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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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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純可(辛丑)

塔橋送別。此意良勤。兩度情緘。寄自乃谷。敬審省事覃休。甚慰別後之思。夏間業甚工夫。石田禾菽。幸不被虐魃揉壞否。新凉乍動。政不禁同人之懷。鍾姑無現憂。荒騷殊敗人意。少朋友之來從者今皆遣去。只與奫阿做頭時閱故紙以遮眼而已。浮念難除。鍾方患此。惟纔覺便捨棄。旋作旋覺。旋又捨棄。念其所當念者而已。習之之久。疑若分數之稍減。而捨棄之漸易爲力也。且看依此作法。待到臘月三十日竟如何爾。拙技止此。賢者得無笑其困耶。如有所試。幸勿惜提示。令可受用。

  別紙

 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則陰陽未生之前。只是一太極而不動不靜而已耶。極字有窮底意。有中底意。又有屋極北極之極。如何看方得。動極靜極立人極之極同一義歟。

通萬古而普觀則動前又是靜陽前又是陰。太極未嘗有不動不靜底時節。亦未嘗有離陰陽而獨立底時節。但截自此天地一初頭看則動而生陽爲之始。而其先之靜而陰。已屬乎前天地。此圖說之從動而生陽說起者也。極是標準之名。如北極屋極是也。皆有至義。極是在中之物。非極字之有中義也。動極靜極之極。是窮極之意。人極則標準之義。

 朱子曰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旣曰先有。又曰卽陰陽而指其本軆者何歟。

陽未生而先有陽之理。然此理已立於陰上。陰未生而先有陰之理。然此理已具於陽上。此所以雖曰先有而亦卽陰陽而指其本軆爾。未甞有懸空孤立之可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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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爲萬化根本。則陰陽五行。皆根本乎太極。而圖說之一動一靜互爲其根者。無乃是陰陽之自相爲根。而動根於靜靜根於動之謂歟。

太極之一動一靜。互爲其根。故陰陽之生於動靜者。亦隨以互根。以氣言則陰而無陽陽而無陰。以理言則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此太極所以爲萬化根也。

 旣曰中正仁義。又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不及禮智何也。

朱子以中正爲禮智。雖其單言仁義而包禮智在其中。盖仁義爲人性之大關鍵。與天地之陰陽剛柔。同一意象。

 太極以靜爲體。以動爲用否。

太極之靜底爲軆動底爲用。不可云以動以靜。盖動靜只是流行之稱。非物事之定名。

 程子性卽氣氣卽性之說。以其性與氣之本不相離故云。然與主理之

 

旨恐不相契。

先輩皆如此看。然竊恐是此譏告子生之謂性之見也。

 赤子之初生也。其心純善。故孟子曰大人不失。若夫越椒之生而人知其必滅若敖氏。則其性得非已流於惡歟。

聞其啼而知其滅若敖氏。盖其驗之於氣韻也。非有見於心性之發也。氣韻之惡可變。而惟其不加矯揉之功。故汩其良心而終至於敗。

 聖人無夜氣之說。然否。

夜氣云者。朝晝牿亡之餘。値夜靜而氣稍澄明者也。聖人之氣。無時不湛然。何夜氣之可稱哉。

 天地人三才之說。始見於何書。才之義未詳。

易大傳曰兼三才而兩之。才與材通。

 或謂明德是氣淸理透處有這般名目。而中人以下無明德。此說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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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中人以下不能全明德之大用則可。謂之無明德則是乃荀子性惡之說也。此何足與辨。本體之明。生下便得。豈待透露而後立名耶。

 隨行鴈行之以行路看與夫不相踰之兩肩相摩。前旣蒙批。然而愚意行字似非專指行路而言。雖坐次當序其行列之謂。不相踰亦似是齊等之義。若以朋友爲不相踰。而行路之時兩肩相摩。則恐非相讓之義。亦取駭笑矣。

旣曰行則以行時言也。行時如此則坐時之以序。亦可推知。然不可以隨行鴈行不相踰。爲坐時也。古者道路之制。環塗五十六尺。野塗四十尺。可容多少人並肩而行。有事軍發。騎步皆成列。何相讓於不當讓之地乎。

 頒白者各自其子弟而爲服勞故不提挈。旣聞命矣。而若生面之老。無子弟之服勞而躳自提挈。則少者賤者以其生面而尋常視之。似非及人老之義。分任亦近於非禮之禮。

古者仁政。鰥獨之老者皆有養也。則閭里鄰比。必須有代勞者。不待其發在衢路。然後要生面人分任也。今時則此制不立。行路之間。固難一一爲之代勞。苟或遇疲癃濱死負重而不堪者。則隨吾所至。暫爲分任。亦在其臨時量宜。非可以立定成規者。

 前批君子之臥。必齊手斂足而仰。未知作何樣也。

平身仰臥。足無放開。拱手加於臍腹。恐其爲正。

 經學念書之以學經讀書爲釋。語似重複。有欠文義。愚意則似是敎之以經學而念之書之。未知如何。

敎以經學而不費功於他書。敎以念書而不留情於作文。何有重複之疑哉。念之書之。亦不成話。念書者誦書之謂。

 孫思邈曰膽欲大心欲小。而橫渠曰大其心則能軆天地之物。又曰心大則百物皆通。心小則百物皆病。兩語莫無相差否。橫渠又曰學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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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志小云爾則欲使學者大其志也。志大與膽大有異否。

