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43
卷35
江都殉節人子孫錄用啓(癸酉)
日前 筵中。以江都南樓殉節諸臣事。特下褒嘉之命。凡在瞻聆。莫不感歎。第同時燒死立慬人故承旨洪命亨,進士金益兼,別坐權順長等三人。獨不免見漏之歎。實是欠典。益兼子孫則方有登第者。或有蔭仕者。而至於洪命亨,權順長。子孫零替。其在 聖朝表揚節義之道。兩人子孫。依日前 下敎。一體錄用。恐合於樹風聲之道。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所達好矣。一體擧行可也。
請鞫囚不服者勿付捕廳取服啓(乙亥)
鞫獄事體。何等嚴密愼重。而今番鞫囚之抵賴不服於 帳殿之前者。自 上出付捕將。自捕廳捧得承服後。移上鞫庭。仍以正法者多。夫捕廳。卽治盜之所。與金吾有異。且以治盜之杖。酷施辭問。則罪囚之隨問誣服。難保其必無此弊。設令捕將有恣意濶狹之事。旣無三司之在傍環視。則有誰知之。有誰劾之。後弊不可不念。敢此仰達矣。
上曰。非承宣誰陳此語。予實欽服。還下綸音。此後則自
捕廳捕捉者外。已自鞫廳推問者。勿下捕廳。永爲定式。大書於該府謄錄是編。
冬雷後政院啓辭
嗚呼。昨夜之雷。又何爲而動也。 聖心安得不驚懼。擧朝安得不憂遑。第以臣等之見。今年國事。無往而非灾。非獨昨夜之雷爲然。人心詿誤。鞫事連仍。則是妖逆之變也。積浸稽天。州郡漂溺。則是雨水之變也。八路告歉。民生蕩析。則是凶荒之變也。凡諸可驚可愕之災。指不勝屈。而上下恬嬉。曾未聞建一策發一政以究消弭之圖。而及夫上天之屢示疾威。雖驚懼萬端。憂遑罔措。不亦晩乎。又况朱子之言。有曰冬雷秋雪。時時有之。人遂不以怪。臣等竊恐 殿下之驚懼。擧朝之憂遑。又未必不減於初逢雷異之日也。若然則上天之怒。終未可回乎。人事之失。終未可改乎。臣等不敢毛擧細事以溷 天聽。而獨以今日之大本急務。爲 殿下誦之可乎。夫雷者。天之號令也。天不可以無雷。而但在春夏。則爲號令之得宜也。在秋冬。則爲號令之乖時也。推之於人。其理何間。 殿下之位。卽天位也。 殿下之一動一靜。何莫非法天體天。而若論政令受病之源。卽暴發是已。言有所觸激。
聖怒或遽。事有所欲行。傳宣太猝。大抵氣象光景。俱不免爲急暴之歸。而臣等死罪。未敢以 殿下之政令。爲事事而得其宜也。以是論之。今日乖時之雷。於殿下亦足爲三隅之反。而使 聖上方才對越。擧措咸適。未必不基於此矣。若論大本。孰有過於此者乎。至於急務之所欲陳者。荒政是已。今年稼穡之卒痒。八域同然。方秋市肆。米貴如金。人心恤恤。朝不謀夕。其所以預講賑貸之策。宜如拯溺救焚。不容少緩。而竊怪夫廟堂之議。從容暇豫。未見其有眞箇憂悶之政。應天以實。固如是乎。臣等非敢謂數事之失。必爲召災之端。而若以今日之災。謂之上天之適然。則亦未敢也。伏願 殿下益軫兢業之念。亟降修省之策。於大本則必使天地位萬物育。無或有發不中節之患。於急務則必如捧漏甕沃焦釜。無或致顚連無告之歎。上以答仁愛之意。下以盡司牧之責。則今此告警。安知不爲玉成 殿下之具哉。臣等忝居近密。目見荐疊之災。不勝憂懼之忱。略陳瞽說。惟 殿下勿以人而廢其言焉。
答曰。業已諭。因予涼德衰耗。其勉切實。益切勉焉。
營繕軍契貢物變通事宜啓(癸巳)
繕工九營繕軍契之不可不釐弊。前後 筵臣之以此陳達。亦嘗屢遭。而以未得十分停當之策。尙今因循矣。當初軍契之釐正也。故重臣朴文秀。以兵曹木四十同。戶曹米一百石。一年都下。使之擔當 宗社以下一百八處所修補之役。而都下之外。更勿以軍價爲言之意。永爲定式矣。近年以來。貢人輩輒以元分定百八處所之外。別役軍價。每每呼訴於兵曹。故兵曹亦無以一例牢却。就其所報數中參量題給。便成䂓例。試以十年內軍契上下文書考之。所謂別役價上下之數。實有過於元軍價四十同之數。國計之尾閭。事體之寒心。雖不可勝言。貢人若因是上應國役。下資事育。則猶不害爲益下之政。而今乃貢人之倒懸益急。國役之責應無路。此無他。實由於別役價旣與元軍價之惟正有異。而又其上下無定數無定朔。或多或少。續續受出。故曹中情債。殆無限節。公貨之出給雖多。而其入於貢人之手中。不過爲三四之一二矣。其弊端之不可不釐正固如此。而今則貢人皆渙散避匿。前頭國役。實係罔涯。若欲從長變通。則自今以後。革罷貢人名目。自繕工營繕。別立新䂓。自官照檢之外。實無他善策矣。盖元軍價四十同。已成
不易之典。而所謂別役價。更以二十同加磨鍊。則合木爲六十同矣。六十同價。又以純錢磨鍊。則錢爲六千兩。以六千兩。兵曹則分四等計給於繕工。繕工則依其數受置於官庫。而自九營繕。各立待令軍五名。以備赴役之用。人給一朔四兩錢。勿論有事無事。逐朔例下。有若員役之朔下。若其役處稍大。上所稱九營繕待令軍四十五名。沒數赴役。更無推移之道。則隨其實入。始許雇立。而凡此待令軍朔下及雇立軍給價。通瀜一年。略約數計。則四千兩錢。足可用之。其纖悉曲折。當載錄於節目。餘數二千兩內。一千兩則逐年留庫。以待大役時不虞之用。一千兩則貢人輩滿萬公私債。不可不限十年鱗次還報。而今年一傡停捧。自明年爲始報債條。以一年一千兩爲定限。則上項六千兩之數。鑿鑿有歸宿處。然勿論公與私。所報之數。足當本錢。則所謂利息。永爲蕩减。其中雖或有預賣米木者。亦以本價計除。十年之後。債事旣畢。則報債條一千兩。又當添入於留庫不虞之備。然則國家雖或有不得已大役之事。更不必以軍契爲慮矣。如是酌定之後。營繕如又有加請軍價之事。繕工監該郞。草記論罪。兵曹又或不以純錢如數上下。則
該郞亦爲草記論責。然後此事庶可以永久無弊。而於公於私。實爲兩益之道矣。臣與繕工郞。累次商確後。問于兵判。議于大臣。則皆以爲便宜。故敢此陳達。一番 下詢。務得其當。實爲作事謀始之要矣。
論扶安蝟島銀礦設店便否啓
天下事。雖有利。未嘗不帶得若干害。雖有害。亦未嘗不帶得若干利。古人論事。曰便曰不便者。不害爲各有所據矣。今以此事言之。曰便者。以爲山澤之寶。一任奸氓之潛採。不自戶部句管。不成事理。斷然設店。宜矣。如湖南前道臣之以爲不便者。其言甚多。而若其最要。慮人命之易乎渰汲也。慮農民之棄本趍末也。慮邊山禁松之潛斫難禁也。凡此數段。其言亦自有理。臣於曰便曰不便。本無固必之見。惟在 博詢處之之如何。
論江界銀店屬之戶曹事宜啓
此事自外面看之。所謂屬之戶曹云者。似有益於戶曹。而其實則有不然者。葢其店稅。有定式之數。而使本官捧納。故能有補於貿蔘之價。今若屬之本曹。則其勢不過差送別將而已。畢竟別將盡數。偸食本曹。則全無所捧。論以利害。何可革罷已定之䂓乎。雖然
