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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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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郭鳴遠

山川遼濶。便禠易沈。俊風送書。始到於落花之後。其間阻懷。兩地愁絶。更問淸和。省餘學履珍裕。中庸引常棣詩如鼓瑟琴和樂且湛之句。而繼之曰父母其順矣乎。菽水之窘雖切。而不失此樂。亦足以順志。讀書事實名物之不干吾身心者。不妨闕疑。惟以切己者體驗。方有得力處。尤當保嗇精神。優游涵泳。常置此心於順境。納此身於安地。然後根基立而路脈定矣。鄙人之無成。正坐早役聰明。不務培養。幸視此而爲戒也。前來盛錄。近纔草答。而霧眼掃禿。兼多點改。荒雜難看。儻不爲誅否。史學勤荷勸成。而數十年前偶讀明史。妄加論斷。旋恐是非顚錯。寃屈古人。故揉壞之矣。况今精力衰替。何能更進而揚千古耶。

  別紙

 第一初生陽生陰。摩盪萬八百歲。天象始開。日月星辰風雲霜雪雨露䨓電。亦同開於子會否。

臨川吳氏曰當子會之中。輕淸之氣騰上。有日月星辰。四者成象而共爲天。蓋二氣滋萌。四象便分。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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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精聚而爲日。太陰之精聚而爲月。少陽爲星。少陰爲辰。固無待乎地質之闢也。但於地闢之後。躔次相應而精華益盛耳。至如水氣。蒸而爲雲洩而爲雨。火氣散而爲風(火生土)激而爲電。士氣潤而爲露(土生金)鬱而爲霧。木氣奮而爲䨓逆而爲虹。金氣包而爲雹轟而爲霆。露得金氣則結而爲霜。(金克木)雨得金氣則硬而爲雪。(金生水)是皆陰陽聚散之常形。五質未成而五氣先布。丑會之前。理所俱有。但其微著稺盛。稍有別焉歟。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該地幾里。

考靈曜曰天如彈丸。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萬一千里者。是天圓周圍之里數也。此與乾卦小註安定說小異。然安定特擧其大略耳。

 海東爲箕尾之野。然東南極處。似當別論。或以二十八宿。分定列郡。其說似無據。

我國橢長。頭起箕尾。而南方犯斗分。列郡之分定二十八宿。容有其理。而推步之說。未可準信。姑闕如何。

 高山之無雨雪。不敢深信。

高山頂上。超在天半。剛風吹得轉緊。雲不得聚。故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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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雨雪。但天地慢緩時。有時而雨雪耳。從兄嘗與數十友人。登伽倻絶頂。天日淸明。但見山腰以下雲霧湓出。瀰漫下界而已。迫暮下來則溪澗漲溢。恰成犂雨。與朱子雲谷之說合。蓋雲氣多從半天聚散故也。

 蜥蜴之含水造雹。容或其然。而及其輸去散打。卻是何氣使然。

蜥蜴亦造化中一物。又是居水而感陰氣之深者。故卻被造化所驅。使含水造雹。而及其輸去打散則亦造化之爲之也。此與龍之噓雲吐雨。大小雖殊。而理則一也。驅之以風包之以雲。則氣之所透。何物之不能輸散乎。

 天河是何氣積成。果是黃河之源否。

水乃元氣之母。銀河疑是水氣之成象於天者。夜色淸明則天元自呈。河源之說未敢信。

 河爲最靈之水。而乃反渾濁何歟。

黃河橫跨土中。受土氣之厚者。故帶了中央之色。東海靑如松林。西海白如雪山。其理一也。士氣重濁。故河亦渾濁。

 古人之占斗建作甲子。其術如之何。

占斗作甲之法。未之詳。竊意斗柄隨十二月各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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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而所指又逐歲而差高差下。如斗建於寅而差高則爲甲寅。差下則爲丙寅。從此推去。如今地理家分金透地法。而撰成六十甲子耳。

 八卦納甲。蓋取何義。

虞翻曰日月懸天。成八卦象。晦夕朔朝則坎象水流戊。日中則離象火就己。戊己土象見於中。日月相推而明生乾坤。二五交則生坎離而日月出焉。三日震象月出庚。八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八日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象月滅乙癸。此證參同契乾坤括始終一節。而其原出於焦京飛伏之術。蓋以月之盈朒。參之卦氣。以爲占候者也。若以先天本度言則震當甲離當乙兌當丙乾當丁巽當庚坎當辛艮當壬坤當癸。故巽卦言先庚後庚。而蠱之先甲。亦取互卦震象也。

 後漢書東方九夷。權陽村以爲檀君所起之域。

漢書地理志。亦以朝鮮爲夫子欲居之九夷。

 舊時朝鮮之境。或云止於海西。或云至於漢北。

箕準以前朝鮮則三韓未分。北至遼。南傳于海。但小小屬國。覊縻去來而已。衛滿朝鮮則京畿以南。盡屬馬韓。而東鄰穢貊。北接挹婁。西近鮮卑。其地不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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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黃海咸鏡之南界江原之西界而已。

 三韓地分。

箕準爲衛滿所逐。開國於金馬郡。今之益山也。統國五十。地界全羅京畿公洪西南。此馬韓也。秦之亡人適韓國。馬韓割東界而與之。此辰韓也。統國十二。其界則慶尙東北也。弁韓未詳何君。國於弁山下。統國十二。其界則慶尙西南也。馬韓後爲百濟所並。辰韓亡而新羅興。弁韓降於羅。而其地皆爲百濟所有云。

 按三國史。句麗始祖朱蒙。至卒本川。結廬於沸流水上居之。又按通典。朱蒙自北扶餘東南行。渡普率水至紇升骨城居焉。兩書互出。殊甚可疑云云。

卒本川。卽沸流江。在成川客館三十步。紇升骨山在成川府西北二里。有峯十二。沸流水回抱其下。山底有四石穴。水入穴中。通流沸騰而出故名。北扶餘今之寧邊。普率水在其東南。

 後漢書以辰韓屬樂浪。倭韓屬帶方。是時三韓已亡。而猶有辰韓何也。且倭韓是三韓之所無者。

樂浪平壤也。帶方南原也。中國之人。得於傳聞。誤以高句麗爲辰韓。百濟爲倭韓。抑以其地邊海而近倭。故謂之倭韓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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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壤之箕子田。其制何如。抑可以通行於今否。

箕子田。據韓久庵說。乃田字形四區。區各七十畝。非井制也。余嘗往平壤。石標猶在。雖未踏驗。然但古今異宜。七十而已則何足以爲生。

 眉翁退潮。果有其理否。

眉翁之文章筆格。自可以感動神靈。然東海無潮。非退潮也。但海患息耳。

 利者生物之遂。貞者生物之成。遂與成何別。或曰利者生物之成。貞者生物之藏。

遂者成之漸。論語註曰遂事。謂事雖未成而勢不能已者。遂與成之別可推也。謂之生物之藏。叶於冬意而未盡貞義。或說未妥。

 喪服記註曰齊衰正服五升。目錄疏曰齊衰惟有正服四升。喪服傳疏曰齊衰降服四升。若是互出。

註家以父卒爲母齊衰四升。爲降服。蓋同是三年。而齊之於斬。降一等也。以杖朞之爲妻。不杖朞之爲祖父母者。爲正服。蓋非降非義。得所服之正也。疏家以三年齊衰。對朞齊衰而言。故曰三年齊衰。惟有正服四升。不杖朞齊衰。正五升義六升。所就而言之者不同也。喪服疏間傳陳註。皆從降服之說。然目錄疏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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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明白。父卒爲母。如果降服。則父在爲母。尤是降之大者。而反爲杖朞之正乎。

