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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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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不可不從。如何如何。

 祔祭出主告辭云云。

祔祭行於祠堂。則出主時全無告辭。行於他所。則儀節始補入告辭。而亦只曰請主詣某所云云。則無或別有義意而然歟。盖三年之內。祠廟之禮。有殺於常時節文。哀不備文故也。祔之無告辭者。恐亦出於是義耳。

 孝巾行祭云云。

先廟中。單着孝巾古禮也。並着喪笠俗禮也。當以古禮爲正。而俗禮亦未爲不可。盖平人之黑笠。亦俗禮也。而旣以是上廟。則喪人獨不可以喪笠上廟乎。晨謁之禮。尤翁以爲當廢。

 單獻祭茅云云。

祭茅與侑食。自是兩項事。祭茅當屬於獻爵爲一節。而初不干於侑食之節。故墓祭無侑食。而三獻祭茅自如。則單獻亦當行祭茅。而恐不必因行祭茅而並行侑食矣。侑食備禮之事。墓祭以原野之故。猶殺此一節。則况喪中之祭乎。南溪說恐是。旣無侑食之節。則扱正當在初獻之時。而獻爵旣有拜禮。何可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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扱正之拜耶。

 私親喪中。所後祭祀云云。

私親服中。不可殺所後祭者。不但義有輕重之別。雖以其服制言之。私親期制也。期制無殺祭之義。又其服色。深衣與蔽陽子。則以是上廟。未爲不可。不必別用權宜服着矣。然則祭禮固不必殺。而亦不必使子弟代行。旣備其禮。又使代行。殊非引義備禮之意。若以身親將事。必謂未安。則祭禮亦不當備矣。於斯二者。恐當有執一之論矣。

 考妣墓祭云云。

考妣墓祭之饌品豊殺。當從尤翁說。以尊位斷定。而考妣合葬。同卓則合設之。以方笠深衣。哭而行祭。恐或無妨。盖原野之禮。異於祠廟。南軒又有哭墓之文。無論新舊墓。旣已合葬。則一軆哭祭。亦不爲無據矣。

 本生舅姑服云云。

婦爲所生舅姑服期。退愼兩老之論。雖非古禮。不害爲從厚矣。盖婦於所後舅姑。旣與夫同服三年。則於所生舅姑。又與夫同服期年。不可謂全無所據。凾丈常主此論。亦甞行之於家。鄙亦不敢異同矣。

 柳家變禮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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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妻俱死。則立後當後於後妻者。凾丈說也。以是推之。柳世亨之子。當後於世元之第三室。而初室無故而沒。則於所後子。當爲前母爲母。何可無神主。有主何可無祭。立後之日。卽當作神主。而旣失姓貫。則只當書顯妣某封神主。序在次室神位之右。則可卞其爲元妣矣。忌祭則宗兄所答禰祭伸孝者甚得之。而墓祭則當於世元墓側。別設虛位祭之。或可兩得情文耶。此所謂無於禮之禮。所對全出臆斷。未知其當否也。

 心制服色云云。

心制之墨布笠。卽東人俗禮也。以古禮言之。當以墨布作幅巾用之矣。以是上廟。亦有據矣。

 心喪祥禫云云。

心喪服色。本是從吉之制。旣無服制可言。則亦當無祥禫可變之節。只於禫日。與諸兄弟並卽純吉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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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趙汝五書

新見之禮。頃奉時已悉鄙意。今承提督。不知攸對。執事以大功之未可以嫁子。爲今日之明證。而亦不曰下殤小功不可乎。下殤小功。本自期秊而降等。故禮意以爲不可冠嫁。其義甚嚴。自期而降小功者。尙不可冠嫁。况此降爲大功乎。自初持難。盖以此也。第窃有未曉者。新見正禮也。盛服浮文也。緣浮文而稽正禮。恐涉無謂。倘或節損浮文。則明日行禮。未爲不可。何必遅待歲後耶。固知承敎之無罪。而深恐强行非禮。重見過於有識。則其所貽累於法門不少。通家之誼。務從兩便。措事之道。當遠尤悔。拘於翣時悅眼。不思众人謗議。其得失果如何耶。然禮得一說爲據足矣。近日知禮之家。或有已行之例。則窃欲引例行之。望須博詢而詳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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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上舍(思質)問目

 氣之有動靜作爲者。是氣有自運而然耶。其動靜作爲者。理使之然歟。若曰理使之然。則氣有善惡。其所謂惡者。亦理使之然者歟。若曰惡亦理之使然。則先儒所謂理純善云者。不亦可疑乎。若曰氣有自運。則其所謂惡者。是出於氣矣。其區處誠不難矣。然是惡之主張者誰歟。吾知其純善之理。必不肯從於惡矣。然則其惡氣也。果無裡面之理。而其空殼之自作動靜作爲歟。若曰自作動靜作爲。則氣不必籍理而後爲動靜作爲可知。然則氣有自運者亦明矣。若氣有自運。則是理氣爲二本。而其作爲者有互發矣。然則先儒何以二本互發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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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歟。又若以理弱氣强。理不勝氣等說觀之。二本互發。其有可據。是果不矛盾於非斥之論歟。

氣之動靜而理之直遂者。理之主宰而氣之聽命也。氣之汩亂而理之從化者。理不主宰而氣不聽命也。理之主宰而氣之聽命者。理氣之常也。理不主宰而氣不聽命者。理氣之變也。理氣之有常有變者何也。理弱而氣强。理無爲而氣有爲也。盖理雖主宰此氣。而作用之權在氣。故氣能運理。而理不能運氣。方是氣之汩亂也。是理不但主宰氣不得。亦隨氣而汩亂。是則强弱虛實必然之勢。而程張所謂理亦有善惡者也。然理之所以從化者。卽不過勝不得氣而有此累而已矣。若其本體之純善。初未甞以氣之善惡。有所加損焉。則先儒所謂理則純善而氣有善惡者此也。然則因是氣之兼惡。而致疑於理體純善者。固不可焉。而因是理之純善。而遂以爲氣中無理者。尤亦惑矣。理本無爲。亦不離氣。若以氣之有惡。理便不從。則是理何等作爲。何等判離。不知前賢有如此說理者否。大抵理譬則人也。氣譬則馬也。人之乘馬。理之乘氣也。人之範驅。馬之鉗制。而遵正路者。理之主宰。氣之聽命而趨於善也。馬之橫奔。人之失御。而走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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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者。氣之汩亂。理之不宰而歸於惡也。馬固橫奔。而人固無橫奔之意。則氣固兼惡。而理體之純善。固自若矣。馬奔曲逕。而人亦在曲逕之中。則氣之汩亂。而理亦隨而汩亂矣。從古如是說者。非止一二。未知曾已孰商否。至於二本互發之說。先儒非斥。自有主意。吾儒所本。以理爲純善。釋氏所本。以氣爲純善。則以作用爲本。無論義理當否。初不干於先儒所論矣。情之善惡。雖云二歧。而氣發理乘。只是一塗。則所謂理亦發用者。有何可據。而其所非斥。亦未見其矛盾矣。凡此前人論卞。不啻明白。故謹因俯詢。畧擧大體。不欲張皇。復事疊床耳。

答李監役(興賢)春秋籤目

 鄭伯克段傳。無將。(隱己未夏。)

將者公羊傳云將有其意。韻會作平聲。

 宋公和卒 傳。間問殷騁。世相朝。(隱上辛酉八月。)

間者間時也。殷者中也。世者終其世也。間時相問。中禮而騁。終一世相朝者。見隱公下己巳十一年。

 九月公至自唐 傳。居夷浮海之意。(桓上辛未。)

桓公弑君而自立。與犬戎之無君親者同盟。則人紀絶矣。君道喪矣。夫子書而危之。危字包得傷時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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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義。故程氏以爲居夷浮海之意。

 甲戌己丑。陳侯鮑卒。(桓中五年。)

陳佗之亂。再赴魯。故曰甲戌己丑。詳見左傳。

 秋八月大閱 傳。以殺則王下大綏。(桓中六年。)

殺者獲禽獸也。大綏旗屬。見禮記王制。

 子同生 傳。委裘。(桓中。)

委者遺也。委裘者。先王之遺裘也。見綱目賈誼䟽。

 焚咸丘 傳。王用三驅。(桓中七年。)

王用三驅。比卦九五文辭。天子之獵。不合圍。開一面之網。故云三驅失前禽。

 

祭公逆王后 傳。卿往公監。(桓中七年。)

禮天子迎后。則使卿往之。公監之。而今使公往之。非禮意也。

 曹伯使世子來朝 傳。尸子曰夫已多乎道。(桓中九年。)

已字下當句。盖云親命不可已。而或有可已者。亦合於孝之道云也。

 會紀侯 傳。不地於紀。(桓十三年。)

不地於紀。似是戰於紀。而不言戰地之意。

 天王求車 傳。亢不衷。

亢不衷。猶言過而不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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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人執陳轅濤塗 傳。政有幾。(僖上四年。)