納稅則有一定之䂓。而店勢則無長豐之理。視其或盛或衰。當有一弛一張。故雖以昨年言之。本官之報。其稅錢只爲八千兩。而本曹亦依此捧之矣。但聞江民之所以稱冤者有二。本曹慮其民弊。雖或蠲減。如昨年之爲。本府監色與差人輩。中間操縱。依數催督。公稅則減其數。而民之所以納稅則直依舊耳。此弊則雖本官。亦未必盡知。民之稱冤者一也。捧稅之䂓。逐朔收聚。堅置官庫。待其貿蔘之節。一當準給於民。無少虧欠。然後民可以有賴。而萬餘兩錢貨。以其留在庫中故。監色輩作爲自己料利之資。隨捧用盡。至於蔘價。不給於當給之時。續續上下。拖至終年。畢竟雖曰盡給。在民則爲無實之歸。此是稱冤者二也。凡此二弊。雖出傳聞。參以事情。難保其必無此事。此則惟係於本官之照察檢飭之如何。不可不嚴加申飭。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今聞所奏。其弊若覩。此後依定式擧行。而若復有弊。予有御史當廉問。當該府使。當禁錮終身。監色。當嚴刑定配。以此申飭。
正朝請賀賓廳啓辭
臣等忱誠淺薄而徒抱愛日之情。言語拙訥而未有
回天之望。不得已相率求對。冀借方寸之地。 兪音莫承。禁闥如海。徊徨抑塞。實不知置身之所矣。未知殿下以臣等今日之請。爲不合於典章耶。有違於情禮耶。夫三元之會。一年令節也。君上之首膺福履。實基於此。臣子之克伸歡情。亦在於此。有國之必以是日爲獻賀之節。其義槩可想矣。唐宋以來之事。今不必遠引。而洪惟我 朝典禮大備。三千三百。纖悉無遺。而正朝之賀。昭載於五禮編中。 列聖受之而有光簡冊。羣下行之而儼成科條。今垂至四百年矣。國之典章。其可曰不嚴矣乎。詩云。君子萬年。介爾景福。惟我 殿下孝悌通於神明。誠敬格于上下。皇天 祖宗。日監在玆。侈之以如川之福。錫之以如岡之壽。寶筭之隆。殆堯舜以後所未有也。而四聰無减於鼎盛。八彩反勝於昔時。今日之葱葱林林涵育於 聖化之中者。莫不有瀜洩之歡。則况其廊廟近密。朝夕王所者。欣欣相慶。尤當如何。嘉運益隆。歲籥方改。海屋之籌。又將添一年矣。逢此令辰。欲以呼嵩之禮。用寓華祝之誠。求之於天理人情。决知其不可已矣。臣等之情禮。其可曰不切矣乎。典章之不可違如此。情禮之不可不伸又如此。而以 殿下燭理之明。體下
之仁。獨於此至易之事。不賜一言 允從者。此豈他哉。臣等竊仰 殿下平日用工。有得於詩經之臨深履薄。文王之小心翼翼。故或慮其歉於執謙也。近於張大也。然若果張大。五禮編初豈載之。若違謙德。 列聖朝夫豈行之。臣等之以此面陳 筵席。亦已屢矣。而斷斷義理。要不出此。故今又反復於斯。惟 殿下亟允臣等之請。無使國朝之典章闕而不行。臣子之情禮閼而不伸。千萬幸甚。
請關西錢穀勿許各衙門陳達取用啓(乙未)
關西錢穀之儲蓄本道。寔是 祖宗朝深遠之慮。而近因京外財力匱竭。以經費所用。或有取來之事。雖出於不得已。而此路漸廣。經用之外。亦多陳請取用之擧。殊非當初儲積之意。此後則 俯察此弊。深留睿意。實爲重邊之道。故敢達矣。
令曰。當留意矣。
論供饍方物更定式例啓(丙申)
各 殿所封供上朔饍及方物物饍。今方依 下敎更定式例。而但其中姑減永減之類。本無文跡之錄置者。故今番別單所 啓下者。只有廚院謄錄。草率磨鍊。其間必不無差錯牴牾之患。自臣曹行會各道。
時封與從前權減之數爻。使之一一修成冊報來。更加釐正。正書以入。然後庶可無如前錯誤之弊。敢此仰達。
上曰。依爲之。
論江界蔘價添給啓
朝家之添給江界蔘價。實爲江民莫大之惠。而第以目下民人和賣之價言之。猶不免爲半價矣。體尾蔘曾前所定原價及今番添給之價。皆當以關西小米分數磨鍊。則 朝家定式小米一石之價。限以三兩。而關西米價。雖豐年或過此數。若値歉歲。則或有翔至五六兩之時。見今宰江界者。必不以蔘戶當食者不給於民而後日則安知不只以 朝家所定三兩準其數。以給餘外逐石加剩之錢。自歸於乾沒之科乎。爲民之事。所當靡不用極。臣意則惟此蔘價米一項。 朝家則雖以每石三兩區劃。而道臣與本倅則勿拘此限。必從市直出賣。每石加得之數。雖至累千兩。必令一一添給於蔘戶。使之爲聊賴之道。則其所爲惠。當不止爲前日之減給若干蔘斤矣。雖然。凡事久則解弛。必於關西道臣。每年以蔘米剩價幾兩添給江界蔘戶之意。形止牒報於備局。然後庶可免有
名無實之歸矣。 下詢大臣而處之。
論平安兵營及各山城封樁銀錢布木申嚴典守啓(戊申)
臣以平安兵營弊瘼。有可以仰達者矣。本營。卽關西大關防也。國家之所倚重者何如。而府庫許多財貨。皆因前後帥臣不謹典守。或襲謬例。公給營屬。或緣牟利。廣布商賈。記簿之中。雖有名色。庫藏之內。枵無餘儲。雖以日前本營之報備局成冊見之。天銀條初行。書以一萬三千餘兩。而盡歸於前後赴燕譯官所貸去。年去年來。不捧一錠。時留庫懸以六錢幾分。雖非時兵使所作爲。事之寒心。莫此爲甚。至若各山城封樁銀錢布木等物。前人之多般拮据。辛勤輸致。樻子另固。鎖鑰又牢。自以爲緩急有賴。而後來之人。全不顧惜。以此爲自己生色之資。傍近守宰之稍有勢力者請以貸用。則掊鎖裂樻。無難出給。文書所在。半是虗錄。若有嚴畏朝廷之心。安敢如是。况守宰一得此錢。必放債民間。利息歸於官用。民怨則從而四起。城貨之旣藏還出。固是可痛之甚。用債之民。畢竟散而之四。此其可痛可憫。又有甚於貨物之失矣。臣意則無論監兵營所管。凡係各山城輸致之物。如或有
以錢換銀。以木改色。不得不遷動之時。則其出入去來。必令具由狀聞。然後始爲下手之意。永爲定式。實合事宜矣。
上曰。關防重地。有此踈虞。右相所奏之言。極爲的當。依此施行。領左相言。亦皆好矣。凡事得人然後可責實效。此右相言又好。旣欲留意蘓弊。則自有右相所薦之人。時兵使改差可也。
論中旬賞格時弊啓
將臣旣以中旬賞格事。有所陳達。臣亦有以仰達者矣。故相臣李浣。以訓將之任。薦授故判書柳赫然。及聞訓局設中旬而入格者多賞木。比前倍加。軍情頗欣欣歎曰。柳赫然亦如是耶。試才必峻考。然後賞格不多。賞格不多。然後中旬數行。中旬數行。然後技藝精鍊。今以慰悅之故。賞木優加。此不峻考之致也。從此中旬之法。必多曠闕。技藝之鍊。必不如前云矣。近日各營以財力之乏。不設中旬。已有年所。故相當日之言。如見今時之弊矣。此實將臣之所不可不知者也。
上曰。卿言亦可謂知大體。誠大臣之言矣。
請申飭西北戍卒襦衣紙衣分給奸弊啓
