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607
卷39
春秋備考序
羅豫章先生有言。惟靜可以讀春秋。盖惟靜然後氣虗。氣虗然後心平。心平然後見理明。見理明然後斷事精。雖天下之事交錯於前。而吾之應之。恒綽然有餘。故三傳之說。至賾也。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至繁也。征伐盟會卒葬之例。月日名字書不書之辨。至紛糺也。如衡之稱。各平其輕重。如尺之量。各分其長短。無所逃吾權度之內者。惟靜而已矣。言春秋者。皆本三傳。左氏詳而富。公羊辯而精。穀梁質而覈。皆聖經之羽翼也。然左氏釋經。多從赴告之文。公穀之說。往往以月日名字爲斷。且其爲說。多不本於君臣父子之大義。而或雜以功利權謀不經之論。嗚呼。春秋何爲而作也。爲亂臣賊子無所懼於天下而作也。夫亂臣賊子之爲惡也。豈欲自暴其惡於天下哉。誠使亂臣賊子之惡已自暴於天下。則春秋亦不必作矣。今爲左氏之說者曰。雖有簒弑之賊。不告則不書。不以簒弑告。則亦不以簒弑書。然則亂臣賊子。欲隱其惡。春秋亦從而隱之。欲以欺天下後世。春秋亦從而欺之也。是何足以懼亂臣賊子。是何足以爲春秋。春秋又
何爲而作也。爲大義之不明於天下而作也。夫使天下之人。讀春秋而不知大義之所在。則春秋亦不必作矣。今爲公穀之說者。類皆以月日名字斷大義。其說迂。其意晦。且均一辭也。忽焉褒之。忽焉貶之。目眩於同異之辨。心惑於是非之塗。雖老師宿儒。鮮能通其說。又何望於人人而知之。是聖人故爲迷藏怳惚不可識之語。以疑天下而眩大義也。安在其爲明之也。至於左氏。以鄭莊爲有禮。公羊。以祭仲爲能權。穀梁。以衛輒爲尊祖。於是乎君臣父子之義。俱不得其正。而亂臣賊子益無憚於天下矣。春秋之作。夫豈端使然哉。夫惟胡文定公出而正之。然後春秋之義煥然復明于天下。然其求經也太深。其解經也太精。君子猶或病之。今世之人。無言春秋者。余始得四傳而讀之。求其義數歲。茫然苦其難入。一日靜居。獨取正經讀之。沉潛玩賾。若有所見。喟然歎曰。讀書之不可以不靜也如是。夫爲諸家之說者。惟其心不平。其氣不虗。己見先立而後。文致經旨以合之。以是求經。宜乎其愈求而愈不合也。余竊有感焉。誦習之暇。有得則識之。命曰春秋備考。盖以備考覽而已。非敢求多於先賢之傳也。杜預之注左氏也。經傳有不合。則不
曰傳誤而曰經誤。余窃惑焉。故是書也。一以經爲主。而四傳之得失。皆取裁焉。
春秋備考
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隱公元年。)
春秋之義。人得而知之者也。人得而知之。然後大義明于天下。是以據事直書。不假解說。而善惡之跡。昭然可覩。是則春秋之正例也。觀魚于棠。丹楹刻桷。武氏子來求賻。取郜大鼎。納于太廟之類是也。不但是也。盟會侵伐皆然。春秋之作。爲禮樂征伐之不自天子出也。故隱,桓以前。圍邑則書。取邑則書。外相會亦書。以是爲天下之大變也。其盟之渝與不渝。其戰之有名無名。固不足論也。故凡書盟,書會,書侵,書伐。皆據事直書而已。及乎時愈降而亂愈滋。則盟會侵伐。不可勝罪也。取其甚者而罪之而已。嗚呼。其衰世之意耶。然則隱桓以前之盟會侵伐。其罪無輕重之分耶。以大及小。則見及者爲不得已也。以大侵小。則見侵者亦爲不得已也。其罪則薄乎云爾。若夫盟戎于唐。盟之尤甚者也。五國伐鄭。伐之▦尤▦甚者也。屬事比辭。亦可以觀矣。
鄭伯克段于鄢。
