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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5
甲寅奏對
甲寅十一月初五日。臣聖鐸。以司畜別提。詣 闕祇謝。卽有引見之 命。臣隨史官入對。 上問年歲履歷家世。臣仰對訖。 上曰。初見君父之日。必有所懷。爾其陳之。臣對曰。小臣以草野愚賤。蒙 恩至此。昵近 耿光。苟有所懷。豈敢不達。而但愚陋蔑劣。無所知識。寧有所懷之可達者乎。 上曰。爾在鄕曲。生民疾苦。必有聞知者。其詳奏焉。臣對曰。臣僻在閭巷。固不能徧知。然以臣耳目所及言之。盖自數年大凶以後。民不聊生。流離餓死者。十居七八。今年雖異於辛壬。而亦不免凶歉。流亡未還。里閭不完。然 國家租賦。不可不應。故往往有破家備納。而猶不給者。卽今生民。可謂大困悴矣。 上曰。嶺南。是鄒魯鄕。先正遺風。猶有存者。見今風俗。何如。對曰。嶺南。自古實有鄒魯之稱。而世道升降。勢所不免。且去先正之世已遠。豈有古昔遺風之可言者乎。然淳樸之風。忠義之俗。嶺南臣民。竊自謂不至全喪。有別於他道。未知 朝廷視之以爲何如耳。 上曰。戊申以後。嶺南人間。或不免誑惑。然予旣區別其有罪無罪。則亂逆自亂逆。恒人自恒人。予於嶺南。無所芥滯於心。而聞嶺人以予爲不信嶺南。此則有所未悉於予心也。朝廷之
間。或於前日出入之人。不無扶抑之論。然此固理勢自不免如此耳。豈可以此而疑阻嶺南乎。嶺人。須知予此意可也。臣對曰。嶺南値不幸之運。自戊申以後。其或有誑惑者。則臣不敢知。盖緣一時兇賊輩之誣罔。前後橫罹者多矣。幸賴 聖明在上。次第淸脫。此豈特渠等若干人感 恩罔極而已哉。實一府一道臣民所共感激頌祝。不知所報者也。 上曰。予近來精神少减。凡於嶺南人注擬時。有不能省記者。故令銓曹懸注以入。近聞嶺人以懸注事。疑予薄待嶺人。此非予之本心。而嶺人旣以此爲羞恥云。故更令不復懸注。此意嶺人亦不可不知也。臣對曰。 聖上曲軫嶺南如是。惶恐感泣之外。更何辭以達乎。 上曰。安東人以開渠事。有疏擧。然風水之說。本來渺茫。不可惑信。若使先正在者。决不爲異說所動。而以先正不在之故。撓惑如此。人才風俗之陵夷。一切歸之於風水。此誠不可知也。聞爾爲南中望士。未可以此告止鄕人耶。臣對曰。如臣眇末無識。何敢有所勸沮於一鄕公論乎。大抵本府基址形勢。初不如今日。自中間改渠之後。未免破碎。有識之見。固已不平。爲堪輿家說者。又言自今以後。人才日降。風俗日渝。非常變怪。隨續不絶。厥後不無偶合者。故民情尤不能不動。且此非一朝一夕之論。實鄕父老屢十年抑鬱之公議。故頃者疏擧。出於不得已也。 上曰。雖然。人才風俗。惟
在人各自勉自省而已。何可盡諉於風水乎。爾歸鄕之日。以此言及於鄕中士民可也。臣對曰。 聖敎如此。敢不歸諭於鄕中父老乎。 上曰。久聞爾名。爾於經學。有何工夫。對曰。臣質本滅裂。又緣家貧親老。從事科場。踰三十年。於經學。實無毫髮工夫矣。 上曰。不廢應擧否。對曰。臣今犬馬之齒已至衰晩。科場之工。亦幾廢輟。然尙不能廢擧矣。 上曰。嶺南人才。有可稱者乎。對曰。臣僻處一隅。聞見窄陋。且無見識。何敢曰某某可稱乎。前日道臣繡衣薦聞之人。不止一二。其中如臣不足數者。亦不免濫叨。然其他則大抵皆得人望。何待臣指名更達乎。 上曰。聞爾不廢應擧。可知非高蹈不仕之人。今旣上來。時時應命入侍則好矣。吏曹參議李宗城進曰。 殿下每欲見金聖鐸。今此 引見之意。實非尋常。請問大道之要。 上曰。然。爾於經學。必有所見。試言學問之要。臣對曰。臣之愚昧庸陋。無毫髮知見之實狀。前已悉暴。前後薦臣者。誤聞臣之虛名。至於上欺 天聽。有此不敢當之 恩命。臣之盜名欺 天之罪。已不勝贖。今若不避僭率。妄論經學。其欺罔之罪。益重矣。臣不敢以不知者。杜撰以對。 上笑曰。爾言太謙矣。予非必以爾爲躬行心得而使之敷奏也。嶺南自先正以後。必有遺訓傳授者。爾其勿辭以達。於是臣起伏以對曰。 殿下旣令以臣之所聞於先輩者仰達。臣敢不冒昧略陳