 次子主喪。其祝辭當用孤哀之稱而無別否。喪畢之祫。亦不敢行。而姑待長子之立後否。

孤哀子某上。當有攝祀事三字。免喪則當稱攝祀子喪畢之祫。乃以父之靈。上合於祖考也。立後無期。安得不速祫以依歸之乎。

 支子主伯從祖之喪。題以從祖。而仍隮本廟。似不稱當。且祝辭中夙夜哀慕等語。改以何辭。

非班祔而祭之本家則旁題以從孫某攝祀何害。祝則奄及某祭下。只去不勝悲感似可。

 主遠族之喪。題主以族父族兄否。家有婦人則不得不用顯辟之稱歟。

主喪可用遠族。而主祭則誠敬不逮。禮大功者爲之再祭。緦小功練而已。則無服之親。未可以題主攝祀。不得不用顯辟題主。

 東國婦人。不可施髽制。當從增解說否。

今之婦人。平時編髮環髻。而重喪則被髮。及小斂斂髮而束之以繩布。更無所謂髽制也。蓋古禮有笄總纚。皆所以鞱髮。而當喪則有惡笄布總。特去纚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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髽。今則男子以網巾代纚。而婦人則不用纚。又不撮髻。則髽制之交額繞髻。皆爲虛文。增解說以此。然如有好體者。依古特施亦何妨。

 男女之俱用布頭𢄼。當遵書儀否。

家禮以括免爲撮髻之名。而又用布爲𢄼。似因書儀而誤。古時男子有總。而凶時去飾。何事於總。

 自齊衰至緦。皆布髽。當從賈疏說否。

齊衰以外。似不當用髽。男子則五服外猶有免。而婦人之禮。簡爲貴。似難以輕服去飾。

 士喪禮大小斂奠。酒皆用醴。今當遵行否。

小斂以前之奠。當以餘閣爲之。有酒醴則可設。

 士喪禮小斂一鼎。大斂三鼎。大斂諸具。皆倍於小斂。而家禮大斂奠具之如小斂儀何也。

大斂之奠。稍豐於小斂。漸備禮也。家禮之設饌如小斂。從簡也。然依古禮稍加其饌則好。

 古禮大斂方不奠於尸。家禮小斂已奠于靈座。

靈座之設。當從古禮。俟大斂乃設。家禮襲後便徙尸于堂。故卽設靈座。然今則行不得。

 妾之銘旌。亦當用某氏否。

貴妾稱氏無妨。且今之異居者。其子題主。不得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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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母某氏稱之。銘旌只云某氏之柩。

 齊衰絞帶。備要以爲廣四寸。朞功以下當遞減否。

苴絞去要絰五分之一。則爲五寸七分。布絞則四寸六分。但夾縫之一面。同於周圍之全度。準此則大功三寸五分。小功二寸八分。緦麻一寸七分。然略爲遞減而已。豈必巧準耶。

 小記爲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爲君母之黨服。市南,明齋皆有不改外祖之論。然旣爲君母子。不以母之父爲外祖云云。

小記爲君母後一段。吾亦深疑。然此當以父命處之。父以庶子爲後則當使服君母之黨矣。父不在則旣爲父後。安得不以父之外舅爲外祖乎。

 家禮爲妻不論父在父亡。通爲杖期。故尤庵陶庵皆欲杖禫。此果何如。

喪服傳大夫之適子爲妻不杖期。抑士卑不得用大夫之禮歟。今以家禮酌之。父主祭在位則子不敢杖。而其服之爲杖期自若也。然禮有爲妻禫。無爲婦禫。父旣主祭。子安得私行妻禫乎。

 通典爲殤後者。以其服服之。夫殤無爲人父之理。而今爲之後。旣爲其後。反以本服服之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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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禮丈夫冠而不爲殤。便可立後。故爲殤後者。猶以父服服之。此小記之說也。不冠而殤則不爲立後。更取佗子代之。此曾子問之說也。註家賺看。以爲殤後謂爲殤者父作子。只以本親之服服之。非徒失禮意。亦不成文理。

 旣爲妻母服緦。又爲妻繼母嫡母緦。則果無外親貳統之嫌否。

妻之服繼母嫡母如母則我之服妻母。前後何異。

 加麻古制。而今弔服只是道袍。則身穿道袍。首戴麻絰。莫無駭俗。

穿道袍者。亦可著巾。巾上加麻何妨。麻是環絰之一股糾者。古者庶人弔服。用白布深衣白布帶白巾環絰而已。但師服加麻則直用緦絰帶。

 爲弟子者。多有拜師妻者。果有據否。

師妻年老則可用升堂拜母之禮。然必事之如父者。乃可拜其妻。

 師服追稅。當從增解說否。師服中赴擧亦何如。

傳道之師。可以稅服。不可以赴擧。其餘當量其情義而處之。

 書儀名紙右卷之。以線橫繫。題其陰面。其制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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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簡札。向左卷右。而名紙用凶儀。向右卷左。左掩之端爲陽面。右掩之端爲陰面。

 少儀尊長於己踰等。喪俟事不犆弔。今弔尊者。不俟事。爲失禮否。

遠塗赴弔。何能必趁其朝夕哭時。抑以不犆弔之意。先布於將命。而先見於廬次。俟事而哭於靈位。如朱受之之於呂東萊否。然朱以受學之故。先拜師耳。將命之後。主人哭于靈座前。豈可不弔。但側身避位。俟孝子禮畢。始入位答拜。

 與兄弟相阻者。我當與之相阻否。若佗人是而兄弟非則何爲。

佗人雖是。若與兄弟相阻。則內則微諭以曲直而挽回之。外則告之以兄弟之義無異同。而始爲攜貳可也。但兄弟差殊。在弟則勸其不校。不必阻絶也。

 時祭之餕。母在女尊長之位。則子不敢居男尊長之位否。若家無尊行。只有兄弟之列。則其中最長者。當居男尊長之位否。

時祭之餕。男女雖異處。而母以女尊長。坐於室中尊位。則子雖是男尊長。不敢自居於堂中南面之位。當率衆男。先獻壽於母。受胙然後退坐於堂中東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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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受衆男之禮。而諸婦女自當獻壽於內矣。其或家無尊行。而俱皆年少。則推兄弟中最長者爲男尊。主祭之宗子則雖卑幼特席。如祭前之位恐當。

 自鯗大王。(見北溪字義)

