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655
卷14
上寒洲先生(癸酉)
逖違顔範。已忽兩秋矣。瞻慕之忱。秪覺星斗之益崢嶸。而趨拜之路。每爲風霜之所戱沮。有時念古人之千里負笈。朝暮懇懇者。自不勝其歆艶之久。而恧怩之厚也。浩歎何及。秋序向深。不審玆者。服中道軆如何。淸晝薰罏。獨觀終日。而伽山白雲。寒潭明月。有足想武夷淸凉光景者。遠外馳溸。徒切末由之喟而已。鍾錫一自春季陪還之後。稍喜其梓楸之密邇。花樹之團合。而但親憂兄患。連仍沉淹。煼盡五內。殆難按住。畢竟遭丘嫂之喪。一室蒼凉。如經亂離。癃老疚懷。何以奉慰。死人之揜軆。生人之續絃。何莫非寸寸關心處也。文字上事。日就䟽淡。而方寸勞攘。整頓無力。誠恐由此而往。將無事之可做。而只直爲憂戚者所敗倒而已。伏想八聞。必爲之一俯憐也。餘不能備。惟祝軆益重德益邵。以光斯文。時賜鐫誨。以幸末學。
上寒洲先生
秋間書想已關聽。地界稍左。聲息落落。高山之仰。益不自勝。而十日之寒。亦已苦矣。不審玆者。道軆若何。硏劬何書。發揮何義。來學者何人也。馳慕之誠。爲斯文不已也。鍾錫自遭嫂喪。家色慘憺。親憂間㞃而難蘇。兄悼首窮而難慰。石田之穫纔畢。而竈下之煬已無計矣。他山之柩雖返。而襄奉之禮無期矣。悲愁叢集。形神幷鑠。寧有一瞥光陰。可以展眉者乎。不讀一字書。已近周歲。而合下不固之持養。稍稍爲窘厄者所破壞。若使仁人君子親見此景。必爲之哀矜惻怛。有不下於入井之孺也。前瓻箚疑。未暇究悉。而恐犯損壞不還之戒。謹此輸上。若其未塡之處。則一一錄出。以俟博雅君子耳。盖鄙近之琅寰木天。惟有朴丈晩醒,金端磎兩丈。而朴閱歲滯洛。無便可叩。金丈在憂中。不敢以是煩干也。日後團討。若蒙其指示。則當
次第錄呈。以聽去就矣。
別紙
家兄以宗子而有母焉。以鄙意推之。今爲妻當杖。而或者以雜記所謂父母在不杖之說難之。余曰雜記曰父母在不杖。母在不稽顙。父母在。以俱存而言也。俱存則父爲主。故不敢杖也。若母在而已則許其杖而不許其稽顙也。况註䟽之說。已不啻明白。則今安得以不杖乎。或者曰非徒雜記然也。家禮補註亦有之。則今當以家禮爲準。余曰補註所云。亦蒙雜記之文。而以俱存處言之也。不足爲證於今日。且不杖則不禫。小記何以曰宗子母在爲妻禫乎。衆論皆以或說爲是。家兄亦不忍杖桐於母在之日。竟從或者之說。然鄙意則終始未安。今必得大人長者一言以取重。然後庶幾可以斷然行杖。伏望勿吝垂敎。俾得以盡於禮也。然而旣失於成服之時。則今追杖之節。當因朝奠或朔奠而行之否。抑俟啓殯而行之無妨否。且當初遭嫂喪於嶧山。以去月二十七日返柩權厝于山坡。葬期已過。而占山遷延。有挨到冬晩之慮。其間有先忌。而以葬前廢祭之義言之則當闕享無疑。然私心有不忍者。竊以爲葬期已過。而尸柩亦不在家。且忌祭與四時吉享有別。則或可用單獻之禮。略伸微誠。恐無妨。如或未安則移設于從兄之家。而使從兄將事如何。家兄則以主喪。當不參於祀事。而祝辭則當不用否。伏望指敎。
答寒洲先生
頃承下覆。賜諭諄悉。別錄詩章。次第繾綣。受言以來。晝而玩繹。夜而諷誦。河圖月度日蝕海潮之說。靑蕉黑豆蟬露鳥雲之句。令人咀嚼而忘食。蹈舞而忘寢。苟非吾先生盛德深愛。誰能於我如是之多也。但愚昧黮黤。素無定見。凡於盛誨之加。一一傾倒而佩服之。未曾指瑕點泐。以博其是非同異之趣。此所以取譏於朋舊之間。而自歸於阿好之科也。然而每於夜
氣虛湛之際。回心反眼。要覔其可指之瑕可點之泐。而愈見其進而入于淵也。未見其退走而却立於局外也。未知此心果正耶私耶。二五爲主。雖是爻義。自爻而推圖。若有得其圓銳之軆直方之用者。故鄙說前有云云。然飛龍英銳。正未免牽合之過。或可備一說無妨否。二終之爲傅會。已有朱子之說。則二始二中。亦不過朱子所謂姑借以明之而已。盖但以始中終言之。則三四七八。爲無用之虛位。此豈造化自然之數乎。浿水之最著者。固莫如大同江。然以水經所載求之。亦未明其的是大同。盖鴨水猪灘。亦莫非古之樂浪之界。而幷皆東南行東入海。則今必求鏤方,臨貝二縣之爲何郡。然後可以的指爲某水。不審尊慈以爲如何。歲色垂暮。高景之忱。益不自勝。伏問道軆際玆若何。鍾錫慈憂比劇。煼灼度日。入冬讀書之計。又成烏有矣。且聞錦陽追奪之報。此心怛然。已無可言。而江左淵源。其或無一人擧幡者耶。未知此事畢竟爲如何光景。適聞許丈有法山之便。略此修候憑呈。塵照無期。秪增冲黯。
別紙
改葬者破墓出柩而未卽克襄。但假地權厝。忽過三月。則主人之緦當姑除。而藏其服。以待啓坎而還服。卒事而遂除否。抑當遵久未葬之例。雖過五六年而猶不除否。抑當再服三月。如愼獨齋南塘之說否。且妻喪葬前。改葬母則當何服。父喪葬前臨妻葬。以斬衰可乎。
上寒洲先生(甲戌)
伏不審新元。道軆候若何。斯文之福。只祝萬壽無疆而已。鍾錫慈節餞迓稍康。微分慶幸。但添籌之夕。不能無一則以懼之情。而鴇栩何食之歎。不獨是王事靡盬之人而已。臘中遭再從叔母之喪。悲悼之私。已無可言。三冬所讀。秪不出學而一篇而止。種種妨奪。種種醜差。决非可聞於棒喝之下。而惟此一寸炳然如丹。朝暮望曼殊沙華自天而雨。歆動得立地成佛。
是固癡之甚也。然彜性之猶不泯。在所可矜。惟終始加之意而嘉惠之如何。第有一事仰懇者。近故鄕先生成均生員月浦李公。卽鍾錫之先友也。從事儒林。好道不倦。卓然有見於致知居敬之法門。而確然有據於安身立命之實地。婆娑邱園。囂囂以沒世。殆是孟子所謂獨善之君子也。今其嘉言懿行播在人耳目者。不啻如管絃黼黻之洋洋而燦燦者。則顧此末學小子。玆豈敢贅私意而誣崇聽。以自歸於虛妄之科乎。其胤子琇範公懼其遺芬之久而或沬。將欲請言於門下。以圖不朽之擧。而若其行治顚末。備於其家狀。可考而悉也。且與凝翁同庚而有契分。想必有得之於平日之所稱道者矣。伏望特賜揄揚。克闡潛光。母使善實湮其傳也。可白者多少。而元朝人事。自多擾攘。遂不能備。伏惟鑑至。
答寒洲先生
李丈之回。獲奉下覆。見敎纖悉。不任感悚。况伏審道軆鴻休。寶婘匀禧者乎。但村沴告警。爲慮匪細。然而上仁攸廬。和氣藹溢。无妄之灾。自當如瀌瀌者之見晛曰消。未知其間果廓然無餘戒否。花府擧旛之會。近果如何區定。非但天意未可必。亦恐有人事之未盡善也。相軋之際。如其盛作氣勢。强加咆哱。則水益深而火益熱。是可憂也。今安得起箕子於千古之下。陳洪範於武王之前。而大讀他無偏無黨之文也。春秋綱目。是千古疑案。史學之不明。亦已久矣。今幸而遭先生之世。不有以受其指南而證辨其得失。則吾恐朱子所謂四五重者。在後生不知爲幾十重矣。自先生而觀之。寧不大可懼大可憫於此乎。惟趁加整頓。密加訂覈以嘉惠之則幸甚。切問審問之誡。敢不拜領。但究其不切不審之病源。其不切也。由於素無體驗。其不審也。由於不耐思量。其痼疾如是。安得不盱盱睢睢。問米價之高下而問蛙鳴之官私也。要當體驗耐思。用答眷愛之萬一。然第恐窮苦二字。終始作魔障耳。聖養解晤已久。而若其氣像標格之所仰者。則日晅
赫在玆矣。年前甞患其未得師友。其於宗旨趨向。未免有所出入。一自承誨於先生之門。又得啓道而切磨之。其學識蹊徑。便長一格。區區栢悅。曷有旣哉。鍾錫慈節。以宿患心痛。呻𠿝度日。康親之軆。猶不可得。况可以語悅親之志乎。惶愧不能備。伏惟鑑照。
別紙
