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89
卷14
泰誓上
上問曰。惟十有三季(季似年(䄵)
)。武王之伐商。在於卽位十三年之後。則史記伯夷所謂父死不葬。爰及干戈之說。爲誤也明矣。由此觀之。並與其叩馬而無是事歟。然程子曰。夷齊諫伐而餓。朱子曰。泰伯之心。卽夷齊叩馬之心。程朱之說如此。又何以斷其無是事歟。
臣書九對曰。周本紀云武王卽位九年。上祭于畢。東觀兵至于盟津。畢卽文王墓。果使父死不葬。安得祭墓而行乎。馬遷傳伯夷。其言自相矛盾。不必多辨。然因此而遂疑夷齊叩馬之事則恐不可。不惟程朱之說如此。餓於首陽。非君不事。屢爲孔孟所稱。至於求仁得仁一語。直明夷齊之心事。諫伐之擧。乃所以存萬世君臣之大防。又安敢不信乎。特以其言出於傳說。或不無差誤。馬遷不暇裁擇。因致後人之惑也。
上問曰。惟天地萬物父母。大父母之無私。其化生萬物也。壹均賦與。而人則獨靈於物。聖則最靈於人。若有厚薄於其間何歟。人爲萬物之靈。則此靈字
禽獸不得而與也。參天地贊化育。專在於此靈字。則靈是心之謂歟。先儒云聦明亦靈也。耳之聦目之明。是心之所使歟。抑耳目各有其靈歟。耳目之聦明。聖凡不同。而此心之靈。則聖凡同歟。聦明氣之最秀者。而亶字誠實無妄之謂。似以理言。未知亶聦明。當主氣看耶。當主理看耶。集傳曰。聦明出於天性。性字是氣質之性歟。氣質之性。自程張始發之。三代時所言。亦有氣質之性之意歟。
臣書九對曰。天地之生物也。莫不賦與以至善之理。但二氣推盪。五行交錯。故物得氣之偏。人得氣之全。又就氣之全中。得其淸粹者爲聖人。得其濁駁者爲凡人。所局者氣也。其理則未甞不均耳。靈者是心。所以靈者。理具於內也。至若耳之聦目之明。師曠離婁之與凡人生質固有不同。然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操以存之。耳極其聦。目極其明。此則聖凡本無異也。若謂心之靈。亦有不同則非也。大抵論心性者。必合理氣而言。二之則不是。故亶聦明云者。亦指其氣質之性。氣質之性。雖自程張而發■(一作之)。其宲孟子以前群聖所言。多近氣質一邊。至兩賢時。特詳言之爾。
上問曰。成湯以衷字言性。武王以靈字言心。不但同其一恕。安民之功亦同。其萬世明道之功歟。
臣書九對曰。湯武雖曰反之。及其成功。均是聖人也。故所言皆心性精微之蘊。而發前聖所未發。朱子云湯武征伐。皆先自說一段義理。由是論之。安民之功。在其一時。明道之功。傳之萬世。苟非聖人。其孰能之。
上問曰。元后作民父母。故君則天下爲一家。臣則忠孝無二致。此理眞宲。有不容僞者歟。
臣書九對曰。康誥曰如保赤子。孝經曰以孝事君則忠。君之仁臣之忠。皆是天理當然之則。非容一毫人爲於其間也。人莫不愛其子。故其所以鞠育而顧復之者。不待勉強。人莫不敬其親。故其所以服勤而奉養之者。無有虛僞。君臣父子。義恩雖或不同。秉彜皆所固有。故君父之一視同仁。臣子之移孝爲忠。誠有所不能自已者。是所謂眞宲無妄之理也。張子西銘一篇。宲本於武王此言而推闡之。洵可爲六經之統攝。萬世之法程。嗚呼至矣。
上問曰。肅將天威。大勳未集。韓文公拘幽操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程子以爲道得文王心出來。文
王只知事君而已。曷甞有翦商之心哉。而武王如是言之。豈不可疑。集傳所云叙文王之事。不得不爾者。亦涉苟且。若以爲非盡當時之本文。如吳氏之說。此下受命文考。下篇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武成九䄵大統未集之語。豈皆訛誤耶。以文王之事觀之。則至德惟服事殷。以武王之語觀之。則聖子必不誣其父。當有何說。以解此惑也。
臣書九對曰。父雖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君雖不明。臣不可以不忠。文王之事紂。惟知此義而已。更不見其他。玆其所以爲至德也。故程子亟稱昌黎之辭。然自武王而言之。牧野之擧。宲所以追成先烈。太王之時。殷室不衰。帝辛未生。翦商之志。非可擬議。而特以周業之興。肇於太王。詩人追美。尙或如彼。况文王伐崇戡黎。固以天吏自任。苟使紂罪旣盈。拯民水火。文王有不得辭其責。故後人稱道不能不如此。下篇及武成所言。亦同此例也。大抵文武之事。易地皆然。不必以武王追述之言。有歉於文王之至德。然孟子論武成。只取其二三策。臣於泰誓亦云。
上問曰。同力度德。同德度義。集傳曰意古者兵志之
詞。何以知之。豈以先言力後言德而云歟。
臣書九對曰。左傳昭公二十四年。萇弘曰。同德度義。太誓曰紂有億兆離心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萇弘此言。不以同德度義四字。直作太誓之文。有若別有所取義。已屬可疑。盖此二句。皆是量己審敵之意。而引用於誓師之際。故蔡氏意其爲兵志之辭。非但以先力後德而知之也。
上問曰。爾尙弼予一人。曲禮。天子自稱予一人。武王未有天下之前。自稱予一人何歟。
臣書九對曰。予一人。似非以天子自稱之辭。上文備論衆寡強弱之勢。而終言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盖謂紂雖衆強。理必覆亡。惟我一人。雖極眇末。苟能戮力相助。則必將永淸四海也云爾。
