不免違此制矣。更詳量焉。
中州之俗。坐必設卓。童子則不設卓而只設席於地云。地字非謂階下之地也。禮疾病則寢於地。與此地字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