自鯗未詳。但地志有白鯗河。抑立廟於山斷水轉處。以祭其神而尊之爲大王。如云仰山大王歟。

 竊鐵之疑。出於何書。

宋人亡其鐵。疑鄰人之子。觀其言語動作。皆竊鐵者也。已而得鐵于室。及觀其兒。言語動作。皆非竊鐵者也。似出管子。

答郭鳴遠

李童來。適値省掃之行。好梯違覆。深庸缺悵。而兩度珍函。可認屬意之勤摯。曷任感歎。第諗伊時眼祟委苦。大率役心或過。心不寧則目受病。無乃用工之傷於急迫而致有此患耶。折臂之餘。認證爲詳。過計之憂。反在於學道而致病也。無秋之患。相憐則極。而無乃天將降任。動忍而增益之耶。隨分安命。但盡惋愉之節。則菽水爲歡。夫子之所謂孝也。應一事若無佗事。得一書若無佗書。用此遲鈍之工。庶免躁擾之患。何可左挐右攫。恒令本原掀動耶。鄙人坐此而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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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切切奉告耳。詩書二箚。讀時隨意輒錄。果歉於篤信之義。然詩書難看。朱先生猶有隔兩重之歎。且其訓詁名物。非比直說道義之截然難犯。故所以自爲一說。以訂疑於後賢而已。僕爲此事。已是昔年。到今聰明漸衰。志氣益倦。合攷檢處。有闕之無妨之念。聞好書時有見之何益之歎。無望乎德業之有進也。管窺往往有鉤深索隱之處。說象又似粗淺。其於四聖之心。一貫之道。何敢議到。賢座未免失言也。

  別紙

 雨露霜雪之顯然有質者。其在子會。只是𩁺然之氣。而其質則成於丑云云。

開闢時事。以理推之而已。若欲究說誰去。看佗雨露霜雪。質雖未成。而氣則已行。特微而不著耳。風雲䨓電。雖似非質。土氣噓而爲風。水氣蒸而爲雲。金火激薄。䨓電乃發。皆似待地而成著。恐亦作一例看。日月星辰。有象可見。而天開時便有。則佗氣何獨不然。但有經氣緯氣之別。

 其在地也。一經開闕。便成別局。

竊謂天之七曜六氣。地之五嶽四瀆。人之三綱五常。雖萬萬開闢。自當如是。名號雖變。而山峙西北。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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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皆必有發源處。何必獨疑於地之變遷乎。

 鍾嘗曰風者木生火之氣。如人情之有喜。露者火生土之氣。如人情之有樂云云。

大易以風屬木。又有風自火出之象。則以風爲木生火。固似然矣。而洪範以風屬土。說者以大塊噓氣。出自土囊證之。屬之火生土。亦似無妨。露固土氣之結液。而纔結液則便屬金。故程朱皆以爲金氣。霜又是露之結。而其所殺偏在於草木。則似出於金盛克木之致。恐非始生之金也。金始流液淸瑩而已。及其成形。方能斬斷。則露結爲霜。無乃類是乎。愚嘗以人之十情。推配乎天之十氣。而略有髣髴者。蓋雨(水生木)雲(木生火)風(火生土)露(土生金)雪(金生水)者。猶人之愛喜樂憂哀。霜(金克木)䨓(火克金)電(水克火)霧(土克水)虹(木克土)者。猶人之惡怒懼欲悔也。此但象類之似耳。一行各具五行。誠如尊說。若細推則非惟露也。風亦然雲亦然。

 水流戊火就己。未曉其義。

朱子曰坎納戊。離納己。乾之一爻屬戊。(第三爻戊辰)坤之一爻屬己。(第六爻己酉)流戊就己。方成坎離。(坎起戊寅離起己卯)水流火就。是用文言。在十干而戊己居中。在八卦而坎離得陰陽之中氣。故納甲法以此分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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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軾謂紇升骨卒本川。在漢玄菟郡界大遼國東。據此則遠在於成川以北千里之地。蓋朱蒙避北扶餘東南行。來居卒本。及琉璃王南遷于國內城。李勣奏狀。國內城在鴨綠水以北云云。

玄菟郡。今之咸鏡道。咸鏡西界。實接平安東界。而成川乃其界邑。遼國舊疆。皆直其西。則金富軾之說固然。然過成川千里而北則便入於瀚海矣。何處寄得城池乎。今据地圖。成川在寧邊之東南。平壤在成川之西南。則卒本在國內之北。扶餘在卒本之北者。豈不信乎。鴨綠江在義州界。而義州在平壤之西北。李勣奏狀。反以國內城爲北。抑據鴨江入海之處而言耶。禹貢尙以南滙爲北滙。則遠人之不習地方者。何遽準信其說耶。

 今欲行井田。其措置閒田之方。將何爲而可。

欲行井田。不拘其形。而但宗其意可也。通量附近九百畝之地。折長補短。均授八家。則井在其中。可畫則畫之。其不成井。則又各爲餘田。以業餘夫。或揍合成井。使各通力而已。但疆理之役。非一二年可畢。土沃而地僻則動衆而墾荒。地廣而人稀則移民而就寬。或隨山刊木。或濬川築堤。以盡地利。則何患乎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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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敷也。天不生無土之民。民自有受田之限。第恐王政不行。人才不古耳。假使八域之內。無一閒田。此以十五而受田。則彼以六十而納田。此以死亡而廢田。則彼以生殖而起田。從其情願。互相推移。則豈無變通於其間。且或民有餘力。能墾額外之田。則限年停稅。以奬其勤。而其有無田者。自可分與。

 絞帶之五分去一。出於通典及開元禮。然王肅以爲絞帶如要絰。喪服疏以爲當如王義云云。

絞帶如要絰。似謂初喪之絞帶。亦兩股相糾也。要絰七寸餘。而又用七寸餘絞帶。則決非腋下之可容。而束縛之形。甚於桎梏矣。其能動作乎。絞麻爲繩作帶。則帶是一條兩股之繩也。何嘗曰絞繩作帶乎。朱子晩年。旣不用家禮之制。而絞帶又小於要絰。則不當還尋家禮。葛帶三重。經有明文。則麻絞三重。無乃致飾之早乎。增解亦不取備要說。

 父死未殯則孝子猶望其復生。祖死於望父生之日。則當以父生處之云云。

父未殯則望父生。祖未殯則亦應望祖生矣。父祖皆殯則望生之意缺。而哀死之心切。所以爲之服也。寧可以未殯之望生。致生於旣殯乎。况於哀死之服。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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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望生之意可乎。且先喪後葬禮也。先葬父而題主則當稱孝子。次葬祖而題主。獨不可稱孝孫乎。稱孝孫則承重明矣。承重而服朞。果實情耶。虛文耶。後聖制禮。當損文就質。父先卒則爲祖承重而已。若父後亡而不承重者。以其服義已定於始死也。(先葬祖題主。只書孫某奉祀。)且父未殯服祖周。父未殯服母朞。其義一也。以祖則猶爲代服。而以母則徒然短喪於父卒之後者。非人情之大不忍乎。