泰誓中
上問曰。天乃佑命成湯武王之事。湯以前未之有也。南巢之放。孟津之師。同是天下之大權也。權字極精微。難以曉衆。必引古之人有行之者爲證。可令群聽無疑。武王誓師之言。宜莫先於擧湯之事。而上篇不言。至第二篇始言之者何歟。
臣書九對曰。武王伐紂。乃所以奉行天罰。雖無成湯已行之
事。吊民伐罪。有不容但已。故首言大義之不可不討。至於再誓之時。始乃引湯而證之。以示此擧之亦有所受。若不先明大義。汲汲以湯事爲言。則是不過擧古人成迹。要爲自解之計而已。聖人擧措。恐不當若是苟且也。
上問曰。亂臣十人。集傳曰其一文母。此是馬融說。而蔡氏不言其說者何歟。其下所引劉侍讀說。卽所以駁馬說者。而盖邑姜之盖字。似亦未决之辭。又何也。子而臣母極悖理。則當先言馬融之說如此。而劉氏駁之。方爲明快。而蔡傳之不如此釋之。果何意歟。
臣書九對曰。馬說悖理。劉敞駁之宜矣。然以邑姜當之者。亦以事理推究。非有所考。故仍作未决之辭也。蔡傳不言其說之本於馬融。抑以朱子於論語集註已詳言。故遂爲畧之與。
上問曰。于湯有光。蔡傳以湯之心得武王而益光之意釋之。朱子解孟子。則以武王之擧比湯尤有光之意釋之。兩說不同。何說尤爲緊而有味歟。
臣書九對曰。惟受罪浮于桀。武王伐之。比湯又有光焉。以經文照應觀之。朱子所言。意實直捷。然武王此擧。雖質之於湯。必以爲可。則蔡傳所謂湯之心。
驗之武而益顯者。較爲有味。與朱子說。意亦相須矣。
上問曰。勖哉夫子。此戒將士。而以夫子稱何也。古者稱夫子。非甚尊之辭歟。夫子猶言是人。如孔子稱公叔文子爲夫子之類是歟。
臣書九對曰。夫子者。男子之揔稱。至孔門諸人。以是稱孔子然後始爲甚尊之辭爾。
泰誓下
上問曰。大廵六師。集傳云此曰六師者。史臣之辭。王字之追加。固有其說。而至於六師。當時只三軍而稱以六師。於記宲之體。果何如也。
臣書九對曰。史臣追記武王之事。皆以天子之禮稱之。盖尊本朝之意也。然泰誓本多可疑。此亦其一端與。
上問曰。屛棄典刑。恐是屛棄典刑之人。典刑之人。猶言老成也。姦回師保正士。皆指人而言。則此不應獨異。蔡傳以屛棄先王之法釋之。恐未精確。
臣書九對曰。以典刑爲典刑之人。亦無不可。然師保卽是典刑之人。語或近疊。故孔傳蔡傳。皆以常法釋之。盖此四句。意若相因。惟其崇信小人也。故放黜師保。屛棄常法也。故囚奴正士。如是看。恐或無
妨。
金憙問曰。卜者所以决疑也。征商之擧。旣無可疑。則何必用卜耶。
書九曰。天意人情。灼然可見。而必復稽之卜筮者。或恐天命之猶有未去。鬼神之猶有不從也。聖人之不敢自信。臨事而懼如此。若以事之成敗兵之勝負。有此瀆問。是乃私意也。聖王决不爲此。
牧誓
上問曰。旣有泰誓三篇。至牧野又誓者何也。不愆于六步七步。與甘誓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同意。師律以坐作進退爲重而前三篇未及言。臨戰不可不擧此而戒之。故所以又有牧誓也歟。然則牝鷄司晨以下。又數紂之惡何歟。
臣書九對曰。先儒謂湯誓只一篇。而武王之誓至四篇。亦可以觀世變信矣。師至牧野。戰期在卽。有異在道之誓。故申之以坐作進退之節。然此篇數紂言辭氣象。逈異泰誓。盖泰誓三篇。除左傳國語禮記論語孟子等書所引之文。其餘殆若掇拾他篇。敷演爲說者。然至於數紂處。則辭氣迫切。意味淺近。蔡氏疑非盡出於一人之口者。見得極明。臣之愚見。在古文
中最似可疑。然則此篇之畧數紂惡。政可見武王不得已之心也與。
上問曰。司馬,司徒,司空。此時呂尙爲司馬歟。武王時爲諸侯。故只三卿。而諸侯之邦。無冢宰,宗伯,司冦。則邦治禮刑。誰掌之歟。抑一卿兼二事歟。一卿兼二事。則司徒兼冢宰。司馬兼司冦。司空兼宗伯歟。古之官制。可詳考而言歟。
臣書九對曰。立政擧文武時事。只有司徒司馬司空。與此篇合。可知其不立六卿。而史記但云太公望爲師。其爲司馬則不可考矣。周制諸侯三卿。註禮者云司徒兼冢宰。司馬兼宗伯。司空兼司冦。然左傳魯三卿。季孫爲司徒。叔孫爲司馬。孟孫爲司空。而又有臧孫紇爲司冦。夏父弗忌爲宗伯。羽父求爲太宰。則六卿俱備。並非兼官。故或據尙書大傳謂天子三公。皆六卿爲之。而分爲三等。一冢宰司徒。二宗伯司馬。三司冦司空。而取每等之下者以爲名。故曰司徒公。司馬公。司空公。由此推之。侯國三卿。必仿其制。雖六卿俱備。而秪以三官爲名也。此說似可取。
上問曰。色荒甘酒。其禍孰大。微子言紂之惡曰。沈酗于酒。用亂敗厥德。以此觀之。紂之敗德。專由於酒。
此段則以爲紂之惡。專由於色。酒色二者。何者爲紂惡之本歟。人沈醉則迷亂其心。尤蠱惑于色。然則酒之害尤大。而爲紂之惡本歟。
臣書九對曰。微子則言沈酗于酒。此篇則謂惟婦言是用。觀於姝邦之作誥。妲己之被誅。紂之喪亡。盖原於酒而終於色也。大抵酒禍色荒。勢必相因。有一於此。皆足以亡國。其害之大小輕重。不須分別而論之。然家國之興衰。始於閨門。孔子編詩。以二南爲正風。以邶鄘衛爲變風之首者。盖以家道正則其化如此。家道不正則其禍如彼故也。溯觀前史。周之不振。由於幽王。唐之中圮。由於明皇。不獨召一時之喪亂。流毒餘殃。往往歷數十百年而未艾。其禍之烈。有甚於酒。故古人謂之女戒。此尤後世之所宜鑑戒者也。
武成
上問曰。王朝步自周。步猶行也。王豈有徒步之理。