西北邊戍卒襦衣紙衣之自京下送。 祖宗朝深恩厚澤。無異挾纊。而近聞襦衣運致之際。不過以禁軍一人。領刷馬軍以送。故自高陽站。已爲作奸。坼其衣縫。刮出所編去核。及至江邊。戍卒之得以掩體者。直無絮之裌衣而已。至於北關。以白木與去核送之。而初不針縫。故雖無坼出之事。去核則半歸閪失云。盖此貢人年例所納備局。使郞廳秤其重數。合於法式。然後幷與本秤而下送該道監營。以爲秤後傳給之地。而監營未必親自檢秤。又未必察飭領去之人。故畢竟奸弊至此。寧不痛駭。自今爲始。所經各邑。必令座首眼同率去。交付於前站。郡邑受其無弊。到付文跡前站。以次如之。運及於監營。則道伯親檢其重數。分送各該鎭。而必行其各邑交付之法。待戍卒之得著身上。其去核重數之合式與否。各鎭將報于地方官。地方官報于監營。以此詳細狀聞。使惠澤不至無實。奸竇無敢如前。恐合事宜。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西北戍卒烽軍之自朝家歲冬給襦衣。俾免呵凍之苦。制法之 聖意。猗乎盛矣。記昔我 先大王每諭予小子若曰。若當寒威栗烈。遙念邊邑把防軍卒之衣乏掩體。雪上頓足。中夜自不覺捲衾撤帷。蹶然而起。仍
誦諭唐人詩城上風威冷。江中水氣寒之句。頻遣宣傳官備郞。內自闕門把卒。衛所廵軍所著。以至西邑下送件。皆命摘奸。此不但予小子承聆而仰覿。卿等亦必至于今欽頌而不敢忘矣。予於御極之後。仰體 聖意。時或摘奸。間或申飭。而今聞卿所奏。奸弊如許。此雖一事。有違於勤咨提飭之 聖意。豈勝惕然而悚然。依卿言出擧條拔例申飭。我國法令。稍久漸弛。今番飭禁。又安知不更有如前之弊乎。此後當時遣摘奸於西北諸邑戍軍烽軍等所著襦衣。斤兩則秤量輕重。絮品則點視新舊。執頉處。地方官守令。以矇然捧給之罪。先罷後拿。幷與不察之道伯當重勘。仍令書揭各該地方官府。以爲常目遵行。無或抵罪事。卽爲嚴飭行會可也。
請禁髢䯻啓
臣於髢䯻事。業欲一陳所懷。而頃問領相則領相有持重之意。故姑且趑趄而實有耿耿者矣。盖今莫大之弊。蔑有加於髢䯻。雖儒生至竆之家。非六七十兩錢貨。無以買賣。如欲成樣。費了數百金。賣田賣宅之外。無他道理。而有田宅者。亦幾人乎。以故有子娶婦者。以其不得爲髢䯻。婚嫁六七年。不得行見舅姑之禮。以至廢倫者指不勝屈。今當勵精圖治之辰。絲毫
民瘼。盡心除去。而乃於此莫大之弊。有若置之於無奈何之域者。何也。諸議以爛商可代之物爲言。而自上斷然决定。使一國之內。不復戴髢䯻。則可代之物。特節目間事。不如是則臣恐今日明日未有究竟之期矣。
上曰。右相之言。不但的確。予之必欲復舊制。前此筵席。屢示微意。意槩在於明 聖志紹盛烈。大抵中撤之本非 聖意。自右相以下逮事而及聞者。孰不知其委折乎。伊時賊臣麟漢。敢以宮樣等語。乘間刱發。上以侵犯。下以鉗制。於是乎筵臣莫敢有異辭。禁遂弛而令遂廢。此盖賊麟貪慾無比。僭奢無倫。至以加髢之大其制侈其式高其樣。自謂有素癖。每於去髢之禁令。心常不平。畢竟有此沮格之擧。卽此一節。無臣分可知。况以事理言之。同氣之間。兄所仰贊。弟乃請罷。是不但朝廷之罪人。抑亦私室之悖弟。雖小於此之法制。 聖斷赫然。令甲一定。則爲羣下者。有不敢較計於見聞之生熟而輕加雌黃之論。况以濫腸猾手。恚不能竆其所欲。必欲壞敗而後已。予則曰惟此事。賊麟可誅。今欲申復舊制。沿革顚末。須有一番敷示後生少年之未詳事實者。庶得以知所未知。聞所未聞。初欲含忍。予若不言。今人孰首
言之。先以此批旨。頒示朝紙。俾各曉然可也。
請採訪金重憲子孫啓
臣每欲以戊申忠烈人金重憲事。一陳 筵席而含意未果。今因酬酢之及於倡義。敢此仰達矣。重憲於戊申三月。以過客宿淸州店舍。是夜。賊殺兵使據其城。重憲詣軍門言曰。願爲麾下士。賊命入使階下侍。重憲之意。本欲進前。得以刺殺賊魁。至是計無所施。退以宿。翌朝又詣階下。仰而言曰。吾士夫族。不當庭立。遂上堂與校幷立。少頃頗睨視。眉際殺氣微動。賊疑之。叱左右急縛。探其懷有利匕首。五刑皆具。重憲不變色。以義理喩賊。喩訖。罵不絶聲。至死乃已。賊棄其尸。人閱其所佩囊。得敗紙所籍。知其姓名之爲金重憲。而其居在信川也。廉撫使上其事。後十餘年。宗伯臣李成中白 上。贈三品職。旌其閭。 命錄其子孫。其忠烈之卓卓如此。而今春倡義殉身採訪之時湖西狀啓中。金重憲三字不少槩見。或由於重憲之無子孫而然歟。抑道臣守令踈漏而然歟。戊申忠烈。不錄則已。若錄之則臣恐無出於重憲之右者。申 命採訪。似不可已矣。
上曰。以卿所奏。出擧條。訪問該道可也。
徵族之弊嚴立科條啓
宵旰 聖念。一是爲民。每承 傳敎。臣實感歎。而第念外邑徵族之弊。若不嚴立科條。則爲民之敎。恐無實效。大抵爲守令者。不能嚴密典守以致公貨公糓之種種逋欠。則旣無徵出之路。公物又不可不爲收殺。故一例以徵族爲事。不問族屬眞否。一從弄奸者所告。列名踏印。出給面里任。星火徵督。有若惟正之不可已者。而其弄奸之人。則或不加一杖。依舊自在。公然使不當之人。一朝至敗家亡身之境者比比有之。目今此弊八路同然。而至於西路。則實爲尤甚。臣謂從今以後凡有逋欠。當該弄奸之人。先爲限死嚴刑。以謝其族屬。渠之家舍田土。沒數賣充。然後猶有不足。則使其族屬助給。庶可爲懲勵他人之道。以此分付諸道。定式遵行。殿最時。亦以徵族多寡。爲守令進退之意。亦爲申飭。宜矣。
上曰。依爲之。
諸道民人之因病田荒者一一給灾啓
今年年事。三南畿甸。雖謂之大豐。誠非過語。年分事目。無容更議。而第聞路傍水田。或因其主之全家遘癘。不得耘耔。四面黃雲之中。獨不免荒廢者往往有
之云。路傍如此則深處之無此患。亦不可必矣。今年京城出幕之累千民命。皆蒙 聖上悶念顧復之恩。復得爲人。若於鄕曲此等之類。惠澤或不遍及。則其向隅之冤。當復如何。臣謂另飭諸道。使守令躳自審視。因病故而田荒者。一一給灾。無或遺漏。俾知朝家一視同仁之德意。恐不可已矣。
上曰。聞卿言。在小民實爲切緊之事。况有此良田。遇此登歲。因渠病故。不暇耘耔。豈非矜悶之甚者乎。以此所奏。出擧條。知委坊曲。仍令各其邑宰。躳審査報。俾有申飭實效可也。
俵灾申飭啓
三南畿甸。雖曰登熟。晩時風雨。未必無灾損。道臣之加請灾結。勢固難免。而 聖上以如傷若保之意。不問有司。有請輒許。此實深仁大惠也。第念國綱近益解弛。外邑守宰。稍有勢力。惟意所欲。全不畏法。然此皆士夫。臣不以灾結置疑。而如或威不束下。惠反歸虛。雖把束之。微有消瀜之患。則該守令之論以當律。姑勿論。其責當全歸道伯。以此另加申飭。使營邑各自警惕。恐不可已矣。
上曰。卿言果好。依此所奏。各別嚴飭。俾有實效可也。
嶺儒倡義錄事啓