 古禮大斂奠腊特。而遣奠鮮特。虞卒哭又腊特何也。特牲則腊特。而少牢則膚特亦何也。且遣奠之豆必南上。綪籩必北上。綪是何意。

大斂用三鼎。故腊豆特設於豕俎之北。遣奠用五鼎。故羊豕魚腊皆對設。而鮮獸爲特設也。虞卒哭還用三鼎。故依特牲禮。特牲士禮也。少牢大夫禮也。少牢則五鼎而膚俎最盛。故特設之也。推此則大夫遣奠。亦可膚特。而彼只據士喪禮耳。遣奠則四豆四籩物盛。且醴酒設在豆南籩西。故其勢必綪屈以避之也。蓋始以脾析薦在神前。(神位東向)次薦蜱醢於其北。(脾左)次以葵葅置蜱醢東。(蜱前)次以蠃醢置葵葅南。(葵右)次以棗設在蠃南。次以糗置棗南。次以栗置棗東。次以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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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南。更以醴甒奠脾析之南。(卽棗籩之上)酒甒奠醴甒之南。(糢籩之上)羊俎設于蠃醢之東。次以豕俎設于羊北。次以魚俎設于羊東。次以腊俎設于魚北。次以鮮獸設于豕北。凡設之之序。自南而北則謂之不綪。自北而南則謂之綪。右爲尊故也。綪之便於設也。脾在醢南。羊在豕南。皆南上也。棗在糗北。醴在酒北。皆北上也。(南上北上。亦取設之便。而仍以在右者爲重。)

 古者小斂奠于尸東。故無拜禮。家禮奠于靈座。故有卑幼再拜之禮。沙溪以爲言卑幼則孝子在其中。大山謂孝子荒迷號絶。只使卑幼伸奠獻之禮。

家禮襲後。侇堂便設靈座。故小斂奠于靈座。而今之堂不可徒尸。當還尋古禮仍奠于尸東。卑幼再拜之禮。亦不當行。况孝子乎。古禮葬前之奠。有哭踊而無拜。家禮之意則大山說得之。

 尸柩之前不拜。而家禮奔喪。詣柩前再拜何也。

古禮之葬前無拜。非必以在柩而不拜也。一則常侍之義。一則哀遑之意。家禮之奔喪再拜。所以象反面之節。以孝子不忍死其親之心。固當有拜。愚於此欲從家禮。蓋葬將下棺。卑幼者皆拜辭。贈幣時。主人拜。此亦非柩前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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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廟之喪。若 仁廟以太上王尙在。則亦將爲之服斬乎。伊川之沒。太中若在。亦將爲伊川服斬乎。

孝廟之喪。 仁廟若在太上王之位。其爲服斬無疑。若伊川之沒。太中雖在。明道自有適孫昂。伊川是第二子之不傳重。而同名庶子者也。烏可廢無佗故之長子。而徑行移宗之事乎。私家之禮。與帝王傳國之事自不同。况其有故無故之頓別者乎。但雖私家。適子有廢疾及罪逆。而移宗於次子。又有孫(次子之子)可傳則父亦當以長子服之。

 明廟之喪。 仁宗王后曾何服。若 仁宗王后先喪則 明廟當何服云云。

明廟之於 仁宗。嘗爲君臣。又有繼序之道。則 恭懿大妃之於 明宗。當服非長子皆期之服。 大妃若先喪則 明宗之服以小君。恐無疑也。退陶之議。初以嫂叔疑於無服。而終悟於繼體之當服。然亦不過以朞爲斷。

 兄弟之繼世者。若各爲一世。則壽夢之四子繼立。而壽夢之孫。其將祧去壽夢乎。

同昭穆共一位之說。朱,李並未能改正。以其祧去高曾之難也。今何敢別議。竊議後聖刱制。則當復七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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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廟昭穆之制。凡兄弟傳世。並爲一列作廟。昭則同昭。穆則同穆。當遷則壞廟而偕遷。

答郭鳴遠

二客踵門。袖致惠札。老懷慰暢。第諗寒令。省體有損。控慮良深。盛年新氣。如水有源。活水來時。淸澈可鑑。以是爲祝。震衰證轉添。寒感委苦。方擬就溫山房。而所約諸益。尙未見到。姑且吟病寒牀耳。管窺用意雖勤。適足爲醬瓿之資。表裏啓蒙。何抗尺木於岑樓也。易林寓眼無妨。而不必深覈。

  別紙(啓蒙疑義)

 

程子說畫八卦。因見河圖洛書。管窺以爲如劉牧說。劉是何人。其說如第四板小註蔡西山所引否。

劉牧字長民。宋仁宗時人。所撰鉤隱圖。易置圖書。託言出於希夷。乃曲儒之妄見。其說槩云天地五十五數。河圖四十五。虛十數而不用者。以四偶四正。皆合而得十。又合中央之土。而縱橫皆十五。亦五十五也。又八卦之數三十六。(似以點數言)虛九數而不用者。乾與坤數九也。震與巽數九也。坎與離艮與兌皆九也。何獨疑於九數之不爲河圖。而十數之不爲洛書也。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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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潛室所謂其表爲八卦而其裏固可以爲疇。管窺以爲本於朱子云云。

朱子曰河圖有九疇之象。洛書有五行之象。河圖是常數。洛書是變數。河圖以生數爲主。洛書以奇數爲主。河圖表可以畫卦。裏可以敍疇。洛書表可以敍疇。裏可以畫卦。河圖以生成合陰陽。合者未嘗不分。故內外之文。有賓主之辨。洛書以奇耦分陰陽。分者未能不合。故對待之中。有流行之妙。其曰經緯者。非是以上下爲經。左右爲緯。蓋經言其正。緯言其變也。其曰表裏者。非指此爲裏彼爲表。蓋圖中有書。書中有圖也。主圖而言則圖爲正書爲變。主書而言則書爲正圖爲變。表裏亦然。觀此則可知。

 蔡西山說。但謂伏羲兼取圖書。則易範之數。誠相表裏。爲可疑耳。此段語意。竊所未詳。

劉牧以圖書爲並出於伏羲時。而其所畫卦。兼取圖書云。則易範之數。果有相爲表裏者。疑若可通。然理無古今。暗與之相符耳。何必並出而然也。西山此說。卽所以辨劉說者也。

答郭鳴遠

松川付至。果卽承領。而南風不能送北書。居常瞻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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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謹惟溽暑。學履增相。大比之年。想或被功令家惹絆。而光陰易逝。精力有限。旣非所樂。不必分工。鄙人曾所折臂。日暮途遠。追悔莫及也。聞始析著。啙窳者勢不免此。而家累擔身。尤妨學業。任之則害道理。徇之則害心志。儻其主一之功。能有以兩全之否。每庸耿耿。震相長夏所得。惟是三行飮禮。行時樂不知疲。而歸來燕息。便覺困悴。深愧斛水之無供也。禮輯間已斷手。而梳洗猶似未盡。意欲別爲或問。以附其後。而前錄草略。特爲之兆耳。來問雖盡條答。而姑未合編者。實欲與座下通勘輯要。細加商訂。合傡爲書計也。若經高眼刪繁補漏。以至成編。則雖不可翻謄出世。似可以傳示家人。而遠塗誠難曠離。齎送亦欠對勘。何以則可。南行時歷弔李聖養。滯雨一日。略有商確。而似已稍契於主理之旨矣。晩醒語類說。方欲採入於鄙箚。但惜其自爲論斷。而略於考據。往往有信不及處。俟涼生更勘一回對證後奉完。寬暇之爲望。盛錄首一條。昨夏自悟其失。已爲改正。今果相契。可幸不謬。其下四條。直以郭某曰入錄。末兩條稍似未瑩。當更商。然繼此而另賜究覈。則鄙箚之許多紕繆。可以釐改。深所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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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紙