臣書九對曰。步非徒步。只是自周發行之意。或云字書輦行曰步。謂以人行車也。或云宗廟所在。不敢乘車而步出國門。敬之至也。古禮雖不可詳。理亦似然。
上問曰。庚戌柴望。大告武成。山川非一處。同日之內。王不可皆親祭。祭天則親行。而山川則分遣公卿耶。丁未祀周廟時。邦甸侯衛之執豆籩者。亦同會助祭於燔柴祭天之時歟。書之虞賓在位。詩之振𪆽于飛。諸侯只於王室。宗廟之祭助祭。祭天地時。諸侯助祭。未見其文。或有可考者歟。
臣書九對曰。望者非必就祭山川。周禮賈䟽云當四向望而爲壇遙祭之是也。然一日之內。若難徧祭四望。則冢宰宗伯。自當攝位。此盖古禮也。諸侯助祭。不獨宗廟之禮然也。郊天之時。亦當來會。故孝經曰。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邢昺䟽。引武成此文以證之。然則郊祀助祭。亦有所据矣。
上問曰。旣生魄。集傳曰望後。是指望後何日歟。陳氏說以爲旣字。以望與旣望例之。則哉生魄爲十六日。旣生魄爲十七日。此說似是。未知如何。
臣書九對曰。先儒以哉生魄爲十六日。旣生魄爲十七日。此以十五日望爲例也。然望在十六日十七日。則哉生魄旣生魄。亦當隨此差退。蔡傳之只言望後。不的指某日者。政以此也。
上問曰。朱子曰日爲魂月爲魄。是以陰陽言也。亦有陰中之陽。月亦可以魂言歟。生明之明。卽月之魂歟。
臣書九對曰。月本無光。受日光以爲明。故曆家說。昢生于向日。魄生于背日。如朱子說以陰陽二氣言。則使月生明者。乃日之魂。不可以月之明。便爲月之魂。然以一氣之屈伸言之。魄者屈也。昢者伸也。謂之月之魂也亦可。
上問曰。王曰嗚呼群后。朱子以爲祭畢臨遣之辭。觀群后二字。則可知爲告諸侯之辭。何可看以告武成之文歟。
臣書九對曰。此乃祭畢告諸侯之辭。若告天地宗廟。則王若曰三字。必不敢稱。盖祭天地宗廟之時。別有告文而史不疊錄也。
上問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傳曰有道。指其父祖而言。旣曰曾孫。當指曾祖而言。何謂父祖也。武王之曾祖是太王矣。以肇基王迹而稱之。故主大王而擧屬稱歟。
臣書九對曰。曲禮記諸侯自稱之辭。曰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䟽云外事謂社稷山川也。此亦告山川。故稱曾孫也。蔡傳所云父祖。非秪指文王王季。旣曰祖則並包曾祖以上而言。然則武王之於公劉后稷。皆
當稱曾孫。不獨單主大王而稱之也。
上問曰。旣獲仁人。仁人太公也。孔氏以周召之徒兼言之非是。盖此與湯聿求元聖語同。武王之伐商。太公當爲元勳。以詩所稱鷹揚觀之。可見武王告衆。當以太公特言之。前篇與十亂而泛稱。此篇則必是專指太公矣。豈可以兼言周召之徒看哉。或說周之懿親。不可謂之獲。已辨其非周召矣。若以太公歸周。在於文王時。疑獲字則恐局滯。古人語法如此。聿求元聖。亦豈於伐夏時始求之歟。獲字當活看。鷹揚之勇。而曰仁人何也。孟津之師。爲仁義之師故也。此意甚明。而蔡傳不以太公言之。只以泰誓之泛稱仁人釋之何歟。
臣書九對曰。以周召謂之獲。雖似可疑。然凡人之所無。吾獨得而有之。是所謂獲也。天旣以周召之賢。篤生王室。俾輔邦家。則雖是懿親。謂之獲也亦宜。不必擧諸側陋。來自他邦。然後方可謂獲也。伐商之擧。太公固是元勳。而周召協贊之力亦多。故同在十亂之列。夫泰誓與此篇所言。其爲仁人則一也。而在彼則並擧周召。在此則獨擧太公。其義不該。故孔傳蔡傳。皆無異辭。
上問曰。昭我周王。周王二字。似是史臣加之。論其意如此。而朱子看作士女之語以爲稱我周王。如商書所謂我后何也。
臣書九對曰。我后我王。皆是親之愛之之辭。湯武拯民於水火之中。故他國之民。亦莫不推爲其君而親愛之如此。周王二字。雖是史臣追加。士女之稱爲吾君。則必當據宲而書。故朱子拈出我字。以明民心之悅服。非有所強勉也。
上問曰。惟爾有神以下。是告神之辭。則當入於底商之罪一節。與罔不率俾連書。旣戊午以下。當爲後節之首。而此八字。乃在於旣戊午一節之首何歟。
臣書九對曰。武成錯簡。劉敞,王安石,程子皆有所更次。朱子集諸家之長而考定之。然今傳於世者。又有胡洵直,歸有光攷正本。盖諸家之疑。由於前有丁未庚戌。而癸亥甲子之事。反見於後。歷叙日辰。亦非誥命之軆。故遂有此改訂。而錢時融堂書解。仍從孔氏原本。謂受命于周以上。史官記事之文。王若曰以下。述武王所告之言。其辭略無簡隔。如此說則日月之先後。事宲之錯互。俱無所礙。又漢志云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不言武成之
有脫簡。姑存錢說。以備一解。恐無不可。蔡氏以惟爾有神以下十六字。不屬於罔不率俾之下者。經文旣從原本次第。而此句上。有恭天成名一節。固不得越次聯屬。若朱子考定本。文勢已自相接矣。
上問曰。式商容閭。只是過其門。憑軾而已。非表厥宅里之謂。而集傳曰表其閭。有若後世㫌門之稱何歟。
臣書九對曰。此雖云式商容閭。史記,呂氏春秋,淮南子諸書。皆言表商容之閭。集傳盖據此爲說也。
上問曰。惟食喪祭。食足而後。可以愼終。可以報本。發粟散財。特一時之事耳。武王何以使天下之民。足其食而喪祭盡禮歟。必有其道。願聞之。