春秋之法。有常例焉。有變例焉。據事直書而善惡自見者。常例也。於其直書之中。而變文以致意者。變例也。其常。易道也。其變。難窮也。語其常則無不同也。及其變然後得失分焉。鄭伯克段于鄢。變例之始也。考四傳之得失者。不于是而决之。則終不决矣。春秋之法。內難者稱人。雖國君之親戚。亦然。鄭人殺良霄是也。薄其骨肉者書屬。天王殺其弟佞夫。秦伯之弟鍼。出奔晉是也。不稱人而專目鄭伯。不言奔而言克。則罪鄭伯也。不稱弟而書名。則罪段也。輕重適平。好惡不偏。其爲字不過乎六。而萬世之公案定焉。非聖人孰能修之。其曰鄭伯也。左氏以爲譏失敎。穀梁子以爲甚鄭伯。胡子以爲罪之在伯。皆是也。其曰克也。公羊子以爲大鄭伯之惡。胡子以爲力勝之詞。亦皆是也。其曰段也。左氏以爲不弟。故不言弟。穀梁子以爲賤之。亦皆是也。其曰于鄢。穀梁子以爲遠。胡子以爲操之已蹙。其不言出奔也。左氏以爲鄭志。亦皆是也。然公羊氏以不稱弟。爲當國之辭。則拘於無知州吁之常例。而非所以言段矣。穀梁氏以緩追逸賊。爲親親之道。則不究其本而責其末。非所以治鄭莊矣。左氏以克。爲二君之辭。則罪歸於段。而鄭伯殘忍之罪
反不著矣。獨胡子之說。爲得其大義。然專治莊公而不及叔段。夫春秋。天下之平也。爲兄而不友。爲君而不仁。爲子而不孝其親者。莊公之罪也。爲弟而不悌。爲臣而不忠。爲子而陷其親於不義者。叔段之罪也。聖人之意。以叔段之罪易知。而莊公之惡難察。故一句之中。三討鄭伯之罪。而一治叔段之惡。此所謂微顯闡幽。與易同其功者也。然不言段之爲弟。則治段之罪。亦不可謂不嚴。若以鄭伯之惡而反减叔段之罪。則是春秋之好惡。亦有所不得其平矣。胡氏以不弟爲路人。則佞夫鍼。獨非路人乎。故曰胡氏之說。猶有所未盡也。立言之難也如此。故曰左氏典而該。其失也淺。公羊辨而精。其失也鑿。穀梁質而覈。其失也短。胡子全之矣。猶或失之太深。其難也如此。而一言以盡焉。嗚呼。非聖人。孰能脩之。
公子益師卒
魯卿之卒。皆書于春秋。盖卿大夫。君之股肱也。股肱若虧。何痛如之。禮。大夫之喪。君爲之服衰。親往吊焉。其重也如是。可無書乎。是以。春秋於魯大夫。叔季則自牙友以下。仲孫氏則自敖以下。他若臧孫氏叔氏。苟爲卿則世世而書其卒也。然自隱十年以後。至于
莊公之三十二年五十年之間。無書大夫卒者。以爲遠乎隱愈遠矣。而書四大夫矣。以爲無大夫乎。國不可一日無大夫也。况五十年乎。以爲無卒乎。古者大國三卿。凡大夫五十而命。夫爲卿於隱公之季者。必不下三人。藉使三人者。皆未五十而命。至莊公之末亦當爲九十餘歲。安有一時三卿。皆九十餘歲者乎。藉曰有之。則果爲何人而卒於何世乎。且况柔溺之名。已見于經而其卒則無見者乎。然則以爲貶之乎。苟欲貶之。孰如三桓之可貶也。以爲無能輕重乎。則叔詣得臣。又何足以爲輕重也。然則何也。桓無卿大夫也。夫桓公弑君而立。天下之所不容也。魯之臣子。嘗委質北面於隱矣。而復北面事桓。是魯不復有臣子也。故凡逮事隱桓之際者。皆不以大夫之辭書之。夫春秋欲不以桓爲君。而旣不可得矣。則盡削其卿大夫焉。嗚呼。聖人之旨微矣。故曰微而顯。志而晦。又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又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微乎微乎。誰知之者。
紀裂繻。來逆女。(二年。)
天叙有典。人倫之謂也。天秩有禮。節文之謂也。春秋者。所以惇天叙而序天秩也。夫婦之道。人倫之始。大
