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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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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考竹室府君誌文追記

右王考竹室府君自誌其墓者也。粤在丙戌。黃夫人棄世。府君自占墓地于所居里之東五里許獨醒村負亥原。移成夫人之室而左右之。空其中一井稍上之。將自入焉。於是自述平生。藏之篋笥。時府君年七十二矣。始曰年七十二將死識。後歲改一字曰三曰四。至八十一而終。傍書不一其跡。皆自筆也。惟耆社一欵。實甲午陞資後。命子孫之在傍者。付籤而添書者也。盖自述也。故不過略叙其內外履歷而已。然其所謂性不苟合好盡言。與反顧平生無所愧兩句語。足可盡其平生矣。嗚呼。其眞無愧也歟。世之自謂知府君者。咸曰。幼而孤。能自振以顯父母。此其孝也。事君不有身。內外咸稱其職。此其忠也。爲郡六。按道再。田民無一畒一指增。此其廉也。不忍負亡友。自廢而不悔。此其信也。然此不足以斷府君也。其明識大節。世莫能知者有焉。甲寅。首攻黨人。得罪遠補。厥黨人。乃庚申逆黨也。至庚申。宜爲討逆勳臣所奬用。獨以一二事不苟同。遂出之海外。旣貳於勳臣矣。宜與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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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後淸論合。而終不合焉。趙持謙與府君素善。必欲引府君同事。府君不聽反責之。每詔子弟曰。今之攻勳臣者。其流也必爲賊邊人。其後果禍人國家。如府君言。此可謂明識大節。而世莫能知者也。府君歿後。子澔取徵夏之子時九。爲昌夏後。子泂亡時。官執義。其在職能盡言不諱。用無忝府君。徵夏又不敢墜厥志。爲㙜諫。以一疏明大義理。爲黨人所持。栫棘于海島。及聞有後 命。懼終無以暴揚府君之志行。於是謹爲追記。以繫其末云。歲戊申二月十二日。不肖孫徵夏。涕泣謹識。

西齋集卷之七

 墓表

  