臣書九對曰。聖王治民。未有不富而敎之者。故畫井分區。以制其産。省徭薄賦。以養其力。通功易事。以贍其用。賑窮恤貧。以安其生。然後勸之以九歌。防之以五禮。則民莫不興善懲惡。各率其敎。此孟子所謂王道之始也。周室之先。積德累仁。而公劉之徹田爲粮。文王之發倉賑飢。尤是興王之本。武王克修先業。使聖人正德利用厚生之道莫不畢備。故天下無有不從。而民德皆歸於厚矣。至於發粟散財。
固是仁者發身之驗。然此亦由平日敎化久洽民心而然也。非因一時之事。遽使黎庶無飢。喪祭盡禮也。
李秉模問曰。師至商郊。惟待紂師之至而已。有何休命之可竢乎。此時猶有君臣之義。而天命亦有未可必者耶。先儒以此爲史官善形容何也。
書九曰。征商之師。奉若天命而已。其來也。發揚蹈厲。其至也。安閑整暇。雖有必可勝之勢。而常存不得已之意。雍容不迫之氣像。自見於四字之中矣。苟使紂宲心悔悟。克悛舊惡。亟下哀痛之語。盡復微箕之位。設施注措。眞足以悅服人心。則雖是一日之間。天命之向背。亦未可必。然興師之日。君臣之義已絶。武王灼知紂惡之必不悛改故耳。若或有一毫未信之意。而歷數君上之惡。經行吊伐之事。則以武王之聖。寧有此理。朱子云他旣稱王。只著自去做。恐未必然。
金熹問曰。旁死魄是二日。不言朔日何也。此下月日。亦可詳言歟。
書九曰。不言朔而稱旁死魄。抑或以征商在於癸巳。故取近此日而然與。此篇月日。朱子作譜以辨之。可攷而知。若不置閏。則四月
無丁未庚戌。故朱子亦據漢書律曆志謂此歲有閏二月。然漢以前歷法。閏月置於歲末。故左氏文元年。傳曰于是閏三月非禮也。又曰㱕餘於終。杜預釋例云閏當在僖公末年。然則此歲安得獨有閏二月。此又可疑。抑一月爲周正。則閏二月是夏正一歲之終。亦可謂㱕餘於終故也與。
洪範
上問曰。洛書只有四十五點。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六十五字。明是聖人則之之辭。若以此爲玄龜之文。則禹之法而陳之者安在。天只示數而已。河圖有五十點。伏羲則而畫八卦。若如班固說。則八卦非伏羲所畫。而龍馬背上。已畫八卦耶。
臣書九對曰。班固述五行志。以初一曰五行。止畏用六極六十五字。爲洛書本文。自時厥後。顧彪,劉焯謂初一曰等二十七字。禹所第次。其餘三十八字。乃是龜文。劉炫謂龜文只有五行等二十字。餘皆禹所加。其言不經。朱子謂古字畫少。恐或有模㨾。今無所考。盖亦疑之也。易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苟使八卦之畫九疇之文。已在龜馬之背。天固顯言之矣。惡在其爲聖人則之乎。大抵聖
人心明。故一見圖書。便能畫卦叙疇。然易只言河出圖洛出書而已。至若龜啣馬負之說。昉於漢儒緯書。終難深信。而蔡西山直以馬之旋毛。龜之甲坼。爲圖書原象則恐過矣。顧命。河圖在東序。與弘璧天球幷列。故宋儒兪琰又謂河圖洛書。皆是玉石之有文者。其說尤異。孔穎達易䟽。又引春秋緯。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爲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然則河圖洛書者。易範之本名也。九篇六篇。抑是羲禹以來所傳述。而班固所謂洛書本文。亦指此篇之文也與。或曰。先儒釋洪範爲大法。顧命所謂大訓與河圖俱陳者。卽此是也。其說較爲近理。然亦無他可證。由是論之。馬圖龜書。要當付之於疑信之間。只論聖人見理明徹。觸類引伸之妙。恐或得宜。
上問曰。洪範之道五行。猶易之道陰陽。非記事之日(日似目)。乃明道之書。何不自爲一經如易書。而只爲史官所錄。編入於周書諸篇之中與。
臣書九對曰。易範均是聖經也。然箕子之陳範。宲因武王之問道。乃是周家一初盛事。故史官謹錄於當代之史。遂不別立一經也與。
上問曰。易傳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文王拘羑里而演易矣。箕子亦於在囚之時。推演此書。及武王問而取以陳之歟。抑初未甞成書。至武王問而後。始撰次文字與。
臣書九對曰。箕子叙範。如文王之演易。平日述作之有無。雖不可詳。義理講究。必當精熟。故及夫武王之問。敷演陳說。窮極微奧。可見其一部成書具在胷中。而得之於憂患困苦之中者。固已多矣。
上問曰。自太師來而吾道東。八條之敎。民到于今受賜。東儒之所當尊信表章者。尤在是書。而羅麗之間。寥寥乎無聞。我朝諸賢。誰最發揮之與。
臣書九對曰。箕子之來。卽吾東萬世之幸。田蠶織作之敎。八政所以厚其生也。禮義貞信之風。三德所以乂其性也。凡其化民成俗者。皆本於洪範。則大法之行。宲與周家同時。羅麗以來。遺澤寢漠。至于我朝。 聖作神承。皇極之道。復明於世。而儒賢輩出。莫不潛心性理之學。從事誠正之工。雖未甞以洪範一篇。專力獨治。要其㱕宿。亦不外乎是事之範圍。故先正文成公臣李珥甞作箕子宲紀。文元公臣金長生又甞建白于朝。欲尊崇箕子。同於孔廟。
其意深矣。至若裒輯古人倫範文字。別爲一書者。亦或有之。其能發揮奧旨。闡明大道。則有未敢知。
上問曰。惟十有三祀。著箕子罔僕之節。見武王不屈之意。周之年數。用商之祀號。乃史家之別例。經文之活法。是出於史官之意歟。抑武王命史官書之如此歟。