幾是幾微之幾。先法言先知篇。思者民思之。思是治政之幾。斁者民厭之。斁是亂政之幾也。

 世子母弟。(僖五年。)

世子及母弟云也。

 城緣陵 傳。前目後凡。(僖十四年。)

目者單擧也。凡者統稱也。城楚丘。齊之事也。故曰月。城緣陵。諸侯之事。故曰凡也。

 不卒戍刺之 傳。三刺。(僖二十八年。)

三刺見周禮夏官。刺審察也。三訊得可然後殺之。孟子所謂國人可殺然後殺之者也。

 鄭人伐宋 傳。窮諸人。(文十七年。)

賤之者極於稱人云也。

 立武宮 傳。有進無退。(成十四年。)

有進無退。旣見禮記檀弓。盖喪事自初終至襄葬。皆卽遠之事。故曰飯于牖殯于階祖于庭。喪事有進而無退。武宮當毁而復立。則是不進而退也。

 城中城 傳。謹於禮。(成六年。)

王公之設險。不在於城郭甲兵。而在於卞尊卑分貴賤。所以設險之大端。卽地利不如人和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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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而末言者。(僖上三年。)

大會。大陽轂之會也。末言者。末言江黃也。

 天王出居鄭 傳。毁其室而不保寄生之君。(僖卄四年。)

寄生假氣而生者。周室降於列國。而又不能保其室。故曰寄生之君。

 晉侯入曹 傳。覿文慝武。修其訓典。序成而不至。(僖下二十八年。)

示文德隱武威。修訓典序和成。而不至然後始伐之云也。

 盟于踐土 傳。名宲俱亡。

天王之號爲名也。下勞踐土。亡其宲也。旣無天王之宲。則不若並與其名而俱亡。故削而不書。

 周公出奔晉 傳。自周無出。(成下十二年。)

自周無出。自周國而奔者。不言出之意。周是天王之國。出是絶之之辭。天王以四海爲一家。臣子無可出之地。故曰自周無出。今言出則臣道絶。而王令不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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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辛哀(宅寧)書

伏惟至寒。哀侍候支持。居諸易邁。襄期在邇。孝思罔極。何以堪處。悲係不已。頃詢禮說。果領鄙意否。並有喪。兼用絰帶。雖是古禮。家禮不取。今難行之。而第葬後持重服。有兩種說焉。母葬畢後服父服一也。父服旣練。則服母服一也。盖父母之服。均是已葬。則所重在父服。父服已練。而母服未練。則所重又在母服。語雖不同。意則同也。今以哀家禮言之。先府君小期已過。則襄虞畢後。當持齊衰無疑。頃日未記哀兄斬制之已練。只據重服言之。故所答有未盡詳者。玆復申之。並乞諒納如何。病伏郊埛。末由拜悉。徒增悵恨。

答或人書

頃蒙勤對。且辱連存。甚盛眷也。知荷良多。第滿紙縷縷。引諭過情。顧不敢當。陽和發輝。恭惟啓處增重。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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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工課。日益精進。鄙人依舊勞碌。媿與齒長。深恐無就而止耳。別紙垂諭。益仰會疑之不釋。第於鄙說。有未盡見諒者。畧效梗槩。以聽進退。人心道心。均是情也。以其覺於性命者。謂之道心。覺於形氣者。謂之人心。性命天理之公也。故有善而無惡。形氣一己之私也。故或有善。或有不善。今以七情中喜之一目言之。喜聞過喜有技。天理之公而道心之純善也。喜飢食喜渴飮。一己之私而人心之善也。喜放飯喜流啜。飮食之過而人心之不善也。此則人道心名義間架之一定者。而所謂道心純善。人心也有善者有不善者此也。栗翁之說如此。而愚亦不敢不從矣。窃覸來諭。以人心道心。分屬於善惡。此不但未悉於愚說。亦未得栗翁之意也。道心固純善。而人心其果純惡乎。上智不能無人心。而上智聖人也。聖人之人心。亦有惡之可言乎。且以飮食之心言之。放飯流啜固不善。而飢欲食渴欲飮。亦將謂不善乎。旣不分形氣性命所覺之不同。又不分形氣中善惡之各有界限。直以情上善惡二者。混圇說去。而且其所見入頭處。專以人心屬惡。則宜其說愈多而義愈晦也。然栗翁則以人心謂兼善惡。此以人心合人慾言者也。尤翁則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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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與人慾。以人心屬善。以人慾屬惡。兩說皆得朱子之意。而尤翁說較益精密。故愚合二說而論之曰。人心專言之則包人慾。偏言之則對人慾。此義亦不可不知也。曾於講席。有所發端矣。未知記有否。大抵講學之道。在於多讀博究。又在於虛心聽言。外此二者。其所卞難。適足爲口耳之資耳。並乞垂諒焉。愁惱之中。得此開講之端。爲幸莫大。毋惜筆舌。頻賜鐫音。深所望也。

答或人書

連承長牘。謹審春寒。啓處增衛。多少慰浣。人道說承此印可。自幸鄙見之不至甚悖。氣質說界分精微。見得旣難。說得亦不易。第覸來諭。有未得長者本意。心之善惡云者。非是行事上善惡也。卽指其本禀美惡也。善惡二者。盖本於通書剛柔善惡之說。濂溪旣以善惡言之於未發前氣質之性。則善惡名義。亦可知矣。性且言善惡。則心不可言善惡乎。高明每以善惡看作行事上善惡。故有是疑矣。然來圖以心與氣質分而二之。心則居氣質之內而純善無惡。氣質居心之外而有善有惡。此是本領差殊處。此一處差殊。無處不差矣。高明尊信己見。雖於師門長者及栗尤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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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之說。亦不回聽。則如愚之淺識拙辭。何足輕重於其間乎。第有一說可難者。性具於心而心外無性。所謂本然之性。就心上單指性者也。氣質之性。就性中兼指心者也。單指兼指。所指者不同。而元不離於一心性中矣。栗翁之圖。置氣質於心圈子中者。盖以此也。不如此則心與氣質。判然爲二物。而性無所掛搭處矣。若如高明說。則氣質是心外之物。而所謂氣質之性。亦將爲心外之性矣。請下一轉語剖判如何。來諭又云從古聖賢。未有以善惡言心。朱子曰人之所以爲學者。以其吾心之不若聖人天地之心。果若聖人天地之心。尙何學之爲哉。又曰心固善也。亦不可說惡不是心。惡不是心。則這惡從甚麽做出來。此說正好着精理會。來諭滿紙。不勝諄復。玆撮其肯綮設問。破得此關。自無疑矣。

答或人書

人道說始合旋離。終無歸一之望。良可歎也。竊覸明者主意。以人心專屬於惡。故爲圖爲說。皆未免此箇圈套。如是論說。雖窮年歲終。無可合之理矣。愚之書尙在。何甞以人心專屬純善乎。栗翁則合言人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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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慾。尤翁則分言人心與人慾。而愚則合二說而言之。其義備矣。愚固未甞以人心純善。而設或曰純善。亦無害於情之純善。人心道心固情也。而人慾亦是情也。聖人之使人節情而制慾者此也。恐不必爲是之慮。而遂以人心歸之於惡也。魯齋圖固多醜差。而來圖亦未知其洽好矣。庸序形氣。盖指百體之氣。而來圖以心氣當之。本領已是大段差謬。以此推說。種種有抵捂。形氣之下。直云道心。則是道心生於形氣矣。由形氣橫生爲人心。則是人心專屬於惡矣。朱子之意。果如是乎。所謂人心之生於形氣者。卽虛靈之覺於形體而爲飢飽寒煖之情也。道心之原於性命者。虛靈之覺於義理而爲愛恭宜別之情也。若曰形氣謂之心氣。則人心道心。孰非心氣所發。而必以人道分屬形氣與性命耶。此義本不難曉。須就庸序中人心之獨生於形氣。上智之不能無人心等語。着意硏究。則自當見之矣。虛靈知覺。雖謂之有體用可也。謂之無體用可也。纔言虛靈。便涉知覺。別無體用之可分。則此乃高明之論而專言者也。當曰虛靈故知覺。而不當曰知覺故虛靈。則此乃體用之說而對言者也。義理活物活看然後。方可得之程楊之說。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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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求之。自無疑矣。久庵說之種種醜差。來卞得之。盖久庵貪看醫書。有是說。而醫書本意。亦主心而言。則其於醫書。亦未精看矣。第明者所自爲圖者。亦多病痛。圖之內圈。固爲五常。而外圈分書五臟。則吾聞性具於心。而未聞具於五臟。又於五臟圈中。分書虛靈知覺。則吾聞心體虛靈。未聞五臟俱爲虛靈也。脾下書發爲四七。則吾聞心發爲情。而未聞脾發爲情也。四端之下。又書七情。則吾聞衍之爲七情。約之爲四端。四七均是情也。而又未聞四端之外。又別有七情而各占層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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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朴仲新(宗爀)書