先考執義府君墓表

府君姓任氏。諱泂。字仲夐。籍豊川。高麗御史大夫澍之後也。高祖諱琦。官監縣事。 贈左承旨。曾祖諱羲之。官司藝。 贈吏曹參判。祖諱㬇。生員。 贈左參贊。三代之 贈。俱以皇考推恩也。皇考諱弘望。知中樞府事。志節行誼。爲世所重。妣貞夫人昌寧成氏。司諫汝寬之女也。府君生而穎銳。異凡兒。性至孝。十歲。丁內憂。執喪如成人。事繼妣黃夫人。克盡誠禮。幼時淸羸。皇考憂之。不課學。然文藝早達。未弱冠。能代人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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䟽章。試藝館學。屢居上游。同隊莫或先之。庚午。中進士。丁丑。始仕爲禁府都事。盖以文名僉擧之。然非其志也。移氷庫別檢。戊寅。還禁都。俄移掌苑別檢。己卯。陞瓦署別提。以其年中大科。同榜有換封者事發。遂罷其榜。府君亦爲友人所證對簿。不忍下石。以故得重謗。與皇考俱被削版。自是屛居鄕園。絶意當世。惟力農桑。課子姪。時奉皇考會宗黨。飮酒賦詩甚樂。未嘗有怨悔色。人或問之。輒曰吾方恨不能救吾友。世以救吾友罪吾。吾甚愧焉。後親益老家益貧。乃喟然曰。吾終不能餓死空山。與其奔走乞哀以求蔭仕。寧復自我得一第。爲祿仕以養親。遂赴乙酉增廣試。旣中而旋拔。於是知其有命焉。至庚寅。 上特命復己卯榜。府君以前事見枳。久而後。爲典籍。移禮曹佐郞。陞正郞。出爲慶尙道都事。有人言不赴。後再除兵曹佐郞。始出謝。移禮曹正郞。乙未。除金浦郡守未久。皇考棄世。戊戌。始拜掌令。遞拜正言。以立己見。大忤時議。屢爲人齮齕。斥補南陽府使。經年自罷。間受 命試士于嶺南。嶺南多異類。亦不能訿焉。庚子。復拜掌令。旣遞而復。時 肅廟上賓。黨人之得罪名義。爲 肅廟所擯棄者。與己巳餘黨合。羣起躑躅。勢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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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凜凜。人皆却顧斂避。府君獨慨然曰。吾受 先王拂拭之恩。未及報其萬一。此乃吾效忠之秋也。乃首論武人李森。則 批旨極嚴。至以膽略治績稱詡之。府君引避曰。驕騃放肆者。或似膽略。善事要譽者。易得治名。以 殿下之明。猶不能不眩於阿大夫之求譽。盖自 大喪以後。黨人締結䆠寺。事將不測。而森實主之。府君憂之。欲以此折其牙角。後尙儉,一鏡伏法。而森之跡益露。士類始服府君先見。先是黨人嗾鄕儒。首進母以子貴之說以嘗試之。正言趙最壽,承旨柳重茂繼之遍攻廟堂銓曹三司。使不得言。然後陰募鄕儒。分隊迭出。將以反辛巳 處分。諸臺紛紛引避。府君獨曰。若此適中其計。卽起詣臺。論罷捧入兇䟽者。於是諸承旨皆逬出。無人傳啓。府君乃考得舊例。自書啓直請。承傳入之。時夜已深矣。闕中震動。儕流皆凜然爲府君懼。翌日連啓。又論承旨任守幹。不肯接待臺諫之罪。先送言逐守幹。又自傳啓。由是。兇黨散落。士類稍自安。自是爲守幹,重茂反噬。又有李眞儉者。引不當引之事。誣及皇考。必欲除去府君而後已。以此不得一日安于臺職。屢拜司諫,執義。俱以前啓有嫌引避。間又上疏陳戒曰。 殿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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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國者。不過因諸臣建白。勉强應答而已。終無自我運用磊落做去者。由是上自廟堂。下至百執事。日益懈怠。不事其事。漸至於國自國民自民。漠然不相干涉。似此氣象。已非 先王時所見。民安得不失望而思亂。臣竊聞民間巷語。皆以爲自今以後。不可恃國家而活。只此一語已極寒心。朝臣之進言者。已非一二。而 殿下每每以留意爲 敎。其後終不見留意之效。彼至愚而至神者。民也。只此留意二字。其可以服民心乎。又曰。帝王之孝。與匹庶異。不可以哭泣祭奠間踈節論之也。然人情之所同然者。本無尊卑之間。於此或有歉然者。則瞻聆所及。易致疑惑。可不愼哉。臣自聞朔望祭奠攝行之 敎。明知 殿下有不安節。爲此不得已之 敎。而區區憂慮之忱。自不能已。及夫儒臣陳戒之箚上。而 殿下猝加之以未安之 敎。旋因喉司之啓。快 示悔悟之意。有司之臣。惟當仰軆伊後悔悟之美意。不宜奉行其前一時之失言。而不復禀定。直以初獻官磨鍊。有若永爲定式者然。夫有疾未參。不過一時事也。何可因是而永爲定式。便作當然之事乎。又曰。 殿下不得親享。今幾月矣。 聖軆不康。因此可知。而終不許診察而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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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縱自輕。獨不念 先王陟降之靈之眷顧而隱憂乎。又伏聞 慈聖氣候。日益澌綴。閭巷小民。莫不爲憂。居保護之地者。亦豈不聞而知之。惟無 傳敎。故不敢先自煩請。一日二日。尙未得議進滋補之劑。此豈特藥院諸臣之責。亦惟 殿下之責耳。又論四邑守令逢變事。請梟示其首犯人。以杜亂民梗化之漸。又論罷守令中侵漁小民者。以爲收拾民心之一端。末乃曰。 殿下如以臣言爲可採。飜然改圖。以實心做實事。無如向者伈伈泄泄而已。則實轉危爲安之一大機也。時事有至難言者。府君憂憤慷慨。幾忘寢食。每獨坐作咄咄聲不已。竟以憂成疾。間除奉常寺正。選知製 敎。復拜執義。猶欲草疏。極論時事。無氣力不果焉。先妣姓李氏。系出延安。忠定公貴曾孫。義著之女也。未齔而喪父母。育于大父參判公。參判家有妖妾。多難處事。夫人左右周旋。終能自全。及歸于吾家。黃夫人。卽夫人姨母也。不能不偏愛私親。而夫人益謙遜寅畏。娣姒之間。人無異言。性和順。執婦道甚恭。至於訓子女御婢僕。不復姑息假借。每府君不在家。不肖兄弟。必受學于夫人。遊嬉廢學。輒涕泣而撻之。故雖如不肖者。亦不以不文名。此夫人之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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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婢僕中或有以其同類事來告者。輒責之曰。訐同類非美習也。由是家內肅穆。無爭詰聲。府君性好客。客至必爲之設午飯。時貧窮家無擔石。婢僕或有不悅者。夫人輒笑曰。吾觀士大夫家門外。寂寂無往來者。其家必衰替不復振。待人接物。未嘗有傲色。振施貧乏如不及。親戚隣里。莫不誦其德。嫁四女。未嘗盛爲資粧。待新婿無所加意。每曰。世俗婦人。待新婿加於丈夫數等。吾甚病之。其知義理持大軆如此。未及府君祥一月。竟以哀毁不起。府君以庚子十二月二十二日生。辛丑閏六月三十日歿。其年九月初六日。葬于牙山獨醒里皇考墓下。夫人以辛丑十二月二十四日生。癸卯五月二十二日歿。其年八月二十七日祔葬焉。有二子四女。男長曰光夏。娶孟淑賢女。次曰徵夏。卽不肖也。府君在時登第。出入侍從。娶判書金鎭龜女。女長適孟敬大。早死無後。次適進士李思信。次適李潚。次適兪性中。無後而夭。光夏生一子一女。子時雨。娶洪得人女。女適進士許宙。徵夏生三子二女。子時九。以府君命。出繼府君伯氏長子昌夏之後。娶承旨趙榮世女。生一子方幼。次時八,時五及二女未成人。李思信有二子一女。子曰奎五,奎應。女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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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宅遠。李潚生一子一女。子曰周彬。女適趙重觀。嗚呼。今之世無知府君者矣。府君之志。盖不止於此。而不幸與世抹摋。不得自效於 肅廟盛時。及至時移事變之後。奮不顧身。必欲追報。其苦心血誠。可質神明。不肖嘗從傍諫曰。時勢至此。言之何益。府君曰。吾已出脚。不可變吾初心。然禍之立至。吾已决矣。父子同入其中不可。汝其自靖焉。不肖泣曰。大人老矣。宜休。子雖不肖。請以身代之。府君笑曰。義理各自不同。不肖遂揚言于儕友曰。父子迭相出入于㙜閣。甚不安。乃自屛于鄕。府君歿未久。黨人果得志。大殺戮 肅廟舊臣。嗚呼。府君若在世。烏能免乎。而不肖之獨免於其時。惟府君之敎是賴耳。然不肖不敢不繼未究之志。及爲臺諫。上萬言䟽。欲爲 今上破羣疑。爲萬世定公案。遂爲黨人所持。栫棘于耽羅。及聞有後命。懼世無知府君者。使其志節。不槪見于後。遂假殘喘。泣血而敍之。付之時九。將以刻于墓左。