乎。臣聞人君之學。雖與韋布不同。至於大學一部工夫。則初無異同。自格物致知。至平天下八條目。苟欠一節工夫。則非聖學矣。大學之說。先儒發明已盡。以 聖學之高明。豈有所未得領會者乎。但其下工夫要切處。則似不出誠敬二字。 上曰。先儒釋敬字之義多矣。未知以何說爲要。對曰。程子言主一無適之謂敬。又曰。整齊嚴肅。則心便一。謝上蔡以常惺惺言之。尹和靖以不容一物言之。先儒敬字之訓。有此數者。然主一無適。常惺惺。不容一物。皆就心地上說。有難捉模。若論其有依据處。則整齊嚴肅之訓。尤似親切。故朱子論敬。必以此四字爲先者。其意有在矣。 上曰。持敬工夫極難。雖從事於敬。而心慮有時放逸。此何以救之。臣對曰。所謂敬者。非他也。欲此心之不放逸也。心若有放逸之時。則是持敬之工未至也。欲救此病。不過益力於持敬而已。 上曰。然。爾所謂整齊嚴肅之訓。尤爲親切者。固是矣。然漢成帝臨朝肅穆。威儀若神。可謂近於整齊嚴肅者。而不得爲令主何也。對曰。敬者。無論身心動靜。日用事爲。一毫不放過。然後方可謂之能持敬也。成帝雖於威儀上如此。然竊恐徒有外面收斂之容。而表裏動靜。不能貫徹。故終不免酒色之累。此所以爲成帝而止。不可以外面威儀。而謂有持敬工夫也。 上又問政事之要。臣對曰。臣於事務。尤所昧昧。然甞讀古書。孟子於時君問政。
必以發政施仁。省刑罰。薄稅斂爲對。孔子論政。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爲言。以此論之。則政事之要。莫先於立紀綱正名分及愛民矣。當今綱紀頹廢。名分紊亂。而生民之困悴已極。 聖上若於此三者。留神焉則誠幸矣。而臣之愚妄之說。豈敢望有槪於 聖心乎。臣不勝惶蹙。 上曰。所對善矣。後日召對。更爲入侍可矣。
初七日。 召對。參贊官承旨鄭羽良,儒臣應敎金尙星,修撰任珽,別兼春秋趙榮國金漢喆,注書李耈齡。臣聖鐸承 命同入。是日進講。名臣奏議。玉堂上下番及兼春秋。相繼而讀。以終篇。 上就其中所謂公雖非明。而公則生明云云處。 敎曰。其義明白解說可也。玉堂承宣各奏所見。 上曰。金聖鐸以爲如何。臣對曰。臣之淺見。此句別無深意。但言公字之義。雖異於明字之義。而人主之心。若至公無私。則自無障礙之患。不惑於邪正之分。此所謂公則生明也。 上曰。其言似然矣。 上又問曰。西漢之初。禮樂文學未備。而人才蔚然可稱者多。唐宋以後。文章學術可謂盛矣。而以人才論之。則似不及於西漢者。何也。鄭羽良曰。西漢之人。雖不足於文學。率多朴茂質實。雖不該通於經學。而亦多有專門之實效。後世則以士爲名者。皆能口談性命。而未有實得之工。故反不如漢之人才也。金尙星曰。如絳,灌諸人。雖少文。其才器識量。非後世儒者所及。故漢初人主。賴而致
治。其後儒學漸興。而有委靡之風。故宣帝以太子之好儒。爲漢業將衰之徵也。 上曰。然矣。金聖鐸之見。何如。臣對曰。儒臣之言。誠善矣。但西漢儒者。如董仲舒。可謂當世大儒。使漢武。任用董仲舒如公孫弘。則當時致治之效。必有可觀。而武帝所用。特公孫弘輩小人之流。仲舒則以直道不容。以此觀之。漢代之治。不及三代者。以其不用儒者爾。豈由於好儒而有衰微之弊哉。 上曰。所論董仲舒事好矣。古人以仲舒爲有儒者氣象。此誠王佐之才也。惜漢武不用也。因 問臣聖鐸曰。漢,唐以下。皆有朋黨。其邪正之分。可歷言之歟。