臣書九對曰。改年稱祀。乃史官義起之例。未必武王所命也。以史官而擅改本朝之紀年。雖似僭越。箕子之罔僕。武王之不屈。皆所以嚴萬世君臣之義。一字之間。兩美備焉。又安可拘於小嫌。忽於大防乎。然使史官能直書不疑者。亦由武王屈己尊賢之心。有足以感動臣隣故爾。亦可見周德之至也。
上問曰。禹乃嗣興之下。當有順五行之語而無之何也。禹德雖至。而若非治水之功。則天未必畀洪範也歟。程子觀賣兔者。謂可起數。此指易而言。而範亦易也。雖非玄龜之文。觀賣兔者。亦可起洪範之數而作洪範之書歟。
臣書九對曰。天不畀鯀以洪範者。以其汩陳也。至禹而乃錫之。其能順叙五行。不待言而可知。大抵洪範九疇。原出於天。是乃自然之理也。聖人旣有此聦明睿智之德。雖不治
水。必當錫範。雖無洛書。亦當叙疇。特洛書之出。適在治水之後。而禹乃因此發端。以叙其平日心得之學也。易範相爲表裡。而至理無處不寓。非獨觀兔。觸物皆然。不然雖以羲禹之神聖。河不出圖。洛不出書。則八卦九疇。終至於萬古長夜。恐無是理。
上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不言用者何也。蔡傳以爲無適而非用。恐似泛然。此盖以五行之軆言。故不言用也。五行之序有三。水火木金土。初生之序也。木火土金水。相生之序也。金木水火土。相克之序也。初生之序。卽五行之軆也。相生相克。卽五行之用也。五行疇以初生之序言之。則此言其軆也。言軆而用在其中矣。如是看。未知如何。
臣書九對曰。天地生成。五行之軆也。相生相克。五行之用也。擧軆可以該用。然此乃五行自然之軆用。非容人爲於其間也。盖通貫乎三才之間。皆五行之氣。故陳諸八疇者。<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5615_24.GIF'>耘錯雜。莫非五行之所爲也。而敬農協建乂明念嚮威九者。人君之所以爲用也。九用備而五行各順其理矣。然則五行雖不言用。人君所以用五行者。宲不外乎此。故曰無適而非用。不獨以五行二字。已包自然之軆用。遂爲略之也。
上問曰。天一生水。天三生木。天五生土。天之所生者三也。地二生火。地四生金。地之所生者二也。此亦參天兩地之理歟。參天兩地而五數起。陰陽分而爲五行矣。五行五氣也。不曰五氣而曰五行何也。是言氣之運行也。然則自其初生之時。已含流行之意歟。
臣書九對曰。陽象圓。圓者經(經似徑。下皆倣此。)一而圍三。陰象方。方者經(經似徑)一而圍四。奇數則以一爲一。耦數則以二爲一。故曰參天兩地。而五行之生。天三地二。其數亦相沕合。理本無二故也。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動靜者氣也。所以動之靜之者理也。有是流行之理。故氣能流行。然則五行初生之時。流行之理。已具於其中。理氣不離之妙。卽此可見。
上問曰。潤下炎上以氣言。曲直從革以形質言。稼穡以德言。五行一也。而或以氣言。或以形質言。或以德言何歟。水火木金。皆言其性。而土則獨以德言。加爰字。異於四行之例。盖以土之無定位而然也。然土自有土之性。如欲說土之性。則當如何稱歟。或曰。五行之生久矣。神農敎耕之前。無稼穡。無稼穡之時。土之德何以稱焉。由此論之。稱以稼穡。不如直稱土之性。未知如何。
臣書九對曰。潤下炎
上曲直從革。水火木金氣質之性也。水火輕淸。木金重濁。故或以氣言。或以質言。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故元無成性。無成性者。卽土之性也。邵子云土性輭緩。此亦就其氣質言。非土性之全德也。故土不言性。只擧其德之最盛者曰稼穡。稼穡雖主五糓而言。若因此而遂謂神農敎耕之前。土無可稱之德。恐太拘泥。五糓之外。萬物之盈於兩間者。何莫非土之所生成乎。張子曰。土者地之質也。語其全軆則生成是也。語其近而最切。則人生所托。民用所需。無一日之可離者。稼穡是已。故此特以其功用言之也。
上問曰。二五事。五行之理爲五常。此不言五常而言五事何也。有物而有則。形色天性也。故特言氣。欲於氣上見理歟。今以㒵言視聽思。分屬五常。則果一一相合歟。㒵者水。水卽智。恭肅可謂之智歟。言者火。火卽禮。從乂可謂之禮歟。視者木。木是仁。明哲可謂之仁歟。聽者金。金是義。聦謀可謂之義歟。思者土。土是信。睿聖可謂之信歟。恭肅之爲智。從乂之爲禮。明哲之爲仁。聦謀之爲義。睿聖之爲信。皆可詳言歟。
臣書九對曰。人得五行之理。以爲
性。又稟五行之氣。以爲形。仁義禮智信者。性之軆也。㒵言視聽思者。形之用也。踐形所以盡性。因氣可以見理。故不言五常而只言五事。以五事分配五行。則㒵水言火視木聽金思土。雖以類從。若因此而分屬五常。則㒵智言禮視仁聽義思信。未必盡合。至若肅恭從乂明哲聦謀睿聖。則屬乎智者。或近於禮。屬乎義者。或近於智。餘皆類此。若以意推究。恭肅便有淵靜收斂之意。從乂便有宣著條暢之意。明哲便有冲和生發之意。聦謀便有裁制剛斷之意。睿聖則無所不通也。如是爲說。亦無不可。然仁智包含衆理。貞元互相爲主。局定分屬。終不免牽強傅會之病。且五行傳則以五事屬木金火水土。先儒謂配與屬不同。配者言其軆。屬者言其用。細看此說。自可默識。恐不必執一而論之也。
上問曰。㒵水言火視木聽金。皆原於思土。㒵思恭言思從視思明聽思聦。思貫乎四事。可見寄旺四時之竗。而思是心之官。心卽火。心之有思。亦火生土之理歟。