心欲小。是戒愼恐懼之謂。大其心。是廓然包容之謂。一則存心之要也。一則居心之量也。孫云膽大。只是志大之謂。而膽字終欠平穩。心大以心之範圍言。志大以心之趨向言。

答鄭純可

中秋有書。迄今稽謝。盖賤跡南遊四旬。昨始還巢耳。忽此小春。更詢色養節宣無變於往日。焦稼結子。粗可以供饘粥。而俛首對丌。心天寧靜。事理融徹否。斯學頭顱之亶在心理。誰曰不然。但心理於唇吻。不足謂心理也。古之人則不然。持敬以存心。卽事而窮理。盡其所當然者而達之於所以然者。則內外相涵。本末一致。而盡性至命。只在這裏矣。今欲先究乎心理之妙。然後將擧而措諸天下之事物。無乃傎乎。心之眞訣。無過一敬字。理之大旨。不外乎一是字。苟不曾從事於此。而別求一般奇妙徑捷底單方。則不惟愚陋之所不敢知。亦恐從上聖賢更無話可提出也。如何如何。聚星亭贊義。今因振玉有問。略略答去。可並觀也。

答鄭純可(壬寅)

春雨愁人。得書甚喜。况惟侍節嘉順。尤慰尤慰。鍾月前遭從兄之喪。孤露終鮮。悲痛自倍。寧有他事可相聞耶。示諭縷縷。深見用意之近道。而但所謂心理旨訣者。初非別有奧妙玄微奇特異常底。卽不過所謂持敬以存心。卽物以窮理而已。第觀盛意若有所不滿於此者而更求單方。此則鍾之愚所不敢及者也。鍾前所云今欲先究乎此心之妙。然後擧而措諸天下之事物。無乃傎乎者。驟聞之誠若可駭。然朱子不曰欲致吾之知。在卽物而窮其理乎。所謂窮理者。又不是懸空討頭底。只是去手容足容目視耳聽事親事長交友接物上審其當然之節。以至一思一感。莫不明辨其是非善惡之歸。此之謂窮理。理無不明而吾心之妙。瑩然無所不徹。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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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理之皆吾度內。而投之所向。沛然而無所疑矣。今不去事物上究其當然之曲折。專就心軆上想像探摸。要見他是理是氣是神是形者。此禪家反鑑索照之旨。而陽明之謂心卽理者也。况今之學者。只是從唇舌字句上弄去弄來。反有愧於彼之猶有所用工而軆驗者乎。程子所謂先明諸心知所往。亦謂明夫事物之當然者而會之於吾心也。朱子所謂大規模細工夫。亦謂立得箇包括宇宙之範圍了。又須逐事逐物省察裁處。無一遺漏也。豈兀然守着一箇心字。把持作弄。欲其恍然自悟于事物之表哉。心上用工。一敬字已是多了。從上聖賢已不啻丁寧告戒我矣。卽而受用。便可得驗。夫何須於區區蕘言之加陳也。意者賢者其必以理字謂別有一物晃晃輝輝地不可遽測者。故每有此等云云乎。鍾曾謂理字只當作是字看。賢者其忘之否。惟存心必是。慮事必是。制行必是。此爲主理明理循理之實。外此非鍾所知也。惟賢者察之。

  

別紙(心經疑義)

 操存註朱子曰存者只是於應事接物時。事事中理。便是存。竊疑未與物接之時。此心不存。則安能接物而事事皆中理乎。

此語類砥錄也。對釋氏之坐禪入定而言故如此。砥又問未應接之時如何。曰只要提敎它醒便是操。不是塊然自守。觀此則操存之兼動靜言可知。

 程子謂操之之道。敬以直內。而旋又曰以敬直內。便不直者何歟。

曰敬以則以字輕。曰以敬則以字重。敬只是此心之自做主宰底。在非着意非不着意之間。初非將此心去捉他一物而用力執持者。故曰以敬則便不直矣。

 張子以湛一爲氣之本。而朱子亦曰湛一是未感物時湛然純一。愚意未感物時。氣不用事則其曰氣之本。無乃是理歟。若以湛一爲氣。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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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於花潭一氣長存。往不過來不續之見也。未知如何。

張子以湛一對攻取。皆就氣上言。正指未發之時。眞陰之虛靜者而言也。雖曰氣不用事。而亦未是無氣也。其謂氣之本者。對攻取之爲氣之末而言也。陽根陰陰根陽。動靜相代。便是往過來續之義。

 夫子之於顔冉。問仁則同。而告之不同。故朱子謂可見其學之淺深。然愚意如賓如祭。似皆是非禮勿動上工夫。烏在乎淺深之可論乎。

克復則是廓揮乾斷底。敬恕是兢兢自守底。便見他氣像不同。可知其淺深。所謂一服藥打疊及漸漸消磨。可謂善喩矣。

 程允夫以道問學名齋。而朱子易以尊德性者。盖慮學者有偏重之失。然朱子旣曰先致知而後涵養。則允夫之名以道問學。何不可之有。

尊德性。爲問學之軆幹。以究竟言則問學猶爲筌蹄。縱有先後之分。亦自有輕重之別。則固當以重者爲準。

 

勉齋曰心者神明之舍。虛靈洞徹。具衆理而應萬事。勉齋此書專指義理之心歟。其曰舍云爾則無乃兼指其血肉之心歟。盖血肉之心。醫家所謂心。而非吾儒所謂心。前旣聞命矣。若曰血肉之心。乃心之舍云爾。則夫誰曰不然。以此觀之。神明字指理義之心。而舍字指血肉之質歟。

