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882
卷6
論語
里仁篇。仁者安仁。知者利仁。○有就自然上言者。有就用工上言者。天理渾然。私欲淨盡。表裡無間。隨處合理。有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非有所存。而仁之體自爾不亡。非有所理。而仁之用自爾不亂。自然當理。無適不然者。安仁也。見理分明。通達無滯。深知是仁之所利。故其於仁也。誠心篤好。必欲得之。譬如行者之赴家。食者之求飽。必有所存而無違於動靜之際。必有所理而常存於日用之間。無爲利誘。不易所守者。利仁也。
安仁。卽自然底也。利仁。卽篤好底也。
仁者人之所同得於天之理也。仁不外乎人。人不外乎仁。仁者知者於仁也。初無淺深之異。而但其氣質之禀。或有不齊者。有不勉而能者。有用力而能者。安仁則成德者也。利仁則進德者也。安與利。只是一間。而夫子猶且分而言之。盖欲使學者循序漸進也。夫子甞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苟能用力而至於安之地。則其成功一也。
子罕篇。利與命與仁。○徇欲而害義者利也。固非君子之所宜道者。微妙而難知者命也。亦不可以輕語者。仁則吾所固有也。初非遠人之理。實有自家之德。其體也統四性而至大。其道也包萬善而至弘。則學者於斯。雖可求其端而難可以盡其體也。雖可尋其緖而難可以會其理也。此夫子所以罕言也。
仁者本心之德而切己之物也。理至正而非若私利之害義。道至近而非若命數之隱微。則是仁也固日用之當行而爲聖門之必稱也。然仁之體極大而無處不在。仁之理極廣而無物不有。固非初學之所究而言語之可形。則聖人之於仁。心所獨得而難以語人者也。知雖能及而未易出口者也。此所以同委於命數之難言而罕發者也。
盖仁之一字。孔門之體要也。門人之所甞問者。莫不在此。夫子之所嘗答者。莫不在此。則夫子於仁。何甞不言。而亦未甞言其體也。何甞不言。而亦未甞言其理也。若爲仁之方。切己之工。申申說與。多所啓發。故曰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又曰切問近思。仁在其中矣。於此求之。不患學者之無聞。而可見用力之有地矣。學者所宜活看而着力也。
顔淵篇。○明公私理欲之分。察視聽言動之間。决去己私而不使之少留。反復天理而不使之少蔽。如斷根祗。一釰兩辦。若開雲霧。便見靑天者。顔子克復之工也。持操存省察之工。謹行己及物之道。莊敬自修。猶恐其或忽。交修內外。猶恐其有過。如嚴扃關。俾守不失。若淘泥沙。求見淸泉者。仲弓敬恕之事也。其氣像有剛明溫粹之殊。其力量有運化持守之異。故或剛健而發動。或靜重而嚴謹。或奮發向前。有風行雷厲之象。或收斂自守。有地厚山峙之意。剛明運化者。有似乎乾道之強健也。溫粹持靜者。有似乎坤道之重厚也。
乾者健也動也。坤者順也靜也。截然分別。决盡私欲者。顔子之所以剛果而合謂之乾也。循循做去。謹以自持者。仲弓之所以靜重而合謂之坤也。
若以朱子之取譬言之。則顔淵之勇。是遇敵進步。與之撕殺者也。仲弓之學。是堅壁深溝。截斷路頭者也。克復之工。是一服良劑。打疊病根者也。敬恕之事。是漸漸服藥。消磨這病者也。
憲問篇。危行言遜。○君子之處亂邦。糓可恥。而危言激世。則未免於禍。亦豈明哲之道乎。所謂言遜者。非
阿諛苟容之謂也。南容謹於言行。而夫子於陽貨。隨問隨答。遜而不辨。君子處變。自有其道。吳氏曰言遜者。非失其正也。特少置委曲。
衛靈公篇。君子不可小知。(止)可小知也。○人之器量有淺深。才德有大小。淺者不可變而深也。小者未易改而大也。然君子器之廣德之盛。不局於卑近。而能致乎遠大。非若小人之泥於近而遺其大。偏於乂而小其道也。但其細微之節。卑小之行。自無異於衆人。而無所施其異行。故觀之於特立之地則若是其巍然。而求之於微小之事則固無可稱者也。是以才全德備。雖君子之道。而大體旣正。則小事之未盡。不害爲君子矣。