 夏小正必以二月。(以下冠禮)

夏小正。但言綏多士女。蓋以春序將暮。嫁娶諐期也。註言冠子之時。以士庶之不能準禮者。自可因娶而冠也。

 天子諸侯冠於始祖之廟。則天子之太子。諸侯之世子。當降從士禮冠於禰廟否。

天子諸侯自冠及冠其元子。則當行於始祖廟。以其有君道也。其介弟衆子皆臣道也。父不爲冠主則雖禰廟亦不敢冠之矣。大夫自冠而如有不遷廟則亦可以冠於其廟。而其子則猶是士也。不敢以祔於大夫則不得不降從親者行之於禰廟。况士之只有禰廟者乎。

 雜記並擧小功之末。而家禮止擧大功未葬何也。或以雜記所謂小功。爲指降服。其信然否。

雜記說。張子已疑有衍。而朱子更加折哀。則不必深究。然降小功未葬。似可以本服大功準之。

 深衣之得中果難。邵子所謂我是今人爲便。

堯夫語。朱子以爲未是。一以經文爲據。亦未必駭於時眼。要在適體而已。法服何可廢也。聖人復起。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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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衣一天下。

 程冠之制。正如今笠子樣。而但以布爲材。有欠硬直。易於墊嚲柰何。

帽以桶言則其制必高硬。豈有墊嚲之患乎。

 曾子問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衰大功之喪。外喪則冠而不醴註。家以大門辨內外。聞異居伯叔父母兄弟之喪。且行三加禮乎。

伯叔父母與昆季。不可以門外論。

 婦人不冠。而書儀家禮皆有載。背子今無。而短衫長裙皆不雅。髻制之束在腦後。似非古意。笄制之用骨用金。都無明文。

婦人古無冠。只用副編首飾。而漢時有步搖冠。唐後有鳳冠。時尙之異也。背子今之京中亦有之。便覽載其制。如今快子樣。但旁邊皆緣耳。短衫長裙皆不雅。褖衣之當用明矣。北髻羅俗相傳。不可猝變。故禁髢之後。京中皆髻。而猶未能易北爲中。笄用象。見士冠禮疏。而後世用金釵玉簪。辮髮之爲胡俗。如今童子之糾髮垂後者耶。

 父爲門長爲宗子。而有齊斬之喪。則亦可以族人主昏而命子成昏否。(以下昏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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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宗子昏。以族人之長爲主。推此義則宗子有喪。亦可以近族之年長者。主其子昏。雖其年稍下於主人。亦似無害。

 宗子自主。古禮可據。而會成以孤而無族者。謂當母舅主之。父執里宰亦可。此則何爲。

後世早昏。未能躳命。故家禮變古。而會成說亦以此。然人爲攝行。而用古躳命之何難也。

 宗子在幼。且爲昏者之卑行。則其主昏之節辭命之間。皆當如何。

宗子實有君道。故旅軒有弟主兄昏之說。則况於族人。何妨稱兄稱叔乎。若其甚幼而不省事。則尤庵謂以族人之長爲主。亦誠實之道也。

 通典所謂三代之迎於庭迎於堂迎於戶者。皆指廟而言否。三代之所以不同者何。

通典說未詳何據。今以周禮攷之。親迎時女在房中。父將戒女。女出房。壻則升堂。奠鴈而已。此皆廟中事。然未聞其迎於戶也。

 越國親迎。程子不許。而楚圍辭鄭女之野賜何也。

程子所論。乃國君事也。然大夫之越境迎女。公羊以爲非禮。若楚圍則何足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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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婦以奉宗廟。尤有重於以遺體與佗人。而其用醴用酒在廟在寢之輕重互換何也。

古禮娶婦三月而乃見廟。以其婦道不修則將還之也。所以醮子則不在廟。女則辭廟而將去。故重以醴禮。體先祖之慈也。

 古禮奠鴈于廟。而家禮移於廳事。古禮儐請則對。而家禮闕其辭命何也。

廟制不立。祠堂欠窄。故從便而移之廳事。若其儐對之闕。以從簡也。

 古禮親迎。賓降婦從。而家禮之女出壻揖。無乃早乎。伊川昏禮。壻拜婦答。而家禮之婦先壻後。無乃左乎。

賓降婦從。當遵儀禮。婦拜壻答。當遵朱訓。女出中門。壻揖便就車。於禮意何妨。

 婦席之不卽西向。而必待同牢之時。方移就對筵。人子之不敢主奧。而其在有室之夕。便冒處尊道何也。

婦席南向。主家所以賓禮待之也。牢席西向。乃主饋致養之道也。室是私室。初非尊長之所居。而在其室則壻爲主。故婦從者尊之以主奧之禮也。處私室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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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於處尊乎。觀於廟主之皆東向可認。

 戶東之尊。若是餘衆之外酌者。則巹爵之篚在其南何也。

爵篚之在外。欲其便於洗也。壻婦不親酳。而贊酳之故耳。

 門東之鼎。旣是攝盛。則羊豕之牢。獨不攝何也。腊是乾肉而何云鮮者之必用。鮒取相附而其柰兔腊之無義。古禮之不用鉶羹。家禮之不用黍稷。三禮儀薏在上行。增解圖果用七品。得損益之義否。

壻雖用大夫禮。饋之者士。故不並用羊豕。豚魚腊只充三鼎。無義則一也。而豚取合胖。腊用鮮。魚用鮒。方有所取也。乾肉謂之鮮者。抑以新乾而猶爲鮮潔歟。不用鉶羹。示之以質不充其味也。家禮之不用黍稷。三禮儀之薏在前行。只是當時之俗例。增解圖果用七品。殊違籩偶之義。今擬用六品。

 士昏禮再三酳之有祭而無從何也。家禮則以無殽而並不祭何也。士昏禮壻婦皆拜贊者。而家禮不拜從者。亦何也。

古禮設饌盛。故隨品皆祭。家禮設饌略。故只一祭酒擧殽而已。再酳以往。有祭無從。以其用肝而不用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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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家禮無贊。而從者賤。所以無拜也。

 家禮兩巹分置于前。而儀節和合以進何也。

和合以進。似因合巹之文而遂成換飮之謬。然巹本同體。各執一片。不害爲合體。

 古禮姑獨南面而臨其婦。家禮舅姑相向而避其婦。皆何意。

姑之房外南面本位也。故醮女迎壻亦然。猶僎之於主人。導以行禮也。舅以主道當阼。婦以賓禮拜西。禮意甚整。而家禮之東西相對。乃俗例也。婦旣拜在堂下。故少避其正對歟。今皆拜在堂上。從古爲是。