西齋集卷之七

 行錄

  

王考竹室府君履歷行錄(呈知製 敎)

伏惟執事於先祖考。盖自云後生者也。生旣後則於先輩。宜不能知之。雖知之。亦不過其見於外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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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安能知其內者乎。而執事於先祖考。不惟知其言行之表著者。乃若有知其心者然。是豈特兩家契分之所由然哉。惟自有公眼。不掩於衆人之口耳。何也。窃聞執事常言己卯事。大異嘵嘵者爲。此而如此。它又可知矣。以是益知執事果能知先祖考心。不特爲知其外者而已。今者執事受 命。爲 賜祭文。不肖孫之有望於秉筆之際者。又可知已。夫先祖考志操行實。言論䂓模。執事已知之矣。自當斟酌言之矣。不肖孫何敢有言。况 王言之軆。與狀德之文固有別。其所稱述。要不出 君上之所知。而又不悖 君上之旨意。方可謂得軆。則其履歷緊要言行表著者外。又何敢以人所不知而子孫所獨知者。有所說道也。然或有微事而有實功。效小言而爲大關係。亦可以因是而見其平生志業。若是者雖執事。又豈能盡知之耶。故猥幷及之。以備覽察焉。仍伏念不肖孫愚迷年又少。曷足以備載纖悉。以補執事之未及知者乎。然家親兄弟。俱守喪在鄕。未及有所往復。此不肖孫所以不得不忘其孤陋。而輒敢替行者也。惟執事諒之。就其中而擇焉。則受賜大矣。