別紙縷縷。孝思可見。甚盛問也。此義所關至重。固非蒙陋可勘。且於經無文。未克援對。第有一說可以旁證者。 國制禫日付職。禫月不陳試付職。許令從仕也。不陳試。許令赴擧也。今若以從仕赴擧。爲悖經而傷理。則是 先王制禮。猶有所未盡。愚不敢知矣。然喪制纔畢。餘哀未忘。應擧入仕。不忍遽同於平人者。亦孝子之至情也。則君子處此。當兩存而各得其說矣。至若老兄情地。旣承親命。其義尤別。今日處義。不必問諸他人。只當權度吾心。餘哀重則從餘哀。親命重則從親命。未忘餘哀。不忍復常者孝也。重違親命。僶勉就事者亦孝也。事雖不同。其爲孝則一也。緣情揆義。仁者當慽。人言之來。不須慮也。雖然禮以從厚爲貴。哀未忘而不赴試。以禮言之。當屬於厚矣。明者所處之義。雖或出於不獲已。而人之有言。亦不害爲從厚矣。他日歸鄕。固宜遜辭引避。以謝言者。若於自家胸中。有些怨尤之意。則是先自待以不厚矣。何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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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人。若夫初旬行禫。禮意皎然。凡吉禮從速。而禫亦就吉。故啓寢卜日。常在初旬。卜未得吉而或及於中下旬。則下旬行禫。初非正禮。來諭徑行之疑。無乃考禮未詳耶。按經可驗。不欲疊床耳。鄙家年前事。與此不同。期功升降。心有所不忍。親意且欲從厚。故徑情直行。不問 國制有無。今不必提較矣。

答崔芝翁(一浩)別紙(癸未)

 

旣無聲臭。則豈有其始。

推之於前。不見其始之合。引之於後。不見其終之離。此乃理氣無終始之說也。盖理與氣合。原無暫離之時。而所謂有始者。截自一陽一陰初生處。而於其未生陽時。指其有生陽之理。未生陰時。指其有生陰之理。而謂之有始有終。其實一陽未生之前。理具於陰。一陰未生之前。理具於陽。只在人看得有始終。而理何甞懸空獨立。與氣對頭。眞有終始也哉。至若以無聲臭。爲無始終之本。則無聲臭不過無形像之證。理之無始。不在於無形。則無形與無始。自是兩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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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無形釋無始也。

 其爲理也配乎氣。故流動充滿。能成廣大形像。

理之生氣。本不待於配氣。配氣而後生氣。則是主宰之權。在於氣而不在於理也。盖動靜者氣也。動之靜之者理也。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者此也。

 無聲而有聲。無臭而有臭。

無聲無臭。自是無形之證而說理之軆。氣之至精者。雖或無聲臭之可言。而旣曰氣。則便屬形焉。亦當屬於聲臭。

 自有而無者。理之眞也。自無而有者。氣之正也。旣非一物。亦非二物。

有無云者。虛實之說也。一二云者。分合之說也。虛實與分合。各自一說。不可以此釋彼。且有無之說。恐欠圓滿。以形爲有無言之。理無形無爲。而氣有形有爲。未見其自無自有之各占界分矣。且自無自有。旣有來歷。則可言於氣。而不可言於理也。

 此理之在彼在此。理之通也。此氣之或淸或濁。氣之局也。

通局從來說者誤解。甚失栗翁之意。栗翁曰人之理卽物之理者。理之通也。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氣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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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盖單指理則人物一理。理之通也。兼指氣則人物異性。氣之局也。所謂氣局者。卽指理爲氣之所局也。本就氣上言理者也。直指氣之淸濁而爲氣局。則又非栗翁之意也。

 陽之動者復靜。則水始生焉。靜者復動。則木始生焉。水木之體。自陽而來。

動靜變合。俱是陰陽之事。而說處各自不同。故當曰陽變陰合而生五行。不當曰陽動陰靜而生五行。况陽之動者復靜而生水者。語句太涉郞當。動則爲陽。靜則爲陰。豈有靜而爲陽之理乎。朱子論知覺。有靜中動動中靜之說。而與此其指別矣。

 天者地之氣也。地者天之質也。

天地雖有上下虛實之別。而各自有氣與質焉。以氣言之。天有下降之氣。地有上昇之氣。以質言之。天形圓地形方。今以天爲地之氣。地爲天之質。則恐非不易之論矣。

 不辨庶物者。視之不明。未解聲音者。聽之不聡也。

聡明有從血氣而言者。有從義理而言者。離婁之明。師曠之聡。從血氣而言者也。視遠惟明。聽德惟聡。從義理而言者也。五事中聡明。盖是義理之聡明。卞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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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解聲音。血氣之事。不可以此釋彼。

上金判書(聖應)書(丁丑)

國哀之荐疊。臣民慟殞。普切罔極。旱炎比酷。伏問此時體度對膺神相。區區瞻慕。無任下悰。戚從弟奉老粗保。是則私幸。而敗局賑糶。儉歲徵捧。罔非龜背刮毛。種種愁𢞓。無以排遣。且中三局作米事。最切悶急。所謂保軍。皆是貧殘小戶。雖於常年。每有懲族之弊。今經兩歲大歉。物故流離之外。無非抄飢受賑。浮黃匍匐。仰哺於官。雖剝皮椎髓。萬無粒米懲出之勢。兵營亦知此狀。而迫於各營催督。鎭日督關。侵責踏至。一邑騷擾。將無以支吾。奈何奈何。在前荐凶之時。則自各營例有別般區畫。而近日隣邑。亦或有變通之例。玆不得不具狀仰報。未知盛意以爲如何。均是上納。則以錢以米。於營旣無大段損益。在本邑則爲賜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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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到拭目之餘。無一惠政。而一邊賑飢。一邊刑徵。决是幷行不得之事。民情則以弟之爲至親於本營。所望甚切。有難終孤。且公體言之。 朝家特軫民隱。兩等大同。幷許停退。則各營似當一體變通。私義言之。弟邑民事如是切急。不宜自阻於本營。况其不費之惠。已施於隣邑者。應無獨漏之理。故玆敢决意奉聞。進退可否。惟在諒處之如何耳。人則不知。以其代錢之或有別項利益。而作米不過四十包。則原數零星。寧有餘力及人。况且春納秋捧。市直顯殊。來頭失本。在所不免。此亦倂入下諒而處之。至望至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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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族人簡臯翁(履健)書

嚮日 恩數。㢠出常格。同宗與有榮焉。固知從御早晩過近邑。而病難自振。竟闕延候。悵黯曷旣。伏惟辰下。利稅諸節。茂膺休吉。欣賀不任祈祈。三龜榮養。至今傳誦。而按節本道。吾宗之所刱有。較得分數。台今過之。益信德厚者報長。其理不可誣矣。族人苫塊餘喘。尙有口腹之累。一麾嶺嶠。再經寒暑。敗局勞瘁。與齒俱深。攬鏡星髮。只自傷憐。亡師遺集。屬役無所。初不自量。妄意擔當經始。到今事巨力綿。將不免中撤之慮。以是煼灼。殆廢寢啖。何幸使家臨止。所賴者夥矣。借手謄刊。已是大惠。而又欲出力顧助。則其所裨益。實非始計之所敢出。顧今頹然中辦此能幾人。不勝欽歎。人則不知。或以行序間小節。致詳於營邑。而公體私義。固當幷行不悖。吾家且有舊例。義不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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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况此吾道百世之托。專靠於斯役。則區區小嫌。輕重懸殊。有不可恤矣。惟執事可以諒得矣。

與宗人浩元(養淳)書

人心說。更加紬繹否。人心專言則包人慾而兼惡。偏言則對人慾而純善。情之或善或惡。良以此也。近日心純善之說。大行於世。駸駸乎卽心卽佛之見。而吾儒本天之學。無以顯矣。無乃達磨遷固賢於仲尼而然耶。高明情純善之說。又生一重境界。心甚悶然。有是煩焉。諒之否。

答宗人浩元書

人心說。姑未歸一。不害其不欲苟同。然人心有偏言專言之不同。朱子曰上智不能無人心。此偏言之人心也。栗翁曰人心也有天理也有人慾。此專言之人心也。愚則合二說而言之。所謂人心不可謂惡者。擧是偏言一段而言也。愚何甞以人心只可單言純善。而不可兼言善惡乎。人心與人慾相對言之。則固有善惡之分。相包言之。則人慾亦人心之屬。何可分而二之乎。然必欲分言於人道之外。又別有人慾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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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作情之善惡則一也。明者每於人心上。看得不周。舍人欲而言人心。舍惡而言情。恐或近於偏枯矣。情之有善惡。程朱說也。程子曰此性字指氣質之性。性且有善惡。情豈無善惡。朱子曰性有善惡。故情有善惡。善惡之言於情上。不啻多矣。今以人心專屬於善。而人道之外。更無他情云。則惡情之發。從甚麽做來。請下一轉語剖示也。

答營門書(時宗人應淳爲嶺伯。)