臣書九對曰。心屬火臟。思屬土位。土生於火而爲四行之母。故思發於心而爲四事之主。一理沕合。更無可疑。
上問曰。洪範一言而蔽之。曰敬用五事。修五事。可以建極。敬而後。可以修五事。朱子曰。便是篤恭而天下平。然則洪範與中庸之道同歟。
臣書九對曰。皇極乃九疇之緫會。然人君所以能建此極者。專在於修五事。而修之之道。以敬爲主。故治平之效。宲本於誠正。時雍之化。亦由於欽明。堯舜之所行。孔孟之所言。莫非此道。而敬爲聖學成始成終之工也。然則洪範不惟與中庸相爲表裡。參之六經。無有不合。此箕子之所以爲聖人也歟。
上問曰。三八政亦出於五行。分屬之則食者糓。糓是木之類。當屬木。貨者流行之物。當屬水。祀與賓司徒禮也。當屬火。司冦與師肅殺之威。當屬金。司空當屬土。如是看。果無不合否。或曰。食者稼穡。當屬土。然則木無可屬者歟。
臣書九對曰。食者糓也。糓之爲物。其本則附於土。其質則近於木。屬土屬木。俱無不可。但木亦附土而自爲一行。糓必不借屬於土。似當屬木。盖五行之理。流行於九疇之內。無處不在。無物不寓。然只當觀其大軆而已。不必隨事傅會。強意分排也。
上問曰。四五紀曆數爲主。治曆明時。有國之所重也。
堯之命羲和是已。然堯曆象日月星辰。象是觀天之器。舜又在璣衡齊政。洪範旣是以人事參天道。則必當用觀天之器。而此只言曆。不言象何歟。
臣書九對曰。天日月星。運於歲月日辰之間。曆數則緫四者之不齊而齊之。璣衡渾儀。卽推步占驗之器。而爲曆數之一事。故言曆則象在其中。不須別立一目也。
上問曰。五皇極。皇極不言數。以虛五而然也。其位五而其數則一也。或以皇極中有五福。謂皇極之數亦五。然五福自是次九疇之五福。豈皇極之本數歟。
臣書九對曰。五居洛書之中。而皇極中立。爲四方之標準。故其位居五。一二三四。皇極之所以建也。六七八九。皇極之所以行也。其數無所不該。而爲九疇之緫會。故獨不言數。人君能建其極。則爲五福之所聚。以之化民。則是布此福而與其民也。民從其化。則是以此福還錫其君也。此皆建極之效。若因此五福之文。遂謂皇極之數亦五。則是皇極之道。只是嚮用五福一事而已。安得總上貫下。爲九疇之本乎。
上問曰。無偏無陂。遵王之道以下。叶韻而成文。果有
詩之軆。蔡氏欲使民咏歌而感發興起者是也。陸象山在荊。罷上元醮祭。設講座誦皇極。使民聽之。亦此意。然以身敎者從。以言敎者訟。下文皇極之敷言。是有德而有言。故民行之矣。苟不能身修五事。建極於上。以爲標準。而徒以詩語。欲動民之聽。不已踈乎。以此爲設敎之法則可。恐非化民之本。化民之本。惟在於人主一心。何以則絶偏陂之私。而成建極之治。使民㱕於極與。
臣書九對曰。洪範之疇。本於五行。究於福極。莫非皇極之所以建也。然大本立而達道行。夫四海之大。兆民之衆。習俗之強弱不同。氣質之粹駁各殊。而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操禍福予奪之權而以制其命。必也是非明好惡公然後。其所以禍福予奪之者。得乎天理之正。合乎人心之同。而賢者勸。不肖者懲。偕歸於平蕩正直之域。建極之治。於是乎成矣。第其所以明是非公好惡者。又在於先正其心。是故精一執中。宲爲唐虞以來相傳之心法也。此章之軆。咏嘆淫泆。讀之使人感發其善心。懲創其邪思。直與九歌之勸。六詩之敎。同其功用。然苟爲無本而民不從。故在上者必先立其本。而身敎言敎。
不可偏廢。非專以此爲化民之本也。
上問曰。六三德。剛克柔克。剛柔陰陽也。世言洪範不言陰陽。而宲未甞不言陰陽也。未知如何。
臣書九對曰。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洪範雖無陰陽二字。五行旣爲九疇之本。則一篇所言。莫非陰陽。不但剛柔二德。始可以分屬於陰陽也。
上問曰。朱子曰彊不友剛克。爕友柔克。治人也。沈潛剛克。高明柔克。治己也。治己而後治人。治人先於治己何歟。蔡傳所云習俗之偏。氣禀之過者。習俗指人而言。以彊不友爕友當之。氣質指己而言。以沈潛高明當之歟。抑以習俗氣禀。通人己而言歟。
臣書九對曰。人君之德。有過有不及。則其所自治。固不外乎剛克柔克。至於建其有極。是乃成功之聖人。不待用力克治。而動靜云爲。自無過不及之差。故六三德一疇。卽其撫世酬物。因時制宜之權。而彊爕者。習俗之偏。如南方之強北方之強是也。沈高者。氣禀之過。如求也退由也兼人是也。習俗之偏則政以治之。氣禀之過則敎之自治。莫非治人之事。而彊爕專屬於人。沈高可兼人己。故朱
子雖以治人治己。分而言之。然至於晩年。則以剛克二柔克二。並主治人。此說恐爲定論。
上問曰。惟辟玉食。人多以飯如玉之義解之非也。按周禮。天子齋戒食玉屑。以助精明之氣。雖非常食。而盖天子之食也。蔡氏不引此釋之。而泛言下之所以奉上何歟。
臣書九對曰。玉屑旣爲齋戒時所食。則固非天子常供。且周禮作於周公之時。而殷禮尙質。未必已有此事。故張晏註漢書云玉食珍食也。珍食者。下之所以奉上。非臣下之所得僭也。蔡傳所釋。誠爲得宜。
上問曰。七稽疑雨霽蒙驛克。驛字註不屬之不。終甚可疑。爾雅釋山註。郭璞,邢昺皆以爲山形相連屬絡驛不絶者爲嶧。然則其下不屬之文說不通。何以解之。鄒季友曰。不字是下字之誤。何所據而云歟。