先祖考八九歲。喪考妣。零丁孤危。無以自存。而乃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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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讀書。終能有所樹立。

二十三。中生員。三十二。决大科。卽選入槐院。不肯仕。出身之初。朝無一親黨可與爲援。而益自重不肯求交於人。常曰。依物而行。如影魍魎。附物而生。如絲蘿。吾不忍爲也。以是初不免蹭蹬。然終能位至卿列。皆所以自致之也。

嘗爲桃源察訪。方伯待之以非禮。卽脫帽碎之。直到金吾待 命。方伯果陳其狀。以大不敬斷之。後爲嘉禮都監郞。右僚李舍人端夏。以不當怒之事怒之。發政府牌以困之。祖考卽易服而出。不肯屈。尋擬注書。臺諫以前兩事爲罪。至以犯分凌上爲目。請削其薦。此雖小事。然旣有監司臺諫之啓。業已 君上之所已知者。則略及之。恐無妨。若曰。觀其所以爲罪者。適足以見其剛方之操云爾。則未知如何。由是屢躓不振。在參下九年。終以栗峯察訪。陞六。

在參下時。朝廷別薦人才。祖考以剛果敦毅。不畏强御爲薦目。遂置陞叙之科。

在參下時。爲 崇陵郞。盖其時摠護使啓請特差者也。此係 先王陵寢事。或可以提說否也。

甲寅爲正言時。黨人眩惑 上聦。網打士類。祖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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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有曰。黨禍錮而東京亂。學禁成而汴祚短。又曰。何忍與今日臺諫。共處僚席。 上以爲恐脅。特除鏡城判官。

北路專尙武勇。故風俗貿貿。絶無文學之士。祖考莅任以後。日會境內士子。勸爲學。親自課督。由是文風大振。往往有戰藝于京師而得捷者。至今北儒之登科者。皆自謂曰。此任明府之賜也。繡衣亦褒曰。某律己簡約。莅事剛方。明於獄訟。無所撓屈。民不見役。官自足用。隣邑之民。多有歸者。盖實語也。是後連除蔚山,舒川。俱未期而解。然一日在官。必盡一日之責。凡政令之不便於民者立改之。是以去而民益思之。此間宜有棲遑下邑。久而不復。猶無怨悔。益思補效等語。未知如何。

庚申。以大臣薦。特拜濟州牧使。陞通政階。時朝廷變革。士流彙進。祖考棲遑外邑。已至七年。朝廷方佇望其復入臺閣。益進讜論。而獨於勳臣一二事。有不悏于心者。不肯苟合。淸城大忌之。白于 上曰。赫然方竄在濟州。而牧使元相。卽其腹心。恐有不測之憂。請遞元相。問于大臣。以堂下侍從有風力人擇差。仍以小紙。書祖考姓名。送于政院。遂擬之。凡此等論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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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非 上所知。而若曰。予旣悔悟甲寅事。方且虛前席以待卿。而惟島中事。非卿莫可。故出卿以鎭之云爾。則庶幾辭穩而得軆。未知如何。

濟州邈在海外。與朝廷聲息不相通。故爲官長者。無所忌憚。其取於民旣無制。又凡貿易爲痼弊。民不堪命。祖考乃講定詳定法。節官用均民役。凡無名之稅。一切釐革。遂作爲冊子。啓禀而行之。後來者。雖貪吏。亦不敢不遵。至今島民賴之。又有大焉者。曾莅是州者。雖自好者。未免失操於美娃駿駒。而祖考獨無一於此。至今島人頌之曰。三百年來。惟任,崔二人而已。崔卽三宰公寬也。

壬戌。遞拜兵曹參知。三入銀臺。

癸亥。除羅州牧使。羅素稱煩劇難治。祖考自下車日。早衙夜罷。不敢少逸。耳聽口呼。手押不暫停。一日剖决殆累萬。而皆吻然中窽。無毫釐差。數月而民不敢欺。獄訟日益小。甲子二月。病遞。