改葬者之再服三月。雖承盛敎。實涉可疑。如其藁殯而未窆也。則經時不除。固至當。若其不備禮而權埋而已者。旣非藁殯。又非成窆。非藁殯則服不可仍留。非成窆則服不可卽除。禮過期不葬者。功緦之親藏其服。俟啓殯而反服。卒窆事而乃除。今或可以此旁照而過三月則藏其服。只以白布巾白布帶。處其閒月。至啓坎而反服緦。卒窆而遂除之。則恐不害於參酌之宜。盖自是緦服。故不敢逾制。而不得不藏其服。異於旁親。故不忍頓除。而白巾白帶以處之矣。此其除而不除。不除而除。上不違親喪未葬之義。下不悖功緦藏服之例也。則何所嫌而不爲乎。且所謂權埋者。旣不以葬禮行之。則雖曰入地。而猶是未埋也。雖經歲年而畢竟之安厝者。乃是當初破舊墓之結局也。則是固一番改葬。元非兩次改葬也。以一番之改葬而服兩次之緦限。則非惟於禮無據。其爲禮煩黷。處禮零落。未知如何。幸更入商量。仔細回敎是望。
答寒洲先生
六月中。憑歷便畧修草簡。倂求志錄一册。再拜以送上。便回未蒙見答。秪傳滯洛未返之奇。私切訝菀。以爲應試纔畢。便當飄然。東華軟塵。非韋布久留之所。別有甚樣風光。可以遲遲者也。不能無士則玆不悅之意。然而小人之腹。亦何得以仰測弘藪也。未審伊後杖屨已南下。而程憊告歇。德體保重。其始之有意於如有用我者。能無其終之興歎於莫我知也夫否。在外之得失。初無與於己分。還尋初服。溫理舊業。當益親切有味。是則區
區賤誠猶得以忘情於彼。而不敢以戚戚語仰黷也。前月念間。因南黎轉寄。伏承春季下書兩度及疑義批回。感領至誨。宿瘼頓蘇。敢不隨力加勉。思所以不負盛意之萬一哉。但菽水之窘。不敢以力所未到。而漠然無憾。名物之疑。不敢以無干己分。而一切拋却。雖無大段惡念之橫逬。而最苦一段浮念。絲來線去。極難驅除。有時發大勇力。便與一刀兩段。而浮念纔休。事物之理。次第入思。終日撈攘。而關鎖重重。未易打透。是以未寐之前。此心都無一瞬未發時節。涵養之功未到。本原之地不固。以是見理則未能條暢株達。以是做事則未能泰然果決。一向依阿因循回互宛轉。不欲務爲駭俗。而亦不苟於徇俗。求其心跡。恰似夫鄕愿之爲德賊。而不覺其漸趨於下流。加以質耎體弱。纔用刻苦。便生疾病。强疾作工。神益昏而志愈澀。徒損心力而已。且有千萬不近似之擧措者。堂內穉學。村裏丱秀。錯認太甚。往往以敎者事責之。合下多恥之性。尤增惶汗發赬而不可堪。纔欲應酬則非直壞了人子弟之爲可懼。自己用功。便自妨奪。躁憫之悰。曷有極己。夏間謝絶往來。携前讀魯論。獨上山房。爲自占便利計。雖不無怨讟之來加。殊閴寂可喜潛玩。月前忽因痰痞作苦。脾胃不健。日所進不過溢米。脚膝流注疼痛。頭目暈眩欲倒。至今未收打疊之效。便成掩卷優游而止。始知探靜讀書。非十分淸福。不可易得也。百魔交掣。寸丹幾燼。從此狼狽。可翹足而俟也。以是兢惕。不自知其措躬之所也。惟望對證投劑。使得以九死十生。而終不至於莫可奈何。則又何幸如之。春秋綱目。屢蒙謙讓不居之至意。是又一大恨。然則二聖人微言大義。終無揮發之期耶。體疲神短。不能罄抒。
別紙
前者瑣瑣疑問。本不足以仰煩尊鑒。而只緣纔有所疑。不敢放過。雖欠切問之誠。亦足以爲引伸觸長之一助也。旣蒙盛度不遺。曲賜指誨。其爲感
幸。詎讓於面承咡詔也。但其中推不去者。更有若干條。玆敢再瀆崇聽。伏望終始嘉惠。以慰至願。
日月星辰之成象於子會則旣得聞命矣。第念風雲䨓電之是氣非質者則(雲雖若有質而掬之無所得。收之不可藏。非若雨雪之的有軆質。)隨天而成於子。雨露雪霜之顯然有質者則其在子會。只是𩁺然之氣。而其質則成於丑也。盖以其輕淸重濁之亦有別也。或者詰之曰月之從星。則以風雨。若如子言。其在子會。月從箕則宜有風矣。而月從畢則其將無雨矣。其可乎否。仍念子會之中。雨未成質。而猶有𩁺然之氣。及其當雨之候。便能霏微流播。依然若霧屑之閃空而畧有滋潤沮洳之意而已。未便有霶霈底物。雖未成質。猶是雨也。則豈可以無雨斷置乎。但有一事可疑者。今古開闢。雖未知幾許番。而其在天也。則蒼龍七宿必次於東。朱鳥七宿必次於南。日月必由於黃赤道。而萬萬開闢。長如是也必矣。其在地也則一經開闢。便成別局。岱宗不必峙於齊魯。嵩嶽不必峙於豫洛。河不必發於崑崙。江不必發於岷山矣。均是一氣所成。而却有天地之不同何歟。抑在天理爲主。故一定不易。在地氣爲重。故變遷無常否。然而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自其陰陽剛柔而言則雖有氣質之殊。而其變遷無常則均也。自其所謂道者而言則天地同一理也。何自而有彼此之分歟。(或問星月之行。皆有常度。則月之與星相遇。初非異事。何故月之從星而卽有風雨之應乎。月之從箕從畢。必有一定之期。而湯時大旱七年。豈其月不從畢。至於七年之久乎。抑天將風雨則月失其常度而往從於星乎。此殊可疑。伏望倂以垂誨。)下誨以風爲火生土。露爲土生金。霜爲金克木。竊有未契於鄙意者。鍾甞曰風者木生火之氣。如人情之有喜也。露者火生土之氣。如人情之有樂也。霜者土生金之氣。如人情之有憂也。盖風之和暢而發越者。的是木生火之氣也。(今木之爇火。其勢焱焱。恰有風聲。)露之發散而醲厚者。恰是火氣之熏蒸而土
氣之結液也。(今然火于土坑之底。則上面恰有露液。)霜之硬澀而凄烈者。恰是土氣蒙着而金氣凍着也。(今以鐵片置于土上之久。則結成銹滓。恰似霜氣。)夫旣犯金氣則便能殺物。豈必土生金而能活物。金克木而方殺物耶。且土生金則金氣愈盛。尤易殺物。安能反活物耶。若以程子所謂淸肅之氣爲據則恐未必然也。程子於此。亦疑其霜露之不同。而未甞斷定。且一物莫不皆具五行。露是火生土之氣。而其溫惠者木也。漙濕者水也。淸肅者金也。豈可以是而把金單當耶。伏望更加覃思。
考靈曜所謂周天百七萬一千里者。非止與乾卦小註安定說有異。瑞應圖則以爲三十萬里。楚辭天問朱子註以爲百七萬四千里。其說之不一如是。而下誨獨以考靈曜爲斷者。抑有的見否。
箕準以前朝鮮封彊。下誨以爲三韓未分。北至遼南傅海。然久菴韓氏之言曰朝鮮本彊。以後韓書諸國傅。互相參考。其北與高句麗。南與馬韓。東與穢貊接。西濱大海可知也。又曰我東方在昔自分南北。其北三朝鮮之地。(檀君朝鮮,箕子朝鮮,衛滿朝鮮。)其南乃三韓之地也。以此推之。箕準以前。其封彊亦不過於漢江一帶也。抑久菴或失照管而云歟。更以見誨是望。(三韓是古之辰國也。則箕準以前。漢江以南。只是辰國地分。而及箕準南徙。統合其地。分爲三韓。其在辰國奮都者。遂得辰韓之號。)
卒本川之是成川沸流江。北扶餘之是寧邊。下誨固從麗史及輿覽之說。然鄙意則尋常可疑。金富軾謂紇升骨城卒本川。在漢玄菟郡界大遼國東。據此則紇升卒本遠在於成川以北千里之地可知也。盖句麗始祖朱蒙避北扶餘東南行。來居于卒本。及琉璃王二十二年。又南遷于國內城。然則卒本在國內之北。北扶餘又在卒本之北。可推也。唐李勣奏置安東都護狀內。所謂國內城。在鴨綠水以北之地。國內猶非鴨南。則况卒本及扶餘之在於國內之北者。豈成川寧邊之所可擬耶。竊恐麗史及輿覽。以
句麗在沸流水上。而成川亦有沸流水。故遂以成川當之無疑。而未及細勘其地分也。此果如何。
且下誨以漢書所謂帶方。爲今之南原。然南原之爲帶方。自勝國忠宣王時而然矣。唐李勣以竹軍城爲帶方。竹軍又號豆肹。而卽今之興陽也。則南原又非古之帶方矣。然而後漢書曰倭去帶方,樂浪並一萬二千里。魏志曰自帶方至倭國。循海行歷韓國。乍南乍東。至其北岸。以此推之。帶方似與平壤相近。而在韓界之西北也明矣。若興陽,南原則自在韓國之中。何事於歷韓國乎。其去倭之近。似不過四千餘里。何至於萬二千里之遠乎。然而帶方舊鎭。未詳的在何地。抑有可攷否。
藏字亦有合於貞固之意。訓爲生物之藏。恐不至於未妥。且萬物已成於利。而貞則藏其所成者而已。豈其徒有成之之漸於利。而至貞而乃成也。耶。此殊可訝。