日昨下覆。伏慰區區。旱乹比酷。民事之罔措。營邑憂均。伏問辰下。侍省宣候萬相。大庭睟辰在邇。愛日慶忭。仰認倍品。拘於事面。屢違末席之參。此何等悵缺。兒輩如無病故。謹當如敎替送耳。先廟事鄕中事端。有何別般難處之慮耶。 筵說雖不若擧條之謄傳朝紙。而並獻之意。旣不啻明白。則在京諸權。亦必聞知。此與擧條無甚異同矣。且今事勢無論先獻幷獻。當有一番變通之擧。而先獻旣是 聖意之所不在。則幷獻自是次第事。以吾輩情理言之。旣不得先獻。則幷獻猶勝於次獻。若論其永久息爭之道。幷獻又勝於先獻。故當初淺見。盖在於幷獻。而京宗之議。渼湖兄長外。無他歧貳。亦可謂大同之論。鄕宗挾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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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固難曲從。而頃於上京時。養根意見。亦以幷獻爲便。鄕議之不一。據此可知。况且奉行 上敎。又異於自下私講。是實難得之機會。若過今番。而時移事往。擺脫不得。則日後雖欲幷獻。不可得矣。何可持疑遷就。坐失好會耶。別廟之虛設。雖涉可惜。此乃初頭淺商輕擧之事。畢竟見敗。理勢之所必然。而留作齋舍或淸陰院宇。俱未爲不可。設或不成。 筵敎至嚴。移奉非所可論。恐不宜惜此而緩彼也。先祖之降屈被辱。今至百年之久。莫非子孫之罪過也。若又以先獻之未克準請。恬然因循於依舊屈辱。則揆以道理。果涉如何耶。倘或天啓 聖衷。曲循至懇。則今日幷獻。安知不爲日後先獻之階梯耶。謀之在博。斷之在獨。一向持難。延拖時日。則恐或無成就之期矣。伏乞更勿疑難。趁卽决定。毋至後時之悔如何。開獄收殺。活一無辜。必有陰相。朱子之所深斥。而政理法意。俱獲允當。良足仰賀。

答營門書

䟽事葛藤。未知緣何。而不至於大段否。 筵說姑未得見。裏面委折。亦未聞知。紆菀難狀。拜䟽將欲於何間爲之。而措語則更申前說耶。平山壯節申公祠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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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太師廟同時同事。而壯節公居東首享。則高麗廟制本自如此。實爲今日證左之甚緊者。曾於西行時。瞻拜問例。且於其子孫在京者。詳探而知之。故今番宗䟽中添入此條。如欲以廟享先後爲辭。提論此證似好。如何如何。開獄事。所敎實出於十分詳審。生物之仁。秉法之義。可謂幷行而不悖矣。然胎傷實因。盖出於迫不得已。非敢以是爲十分無疑。而盖其獄情。分明相閧後無他傷處。卽地腹痛下血致死。而招辭中旣曰受胎數月。兩出血塊云。則雖百人當獄。當以胎傷爲目。而第於胎傷之中。亦多有合商量者。胎傷與刃傷杖傷有異。刃杖則明是他人所傷。而胎傷則自己受傷。亦多有之。心驚體動。俱是受傷之道。雖云相閧。若或死女自動傷胎。則不必歸罪於他人。自動與被動。段落不明。疑則從輕。法文所載。設或被動於元隻。以其夫德三招觀之。受胎與否。其夫之所不知。隣女何以知之。旣已不知。則宛轉之際。雖云被動於元隻。實出於無心。以此情地。終歸償命。則豈不萬萬寃枉乎。此乃大體昭然者也。是故覆撿跋尾。已帶此意。以啓營門酌處之路。跋辭中首擧不見墜胎之意。而以其夫只出血塊等招實之。末乃結之曰非出相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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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曰未免元犯。旣非殺心。則無心可知。未免元犯。則又非眞犯。其意全在於求說不得。姑以胎傷懸錄。冀或營門之覺察論題。而回題一以嚴訊成獄。遂至於兩年同推之境。心甚悶然。果有所面禀矣。大抵獄官事體。全以嚴重爲主。酌量進退。惟在營門處斷。而今此自下請緩。已涉倒置。幷與實因而變換。尤違格例。近來列邑之治獄。多有始重終輕之論。自舂自箕。前後顯殊。終是未安。至於刑吏推論。每在於獄情之當重而從輕。不在於當輕而從重。盖獄體與㙜體同義。臺臣設或執論稍峻。未甞以峻爲罪。獄官設或論獄雖重。未甞以重爲罪。到今推吏。恐非應行不可已之事。而若或推治。則其勢不但止於論責下吏而已。列邑之當之者。亦不可以推治薄罰。有所自安。一往一復之際。聽聞所及。豈不節節難處乎。事關伸枉。微此無以究意。則自餘轉折。不必相恤。而旣有一條平易可通之路。則不必如是用慮。星州朴海才再昨年獄事。始以被打成獄。而末復酌處。未聞該吏推問之擧。則此乃最近之例也。前柯不遠。取以爲例。未知如何。此獄决末。恐非時急之事。貶坐之前。不無掣碍之端。姑爲置之。以待來望如何。

答宋士行(敏相)書

所示練祀。人家之多行。本是禮意。則備要之不載云者。無乃考之未詳耶。小祥條父在爲母及妻云者。自是雜記註䟽之說也。詳考本文則可知矣。無論註䟽有無。以事理推之。父雖爲主。子不可不爲其妻杖期。有杖則有練有禫。次第事也。何可以父爲主爲拘耶。祝文則雖無爲子婦。措辭當用父告子之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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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宋從士克(復相)書

所詢云云。不無苗脉。自聞此報。心甚未妥。果於紙末。略及不通記聞之意。而過生疑怒。向於呂江邂逅中。餘怒未已。語或不擇可笑。然不但此也。近日所聞。不厭人意。傳說雖不可準信。若或近似則大缺所料。君則在京。且居強近之列。何其袖手恝然。不以一言提省也。山林一出。大關世道。平日若無慮之遠而講之熟。則徒恃 寵靈。自取狼狽者。踵相接焉。所當深戒。君之力量才辯。旣難於扶顚持危。則勸令早退。俾圖善後。所助亦大矣。如何如何。

答沈子有(樂賢)書

小斂時襲絰。雖是古禮。家禮移置成服條。實出於敦本質之義。盖衰絰俱屬喪服。未成服之前。先着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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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於繁文。莫若並襲於成服時之爲簡當。笏記之遵用。意盖深矣。今不可添入。至於各歸喪次條。不脫絰帶。雖在大斂之後。實通三年而言。不必因此改彼。漆匠明是闕文。添入可也。

孝巾當着於小斂後袒免之時。書儀所謂着巾加免者此也。

絰帶家禮只言散垂三尺而不言絞。欲從家禮。則亦當散而不絞。不能字對能字而言。喪服䟽。杖者有德者能爲父母致病。故許以杖輔病。婦人則不能致病云也。

書儀持重云者。欲別其父母喪。而此乃俗禮也。豈有禮文可據。然承重者有父母。則從俗而別之。有何妨耶。

祔食祝文。當初面商者忘未記得。來示未解本旨。難以臆對。更賜詳示如何。

安山疑問。鄙素商量者。本宗親盡之主。禮當埋安。而一切準是。則出繼子生前。或有本生父母親盡見埋之擧。子在而埋父之主。是豈理也哉。旣不忍於所生父。則義當推於所生祖曾矣。若欲權奉則題主當以伯叔祖爲之。此是義起之事。則豈有文書可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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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沈子有書

襲絰之從家禮。當懸註於小斂條下恐宜。旣有此註。則自有來歷。不必更言襲絰。而亦不可刪去不脫二字矣。

孝巾溫公所制。非古禮則着巾無時不可。而小斂時旣不襲絰。則以巾代用。恐無不可。故從俗載錄。亦有義意。

書䟽持重。從俗無妨。據禮亦得。

安山疑禮所謂不一之論果何如。而近更思之。凡禮有據然後可安於心矣。且生家四代之仍奉。太無別於所後之宗。若以禮經爲據。則當以班祔條旁親無後傍照之。祭止於所生祖考有據耶。尊意之未釋然宜矣。幸更示之也。

氣說來示得之。大抵氣機自其不變者而言之。氣質有不移者。氣數有一定者。自其變者而言之。氣質有變化者。氣數有祈永者。此本非難見者。而設或如彼說。氣質與氣數。可以分言。而捨儒入禪。有何所着落也。然所見受病處。專在於不以名敎爲樂地故耳。實不在於質數分合之間耳。

記夢令人感愴。無論語意得失。事軆不可添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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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沈子有書

母喪三年。據禮父卒則三年之說。雖一日之間。母喪先於父。則有異於父卒之後。不當服三年。先丈之議。常主始制爲斷之義。父生之前。若以朞年成服。則父雖卒。不可移易。而父卒之後。已自成服。則母喪雖或差先。當服三年。以是往復先師。始得印可。鄙意終有所難安。盖母先亡於父。則服雖成於父卒之後。而朞年之制。已定於父卒之前。旣定之制。敢自移易。不但有違於禮義。以情理言之。深有所不忍。故以是禀質先師。卒改初見。手自刪削於私草中。以答先丈之書。鄙意不特禮說本然。又有所受於師門。恐難更改。如何如何。