朱先生甞論血肉之心曰此非心也。乃心之神明升降之舍。勉齋云云。旣以舍爲心。而繼之曰虛靈洞徹。具衆理應萬事。則是乃以血肉爲明德之本然也。恐非朱先生之本意。大抵說理之難。有如是矣。神明只是此心知覺之妙。固是理也。而不可名之爲義理之心。盖義理之心。對形氣之心。皆從發處言。

 旣曰神明。又曰虛靈洞徹。何謂神明。何謂虛靈。何謂洞徹。

神明見上。虛靈洞徹。乃神明之情狀也。虛言其無形也。靈言其不測也。洞徹言其無所隔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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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純可

相聞稍久。意謂仁天悔禍。善人將自是而享祐於無疆。過境悲慘。不須更說。今承示又知襁珠之遽菌化。而癃庭以之添疚。巷瓢之愈枵落而菽水以之屢匱。造化之於人。若是不相惠哉。所恃者賢者自有定力可仗。正應駐足於萬馬之衝。將神氣之益惺惺。志慮之益堅熟矣。天之欲終始于玉成。其意無乃在是歟。審方用工於心經。爲密切軆認之計。甚盛甚善。此是學問本領。萬善主宰處。望字字受用。毋徒爲談說之資而已。則天下之善。畢備於吾身。而嘉祥慶福之應。將不期而川至矣。是切區區顒祝。鍾過咎如山。修補不力。寧有夕可之期耶。荷江之誣。痛心不可道也。一葦不可以抗洪流也。則只信來喩所謂上蒼昭昭者而已。至此而尤不能不深有望於同志之發誓努力。明道循理。以不墜我師門正藏。而且以惠來者於無窮也。私衷耿耿。筆不能旣。賢可默會也。泉編懸讀。迄未下手。盖緣應接之繁而憂冗之掣爾。政冀徐貸。

  別紙(心經疑義)

 贊惟欲易流。竊意欲指飮食男女之欲。然飢欲食渴欲飮。似是情之正也。及其飢渴切於飢膚。雖饐餲失飪之味而甘食甘飮者。是未得飮食之正。而飢渴害之也。此豈非欲之流也歟。

此欲字固指形氣之欲。如程氏所謂人心卽覺於欲者。然欲亦有義理之欲。恐不可以一欲字。槩屬之人心也。欲其所當食當飮。情之正也。不可遽以欲食欲飮爲正。飢渴之甚而失其味者。猶未至甚流也。縱欲而取不義之食飮。此爲大流。

 乾九二附註程子曰閑邪則誠自存。此依文言解說。然愚意以爲誠存則無待乎閑而自無邪矣。如程子說則閑邪存誠。似是賢人之學。而程子以乾坤分作聖賢之學者。未敢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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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謂閑邪更着甚工夫。又謂敬是閑邪之道。朱子謂此是無射亦保之意。則九二閑邪。不是大段用力。只是常存敬畏。持守不懈之謂。縱是聖人。何甞須臾不敬耶。

 主一註程子曰却要讀書看義理。恰似立屋無基址。安有心無所主而看得義理耶。

程子意正如此。

 敬以直內義以方外。要須對擧夾持而後可以上達天德。而程子曰惟恐不直內。內直則外必方云者。似涉外義之意。

外方由於內直。豈義外之謂耶。程子已曰義形於外。非在外也。

 敬義齋記曰二者之用。一動一靜。交相爲用。有合乎周子太極之論。竊意動而明義則外方矣。靜而持敬則內直矣。內直則外必方。方外所以直其內者。與圖說之一動一靜。互爲其根。合故云然耶。

得之。

 伊川曰修己之道。所當損者惟忿與慾。竊惟忿慾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故孔子曰忿思難。孟子曰莫善於寡欲。此專爲學者用工處言之。若聖人則何事於懲窒乎。觀於程子可怒在彼。已何與焉之說。周子一者無欲之訓可知也。未知如何。抑忿與怒。慾與欲。義有不同耶。

爲學者言之。及忿與怒。慾與欲。有些不同。皆得之。寡欲之欲。是普說。無欲之欲。專指私欲。

 好學論。眞氏註云檢制其情。使合於中。所謂中者卽中庸所謂中節。眞氏之訓中爲中節。莫無未穩否。

約其情合於中。是無過不及之謂也。無過不及。便是中節。

 章末眞氏註孔子之所謂已。卽舜之所謂人心。竊意人心未便是人欲。故曰克去己私則可。曰克去人心則不可。眞說亦似未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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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雖不可遽謂人欲。而亦自是一己之私。乃非禮之根株也。故於此合而言之。道心之宰制人心。亦可曰克去人心。此等處正當活看。

 程子曰靜中須有物始得。又曰莫若且先理會得敬。才着有物字理會字。恐涉已發界頭。

有物言知覺之不昧也。雖其至靜而豈容無本軆之炯然者乎。能敬則常惺惺。故有此不昧。其曰理會得敬者。謂先從事於敬。非着意窮究之謂也。

 誠意章附註必不害心疾。此與上文善惡交戰。持志氣不亂之義。不相聯續。未詳何謂。

若有兩人是心疾。持其志使不亂。此聖賢之不爲心疾所害也。

 正心章小註金仁山曰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四者。喜怒哀樂之發。愚意庸學所言四者。似非別件事。而仁山之着之發二字。無乃未安乎。