乙丑。歷禮兵曹。四入銀㙜。俄又出按海西。

海西以管餉儲需。民役偏重。祖考乃减供節用。以存贏餘。不歲而成一庫。名曰補關。以需不時。不復取於民。至今遵行不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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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遞拜內職。自是至戊辰。凡六入銀臺。

間嘗拜忠淸監司。時有人言于稠坐中曰。某令或求之耶。盖本道卽祖考丘墓親戚之所在也。人之恒情。固宜有晝錦之願故也。然祖考自釋褐以來。雖微官末邑。未嘗自求。及聞此言曰。監司何如職也。而敢求爲。遂屢辭。終不膺命。

戊辰。差陳慰副使。隨虜靷。至遵化州。

己巳。爲慶州府尹。未幾。朝廷有大擧措。遂圖遞。仍退歸鄕里。

辛未。除靈光郡守。時有三大禮。不參者論罪之議。故不赴。

甲戌改紀。首拜兵曹。未月而移銀臺。尋遞拜刑曹。纔出肅。而又移銀臺。自壬戌至是除。己巳後五年。其間在職。不過八年之間。而爲承旨者凡十六。盖祖考性剛直。持論不苟。出身之初。人皆曰言事之職。非某更誰爲。自們亦以是自期。及爲諫官。便觸時諱。貶補絶塞。其後不復處於臺閣。無所發其所蓄。及爲承旨。曰此可以少効吾責。於是有懷必陳。無所忌諱。 上或有過擧。必涕泣開陳。從容懇惻。期於感回而後已。前後 批旨之未安者。輒必繳還之。其他朝廷政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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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失。論議之是非。與夫外方民弊之所在。莫不竭言而極論之。由是爲 上眷注。纔遞復授。非出外則未嘗數月在他職。

爲承旨時。言事甚多。今不能盡載。只撮其緊要。序錄如左。不于前後年條下。而於是總論者。或慮文理有或間斷也。然惟在作者命意排鋪之如何耳。

丁卯。 上怒大臣李公端夏。以情外事責之。凌踏不少貸。祖考卛同僚請對。 天怒方未已。諸臣皆失措。祖考終日反覆陳達。以 批旨及備忘布於 榻前。以手指畫曰。從某至某宜改下。從某至某宜刪去。 上屢不肯。且怒視之。末後始許改刪。一如陳達。及退出。諸公皆曰 天威咫尺。何得從容若是。

嘗於晝講。金尙書萬重。因文義。陳閭巷淆雜之說。 上震怒。迫問言根。諸臣有所陳。輒下 嚴敎。多有臣子不忍聞者。而祖考連日力爭。更端數十。亦有人所難言者。 上雖不允。酬答輒如響。終不以聲色相加。故一時以善奏事。許之。

至如輪回政丞之 敎。後因祖考言。 特令還寢。仍示悔悟之意。

嘗於入侍。面斥驕宗不法事。時議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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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筵臣有請放李萬元者。祖考曰。萬元己巳樹立。雖可嘉。戕賢之罪亦不輕。 上遂命减等。

是時。南相九萬。護逆甚力。士論攻之不已。及玄石朴公之造朝。朝野想望以爲此老必一反南相之道。乃於登對日。首請一切勿捧攻大臣之䟽。祖考大失所望。然大臣不可請推。它無救正之道。乃進曰。以大臣而請勿捧攻大臣之疏。其漸不可長。若以定奪。書于擧條。則人將謂何。請以 下敎書之。 上飜然覺悟曰。果然矣。朴公愧謝。士論益韙之。

此外政令間事。不盡記。

右數條。不過隨事盡其職而已。然其忠悃直氣。亦可見其平生所守。惟在作者立言輕重之如何耳。

甲戌。出爲光州牧使。適値乙丙大侵。竭心賑政。以活萬命。繡衣褒啓曰。任某處事剛明。爲政簡約。正己束下。竭心奉公。親閱戶口。抄飢無漏。力課糶糴。分饋以時。開諭民間。先禁費穀。料理賑資。絶不擾民。排日給粮之際。或捐俸米而益之。還糓餘儲。最優四鄰。移救他邑。尙有餘裕。麥前接濟。獨無其憂。一邊設粥。周賑流丐。其數月增。死亡且寡。其分饋之時。次第整肅。絶不淆雜。出入進退。自成法度。凡諸措置之合宜。擧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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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是云。方伯亦以治績優異。賑政居首馳啓。遂 特命加資。陞嘉善。丁丑。又拜忠淸道監司。是時連三歲大侵。湖西尤甚。朝廷擇方伯。累易而不可。僉曰。任某善於荒政。遂有是 命。祖考以爲責重。不可復辭。遂勉赴焉。竭心殫慮。區畫百爲。以賑窮乏。流丐復集。盜賊永息。湖民至今頌之。