婚之禮。禮之始也。聖人之意。尤謹於始。故納幣則書。逆女則書。女歸則書。夫人至則書。春秋之所以正始也。然春秋之法。詳內而畧外。故夫人之歸魯皆書。而魯女之歸諸侯。有所不書。何以知其然也。男女之相耦。必其敵焉。故諸侯之女。歸于諸侯。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其可紀者宜多。按之於經。七人而止耳。是以知其有所不書也。然則其或書。何也。有爲而書也。志其賢。則特書而褒之。宋伯姬是也。志其失禮。則特書以貶之。蕩伯姬之所逆是也。故有所爲也。則雖歸于大夫。亦書。無所爲也。則雖歸于諸侯。亦不書。其詳內而畧外何也。史書之常也。何休以爲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其言則當矣。然非春秋之意也。春秋盖魯史也。詳於魯而畧於諸侯。固其勢然耳。此所謂求之太深。而反不得乎聖人之意者也。然則此何爲而書。志其變也。伯姬之葬。叔姬之歸。皆禮之變也。春秋之所悼也。故先事而書之。以起後文。其所謂文見於此。而起義在彼者乎。或謂譏始不親迎。何也。程子以爲諸侯之親迎。迎於所舘。非越國而親迎也。且紀。魯隣壤。猶可言也。秦娶於齊。晉娶於楚。亦可以越千里而迎婦乎。春秋之時。國家多故。勢之所不能者。聖人之所不
責也。或曰。春秋之始也。故書之。以謹婚姻之禮。
鄭人伐衛。
加兵於人國。有三辭焉。曰伐曰侵曰戰。盖春秋無義戰。雖王師之出。亦書曰伐而已。征討之文。非無其例也。無其事耳。然春秋者。聖人之書也。論語者。聖人之言也。夫子固當曰書不盡言。則春秋之未盡者。宜乎其在於論語也。陳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恒弑其君。請討之。固凜凜乎春秋之法也。使魯之君臣。於此而擧問罪之師。春秋之書之也。其不曰討乎。春秋訖於獲麟。而陳恒之事。不書于經。夫子於此。盖亦有所不忍書者已矣。故春秋有設而不用之例。亦有言而未盡之辭。蓋於論語而求之。故治春秋者。必先自論語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三年。)
甚矣。論人之難也。宋宣公之事。論者多端。或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或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爲之也。斯二言。皆非也。或曰。宋之禍。殤公爲之也。不責殤公之忌克。而反責宣公之推讓。可乎。斯言得矣。而猶有所未盡也。何也。以其知宣公之推讓。而不知其所以推讓也。宣公之所以推讓者。何
意也。夫有國者必傳之子。理之常也。其或捨之而他求。則大亂之道也。故莫親於弟。而不可以易子。非以父母之子。爲不如己之子也。傳之子則有恒。或弟而或子或兄之子。則無常。定有恒則無爭。無常定則有爭。爭端繁而社稷危矣。故社稷之計重。則兄弟之愛輕。凡所以重其子者。乃所以重社稷也。然則或不幸子不肖而弟賢。傳之子則社稷將危。傳之弟則社稷可保。如是之時。又當何如而可耶。夫以殤公之阻兵安忍。雖無子馮之忌。其不能保社稷也决矣。宣公之賢。有以知之矣。此宣公推讓之本意也。然宋國者。固殤公之有也。故穆公之反而歸之殤公。亦大義之所當然也。宋國之禍。由於夷馮之爭。而社稷竟不免於危。則宣公之讓。安在其爲社稷計也。雖然。使宣公。不立穆公而立殤公。則吾恐社稷之危不待桓王之辛亥也。穆公九年之間。宋國無事者。宣公之功也。嗚呼。穆公受宣公之國。而歸之於宣公之子。殤公受穆公之國。而逞毒於穆公之子。賢不肖相去一何甚哉。於是乎宣公。眞可謂知人矣。然則何譏乎左氏之論曰。左氏言知人則是也。其言其子饗之則非也。使宣公之心。果在於其子饗之。則不立穆公而立殤公▦其饗