程子曰。大節旣定。小節有差。亦無所害。朱子曰。小處糊塗。大處不糊塗。饒雙峯曰。君子於小事上。或有拙處。小人於小事上。亦有長處。所以不可以一節觀之也。此言極有味。
陽貨篇。○或曰孔子於弗擾,佛肹。欲往者何也。曰聖人視天下猶一家。心未甞忘。故之陳之蔡。或冀時君之可與有爲。而適當佛肹之輩有回愆尊聖之心。則以夫子眷眷世道之弘度。豈可無欲往之心哉。若夫
子果於忘世而獨善其身。則其不幾於荷蕢之徒乎。此與欲居九夷之意。皆歎道之不行而假設者耳。
微子篇。○殷之三仁。俱以王室之至親。悶宗國之淪喪。回遑惻怛。哀㤪懇誠。則其心也其事也。均出於忠君憂國之誠。而不咈乎天理人心之正。故夫子論商家社稷之臣。而姑以仁道之大。許三子之忠也。
伯夷叔齊。雖有求仁得仁之德。其身則逸民之徒也。其道則自守之事也。不入於國家之危亂。無與於王室之休戚。可以謂聖人之淸。而不可謂社稷之忠也。可以謂百世之師。而不可謂衛國之臣也。夫子特主爲國而言。故夷齊所以不列於三仁之稱也。非以夷齊之仁不及於三仁也。
孟子
梁惠王篇。○或謂孟子不當見惠王。此恐不然。王者之不作。生民之塗炭。未有甚於此時也。而孟子以濟世爲己任。行道爲己責。庶幾得君。此心耿耿。而惠王能悔過尊賢。則豈可追咎前愆而拒絶其誠哉。可斥而斥之。可見而見之。當其可而已。然孔子於畔逆之公山。據邑之佛肹。以禮招賢。則猶且欲往。孟子之見惠王。亦此意歟。
以羊易牛。事之細者而寔出於本然之善也。因此本心之發。能擴而充之。以至其極。則仁不可勝用。而可以保民矣。
大抵德及禽獸。成湯之細政。而推以及之。終見鳥獸之咸若。下車泣辜。夏禹之細政。而推以及之。以致民物之雍煕。擴充善心而不王天下者。未之有也。
滕文篇好辯章。○孟子當戰國之時。而聖王不作。爲我之論。兼愛之說。紛紜盈天下。將使斯道泯滅。斯世陷溺。同歸於夷狄禽獸之地。則衛道濟世之責。不得不任。邪說暴行之作。不得不辨。此所以有不得已之辭也。
離婁篇不仁者可與言哉章。○危以爲安。菑以爲利。私欲固蔽。忠言逆耳者。不仁之甚也。豈可與言哉。惠王興兵搆㤪。禍及所愛。是固不仁之甚者。然終能追悔。盡誠禮賢。則或冀其萬一行王道也。故孟子所以勸之也。
不仁之商紂。難告善言。故比干諫之而不入。悔過之太甲。可與有爲。故伊尹勸之以修德。則不仁而不移者。不可與言。而不仁而能悔過者。亦可與言也。
人有恒言章。○事有本末。治有遠近。由本而推末。自
近而及遠。則末無不治。遠無不化矣。國者天下之瞻仰也。政令明於上。敎化成於下。王畿之治。旣刑乎四。海。則天下自然視效而無不平矣。家者國人之矜式也。兄弟之宜於家。夫婦之正於家。閨門之化。能被乎百姓。則國有所取法而可以治矣。身者一家之儀則也。孝悌之先於身。禮讓之修於身。躬行之宲。旣卛於家庭。則家有所觀感而可以齊矣。故大學曰。自天子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
至誠而不動。(止)○誠者出於悃愊而眞實無僞也。旣盡在我之誠而無所不極。則能感在彼之心。而凡有血氣之類。無有不動矣。殷之三仁。以王室至親。痛紂惡之不悛。直言極諫。剖心不避。佯狂爲奴。則三仁之誠。至矣盡矣。而紂甘自暴棄。終不能動。三仁之誠。豈有所未盡者耶。然所謂至誠能動者。言其感應之常理也。不能動紂心者。以其數之變也。
萬章篇。孔子曰唐虞禪。(止)○聖人所爲。惟天所命。一於公而已。所禪所繼。事雖不同。傳賢則一也。孟子曰天與贒則與賢云云。則唐虞之禪。非堯舜禪之也。乃天之所爲也。三代之繼。非禹湯文武繼之也。乃天之所爲也。豈容一毫私意於其間哉。張南軒曰。一者何
也。亦曰奉天命而已矣。堯舜湯武易地則皆然也。