中庸言喜怒哀樂之未發。而繼以言發皆中節。故金氏因此而言此之四情。卽中庸喜怒哀樂之發也。是依本文平說了。非以喜怒哀樂之更有一層。重發而爲此四情也。

 敬齋箴附註須臾之間。以時言。毫釐之差。以事言。㹅以言之。時與事似皆從心上言。

固然。

 小註北溪曰非謂些少事不敬。便做大病。是言大病痛在細微處失起。故差以毫釐。繆以千里。細微處些少事。有何分別。

只是一意。而事是事件。處是地頭。

 求放心齋銘成之在我。竊意天地以孔仁之心而成之於我。使之主宰乎一身之義耶。抑謂天地之所以爲大也。其心孔仁。故人能體其心之孔仁。得以成之而亦在我矣。故下句以則主于身四字承之耶。

是與易大傳語一樣意。天地變化。其心孔仁。卽繼之者善之意也。成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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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則主于身。卽成之者性之意也。言天心之仁。流行賦予。而成立於我。則爲此一身之主。

 詘伸在臂。反覆惟手。此二句指此心之操舍存亡。猶臂之詘伸。手之反覆故云爾耶。

或疑旣放之心何心也。求之之心何心也。似乎有二心。故言此以明放之求之。初非二心。如臂之或詘或伸。非有二臂。手之乍反乍覆。非有二手也。

答鄭純可

此際獲崇牋一讀。爲之且泣且感。天之未喪斯文也。狂燄其何干焉。歐陽公詩曰後世苟不公。至今無聖賢。可三復興歎也。來諭所謂省愆於日用。察理於常行。惟懼所學之未明而所信之未篤。所究之未精而所造之未深。眞可爲今日受用。荀卿氏有言曰千秋必返理之常也。弟子好學天不忘也。鍾只信此而已。同門諸公咎我以專事緘結。殊欠分義。鍾敢不知罪。但恐昔人所以處此者。有不必以戰野玄黃。爲佛恩之報爾。未審明者其以爲如何。密修扁室。足見自治之切。區區不任欽尙。旣密修矣。又何必贅索於陳腐之一言。秪以招標榜之譏耶。只以中庸所謂戒懼愼獨。爲造次顧諟之訣。千萬之仰也。泰伯集註竊恐非定論。盖太王之世。正在武丁之時。殷室方隆。岐下草創。安得有翦商之志耶。詩集傳方是定論。論語註之晩年再修。而僅止於八佾篇。於此可以驗矣。春秋傳曰泰伯端委以治吳。斷髮文身之云。亦恐其後世之枉諉於仲雍也。便忙不暇拖長。惟冀奉老餞迓。茂延純嘏。特立不懼。以崇其德。

答鄭純可(癸卯)

 伯父死無後則已雖單獨。固當出後於伯父。然異日所生父死則使次子承重。果合於禮否。或曰次子若在蒙幼則不必使之主喪。未知如何。

獨子而出後。古無其禮。如其大宗而他無可取後。則不得已有絶父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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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之文。然今俗則小宗以下。皆取其弟之獨子以爲後。而弟則別取後。或以出後子之次子爲嗣孫。於是乎有還承之稱。殊非古意。旣曰還承。則不得不服三年。然不可以承重名。旣服三年則不可不主喪。但出後子須於平時使其次子就養其本生。服勤至死。及其沒則使之服侍養之服齊衰三年。而不敢以斬。仍主喪奉祀。而題主以叔祖考。旁題以侍養孫某奉祀。若不曾於平時就養。而始於沒後使之主喪奉祀。服以大功而心喪朞。旁題以從孫某奉祀如何。蒙幼則不必主喪。待其長使之奉祀。

 奔父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舍。此是爲避害而言之。然孝子哀慟迫切之情。豈以晝夜而暫爲濡滯乎。

此謂遠在千里而奔喪者。累日不息而晝夜趲行。則慮其致疾而傷生。故爲之制如此。若其近可一二日而至者。不必拘此例。

 父母生離。吉凶未分者。至父年中壽限行喪。此是出於人情之迫不得已。然其葬埋之禮則如之何。

葬所以藏形也。形不得而何所葬乎。中古有衣冠葬招魂葬之例。而前賢皆以爲非禮。

 今俗多有葬不立主者。以魂帛終三年。已是失禮。故或謂葬不立主。則葬後用以紙榜似宜。

葬而立紙牓。果足爲禮否。旣不立主則依神之帛。猶勝於虛設之榜。三年內不得不仍奉。

 長房將移奉祧主。而卒遇妻喪則竢成服後奉之否。

恐當在卒哭之後。

 親墓改葬旣啓墓。而以宅兆未卜。延歲未葬。則當服其服。以待葬後除之否。

今俗或有先破墳土而不見柩則不當服。旣出柩而殯坎。則雖至歲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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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服不可除。若姑行權厝。略備葬禮。則三月而除服。日後再啓。更服三月。

 古禮妻喪。許三年後改娶。而如不得已則更許以朞年。然親老在堂。菽水之供無人。且無昆弟與旁親之可憑則當如之何。若因親命而便卽續娶。無或甚悖於禮意否。

未朞而遽娶。終非禮意。親若强之則爲子者不得不勉從。然亦須委曲陳達。至於終不許。然後乃可行。六禮雖成。而衽奧之節。姑緩之似可。盖老親之失養雖可懼。而子猶可以親執其勞。禮有大防。不可因一時之窘而遽踰越之也。