嶺儒必欲以戊申倡義錄。一塵 睿覽者。其意非出於別有希望。葢欲暴白其嶺南士夫當賊變之際。嚴於逆順之辨。而忠義所發。矢死靡悔之蹟也。其心雖苦。其徹無路。今乃於禮曹覆啓之 批。洞悉其忠義所激。嗟賞其鄒魯餘風。十行 辭旨。昭回日星。儒生輩抱此以歸。則六十年蘊結可洩。七十州志願斯足。他日隕結之報。庶可期。士士同然。雖以朝家酬報之典言之。華衮之褒。萬歲可傳。又况所進冊子。將使之入梓廣布。以爲他道感聳之資。則其褒忠奬義。豈可與貤贈存恤之猶屬循常者。同日道哉。臣見如此。此外無他可達矣。
靈壽閣 御帖付紅籤啓(己酉)
臣於日前。肅拜 靈壽閣。奉審 御帖。 肅廟己亥。館閣之臣。奉 敎撰序文。而中有 先大王潛邸時爵號及 御諱之不付紅籤。似固有 聖敎而然。今則事體與前大異。臣意則分付該曹。日後奉審時付紅籤。恐是不可已之事。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依爲之
請復置喬桐水使啓
臣未見江都。其形便之如何。未能的知。而竊聞公議。皆以爲統御營之移屬江都。大有乖於古人制置之意。爲害則多。其利則無云矣。今見狀辭及牒報。當初改制。旣知失宜。則今但以銷刻爲嫌。一味拋置。有非重海防祛弊瘼之意。喬桐罷其防御之名。水使統御之號。幷皆還屬。凡事亦令仍舊貫復設。恐不可已矣。
上曰。昨年本司回啓時草記批答。已示微意。欲觀形便計亦左矣。到今關防便否。旣知其如此。則何嫌銷刻乎。大於此之守摠兩營。或內或外。况一閫乎。依卿所奏。今日政。水使復設下批。沁留之兼管稱號。亦令罷去可也。
請嚴禁上言擊錚屑越之弊啓
近來上言擊錚。屑越莫甚。此弊。不可不一番痛祛。而但擊錚則立法本意。或恐下情之有所壅遏。難以永塞。就其中猥褻犯分者。自法曹痛治。則奸民猶有所嚴畏。其所濫雜。似不至於近日之甚。至於上言。以子孫而言其父祖孝行。以干 天恩者。不勝其多。揆以道理。萬萬未安。此後則一切嚴飭。雖鄕黨公議之爲他人論列孝行者。自當呈書道伯。以請狀聞。而其所爲言。果不爽實。則道伯歲首抄啓。豈不採取公議乎。以此申飭各道。俾知定式。無敢以孝行等說。煩之上
言。則庶可除濫習之一端矣。
上曰。孝烈事上言。因前領相所奏。年前果有區別定式。葢出於禁其濫雜。存一條路。而至今濫褻愈甚。右相所奏。甚好。此後除非歲首道狀。無論爲親與他人。無敢以上言爲之之意。嚴飭京外可也。
請平安兵營捧債錢換銀樁置藥山山城啓
本營財貨。俱是緩急所須。所捧六萬之數。亦自不些。而若以錢留置。則後至者安知不又復放債。除用利條。而使公貨歸之於依舊逋欠之境乎。若然則不特前功可惜。大關防軍需。必有莫可收拾之患。寧不寒心。臣意則先捧六萬之數。幷爲換銀。樁置於藥山山城。非狀聞則無敢開封。一如臣前日所奏之意。更爲嚴飭。而若其換銀之際。爲監色所欺。以粗劣七八星之類。苟然充數。則其罪自歸帥臣。雖於歲久之後。考其年條。則該帥之爲某某。自可知之。各別盡心之意。預加申飭。至於未捧三萬餘兩。旣無可徵之處。則無罪可哀者。非隣里族黨乎。尹鐸損戶之義。决不當如此。使日後繼而爲帥臣者。撙節用度。一年之內。限一萬兩自備以補。則不過三四年。自當盡充。於竆民足可爲再生之恩。在軍需。庶得免永失之患矣。
上曰。依爲之。
請鄭宗魯六品調用啓
光陵參奉鄭宗魯。以文莊公鄭經世之奉祀孫。才因特敎。已除初仕。而聞其經術文學爲一世之望。似不可以常蔭待之。臣意則六品調用。實合聳勸之道。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依爲之。
因筵中 下詢。請任珹贈以正卿啓。
臣於其時。適在草土。諸臣實績未有聞知。而但聞任珹之倉卒盡分樹立卓然。無愧於昨年 賜諡之臣。贈以正卿。實合褒忠之典矣。
上曰。正卿贈職可也。
又因 下詢。請鄭純儉,金履坤隨品貤贈啓。
鄭純儉,金履坤二人。實未詳其事實。而向日判敦寧尹塾。旣以目擊之人。有所提奏。至下子孫錄用之 命。則到今隨品貤贈。似不必靳惜矣。
上曰。幷贈職可也。
請申飭守御軍米濫徵啓
軍校之旣已赴操。從以徵米。合有一番通變。守臣之見。亦與臣同。而但三千六百餘石之米。以今國計。從
他道辦出。有非立談間可以禀定。此則待日後更合商量。至於軍卒等逐年納米之際。旗隊摠所收。每患倍徵。以致呼冤載路。臣意則使畿邑守令。親自收捧。親自上京。與守御郞廳眼同斗納。則似不至於如前濫費。以此定式申飭恐好矣。
上曰。依爲之。
請勿許南原咸陽等地割付雲峯啓
日前因荒山碑閣守護事。道臣狀啓。以爲南原咸陽各兩面。割付雲峯。有所陳聞。而更令論理狀聞事有命矣。臣意則碑閣守護。與地界寬窄。本不相關。而且以事勢言之。咸陽之嚴馬川。本府之得成官樣。專賴於此。南原之上下巖。本州所關。亦必不小。公然奪彼與此。不成事理。况嚴馬川。乃是嶺南地而今忽割付湖南。則劃埜分州之意。果安在哉。道臣所當退其報狀。使之拔去此段。而不此之爲。旣已上徹。若於允可之後始爲提達。則恐有銷刻之嫌。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卿言果然。昨聞筵臣言。方欲釐改而未果。割地一款。原傳敎抹去可也。
請灾民恤典白給與還捧間狀聞擧行啓
以平壤民戶之多數漂失。至遣宣傳官發別餉穀。以
擧恤典。 聖澤所曁。孰不感泣。而第別餉穀。不以白給。或還捧分以 敎之。臣恐日後有眩於擧行之患矣。臣於年前。在竹山地。聞宣傳官因 上敎馳來。慰諭於被雹民人處。仍以倉穀分給而去。民人輩皆認以白給。感戴尤切。及其冬末。以還穀樣。督令還納。百姓擧皆缺望。邑倅亦以爲悶。而營門不敢上請。終未有變通。臣目見其事。心知其 上意之不必如此而無奈何矣。此後如有此等事而自下有疑眩之端。則必狀聞後擧行之意。預爲出擧條定式何如。
上曰。依爲之。
請嚴飭湖西軍保米濫捧弊瘼啓
臣於前月湖西來往之後。自 上特詢民弊有無。而臣未及條對。有所耿耿。敢此復申矣。湖西有二痼瘼。其一。卽軍保米。其一。卽拯劣米。而軍保之切矜。殆有甚於拯劣矣。葢自减疋之後。軍保所納。只是六斗米。以外面見之。似不至太苦。而但其旗隊摠所收於一夫者。恰爲十二三斗。不如此則無以上納於軍門故也。以故民視保米之役。如就死地。其中稍可以備數於人者。必百計圖免。移就他役。惟㝡竆獨㝡丐乞。無所告訴。然後始乃屈首於是役。而以其丐乞之故。散
而之四。特容易事也。旣逃之後。其勢不得不徵及隣族。若論可矜。孰有加於此者。若論痼瘼。又孰有加於此者乎。旣知其如此而以難於救弊。仍以置之。則亦非體 聖上視民如傷之意。十分矯革。雖難遽議。若嚴飭各軍門。其所捧上。與情債毋或濫觴。又使該道道臣。嚴束守宰。其所捧米。勿委於旗摠。親監以捧。應捧六斗之外。剩餘俾不過一斗許。則庶或爲竆民息肩之道矣。