臣對曰。朋黨之禍。始於東京之末。䆠寺輩。與陳竇羣賢角立。唐衰。八關十六子。爲一黨。如裴度,崔羣輩皆被擯斥。至於白馬淸流之禍而極矣。此其邪正。不難辨也。 上曰。唐時。又有牛,李之黨。孰正孰邪。對曰。牛,李分黨之初。其所執不甚相遠。而以其人品言之。則李正而牛邪。 上曰。李德裕可謂醇正君子乎。對曰。前史中。以德裕謂有忮狠之心。以此觀之。似未得爲醇正之人。然比之僧孺。可謂近於正矣。臣又曰。歷代朋黨。皆有邪正。惟宋時洛,蜀,朔三黨。同是君子。而未免分黨。卒使煕豐小人。乘間抵巇。流害無窮。甚可惜也。 上曰。蜀黨。以蘇軾爲魁。蘇軾排攻程子。不遺餘力。可不謂之邪黨乎。鄭羽良曰。朱子云。使蘇軾得志。則其禍有甚於王安石。以此言之。蘇軾豈可謂
君子乎。臣曰。以蘇軾對程子言之。則固有邪正之分。但其人剛直有氣節。謂之小人則似未安。朱子之言。以衛道闢邪之意。極言而索論之耳。未可以此而便以蘇軾爲小人也。 上曰。今日朝廷朋黨之患。心常痛之。今此奏議中所論。亦莫非朋黨之說。使人看之。不勝支離。然此弊當何以袪之。金尙星曰。楊萬里疏中。所謂君子則從而用之。小人則從而去之。勿問其某黨某黨。此說似甚切要。 上曰。然矣。臣進曰。楊說固好。然君子小人之分。易惑而難明。人主苟無正心之工。則君子小人。難於區別。而朋黨之患。終不可祛矣。故曰。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此言當深體也。 上曰。正心之說好矣。 上又問臣聖鐸曰。奏議中一處。有義之與比之語。又一處。有君子周而不比之語。同是一比字。而二說相反。予心疑焉。臣對曰。義之與比之比。卽從字之義。與周而不比之比爲偏黨之義。自別矣。 上曰。與比之比。作從字看。則果無疑矣。講訖。 上使臣聖鐸前對曰。朋黨之說。纔已備論。不必復說。然自古國家之患。莫大於此。未知何以則可以去朋黨也。臣遜謝良久。起伏以對曰。古云。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朋黨之患。歷代所不免。國之危亡。恒於斯。古昔人主。誰不欲去之。而卒不能去。此豈可容易言之哉。然臣之前所論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云者。實爲分別賢邪。消釋朋黨之要道
也。盖人主心術之或正或邪。卽朝廷君子小人之所以分也。人主之心。若能蕩蕩平平。不作好惡。使一毫私邪之念。不得干於其間。則其於用舍去取之際。自無偏倚之患。而君子滿朝朋黨自去矣。 上曰。正心之說善矣。然欲正其心。何道而可。對曰。此在大學。不啻明白。以 聖學之高明。豈不知此。盖欲正其心者。必誠其意。欲誠其意。則必先格致。若於天下義理精微之極致。融會貫徹。公私是非之分。無所疑惑。知義理之必可行。如五糓之當食。人欲之必可去。如烏喙之不可食。則意可誠心可正。而推而至於用人之際。其爲正爲邪爲君子爲小人。了然無撓惑之患。而用舍可以明决。此格致工夫之所以先於誠意正心也。 上曰。推說頗好。又 敎曰。爾於經學。似有見。當世之務。亦必有揣摩商量者。當今錢貨之弊莫甚焉。予嘗以爲朋黨錢貨。爲亡國之端。爾居鄕曲。亦必有所見聞矣。臣對曰。臣聞見雖不廣。而亦嘗知錢貨之爲弊。盖自 朝家凡百租稅。皆以錢責納以來。錢日貴糓日賤。雖以數年凶歉之餘。而糓石不直一兩錢。以此當賦稅酬納之際。貧民往往有傾財破産而不能給者。以此一端言之。錢貨之弊。亦可謂極矣。 上曰。然則廢錢不用可乎。對曰。錢之當廢與否。非愚臣之所敢知。然以臣賤慮言之。錢之有弊。非錢之罪。乃用錢者之失其道耳。今若廢錢而或行銀貨。或行楮幣。則末