答鄭純可

面卽瞥然別來。徒增黯黯。書可久誦。令人反覆而不厭也。新月已再朓。更惟東行已返。几案整暇。啓處臥起。不離於泉聲岳色之中。而心君泰然。局外囂讙。不足以奪我定力否。絲穀之計。人生所不免。惟得之有命。處之有義。隨分區劃。不踰乎道理之當然。斯爲吾學最用力處。如或口談性命。而却拋置一邊。其遇事物。又別用一件鏖糟底方便。則內外兩截。體用畔離矣。豈學之云乎。幸賢者之念念加省也。鋾之狼狽到今日。在自己誠極悼嘆。而以傍觀則不害爲鑑戒之一助也。此世漭漭。凡爲士者可不發憤而倍勵耶。俯叩諸端。姑以陋見覆在副牋。可商量而更可否之也。

  別紙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以其象生故然耶。

是。

 慰人父在母喪。當先言侍而後言哀耶。祖父母在而父母不在則不當言重侍耶。

慰狀無問侍之例。若是尋常書問則先問嚴候爲可。父母不在則不可言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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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服。陶菴謂嫌於親。不書心喪人。鹿門謂當稱心制人。

稱心喪。人何嫌於親也。心制之云。恐或有嫌。

 師母之喪。入哭無害否。

古無師母之稱。弟子之於師之妻。若有平日升堂之拜。則喪而入哭宜也。如其未甞候謁也。則似不必入哭。只當向哀子哭盡哀。

 夫人之喪用挽誄。

中古或有此例。而非戚聯相候之地。則終恐未安。今禮則無此。

 發引時別用一人陪靈車。有據否。

祝是接神之人。陪從靈車宜也。他人則不必然。

 家禮不用槨。

家禮因書儀而從簡。只以灰隔板。當古之槨。然苟可以力及則何不用槨。

 玄酒之始設於卒哭。何也。

卒哭而始備神事之禮故也。

 卒哭祝。稱孝稱孤哀。

自祔而後方稱孝。

 祭而致齊。思其居處。思其笑語。而程子謂齊不容有思。

始齊而思之切則齊到三日。志專氣一。湛然神通。而更不容許多思慮矣。

 鯉犬桃杏。不用於祭品。

詩有鰷鱨鰋鯉之文。記有犬曰羹獻之語。古人之祭。固不擇於犬鯉也。唐時以李鯉同音。禁用鯉。若其不用犬則未知始於何時。想因巫俗之漸染而然爾。家語謂果品桃爲下。故不用祭。杏則無見。然當其時則用之何害。凡時果皆然。

 香是陽木。故焚香以求神。茅是陰草。故灌茅而求鬼。

如此說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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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盡墓祭。宗孫當初獻。門長爲亞獻。

小宗之家親盡則不相宗矣。更安得謂宗子而自尊於門父兄耶。若是大宗之墓。則自當以宗子爲初獻。

 祭用平日不嗜之物。恐非思其所嗜之義。其不嗜酒者。當設醴否。

所謂思其所嗜。亦謂其於常食之品而有尤嗜者爾。非謂如屈到之芰。曾晳之羊棗。偏嗜非常之味者也。酒氣香烈。正好通神。豈以平日之不嗜而闕於交神之地耶。縱使用酒。兼以設醴。亦無害非禮也。盖古者之祭有淸酒。而又有醴齊故也。

 祭曾祖自稱曾孫。則祭高祖宜稱高孫。而乃易之以玄何也。

曾之爲言重也。祖重而孫亦重也。是以通稱。祖則高矣。孫豈有自高耶。以是只用玄遠之稱。

 前喪之禫。不可行於後喪中。沙溪,尤庵已有定論。而鏡湖謂暫服禫除之服如何。

禫是祭名。祭爲死者而設。非爲生人也。則豈容以後喪之未畢。而不祭前喪之禫耶。禫不可祭則二祥亦祭也。亦不可行耶。旅軒曰大喪之禫。不可以齊衰之在身而廢之也。揆之禮意。甚覺亭當。鏡湖亦以服之變除爲禫。不言祭之之爲禫。恐不免一脚之長短。未知如何。

答鄭純可(喪禮疑義○己酉)

 疾病條親病割股。朱子以爲不是。盖親病之劇。人子迫切之情。固無所不用其極。然身也者。親之枝也。割其支軆。是傷其枝也。禹氏所謂寧有是理者。亦足以發明朱子不是之訓矣。然敏錫每見人家㫌褒事實。則刲股斷指垂血得蘇者居多。尋常可疑。

固非君子中庸之孝。而其或有野人閨婦發於至誠。不容一毫矯情者。則亦不無神明之感應。此亦理之不可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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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喪易服。乃是去吉趍凶之禮也。而深衣庶人吉服。深衣云爾則方此孝子蒼黃擗踊之際。頭旣去冠。足又空跣。而身著吉服者何義。

以其常服故謂之吉服。然質素而無侈飾。則正合於初喪未成服之服故用之。

 陳襲衣條備要曰深衣公服並用無妨。鏡湖曰公服襴衫。皆上領之胡制。並用非家禮本意。竊按輯禮有官者亦用深衣。則鏡湖說不爲無據否。或謂襲時不用公服。則置諸棺內一隅爲可云。此說果何如。

有官者之襲用深衣。果家禮之深意也。然深衣亦難得古制奈何。公服之置棺內。亦恐無妨。

 檀弓司寇惠子之喪。子游爲之麻衰牡麻絰。陳註惠子廢適而立庶。故爲非禮之服以譏之。竊意惠子之廢立。固爲非禮。然子游之所以自處者。未知其可也。欲譏人之非禮。而躬自行非禮之禮者。無乃兩皆失之歟。