上曰。予所夙宵憧憧一念。每在於仰述 先大王减疋均役之 盛德。而惟此保米一事。自十二斗减爲六斗者。卽 先大王惠澤之及民。與减疋無異。而减疋之木綿。猶異於純錢。升尺之長短麁細。從中奸弊。難以防戢。况此米條所捧乎。以是之故。必欲一番釐正。其勢末由。葢有軍門則自有軍校。有軍校則自有糧餉。訓局支放。多靠度支經用。而禁御兩營。無此保米。無以接濟。此所以欲罷未罷。齎意未施。際聞右相所奏。尤覺矜惻。今若難於永罷。餉米之制。幷與收捧時操縱之弊而不禁。則所謂保米依舊是均役前十二斗之弊。以此筵話出擧條。自本司拔例。另飭諸道。如是申飭之後。如無釐弊之效。現發於來頭繡衣之行。方伯守令。焉逭其罪。以此申
明分付可也。
請嚴飭湖西軍保米濫捧弊瘼啓[再啓]
臣纔以湖西保米事。有所仰達。而南漢哨軍納米之法。實平日所甞切矜。故敢此繼陳矣。摠戎與守御。便是畿內南北兵使。而摠廳則大操之年。减除軍米。獨守廳。雖經山城大操。保米依例收捧。夫保米。身役也。渠之身旣已艱辛赴操於幾日之程。則責出役米。不特爲可矜。未知此何名也。此何義也。况同是畿內營門。而漢北漢南之不得均制。至於如此。此實合有一番變通之事。而况其納米捧上之際。浮費濫觴。實與俄所陳湖西保米。無少異焉。民之以哨軍爲必死之地者。何足爲怪乎。其所捄弊。姑未知有何善策。而其爲不可不捄則明矣。
上曰。筵退後。該廳草記禀處可也。
沿海邑拯劣米以錢代捧啓
沿海諸邑之弊。莫切於拯劣米之爲可矜。拯米雖曰散給還捧。所謂散給者。未必非不可食之物。而畢竟責納。有若還穀之應捧者然。比諸白徵。無異於五十步百步之間也。哀彼竆民之逐歲逋欠。實是所難免之事。而地部嚴督。守宰恐㥘。或以艱辛備納之稅大
同。移施於此。而稅大同則疊督重捧。要以免罪過。無告者惟竆民耳。民情皆願以錢代納。而臣以其事涉變通。爲持難於中矣。歸自湖西。議之於度支臣。則以爲故相鄭弘淳。已以拯劣米作錢以捧之意。陳達蒙允云。然則今日所當行者。卽不過奉行前日擧條啓下之事。然臣亦不知有此擧條。况道臣守宰。何以知得。又况小民。何以耳聞乎。此必度支急於捧米。不爲頒示外邑之致。誠甚慨然。捧錢則易於了當。捧米則輒有積逋。設令歇定價直。不猶愈於年久積逋之每歸蕩减之科乎。以此擧條。行會諸道。凡係拯劣米。直令以錢代捧。而曉諭坊曲。毋使一民有不知之弊。恐好矣。當年條。則定以三兩。當年以上。則定以二兩五錢。最久條。則特許二兩。恐不害於寧失之義矣。
江華吉祥牧場許耕啓
前後守臣與太僕。以吉祥牧場事。爭論便否。非止一再。而俄於閤外聞之。則司僕一提調。以本島之不可許民。送言於有司堂上云。大臣之議旣如此。難以更議。第以守臣狀辭見之。馬旣耗損。移送三島。綽有餘裕。作畓墾田。可得三數百石落。又况關防要害。無過本場。則時平可以裕食。警急可以得力。以公以私。恐
不必持難矣。
上曰。南來帆檣下陸初程。爲本府大關防最要害。半千馬匹餘。只百餘在。該寺得失。似無損益。况闢土開墾。島民之情願又如許。則地利人和。政謂此也。依狀請施行。除非別般窒礙之端。更勿爭難之意。言于該寺可也。
禁髢論婦女冠啓
今番禁髢。雖係婦女首飾。卽一王制度。毋論士夫與閭巷。方以簇頭里爲新制。而或言 筵席旣有花冠勿禁之敎。花冠亦所當著。以故欲捨簇頭里。造用花冠之議盛行云。花冠雖未知的是中華之制。旣與加髢有異。則未必爲防禁之物。而若與簇頭里。一時兩行。則亦非定制本意。故敢達矣。
上曰。花冠不載禁條。雖不必一一禁斷。元事目。旣以簇頭里定制。此固時行之式。新令之下。何可捨此趍彼。况簇頭里。亦一中華制度乎。以卿所奏。更加嚴飭。期於遵令。至於花冠。或塗彩或傅金云。未必不爲尙侈之一端。有司堂上。旣承筵敎。分付工曹。造作匠手等處。亦爲各別嚴飭可也。
請禁各衙門請得關西小米啓
臣於聽政初筵。以關西小米事。有所仰達。關西小米。
係是惟正稅穀之除留本道者。則度支外。例不得許施。而近年以來。多有各衙門請得取用之事。心常慨然。三道貿儲。雖出爲民之意。關西小米。恐難許施矣。
請禁守宰善政鐫碑啓
夫善政鐫石。卽邑倅去後之事也。其人在官而其民磨崖頌德。不特諂諛可惡。亦關後弊。道臣若目見耳聞。則事當痛禁之不暇。而今乃看作稀事。至煩 上徹。邑宰則必當不知。道伯不可無警。原春監司李度默。從重推考。雖以外方所稱善政碑言之。以 先朝禁令至嚴數三十年之間。民不敢犯禁。近年以來。依舊琢石。列立路傍。無論營府郡縣。殆若先生案之列書者然。此莫非諂上之風。而亦安知虛僞之不參於其間乎。臣謂限年一傡撤去。申嚴 先朝禁令。斷不可已矣。
上曰。依爲之。近來百事虛僞成風。上之所施。要譽也。下之所事。納諂也。碑事卽當禁之一事。况 先朝禁令。至爲嚴截。則不有朝令。乃敢任置不禁。自方伯宜有不飭之罪。而年條有難的知。姑不處分。自廟堂申明行會諸道。嚴飭邑鎭。自關到日。以碑爲名者。一傡登時撤去。而後復冒禁者。一依法典勘罪。斷不饒貸可也。
請贈職勿許超資啓
贈職之法典。毋論高下。如非 特敎超品則只贈一階。乃是法典。而挽近以來。此法蕩然。堂下官以下。則高下隨意。不拘品級。有乖 朝家守舊章惜名器之本意。此後則贈職只加一階之法。申明復舊。且如儒生之以一行褒贈者。只贈參下官。最著者。贈以六品之職。其中尤卓然者。 禀旨後始許贈臺侍何如。
上曰。依爲之。
請故校理朴在源贈職啓
臣頃在藥院。湯劑議定時。有追念者。敢此仰達矣。故校理朴在源頃年一䟽。其言則見施。其身則竆死。有識之論。無不憫惻。年前臺䟽。許以從當貤贈。而 成命尙不下。臣意分付該曹。亟擧贈職之典。好矣。
上曰。依爲之。
請罷銓郞舊法啓
臣於立朝以來。每見躁競成風。廉恥日喪。以爲銓郞翰林復舊。然後或可以救得此弊。及夫銓郞舊法更設之後。未聞有激濁揚淸之事可以裨補世道。只見其爭端日甚。私意日長。於是乎始知 祖宗朝屢設而屢罷。葢出於燭見其弊源也。且以官方言之。銓郞
是極望也。一經此任。則雖冢宰相府。無一可礙之處。一代之中。設有可合者。當不過數人而已。而遞易無常。新望頻數。才經玉署。則便作循例輪通之窠。最初設置之意。豈亶然哉。 聖上已悉此弊。使之有闕勿補。而尙在依違之中。有延謚則差出事過。旋卽區處。論以國體。亦甚苟艱。臣意則於此等處。只論其利害有無而决之而已。不當置之於可罷不可罷之中以因循延拖爲事矣。