 

古禮衻衣以見夫。宵衣以見舅。今禮煞無分別。古禮舅姑答拜。今禮坐而不起。此皆如何。况家禮旣不答拜。則婦之於舅。宜無又拜之例。且於姑乎。

見夫見舅姑之一服兩用。果似苟簡。舅姑答拜之節。誠有古今之異宜。而通行再拜。亦似合禮。無已則旣卽席先再拜。進贄後更再拜似好。

 因舅來遂執贄。沙翁謂之違禮。雖姑沒可奠菜。而疏家諉之無廟何也。

因舅來獻贄。今無其例。但進酒殽則無妨。舅在姑沒雖無廟。三日之朝。當設位而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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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舅姑若在則亦將先祖而後曾歟。同居宗子若卑則亦可獻贄而納拜否。

先見夫次見舅姑則祖曾祖舅姑。亦以序推明矣。家禮如舅姑云者。言其拜禮之同也。拜尊長旣云無贄。則見宗子不當獻贄。壻見宗子。亦不用幣。

 奠菜用草。堇是何草。無堇則以棗栗腵脩無妨否。

堇是烏頭堇。與附子同根者也。設饌以菜爲主。然酒果脯醢。自當如禮。

 古禮禮婦饗婦。其儀節煞異。而家禮謂饗如禮婦之儀。同牢有魚有稷。其饌品頗盛。而婦饋謂佗如取女之禮何也。饗以一獻。果合待卑之宜。而饋以一酳。無乃禮尊之薄乎。婦必餕姑。果合親愛之情。而壻不餕父。得無斑駁之嫌乎。饋禮之牲用特豚。抑亦可施於大夫之家。饗禮之洗在北堂。奚獨不取於左海之義。

家禮禮饗從簡。今當酌用儀禮。同牢卽取女禮。而饋禮無魚腊無稷則不敢以祭禮爲饋也。一酳一獻亦然。婦則主饋而子只侍食。旣非親饋則何用餕耶。况婦旣餕舅。而舅辭則雖不餕亦餕也。夫豈可更餕之乎。大夫之饋。當備三牲。故疏已有非惟特豚之說。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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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在東榮之南。北洗在東房之北。則南北雖殊。祖左則一也。

 其所以加新衣者何也。疏家又安知新衣之是廟服乎。若然則婦人當何服。(以下喪禮)

加新衣。欲其受生氣。而用朝服。欲其終於正也。婦人則當用展衣。士庶則當用深衣。

 今人平居不用牀。依古禮設之於復後否。

平居不用牀者。只當設席遷尸。夏月則有牀者用之於沐浴時。以便於盝水設冰可也。

 古禮虞後設几筵。而家禮之卽設靈座何也。男子吉時有總。而喪服之獨無何也。

古禮始死設奠于尸東牀上。旣小斂奉尸侇堂。亦奠于尸東。旣大斂乃以巾席設于奧東面。下室別設饋食之位。而家禮纔襲便侇堂。卒襲便設靈座。旣大斂設靈牀于堂東。蓋以室窄而堂密故也。今之堂不可設靈。當尋古禮。而但小斂後猶不敢卽侇堂。將大斂始行之。下室饋食不便。故從家禮奠饋同卓。而旣殯後先設靈牀於室奧。次設靈座於牀前。以從時宜也。古禮下室之饋。元有吉几筵。而虞時更設素几筵于室奧。以代巾席。而下室几筵撤矣。然則家禮之設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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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乃古禮之下室几筵也。總所以束髮而垂後爲飾者也。男子當喪。旣小斂以麻繩束髮。且去飾則更何用總也。

 男子重在首。而喪冠之必加鍛濯可疑。

冠用六升。比衣布較細。疑於灰治。故特言鍛而勿灰。只用水濯以去汚。勿令灰治以加功也。

 若不裁袼則雖可交揜。而獨無浮起之弊否。深衣而有袼則喪服何獨不然。

盛說甚正。正合吾意。相繼行之則足爲世憲歟。

 備要以前掩後後揜前之說。謂出於禮疏。而今未見其文。抑別有所據否。

只得闕之。

 父母偕沒而無先後。則其服也當如之何。

鄙嘗論此曰當各伸三年。成服後葬前不易斬衰。葬後各服其服。平居常持父服而已。如何。

 祖主義母主恩。而門內之治恩爲重。父祖偕喪。恐有別於父母偕喪之例。况於祖則雖不承重。自有代服之可以無憾者乎。

代服固可無憾。然父喪先畢。祖喪尙未盡。則代服之義安居。父卒則承重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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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祖承重則其題主若祝辭。必當曰顯五代祖考。曰五代孫某云云。恰似不祧之位。

廟與殯有異。雖稱五代。宜無未安。

 宗子旣冠未娶而死者。多不立後。遂以次子承宗。其父當爲長子不斬否。

通攷顧齋曰長子二十未娶而死。旣無傳重之事。只當爲朞服。增解雖未娶而若已冠則降斬衰而猶服朞。世未有無母之子。未娶果難立後。而據小記有爲殤後之文。陳註斷之以爲殤立後。抑古今異宜歟。

 家禮承重者之妻從服。皆載三年之下。而不言姑在與否。今欲執朞制。未知如何。若欲從古禮。必先正婦爲舅姑之服。然後此可無礙。

服舅姑三年。時王之制也。不敢降處其薄。而夫承重從服。世多不行者。又無時王之禁。則依古禮從服。尙爲從厚。若又引之於三年。則情有未至而禮爲虛飾矣。留此一款。以示復古之漸何妨也。然依家禮從服三年。亦不爲無據。

 喪服疏謂持重於大宗者。降其小宗。若本生父是大宗。而我後於小宗則其將不降否。

古禮非大宗不立後。故有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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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繼之時。若在本生父所後父二喪之內。則其除制之節。當依南溪說否。

天定則不可違。所以有南溪說。愚嘗製告其本親辭曰小子罪逆不天。先考三祥未畢。遽以君命出繼大宗。死辭不獲。今當遠離几筵。所受斬服。亦以義斷。痛隕罔極敢告。蓋非君命非大宗。則不當以孤子出後。

 從母被出後。爲從母兄弟服不服之疑。宋濤之庾蔚之兩論不同。如何。

彼爲父厭。絶於外族。非得已也。我爲從母。當服其子。當以宋濤之議爲得。

 

世或有己有本生所後二父。而二父又如是則是四祖也。四祖又如是則是八曾也。其服當如何。

此當先論本生曾祖何服。按禮齊衰五月三月。在大功之上。而與小功緦絶不同。本生祖旣大功則本生曾祖當小功。高祖當緦矣。而通攷增解皆謂本生曾祖緦。竊所未曉。禮爲族曾祖父正服緦麻。以本生血脈之祖。而同之族人可乎。又曾祖之子。是從祖父母。而例服小功。則曾祖之名而輕於其子可乎。今論八曾祖。當以己所後之曾祖爲齊衰五月。其餘七祖。要皆吾父之祖。而吾祖之父也。通服小功。如四祖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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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大功恐當。