檀弓一篇。往往多不經之語。恐是出於漢儒之傅會杜撰。不可深信。

 履制。備要用墨繒爲之。有綦絇云。而家禮在襲具中。則分明是襲時用也。而性齋士儀置之棺內云。愚意若置棺內則恐不必用綦絇也。未知何如。

襲用屨。古經可據也。士儀之移置棺內者。似以死者之不冠而獨屨爲未穩故也。然而着掩。乃所以代冠也。屨之施襲。恐無害義。雖使置於棺內。屨必有綦絇。無此則屨不成物矣。

 棺材以油杉栢土杉三品言之。然孔子之喪。桐棺四寸。柏槨五寸。則桐亦可用。而此不及言者。爲其易朽故歟。

似然。

 飯琀之米玉錢貝。是不忍虗口之義歟。家禮只言錢三米二升何也。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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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曰庶人以錢。家禮用錢從簡也。宋雲坪曰用錢不便。竊惟雲坪之意。與其用錢之不便。無寧只用米琀之謂耶。

飯用米。不忍虛口之義也。含用玉。致美之義也。古者食必加玉。所以藉其精潤也。用錢果非便。今之禮家多代以蠙珠。

 使者飯。想羅麗時愚夫愚婦爲浮屠誑誘。漸染成習故也。愚亦以爲斷不可行。而窮閻陋俗。終難變改。

禮家不曾有此。但近南數十郡往往有此俗。可駭可悼。

 朱子答親死遺囑用僧道之問曰。這事須子細商量。於此可見聖賢用心之至仁耳。盖其親生時不能委曲開釋。使之回悟。則誠孝猶有未至。不可歸之以亂命。然以尹氏如其非道。何待三年之說觀之。恐不可以咈親意一例斷之。未知如何。

用僧道固是非道。然此非害人妨物之事。只爲自家欲往生凈土而囑其子必用。爲其子者旣不能以理開悟於生時。則纔死而背棄遺命。亦非仁孝用心之端。此等處須加細商量。若尹氏所謂何待三年者。似指害人妨物等事而言。

 死之明日小斂。則浴襲之節。可知其死日行之。故雲坪曰世人或有衣服未備。至死一日之後始爲襲者。乃以當日小大斂非禮云。若從雲坪說則雖或有二三日至四五日襲者。亦當照此例。然若或盛暑則恐難以同日爲拘也。

襲斂不可同日。禮意甚截然不可違也。如有非常變故而拖至四五日。則容有斟酌。然此在臨時可論。不宜預作準擬。使人家得以藉口也。

 小斂之餘衣掩尸。左衽不紐。備要衣襟旣向左。則自不結小帶云云。竊意小帶旣不結。則雖存之奚用哉。以此觀之。世俗之割去無妨否。

衣而無小帶則不成衣矣。世俗之割去。果何所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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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尸哭擗條。子於父母憑之。婦於舅姑奉之。竊意曲禮婦事舅姑。如事父母。則雖憑之亦不甚悖於禮意。斂入棺條有主人主婦憑哭之文。則方此哀遑悲迷之際。恐不宜若是分別也。未知如何。

如事云者。其誠敬之心奉養之節也。豈謂撫摩抑搔。一如子之於親之爲耶。奉之之云。何害於義。而必爲此苟難之問也。其曰主人主婦憑哭者統稱也。其曰憑曰奉者。所以別嫌也。

 大斂條實生時所落齒髮及剪爪。按備要以色紬爲五囊。而四囊各書左右手足字表之。一所以盛爪者。一所以盛頭髮者。竊按備要只言頭髮囊。而不及齒何也。四囊旣各有盛。則齒與髮並盛于一囊歟。且四囊實于棺內四隅。則齒髮囊實于何處。

齒髮宜各一囊。備要之五囊。果似欠一。齒囊則置近口傍。髮囊則置在頭傍。

 

喪中立后服喪之節。尤菴以爲練後立后。當服三年。禫則過時不擧。遂菴曰祥後禫前立后者。似當無服云云。竊惟禫雖是喪人復吉之祭。然祭不爲除。喪記有明文。則祥禫皆爲神而祭。初非爲人而祭也。况禫前立后則尙在二十七月之內也。不猶愈於禫後之立后乎。於此不或無商量者否。

古者中月而禫。便是祥月之中也。是以祥畢則便是喪畢之期也。今則禫後猶有兩個月。不可以喪畢論。然此時立后而使之追服。恐非禮意之所及。終不若稍待禫後方始立后之爲穩當也。

 南溪曰某人遭亡失其兄之變。又其祖母歿。益難爲服。或謂當立其子。恐不必承重。只有攝主一路而已云云。竊惟南溪所論攝主一路者。爲其待兄而然歟。歲月已久。永無其兄入來之望。且其兄嫂年老而欲立后而承重則如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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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出外雖久。而死亡未的。則爲其弟與妻者。惡可遽以死亡待之耶。須待其人之年限八九十而不返。然後方可語此。

 謹按雜記爲妻。父在不杖朞。奔喪曰凡喪。父在父爲主。家禮不論父在與父亡而通爲杖朞。故陶菴亦曰當以家禮爲正。如此則惡在其父爲主耶。

家禮因宋制而然。今則禮家多從雜記之文。

 童子服制。按古禮有不杖之文。而問喪當室則免而杖。退陶亦曰古有子幼以衰抱以拜賓(喪服傳文)之禮云云。據此而言之。備要遞减之說。未得爲定論否。且雜記及通典俱有童子帶絰之文。則童子而喪服之制無不備矣。然而備要亦謂童子加巾絰非禮云云。諸說矛盾。實難折衷。未知如何。