訓蒙絶句。其詞氣聲格。果近鄙俚。而其語意則亦無大悖於理者。雖非朱子詩。而姑備一說如何。
蓮沼詩只愁山月明。照作寒露滴。曾與聖養有所可否。而未敢質定。不免仰煩至誨。然而下誨以月照露滴光景凄冷爲可愁者。恐泛而不襯。敢以聖養所說及管中所測者仰陳。而靳蒙裁正。伏惟垂照。聖養曰此詩之旨。專在於亭亭逈立四字。蓮之凈植不倚。卓立潭心者。極可愛玩。而及夜久月明。零露旣重。則亭亭之藕。不免靡倒一邊。此一愁也。花上之露。點滴於池塘。則恐其馨香之或損。此又一愁也。鍾尋常思之。聖養之說固好矣。然竊謂先生之於此詩。其用意旣如是之深。則四句二十字。必無一箇閒歇字矣。今若專主於亭亭逈立。則映澄碧三字。無亦不妨。獨愁其零露之重。則山月明三字。無亦不妨。豈於切緊地頭。用此閒歇字之多耶。甞觀人家有所謂玉芙蓉者。其高可至一丈許。其藕亭直如釵股。絶無點滓。鮮潔特
倍。其秀在潭心也。波紋不起。水面澄朗。則亭亭之容。下極潭底。上聳潭口。竦然無有惹絆。洞然無有礙闇。其不偏不倚。徹上徹下之氣像標格。誠君子者所宜愛玩也。竊恐先生此詩。其本體主材則在於亭亭迥立四字。而其精神命脉則都聚於一映字。是以方其山月之來照也。水面尤澄澈。亭亭之容。一向呈露。此則可喜也。但恐月明之久。露氣滋而點滴則水面皺捲而細浪搖漾。敗其湛一之機。於是而潭底之亭亭者。不可復見。而上下便隔截矣。此豈非可愁者耶。其意若曰山月雖好而只有這一事。畢竟可愁也。如此看則四句二十字。都無閒歇字。未知如何。
中掩之手纔相對。固當以之字爲句。然但握之兩端。僅能對掩於手表者。謂之纔相對則可。安得謂之手纔相對耶。文理終似未穩。恐不若從東巖所謂手掌廣四寸。適與摟中四寸相對。無餘欠之說也。盖相對。猶言相適也。未知如何。
我東齊斬之服。旣皆有事其縷。無事其布。則緦服恐不可以升數之細而隻從古制。突過功衰之上。而埒於齊斬也。鍛濯而畧加砧功。以見漸殺之義者。其制則不違於今。其意則暗合於古。未知如何。
絞帶之五分居一於腰絰者。盖出於通典及開元禮。然但王肅以爲絞帶如要絰。喪服䟽以爲當如王義。而家禮從之。今亦只遵家禮如何。且喪服䟽曰絞麻爲繩作帶。家禮亦以繩一條。中屈之爲兩股。各一尺餘。乃合之。然則雖無三重四股之文。而其制則似然也。備要之說。恐由於此。而寒岡及東巖皆駁之可疑。然抑家禮所謂乃合之者。只是謂彄子之合結處。而非謂全帶之以繩合糾耶。丘儀所謂合兩股爲一條者。似與備要一義。而輯覽乃以寒岡謂從丘說可疑。
父死未殯服祖之論。下誨以爲未殯不可成服。旣殯則當以父死而服父矣。反以父生而不服祖可乎。是誠確論。然竊恐近於太快。私以爲未殯則
孝子之心。猶望其父之復生。旣殯而不生則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衰矣。故祖死於望父生之日則當以父生處之。祖死於父不生之日則當以父死處之。今成祖之服。固在於父已殯之後。而其死則在於望生之日矣。計其始死之期。遂吾不忍之心。恐不至甚悖也。父屍在堂。體肉未冷。安可遽以死待之乎。諸先輩之以殯未殯爲斷者。極有斟酌。恐不當有異議。且身雖服周。而代服之節。亦不可不行也。則以事以情。初無虧闕。何至以一刻之先後。判其致死之擧。而遽持承重之服。然後方爲無憾也耶。(更按下誨所謂旣殯則當以父死云云者。盖原於汪琬之論。然亦有窒塞處。假令子時而父死。丑時而祖死。祖殯當先成而成服亦然。旣未及於成父之服則自當以朞服服祖矣。)
父墓外祖墓同在一岡。其祭之先後。下誨以爲生時外祖在座則不可先饋於父母。况死後乎。此固然矣。然而此又有推不去者。若專以生時爲據。則非惟外祖。雖在尋常鄕客。莫不以斯須之敬。而飯則先獻。酒則先酌。若死同一岡則亦將以此爲據而先祭鄕人之墓耶。但外祖之與鄕人。初非可擬者。然夫死者之同岡而異塋。正猶生人之同閈而異家也。今有父母及外祖居在一閈。而每有家宴献壽等節。有事於父母者。則當先行事於父母。然後別具饌品。往餽外祖可也。豈可先饋外祖而後。方行禮於其親也耶。且道今有單奉禰廟者。兼奉其無後之外祖廟。則其於四時大祭及正至俗節。當先祭於禰廟乎。抑當先祭於外祖廟乎。若禰廟之可先也則二墓之同在一岡。初無異於二廟之同在一家也。不審盛意更以爲如何。
已上若干條。皆因前誨之及。而更有推不去者也。已下若干條。或得於聞見之疑。或得於思索之疑者。而隨手錄出。莾無統紀。宜不敢仰凂盛鑑。而但獨棲山庵。旁無師友。旣不及於相叩相發。且無心力可以自行透斷。故不得已冐懼仰呈。以沒緊蕪話。屢煩隆年精魄。極知有悖於事長之道。而私情所迫。不得不爾。望加恕加誨。
古者小斂奠于尸東。故無拜尸之禮。家禮則小斂奠于靈座。故有卑幼再拜之禮。而沙溪以爲言卑幼則孝子似在其中。盖旣奠靈座則拜亦無妨。然大山所謂孝子荒迷號絶。未遑拜跪之節。只使卑幼伸奠獻之禮者。恐得家禮之意也。未知如何。
家禮吊條。主人之哭出哭入。似皆指靈座前出入而言也。而要訣以爲出自喪次。增解以爲因書儀而誤。未知其如何也。
尸柩之前不可拜。而家禮奔喪條。有詣柩前再拜之文。古禮奔喪。只有拜賓之文。而元無拜柩之文。未知家禮因何而有是節。
古禮旣載而後行祖奠。而家禮則先祖奠後載轝。抑是何義。旣不載柩則祖奠告辭之今奉柩車。式遵祖道者。得無近於謾語否。抑以陳器條之已設大轝故云歟。然而車不載柩則安可遽告以奉轝車遵祖道乎。此甚可訝。
古者朔奠則三鼎而無籩。遣奠則五鼎而四籩。此則遣奠盛於朔奠也。家禮則朔奠用魚肉麪米食。遣奠只如朝奠。是朔奠盛於遣奠矣。未知當遵家禮否。恐依古禮。使遣奠稍盛於朔奠則爲好。
祭不用膏煎之物可疑。周禮有膳膏臊膳膏薌之文。今俗花餌之屬。皆用油煑。未知如何。
孝廟之喪。若 仁廟以太上王尙在則亦將爲之服斬乎。伊川之沒。太中若在則亦將爲伊川服斬乎。若徒以䟽所謂第二長子之說爲據。則恐私家之亦將有奪宗之礙。烏在其諸侯之必奪宗也。
兄弟之繼世者。若不同昭穆。共一位。則亦有難行者。若壽夢之四子相繼而立。則壽夢之孫。其將祧去壽夢而不疑乎。若或晉獻公之五公子相繼而立。則第五之卓子。亦將祧去献公而不疑乎。此實難處。未知如何。
上寒洲先生
昨昨上書。想已關聽。而尙未承回音。冲鬱不可言。謹伏問德體候更若何。遠慕之忱。愈往愈緊。鍾錫慈節猶帶宿證。賤祟尙未快洗。仰焦俯憐。難以自寬。下瓻易學。非不欲趁時拶到。而眼不視物者。殆涉數旬。眇而强窺。只增眵淚作梗。良用爲憫。然與其熟視而無所得。寧不若都無所見之爲相忘而快活也。但窺此以來。益覺前見之謬訛而易卦之不易窮也。始信此書與啓蒙。相爲表裏。而但啓蒙微發端而難領其要。此書則極窮源而難發其奧。必須費大思量一場。方可見其相爲表裏而沕然無間也。陶山夫子曾於啓蒙。有所論箚。貴中想有其本。或可並瓻。以卒其惠否。焦貢易林。竊願一甞。而未見其本之在於何處。用是紆菀。亦或有求示之道否。此非欲務博。盖緣衆長不集。則無以覈其異而會其衷耳。伏惟垂諒。
別紙