流之弊。恐亦不異於錢。臣以爲雖用錢貨。而 國家用錢。得其輕重低仰之宜。則其弊或可救矣。 上不答良久。又 下問曰。良役亦爲當今莫大之弊。爾亦知之乎。臣對曰。臣所居里中。有一應良役者。其人死已有年。而侵徵不已。始責於其一族。俄而又責於一里。毋論士夫常漢。莫不代出其人之役價。其弊誠不可勝言。 上曰。然則何以救之。對曰。此實由來沈痼之弊。如臣愚昧。何敢與議。然臣意竊以爲凡民有身。然後有役。其人若物故或逃亡。則自官家明覈其逃故之眞的與否。果是有其名而無其身者。則雖失一人之稅。而不復責納。然後可無侵徵之弊。不然則其弊終未已也。 上又不答。已而又 下問曰。戶布口錢。爲朝廷大議論而不能决。爾雖在鄕曲。亦必聞而知之。以爲如何。臣對曰。此是朝廷未决之大論。小臣何敢容喙。戶布口錢之孰爲可行。孰爲不可行。臣實不敢知。然臣意竊以爲屢年饑饉。民生大困。目前應供之租稅。亦不堪酬應。今若爲良役侵徵之弊。而行新法。以求少紓。其意雖美。然臣恐名色別立。益致騷擾。未必其能救當救之弊。而使民反有重困之患。古人云。損上益下。又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自 朝家苟能量入爲出。用財有節。則雖减租蠲稅。而亦不患不給。若於目今賦稅中。有所蠲减。爲益下之道則善矣。不然而更立新法。則臣不知其可矣。 上又不答良久。
又 下問曰。知行二字。有先後。必知之旣盡。然後乃始行之耶。臣對曰。以序言之。則先知後行。固當然矣。但非生知之聖。安能盡天下義理。而了得於一日之間哉。以常人之資。而必知之盡。然後行之。則是無踐行之期也。必須纔有所知。卽行其所知者。使知行幷進。以至於究竟之地可也。 上曰。所言善矣。因顧承旨曰。時務之對。學問之說。似有緊歇之異矣。先是於閤門內少憇時。以畏痘乞歸之意。及於玉堂諸人。請其替達。故金尙星備達其意。 上曰。嶺人畏痘異於他。且聞其有老親。予亦爲之愍然。當許歸。然一番更對。然後還歸可也。臣起伏以謝曰。無狀小臣。蒙被 聖恩。踰越涯分。今又 體諒情勢。有此許歸之 命。臣雖隕首結草。無以仰報矣。遂退出。
初九日。 傳曰。今日欲爲召對而不果焉。閫帥守令。辭朝時。嶺南別薦人金聖鐸。同爲入侍。日旣午。 引見之命下。聖鐸隨承旨,兼春秋,注書而入。邊將等退出後。臣趨伏于前。 上曰。爾以痘患當歸矣。今日非召對。無書冊。不得問經義。惟以爾所欲陳者陳之。臣對曰。 天眷至此。雖犬馬之賤。亦有戀主之心。小臣豈獨無區區愚忠乎。但學識空疎。前此所陳者。莫非杜撰。方惶恐竢罪之不暇。何敢更有所妄陳乎。第伏聞宋時有人。以誠意正心。人主所厭聞。勸朱子勿復以此告君。朱子曰。平生
所學。只此四字。臣以爲此雖學者常談。而聖學工夫。無過此四字。四字之說。 聖上知之盡矣。惟益加 聖意。有實踐工夫。則是 社稷之福。臣民之幸也。臣之所欲陳者惟在於此。 上曰。正心誠意之說。是古來陳腐之言。故人主不免厭聞。然爲學工夫。實無有加於此者。爾所陳戒之言善矣。 上又敎曰。頃日引見時。爾所言敬字之義甚善。但予以爲忍字工夫。最爲要切。古人九世同居者。賴此一字之力。予甞以此問於豐原君。豐原云。忍而至於無忍。則尤善矣。此言固是。然比之敬字。其輕重大小何如。臣對曰。常人之情。於喜怒哀樂。有過不及者。皆由於不能忍。苟能忍而節之。以至於不違其則。則豈不善哉。忍字工夫之要切。誠如 聖敎。然忍是臨事上工夫。敬卽該動靜貫始終。不可以一時而有間者也。無事時。常有戒愼恐懼工夫。然後臨事可以當忍而忍之。若於平時。無敬工夫。則事至物接之際。此心無所主張。不知不覺之間。自有所不能忍而失喜怒之則矣。以此推之。忍是敬中之一事。其輕重大小較然也。 上曰。忍爲敬中之一事者。其言誠是矣。又 下問曰。唐大宗,明皇。皆號爲英明之君。而貞觀之政。不無初晩之異。天寶之政。不及開元。其故何也。對曰。漢,唐以下人主。雖號爲明君誼辟者。大抵皆從其資質所至而爲治。故或有少康之稱。然其於三代人君道學工夫。則皆闕焉。故方