臣書九對曰。項安世云落驛希踈之意。絡驛連屬之㒵。其字不同。其義亦異。但古者落絡二字通用。如莊子落馬首。以落爲絡。故孔傳本作落。而蔡氏改作絡。後儒因此遂疑其爲連屬不絶之意。然蒙驛相對而落驛不屬。原出傅䟽。古人訓詁。如治亂曰亂。兼有二義。落驛似亦此類。鄒氏之直斷
其誤。未知何據。
上問曰。立時(時似疇)人作卜筮。傳玉兆瓦兆原兆。見周禮杜註。玉兆顓頊之兆。瓦兆堯之兆。原兆周之兆。三兆是占書之名歟。玉瓦原之義。可得聞歟。
臣書九對曰。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三兆皆是占法。而代各異名。若其取名之義。鄭玄周禮註云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盖謂龜兆之象。如玉之璺瓦之罅。原田之坼裂。雖破而不相離也。故謂之玉兆瓦兆原兆也。
上問曰。八庶徵曰時之曰甚可疑。如興雨暘燠寒風五者。幷列爲目何歟。
臣書九對曰。時雖與五者。幷列爲六。然如五常之信。無處不在。非於雨暘燠寒風之外。別有所謂時者。而一字兼休咎二意。盖休則五者以時。咎則五者失時。皆所當察也。若改曰字。與上文連讀。則時字偏屬休徵。其義恐未該矣。
上問曰。曰咎徵恒雨之下若字可疑。若之爲言順也。五者以時。可謂順矣。五者之恒。乖氣也。亦可謂之順乎。大抵休咎之論。亦有一偏。若以爲無甚關於人事。則歸於王安石之說而有忽天之患。若以爲
某事之得失。某事應焉。則近於劉向之傳論而傅會穿鑿矣。何以則應天以實之道。可得中正歟。
臣書九對曰。人之所行。善則天地之氣和而休徵應焉。惡則天地之氣乖而咎徵應焉。莫不順其自然之理。故時恒皆言若也。王安石之說。一言足以喪邦。固不足道。劉向傳論。旣以某災之至。必爲某事之應。一或不合。便爲無驗。雖欲必信而反啓不信之意。其失非止於傅會穿鑿而已。是故人君應天以宲之道。勿問事之大小。災之有無。惟當一念對越。常存敬畏。休徵之來。不敢因此而少懈。咎徵之來。尤直反躬而自省。去其所以咎。致其所以休。則天心悅豫。祥慶畢臻矣。
上問曰。賢者居輔相之位。調元氣理陰陽。則四時順而萬物遂矣。然則進賢當在於歲月日時無易之前。而俊民用章。却在於百糓用成之下。爲歲月日時無易之效何歟。
臣書九對曰。卿士惟月。師尹惟日。而歲月日時無易。則在位之卿士師尹。不能調元贊化矣。是故百糓成治道明。天地交而賢人出。茅茹之象可見。棫樸之頌可作。而其所以致此者。乃卿士師尹之力。則進賢又未甞不在於時無
易之前矣。
上問曰。庶民惟星。當在於師尹惟日之下。朱子亦云。而旣不可斷以錯簡。則惟當依本文看歟。
臣書九對曰。惟歲惟月惟日惟星。文雖似屬。卿士師尹與庶民。其事各異。不可混合爲說。故自歲月日。至家用不寧。總結上文。又以庶民惟星。別作一段。文義不得不爾。斷非錯簡也。
上問曰。九五福。富則人主祿之。固可使富也。壽則人之禀氣。有長短之不齊。何以使民皆壽歟。堯舜之世。民登壽域。以上古氣淳俗朴。無忘生徇慾之害也。後世豈能然歟。抑氣機有轉移之道。而壽民之丹。自有其術歟。願聞之。
臣書九對曰。民壽長短。雖有天定。然若其迴幹轉移之權。專在於人主。苟能正心修身。建極于上。使天下之民。莫不從化。則一理感應。協氣充滿。躋斯世於春臺壽域之中矣。蕫子所云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天地之和應焉者是也。况仁者必壽。乃理之常。民皆攸好德。則决無忘生徇慾。中絶其命之理。故曰人君造命。此乃所以參天地贊化育。而爲治道之極功也。
上問曰。德則致福。惡則致極。而德與惡。又爲一福一
極何歟。
臣書九對曰。五福六極。皆屬氣數。惟德與惡。是在我者耳。德爲福之本。然人之有此德。以致此福者。乃最大之福也。惡爲極之本。然人之有此惡。以致此極者。乃最重之極也。故德惡居福極之一。若不言德惡。則人必以福極諉之於氣數之前定。不務其在我者。怠於好德而忽於去惡。然則人君所以嚮之威之者。將無可施之地。而天人感應之妙。亦不可見矣。
上問曰。六極罰惡之名也。㐫折與憂貧等事。其權固在上矣。而至於弱則民之氣禀有強弱。人主何以使民弱歟。
臣書九對曰。衰亂之世。天地之氣。亦隨而澆漓。民受是氣以爲生。故類皆委靡而不振。葸薾而多畏。人主苟能建極於上而錫福於民。則民亦自治其氣質之病。勇於去惡。果於爲善。而弱者反變爲強。然則其強其弱。亦莫非人主之所以致之也。
旅獒
上問曰。武王年已八十餘歲。彌高彌卲。已到無過地位。而乃猶有受獒之失何歟。若謂血氣旣衰。戒之在得。則聖人之志氣。不與血氣俱衰。若謂創業之
後。志自滿暇。則聖人豈有狃安姑息之意歟。然則武王之過所由發。其端安在。
臣書九對曰。武王聖人也。必無氣衰志滿之失。然新革有殷。肇登大寶。功烈被于兆民。聲敎訖于四海。方當亨泰之運。常情易生怠豫。而西旅貢獒。適在此會。故太保乃以先事之戒。亟陳愼幾之道。此專出於憂治世慮明主之意。眞德秀謂武王初未受獒。召公豫戒之如此。恐爲得之。而篇首特書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蠻。已可見史臣之微意也。
上問曰。武王受太公之丹書。銘之几杖戶<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1356_24.GIF'>。常目在之。楹銘曰無曰胡傷。其害將長。此便是太保不矜細行。終累大德之意。而一念之差。乃以受獒爲無傷。何其與平日所自警省者違歟。