管窺中八卦本氣圖。乾九兌七離三震一云者。未知其義何取。且以爲其理已詳於邵朱之說。未知邵朱本說云何。且管窺圖所畫。一與九則無變。其餘則均是七也而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10_24.GIF'>者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20_24.GIF'>者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50_24.GIF'>者。均是八也而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60_24.GIF'>者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30_24.GIF'>者有<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IMGHJ/MO_0655A_A340_254B_040_24.GIF'>者。畫出許多般樣。未知此係何義。
管窺中卦變節氣圖。果有勝於玉齋所圖。而但師,升之必屬冬至。蹇,謙之必屬立冬者。取於何義。(師謙同是五陰一陽。升蹇同是四陰二陽。)餘卦皆然。幸以見喩如何。且以爲有取於朱夫子卦變之圖。而今以卦變第一圖推參則乾姤同人果依其序。而无妄則超過十卦。坤,復,師果依其序。而升則超過十卦。餘卦亦多類此。未知如何。
答寒洲先生(乙亥)
暮春之首。因晉陽崔君之從軒下過者。獲奉遠貽敎墨。伏讀惶感。所以警發頹悶者多矣。厥后因循。遂闕上答。下情恐怖。如何可喩。際玆天熱。道體若何。伏惟德義有相。起居增重。前示藥餌之功。想有契於朱夫子之讀參
同矣。區區慕仰。令季氏丈緣何搬寓。暮境相離。想難堪遣。四禮或問已經許丈謄出。故勸許丈直還原本于軒下。未知何時可得達否。間甞一寓目而望其規模弘博。節目詳明。足爲禮家之三尺。而但其編袠甚少。不足以另爲一册。是則可恨。今更就其條答之中。拈取其意義之或未盡者。事類之或相近者。而設爲問辭。寫在別紙。賜覽後細加批誨。用爲或問外篇。幷前件合爲一册。而別爲文弁其首。以明撰次之意。仍以下擲如何。管窺書尙未究竟。不敢奉完。姑俟秋冬間圖之耳。幸有以寬貸之否。鍾錫客冬。以不得已之事。被諸宗屢强。奔走於苞山達城之間。變起先塋。不容不辨。而族親相閧。亦可羞也。然而旣不可以理諭。則不得不聞官。聞官不伸。則不得不叫營。故往來營邑。頗費時月。事幾出塲。私忌在迫。冒風雪徑歸。固知有今日之見誅。而勢不得不然也。菊田諸族。亦頗以是爲誚。悚仄之餘。尤愧其不以無憾之鄕愿相待也。但來敎所謂營下大噪者。果何所指而云也。鍾於伊時。元無求名之跡。且無得名之道。而只以方有詞訟。不應道主之紹介而已。今以來敎中善處二字推之。似以是事而云然。此不足以致大噪之至也。雨集之澮。可立待其涸。又何深毖之有。性齋翁之耑書求見。聞之惶感。鍾年前以士儀事。畧有議論。以此致唇舌不少。且其門下人多勸之以一往請敎。而相距千里。未易銳進。是以因循至今。或疑其陰貳於此翁。然鍾之心斷無他矣。且聞此翁每見鄙近士友。輒問鍾安否。以是惶恐不堪。歲初以一書相通。而求免乎嫌疑之誚矣。今承來敎中答性齋書中語所謂高亢自守。不肯干謁等句。恐未免推以納之矣。令人不覺瞿然以驚。何不以親老家貧。身苦淸羸。旣難遠遊。且鮮驢僕等語答之而已也。旣往無及。來者可追。後凡有書於此翁。勿惜爲我致殷勤之意則幸甚。山房寄懷寵什。奉詠十回。顙汗簌簌。上二句不敢當。下二句當書紳而銘盤盂矣。竊欲拚和。而素短於詩。年來且苦藻思不起。雖使藺相如迫之。廢缶
無以作烏烏。此亦志不篤之故。氣鬱塞而未宣之致。寧不可歎。坐是未得續貂。兢懼而已。所懷聖養詩。間亦得見。而其主理二字。所以垂戒者至矣。但此兄曾畧被紿於氣邊。而一自業贄疑錄以來。便能大悟前失。漸展新知。欣然若有契於直指要訣。在今日吾黨可相賀。不必以旣往爲慮。但鍾則以爲聖養精思非不密而欠弘大規模。實踐非不篤而乏寬易氣象。竊恐欠弘大則無以盛得住許多義理。乏寬易則無以接得好許多事物。而爲理之所弄玩。爲物之所制縛。未甞不由於此也。伏望有誨之日。以此爲念。投以對證之劑。俾有頓服之效焉。鍾錫親候入春稍蘇。深以爲慶。近又致諐。委苶未振。煎迫難狀。身讀魯論。束置高閣。已經年華。故之未溫。新豈可望。應酬日煩而擧措失宜。聰明日耗而志氣消沮。如此而安得不興太息于寄懷詩下二句而驚服其明見數百里之外乎。每欲得暇趍進。密近春風。以公明宣之所學者爲學。而其於不可得何。只自怏怏度日而止已。語類疑條。果蒙朴丈指敎。博洽之識。令人可敬。而但未知其必合於理否耳。其答藁卷而仰呈。垂覽後回擲如何。其中之間有細字夾書者。乃南黎說。愚見數條。別以一紙錄呈。並賜勘駁是祈。
別紙(四禮或問設辭○此專爲或問設。故有因原編而再難者。亦有曾經訂正而此更論斷者。)
冠禮
第一條
問家禮之冠用元月。固已聞命矣。夏小正之必以二月者。係是何義。
第二條
問主人之指父兄。註家說也。冠於禰廟。䟽家說也。旣無的證於經文。則家禮之以繼高宗子爲主。行冠於高祖之廟者。安知不是古之道乎。家有大事。小宗之統於繼高宗。亦是尊祖重宗之義也。此果何如。
問天子諸侯冠於始祖之廟。則天子之太子。諸侯之世子。當降從士禮。冠於禰廟否。
第三條
問雜記並擧小功之末。而家禮止擧大功未葬何也。或者以雜記所謂小功。爲指降服而言。其信然否。
第四條
問始加之必用緇冠者。所以不忘古而敝之而已者也。今人之多有常着者。抑何所據也。
問若如盛說。以缺爲竅。則必其左右之當鬢處缺。然後可以屬纓而下垂至頤。何用於項之缺乎。若從註說。讀缺作頗。則聲不相近。字不相似。義不襯貼。名不雅馴。何至於變讀以苟通乎。二者願聞其詳。
第五條
問纚是韜髮而作髻者。幅巾幞頭網巾之屬。俱是作髻後掩髮者。則其用固不同。安得曰以此代彼也。
第六條
問深衣之得中。果難矣。一以經文爲據則似駭於時眼。欲守後來議論則互言其得失。與其服此而違古駭俗。不若從邵子所謂我是今人之爲便也。今不必深究於此制。只以時服從事何如。
第七條
問繚之爲言繞也。則作耳之時。安有繞之可言乎。
問然則程冠之制。正如今笠子樣。而但以布爲材。有欠硬直。易於墊嚲奈何。
第八條
問三加彌尊。古之道也。若如大山說則笠子道袍。誠有尊於緇冠深衣乎。
第九條
問冠於阼。所以著代也。旣爲長孫而未得用冠阼之禮。則此子終無著代
之日歟。
問冠者有祖有父而不得爲主。繼高之宗主其禮則亦當避長子之位歟。
第十條
問家語成王十三而立。明年而冠。通典謂十五而冠何也。若如盛說。加冠於當喪之初。則祝雍之頌。亦將不廢歟。
問曾子問將冠子。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衰大功之喪。內喪則廢。外喪則冠而不醴。註家以大門辨內外。今以冠賓之已至。而聞異居伯叔父母兄弟之喪。方且行三加之禮可乎。
第十一條
問笄昏同日。似欠成人之序。
問婦人不冠。而書儀家禮皆有載。背子今無而短衫長裙皆不雅。髻制之束在腦後。似非古意。笄制之用骨用金。都無明文。此皆奈何。
婚禮
第一條
問其以女笄之年倍之而爲男昏之期。以男冠之年等之而爲女嫁之期。何意。
第二條
問父爲門長爲宗子。而有齊斬之喪。則亦可以族人主昏。而命子成昏否。
第三條
問宗子自主。古禮可據。而會成以孤而無族者。謂當母舅主之。父執里宰亦可。此則何爲。
問古者宗子在幼。而且爲昏者之卑行。則其主昏之節。辭命之間。皆當如何。
第四條
問內則不言朞喪。而只擧父母之喪。其於男子有室之下。不曰有故三十
三年而娶何也。
問今有女年二十男年三十。而先遭父喪。父喪纔畢。又遭母喪。母喪纔畢。又連遭許多朞喪及男子之承重喪本生喪。而煞費年光。殆過十年之久。則其於朞喪之內。不得已從權行昏。俾無失時之歎如何。
第五條
問然則始自霜降。逮夫桃華。可以無失時。若夫夏至以後則女壯之姤。不交之否。恐非順天道合男女之時也。安得謂四時十二月。皆可通用。