其血氣盛壯之時。能刻意勵精。做出一時治平之業。而及其氣衰。未免有怠弛不終之患。此兩君前後之政所以異也。 上曰。若然則漢武帝。方其盛壯之時。窮兵黷武。土木神仙之事。不一而足。至於幾續亡秦。及其年齡晼晩之後。乃能發輪臺之詔。漢業賴而不衰。是何失道於血氣方盛之時。而復善於血氣旣衰之後耶。對曰。如三代聖君。有道學之工。不爲血氣所使而義理爲主。故無始終之異。而後世人主則不然。不聞大學之道。只就血氣上做去。如漢武帝卽位之初。席文,景富庶之業。志氣盈溢。意所欲爲。無不爲之。此所以有初年之失也。及其晩暮之後。意欲已極。而悔心自萌。盖血氣衰而天理復也。唐太宗則當隋氏之末。身執干戈。刱造大業。玄宗入承大統之日。亦當唐室危亂之際。皆有凜然惕厲之心。故能刻意圖治。以做貞觀,開元之盛。及其昇平日久。志滿意足。則驕侈之心。不期而生。此所以有後日之失也。其實三君者。皆爲血氣所使也。是以人主必須從事於三代聖君之學。然後可無初晩不同之患。此正人君所當警省處也。 上曰。所推說纖悉可喜。又 問曰。小學,大學之工。皆不可闕。今世亦有爲小學工夫者乎。對曰。大學則列於四書。人皆讀而習之。雖未能行。而知其說者衆矣。至於小學。則不但服行者少。讀其書者亦不多見矣。 上曰。小學比大學。輕重緩急何如。對曰。以規
模之大。節目之廣言之。則大學非小學之比。然小學。是作聖基址。苟能於小學上一一體行。則聖賢樣子。已至十之七八矣。大學。不過就此點化出精彩。恢拓其規模。充廣其事業而已。以此言之。小學尤爲學者之急務。 上曰。果然矣。但灑掃應對。亦可以通徹於大學之道否。對曰。小學,大學。其工夫不出一敬字。從灑掃應對上做去。其極可以至於誠意正心。盖以義理之無大小故也。 上曰。然。朱子所謂敬者聖學之成始成終者。以小學大學而言也。因 下敎曰。爾旣上來。若無痘忌。則可以講中庸近思錄等書。而草草入侍。有所不暇。今將歸矣。待痘患淨熄。有召命則上來好矣。臣起伏以對曰。 聖敎惓惓至此。不勝惶蹙。 上曰。予聞爾有老親。故以臘藥四種賜爾。此乃所及於經幄之臣者也。因 手授承旨。承旨奉而授臣。臣起拜以謝曰。草野微賤之臣。過蒙非常之 恩。感激惶恐之外。罔知所措。遂拜謝而出。
霽山先生文集卷之四
辭狀
辭免 靖陵參奉上吏曹狀
右告云云。蓬蓽賤品。蒙被 誤恩。有此 除授。循省涯分。惶感無量。以九月二十五日離家。十月初七日詣 闕謝 恩。仍赴 陵所。而家有七十五歲老母。疾病沈綿。常在床褥。私情所迫。有難曠月離側。而所居安東地。距京都六七百里。不可以半月番休之隙。往來省覲。私
與同官相議。自十月初七日。至冬至節前。獨當入番。冬至 大祭後。歸省病母。仍留歲前。以爲正月初入番之計矣。還家之後。母病一向彌留。飮啖全廢。轉側須人。似難以時月。望其差復。人子情理。有不忍棄而遠遊。伏况凡仕。無論官職大小。居其位而事其事。義也。今雖有同官推移代番之事。至月十五日。卽 本陵忌辰大祭。而已不能合番參行。將來正朝節日 薦享。又難及期趨詣於駿奔之列。則癏曠之罪大矣。虛帶之愧深矣。其安敢晏然在家。不爲先自陳劾。以竢遞罷之 命乎。此外又有所不安於私心者。聖鐸本無家門蔭資之階。而往年 英陵齋郞時。 官敎以通德郞塡書。此必書吏錯誤之致。所當登時自列改正。而其時拘於痘患。 肅謝之後。急急遞歸。有所未遑矣。今者 官敎。又因前謬。故言于書吏李世偉。使之告達改正。則李世偉稱以堂上不許。夫以應得將仕從仕之人。而超躐幾級。授不當得之通德郞。竊不勝冒爵竊位之愧。敢此附懇。前後情實。特爲諒察。亟賜遞職。一以正曠官之罪。一以伸將母之私。而其 官敎。亦爲改正。以安愚分云云。