間嘗爲京兆啓覆時。有金斗宗者。其父往他邑未還。其身則往隣里夜歸。則其同姓五寸叔論男。與其母同卧一枕。斗宗不勝憤痛。以所佩刀刺殺。罪凡卑幼敺本宗小功尊屬死者。斬待時事。祖考啓曰。法典曰夜無故入人家者。非奸則盜。登時殺死者勿論。今此論男。夜入人家。奸其四寸妻。斗宗之登時殺死。宜在勿論之科。且論男旣奸其四寸妻。則斗宗之於論男。其屬已絶。該曹照以敺死尊屬之律。元不襯着。斗宗之罪。只在於不卽告官而已。初入於啓覆罪人。臣所未曉。 上然之。特命减死。

後爲同義禁時。爲白李祥輝犯贓寃狀。仍陳其十三歲女子。號泣叫天之狀。終蒙减死之 命。

前後莅州藩及爲刑官。其治獄。務守三尺。無所撓屈。人不敢以私干。然每於死囚。必求可生之道。故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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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寃獄者甚多。今不必悉載。且外方事。非 王言所可道。若摠而論之曰。前後莅獄。守法不屈。時有平反軆予欽恤云爾。則未知如何。

戊寅。又差 思陵都監堂上。盖以屢經 陵役。練達事務故也。

歷戶工曹。尋移都承旨。

庚辰正月。呈辭遞。尋遭李正臣誣劾。遂挈家歸鄕。以爲終老之計。

此事業。爲執事所已知。今不爲煩複。而第念自有此事以來。祖考與家親。爲世齮齕。嘵嘵者至今不已。亦不曾一番自鳴。以冀伸暴。今祖考永辭明時。萬事訖矣。嗚呼。尙何言哉。不肖孫每一念之。不覺氣塞而面赤。以爲此事未伸暴之前。無以擧顔立乎世。然呼天無路。只自隕結而已。今何幸得遇知心如執事者。爲賜祭文。其不草草說去明矣。是子孫之不能伸暴者。由執事而伸暴之也。其幽明之感。又曷可勝道哉。玆不避煩猥。溯其源而畢陳之。非敢曰執事或未盡記也。亦惟自洩其憤結而不能已也。