告子篇。出入無時。(止)○主宰一身。統會方寸者心也。其體也寂然而不動。其理也湛然而安定。原其本則夫豈有出入之異哉。然爲物生活而動靜無端。爲用不滯而寂感相因。故涵而養之則主一於中。放而無檢則必逐於物矣。或爲觸感所動。攻取所奪。則走作而騖外。或因操存之力。收斂之至。反復而入內。是以不存則便亡。不亡則便存。而其存其亡。怳惚無常。故夫子所以歎其易亡而戒勿失者也。
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仁也者人也。根於天理之公。而具於性分之內。爲德於心而該括乎萬善。全體乎身而通貫乎內外。爲吾身親切之物。而作酬酢應變之主。則仁爲人心也。義也者宜也。裁庶物之理而合中正之道。權衡乎事而不使之差謬。割斷於心而無或其失宜。爲日用當行之道。而有平平蕩蕩之實。則義爲人路也。
天賦是性而具此四德。則仁義禮智。孰非人心之所有也。惟所主不同。而爲德各異。故仁具生理而爲心之德。義主制宜而爲人之道。觀其分而視其異。則宜若有不同也。察其本而究其體。則固未甞有二也。
黃勉齋曰。存之於虛靜純一之中。而推之於動作應酬之際。則仁義之道盡矣。此言仁包義用而得事物之宜也。程子曰。仁體義用。知義之爲用而不外焉。則可以語道矣。此言義本心內而非在外也。心爲萬化之本。道爲一心之推。體立而用無不行。則仁者所以行義之道也。由本而推其外。則行義所以盡心之理也。
盡心篇。人不可以無恥。(止)○人之所不可無者恥也。有其恥則有所不爲而勇於爲善。無其恥則無所不爲而安於有過。故必有其恥。然後可以無恥。必有不爲。然後可以有爲。苟或偸惰苟安。不能警省。善不若人而不恥其不若。過不能改而不恥其不改。恬然無所憚。靦然不知愧。則學不可進而恥不可免矣。是以欲免其恥者。恥其心之無恥。愧其志之偸安。日省其身。常懷恥過之心。反顧其中而每有不足之意。奮發而有爲。策勵而向前。不徒恥之。又能改之。不徒改之。又能新之。從其有耻而入於無恥。由其不足而造乎快足。則德修過絶。終至於無恥之域矣。
孔子曰。知恥近乎勇。周子曰。人之大不幸。無恥也。見義不能徙。是吾恥也。不善不能改。是吾恥也。言而不
爲天下則。是吾恥也。行而不爲天下法。是吾恥也。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爲法於天下。我未免爲鄕人。則君子之恥。烏得無也。故能知恥而恥之。則學不得不力。行不得不篤。孟子此說。盖欲擴羞惡之端而勉爲善之工矣。
中庸
第一章。○或曰致中和。天地位云云。堯湯之有水旱者何也。曰理有常有變。中庸之所謂天地位者。理之常也。堯湯之有水旱。理之變也。子思則特擧其常理而言之耳。
第二十章。○天下之事。莫不有本。莫不有序。必有本而事乃成。故政必本於人。人必本於身。身必本於道。道必本於仁焉。必有序而道不亂。故行仁而後道立。道立而後身修。身修而後賢進。賢進(而後)政擧。是以四本闕一則事不可成。四序謬一則化不可順。夫子所以推本而極言之者。欲時君之循序而政擧也。
賢者。爲治之器用。而敎化之所本也。苟無其賢。則庶事不擧。庶績咸廢。而無以成位天育物之政。故曰爲政在於得人。身者。人物之權衡。而好惡之所出也。不能修。則用舍不明。進退非人。而無以得匡君輔治之
賢。故曰取人在於修身。身由學修而道爲學本。故得其道則義理明而身可修矣。道源於心而仁是心德。故有是仁則天理行而達道立矣。修道之方。必以仁也。
聖人則天理渾然。純亦不已。無意於眞宲無妄而自然眞宲無妄。卽自然底誠也。(天道。)若學者則氣禀所拘。私意未袪。故未能乎眞實無妄而欲其眞宲無妄。卽用工底誠也。(人道。)
朱子曰。自然而實者天也。必期於宲者人而天也。又曰言天道處。自然無節次。言人道處。有下工夫節次。此言最詳發明。