上曰。自初復設。决知其無益。旣設之後。欲罷不能。因循至今。適因言端。聞卿言。政合予意。銷刻何拘。吏郞復設之規。卽爲革罷。
請西北流民還送安輯啓(庚戌)
近聞西北流民。絡繹不絶於道路之間。傳說雖或過中。其不爲全無。可以推知。字牧之官。若能極意撫恤。當賑者付賑。當還者付還。使之安接。則惟彼安土重遷之輩。雖賞之。豈可去其鄕里。散之四方乎。思之及此。誠極矜惻。 朝家旣聞之後。不可無別般慰諭安集之擧。而但漂轉四方之類。三三五五。不知乞食於何道何邑。內而五部。外而畿甸三南或關東諸道。另加搜問。果有自兩西及北路流散而至者。除其全家
安頓不願復歸者。各自該邑。計口給糧。定將校交付前去之邑。次次送致。以及於本土而止。及其歸也。道臣照管其數。使本邑加意撫恤。各付還賑。俾得聊賴安接。則我 聖上若保如傷之德意。庶可以覃及於無告之民矣。且聞近來道臣與守令。不欲使民人流散。有聞於京師。或使將校。阻搪要路。俾不得轉動。若此則坐而待死之外。更無他道。撫字之政。寧容如是。此則嚴加禁斷。各邑之次次給糧。幷以公穀會减。還歸安集之後。畢竟數爻。使該道道臣。條列狀聞。宜矣。
上曰。今聞卿言。西北民情葢可推知。旣聞之後。豈可一刻弛心。接濟之策。當另飭道臣。期有實效。此則欲別下傳敎。而流民之還集。依卿所奏。卽爲嚴飭京外。而給糧交付之際。無或一毫泛忽。卿旣聞筵敎。部字內則分遣備郞曉諭後。從願還送。擧行後形止草記。西北之還集諸道之交付勤慢。則繡衣外。更當別遣宣傳官或備郞考察。此意一體申飭可也。
因洪秉纘䟽據事實陳辨啓
向日。洪秉纘。緣臣 筵席糾正。退呈對䟽。而其言全與實狀相反。臣見而駭歎。卽欲陳䟽明卞。而懲討方張。未暇及此。後因時月已久。遂泯默至今。惶愧之私。
實切于中。葢伊時。秉纘謂臣曰。外議以爲吏判望。有見漏者云矣。臣曰。誰也。答曰。趙時俊,尹蓍東矣。臣非不知時俊之爲語次虛影。而言出非意。極涉驚訝。故默然不應。則遂起拜而去矣。此外無一轉喉。今乃於䟽中。盛稱有多般轉折之語。而有若臣之故爲刪去單行數節者然。何其不思之甚也。臣之糾正。本非以秉纘謂之時俊之黨也。則對䟽中自暴其語言之未及達意。何所不可。而欲防其知舊中見責。演出口中所不言之言。以至於自欺欺人。此豈非可惜之甚乎。雖然。忝居百僚之首。致此唇舌之煩。罔非見輕而然矣。尙何敢尤人乎。旣不䟽引。不得不以此仰達矣。
上曰。卿之引義。過矣。今聞事實。揆以體統。不可無飭行。副司直洪秉纘。罷職可也。
請北伯畢賑前仍職啓
北伯今將議薦。而臣有所懷。安敢終默乎。四道流民之絡續道路。實是挽近所未有之事。道伯烏得免重勘。而第念春事正殷。賑政方張。爲道伯者。必有商其緩急。制其闊狹。以擬來頭者。而今乃忽地遞易。付之生手。則我 聖上如傷若保之意。恐不無閼而不行之歎矣。臣於己丑年間。待罪北藩。適値年荒。設施賑
事。賑未畢而罪罷以歸。一路飢民狼狽失哺之狀。親自目覩。今者北路之事。適又如此。臣之愚見。新人不如舊人。使功不如使過。若姑徐勘罪。嚴降 飭敎。則日後對揚之道。豈不盡心力之所至。以圖贖罪之方乎。傳旨雖頒。民事爲重。不得不仰達矣。
上曰。卿言出於爲民之意。卿所經歷。亦以爲言。令政院傳旨姑爲勿捧。俾圖息愆贖罪之方。雖爲民事。不得不姑且含忍。道內流民之任其所之。終若莫聞知者。其罪終難逭。待畢賑。令該府拿問重勘。使爲民與懲後之擧兩行而不悖。自今至置對之前。無非戴罪荷譴之日。苟有一分知畏自訟之心。雖欲放忽。得乎。若是而竆民未蘓。劣倅未汰。則罪上添罪。合置何典。第以此意。三懸鈴嚴飭分付可也。
畿甸賊徒處置事宜啓
畿甸之明火賊徒。自捕廳及楊廣州捉因者爲十餘人矣。聞渠輩皆以畿營捉雉之漢。周流遠近。討食爲生。年前自 上深軫民弊。革罷捉雉之法。則其徒無所於歸。畢竟至於結黨作賊。此固不足數。而其中肆然與楊州校卒搏戰。惟意敺傷。奪去紅索者。不可但以明火賊照法處决。臣意則使京畿監司。行部到楊
州之日。大會民人於空曠處。魁首數人。直爲梟示。設有脅從者。令各該鎭營殄滅之使亂民知所懲畏。閭里得以鎭定。斷不可已。至於女人。除其助虐罔赦者外。並令絶島爲婢。忠淸原春兩道所捕賊徒。亦依此例用法之意。分付該道道臣何如。
上曰。依爲之。
咸陽還穀措處事宜啓
近日外邑還穀之或曰逋欠或曰麁劣者。間多有之。而豈有如咸陽事之萬萬驚心乎。原數近十萬石之中。曰以可捧不可捧。曰以吏逋。曰以民逋。曰以當分當留。其所條列。似若分等。而以狀啓辭意諦看。則都歸於有名無實者。灼然可知。此不可但以邑弊言。誠一變怪也。道啓一上。 聖心驚惻至命御史。諭之以簸之揚之。以十萬石减之爲三萬石。此千古所無之特敎異例也。雖然。見今仲春將盡。民間已分之數。必將居二萬石左右。今此三萬石之 敎。若以已分當捧二萬之數。包入其中。則簸揚作石。雖只爲一萬石。當不虧缺於三萬之數。抑或不然。已分之數。姑爲置之。以簸揚者。別爲三萬石。則追後當捧。合爲五萬石。此則不可不指一分付於御史處。且以國法論之。道
伯旣命竄配。守令之王府勘罪。亦必嚴峻則吏人之最虧欠最奸猾决難容貸者。使繡衣大會民人。梟首郡門。然後奸吏可以懲畏。後弊可以防塞。旣有愚見。不得不仰達矣。 聖敎雖以三萬石爲限。御史下去之後。與本官眼同。簸揚可以作石者。幸以過三萬之數。則不當以定限有所拘碍。至於已分者。果若以狀啓中所云不可食者。及於民間。而以其已分之故。不入於减數之中。開倉之後。獨以本數充捧。則豈無向隅之歎乎。本官必親自分給。其穀品虛實。自可知之。此則御史用便宜從事例。可以减除。量宜减除。已分當捧之入於三萬石定數與否。亦令御史從便擧行。至於奸吏用法。死者雖不可追論。如有生者之决難容貸者。不可不施之以大懲刱之擧。此亦付之御史。以爲處置得宜之地。何如。
上曰。穀摠事。依爲之。要之。與已分通計三萬數。實合信令之意。如是略綽之後。設或精穀過於此數。亦豈消融。令御史依此知悉料量。而逋吏用法。事大更張。則宜有大懲刱。査出用法。如湖南湖西之已例。然後恩法可以兩行。昨日傳敎書下時。果書此一款。而更思之。在昔兩湖則因吏奸。以致穀摠之虧欠。不誅則無以矯其弊。至
於本郡。幾十年流來積弊。轉至孔劇。吏亦豈不售奸。而溯以論之。積而又積之道伯。乘機染指之守令。其爲罪。比之拒納之土豪。作奸之吏屬。可居伯仲之間。故初欲並及逋吏而未免刪去矣。今聞卿言。亦有意見。而本邑事情。有難遙度。御史下去後。査考穀簿。旁探弊源。果起於吏奸。流來積逋之指徵無路數過千萬。如兩湖已例。則首惡則用法。其外以此分等勘律。否則往復廟堂。或具由狀聞。並依筵敎擧行。大抵丙午以前穀簿之無見在。是豈奸吏所爲。必因猾倅所犯。御史之行前後。守宰染指與否。亦令拔例按査狀聞可也。