 長子喪。或有白笠而繩纓者。若其祥後則當何冠。

旣服斬衰則當著喪笠。而 國制不許解官。故有官者往往以黑笠布帶從事。無官之人。亦狃於輕喪。鮮有持制者。可勝歎哉。此當以蔽陽子布深衣小竹杖。爲出入之服。祥後著白笠。禫後著黲笠。

 心喪之人入朞殯。乃服朞制。

居母心喪者。於祖父母伯叔父喪。亦可以常著黲帶耶。南溪所謂心制從心服義從服者。可施於此等處。

 父喪中除母喪。當易以心制否。

心服與吉服異。當以心服除母喪。以終父在之禮。卒事反重矣。將禫暫服黲亦可。

 朱壽昌之迎還出母。朱先生載之小學何也。

壽昌事不必律之以中行。然出母而流離行乞。無所依託。則不得不迎還同里。奉養終身。但不以與祭耳。

 士喪禮朝夕哭卽位之時。婦人哭而主人無哭。辟門之後。主人哭而婦人但踊。此皆何義。

方奠辟門。主人以下有辟奠設奠之事。故但言婦人哭。而外位衆丈夫不可先主人而哭也。但疏曰婦人哭則丈夫亦哭。抑經文有闕否。踊乃哭之節。主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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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故不言踊。婦人先哭故直言踊。旣奠則丈夫踊者二。婦人踊者二。而通言出門哭止。焉有不哭之踊乎。

 弁絰疑衰。今不可阧復。則不可變通否。

漆笠近於玄冠。然今人此外無可著。若帶則當用白。

 母軔在途。聞祖父母喪。父在喪側則雖未至山。可往而成窆否。

父果侍病則諸父亦應不得隨喪。護喪發訃。當使待下棺告凶。蓋祖喪雖重。母軔不可委諸野。雖已告凶當停柩路旁。設位以哭。如遭喪未奔之禮。往卽下棺平土。留人成墳。不設奠迎精而歸。俟殯後行虞似可。

 

旣奔歸則宜與在家者無異。而喪大記主人在東。由外來者在西何也。况諸婦因此而南面臨尸乎。

奔喪而尸已侇堂則在家者皆括免襲絰矣。始奔者被髮徒跣。豈可以同位乎。婦人南鄕之位。本非爲尊。故吉禮亦房外南面。則尸牀之下。暫行南鄕之哭。何害於禮意。况其哭盡哀後降堂東。西向哭則婦人便轉而東向矣。

 古者筮宅命畢。主人哭而不踊。而家禮開塋域祀畢。主人之無哭何也。

始開幽宅。豈無哀慟之心。但祀后土纔畢。不宜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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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歸哭于靈筵。乃家禮損益之意。

 朝祖古禮無旌從之文。家禮無燭從之文。

禮置銘置于重。重先則銘亦隨矣。燭以破闇。而朝祖在晡前則禮不言。省繁文也。

 兄有廢疾而使弟受重。則當以弟名題父主。而直稱孝子否。

稱孝子無疑。若已娶而有立後之望則雖有父命。弟當攝祀而還宗。以體伯夷當立之義。

 周禮已封而祭墓爲位。檀弓反哭而釋奠墓左。今禮之祀后土於實土之後。比古已早。而今又欲引而促行於贈幣之後何也。

古禮無題主。旣實土便反哭。留有司。俟成墳乃祀后土。家禮以有題主之故。纔實土。(今之主人取土)便祀后士便使題主。恐其反哭之遲也。贈幣後始設祭。則祭畢略已成墳矣。題主亦幾畢矣。文則循序書之。似若有緩急之別。而其實則有司設奠。已在贈幣之時。而降神奠爵。僅及於實土之後矣。急於反哭而促其祠土。非古禮反哭後奠墓左之意乎。

 朱子之於寒泉。大聚學徒。未知如何。

朱子在寒泉。編次家禮。諸生來學者。亦與之講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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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大聚學徒則未之聞。

 雜記虞祭下大夫之亦用犆牲。何其阧降也。

上大夫不用大牢而用少牢。則下大夫不用少牢而用犆牲。固其宜也。蓋喪祭從簡。非比吉祭之備物。而祭奠之設。先約而後盛。故小斂奠不如大斂奠。祖奠不如遣奠。虞祭品不如卒哭。

 腊爨北上。通攷以爲南字之誤。兩籩亞之。疏家以爲鉶羹之次。

通攷以豕鼎之北北字。疑作南。蓋北上則以豕魚腊爲序。魚腊當在豕南也。醢俎鉶西上。而兩籩北上則其位異也。棗北栗南。宜在鉶之東北。亞之故知其近東。上焉故知其近北也。

 古禮初獻主人有三再拜之節。而今禮不從古禮。亞獻主婦有反兩籩之節。而今禮不行。

奠觶再拜。猶今之焚香拜也。祭觶再拜。猶今之降神拜也。祝卒再拜。卽今之獻酌拜也。節文稍異。古今之異宜也。今禮果品已陳於灌前。則亞獻之時更何用反兩籩也。用尸不用尸。其禮自異耳。

 今之盞臺。似近於有足之爵。而主人亦用之。虞之喪祭。恐非勸酢之時。而皇尸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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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旣無爵觶。故通用盞盤。家禮亦然。損文而就質也。古祭用尸。必有勸酬。則虞亦祭也。事死如生。豈忍廢之。特主人不啐不嚌而已。

 虞祭斂主後辭神。時祭辭神後納主。果得否。

虞祭主人以下哀慟罔極。故祝方斂主。而始行終祭之拜。猶未止哭也。時祭無哭。但致敬。故辭神後納主。亦一義也。沙溪說大體固然。

 妻子喪未葬。行父母虞祔。未知如何。

練祥。古禮卜日行之。故有喪則退以避凶。若虞祔則已殯亦得行之。蓋以神靈之飄散。不得不汲汲慰安。而妻是主婦。子是繼體。則與凡佗輕喪異。故尤庵曰初再虞則卽行。三虞卒祔。葬妻後行之。增解三虞皆當卽行。惟卒哭取比於待三月之義。密庵則曰虞卒。與練祥有間。待後事之義用不得。三說各異。而原禮意則輕喪未葬。不可廢重喪虞祔。重喪未葬。不敢行輕喪卒祔。略行一虞而已。

 今之報葬者。果必待三月而卒哭否。正卿以上當五月以卒哭否。

有故報葬。出於不得已。而若其哭泣之哀。可終三月之朞也。大夫以上不數死月。而凶事先遠日。葬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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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之下旬。故費了五虞日子八日。自至於五月也。何嘗卽行虞而退卒哭乎。