第三十二章。○聖人之心。渾然天理。私意淨盡。一於誠而不息。純乎志而無妄。眞宲之德極於中。而篤敬之妙著於外。則經綸達道而得當然之實。存養天性而全所則之理。大經明而大本立矣。
經綸者。循道之謂也。立本者。存性之謂也。卽首章中和之義也。非至誠。便做不得。
大學
經一章註。心統性情。○一理流行。萬物化醇。而人之有生。莫非此理。則心是是理之妙。性是是理之體。情
是是理之用。其本相須。其理相關。初不可以彼此而分之也。及其分排主張。各相爲德。則心主於知覺。性主於純善。情主於發用。故因其德而異其名。察其事而制其名。名其知覺而謂之心。名其純善而謂之性。名其發用而謂之情。夫豈心性情之理。有所異哉。特其所主有不同。而人之所以目之者。乃如此爾。
程子曰。理之善者謂之性。性之有形者謂之心。性之有動者謂之情。又曰三者因事而制名。故不同若此。朱子曰。心與性與情。自有分別。又曰心也性也情也。本是一理。但所由之名不同。此則心性情之各有所主者也。又曰心字是一箇子母。而性則體情則用。據此以觀。則謂三者不同其理者。昧一本之體也。謂三者不有其分者。昧萬殊之理也。又知一理之分爲三者。而不知三者之有所統焉。則亦豈是知理者哉。學者所宜玩索而明辨之。
傳六章。○知善之可好而未有必得之心。知惡之可惡而未有决去之意。則雖曰好善。而無好善之效。雖曰惡惡。而無惡惡之實。不能推廣其心。不能篤致其工。胷次空缺而無快足之意。行事虛僞而無眞宲之工。正念纔萌而惡念旋蔽。誠意方生而私意隨出。終
至於歉然而餒。欿然而虛。表裡不同。終始相戾。而有自欺之蔽矣。誠則無自欺。自欺則不誠。自欺者誠之反也。人之見善如飢渴之飮食。見惡如水火之不可蹈。則是皆眞實中自然的來。非自外做得的。學者苟盡其誠。能宲其心之所發。擴其心之所知。不貳不雜。無間無息。則無自欺而意自誠矣。
詩傳
風雅頌。聲樂韻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製作風雅頌之體也。○太師敎國子。必使之以是六者。三經而三緯之。則凡詩之節奏指歸。皆將不待講說。而直可吟詠以得之矣。○風雅頌。乃是樂中之腔調。如言仲呂調大呂調越調之類。大抵風是民庶所作。雅是朝廷之詩。頌是宗廟之詩。○三經是風雅頌。是做詩底骨子。賦比興。都是裏面橫串底。故謂之三緯。
二南爲正風。用之閨門鄕黨邦國而化天下也。十三國爲變風。亦領在樂官。以時存隷。備觀省而垂鑑戒耳。○時徐及吳楚僭號。不卛天子之風。故無其詩也。○綱領居首。嚴氏曰關雎鵲巢爲三百篇綱領。風之正也。反于此者變也。邶鄘皆衛風也。衛禍基於袵席。覃及宗社。居變風之首。二南之變也。○正風以關雎
爲首者。得其夫婦人倫之至正者也。變風以邶栢舟爲首者。莊姜處夫婦人倫之變者也。次鄘栢舟者。處母子之變者也。
豳風豳雅豳頌。已有朱子說。詳本註。
周南係於周公。召南係於召公。化之盛。必有待於二公也。至於風之終。係以豳雅。雅之終。係以召旻。豈非化之衰者。必有思乎二公也。(陳氏說。)
魯頌皆以美其君。於宗廟無預。其詩似用以燕樂。此頌之變也。其詩之僭如此。而夫子猶錄之者。盖其體同列國之風。而所歌者乃當時之事。則猶未純於天子之頌。○魯之無風。先儒以爲時王褒周公之後。比於先代。巡守不陳其詩。而其篇第不列於太師之職。是以宋魯無風。其或然歟。
孔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盖詩之言善惡不同。或勸或懲。皆有以使人得其性情之正。
書傳
舜典受終于文祖。○盖由其祖而有其始。故今告祖以受其終。則此只爲告攝。而不曰告攝。曰受終者。所以重舜之責也歟。
天下之事。有其終者。必有其始。堯之所從受天下者。
始於文祖。則舜之受天下。亦必終其事於文祖也。
周易
易有聖人之道四。○奇生耦。耦生四。四生八。八生六卜四。伏羲畫,文王彖,周公象,孔子繫。易之道有四。惟辭惟變惟象惟占。以言以動以制器以卜筮。其所尙是已。