遞减之說。先輩多非之。不可從也。童子帶絰。以在腰者言。加巾絰非禮。以在首者言。但童子衰制。不與成人同。戴德曰童子之服。深衣不裳。

 又按雜記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陳註當冠而遭五服之喪。因成喪服而遂加冠。司馬溫公曰因喪而成服。恐於今難行云云。今俗當室子遭親喪而成服時。束其所括之髮。作髻加冠絰。而拜賓受吊。一如前日之加冠者。參以雜記所云則似不爲無據。然此盖當室童子年十五以上或可行之。難以施於八歲以上。則不可以通行也明矣。溫公所以難之者。無乃以此故耶。

得之。

 承重孫之妻之從服。旣有家禮明文。而若其哭泣之節則如之何。大記主人啼主婦哭。則啼與哭似不同也。啼是哀苦哭。而哭是於爾哭耶。婦之於舅姑。亦有從夫哀苦哭者。亦或有於爾哭者。如何而爲得其宜也。古禮婦於舅姑。從夫降一等而服朞。則無論葬之前後於爾哭。莫無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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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於禮否。且於爾之義。未詳何謂。

啼則如小兒之咽急而無反聲也。哭則聲有往反也。哭聲之哀苦於爾。只是東俗之以此爲別。別無意義。婦爲舅姑。禮家皆用於爾哭。

 家禮主人兄弟成服始食粥。則上易服條親戚鄰里爲糜粥以飮之者。蒙期功以下之文。而非指主人言之歟。

鄰里之粥。慮其不勝而强食之也。成服而始食者。主人之自以禮爲限也。

 上食用酒。南溪以爲無明文。然家禮旣曰如朝奠儀。則朝奠之焚香斟酒。玆亦非明文乎。

如朝奠儀者。只謂其哭拜等節。非必指斟酒也。上食時。有酒則用。無酒則亦不必進。

 父喪中祖死。承重者常持之服。尤菴曰常持祖服。乃所以順父之孝心也。鏡湖曰當以父斬爲重而常持云云。當從何說。

父練前祖死則可常持父服。而至父練除絰。則當持祖服。祖服旣練。又持父服。父服旣祥。又持祖服。祖服旣祥。又持父服。父服旣禫。又持祖服。以訖于禫。父練後祖死則可常持祖服。盖服以重爲常持故也。然此則以今禮論。若以古禮言則又當以葬未葬爲之節。

 檀弓子碩以母葬賻布之餘。欲具祭器。子柳以爲君子不家於喪。而班諸兄弟之貧者。愚意子柳之爲此言者。以其無待於外而自足辦此故也。若家貧不能自具。則以其賻餘而爲具祭器。或不甚悖於禮意否。此與因喪以爲利者似有別矣。未知如何。

似然。

 徐穉之奠隧留謁不見主人者。此果合於禮否。退陶以爲必是知死而不知生故也。愚意雖不知生。而奠於几筵。兼行吊禮。似得禮意。若以爲不知而徑還。則爲主人者安得無罪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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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山林之高士也。所奠者是公卿之知己者。則不得不一奠。然躳晉熱擾之門。爲吊不相識之喪人。亦非所欲。故獨奠於其墓而已。此隱士之介行也。不必論主人之悚否。

 絮綿漬酒。似是便於遠塗赴吊。然及到隧外。以水漬絮使有酒氣者。未知其果何如也。雖然朱子旣曰所以如此者。是要用他自家酒。不用別處底云爾。則亦可爲後來通行之禮否。

此亦隱士之介行。

 鄭註非親戚來吊。則帷中之哭不可云。則受吊時恐無內外皆哭之禮。而開元禮刺史遣使吊。主人以下就階下位。婦人入就堂上位。內外俱哭云者。與鄭說不相合。

俗尙有古今之異。

 奔喪哭之避市邑喧煩處者。分明是於城市雖哀至不哭之謂。然竊惟人子方奔喪而倍道取行。蒼黃罔措之時。哀至便哭。奚暇求避於城市而後哭之耶。

城市之間。號哭以駭人。亦非事宜。今之奔喪者。遇村市多人之地則必哭。僻靜無人則寥寥而過。其亦異哉。

 尤庵曰死於他所而子孫皆赴。則婦人在家者設位朝夕哭。一如男子。至柩至然後始去之。竊惟死於外者。若路遠而或十日或二十日而柩至。則婦人在家者至四日而成服歟。抑待柩至而同爲成服耶。

若十日以上之遠則赴彼者皆當成服。然後返柩矣。在家者安得不成服耶。

 吳季子嬴博之葬。夫子觀之。以爲合於禮。而程子曰觀季子所處。要之非知禮云者何也。竊意朱子以左袒而旋其封。爲便有老莊意者。是發明程子之言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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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然。

 擇葬地。程子深斥陰陽家禍福之說。然其曰地之美者。其神靈安其子孫盛。父祖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等訓。反合於陰陽禍福之說。