 今以復寢之主。而欲其依附於在廟之神。不亦情文之參差乎。

詩曰念玆皇祖。陟降庭止。神氣悠揚。何嘗塌在於寢廟之中乎。禮曰號召於天地之間。則獨不可依附於一室之內耶。

 今禮卒哭無餞尸之節。而猶用玄酒。古禮士用特豕。而家禮虞祔有柔毛之祝何歟。

尊尙玄酒。不忘古也。不餞尸而用玄酒。亦不告朔而存餼羊也。况餞尸可廢而玄酒不可廢乎。家禮本書儀。溫公自以大夫。合用羊牲。而家禮仍之。然用豕則曰剛鬣。無牲則曰庶羞。已盡其變矣。

 朝祖入廟猶哭。而祔祭至門而止哭。古者祔祭只用一祝。而賀氏以來分爲兩祝。

新亡永辭。祖考之情。同其哀戚。故哭於廟。魂精依附。神幽之理。貴乎安靜。故入門止哭。喪主哀祭主敬也。合祔之地。只用一祝甚好。而家禮因書儀分祝。然晩年專主儀禮。今只用家禮初祝。而通告之亦可。

 小心畏忌。古之祔祝。而今用於小祥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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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畏忌下八字。今之禮家小祥亦有不用者。以此推想。祔祭之不用可知。抑以其涉於文歟。

 父母偕喪。其虞祔或謂之各行。或謂之並祭何如。

十次分祭。禮瀆情散。費日多而安神晩。各行之說。無乃有未思乎。各葬則各虞各祔。固也。偕葬則偕虞偕祔。禮也。但隔障分祭。先重後輕之意行其間。

 舅主婦祔。妣前則固當主祝。而婦前亦可主祝歟。士主妾祔。祔女君則固當自主。而祔庶姑亦可自主歟。

於婦而用舅告于子婦。方叶於祔。則舅主之之文。雖庶婦亦然。貴妾之攝女君者自祔之曰。庶祖母而隮祔孫之副室云云無妨。其祔於女君則曰顯祖妣也。不攝君則不主喪。其子易牲而祔於女君曰。庶曾孫而隮祔孫之副室則同。新主曰亡母。

 喪服之是上古常服。何據而云也。今之朝服。胷背則似矣。而肩腋則不侔。乃欲槩而同之何也。

喪服疏。唐虞之日。吉凶同服。惟白布衣白布冠。夏後以此爲喪服云云。李巍庵曰今之朝服卽古制。而與喪服無異。特文章燦爛而已。其曰後垂者。喪服之負版也。其曰曲領者。喪服之適也。其曰方心者。喪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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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也云云。親驗之家間所藏則果然。

 聞喪於三年之後。而新受喪服者。遭第三忌日。其行祭當以喪服否。其祝辭當稱孤哀否。

適子則祔與祥。已告以孝子某奉命遠出矣。稅服當受於墓。而歸哭於廟門之外。服親先告以孝子某使事纔返。今將稅服敢告矣。第三忌日。當以喪服伏哭階下。祝辭仍稱孝子矣。衆子則稱介子而已。

 爲妻之練。旣是計月。則過期之後。不可追行否。

練卽小祥。故曾子問有次月行練。次月行祥之節。南溪有引月行祭。無不可之說。

 

家禮有罷朝夕奠之文。而無罷上食之文。且卒哭旣停無時哭。而練後復反之何也。

通攷詳載朱子前後說。攷之則可知。但旣無罷上食之文。則終三年上食正也。卒哭則哀漸殺而猶有朝夕哭。故停無時哭。旣練則並廢朝夕哭。而孝子思憶。不容無哭。故更復廬中十日五日哀至之哭。

 家禮禫祝。或謂其似泛。改從丘儀何如。

禫是喪終之祭。孝子之情。尤爲罔極。故有哭盡哀之節。而仍用喪祭之祝。瓊山認作吉祭。率意變古。未見其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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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而不禫。禫而不杖者。並有幾條。

此出於小記註疏。而其說忒差。不足爲據。宗子母在爲妻禫。此言宗子之母。族人之所共尊。嫌於厭婦。而婦非姑之所厭。故特明其爲禫。蓋母不厭子。子得承重。而祧遷其祖則其得爲妻行禫明矣。庶子異宮。以杖卽位。而仍禫其妻。父在亦不禁。况父沒母在乎。庶子在父之室。則父在而不敢杖矣。其母沒而不敢私爲禫。蓋父自主祭。不爲妾杖禫故也。若其異宮則自主其喪。固可杖且禫矣。三年而葬者。有祥無禫。已非經文。而雖云無禫。亦是變禮。則初非禮之不當禫者也。以此推之。杖則必禫。禫則必杖。不可以闕一者也。喪之有禫者。不過曰爲父母爲承重爲妻三年者二而杖期者一也。若父在爲母則自該於爲妻之中。而非其主祭者也。爲夫則係於子。爲舅姑則係於夫。而雖無子。夫自具杖禫不須論。慈母有禫而與庶子之爲母同。出母則夫不爲出妻禫。子爲後亦不得爲出母禫。則支子之有禫以服言而支子固當杖也。嫁母亦同繼母。嫁從杖且禫矣。而爲父後則無杖無禫。如是則杖而不禫禫而不杖。未有一條明的。若以事拘不禫。則不可謂無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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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父在遭妻喪。以有子女故爲之練祥。父爲主而使子行之。祥後遭父喪則其禫也。當使其子女行事否。抑已爲主。而祝辭中言爲子禫之意否。

此雖爲孫行。而其夫當初獻。當曰舅使子。人知之則神自知也。祥後遭父喪。而父葬後行禫則當曰斬衰人某。使子某云云。雖不言爲子禫。而神亦知之矣。

 祫是吉祭。則卜日當先近日耶。抑以易世祧埋。至哀絶悲之擧。而先遠日耶。

三年正祭。爲亡靈合享。一日爲急。當先近日。而其至哀絶悲之情。初不以是而加損也。

 

長子出外。不知存沒而父死。在家支子攝事。以至喪畢。而長子晩聞。顚倒來奔。適値方祫之時。則其入哭之節。行祭之儀。何以則並行而不悖歟。

未改題之前則退祫祭而先發喪。成服後更卜日改題行祀。長子以孝巾深衣將事可也。已改題而鼎俎旣設。則使之行祭後。入來發喪可也。旣成服則因節祀卽行旁題。以重宗事似當。

 父喪中行祖祫。猶爲父而攝行也。

不改題則不可遞遷。欲改題則必有屬稱。抑將以父名書耶。以己名書耶。思此則父喪中不可行祖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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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班祔。若非禮意。則家禮班祔註。有伯祖父母伯父母之文何也。(以下祭禮)

古禮非大宗則不輕許繼後。故伯祖伯父亦班祔。而今禮皆許繼後。不可犯奪宗之嫌。

 祖在時題母主以亡婦。題父主以亡子。而喪未畢祖又沒。家偶失火。獨救父主。其母主改造何題。

族親攝主其事。而依前題主。奠告以未忍變在。權從舊題之意。則神自知之矣。

 今若用卜日之儀。則<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5529_24.GIF'>筊用竹。似乎無靈。

以心之靈。假物而驗其實。故以蒿代蓍。松葉鷄骨。皆有驗。<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5529_24.GIF'>筊亦此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