上古聖神。觀物設敎。其理一。其用四。觀一理。究四用。則辭以指其所之。變以化而裁之。象以象其物宜。占以極數知來。聖人之道。莫大乎易。
吉人之辭寡。○人聲之精者爲辭。辭有多有寡。人有㐫有吉。膠辭踰侈。奇辭浩蕩。嗌辭若哇。惟吉人其辭寡。人之辭。當以寡爲則。
吉人明乎理一乎心。自然而與道合。惟辭生於其心。發於其口。而理明心一。故生諸心者。無躁妄乃靜專。發乎辭者。非期子寡而自爾寡。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然徒知名之可成。而不知善之可積則不可也。
善者自修之謂也。能積在我之善。必有在人之夕。故有是善則有是名。
君子擇善而固執之。誠意而篤行之。得一譱。拳拳服
膺。而非善不言。非善不行。存心行事。罔不一於善。則仁聲仁聞。自能及人而非已自求也。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性本善。存之者聖。失之者狂。存吾一箇渾然之善。懼不克如天地化生萬物。旣存之。惟恐失之。存而又存。存存不已。慮不克如天地生生化化流行不息。守之秉彜。約之以禮。崇德而廣業。則道義允自這裡流出來。
門。家之關。人之所常出入處。誰能出不由門。門爲家之最近要處。
禮記
明於天地。(止)興禮樂。○禮只是一箇序。樂只是一箇和。序惟禮乃序。和惟樂乃和。天地惟序。可明乎時而興禮。天地惟和。可明乎時而興樂。禮樂非明。天地難乎其興矣。
天覆是物而行是氣。俾得化。化便是和。和便是樂。地載是物而禀是氣。俱有質。質便是序。序便是禮。惟聖人明乎陰陽動靜之理。察乎民彜物則之宜。爲之致和而節文焉。
君以民爲體。○體者卽己身也。這便是己身。無一毫間爾我之謂也。以民之飢爲己之飢。而思所以飽之。
以民之寒爲己之寒。而思所以溫之。一民之不獲。猶手脚之受病。思所以醫之。則民之從君。當如手足之捍頭目而衛腹心矣。玆豈非爲體者乎。
傳曰。君者民之父母。保民如赤子。體比赤子。則爲尤切近。
敎世子。必以禮樂。○禮只是一箇敬也。樂只是一箇和也。敬以持身而外無怠慢之氣。和以養心而內無邪戾之念。則其所以薰陶德性。變化氣質者。孰有加於此哉。古昔聖王之啓迪嗣子。必以禮樂者。亶以此也。
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代天功卽天位者君也。君者出政者也。君不出政。則失其所以爲君。政不法天。則失其所以爲政。人君之布政於天下也。天地以位。五典以叙。隄防世故。維持人心。則天位以安。萬邦咸寧。此君之所以藏身也。
光被四表。堯之所以藏身也。五典克從。舜之所以藏身也。九功時叙。禹之所以藏身也。弗敢弗正。湯之所以藏身也。
政者旣無形體。可安其居。又無屋宇。可容其膝。果何以藏其身乎。盖以理論。非以勢論也。
君子不盡利以遺民。○利者人之所欲。然惟利是求而罔遺乎民。則利盡於上而民㤪於下矣。
君子有不取之利。取之有不盡之利。數罟不入汚池。遺汚池之利於民。斧斤以時入山林。遺山林之利於民。九一治野外。什一治國中。不盡利於上。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遺其利於民。故利不盡於上。而民與之同其利矣。
鄭子産與虞人登嵩山。具弓弩畢弋張。削格羅落罘罳。獵未旣。子産曰止之。從者曰何謂也。子產曰盡之矣。民安所爲利乎。是知盡利而取之則非遺民之道也。
修其敎。不易其俗。○先王之設敎。父子而有父子之親。君臣而有君臣之義。以至於夫婦而兄弟而朋友而莫不皆然。而其俗則未必改也。
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則因其俗而導其民。隨其習而順其性。南有南方之俗。北有北方之俗。以至於四海萬國。莫不因其固然而不疆使易之。則俗因乎舊而民便於下矣。