婦人䯻與笄。禮自是兩項事。䯻從俗制。辮髮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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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也。笄從華制。遵禮行之一義也。朝笄暮辮。並得其宜。因此廢彼。殊非存羊之義。鄙意兩存幷行。未知其不可矣。

答沈子有書

茅沙各器。尤翁本主禮說。此見於時祭條。旣有降神時聚沙香案前之文。又有三獻時聚沙各位前之文。此豈非兩器各用之證乎。然時祭則合祭各位。忌祭單祭當位。茅沙合用。盖亦省文之俗禮。而禮意則本不如此。

利成之告尸。尤見其忌墓祭之當廢告成也。凡言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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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盖主時祭而言也。時祭自是古禮。故固皆有尸。至於忌祭則古無是祭。而檀弓只云不樂而已。而宋儒始以義起。墓祭則開元以後。始有寒食上墓之文。則尸童已廢之後也。來示忌墓祭皆有尸者。何所據之說也。

禫後着黑笠白布素帶。吉後着漆笠靑布色帶。自是從吉之漸也。若仍着禫前之服。則禫後全無變服之義。此乃鄙意之所主也。至於師說則意與此有異。盖主心喪而言也。心喪有喪而無服。本無禫前禫後可變之義。故以漆笠白衣爲非也。無乃引喩失當耶。

答沈子有書(壬午)

葛絰旣有家庭舊例。無容更議。第用葛。雖云古禮。去皮與否。初不明言。故沙溪,愼齋,尤翁則以爲葛輕而麻重。當存麤皮。牛溪,黃江,玄石則以爲帶亦當練。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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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靑忽治。來諭只去麤皮。不至光㓗云者。是從沙溪說耶。抑從牛溪說耶。孤哀家自前用麻。亦不無所據。備要註旣曰顈或熟麻亦可。玄石亦引此以爲無葛則代用熟麻無妨。然則用麻固異於背馳備要。而必欲用葛則不但先賢議論不一。麁皮太粗。靑忽太精。不麁不精。又無明的之證。無寧熟麻之爲簡當。而初無異同之議耳。其制始用成服之制矣。更撿南溪集。三重四股。當去散垂爲說較長。依此行之。如何如何。大抵禮得一說爲據足矣。用葛用麻。俱出於禮經。則從便行之。有何不可。

答沈子有儀禮䟽義問目

 小功正服章䟽。日月爲足云云。

小功服輕故三月變葛。而衰裳則不變。必待五月而除之。日月爲足。待五月云也。

 從祖昆弟條傳䟽。不得辭云云。

詳攷傳䟽。終無此句。可恠。

 外祖父母條傳註。徒從云云。

從服有六。從者以義從服云也。

 夫之姑姊妹娣姒傳䟽。娣姒不據夫年云云。

娣姒之不據夫年。古禮本然。今之從夫年。無乃襲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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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緦麻三月章庶子爲父後爲其母條傳䟽。聞㐫人末端申君云云。

以人死聞也。同宮之喪。雖臣妾不祭故耳。君之母非夫人。則群臣無服。近臣則從君所服。申君之哀也。

 妻之父母條。公子從有服而無服云云。

世子則服妻之父母。公子則不服。妻父母本有服。而以其公子之故而無服云也。世子有君人之責。故重在妻而服其父母。公子則尊而無責故不服也。

 爲夫之從父昆弟之妻條傳註。同室居室安坐云云。

同室云者。泛稱同堂也。居室云者。同居一室也。安坐云者。不特同居。與之久居。爲相終始也。

答鄭聖循(鐸)太極問目

 太極圖云云。

五圈圖。皆是太極也。第一圈。卽太極之無形超氣者也。第二圈。卽太極之乘陰陽者也。第三圈。卽太極之乘五行者也。第四圈。卽太極之具於氣化者也。第五圈。卽太極之具於形化者也。五圈各具一義。故圖凡五㨾。而五圈同是太極。故首圈不別書太極名號。首圈若書太極。則第二以下圈。遂不得爲太極矣。且氣化形化二圈。似與無極同㨾。而氣化圈包男女之象。形化圈包萬物之象。則其與無極超氣者。義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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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見記聞錄。

 大凡云云。

以意會之。則繫辭所謂太極生兩儀一句。萬理咸備。不必別作圖子。旣已作圖。則五圈俱是各項事。不可闕一。五行以上。不可無圖。則男女萬物。獨可無圖乎。何以前面㨾子之彷彿。謂之疊床。恐失照檢。

 五行圖云云。

五行生出與相生。 義例本不同。相生卽生出以後性氣相近者也。恐不宜挽合論斷。至於運行之序。則本圖有細畫相引。何以謂之矛盾乎。大抵五行作圖。則當以生出爲主。水初生於天。火次生於地。木次於火。金次於木。土終生焉。陰陽盛穉。各有位次。雖欲變置。不可得矣。且五行自有氣。有氣自有質。何以謂之非氣非質耶。

 陽變陰合云云。

陽屬動故變有動意。陰屬靜故合有靜意。恐難移易。

 寂感云云。

圖說雖不言寂感。而聖人之動靜。非寂感而何。且以寂感分屬五性。則寂當屬義正。感當屬仁中。而五性動則俱動。靜則俱靜。亦不可偏屬於仁正。圖說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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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動然後善惡生焉者。此可見矣。

 秀之精一云云。

秀之精一。當屬之二五之氣。此與太極精本。說處不同矣。

 形而上云云。

形上之道。本兼軆用。一陰一陽之道。只屬於用。兩道字有大小偏全之殊矣。大抵一陰一陽。雖以動靜言之。陰陽上加一字。則專屬於流行矣。

 本然之妙云云。

本然之妙。專以理言。妙合之妙。合理氣而言。

 

五行云云。

已論於上矣。

 各一其性云云。

性字對太極而言則理。墜在氣質曰性。超脫形器曰太極。而性字專言之。則性卽理也。亦言於造化處。與太極無分。

 陽善陰惡云云。

陰陽善惡。以大界分言之。善當屬陽動。惡當屬陰靜。而細推言之。吉凶悔吝。俱生於陽動。不可泥看。

 人物之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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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欲專說人。故不得不兼說物。若不說物。則人所禀獨得之意。遂無來歷精神矣。人物性不同。高見儘明。

 中正仁義云云。

中正之不曰禮智。小註語類說備矣。中正之居上。一依五行次序云者。所論是矣。

 鬼神云云。

鬼神 造化靈處。言之吉凶。福善禍淫。鬼神之事。故以聖人之賞罰合而言之矣。

 立天之道云云。

天地就氣質上言道。人則就德性上言道。天地無爲故以靜爲主。人道有爲故以動爲主。仁主發散動作。

 死生之說云云。

陰陽剛柔。無非始終死生之說。不必更言闔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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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聖循書(壬午)

雪中遠訪。哀感良摯。巧値兒憂。從者經歸。甚敗勤意。殊切悚缺。其日風寒。不審返稅安毖。區區哀念不置。孤哀子堇保頑喘。而此歲將窮。呼霣罔極。兒病一㨾危篤。有死而已。疑目畧效鄙見。錄在別紙。如未當意。卽賜斥正。深所望也。聽訟章本末之義。相對時所講者。故玆復申之。更檢本章明德爲本新民爲末。則使無訟。雖是明德之效。而界分則當屬新民。旣屬新民。則當爲末無疑。傳文不言明德。故朱子於章句。特言我之明德旣明。以補傳文未備之義耳。從來看此者。每眩於或問事爲之末之末字。遂以聽訟爲末。無訟爲本。鄙見亦甞出此。幸詳之也。高明氣淸質粹。妙年窮經。其進不可量。不勝欽仰。須自勉勵。益究遠業。區區之望也。

 氣質云云。

氣質就心上言。則圓外竅中底質也。五行精英之在中底氣也。而程張所謂氣質。卽就精英上言者也。淸濁底是氣也。粹駁底是質也。界分尤極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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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出其間云云。

是俗儒異端之間。

 初學入德云云。

德有大少。養其德性。小子之德也。初學入德。大人之德也。變化氣質。成德之事也。

 復其初云云。

復初云者。卽復其明德本軆也。氣禀元非可復者。德之體本明。而爲氣禀人欲所昏。覺而明之。則遂復其本明之體云也。

 知止功效云云。

知得細分。則有事未來已來之分。而大體言之。明新爲工夫。知得爲功效。盖知止節五后字。與順推節七后字一意。圖子之以知得俱屬功效。而物格以下八條分屬者此也。

 明德多說性字云云。

明德卽仁義之心也。以界分言之。虛靈爲主。而以體段言之。性命爲主。章句及傳文所主而言者。各有義意。而至於序文。則全主傳文立論。故專就性命上言之。

 文王淇澳詩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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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止能得。俱是止至善之效。初無彼此之別。而淇澳詩言明德之止至善也。烈文詩言新民之止至善也。文王詩兼明德新民。而統言所止之目。其義最備。