之也。豈不益早乎。且不以安社稷利國家爲福。惟急於其子之饗。何其私之甚也。雖然。宣公之心則賢矣。不可以爲後世法也。夫旣捨子而立弟矣。亦將捨長而立少。捨嫡而立庶。社稷之禍。無日而已矣。故宣公之心則賢矣。不可以爲後世法也。故謂宣公不可以爲後世法則可。謂宋之禍宣公爲之則不可。然則使春秋而書宣穆之事。其將無譏已乎。惡得無譏乎哉。諸侯之國。非諸侯之有也。雖冢嫡相承。不可以不禀命於天子。况或弟或姪。變常而易經者哉。宣公之立穆公。其禀命與否。猶未可知也。穆公之立殤公。則固未甞禀命也。春秋之作。爲諸侯之無王也。二公安得以無譏哉。一宣公之事耳。稱之者。不得其心。譏之者。不得其實。至於春秋之大義。則遂無及者。甚矣。論人之難也。甚矣。說春秋之難也。
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四年。)
春秋之所惡者。莫甚於盟。尤莫甚於侵伐。然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盟會侵伐。居半焉。盖無歲而不有之也。無人而不爲之也。取而誅之。則不可勝誅也。故取其甚者而誅之。春秋者。謹始之書也。瓦屋者。參盟之始也。伐鄭者。會伐之始也。故其辭或繁而不殺。或謹而
不放。盖深致意焉。盖甞因是而論之。王者之令。不行于天下而春秋作。然春秋之始。王者之令。猶未至于甚替也。鄭伯,虢公。爲王卿士。則猶得以爵命諸侯也。陳桓公。有寵於王。則猶得以慶賞諸侯也。州吁弑君而懼不得王覲。則猶有畏其威者也。三國之師。從王伐鄭。則猶有服其命者也。當是時。文武之業雖替。而周公之禮猶存。使端扆之上。少有自強之志。藩服之臣。克效捍衛之績。修明禮樂。宣暢德化。張皇六師。用懲不庭。少康武丁之烈。亦何遠之有。惜乎。平,桓二王。旣壞之於上。而東方諸侯。又亂之於下。繻葛而後。天下遂不知有王矣。故究衰微之故。則僖,襄之過小。 而平桓之過大。正無王之誅。則平,桓以後之諸侯。其罪小。平,桓以前之諸侯。其罪大。然衛,鄭。懿親也。齊,宋。方伯也。魯又周公之後也。其有王室之責。莫大焉而其爲王室之賊。亦莫大焉。故東周之不王。吾必歸罪於五國也。當春秋之始。五國可謂行其志矣。不旋踵而皆有簒弑之禍。甚者國幾滅焉。嗚呼。按隱公之春秋。而見五國無王之罪。按桓公之春秋。而知五國無王之禍。於是乎知天道之不僭。而春秋之所以合乎天也。嗚呼。有天道在。春秋雖不作。可也。然微春秋作。又
孰知天道之爲天道也哉。
衛人立晉
立者何。擅立之謂也。立君之辭止此而已乎。曰歸曰入曰納曰復歸曰復入曰卽位。皆其辭也。君薨而子繼。謂之卽位。內卽位書。外卽位不書。內以其大事書之而外以其常事不書也。歸者。易也。入者。逆而難也。納者。不受也。復歸者。復正之辭也。復入者。遂惡之辭也。莫善於復歸。莫不善於復入。春秋之義。莫大於正始。正始之義。莫大於正君臣之始。聖人於此。盖深致意焉。是故。無知旣討而襄公無嫡。則小白之立。正也。而書之曰入。以其爭國也。州吁旣討而桓公無嗣則晉之立。亦正也。而書之曰立。以其無受命也。其嚴也。若此。然則宋馮之立。何以不書。曰衛晉之立。立於討賊疑於正也。故特書之。宋馮之立。立於賊也。前書成宋亂。後書宋公馮。則馮之爲亂也已明。不假書也。然則何以異於齊陽生。陽生歸而荼弑。則陽生與乎弑也。與夷之弑。不以馮也。馮與陽生則有間矣。宋亂之成。距馮之卒。十有九年而後。馮之名。始見于經。不要其終。不究其始。馮之爲罪。不可知也。故曰屬辭比事。春秋敎也。洪子曰。春秋之義。爲尊親諱。聖人之心。無