水原府設廛募人事宜啓
本府居民。自來竆貧。舊邑近千戶。只是蝸殼樣子。今於移邑之後。其所結構樣又如前。不幾近於不成貌樣乎。雖然。勒令所持狹者。強起大屋。則雖威之勸之。决知其行不得矣。街巷櫛比之要。莫如列立廛房。漢時之徙長安豪傑。雖不可跂及。今且募京師以富名者數三十戶。自 朝家戶給無邊錢一千兩。就新邑相對起屋。使有買賣興利之樂。然後上項戶給之錢。限幾年鱗次還納。則在 朝家畢竟無所損。在新邑庶有成聚成都之漸矣。然而私力之所不可造成者。
瓦子是已。昔唐韋丹爲江南西道觀察使。敎人爲瓦屋。取材於山。召陶工敎人陶。聚材瓦於塲。度其費以爲估。不取贏利。載食與漿。親往勸之。爲瓦屋萬三千七百。我國材力。不可比同中國。韋丹之事。雖難容易追躡。試以萬兩左右之錢。出付本州。燔就瓦子。賣之於願買者而切勿取利。只捧本價。則瓦屋庶幾可立。公貨亦不虧本。此則都在於道伯與本官措置之如何。若其生理則非有別般道理。邑治傍近。命立一月六場。雖一分銅。切勿取稅。只許交易。則四方商賈之聞風雲集者。未必多讓於全州安城之盛。如此則居民自當有樂生之心。而雖他邑之人。必有不待募而自來者矣。以臣料度。如欲邑治改觀。恐無出於右項三條。 下詢入侍諸宰。以爲决處之地。恐好矣。
上曰。募民之策。問於時任前任邑倅。則其說輒如卿言。今筵僉議。略有參差。大體無甚異同。卿於筵退。以此槩略。作爲尺度。自廟堂從便擧行者。須卽决給。不可不經禀者。亦卽禀處。俾有實效。可傳永久可也。
請 元子定號啓
皇天 祖宗。默垂眷佑。 聖嗣誕降。神人有托。誠吾東方萬億年無彊之慶。 中宮殿取以爲子。定號
元子。有不容少緩。玆敢齊聲仰請。
上曰。依爲之。
請復設灣府後市啓
灣府後市之設置。非徒爲邊民。聊賴之計。別使別賫之行。皆自灣府津送。則其財力之專靠於此者。其來久矣。近因譯官輩。專然失利。大臣陳達革罷。後市於譯輩。設令有所些益。决不當因此而使使行裝送之具。無所出處。况聞罷市之後初年。則譯輩似有利益。二年三年。少無其效。則當初革罷。已無意義。况其時大臣若知其有害於公家者如此。則寧有爲此之理乎。此後別使別賫之行。不知爲一年幾次。而灣府之勢。轉益倒懸。則其爲國家之憂。當如何也。此非細事。不可以銷刻有所趑趄。臣意則亟復後市。斷不可已。下詢入侍諸堂以處何如。
上曰。後市事。自年前撤罷之時。予果不知設施之規度與顚末。特以燕行幹管譯舌爲主人。旣云罷之爲益於譯舌云爾。則灣弊猶屬第二件。此一也。我國山澤之利。都走於鴨江以西柵門以內。使國中民生日用之需至於艱乏者。甚非謀國之術。此二也。如是之故。伊時擧條批答中。象譯不罷則後市宜罷。一國之受弊。何如一府
之受損爲敎者。朝家本意。只欲觀大體而言。今聞卿奏。事勢旣如此。則銷刻何難。而須知設施之文跡。然後可决。仍罷之當否。問于本司。旣無文跡云。待搜得經覽後。當有處分。而副譯張濂。旣請後市之更設。故使之招問矣。聞其所對。甚不分明。更令有司堂上。以後市未罷前近年帽稅之準數出來與否。更設後稅額之當無一分欠縮與否。詳細査問草記可也。
請禁塲屋易書時謬規啓
聞近來大科場屋考試之際。以易書之爲難。策問則只令謄納虛頭云。此不特宿儒巨筆無以揀取。以事面言之。亦極未安。今番則切勿襲謬之意。預爲申飭何如。
上曰。依爲之。軸條以試。該洽救措。欲觀風裁。主司之只謄虛頭一段。幷與中頭而不見。則寧有如許體段。况策之爲文。釋意專在於中頭。中頭不見。如畫龍不畫睛。大抵責苟在試官。而擧子之不留意於中頭以下。亦屬當矯之先務。以此先飭試官。仍令諸生預各聞知。自今科專力於中頭以下。而虛頭過十行者。無論工拙。一切幷置落科。雖榜出之後。卿等取來考閱。違式者亦當拔榜。試官論罪。古人豈不云乎。文體可以觀世道。竭氣於虛
頭。是甚氣像。予於此常所耿耿。適因卿奏。不嫌其煩複。如是敷諭。况科名異於他科。則文體氣像之必欲優餘。未必不爲祈永之一助。多士聞此敢不承當。亦令下諭于掌試京試官都事等處可也。
請禁漕米裝載時擅用保軍啓
近聞聖堂倉漕米裝載時負石價米。不知用於何處。使境內軍保納布之民。替當其役軍。人非慣水之人。渠安能背負米石。足躡懸梯。來往於跨水搖蕩之板乎。以故不得已給價舵工。以免罪責。而其價之費。殆有甚於一匹所納之價云。事之驚駭。莫此爲甚。此等不正之規。襲謬已久。今不可一一追覈以勘其罪。而此後則如不以負石元定米雇人以用。使役軍人如前之爲。則該守令。繩以重律。斷不可已。其所廉察。專在營門。嚴飭該道伯。使之隨現狀聞論勘之地何如。
上曰。依爲之。價米則消融。保軍則擅用。一猶難赦。况兩罪之俱發乎。小民之至殘最竆者。莫如保軍。雖在應用之役。爲官長者。苟有一分仁人之心。寧忍循例困督。而聞卿之所奏。始知此弊。若不別般嚴飭。唉彼無告。何以息肩乎。且聞本倉外。亦有如此之弊云。旣聞之後。當一例設法痛禁。如是申飭之後。或調一丁役一軍者。準大
明律擅調軍丁律論。不卽摘發登聞。則道伯亦以違令條事理重者照勘。斷不饒貸事。分付禁府。載之受敎可也。
請單付同樞區別士族推榮啓
臣於今番單付同知推榮事。有區區微見。敢此仰達矣。今年 邦慶。其所以必欲飾喜者。容有極哉。以朝官年七十以上。則皆許備三望後推榮三代。士庶八十以上。則皆許單付同樞。葢單付者。只給自己告身。勿許三代推榮。卽銓法之自來不易者。政院不閒法例。單付 敎旨末端。直書以三代推恩。做錯莫此爲甚。 聖意以其欲爲同慶之故。不忍還收。第令遵 先朝一番暫行之例。毋論士族常漢。凡屬單付者。一幷以同知。推榮所生。 聖恩。非不曠絶。而但念士族與常漢。同其贈秩。則其所以榮之者。反或爲抑鬱之端矣。若此而若以亞卿亞尹同樞等銜。分等威以贈。則八道狀啓。其法不一。或有以品官士族同其錄者。或有士族中庶同其錄者。或有以士族中庶常漢。混同以錄者。無所區別。銓曹雖欲就其中分等威貤贈。其勢末由。臣意則伊時單付官敎中。以推榮誤傳之承宣。捧現告罷職同知外追後單付者。依法例勿爲
贈職。而士族之有門地者。銓曹如或有追後見聞。雖已單付之後。更爲備三望受點。亦未爲不可。如此則在 朝家。旣無始許旋寢之嫌。在士族。實爲一道莫大之榮。而兩銓吏隷分送各道之弊。不期祛而自祛矣。玆事所關。亦云不細。反覆商量。不得不煩達矣。
上曰。卿言甚爲得體。幷依爲之。若此則士族之可合顯職推榮者。以加設同知窠。備三望受點後。仍卽推榮。雖近疊施。亦足大慰士族懸企之情。亦令銓曹知悉擧行可也。
請邦慶時䟽章稱賀盡月乃止啓