 先子後父云云。

大學一書。皆就下學用工處言之。子孝父慈。以難易言之。子孝難於父慈。故先言之。若經文先言終而後言始之類耳。

 治之有法云云。

知行固有難易之分。而知行上。亦各有難易淺深之節度。故統言治之有法。而益致其精也。

 

如見肺肝云云。

肺肝卽指小人肺肝也。小人雖巧掩其惡。而人皆覷破其心膓云也。若屬之自己看。則文理不沛。愼獨本就心上言之。而亦或有兼心身言者。

 善關云云。

誠意以後。宜無惡念。而猶有許多病痛者。盖是存戒之意。聖且有作狂之戒。况聖人以下之人乎。所謂誠意云者。亦就下學言之。非指誠意得盡。已到聖域之謂也。旣不到聖域。則亦豈無舊染之可言乎。

 天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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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目皆言當行之道。未必一一歷擧題目。

 愼謹云云。

愼是國諱。故改以謹字。

 君子云云。

善人以上。通稱君子。仁是聖域。雖未至聖域。亦可謂君子。

答鄭聖循別紙

 人心之人云云。

人者有以身言。有以愛言。以身言則耳目口鼻。屬於一己之私。以愛言則慈諒惻怛。爲四德之首。人心之人。對性命而言也。人也之人。包衆理而言。說處各自不同。

 人心道心。以本體論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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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本色之危微。師門晩年之見如是。愚不敢同異。而畢竟安著。便失本色。又窃疑之。知覺則說處不同。知覺之同。不足爲安著之證也。

 聖人之學云云。

先儒言大學專言心。故序言性。中庸專言性。故序言心。朱子補其未備之義。此說頗有義意。心性雖有理氣之別。亦不可離心說性。則言心言性。得其義則本無異同。

 天命之性云云。

天命卛性。固是通人物言之。而道心卽性命之發也。雖有濶狹之分。本不相外。則擧大體論其前後之一揆者。本無可疑。人心形氣。旣無可屬處故不言之。不必以包在而不言也。

 中庸之中云云。

言中而不言庸。則何以見此理之平常可行之道耶。聖人爲慮求中於高遠別件之道。故不得不言庸偏字。全言則包未發已發。偏言則只屬未發。程子之意。盖是全言。而終不若朱子說之明備無欠。

 天以陰陽云云。

健順五常。章句之義。本兼人物言之。而但人則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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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物則兼指虎蟻等物合言之。其義備於農翁之禀尤齋問目中。

 首節未發已發云云。

天命卛性之分屬未發已發。首章第四節註。已詳言之。二說是非不難知矣。卛性修道兩道字。元無異同。

 修道之敎云云。

性道修道之義。本就物上言之。以物言之。犬與犬性道同云也。非以犬與牛性道同也。以氣禀或異觀之。則尤爲明著。犬與牛同是物也。而猶不可言同。則况人與物乎。各字有無。無甚關緊。

 

道也云云。

首節道字居中。包性敎拈出言之者此也。第二節三節言道之工夫。第四節言道之體用。第五節言道之功效。道偏言之則性爲體道爲用。全言之則性亦包在道中。

 首章啚云云。

戒惧之通動靜。沙溪常主之。其意固好。而兩節之意。則分明各屬動靜。

 天命卛性云云。

首章通論。故通人物言之。第二節以下。專就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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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立文命意。不得不如是矣。

 喜怒哀樂云云。

子思之意。本不蹈襲樂記之說。不特不言愛惡慾。而樂與惧又不同。

 中庸云云。

中庸二字相對而言。則所重在中字。故首章單言中字。而中是日用動靜常行之道。則庸字包在其中。二章言庸字。非是別意。

 始言中散云云。

如是看亦好。而但位育功效也。就功效上看一無妨。若以功效言於中和節則。未免易次。

 時中云云。

時中本就動上說。或以兼動靜言。亦自成說。而偏屬於靜則義不通。

 道之不行云云。

第二章反中庸。盖謂小人而後反之也。第三章鮮能。槩謂不特小人反之。衆人亦不能云也。第四章智愚賢不肖。皆屬衆人。無忌小人。甚於衆人者。愚不肖不可屬於無忌小人也。

 天下國家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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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天下。非大學平治之謂也。卽管晏之所可爲者。屬於知之偏處者此也。有謀慮則安民。有執守則辭祿。謀慮近智。執守近仁。如是推之則亦通。

 依乎中庸。

勇之不賴。亦至字意。擇善固執仁之事。不可以勇言之。

 費隱云云。

費是散在之意也。隱是無形之謂也。散在者卽是無形。則費不可以無形看之。費隱與一原分殊。說處不同。以體用言之。則隱與一原爲體。費與萬殊爲用。如是分屬可也。而費隱之意。廣而無形之謂也。原殊之意。一以爲萬之謂也。得其意則自不相混。

 君子造端云云。

上節夫婦。以至愚而言。下節夫婦。以至近而言。說處不同。

 鬼神云云。

費隱與鬼神。果有理氣之別。而就氣上看理則理自可見。先儒已有此論。

 天地造化云云。

造化之鬼神。與祭祀之鬼神。同是一氣。而若以著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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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言之。祭祀鬼神。㝡爲明備。包下之說亦得矣。

 三年之喪云云。

推己及人。專指三年之喪而言也。

 仁字云云。

天地生物之心。卽慈愛之心也。非愛則無物。以禽獸觀之。則暖包卵乳。無非愛之理也。

 大本達道云云。

昆弟長幼。皆以倫序言。而昆弟比長幼尤襯。

 遠色云云。

遠色與去讒意近。盖心有所沈溺。則愛賢之心漸衰。沈溺莫甚於女色。故遠色於勸賢。㝡爲襯着。

 博學云云。

學問思辨皆屬智。

 呂氏云云。

氣禀以體段而言。才以材料言。其實一也。

 人物之性云云。

此性字皆以本然言。氣質非可盡之性也。

 動乎四體云云。

子貢之證。取一端言之。非以至誠全體言也。

 存德性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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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庸屬知。重在道字。盡精微以後事。不可少覷。然這中庸。只就行事上言。盖是偏言者也。

 五者之德云云。

聡明睿智爲一。並下四者而爲五德。

 先動後靜云云。

中庸之書。始言一理。中散爲萬事。末復合爲一理。自一而開萬。其開也有漸。故先靜而後動。自萬而合一。其合也有漸。故先動而後靜。其意至妙。以動靜言之。一屬靜。萬屬動。

答鄭聖循問目

 三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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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字終有精麤之別。來諭得之。

 心志之分。

心與志同是一心。而以心對志而言。則心者通動靜言。志則心之所之也。變心言志。就心之動處。痛加操節之義。雖云一心。而亦非漫無分別。

 浩氣。

浩氣通一身正氣而言。心亦包在其中。

 全章脉絡。

浩氣章文義重複。刱見難解。盖第十節以上。旣言黝舍曾子之勇。則黝舍之勇。卽告子之不動心。曾子之勇。卽孟子之不動心。義非難解。而丑不達而又問之。故孟子復以知言養氣之方答之。以此上下文義重疊。而不過隨問隨答而已。記聞錄詳之。取考之如何。

答洪相宜

大學正心。卽存養之工也。

隱惡與罰惡。當並行不悖。

無友不如己。損友當遠之義。

敬與誠相對而言。則誠重於敬。相包而言。則誠敬無輕重。敬與誠以一事言之。自是下學之事。而以全軆言之。惟聖者能之。

仁實理也。巧令虗僞也。知虗僞之非實理。則亦知仁之軆者云爾。

答洪相宜源流疑目

 祥禫當用玄酒與否。亞獻主婦。無女執事。則伯父替行歟。或替執事之役歟。

卒哭以後祥禫等祭。皆當有玄酒。主婦亞獻。禮之大節。伯父不宜替行。如無內執事。則令婢子代行。不當援屈尊位。

 序文修身齊家之道。愼終追遠之心。 冠以修身。昏以齊家。喪以愼終。祭以追遠。祠堂亦屬於追遠歟。

四禮通行於祠堂。不必專屬於追遠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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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化導民。 修齊爲崇化。愼追爲導民歟。

崇化導民。盖是統軆說。不必分屬。

 附註劉氏云云。 朱子曰神主長子得奉。影像諸子各傳一本云云。而伊川旣曰祭時不可用影。則諸子所傳影像。長子雖奉主之官。亦不得薦享歟。

神主與影本。有輕重之別。諸子可以奉影本。而至於薦獻。則旣行於長子之所。何可並行於諸處耶。然長子家若有故。不得行祭。則諸子之以紙榜替行。亦從情禮。

 四龕以奉先世神主。 世數多而不容。或世數小而餘龕。則何以處之。

四龕雖是定制。而若世數多寡不敵。當於龕內。有通變推移之道。此當觀勢爲之。

 神道尙右。 朱子以右西爲非古禮。溫公尙右之說。何所據也。

古禮卽左昭右穆之序。以西爲上。漢以後祠堂一行之序。雖非古禮。亦有義意。家禮祠堂圖。亦從西上之序。禮得一說爲據足矣。

 劉氏云祭須用宗子法不亂。不然前面必有不可處置者。 所謂不可處置者何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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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用宗法。則統序不紊。不用宗法。而諸子各自主祭。則爭宗奪嫡之弊。自此始矣。豈非難處之甚者乎。