第六條
問儀禮一經。纖悉畢擧。而闕此告廟之大節何也。
問旣當告廟則納采者。六禮之一而昏禮之始也。何可不告。
問卜廟納吉。禮有明文。而程子有昏禮皆卜之說。前期納幣。禮有次序。而今俗有昏日方納之規何也。
第七條
問通典所謂三代之迎於庭迎於堂迎於戶者。皆指廟而言否。三代之所以不同者何。
問越國親迎。程子不許。而楚圍辭鄭女之野賜何也。
第八條
問世俗成親。忌用父母之婚月。新婦坐次。必用日家之方位。此果如何。
第九條
問迎新婦以奉宗廟。尤有重於以遺軆與他人。而其用醴用酒在寢在廟之輕重互換何也。
第十條
問古禮奠鴈于廟。而家禮移於廳事。古禮儐請則對。而家禮闕其辭命。此果如何。
第十一條
問古禮親迎。賓降婦從。而家禮之女出婿揖。無乃早乎。伊川昏禮婿拜婦答。而家禮之婦先婿後。無乃左乎。
第十二條
問婦席之不卽西向。而必待同牢之時。方移就對筵何也。人子之不敢主奧。而其在有室之夕。便冒處尊道何也。
問家禮亦曰設位于室中。而猶不用主奧之禮。則今曰以行禮于堂。故婿在阼婦在西何也。
第十三條
問戶東之尊。若是餘衆之外酌者。則巹爵之篚在其南何也。門東之鼎。旣是攝盛之不避者。則羊豕之牢獨不攝何也。腊是乾肉。而何云鮮者之必用鮒。取相附。而其奈兎腊之無義。古禮之不用鉶羹。家禮之不用黍稷。三禮儀之薏在上行。增解圖之果用七品。俱得損益之義否。
問士昏禮再三酳之有祭而無從何也。家禮則以無殽而並不祭亦何也。士昏禮婿婦皆拜贊者。而家禮不拜從者亦何也。家禮兩巹分置于前。而儀節和合以進亦何也。
第十四條
問古禮姑獨南面而臨其婦。家禮舅姑相向而避其婦。皆何意。
問古禮袡衣以見夫。宵衣以見舅。而今禮煞無分別。古禮舅姑答拜。而今禮坐而不起。此皆如何。况家禮旣不答拜。則婦之於舅。宜無又拜之例。且於姑乎。
問因舅來遂執贄。沙溪謂之違禮。雖姑沒可奠菜。而䟽家謂之無廟何也。
第十五條
問曾祖舅姑若在。則亦將先祖而後曾歟。同居宗子若卑。則亦可獻贄而
納拜否。
第十六條
問奠菜用菫。菫是今之何草。若無菫則代以棗栗腶脩無妨否。
問五禮儀舅姑沒則見于主昏如舅姑之禮。然否。
第十七條
問古禮禮婦饗婦。其儀節煞異。而家禮謂饗如禮婦之儀。同牢有魚有稷。其饌品頗盛。而婦饋謂他如取女之禮何也。饗以一獻。果合待卑之宜。而饋以一酳。無乃禮尊之薄乎。婦必餕姑。果合親愛之情。而婿不餕父。得無斑駁之嫌乎。饋禮之牲用特豚。抑亦可施於大夫之家。饗禮之洗在北堂。奚獨不取於左海之義。
第十八條
問曾子問。除喪不復昏禮。恐失正始之義。在途改服趍喪。獨無行哭之節。
第十九條
問再嫁之女。亦可以爲人正配而承宗廟之祭祀否。
第二十條
問無服者之替迎于私室。其義果何據。旣入其門而不卽行吊于舅姑。姑俟經日之後。恐其不近於人情也。
問女有父母之喪。而練前新行。則其見舅姑之儀。當如禮而無變通否。
第二十一條
問回昏之不可設禮。尤庵之論勢如破竹。而今獨擧陶庵說何也。
喪禮
第一條
問其所以加新衣者何也。疏家又安知新衣之是朝服耶。若然則婦人當何服。
第二條
問俗或纔絶而便披髮何如。且披髮蠻俗也。而采入於典禮者可疑。
第三條
問禮有設枕之文。而無爲楔徹枕之語。盛說得無徑許之嫌否。
第四條
問今人平居不用牀。及喪而用牀。則當依古禮設之於復後否。貧而無牀者奈何。
第五條
問設握之法如何。武人之用決。恐無妨。
第六條
問古禮虞後設几筵。而家禮之卽設靈座何也。男子吉時有總。而喪服之獨無之何也。
第七條
問不紐。喪大記似指結絞。而家禮言之於斂衣者可疑。
第八條
問喪人之哀苦。餘親之於爾者。古有可據否。奴僕之哭主父母。亦當作哀苦之聲否。男哭短而促。女哭長而緩者。亦有唯兪之義而然歟。
第九條
問禮䟽冠廣二寸。而書儀家禮之爲三寸何意。且男子重在首。而喪冠之必加鍛濯可疑。
第十條
問適之攙負。固其易然。而獨其所謂出於衰者。未詳其制。衰在當心則八寸之適。安得以攙負越領而至於衰乎。
第十一條
問深衣之袷其廣二寸。則喪服之領宜無相殊。而今欲用四寸之廣。抑何
所據也。且旣不得古制則莫若從今俗。而貴家之用。非古非今者。未知何意。
第十二條
問若不裁格則雖可交掩。而獨無左右浮起之弊否耶。深衣而有袼則喪服何獨不然。
第十三條
問俄旣以帶下尺。指謂交掩之衿。而今乃曰非有別物何也。
問裳要若綴在衣下。則衣裳相連。其沒斬齊之分則均矣。恐莫若要綴於裳。而衣則自如之爲得也。願詳聞盛制。
第十四條
問吉服之衽。皆指交掩之衿。而喪服之衽。綴在衣旁何也。備要以前掩後後掩前之說。謂出於禮疏。而今未見其文。抑別有所據否。
第十五條
問一日一時。父母偕沒。而無一刻一分之先後。則其服也當如之何。
第十六條
問祖主義母主恩。而門內之治。恩爲重。然則父祖偕喪。恐有別於父母偕喪之例。况於祖則雖不承重。自有代服之可以無憾者乎。
第十七條
問然則其題主若祝辭。必當曰顯五代祖考。曰五代孫某奉祀。曰五代孫某昭告云云矣。恰似不祧之位。抑無變通於其間否。若五代祖是支子而無宗廟之可傳重者則當作何論。
第十八條
問若使文王初旣爲伯邑考服斬。則亦將爲武王貳斬乎。若武王無子而周公踐位。周公之子將承宗廟之重。則文王亦將爲周公三其斬乎。明道
先太中卒。而伊川奉宗廟之重。伊川之沒。太中若在。則亦當爲之服斬乎。
問今俗或有宗子旣冠未娶而死者。多不立后。遂以次子承宗。其父當爲長子不服斬否。
第十九條
問然則今士庶之適子。不論父在父沒。當爲妻杖朞否。
第二十條
問家禮承重者之妻從服。不論曾高。皆載三年之下。而不言姑在與否。則今欲執朞制者。未知如何。若欲從古禮。必先正婦爲舅姑之服。然後此可無礙。若爲舅姑從今制。而承重妻從古禮。則得無斑駁之嫌否。
第二十一條
問嫂叔無服。古禮果甚懿。而今有林下好古之士。斷然而獨行。則得無物議之排擯 王法之來加否。
第二十二條
問本生降服。以其移天之故也。而喪服疏謂持重於大宗者。降其小宗。若本生父是大宗。而我以次子出後於小宗。則其將爲大宗不降否。
第二十三條
問出繼之時。若在本生父所後父二喪之內。則其制除之節。當依南溪說否。
第二十四條
問語類考異。以亦字爲不字之誤奈何。
第二十五條
問父在而庶子之承重者卒。其子又將承統。則其所生母當爲之服三年否。抑將持本服否。
第二十六條
問舅母甥婦及姨姪婦。皆古無其服。此則如何。
問從母被出後。爲從母兄弟服不服之疑。宋濤之,庾蔚之兩公之論不同。如何。
第二十七條
問世或有八曾祖者。盖已有本生所後二父。而二父又如是則是四祖也。四祖又如是則是八曾也。其服當如何。
第二十八條
問庶子出後於族人之適派。則爲其母服朞乎。抑爲之緦乎。
第二十九條
問前母繼母。皆吾母也。則皆服其黨。似無二統之嫌。而前輩每以雖外親無二統之說。擬之於此。却爲本生母之父母降服緦麻。然則前母繼母。皆吾母者之父母。反不及於本生外祖父母耶。
第三十條
問所後外祖喪五月之內入繼。則亦當從南溪之說。不爲追服否。
第三十一條
問如此者。其於帳籍及試券。皆不能書外祖否。
第三十二條
問長子之喪。出入不用方笠何也。今或有白笠而繩纓者。若其祥後則當何冠。
第三十三條
問父喪內祖妣喪則當如何。
第三十四條
問今人平居。別無朞服之具格者。心喪之人。恐亦當在私室及出入時則仍持心制。入朞殯則乃服朞制矣。頭笠要帶。得無斑駁。換黲改服。得無苟
且。
第三十五條
問父喪中除母喪。當易以心制否。抑將用孝巾深衣歟。
第三十六條
問今或有有妻而更娶妻者。此亦當以二母之禮。處其子否。