所斥者氣數之譎幻也。此安彼安。以理言也。

 朱子於明器之問曰某家不曾用云。而家禮之不見削何也。其意若曰存舊以竢來耳。如有好古君子一遵而行之。豈非朱子所以期待於後者耶。雖然朱子亦曰禮文頗覺煩多。使人難行。後聖有作。必是裁减了。方是行得云。竊惟由周孔而觀之則朱子非後聖乎。朱子旣曰未曾用則乃是裁减之意。而家禮之書未得爲定論耶。今見城邑近麓有墳大如岡阜。問之則曰高麗塚云。而歲久罅空。瓦砂之器。往往自發。精巧可用。樵人牧子爭爲把玩。想是麗朝明器之藏。而非王者陵則是士夫塚也。意者麗時明器之精巧。宜不免夫子作俑之譏。而不見正於朱子裁減之訓故耶。

明器非可以作俑比也。此亦孝子之至意。而聖人爲之節文者也。但古今異宜。今不必用。

 朝于祖條。禰廟祖廟先後朝之禮。寒岡遂菴之說。旣各不同。而鏡湖以旣夕禮。啓日朝禰。明日朝祖之文爲證。則據此行之無妨否。尤菴曰宗家遠則祖廟似當闕之。愚意宗家遠而路若相左則當從尤菴說。若路由祖廟前則似當行之。或謂旣朝禰矣。不必中路而行朝祖。未知如何。

先禰後祖。已有旣夕禮明文矣。路由祖廟。只在十數步之近。則奉柩而朝。恐亦無妨。雖在相望。亦當停柩望哭而後行。

 發引條主人男女哭步從。而寒岡以婦人當從守舍例。拜辭柩前之問爲然。然今俗或有主婦及衆婦則依守舍例。而只令婢妾哭從之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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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幄者。莫無未穩否。

哭婢自有幕次。何甞僭處於婦人幄乎。婦人旣不從則又何有婦幄。

 合葬碣面之分刻。退陶旣有定說。而不言其孰左孰右。南溪曰兩位表石。右書府君左書夫人。世人多有順書之制。未知孰是云云。窃按陳安卿問於朱子曰地道以右爲尊。男當居右。答曰祭時以西爲上。葬時亦當如此方是云云。則碣面亦當照此例否。

書法與地道有殊。必以左面爲先。則順書之恐當。今禮家皆用此例。

 朱子答胡伯量曰不須立廬墓之名。而及丁祝夫人憂常在墓下。(居寒泉時)朔望歸奠几筵。非廬墓而何。何必不返主仍廬墓側。然後爲廬墓也哉。

立名云云。盖指不返魂者言。

 虞祭條祖死及葬月父死。南溪以爲祖葬後只行三虞。卒與祔。待三月父葬後始行。盖虞本凶禮云云。此與朱子奠爲喪祭。虞爲吉祭之訓不相合。

虞比奠則爲吉。比祔則猶爲凶禮。

 家禮與祭者以服爲列。重者居前。輕者居後。又曰各以長幼爲序云。竊惟以服之輕重爲列。則服之重者雖幼當居前。服之輕者雖長當居後。恐難以長幼爲序也。未知如何。

前後者服位之異列也。長幼爲序者。各於其列而序立之上下也。

 亞獻主婦爲之則終獻衆主人獨不可爲之耶。家禮之親賓一人或男女云者。指主人無兄弟者言之歟。

主人旣初獻則衆主人之爲兄弟者已在所統矣。終獻之用賓。所以重祭也。無賓則又當以衆男之長爲之。不必使主人之弟也。必須無他子孫然後乃可。

 祝文初虞曰祫事。再虞曰虞事。三虞曰成事。隨祭而改。自有次第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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紊。則天子九虞。諸侯七虞。大夫五虞。亦皆有隨改之見例否。且三虞曰成事。而卒哭又曰成事何也。檀弓雖有卒哭曰成事之文。然疊用終是可疑。

天子諸侯之虞祝無經見。然以義推之。再虞以下皆當稱虞事。至末虞而方曰成事。卒哭恐是末虞之別稱。而中古以來却更設一祭以當之。似與經旨不合。然今已成禮式。不可猝廢。

 開元禮父母之喪周而葬者。以葬之後月小祥云。若以葬之後月卜日行之。則葬前之初忌。何以爲儀。略設祭品而單獻無祝耶。抑只行上食否。朝夕奠葬前固當不廢。然以其未葬而至周不廢。恐似煩褻。

畧設奠而告以未葬不得行祭之意爲當。旣未葬則朝夕奠。雖經年不可廢。

 居喪而飮酒食肉。禮之大防。然君食之食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則食之。不辭粱肉。若酒醴則辭。註酒醴見顔色故辭。愚意居憂而辭酒醴。爲其忘哀也。若以爲見於顔色而辭之。則世或有多飮而顔色自如者。如此者固可飮之耶。註家所釋不能無疑。

酒見於顔色則其內醉而忘哀可知矣。多飮而不醉者。千百而一人爾。不可以此而苟難也。

 本月旬後遭外艱。閏月旬前遭內艱。其除服之節。遂菴以爲不得不先除後喪。後除先喪云云。然揆以人情甚爲未安。如何而無先後倒錯耶。

祭以其日。除之於先喪旣除之後如何。

 小大祥前夕上食後殷奠。寒岡曰家禮無有。陶菴曰凟褻云。然而世俗已爲成例。而我獨不然。則有駭人見。恐難膠守。

旣夕上食矣。又何有殷奠乎。鍾未曾聞。

 喪中行祭之單獻無祝。已有家禮明訓。然妻喪而子在心制中。則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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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當殺禮而以喪中例照之否。抑當三獻而有祝否。

父在父爲祭主。妻喪雖未朞。不可行單獻無祝之祭於祖先。况於朞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