 朱子曰爲僧無後。固當祭之。 無後僧當祭何義。

禮無爲僧不祭之文。則至親不當輕絶。然雖祭之。生旣毁倫離宗。死不當入廟受祭。祭於他所爲宜。

 升降。惟宗子由阼階。主婦及餘人。雖尊長亦由西階。 老而傳重。雖父若祖。當由西階否。

尊長盖指一家尊行而言。傳重則父與祖老。廢拜跪之節。而傳重於子若孫也。何可升降於西階。自處以客位乎。

 

劉氏云遇水火盜賊。則先捄遺文。次祠版次影。 家禮先捄祠堂。遷神主遺書。此先遺文何義。

雜儀之先捄遺文。盖慮其一經灾亂。則不可更得故耳。然當以家禮爲正。

答洪相宜箚問

 喪祭禮抄。出於何人。而忌祭參神下註云尊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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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休於他所云云。至啓門下註。始言老病休於他所者。亦就位云云。此與備要闔門後休於他所及啓門後就位之文不同。恐或誤書歟。

喪祭禮抄。曾聞名不記。中路人所成云。而不識禮義之何如。臆斷載錄處甚多。無足觀矣。禮有闔門後老病人及尊長休退之文。引註於參神後。則盖是錯誤。然老且病則參神而退。亦無妨矣。

 沙溪答人問。丘墓或被人毁了。至於見柩。則當服緦。或火焚神主。則當依春秋新宮災三日哭之禮而已。不爲製服耳。然則李公理之服。有何所据。

焚主與見柩同。故尤翁答人問。以爲當服。

 墓祭。土神俗或有先墓祭而祭。或有後墓祭而祭者。何者爲得。

墓祭後祭土神。禮有明文。先祭或從權。而終非正義。

 喪中祭祀辭神無義。孝子常侍靈几。有何辭爲。

辭神拜。卽祭畢告成之義。且無辭神一節。則在位者無展拜之時矣。

 寒崗曰弊家凡祭。用紙榜云云。紙榜爲不得已而設。凡祭皆用何義。

此無寒崗原集。未解下語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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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俎之屬奇。籩豆之屬偶。而要訣或三或五。以奇言之者何也。

奇偶之說。盖是古禮。而先賢亦多不用。盖陰陽奇偶係義不甚輕重故也。

 俗有痘疹癘疫。最忌焚香。而祀禮之焚香灌酒。旣是求諸陽求諸陰之義。則廢之重難。俗忌厥理或然否。

痘疫不焚香俗忌。本無義意。祭而不香。與不祭同。何可廢也。

 醋楪俗多有不用者。如何。

饌品旣不一。遵禮儀則不必用之。

 亞献主婦爲之。而無女執事。則闕之如何。

主婦亞献。自是祭禮大節。何可以無執事廢之。如無內執事。以女婢代行。猶賢乎已矣。

答沈濰書

未面而書古道也。今何幸復覩於足下。矧兩度賁枉。實出盛春。於不佞榮矣。但所施非其地矣。不佞亦甞從師友間。獲聞士生於世。自有一大事矣。昏憒成習。未曾一日用力。此氣質之病也。足下過聽之。累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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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念玆蒙陋。未足以當厚禮。愧恧之極。悚汗在背。然索居終年。茅塞日甚。寤寐麗澤之思。未敢少弛于中矣。今當良晤。巧致緯繣。一會關數非虛語。安得不愕黯失圖也。固宜早自趨謝。以遂旣見之願。第老親宿病。近復添重。侍湯焦遑。離捨不得。旣失躬造。且稽書伸。倘蒙俯量否。知悚良多。示諭爲學之方。高見儘到。盖自學校法廢。聖賢之敎在書。初學之求端用力。實始於讀書講義。程朱敎人。必以問學爲先。是盖隨時之宜而自然之法也。世學頹然。名利相誘。朋儕之間。未聞有開口論說者。而又有一種議論。深厭講學。只求存養。浸浸乎卽心卽佛之見。而義理益晦。何其異於程朱之旨也。愚甞慨然於斯矣。今足下已見大軆。作爲符印。操是以進。何遠不届。深切欽歎。然以聦明之才。有眞實之志然後可以語此。若一向馳騖於講討。而不知所以反省。則口耳之譏。惡敢辭乎。今日同志者。亦不可不以是交勉耳。不佞於足下。顧無一日之雅。而傾倒至此者。誠以相感者存。有不敢自隱。未知足下果不以僭妄見咎耶。萬萬都留神會。

答尹行明

虛靈與虛明。本以氣言之。而亦有以理言者。張子曰合虛與氣。有性之名。是以虛言理也。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是以明言理也。周子曰厥彰厥微。匪靈不瑩。是以靈言理也。盖理體無形。故借虛字言之。理體昭著。故借明字言之。理體神妙。故借靈字言之。得其本義則曰虛曰明曰靈。俱不害於言理。惟在看得之如何耳。然本然上言虛明。盖取氣之未發時形容理之亭當者。則所重本在氣上。別紙問答。旨義俱未分曉。得失未易剖判。問者之意。似在於氣不用事時。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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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何處云。而答者之說。專主於理氣動靜。則其答美惡之問。似不襯着。使愚答之。則當曰氣譬則水也。惡譬則水之渣滓也。水之未動盪之時。下面渣滓自在。而不害於上面澄虛。則惡雖在裡面。而不害爲氣之虛明。水未動盪時。渣滓猶且自在。則氣之不用事時。濁惡何能渾化乎。朱子曰心固善也。亦不可說惡不是心也。惡不是心。這惡也從甚麽做出來。此說正好着眼者。所答恐或如是耳。如未妥當。乞賜回敎也。

答尹行明

虛明與虛靈。本無異同。均是論氣之說。而一時假借形容理體。故鄙之前書。有得其本義。不害於言理者。正謂此也。高明則巧分間架。謂有論氣主氣之別焉。論氣與主氣。其爲氣則一也。正所謂我欲異而彼自同者也。鄙之三引說主意。在於兩虛字本無差別。而高明引以爲異同之證。恐失言者之意耳。學庸之爲表裡。以大體言之。則大學爲學之方。當爲表矣。中庸明道之書。當爲裡矣。以節目言之。則大學之格致爲表。而中庸之明善爲裡。中庸之誠身爲表。而大學之誠意爲裡。如是爲說。未甞不通。然凡言相爲表裡者。卽是互相發明之義。如大易中庸相爲表裡者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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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語訓。不必硬定彼此。一屬於表。一屬於裡耳。

答尹行明

 理有動靜。氣有動靜。固知爲不易之定論。而其於未發前。單指本然。則理一於靜而氣不用事。則以不用事之氣與理不相離者。謂之氣之靜耶。如此則單指裡面氣之靜者亦自在耶。不用事之氣。亦謂氣之本然可乎。

動靜者氣也。動之靜之者理也。從源頭言之。理有動靜。故氣有動靜。從流行言之。氣能動靜。故理亦動靜。盖主宰之權在理。而運用之具在氣故也。凡言靜也未發也者。皆以氣言。而理之動靜。就氣上更進一層。說處自別。不可混看。至於本然之目。可下於理上。而不可下於氣上。理體純善。而動則爲氣所掩。惟靜時本體是露。故單指其本體曰本然。若氣之本體。自兼善惡。雖於靜時惡未形焉。而善惡本色自在其中。先儒之說。不以本然目之者此也。(栗翁雖言本然。而說處自不同矣。)李嵬岩有氣本然之論。先師斥之以無稽。而嵬亦不復强卞。無乃自覺其非者耶。然理之單指爲本然。不特靜上說。雖於動處。不害其爲單指。此義亦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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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文恒別紙

 氣質云云。

這氣質。從心上言。界分甚微。淸濁底爲氣。粹駁底爲質。雖不無分別。而言質該氣。言氣該質。亦不可判然分開也。

 聡明睿智云云。

주-D001聡明睿智。俱以理言。聡是耳之則。明是目之則。睿智是心之則。旣謂之則。睿智之智。卽禮智之智。而說處煞有不同。

 小學云云。

學序庠塾。皆有小學。先儒已有論說。八歲爲限。大綱說也。

 道字云云。

序文及傳十章。皆以術言之。

 明德云云。

明德合心之虛靈,性之本然,情之善一邊而言者也。而所重在虛靈。聖凡初無異同。至於虛靈。則專以氣言者。而亦無聖凡之別。

 止至善云云。

至善固不外於明德新民。而不止於至善。則亦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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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之義。所以不占別位。而列爲三綱者也。