遠不追。仁之至。義之盡也。夫子之先。宋之公族也。祁父以上。盖甞北面而事之矣。故春秋之始也。紀宋之事。雖異乎魯。亦異乎他國。立馮之不書。殆亦諱之之意歟。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七年。)
春秋之法。常事不書。故烝甞之合禮者。不書。蒐狩之以時者。不書。至於郊禘之僭而猶不盡書。以爲不勝書也。甚至於外盟會征伐。不關於天下之大故。則亦不書也。諸侯之禮。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况於春秋之世。弱屬強。大求小。汲汲以結黨爲事。其相往來也亦煩矣。今以經考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列國之聘魯者。三十一而止耳。魯之聘列國者。亦差多於是而止耳。故曰常事不書。交聘。亦其一也。然則此何以書。志齊,魯之合也。齊之聘魯。始於此矣。夫齊魯之交合。而東諸侯始多故矣。魯亦從此世服屬於齊矣。
夏城郞(九年)
左氏曰。元年。費伯。帥師城郞。不書。非公命也。然九年而復城郞焉。則元年城郞之說。爲不通矣。且非公命而擅城。大夫之專甚矣。春秋者。所以正君臣之分。著
僭亂之罪。此而不書。將何所書。故曰左氏之紀。猶有所未當也。不然則豈元年之役小而九年之役大。故舍其小而錄其大歟。
季子來歸(閔公元年)
春秋者。正名之書也。故以名字爲褒貶。然名未必皆貶也。字未必皆褒也。何以知其然也。字者。表德之稱。非所以紀於史也。故雖諸侯之尊。世適之貴。當名則名。未甞書其字也。唯附庸之君。王朝未受地之卿。天子之命大夫。諸侯之所敬也。名之乎則太卑。爵之乎則未有爵。故以其伯叔而稱之。或稱父。非其字也。何以知其非字也。伯仲叔季者。人之恒禰(一作稱)也。趙氏世稱孟。中行氏世稱伯。豈父子祖孫。世世而同其字乎。父者。男子之美稱也。詩云。伯兮叔兮。禮云。男子五十而稱父。豈盡其字耶。不名于經者十餘人。惟邾儀父稱字。則以其君也。故異之也。何以知命大夫之不名也。尊天子也。春秋之初。王之命猶行乎諸侯。故諸侯之國。猶有命大夫焉。孔父女叔是也。由僖公而後。不復有不名者矣。盖諸侯不復受命于天子矣。不然則豈僖公而後。諸侯之大夫無復有一人賢如女叔單伯者乎。然則紀季,許叔,蔡季之不名何也。諸侯之兄弟
以國爲體。則以國繫號。季子之不名也亦然。以其不可曰魯季也。故謂之季子。然則或謂之季子。或謂之公子友何也。諸侯之兄弟。以國爲軆。然後不名。紀季,許叔,蔡季。皆受國者也。三國無君而三子者主之。方季子之歸也。閔公年七歲矣。魯國未有所定。盖季子歸而後。魯得以爲魯也。故以軆國之辭言之。然則非褒乎。諸侯之兄弟。以國爲軆者不名者。其常也。貶而後書名。雖然。季子賢者也。以其不言奔而言來歸也。知之。
丙辰冬。余讀春秋。潛思默契。竊庶幾抽千古不傳之秘。欣然自得。起而筆之于書。後遂倥偬不暇卒業。然未甞一日忘于中也。越四年己未秋。重理舊緖。喟然而歎曰。有是哉。張子之言也。非理明義精而治之。則其說多鑿。此蓋胡文定之所不免。而况於余乎。於是輟不復爲。以其已就者若干篇。著于卷。雖然。余豈敢忘是書哉。天假其便。俾讀數十年書而後。復得從事於斯焉。則亦安知終無一得之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