臣書九對曰。以舜禹之聖。其一堂都兪之辭。一則曰一日二日萬機。二則曰惟幾惟康。幾微之際。聖人所兢兢致愼者也。故不敢謂一念之微。而或忽於省察。一事之細。而或懈於祗畏。况武王受丹書之戒。平日用工。專在於敬怠之分。必無終始不一言行相違之理。但賢臣不敢以君德之已卲。少弛其箴儆之意。此太保所以有此戒也。若因此而遂謂武王眞有
受獒之失。則慢遊傲虐。亦豈舜之所當有者。而𦤎陶之言然乎哉。
上問曰。西旅之獒。若使堯舜當之。已却之矣。何待臣下之有言歟。成湯改過不吝。從諫不咈。武王亦然。聞太保之言而必却獒矣。過雖不免。改之爲貴。此所以與成湯同爲反之者歟。
臣書九對曰。堯舜湯武之不同。非特因此一事而可知。然從諫改過。乃是作聖之階梯。藉使武王眞有受獒之失。亟從召公之諫而勇於改過。則是亦成湯也。是亦堯舜也。性之反之。及其成功則一也。
上問曰。武王之於獒。豈爲玩好而受之哉。特以近人慕德而來献。却之若拒其好意故受之。而太保則以爲珍異之物不可受。惟玆可以受可以無受之間。直是毫髮耳。辨之甚難。一念之頃。應之不能無失。惟聖罔念之機。正在於此。此太保所以諄諄戒之者歟。
臣書九對曰。受獒一細事也。且其受之也。非不知異物之不足貴。奇獸之不必育。特以外夷來献。不拒其好意而已。其爲貽累大德。似不至若是之甚。然武王之心。若有毫忽自滿之意而受之。卽此一念。九仞之功盡虧。末流之弊。將與後世
之君收犬戎之鹿。取大宛之馬者。同歸一轍。其幾誠可畏。太保所以反覆陳戒者。欲武王之愼其幾也。古大臣深憂長慮。致力於本原之地者。有如是夫。
上問曰。此篇首段。惟服食器用一句甚有力。盖獒非服食器用。故不可受。先言此以爲諫。受獒張本。至犬馬非其土性。始露出本事。服食器用之物致之而昭其德。非服食器用之物受之而喪其德。二者之間。不可不辨也。但自明王愼德。至畢献方物。若以爲外夷之貢異物。由於王者之不愼德。盖外夷窺其好珍玩之意而來献者有之矣。然武王之受獒。固不免爲一失。若其致獒之來。豈王之過哉。太保之言。特從源頭劈破故如是。而非必以致獒爲王之過者歟。
臣書九對曰。天子之所取於四夷者。固不外乎服食器用。然夏禹之玄纁橘柚。殷紂之象箸玉杯。其爲服食器用則同。而亦有愼德喪德之分焉。此猶然矣。况珍奇無用之物。其害將安所旣乎。是故人主之好尙。不可以不愼也。西旅底貢。宲由武王愼德之致。非有所窺覦而來也。但獒非可貢之物耳。若一受之。則天下始知其好尙之
所在。珍禽奇獸之献。從此接跡於王會之庭矣。吾雖無意而受之。其弊必至於此。故太保先正其本而進諫於未然之前。非以致獒之來。爲武王之過也。
上問曰。展親之展。朱子曰審視也。使諸侯審視其親睦之意云歟。蔡傳釋展親以爲益厚其親。展何以有厚之意歟。
臣書九對曰。二孔則謂天子展其親親之道。蔡氏則以爲天子使諸侯展其親。朱子只訓展爲審視。其屬天子與諸侯。又無明言。然以無替厥服推之。似當屬之諸侯。展之爲厚。亦是隨文解意。姑從集傳。恐爲無妨。
上問曰。狎侮君子。罔以盡人心。若如集傳說望望然去。安能盡其心。則人字當作其字。若如新安陳氏說君子人心所同歸。狎侮之則惡人之所好失人心。則於人字之義爲當。以與罔以盡其力義例不侔。如何看爲宜耶。
臣書九對曰。蔡傳所云。盖謂不能盡君子之心。然君子者衆人之望。故在上者不能盡一君子之心。則天下人心。亦隨而解軆矣。小人則視君子或有間焉。天下之輕重。未必盡係於一人之憂樂。故經文之下字不同。但人主之心。
惟恐匹夫匹婦之不獲其所。不可以小人而忽之也。蔡傳之平停說去。亦有深意。
上問曰。玩人與玩物。不過對說者。而言喪德喪志之同其害也。林氏以玩人爲恃獒之所指如意而有玩忽人之心。則大失本旨。豈以言言欲貼受獒上看。故失之巧歟。
臣書九對曰。玩人喪德。玩物喪志。只是平說道理。若如林說。匪直傷巧。反近無理。晉靈之欲殺趙盾。呼獒而屬之。已是駭異之事。藉使武王受獒。豈有恃此忽人之理。說經最忌穿鑿。此等語在所當刪。
上問曰。志以道寧之志。當作心字。而不曰心而曰志者何也。承上文喪志而言故歟。抑志者心之所之。卽心之動處。心之病痛。每見於動處。方戒其妄發。故以志言歟。
臣書九對曰。心軆虗靜。不容一物。其未發時。只當涵養。元不可著力用工。及其感物而發也。猛加省察。使皆發於天理之公而不涉於人欲之危。積累旣久。則志不妄動而無紛紜膠撓之病。是之謂以道而寧。志寧則心自定矣。召公進戒。致意於幾微之際。故指其動處而言。不獨承上文志字而然也。
上問曰。一獒之受。何至於生民不能保厥居。而太保言之如此何歟。一獒之受固小也。而自小成大。其流安知不至於此乎。君子所貴乎防微杜漸者以此歟。忠臣之憂治世危明主。言或過當。而太保之言則實非過當歟。
臣書九對曰。吾之所受者一獒。其害未必至於生民之不能保居。然天下聞風。爭欲以珍奇玩好之物。媚悅上意。則搜求之勞。豢養之費。固已貽害細民。况後世流弊。何可窮極乎。如隨煬帝之課州縣送羽毛。宋徽宗之遣使臣採花石。終使天下繹騷。百姓愁㤪。至於凶國喪身而後已。召公之言。豈欺我哉。地用莫如馬。馬是有國之大政。而孟子以廐有肥馬野有餓莩。譬之率獸食人。彼珍禽奇獸。是果何爲者也。聖賢立言。非徒有裨一時。所以垂訓萬世。斷無毫分過當之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