辭免勸駕 召命呈本府狀
化民前參奉金聖鐸。齋沐再拜上書于城主閤下。伏以民特鄕曲一賤品也。少乏志尙。長益庸陋。素昧學術。安有行誼。惟以家貧親老。粗習程文。自少應擧。而程文猶
不得其蹊徑。科名蹉跎。顚髮種種。則場屋老措大。閭里冗衆人。是民合當之題目。雖終身湮沒。同腐草木。固無可惜者。不自意虛聲誤播。甚於黔驢。前後方伯地主曁繡衣諸君子。但憑浮名。不究情實。卒使卑賤名姓。上溷 天聽。自庚戌至壬子。三年之間。荐被齋郞之 誤恩。自省慚懼。難免嗤點。而感激微分。偃蹇是懼。始焉趨 肅闕下。後乃赴任 陵所。雖以痘患所拘。親癠所迫。旋卽辭歸。此出於情勢之萬不獲已。夫豈有一毫進退難易之義也。迺者。鄙名又入於李御史薦牘中。與本府處士李槾,尙州徵士成爾鴻。同被非常之 聖眷。至降不敢當之 諭於道臣。而廵相聿遵 聖旨。辱書勸起。辭語過隆。責望非倫。有若待山林高尙之士者然。民之踧踖惶惑。仰慚俯愧者。又萬倍於往日之所蒙也。民仍竊伏念。我 聖上好賢之篤。求士之勤。敻出前古。至令如民不肖。亦叨招籲之 恩。而又恐草莽愚賤。有所不安於禮數之過重。爵名之濫加。乃爲之付軍職。然後有此勸諭之 命。其所以體諒愚分。委曲參酌。俾免非据之咎。以爲必致之地者。可謂曲盡而備至矣。然以民之至愚極陋。無一善狀。軍職之拜。猶爲僭也。勸諭之擧。是何等過禮也。漢家以此招茂才異行者。而唐,宋以下。絶無而僅有。則 朝廷雖曰不施優禮。以此而施於愚臣。則誠萬萬不敢當矣。雖曰不以遺逸待之。以此而待愚臣。
則誠萬萬不相稱矣。民旣自知甚明。自量亦審。其可苟貪一時之榮幸。重違 九重之勤旨。厭然趨承。以重其欺人欺天之罪乎。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大易之所戒也。虞人之不往大夫之招。聖人之所賢也。今以如民之愚。冒招賢之禮。豈特廉隅掃地。抑亦分義之所不敢也。不然。民半世公車。困不知止。前後 除命。汲汲趨拜。至於今日。乃反自畫於榮進之塗。不承至渥之 寵眷者。豈其情乎。且夫犬馬賤畜也。尙見主而喜。葵藿微物也。必向日而傾。民雖愚蠢。亦可以自比於草木禽獸。則其於愛戴 君父之誠。豈不欲一近 天日之光。仰瞻 龍鳳之姿乎。况今夢寐之表。猥承欲一見之 諭。此誠人臣平生之幸會。千載之一遇。是將歡欣感激。竭蹶趨造之不暇。豈敢躊躇彷徨。不卽奉承。以自乖微衷之至願也哉。顧念 聖上所以欲見愚臣之意。非徒然也。則民雖欲自諉於犬馬葵藿之誠。而冒沒以進。其於無毫髮可以副 聖上之本意。何。此民所以寧伏違慢之誅。而不敢遽承 恩旨者也。且民又有私情之懇廹者。家有老母。今年七十六。疾病彌留。常在床褥。人子情理。不忍違側。此亦非 孝理之下。所宜矜愍者乎。民自承廵相書敎。悚仄日深。不敢寧處。今者。又被書問。命之以呈狀本府。是敢略具情勢。仰瀆於二天明鑑之下。伏乞閤下將此所陳本末。轉報廵營。俾民情實。得以小暴於 朝
廷之上。幸甚。民無任惶蹙懇祈之至。
辭免司畜別提。上吏曹狀。
右云云。本以草野庸碌。猥蒙 朝廷甄錄。前後 除命之下。或 肅謝而歸。或供職而退。皆緣私情私勢之所迫。而至於昨年勸諭之 恩。其在愚賤。尤有所萬萬不敢當者。惶蹙退伏。不得赴 召矣。今於意外。又被變通除職之 命。循省涯量。益增隕越。惟以分義所在。不可一向偃息。玆於今月初五日。趨 肅闕下。而家有八耋老母。疾病常纏。人子情理。勢難遠離。且城中痘患。異於在鄕時所聞。觸犯危地。怖懼日甚。將爲陳情呈辭之計。 天眷至渥。猥賜引見。仍又兩叨入侍。此實微末愚臣隕結莫報之殊 恩。不敢以區區私情。率爾呈歸。遲遲累日。蹤跡狼狽。幸於 召對之際。因筵臣轉達情勢。特蒙 聖上體諒。遂許退歸。 天地父母生成之德。尤爲罔極。旣以痘忌母病。親承許歸之 聖敎。則痘患淨熄。未卜遲速。母病差復。亦未易期。事異受由。職難仍帶。伏乞將此事狀入 啓後。亟遞所帶職名。以安愚分云云。