平章百姓。堯所以修敎而協和萬邦。卽所以不易其俗也。敬敷五敎。舜所以修敎而百工相和。卽所以不
易其俗也。
易所謂省方觀民設敎者。卽此意也。
愛而知其惡。○人具七情而愛居其一。則有所可愛者。亦不能無可惡。故人有智而不仁者。則智固可愛。而其不仁則不可不知也。人有信而無義者。則信固可愛。而其無義則不可不知也。莫愛乎子而子有惡。則父不可不知也。可愛者民而民有惡。則君不可不知也。溺愛則不明矣。
孔子於管仲許其仁。而不許其知禮。於宰我許其善爲說辭。而誅其短喪之不仁。此可爲觀人之法矣。
松峯遺稿卷之四
疑禮
上同春堂先生
大夫士私喪三年內。遭 君喪。則似當入公府成服。而凡民在喪者。亦當入公府成服歟。與洞隣相會成服。亦無妨歟。
答。似皆不妨。然以朱子說觀之。庶民皆入公府爲宜耳。
私喪三年內。遭 君喪。則 君喪未成服前。其上食及殷奠。皆當並廢歟。凡民則似與大夫士有異。只廢殷奠。而上食則可行歟。
答。似然。
國制。 國恤卒哭前。不許大小祀。則雖私喪。饋奠似不敢行於 國葬之前。而以曾子問殷事則歸。朝夕則否之語見之。則雖 國葬前。可以行饋奠。未知何所從歟。
答。曾子問可據。
曾子問曰。君薨旣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于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話殷盛之事。謂朔望及薦新之奠也。君有此事。則往適君所。朝夕則不往哭。○曰君旣啓。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詁啓。啓殯也。歸哭。哭親喪也。反送君。復往送君之葬也。此二節。皆對言君親之喪。若臣有父母之喪。旣殯而後。有君喪則歸君所。父母喪有殷事則來歸家。朝夕亦恒在君所也。若父母之喪旣啓。而有君之喪。則亦往哭於君所。而反送父母之葬也。下文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亦與父母之喪未殯而有君喪互推之。○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于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則
子孫行事。大夫內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詁室老。家相之長也。室老子孫行事者。以大夫士在君所。殷事之時。或朝夕恒在君所。則親喪朝夕之奠有缺。然奠不可廢也。大夫尊。故使室老攝行其事。士卑則子孫攝也。內子。卿大夫之適妻也。爲夫之君。如爲舅姑。服齊衰。故殷事亦之君所。註盧氏曰。人君五日而殯。故可歸殯父母而往殯君也。若臨君殯則歸哭父母。而來殯君殯。乃歸殯父母也。
私喪饋奠則雖殷奠。乃是㐫事也。 國恤卒哭前行之。似或無妨。而至於家廟朔望參禮。則雖小祀。乃是吉事也。行之未安歟。
答。似然。
大夫士父母之喪。可以除之矣。而遭 君喪。當除於何時歟。以曾子問問答之意見之。則 君服除然後可以除私服。而以喪禮備要引 國制之語見之。則當除於 國葬卒哭之後。於古於今。當從何禮歟。
答。備要所論。意非偶然。
曾子問曰。大夫士有私喪。可以除之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喪服於身。不
敢私服。又何除焉。於是乎有過時不除也。君之喪服除而后殷祭禮也。曰父母之喪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禮。過時弗擧禮也。註假如此月除君服。卽此月行小祥祭。又次月行大祥祭。若親喪小祥後遭君服。則他時君服除後。惟行大祥祭也。然此皆謂適子主祭而居官者。若庶子居官而行君服。適子在家。自依行親喪之禮。他日庶子雖除君服。無追祭矣。○沙溪曰。 國制。 國恤卒哭後。大小祀皆許行之。私喪二祥。未知其必不可行。姑存古禮。以備參考。