第三十七條
問然則爲匡章者。棧下遺骸。終無可移埋之日歟。且朱壽昌之迎還出母。朱先生載之於小學何歟。
第三十八條
問今俗之不設靈牀。拘於何故。魂帛之多用假主。始於何時。古者木重加于粥鬲。繫以䈼靲。其義何居。
第三十九條
問葬後罷朝夕奠。而猶存朝夕哭。則奠與哭。豈非兩項。
問士喪禮朝夕哭。卽位之時。婦人哭而主人無哭。辟門之後。主人哭而婦人但踊。此皆何義。
問主卑幼之喪。亦可行朝夕哭否。
第四十條
問曲禮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今人以此。或於姻舊之家。有弔孤而不哭殯。哭殯而不弔孤者。此果如何。
問古之弁絰疑衰。今不可阧復。則今之濃漆笠色絲帶。亦不可變通否。
問以禮則衆主人當不拜賓。然在今則恐駭俗。當奈何。
第四十一條
問越人之弔。今亦可行於廟否。
第四十二條
問執友之父在母喪而禫後來弔。亦可哭以致慰否。
第四十三條
問若未及奔則方在袒免之日。而亦可襲袒去免。旋着衰絰。以時入奠於所后之殯乎。
第四十四條
問母軔在途而聞祖父母喪。父以侍病。適在於喪側。則雖未至山。可往而成窆否。
第四十五條
問旣已奔歸則宜與在家者無異也。而喪大記主人在東。由外來者在西何也。况諸婦因此而南面臨屍乎。
問除喪後奔哭墓者。或云只有絰帶。或云留喪服。更著而哭除。
問方奔本生喪而聞在家之妻喪。無舅與子之主喪者則當奈何。方奔本生兄之喪而忽聞所後家伯叔父母之喪則亦如何。女子奔父母之喪。方至其門。忽聞舅姑之喪則亦奈何。
第四十六條
問今有地師曰某方有凶砂格。某方有廉貞水。必有害於白骨。爲人子者。寧不蹙然動心而思所以改圖乎。日者曰某姓某時爲某凶殺。必不寧於體魄。爲人子者亦將斷然不信而仍用其時乎。
問日家所謂呼冲者。間亦遭之而暈倒者。此是何理。若主喪之命。適爾犯此。則亦當暫避於啓殯下棺之時否。
第四十七條
問神旣在土則酹傾于地。非惟可以降神。亦可以當奠爵。故家禮之有酹無奠。非以是歟。
問古者筮宅命畢。主人哭而不踊。而家禮開塋域祠畢。主人之無哭何也。
第四十八條
問旁親之墓。亦非一位則當奈何。先山雖在異嶝。而若過二三百步。則其當不告否。
第四十九條
問棺匠則不拜。而獨拜槨工。蜃末則昔用。而今用石灰何歟。
第五十條
問朝祖古禮無旌從之文。家禮無燭從之文。古禮之輁軸。難施於傾峻之地。家禮之布席。難辨其庭堂之證。此有可說否。
第五十一條
問枕衾櫛頮之具。當斂藏於何處。纔反哭便徹牀。得無不忍於生事之遽畢乎。
第五十二條
問妻子偕葬。妻固重子固輕。而奪情當誰先。子弟並題。弟固尊子固卑。而伸情當何先。
第五十三條
問魯人之玄纁廣尺。記者猶譏其狹之非禮。則今之貧者。幣長不過尺。尤當如何。
第五十四條
問本生祖之必稱從祖。還承祖之必稱伯叔祖者。抑有一定之明據否。恐其稱號之可以彼此通用也。
第五十五條
問兄有廢疾而使弟受重。則當以弟名題父主而直稱孝子否。
第五十七條
問題主之奠。旣非祭禮。而祝辭用年月昭告之例。旁題之稱。旣以孝子。而
告辭用孤哀新喪之例何也。
問周禮已封而祭墓爲位。檀弓反哭而舍奠墓左。今禮之祠后土於實土之後。比古已早。而盛說又欲引而促行於贈幣之後何也。以餉饋人夫之故而擅改古規者。恐不穩當。
第五十八條
問旣夕禮主人先入。而家禮云婦人先入。旣夕禮婦人入室而踊然後出位堂上。而家禮婦人直哭於堂何也。
第五十九條
問朱子之於寒泉。固非廬墓之比。而若其大聚學徒則未知如何。
第六十條
問家禮虞祭具饌品之只如朝奠。無乃太畧乎。雜記虞祭下大夫之亦用犆牲。何其阧降也。腊爨北上。通攷以爲南字之誤。兩籩亞之。䟽家以爲不從鉶羹之次。古禮初獻主人有三再拜之節而今禮不從。古禮亞獻主婦有反兩籩之節而今禮不行。今之盞臺似近於有足之爵而主人亦用之。虞之喪祭。恐非其勸酢之時而皇尸乃行之。此皆未詳。
第六十一條
問今禮祝辭之不用哀顯相適爾祖等句何也。
問子姪偕葬。子爲弟姪爲兄則虞當何先。
第六十二條
問主人無妻則誰爲亞獻。攝主無妻而主婦自在則當奈何。
第六十三條
問虞祭斂主後辭神。時祭辭神後納主。沙溪說果得其義否。
第六十四條
問同宮之喪。待葬後行祭。禮有明文。今於妻子喪未葬之時。而行父母之
虞祔於尸柩之側近者。未知其如何也。庾氏之說。無乃左耶。
第六十五條
問三虞曰成事。卒哭亦曰成事何也。
問今之報葬者。必待三月而卒哭。果得禮意否。若位至正卿以上者則當五月而卒哭否。
第六十六條
問然則今以復寢之主。而欲其依附於在廟之神者。不亦情文之參差乎。
第六十七條
問今禮卒哭無餞尸之節而猶用玄酒。古者士禮。牲用特豕。而家禮虞祔。用柔毛之祝何歟。
第六十八條
問朝祖入廟猶哭。而祔祭至門而止哭。古者祔祭。只用一祝。而賀氏以來。分爲兩祝。小心畏忌。古之祔祝。而今用於小祥何也。
第六十九條
問檀弓之傅會成文。似非此一條而止己。可得歷擧而畢聞否。
問避父就祖之義。恐有推不去處。其祔於高祖者。亦將曰避曾祖而就高祖歟。
第七十條
問父母偕喪其祔祭。或謂之各行。或謂之竝祭何如。
第七十一條
問舅主婦祔。妣前則固當主祝。而婦前亦可主祝歟。士主妾祔。祔女君則固當自主。而祔庶姑。亦可自主歟。
第七十二條
問祭不爲除喪則小祥亦何以曰練祭也。
第七十三條
問祭新主於祖廟則祖廟獨可無事歟。
第七十五條
問閏與正皆一月也。初非兩月也。雖先除後喪。後除先喪。其月數則無欠也。若如盛說則是非計月也。乃計日也。
第七十六條
問此則其說固無異於上段云云。而若其祥月之遇閏者。或云當行於正月。或云當用其遠日。此何取舍。
第七十七條
問今之承衰之衣。亦可以另加砧鏊之功。略應古黃縓之意也否。
第七十八條
問儀禮卒哭受葛。而檀弓練而葛。此何同異。且用葛或以爲帶皮。或以爲去皮。或欲代以熟麻。此皆何如。
第七十九條
問喪服之是上古常服。何據而云也。今之朝服。胸背則似矣。而肩腋則不侔。乃欲槩而同之何歟。
第八十條
問朋友爲之祔。則亦可以攝其練祥。至禫至祫否。
第八十一條
問立後之父命與君命。適値於練祥之前一二日或當日。則其成服與行祭之節。當如之何。
第八十二條
問然則祭之日。其祝辭措語。當無祭除異時之意否。
問聞喪於三年之後而新受喪服者。遭本喪之第三忌日。其行祭當以喪
服否。其祝辭當稱孤哀否。
第八十三條
問母之小祥。與父之忌祭相値奈何。子祥之與妻忌。弟祥之與兄忌皆同否。
第八十四條
問爲妻之練。旣是計月。則過期之後。不可追行否。
第八十五條
問喪中遷葬而曾未立主者。以魂帛之故而奉至於山處。此則何如。
第八十六條
問鼎俎旣陳。衆人卽位。而聞孤姪之出寓者死則當奈何。
第八十七條
問葬後之虞。旣以日中。則祥後之禫。拖至間月者。得無太緩否。朱子之不從王肅說何也。
第八十八條
問主喪異於衆人。如變除之期。當在後月。則練祥退行。亦何妨也。
第九十條
問父在母喪之祥後饋食。先儒猶非之。而况於本生親乎。初朞再朞。猶可以忌日行祭。若其禫期而行祀則是乃禫也。寧有爲本生行禫之文乎。况又禫之於二十七月之日乎。
第九十一條
問然則家禮有罷朝夕奠之文。而無罷上食之文何也。且卒哭。旣停無時哭。而練後復反之何也。
第九十二條
問今人祥後。便着鬉網。便覽之禫後皁布網。得無駭俗否。且布網之着。當
始於何時。或虞或練。
問妻喪之祥禫服當何爲。
第九十三條
問雖未合櫝。猶是正位也。未祫之前。擅離祖姑之傍。徑就丈夫之室者。未知其如何也。
第九十四條
問家禮禫祝。或謂其似泛。改從丘儀。此何如。
第九十五條