祖考與芝湖李公。自八歲同里相從。及長。以志操氣節相許。遂爲五十年知己。有非世之握手相嘻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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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也。芝翁之爲北評事也。其夫人方有身。戒之曰。如有病。卽報于任友。任友在如吾在。及有産候。使女奴走告于祖考。祖考率醫往。親煎藥以療之。差復而後退。其後祖考赴鏡城。長子定婚而未及行禮。芝翁親自經紀裝送。祖考在濟州。而祖妣病重。則芝翁又終始親執醫藥。己巳芝翁謫機張。祖考補東京。逢迎海上。三日不忍別。及祖考遞歸。芝翁託以後事。及其長逝也。留書告訣。其書幷訃而至。祖考爲位而哭。爲三月之服。旣操文而祭之。又裒集其平日言行。以爲行錄。又於 榻前極論前後被誣之狀。以伸其寃。撫其諸孤如己子。諸孤亦視之猶父。且芝翁之子聖輝。與家親旣繼好。而又有同硏之契。其情義與同氣無間。此世之所共知者也。至己卯。家親與聖輝共登第。而榜後人言喧藉以爲聖輝以表書券。而所中者乃賦也。祖考驟聞而異之。心以爲聖輝素不閑於表。其長技賦耳。早晩一第。自可必得。况渠是名父之子。豈忍由邪逕而進。此必末世浮薄之言也。對人酬酢。輒以是爲言。盖當是時。事情固未露矣。祖考何能逆揣其隱情。亦何忍隨衆而顯斥乎。而媢嫉者。聞此言如得奇貨。更相附會。傳說洶洶。以爲聖輝旣是其子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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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豈不知其隱情。而爲此救護之言。一人唱之。萬口和之。將驅之於機陷。而祖考猶不之戒。及朝廷按治聖輝。聖輝引家親以爲證。家親將置對。祖考詔之曰。禍福利害。非吾所知。汝惟實對。家親遂納供曰。當日題出之後。同坐製表而鋪序不順。屢次改構之際。自致日晩。聖輝往來他接。已而來言曰。賦題平順。吾欲製賦何如。答曰。吾亦悔不製賦。而日勢已暮。必致狼狽。勿生他意。日暮之後。寒氣甚緊。各占隙地。熾炭燎硯。不相顧見。擧火之後。聖輝來言曰。吾已納券。先爲出去。矣身則追後畢書納券後出來。伊日事狀不過如此。製賦之狀。實不目見。夫祖考與家親之於聖輝。其欲救護之意。固人情之所宜有者。如其急於救護而無難乎欺君。則其勢必將曰。分明見其製賦。而今乃曰實不目見。是不過爲不得不以實對故也。而毁之者以爲何不曰。目見呈表。而只曰不見其製賦。遂以是謂營救。又以向者私酬酢。湊合以實之。向使家親果目見呈表。則雖有所不忍于心。亦當不敢不直言。而旣不目見而曰目見。以求合於時議。以自免於浮謗。其爲身謀則固得矣。獨不愧於心乎。在他人固不忍爲。况於情同同氣者乎。且旣不曰明是製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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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非出力營救者也。其後以此供辭結語。爲聖輝請刑之端。則安在其營救也。彼正臣亦人也。豈不知此之非爲營救乎。惟其指揮之者。於祖考有積怨深怒久矣。得此好機。攘臂而出。百端捃摭。以嗾正臣。正臣方爲奴爲僕。以自圖效。安敢下一箇否字乎。且世之無友道久矣。如非擠之。又下石者。難乎免於今之世也。然祖考夷然曰。以救某之子被斥。吾無愧耳。嗚呼一死一生。交情可見者。非此之謂也耶。後起廢爲右尹。遂上䟽乞免。悉陳與李某相親之狀。末又曰。不幸聖輝事出。事情未著。毁言先騰。臣驟聞而異之。臣與臣子某。對人酬酢之際。果有救解之言。當其時 朝家未覈。獄情未露。則臣何忍逆揣其隱情而隨衆顯斥。以負亡友顧託之意哉。此則人情之所不能已。而論臣者。不知臣之本情。謂臣知其惡而曲爲之地。遂以屋下私談。律之以誣上之科。臣旣有語言不謹之失。則雖無誣上之實。獄情畢露之後。烏得免掩護之罪哉。臣之父子。負犯若玆。而 聖度包容。不欲永棄云云。 上優批不許遞。始家親爲禁府郞。閱盡前後獄案。於沈涑事。無不詳知。嘗與人酬酢而漫及之。盖以所見而知者。傳之而已。初未嘗有害語也。雖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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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聞之。亦不以爲恠。後涑之子宅賢登第。世有云云之說。將不利於初程。宅賢意謂此必由於某之傳說。遂大㤪之。至是宅賢爲持平。乃首發罷職之啓曰。以䟽章。自叙其猥褻之語。尤極無嚴云云。同僚有立異者。宅賢又避曰。伸救之意。尙在心曲。營護之態。見於言外。甘心自黨於罔上護賊之科云云。夫向者疏語。只是自咎之意。何有一毫近似於營救。而宅賢乃求罪於語言之間。粧撰構捏。若是其深刻。㤪毒之於人。甚矣哉。彼方急於逞憾。何暇他顧。此則無足恠矣。獨怪夫。知舊如李德英者。謹以身聽命於宅賢。抑獨何心哉。至若某臺之處置也。雖不得不遞。宅賢輩其爲言。不過曰過當。曰已甚而已。終不明言其誣構之狀。若是者。盖心知而口不敢言。又何足責也。自是以後十數年之間。吠形吠聲。愈出愈奇。言之者。隨人而言之。聽之者。隨人而聽之。長置於不黑不白依俙髣髴之間。而曾無一人分別而是非之者。嗚呼。今之世安得有眞是非哉。且祖考平生孤立而寡合。嫉惡而好盡言。寡合則無援。好盡言則來衆猜。以無援立於衆猜之間。固已危矣。又其所從遊先輩長者。至是皆已凋落無餘。彼年少輩。日夜招朋挈類。啁啾聒人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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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焉足以知祖考哉。而况前後攻祖考者。皆好自立根。不如祖考之孤無援者乎。然 聖上至明。宅賢之啓至六而不允。後銓曹或擬末副。輒點之。前後䟽與狀。必優 批。間或還送。必欲復起而用之。仰惟 天意夫豈偶然而已哉。盖獨 照察其構誣之狀故耳。今若於此文字。備言實狀。以明祖考心事。則非但作者無强言之誚。亦庶幾不悖於 君上之旨意。未知如何。