備要幷引 國制與古禮。槩言除私服之節。而不言凡民大夫士分別之義何歟。抑以其無異同歟。
答。今時之制。難可異同。
私喪二祥。若依備要之意。退行於 國葬之後。則當其本祥之日。虗過不安。以數器別設之饌。因上食行之。如朔奠儀。以申情事何如。
答。依殷奠禮。行於厥明。愼獨所行然也。
以過時不祭之意推之。則凡以 君喪。退行大祥者。及大祥後遭 君喪者。皆可無禫事之節歟。
答。當然。
父在母喪。前期行練事。至朞年行大祥禮也。而當練月遭 君喪。則俟 國葬後。不行練事。而只行大祥歟。抑次月行練事。次月行祥事歟。
答。次月行練。次月行祥禮也。
私喪大祥後。未經吉祭。而遭 君喪。則遞遷之禮。當行於何時歟。以備要所謂 國葬後大小祀許行之語觀之。則似可行於 國葬之後。而恐或爲未安歟。
答。 國恤卒哭之後。則私家吉祭。恐無未安矣。
奉柩朝祖時將遷柩。主人輯杖立視。盖至祠堂前輯之者。爲其壓尊而然也。未至祠堂前。預輯之者。何義歟。喪大記曰哭殯則杖。哭柩則輯杖。註哭殯則杖。哀勝敬也。哭柩。啓後也。輯杖。敬勝哀也。朝祖時預輯之者。亦以敬勝哀之義而然歟。
答。遷柩時擧杖立視。已有敬勝哀之意。非謂將詣祠堂也。
虞祭。倚杖于室外。然則自虞以後三年內。朝夕上食時。亦皆去杖歟。
答。自虞倚杖於外。則其後三年內。皆去杖可知。
喪大記大夫之喪。大夫有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如地主之來弔。亦輯杖歟。如 君命至。則去杖
出迎。而及至席上然後。乃哭歟。不哭歟。地主吊時。不哭出迎。及至席上然後。相向而哭歟。如先生長者之來吊時。亦輯杖而出迎。如待地主之禮歟。
答。古者大夫之命輯杖。今依此禮。地主來吊。擧杖不以柱地則有據。至於先生長者。雖欲尊如大夫之禮。其敢當此禮乎。 君吊儀有古經。我國用五禮儀。可考。地主之吊。如常儀似可耳。
士喪禮君使人吊。徹帷。主人迎于寢門外。見賓不哭。先入門右北面。弔者入。升自西階。主人進中庭。吊者致命。主人哭拜。稽顙成踊。賓出。主人拜送于外門外。○大記有君命則去杖。○五禮儀南面致命曰有命弔。
父在母喪。再朞行事。哭泣之節。當一如忌祭歟。節目似有異於祥事。未知何以爲之歟。
答。似當只依忌禮。然三獻辭神之哭。恐情理禁不得。如何如何。
父在母喪。雖過再朞。而禫月之前。似不可以常人自處。凡諸書札。仍稱心制。未知如何。
答。來示似然。
上尤庵先生
三年內。四時節祀。只行於几筵。而不行於墓歟。若行於几筵。則其日雖上墓。但拜掃而無奠歟。若其可奠。則墓前當與几筵有異。其降神參神辭神等節。亦如常時墓祭之儀。而無减殺之節歟。
答。喪禮備要有此儀。可考。
栗谷曰。墓祭行于四時。與家廟無等殺。似未安。當於寒食秋夕二節。具盛饌讀祝文祭土神。一依家禮廟祭之儀。正朝端午二節。則略備饌物。只一獻無祝。不祭土神。夫如是則酌古通今。似爲得宜。
三年內正朝秋夕。則當朔望之奠矣。固可兼行。而但寒食端陽。則異於是。上食後。別設酒果餠麵數品歟。亦可因朝奠。兼上食行之歟。葬後値此二節。則墓前行之無疑。而飯羹則不設歟。疑禮問解同春先生問俗節。則沙溪先生答云上食後。別設酒果數品云。所謂俗節。但言流頭七夕重九等節歟。幷言此四節歟。未知如何。
答。當如老先生說矣。然兼行於上食。恐亦無妨也。旣云俗節。則似是普同言之耳。
葬後節祀。行於墓前。而土神之祀。無他代行之人。則
雖喪人。亦可自行歟。
答。土神是外祀也。喪人行之似未安矣。
葬後若不返魂。而因奉几筵。居廬墓下。則四時節祀。只行於几筵。而於墓則全廢奠盃之禮歟。