邦慶䟽章之起頭稱賀。情禮之所不容已者。而古則卿宰爲之。小官則有所不敢矣。近來繁文日勝。古規漸壞。雖以目下䟽章言之。邦慶後今已幾月。而起頭稱賀。一例如新。事近應文。禮歸瀆褻。若此不已。則雖改歲之後。誰肯自我而停止乎。臣謂從今治䟽之際。不必如是之意。申飭廷臣。雖此後過慶賀。盡其月乃止之意。永爲定式。恐合事宜。故敢此仰達矣。
上曰。依爲之。
朝參日。陳立國規模。仍請擧直措枉啓。(辛亥)
今年。卽我 朝開創之四百年也。 殿下以月正御
正門。受百官朝參。所踐者其位也。所行者其禮也。 聖心之對越 列祖。何時不然。而至今年今日。丕惟創業之艱。益軫守成之難。思所以肯堂肯構。毋墜我宏基大業者。尤當如何。然 聖上之所以自勵。臣隣之所以仰勉。非有別般新奇道理。召公。聖人也。其告君。不過曰疾敬德諴小民六字而已。治國之要。外此而他求。臣未之聞也。 殿下聰明首出。一念典學。疾敬德無待加勉。視民如傷。靡事不擧。諴小民亦無待加勉。但念古之明君哲辟。亦不無在位年久。始勤終怠。前後若二人者。 殿下若謂以吾國之已安已治。宵旰之間。有所放忽。一簣之虧。寧不可惜。願 殿下念玆在玆。臣因是而又有所敢陳一得者。我 朝立國規模。在三代則惟姬周是學。在後世則惟趙宋是效。是故禮樂文物。燦然備具。有王者作。必來取法。猗歟盛哉。但禮樂文物。及其久也。其流也必致衰弱委靡。周公之於齊。太公之於魯。卜其後來之未然。如燭照數計者。特以理不可誣也。試以周宋言之。昭王之世。衰氣已著。未幾東遷。上陵下替。至有下堂見諸矦之事。仁宗以後。宋室微弱。至于南渡。遂不復振。禮樂文物。其後也衰弱。已驗之彰著如此。惟我 朝。雖是
舊邦。其氣猶旺。天以聖神如 殿下者。降於泰運四百年之際。國祚之愈往愈盛。自可明知。成周八百。載籍之所艶稱者。而以其所統者。天下之大。所臣者。強大諸矦。故卜世遂至八百。其勢容或然矣。至於我國。偏方一隅。 聖神相繼。景籙之綿。何必以八百爲期而止哉。雖千斯萬斯。未足爲多。臣之區區杞國之憂。惟是不知不覺之頃。駸駸然躬駕以蹈於周宋委靡之轍矣。今日朝廷。自外面見之。君尊臣卑。抑首俯伏。禮防秩然。若其中則事到利己。與 君上角勝。 主威漸下。朝綱日頹。臣則以爲外冦非所慮也。所可憂者。或恐有國勢衰弱之歎矣。臣之此言。非欲 殿下之嚴法峻刑以臨羣下。子曰。擧直措枉。能使枉者直。竊瞷 聖上於擧直。非不克明。惟措枉一事。終欠透盡。每以無痕。爲彌綸之圖。此固出於 大聖人包含之意。而在下者之或少嚴畏。未必不由於此。臣而不嚴畏而其國之不至於委靡衰弱者。無是理也。新年大朝會區區事爲之末。不足煩陳。敢以平日之所隱憂者。爲野人之芹。願 聖上留神采納焉。
上曰。卿言甚好。當體念矣。
請革罷市廛都賈啓
當此三元。思所以捄民瘼施民惠。以爲一分對揚 聖意之道。而若論民瘼。都賈爲最。若欲惠民。罷都賈爲急。葢我 朝亂廛之法。專爲六矣廛之上應國役。使之專利而設矣。近來民心不古。惟慾是循。遊手無賴之輩。三三五五。自作廛號。凡係人生日用物種。無不各自主張。大而馬駄船載之産。小而頭戴手提之物。伏人要路。廉價勒買。而物主如或不聽。輒以亂廛結縛。驅納於秋曹京兆。使之剝膚而後已。故所持者雖或落本。不得不垂涕泣賣去。於是乎各列其肆。以取倍價。平民輩不買則已。若係不得不買者。則捨其廛。更不可從他求得。以故其價日增。凡物之貴。較視於臣之年少時所聞知。不啻爲三倍五倍。近日則甚至於蔬菜瓮器。亦有廛號。不得私自和賣。民生之食而無鹽。姑無論。竆士之無以覓需奉祭先者。往往有之。此無他。專是都賈不禁之致也。惟此都賈。自 朝家禁之則當止。而猶且噤默爲主者。不過畏怵都賈奸民之怨聲。歸於自己耳。古人曰。一路哭何如一家哭。避奸民輩三三五五之暗地詛口。不一救都下億萬人倒懸之勢。則爲國任怨之義。果安在哉。宜使平市署考出數三十年以來零瑣新設之廛號。一幷革
罷。分付秋曹京兆。六矣廛外。以亂廛捉納者。非徒勿施。施以反坐。則商賈有和賣物種之利。民生無生理艱窘之患。其怨則臣可自當之矣。
上曰。依爲之。民俗之不如古久矣。萬一令行而寒士竆民未蒙實惠。市廛生涯。日就蕭條。則此甚大可悶。况都下各廛上應國役者多。俄以韓判府罷亂廛事筵奏引喩者。卽此意也。卿於筵退後。與有司之臣。博採物情。各別消詳。務求恰好底道理。有悠久之實效可也。
陳湖南臘雉進上弊瘼啓
適聞以臘肉事。有貽弊民間者。故敢達矣。茂朱臘猪一口。間年封進。而例以營庫錢一百兩及本府會减米七石七斗五升。出給境內砲手。獵捉擧行矣。向於戊申。自 上特軫民隱。山猪一口。代以生雉八十首。著爲定式。令下之初。民皆歡欣。以爲邑弊從此頓祛。其後進上時至。八十之雉。有難一時捉得。時日之間。又恐腐傷。於是屬之營主人。廣求貿納。俾不愆期。則雉直高踊騰貴。每首之價。爲三兩五錢。則其數合爲二百八十兩。上項營庫錢會减米計除。則其所不足。爲一百六十兩之多。所添之價。更無出處。以此民皆稱冤。或願依前以山猪封進。或願雉一首定以二兩
價。自京作貢。茂朱如此。則湖南代捧之邑。安知不與茂朱同其願乎。關問該道之臣。代捧邑爲幾許。而爲弊淺深之如何。一一狀聞後。商量禀處何如。
上曰。初欲關問代捧諸道後使之從長禀處。更思臘猪之以雉代捧。猶慮有一毫民弊。銃雉鷹雉雌雉。特令通同封進。出於爲小民曲盡軫瘼之苦心。則營邑不能對揚。惠未下究。弊反浮前。豈不駭痛之甚乎。未聞卿言之前。猶以京作貢。有發端於筵席者。今卿所奏如此。其所釐正。豈待關問。大抵凡事。從前例爲可。况雉與鮮一也。乾秀魚名色。以湖西朔膳之貽弊小民。在昔因故相建白。以價米自惠廳直進各殿宮。 聖祖爲小民之盛德大惠。湖民至今膏沐。臘雉何異於是乎。設令無例而無弊可刱而行之。例有據弊如許。卿於筵退後。一依乾秀魚價封進例。與惠堂酌量磨鍊。數爻關問便否於各該代捧諸道。仍令該廳具別單。指一草記。載之度支及貢膳定例可也。
論給倭單蔘出付倭譯啓
以單蔘事。適有言端。敢此仰達矣。給倭單蔘。自戊寅年始。使倭譯廳擔當措備。而當初節目時。每年江界納體蔘三十五斤。尾蔘二十五斤。自戶曹隨捧。卽給
於倭譯。初無儲留之事者。盖念留置冷庫。曝晒失時。每有色渝虫損之患。故近年以來。或留或給。其留者一經霾炎。隨卽腐傷。全不合用。自歸永棄。公家所失。固已不些。稍存形殼者。勒給倭譯。害及公私。莫此爲甚。自今爲始。本曹時留之蔘及日後江納。依當初節目。幷令出給於倭學廳。使渠輩不至稱冤。公貨無有所損。恐爲便好。以此分付度支何如。
上曰。依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