右所錄未免有題外剩語。不肖亦自知僭猥。人之見之者。將謂何哉。窃以爲此文字肯綮。正在此間。亦惟說得明快而已。不肖孫不勝涕泣冀幸之至。

庚辰後。凡再授州牧。三除京兆。而終不起。

己丑冬。拜刑參。因 上候未寧。上來肅謝。仍參 起居。平復後。遞歸。

癸巳冬。又拜京兆。時 上候又益重。祖考遂扶病上來。當此時。祖考年旣篤老。又有咳嗽脚氣等症。不可以冐寒作行。子孫諫止之。祖考曰。 君父病如此。吾病尙可慮乎。遂輿而行。然自是病益篤。不能造 候班。惟留寓 闕下。以便承聞而已。

甲午。以年八十。特 命陞資憲。乙未。拜知樞。是時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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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未參 候班久矣。及有 恩命。而亦不得一謝。子孫勸陳章請譴。祖考曰。吾平生。不爲文具事。及其病益危。始以一疏永訣。而未及上徹焉。

乙未元朝。命不肖孫把筆。口呼曰。新年祈祝太紛紜。貴富多男長命云。八十老臣無所願。願將吾壽壽吾君。令帖于楣。有時諷吟而泫然泣下。及其疾革也。猶日問 上候何如。其愛 君之誠如此。

訃聞。 上輟朝致賻。及葬 命給軍如例。

祖考一生大節。有人所難及者。甲寅。以攻午人見貶。則宜與庚申後勳臣同事。而乃以不合於淸城。斥出海外。壬戌還 朝後。趙副學持謙以祖考竹馬友。屢欲與之同事。祖考終不肯。又勸趙自靖。且戒子弟曰。淸城爲國功大。雖有一二不是處。攻淸城者。其流必爲逆邊人。後果如其言。今於 王言。雖不可明言。亦不可不略示言外之意。

一生所守。惟自樹立三字。此又不可不表章者也。

凡爲外任者十一。而家居時。或以粥代飯。田民無一區一指增。衣服器皿。亦不如仕宦家貌㨾。淡泊淸苦。爲一世所推許。此亦不過循例說過而已。

祖考逮事 先朝。立朝五十年內。而敦匠四任。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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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外而七典州郡。再按藩節。一啣使命。北至于長白極界。東至于渤海窮境。喫盡瘴癘。南至于漢挐。飄泊海濤。堇以生還。西至于遵化數萬里外。其爲國陳力。亦已勞矣。此又不可不叙之也。

按藩時 敎書。旣是一軆 王言。宜有可以旁採者。故幷錄于末。

黃海監司 敎書曰。云云。惟卿行己易直。禀質詳明。當臺端抗言之秋。不負諫臣之責。建海外牧民之日。蔚有循吏之風。榮進豈待於吹噓。歷試自著其聲望。久置近密之地。出納惟宜。屬擇按廉之時。詢謀允叶云云。

忠淸監司 敎書曰。云云。惟卿性禀通明。材具敏達。持身不苟。早歲有棘棘之稱。立朝寡儔。平生耻數數之行。內而言責之任。喉舌之地。靡不歷敭。外而藩屛之寄。州府之治。俱有聲績。頃由中㙜之列。更佩南州之符。靑州賑飢。鄭公之治行爲最。朱邑增秩。漢代之褒賞斯隆。佐金吾而刑獄平。貳京兆則奸猾屛。伊前後小大之任。著績庸優異之能云云。丙申七月二十七日。不肖孫徵夏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