辭免司僕主簿上吏曹狀
右云云。本以草莽庸品。濫叨 誤恩。別提職名。未及蒙遞。又於萬萬意外。移 授司僕寺主簿。循省涯量。實爲踰越。而分義所在。有不敢偃然不承。第於月前。以痘患之故。蒙被 聖恩。許歸蓬蓽。呈辭文字。已呈本曹。痘氣
未熄之前。冒危更進。豈非情勢之最切迫處乎。未疫實狀及城中痘患。 朝廷之所已察知。非敢偃然自高。飾辭諉託。以益其欺盜之罪。伏乞將此事狀入 啓後。新 除主簿職名。亟賜遞免。以安愚分云云。
辭免丹城縣監上吏曹狀
右云云。本以庸陋。過蒙 國恩。千萬夢寐之表。超授丹城縣監。自量才分。萬萬不堪。惶蹙隕越。無地措躬。顧以家貧親老。每切傷哉之歎。 聖德如天。俾遂便養之願。此實人子祿仕之至榮。區區私情。感激懽幸。 肅謝之行。不敢少稽。伏况先祖 褒贈之典。又是曠世 異數。子孫感泣之私。尤爲罔極。所 贈敎旨。亦當躬進奉受。故冒雨犯雪。涉澌衝泥。間關五日。始踰鳥嶺。來到延豐忠原之間。則道路所傳。皆以爲自忠原以西。沿路忌患。往往梗塞。有難迂避。又逢京居人過去者聞之。則城中痘氣猶未就淨。城外坊里及漢江上下路傍諸處。極熾且惡。甚可畏怕云云。聖鐸年踰五十。未經此患。前冬待罪司畜之日。旣以痘患。特蒙 聖恩。呈辭退歸。則畏痘實狀。已是 朝廷之所洞燭者。見今京城之不淨如前。道路之梗阻益甚。雖欲前進。其勢末由。今若貪於榮進。忘身犯危。則殊非向日呈辭之本意。亦恐有違於 聖上許歸之旨。不然以草莽之賤屢。蒙 至渥而不伸 肅命之禮。豈人臣之所敢安乎。以烏鳥之情。幸得專城。
而不顧榮養之便。豈人子之所可忍乎。况今 國有大慶。八域歡抃。縱未得參於陳賀之末。一詣 闕下。與都人士相慶。亦豈非愚忠之至願哉。中路彷徨。進退狼狽。百爾思惟。計不獲已。敢以情勢。仰溷崇聽。俯伏旅次。恭竢處分。伏乞將此事狀入 啓後。遞罷任名。以安愚分云云。
辭免 召命呈本府狀
右云云。自上年以來。屢被 召命。一未伸謝。雖緣情病事勢之萬不獲已。而分義之虧闕。亦已甚矣。負罪慚 恩。惶隕度日。今於夢寐之表。又蒙非常之 寵。與尙州前主簿成爾鴻。幷除軍職。仍 命道臣。使之勸諭起送。官家卽據營關。委布 聖旨。所當承 命趨肅。以贖從前違傲之罪戾。第以今春。重經疸證。幾死僅蘇。近緣蒸濕。越添傷損。長卧枕席。四體不收。又有七十九歲老親。宿患彌留之中。兼苦暑病。氣息奄奄。卧起須人。以情則不忍捨病母而遠游。以勢則有難強病骸而登途。雖欲自力。萬無其路。伏况早事場屋。晩叨科第。但攻程文。素昧經學。至於易經。尤未嘗窺其門戶。實無管蠡之見可以副 虛佇之聖心。而今此 特召之旨。逈出常格之外。若將待之以山林讀書之人。其何敢不自揣量。偃然冒進。以玷 經席之重。而當 殊特之遇乎。遐方踈賤之臣。蒙被 聖渥。前後罔極。而一違 天陛。已踰歲年。
葵藿向日。犬馬戀主。瞻 天望 辰之誠。無日敢忘。若使上無親癠。下無身病。而 朝廷之見待。又不以不敢當之 異恩。直處以常調可堪之地。則一覲 耿光。少伸分義。豈非至願血忱乎。誠以憂病若此。 寵命踰分。以勢以義。俱難堪承。是敢略陳情實。仰溷仁聽。伏乞將此事狀。具報營門。以爲轉達 纊旈。還寢 成命之地云云。
辭免 召命狀