問杖而不禫。禫而不杖者。並有幾條。
第九十六條
問長子父在而遭妻喪。以己則不杖禫。而以有子女故。爲之練祥。父爲主而使子行之。祥後而遭父喪則及其禫也。當使其子女行事否。抑己爲主而祝辭中言爲子禫之意否。
第九十八條
問前喪之禫日。巧與後喪之祥日相値則當奈何。
第九十九條
問祫是吉祭則其卜日。當先近日耶。抑以祧埋易世。至哀絶悲之擧。而先遠日耶。
第一百條
問祫者所以附合於先祖也。非止爲祧遷而設。而或謂妻子喪不祫何也。若然則支子之子。亦將爲其父不祫否。
第一百一條
問孤族之家。元無攝主。只有婦女。則其祫祭也當奈何。
第一百二條
問若嫡孫都無可取後之地。而族人以君命命其叔父爲宗。則旣祧之主。亦不可更入否。
第一百三條
問長子出外。不知存沒而父死。在家支子攝事。以至喪畢。而長子晩聞。顚倒來奔。適値方祫之時。則其入哭之節。行祭之儀。何以則兩行而不悖歟。
第一百四條
問父喪中行祖祫祭而祖入禰廟。五代祖陞于高龕。六代祖祧出。則是猶爲父而攝行祫事也。何嫌其喪未盡而遽易世哉。
第一百五條
問改葬之緦。或云有事方服。或云常居亦服。何者爲得。
問今之改墓者。多有先破而經數月。乃出柩者。其祝辭得無各異乎。如此者其受服。當在先破時。在出柩時。
第一百六條
問喪中値君忌則其亦無伸哀之道。(以大夫而言)
第一百七條
問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今俗期功以下。旣不廢祭。則亦可以助人之祭乎。
問服中入廟服色。栗谷則大功者玄冠黑帶。愼齋則重服者亦黑帶。明齋則緦服者乃黑帶。此皆如何。
祭禮
第一條
問古者庶人之祭。亦用特牲否。 國制之祭止曾祖。而禮家之必從朱子者。其亦異於朱子之不敢違時王之制。而不能一從周公之意矣。
第二條
問兄亡弟及則同昭穆共一位者。獨無繼序承統之義乎。兄爲昭弟爲穆
者。得無祧去祖禰之時否。
第三條
問勳臣之後有罪被黜。則其廟也當如之何。
第四條
問六蓼之並祀臯陶。於禮爲得。則車柳之並祖大丞。金許之並祖首露。亦可同此例否。
第五條
問祠無五龕之祠。則何不作別廟於私廟之北乎。
第六條
問今之士大夫家。依盛說中一廟之制而爲之祠。不違於同堂之名而不爽於昭穆之義。則庶幾兩全。未知卽今可行否。
第七條
問長子班祔。若非禮意。則家禮班祔註。有伯祖父母伯父母之文何也。
問今有人長子廢疾而其妻死。取從子爲後。服其喪。喪未畢。議者以爲不可。遂罷繼而除服。以其人之子。入繼廢疾子之後。其後更以爲廢疾主宗。終是未安。復以其前者服喪者爲己後。物論力爭以爲不可。以此方欲再罷繼。而未及其罷。家有厲疾。二子俱沒。繼而父死。或以爲廢疾子之繼子當承重。或以爲入繼子之子當主宗。此當何爲。
第八條
問宣敎之必待葬後何也。獨不可略設酒果而使子弟攝行乎。
第九條
問祖在時。題母主以亡婦。題父主以亡子。而喪未畢。祖又沒。家偶失火。獨救父主。則其母主之改造也。題以亡婦則似近於誣神。題以顯妣則父主尙帶亡子之稱。極爲難處。
第十條
問大祥後廟災。而新舊主有或救或不救之異則奈何。
第十一條
問神旣汙之則安得曰憑依之道。勝於新也。
第十二條
問然則伯有之爲厲。雲長之顯聖。叔子之探環。此又是何理。
第十三條
問今若用卜日之儀則<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5529_24.GIF'>筊用竹。似乎無靈。當奈何。
問特牲主婦視饎而少牢無之。少牢尸盥升階而特牲不言。倘是省文耶。
第十四條
問考妣私服之喪。幷廢祖以上之祭。似甚無理。
第十五條
問大宗不行時祭則小宗之依禮行祭。其果安於祖禰之心否。
第十六條
問語類諸錄。多朱子晩論。而猶以爲禰祭之可行何也。
第十七條
問以死日爲忌。禮固合情。名不爽義。而以生日爲忌。得無情禮之不相値。名義之不相應歟。
第十八條
問合祭固出於情。而其奈朱李兩先生之皆以只祭一位。爲是何。
問旣用合祭之規。則其祝辭之再稱當位。似涉苟且。抑無變通否。
第十九條
問若以考妣一軆而言。則妻之於夫。猶地之於天也。臣之於君也。豈無尊卑之分乎。若以生日幷請而言則非獨父也。請其祖則祖往。請其叔則叔
往。豈可以此而幷祭祖叔乎。
第二十條
問祭固然也。而隣有痘癘。喪家之不行上食哭朝夕哭者何如。
第二十一條
問有主之家。有故而設榜行祭。則多用單獻無祝之規。亦可無哭否。
第二十二條
問長房奉不立主之祧位。而每以紙榜行事。及長房死後。更無他長房。則長房喪三年之內。祧位忌日。必使子姪攝行。當題之以攝行者之屬稱否。抑從旣死長房之屬稱否。
第二十三條
問今之內堂。是男女私褻之所。嬰兒糞溺之場也。則豈可從便而祭之於此乎。
第二十四條
問今不行時祭之家。獨可以行土神之祭歲一次否。
第二十五條
問墓祭之不哭何也。
第二十六條
問盛說似矣。而但今日之宗子。非異日之尊行乎。豈今日則氣脉稍遠而難感。異日則氣脉更近而易感乎。夫以廟則主遷。故長房主祭矣。以墓則體魄無遞遷之道。何得以長房主事乎。
別紙(語類箚疑論辨)
太極天地上
又不可這裏要人見得。 此一段。恐收錄未審。當以本錄中兩不可字並爲句。盖言其有人在那裏。批判罪惡之說。固爲不可。又以此而謂全無主
宰者亦不可。須於這有無之間。要人之自見得妙理云耳。
太極天地下
節氣定晦朔。 言沈存中欲以立春爲正月之朔。警蟄爲二月之朔。必以本月之節。爲本月之朔也。先生非其太執。故曰若使立春之時。適在亥時。則亥時以前。當屬十二月之晦耶。亥時一箇。獨當正月初一日耶。此當如何分排也云耳。
小學
箚住硬寨。 四字恐是一事。非有兩意。觀軍志等書。多以札營爲箚營。屯住爲箚住。推此則是謂箚住得堅硬之營寨也。非謂刺着住寨得堅之各是一事。
孟子萬章上(割烹要湯章)
須是天下說歸仁。 言自說天下之與其仁。只是亂道。不是實。須是天下人之說。皆與其仁。方是實。若無其實。安能其效之至是哉。如樂堯舜之道。只說耕田鑿井。便是不實。須是於吾身。親見堯舜吾君民底。便是實。若無其實。豈能做得如許。
中庸二(十六章)
似馬血。 恐非以糢糊不散而爲譬也。直言其如馬血。及人戰鬪死而血濺之地。皆有鬼云耳。馬與人皆以被兵之地結之。則馬亦是戰馬。俗語亦云馬血成燐。
中庸三(二十六章)
由積累而後大。 由字上。恐無所脫。大字下吐辭。當曰난則意自通。
易四(乾上)
弄椀珠。 言地之閣在天內而不墜者。以天之氣運轉得急而不息故也。正如以椀盛珠。弄轉得緊。則椀雖闊而珠不墜也。
別紙