答。似當行於几筵。盖以家禮始祖親盡後墓祭例觀之。則恐當如是矣。
今人於冬至。必薦豆粥於廟。三年內則當因朝奠行之歟。上食後別設歟。今人豆粥。必在食前。而三年祀事。一如生時。則食前行之。恐或無妨歟。今人正朝。亦薦湯餠於廟。三年內則何以爲之歟。似與冬至有異。祭時並設歟。抑祭前別設歟。
答。此等恐俱無得失耳。
三年內。遇亡人生辰。不忍虛過。則上食後。別設數器饌品行之。未知何如。
答。恐當如此。鄙家喪中象平日。饌品稍備而行之耳。
葬前祀事。一如生時。則遇亡人父母忌日。設肉似未安。奠及上食。並設素饌。未知何如。
答。似當如是。然葬後恐不必然耳。
朝哭則俟日明。夕哭則俟日暗。似合定省之義。而日
暗之時。亦當燃燭而後哭歟。
答。禮記夕奠逮日。家禮夕奠畢。奉魂入靈床。哭盡哀。合二觀之。則似不至暗矣。(二字下禮字逸。)
焚香。求神於陽也。灌酒。求神於陰也。葬前則體魄未歸於地。固當不求於陰。而葬後上食及朔望殷奠。只焚香而不灌酒。何義歟。
答。似是殺於常祭之義耳。
束茅用紅絲者。何義歟。疑禮問解同春先生有是問。則沙溪先生引先儒諸說。而諸說亦皆不言用紅之義。未知用紅者。或取其陽明發揚之義歟。截茅必以八寸者。亦何義歟。取其陰數而長短適中之義歟。不用土而用沙者。抑取其精潔。而且易於滲漏歟。
答。紅欲其文。沙取其凈。八寸之義未詳。
凡婦人之喪。曾未升堂者。則不入哭禮也。雖同姓之親。旣非同五世祖者。而又未升堂。則亦不可入哭歟。異姓雖七八寸。曾未升堂。則如之何。雖未升堂。而旣有族親之分。又與其子弟分厚。則亦當入哭歟。
答。同姓則無問親踈。異姓則當視情分之如何耳。
父喪中繼母在。則答人書䟽及虞祔祝文。自當稱孤歟。稱孤哀歟。
答。不當稱孤哀。退溪已言之矣。
父母及祖父母之喪偕。而嫡孫代喪者。答人慰狀則似當隨問隨答。而居常書疏則當以所尊爲主。而稱孤哀孫歟。
答。爲祖父母三年。禮稱加服。則所重似在父母矣。
下棺之時。今人未免擇卜。而時若太晩。或在午後。則未下棺前。喪人在壙東之位歟。當此時。或有致奠者。則受之於靈幄歟。如有吊者。則受於何所歟。
答。似在壙東矣。禮當事則雖 國君弔之。亦當辭焉。此時豈可致奠耶。
今人於成服之日。必設殷奠。何所據歟。於禮只言主人以下各服其服。入就位。朝哭相弔如儀。然後設奠。食時上食云云。則殷奠之設。似非禮意。從禮廢之。未知如何。
答。禮則不然。然從俗何傷。
小斂條。男子斬衰者袒括髮。齊衰以下至同五世祖者。袒免于別室云云。所謂齊衰。指朞以下言之也。只言斬衰及朞以下變服之節。而不言母喪齊衰變服之節何歟。不言朞以下。而言齊衰者。抑幷言母喪歟。
答。家禮之意則母喪似入於齊衰之文。然不敢質
言耳。
父母及先祖忌日。相値於四時節祀之日。則晨行忌祭後。於墓則只行奠杯之禮歟。抑當又設盛饌行之。如常儀歟。
答。恐當如常儀耳。
當發引之日。於禮不言朝奠上食之節者。何義歟。抑以例儀故略之歟。發引雖在早晨。設朝奠上食而後。告載轝歟。在家而行朝奠。至葬所行上食。或葬所稍遠。途中値食時。則停柩行之。亦無妨歟。
答。家禮發引條。有朝夕哭奠食時上食之文。據此則處此無難矣。
妾子承重者。雖不敢服私親。而其次子爲其所生母。似當主喪歟。主喪則服何服歟。
答。其次子爲所生母主喪。則當服齊衰矣。旣已主喪。則凡干告辭。自爲主無疑矣。第於成服日或題主時。別告其所以爲主之意。似爲婉轉矣。
外孫爲嫁出外祖母。有服歟。有服則服何服歟。
答。禮不言本孫爲嫁出祖母服。况外孫乎。未有明據。不敢質言。
爲人妾者。生時稱號及死後銘㫌題主。書以氏字。似
涉僭猥歟。娘字恐不無娼女之嫌歟。世人以召史稱。之者。未知何以則得當歟。
答。妾用氏字。未見其僭。娘字亦未有娼女之嫌。朱韋齋稱朱子母夫人爲娘矣。召史之稱。果不典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