右云云。頃以格外 恩召。有不敢承當。而親患身病。一時幷劇。以義以勢。末由膺 命。敢具情實。率爾陳暴。庶幾營門轉徹。 天鑑洞察。瞻望 雲霄。惕息恭竢。去月二十二日。又伏見廵營知委文字。恭審 聖旨中辭意不許辭免。更 命勸送。聖鐸拜稽。惶蹙若隕淵谷。欲進則情勢之難。無異前日。欲止則逋慢之罪。積成丘山。徊徨踧踖。罔知所措。夫君臣大義。亘天亘地。苟有 召命。則在官不竢屨。在外不竢駕。不易之常道也。伏况聖鐸。早事場屋。晩叨科第。與山林之士高尙不事者。其路自別。不擇某職。惟 命是趨者。實今日之義也。豈敢以常調之身。反襲處士之行。以犯人臣不敬之誅。而重負 聖明曠世之寵乎。誠以所被 恩命。不比尋常。若將待之以林下讀書之人。處之以 經席顧問之任。是則雖以古之眞儒碩士。亦且力辭而不敢進。况聖鐸素乏經
術。尤昧易學。苟以見 召爲榮。違 命爲懼。不量己分。晏然冒進 法筵重地。不恥竽濫。則 在上天日。其可欺乎。滿庭俊乂。其可誣乎。畢竟黔驢露技。梔言無實。祇辱 天眷。靡補埃塵。則其罪之重且大。豈特違慢之咎而已哉。此所以夙夜隕越。百爾思惟。寧伏偃蹇之罪。而不忍爲欺慢之計者也。至於親患之彌留。身病之沈綿。委是難動之實狀。而前後陳控。不啻煩瀆。今不敢更聒。伏乞將此狀訴。具報營門。以爲轉聞 朝廷。收還 成命之地云云。
辭免 召命狀
右云云。格外 恩召之下。有萬萬難進之勢。再度呈辭。踧踖竢 命。卽又伏見廵營勸諭文字。恭審 聖旨中辭意。不加逋慢之誅。特垂體諒之 恩。使之竢母病少間。抑情上來。 聖上德意之厚。天地莫量。感激隕越。無路報酬。第以區區本情。猶有所未盡暴白者。是敢不避僭越。冒昧更陳。聖鐸老母之病。經歲沈淹。長在床褥。人子情理。實難離側遠遊。然而君臣分義。至重至嚴。何敢以區區切迫之私。終始偃蹇。自速罪戾乎。誠以所被 恩命。不比尋常。雖使高蹈山林實有經學之士當之。亦有所逡廵而不敢進者。况聖鐸半世場屋。僥倖科第。空疎蔑劣。無一可稱。如前日所陳者乎。招虞人以㫌。豈不爲榮。而苟非其招。則死不敢往。今以林下讀書人之招。
招常調碌碌萬不近似之人。雖欲怵分畏義。冒沒承 命。其於辱 天眷羞當世之士。何哉。加以前後儒疏中。深詆峻斥。無所不至。尤不敢貪戀 恩私。毁頓廉隅。晏然趨承於 敦諭之下。伏乞將此情勢。具報營門。以爲從實轉 聞。亟收 成命之地云云。
辭免 召命狀
右云云。所被 恩召。旣非愚分之所敢承當。且自儒䟽之後。又有情地危蹙之端。屢次呈狀。悉暴微懇。庶冀轉 聞。還寢 成命。而 敦召未已。促其上來。道臣申諭。責以未安。惶恐切蹙。罔知攸措。聖鐸以碌碌常調。素昧經學。其於 命召之本旨。實無萬分之一可以堪承者。故不避偃蹇。終始坐違。情勢所迫。雖不獲已。而分義則掃地矣。罪戾則山積矣。卽今處義。惟當冒昧趨承。祇謝 恩命。仍請勘罰。以快物論而已。其他情實。有不暇自恤。第自數年以來。親患身病。次第牽掣。擬議遷延。不能自决。近者又聞京城內外。痘患極熾。鄕邑之間。亦多焱發。伏念前日。雖甞再蒙 天地好生之德。得以脫危出死。以至于今。而非常之 恩。不可屢冀。臣子之義。不可終廢。到此地頭。區區性命。不敢復惜。惟是老母八耋。積病之中。亦忌痘疾。若於遠離之後。猝有痘氣逼迫之患。使老母。獨自奔避。而身在千里。不得扶護。則遷徙勞動之際。實有難言之慮。况且老人心弱。慈情迫切。旣恨聖
鐸之不在左右。又念聖鐸之觸犯危險。輾轉憂思。幾何不至於添病而傷生乎。此聖鐸所以彷徨躑躅。百思千度。寧以違傲偃息之罪。伏法於他日。而不忍當此危難之時。母子相離。以重不孝之罪也。古人云。事君日長。事親日短。伏乞將此情實。具報營門。以爲轉達 天聽之地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