前者十氣。蒙依尊說示及之敎。故玆以仰告。曰雨者水生木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愛。風者木生火之氣也。猶人情之有喜。露者火生土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樂。霜者土生金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憂。雪者金生水之氣也。猶人情之有哀。此則五氣之相生而成象者也。雲者土克水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欲。霧者木克土之氣也。猶人情之有忿。䨓者金克木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怒。電者火克金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惡。霞者水克火之氣也。猶人情之有懼。此則五氣之相克而成象者也。何以知其然也。今夫春水氣昇木。津液條達。恰有雨脚發散底意思。吾故曰雨者水生木之氣也。今以木燃火。其勢飇飇。恰有風聲颵䬍底光景。吾故曰風者木生火之氣也。今燃火于土坑之下則其上面結成汗液。恰有露氣。故曰露者火生土之氣也。鐵在土上。久而結銹。恰有霜氣。故曰霜者土生金之氣也。䀋水灑鐵。便成華粉。(醫書有鐵華粉)恰有雪意。故曰雪者金生水之氣也。以土壅水。渾濁淈起。有將潰之象。而恰似雲之包雨。有將注之象焉。故曰雲者土克水之氣也。以水潑火。其氣燄之騰上者。恰有霞之象焉。故曰霞者水克火之氣也。以火鎔金。其光紫閃。其體流動。恰有電之象焉。故曰電者火克金之水氣也。以斧斫木。其聲轟砰。以鉅拽木。其聲砏磤。恰有䨓之象焉。故曰䨓者金克木之氣也。治田之人。以木擂土。其塵蓬勃。恰有霧之象焉。故曰霧者木克土之氣也。至若人情之象類相合者。則便遽之故未暇提及。姑俟後日徐議之耳。
答寒洲先生(丁丑)
客秋命駕。豈直蓬蓽之生輝。直令南鄕士流。獲見聞鳳凰之文章有如是。洪鍾之聲響有如是。以之而振沈起魘。思欲自奮。而樂與於是事者種種焉。厚德所被。固當爾爾。而私心快樂。自以爲生平之最得意處。福過災生。背芒捓揄。强宿山庵。竟作淮南之鼠。始覺陪元晦上南嶽。非欽夫不宜也。
回谿之翅旣垂。鴈門之踦莫補。錦山啓旆。仍少一蠅之附。臥想醒黎諸公。奚啻仰霄漢喬松而已。伊後承中坪付至下書。審海舸利旋。窮難爲水之觀。繼因光遠往復。得返次平安之報。旣喜玆遊之竟諧。又喜斯文之无恙。急欲討便修覆。以達愚悃。而中坪新行。旣已蹉過。天仍觱栗。遠梯莫憑。恒居知罪。直饒自讞而自判。恐難傅平反之律。頃於病裏。得黎丈書。知果以不見答垂譴。而至以訑訑拒人自反。於是乎便覺通身汗發。不能定神者殆數日。自訟之至。又不能無猶未相悉之怨也。際玆木火交禪。紅綠正姸。伏惟道義無疆。體力泰旺。箎韻之淸諧。鯉對之詳敏。俱足以怡暮境而養眞樂。是庸區區伏祝。鍾錫爲惡之驗。去益如響。襁肉再化。貽親憂甚毒。俯悼仰懔。不暇以嗣續爲念也。去去月晦。賤疾踵作。始焉似沴。終焉似疸。出沒鬼關。兩經浹辰。到今眞元積敗。行走無期。熏心之厲。切已之憂。交攻互鑽。排遣不過。自分畢竟只作得一箇破落戶。以累師友平日勸戒之至意耳。恐恐然奈之何。殷巨作千里之行。將欲歷拜於門下。故好便難虛。强人倩筆。修候多少。欲質者神昏不能擧。悵恨何及。近得奇潛叟所論動靜所乘之機一段。外若主理而內實主氣。其所謂理之動者。只是驟馬背上。縛得住一箇泥塑耳。其所致疑者。專在於動一邊。而於靜一邊略不提及。誠以難言他太極之無靜故也。是則太極爲有靜而無動。朱子所謂一不正尖邪底者。不幸而近之矣。錄其說以呈。鑑至而回敎之若何。昨冬與鄭友厚允論圖解無餘欠無彼此之旨。厚允曰五行雖殊。卽一陰陽之道。故無餘欠。二氣雖分。卽一太極之理。故無彼此。因以說解中五行之變至於不可窮。(止)豈有所虧欠間隔云者證之。從而究之。則果見說解此段。卽所以起下文之意也。而無虧欠。卽無餘欠也。無間隔。卽無彼此也。而旣曰陰陽之道則所謂無餘欠者。似亦主理而言也。厚允之見。極爲精到。伏望以此另入思諒如何。殷巨此行。實出於不得已。若其樂善力行。儒紳中亦難多
得。幸以一言嘉惠之。俾作終身受用之資。如何如何。
答寒洲先生(戊寅)
東遊以還。馭者已向月城矣。伏蒙留寄片錄。曲賜指誨。不任感激。啓蒙卦氣。今已改正。尤欽取人之善。而又有以補人之闕也。但寡婦子不與爲友之友。其於配耦之耦。未有明白可援。而坊記斷斷以朋友之交言之。其或未及考耶。翼傳心衡等書。誠是有數文字。勘駁之責。固不敢承當。而第待一番請瓻。從容玩繹。方可作如何計耳。非卒乍頃可商量底。惟下諒如何。
答寒洲先生(甲申)
匪意蒙寵誨諄複。琹操瓊章。寄眷深切。窮山索居。何以得此。誠僭侈過度。皇恐不能自住。秪伏審燕養軆候增旺。斯文有恃。何等攢慰之至。鍾錫依舊是無足短長。而家兄有墮傷之祟。初間甚可慮。今差可。然起牀似無期奈何。招隱數闋。極荷愛念。而但恐渠不足以承當。且得隨分飮啄。第觀其極辛苦者。其如予何耳。巢許而値唐虞之世則瓢飮猶甘於列鼎。沮溺而在孔子之世則耦耕同歸於陋巷。若其果於忘世。敢於侮聖。則偏見之不能無失耳。去短而集長。亦不害其有時而爲中行。但今一波滔滔。利害相較。出者無眞孔子。處者無眞沮溺。是爲可歎。
上寒洲先生(乙酉)
瞻仰顔色。已四載于玆矣。伏想髭髮非平昔。不審匙箸不瑕有减。精魄不瑕甚衰。世道日低。士趍不端。實心難得。理義未明。日暮歲晏。應不禁老宿之涕。孰作興是。孰解惑是。孰發明前人之赤心。垂空言於來後而壽斯道於無窮也。環顧斯今。惟門下有不得辭其擔任者。所宜愛筋力節神觀。爰以永年。與道無疆。是切區區爲斯世祝。鍾錫山中人耳。除却田間林除。更無境界作周旋。靑山爲經籍。雲月爲理象。登眺爲玩索。臥起爲涵養。耕耨爲踐履。日自適於不圓之規不方之矩。而囂囂然不知其疇曩之業何事。
畢竟之歸何物。亦不知此地之果何地而此心之果何心耳。尙幸其春種藷秋拾橡。妻辟纑女執爨。俟一年二年。粗有頭緖。庶其節嗜欲樂淡泊。而不以口腹爲世累。春間妻忽棄其二女而逝。皋復它山。悼死已極。矧伊髧頭日號而叫嬷。黃口夜呱而索乳。不惟爲渠輩甚惻。尤有以撞觸我過境痛慕之疚。憂愁慘怛。神其餘幾。諒是惡業未盡。鬼物捓揄。不欲以寧靜相處。而使之狼貝至此也。苦海無涯。素計成虛。兄弟靡室。幷無嗣續。祖禰烝甞。擧將誰托。於此而以命自處。能理遣順受而晏然無所事於胸中者。果人情乎。窮居無來人。少與晤語者。間將太極通書。時一理會。尙患其句讀未明。口釋多窒。乃敢裁以臆見。錄成諺解一通。聊以爲消遣地耳。旣有是不敢隱。且欲因其璞而雕琢之。惟至當是求。玆以掇上。伏望燕暇視至。幸與啓道爛漫勘覈。一一摘其紕繆。賜以駁敎。俾得解其惑焉。深衣新制。已略得於姜敬善口悉。大槩以十有二幅之文。渾成一套。下齊權衡之文。從以緣餙焉爾。今之所謂周衣者。不幸近之。無怪乎其衆咻之沓至也。夫聖人之制爲衣裳也。實取象於乾坤。是以凡朝祭等服。皆上衣下裳。截然不相混。至若婦人之六服。有純一不二之義。君子之深衣。有上下通用之意。故得衣裳相連。然連焉之中。猶有界限之截然。(六服皆袍制。謂其袷而不單。非如圖會之狃於今制。通衣裳爲一耳。○袍衣之有褚者。)此亦聖人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之一端也。深衣之只云十有二幅。誠有未瑩之疑。然安知其不由於經文殘缺之故。而舜典之二十八字。尙有待於後日之大航頭耶。幸賴前後諸賢相繼發明。雖互有出入。猶上衣下裳。界限分明。卽此而不害爲十二幅之制。不害爲權衡之齊。因大軆。略加裁酌。足以寓法象。足以正名分。足以行禮。足以章德。夫何必掃往迹而悉去之。立新奇創駭異。爲此上下無別之制。畢竟伎倆。却只成就得今之周衣而已也。况十有二幅。所以象十有二月。月之大小。只爭一日。何至如彼之或全或偏或長或短之太相懸絶也耶。且衣之有要。猶人
之有腰膂。所以限上下而別關節。今旣無限節。是無要也。無要而曰有要。傅合於倍要之文。亦未知其如何也。禮輯所錄。已大正而至精。今不須再數廊柱。恐莫若只存舊錄。其所爲新說者。卽宜坼洗。毋與衆咻頡頑耳。仰恃謬愛。敢狂妄至此。伏惟財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