 有定云云。

志之定向處。卽理之所在處。擇善而知止。則事皆有定理。或問之說。尤爲明備。

 處字云云。

處是慮字之誤云者。雖非章句之義。亦可備一說。

 明明德於天下云云。

此一句。可見新民之包在明德。明民之德。乃所以明己之德也。或問所謂極其體用之全者。當着眼看。

 本然之正云云。

正字本兼體用。章句雖就用處言之。體亦可見。至於或問則兼體用言之。說處固有偏全。而得其意則亦無異同。

 近道修身云云。

知行俱就本上言之。知中包行。行中包知。

 物格知至云云。

順推逆推。自有工夫功效之可分。而亦非一番物格則天下便平。得其義則不害言功效。

 厚薄云云。

此一句。反結上文本末先後治亂厚薄。自有來歷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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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

 表裡精粗云云。

來說亦得之。

 幽獨云云。

愼獨之獨。從心上言。幽獨之獨。從身上言。不無淺深之別。而其爲人所不知則均矣。若專以愼獨言之。庸學之義。豈有同異。

 有所云云。

語類以正應留滯未來三者。皆屬有所。章句之意。亦當以此意推之。

 

正心修身。只言病痛云云。

正心未發存心之事。修身已發約情之事。去病痛則工夫自在其中矣。

 興字云云。

上下興字。本無同異。

 體用云云。

虛靈知覺。本兼體用。而知覺則屬於知之一邊。愚常以此說爲是。

 人心道心云云。

人心專言之則聖人人心亦道心。而分言之則雖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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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分上。人心自人心。道心自道心。生字發字。語有淺深。發字終不若生字之襯着。

 心本善云云。

心之體段本善。而以全體言之。兼善惡。體段專以虛靈言。全體兼氣禀言故也。程子之論。若不善觀。則易生病敗。故朱子有正論。

 天命卛性云云。

道心之云。就性命言者。而非以體用言者也。時中與執中。皆就用上言之。朱子說甚備。

 不偏不倚云云。

朱子說。比程子說尤備。

 人物性偏全云云。

章句三各字着眼看。則當得其意。

答金文恒

人心道心。自有境界。虛靈之從形氣而覺者人心也。從道義而覺者道心也。所謂形氣。飢飽寒煖等屬於自己之私者也。道義卽愛恭宜別等屬於性命之正者也。從前看得形氣每混於心上。形氣故遂有異歧之差。來說亦近是。人心道心相爲終始。可備一說。而若以此漫漶界限。則醜差非常。人心固兼善惡。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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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專屬於惡。若以人心之得中者。專歸之於道心。則所謂人心偏屬於惡矣。庸序所謂上知之不能無者。將何以區處耶。幸更商之。

答金文恒

人心道心。有以相對言者。有以相包言者。相對言之。則人心道心各爲一心。而人心則兼善惡。道心則純善而已。相包言之。則人心之得中者。便化爲道心。道心之不中者。或爲人心所摎援。兩說備然後。人道之義。始爲周通。來諭專主相包之說。故其意偏枯。亦於鄙說。有未領悉者。鄙之言人道。何甞不相干。若吳楚東南之別乎。有一語訓相近者。程子曰權而得中者經。朱子曰權自權經自經。程子之說。相包言者也。朱子之說。相對言者也。專主程子之說。而發疑於朱子之說。則其可謂知言乎。今日所論。正如是耳。大抵虛靈之覺於形質者爲人心。覺於道義者爲道心。形質自形質。道義自道義。界分分明。若以分界言之。則鄕黨一篇。雖可謂道心。而畢竟還他人心之屬。則不過爲人心之善而已。先知此界限分明然後。又可以推廣人心。雖云覺於形質。終是義理裁制。聽命於道心。則卽此地頭。雖謂之便化道心可也。鄙說本意。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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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矣。來諭以爲人心之善者爲道心。人道之分。只在於正不正之異。而別無境界之可言。若無境界。則何以有形氣性命原由之不同。而人心道心名目之各立耶。此固可疑。况以正不正爲人道之別。則所謂人心專屬於不正矣。庸序所謂上智之不能無者。恐無以區處矣。上智聖人也。聖人亦有不正之心乎。朱子初年。以人心專屬於私欲。故大全及語類。多有此意。至於晩年。始改初見。庸序及禹謨註。盖是正義也。至於延和奏議之以理慾公私分說者。人慾之發。由於人心之過。而告君之辭。勉戒爲主。此則又是別意。後之學者誤認而誤解。遂以人道或謂有道器之別。或謂有善惡之分爲說。種種醜差。來諭或近於是。而所引諸說。亦不深解本意。幸更商之。

答金文恒

示諭禮疑。於經無文。有難臆對。而以大體言之。無論父子繼后先後。父之所父者。當爲本生祖矣。此則自有其服。族屬遠近。恐不可論也。鄙意如此。亦不敢自信。廣詢禮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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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華峻(乙酉)

 父喪服母服云云。

通解及通典。皆是期母之義。而後賢之論。父卒則服母三年。經義甚明。父母雖同日死。父先於母。當服三年。先師亦主此義。故鄙不敢異同。

 母殯服母服云云。

斬衰至重。而葬前則尤重。故父未葬。雖葬母。不敢易服禮義也。葬且尙然。况殯奠乎。

 同槨齊首云云。

齊上。所重在首故耳。

 兼包腰帶云云。

幷有喪。特包之禮。盖是古禮。而家禮畧之。不須論矣。

 葬時先輕云云。

祭是伸情。故先重後輕。葬是奪情。故先輕後重。

答金暢

 聖人人物之分。

理本無偏全通塞。而氣則有偏全通塞。得其全且通者爲人。得其偏且塞者爲物。氣之偏全。理亦偏全。天何甞予奪於其間哉。人物禀受旣如此。則聖凡之分。又可知矣。

 理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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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無形無爲。而氣有形有爲。理爲氣之主。氣爲理之器。理氣一而二。二而一。然其精粗本末之分。謂之理寓於氣則可。謂之氣寓於理不可。

 心之軆。

心之爲物。虛靈洞澈。爲一身之主萬事之綱。其曰太虗日。曰神明主。曰空明界者。以虛靈言也。其曰北辰。曰家主。曰天地。曰太極。曰惺翁者。以主宰言也。然心之氣質。又不無淸濁粹駁之不同。故其覺於義理者爲道心。覺於形氣者爲人心。

 性之禀。

理雖同而氣則異。單指理爲本然之性。兼指氣爲氣質之性。相近之性。卽氣質之性也。然心是活物。與血氣不同。若加澄汰之工。則濁者可變爲淸。駁者可變爲粹。桀紂而變爲堯舜。坑塹湖海。亦可推知。

 情之發。

發之者心。而所以發者性也。氣發理乘。只是一途。毋論四七人道。發於心則一也。性本無爲。何能捨心而獨發乎。情者發於性。而語意太無轉折。庸註所謂未發則性云者。與此說處不同。

 志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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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發性乘。而心之發爲情。緣情計較爲意。意有定向爲志。毋論志之善惡。所發來歷。槩可知矣。

 仁之包。

仁包五常。居五常之首而貫始終之謂也。而雖以一德言之。發出底仁也。條達底禮也。裁制底義也。成就底智也。完具底信也。俱是相包之意也。至於早朝淸明。則淸明之時仁軆可見也。非直指淸明爲仁軆也。然理軆本明。明命赫然是也。問目在人四端之首云者。仁則性而端是情也。情與性有內外之別。改以五常之首可也。

 

義之要。

以義對仁而言。則仁爲軆而義爲用。故以安宅與正路喩之。與斷制方外說處不同。裁斷與方外。以義之軆段言也。然雖就路字上究之。斷制方外。包在路字中。斷制方外。無非可行之路也。仁中斷制。義之敎出。仁義未甞不包。以秋言之。摧敗零落。亦有裁斷之意。

 禮之文。

揖讓辭遜。哭踊攀號。雖有吉凶之殊。而節文之燦然。吉凶一致。花萼繁華。草木暢茂。同一理致矣。

 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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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樂水。來說得之。萬事資智。智之軆也。明暗小大之不同。氣禀所拘也。旣有理氣之分。則不可合而言之。智之卞別成就。亦有閉藏收斂之意。

 信之實。

四端之待信而具。來說得之。

 誠。

誠之无妄。以實軆言。不息以妙用言。自有軆用之分。而至於不欺則无妄之謂也。不可分而二之。誠固屬天道而亦兼人道。中庸之道。本包天人。不可異看。

 敬。

敬者聖學之成始成終。兼內外該本末。大學之主敬。不必致疑。盖誠敬二字。本皆主心身言之。而推廣之則三才之道。皆不外此。不必以敬屬於地道矣。

 中。

中和之中。未發之中也。時中之中。已發之中也。中庸之中。兼未發已發之中也。堯舜之執中用中。湯武之建中。以全軆言。伯夷之偏中。柳下惠之和中。以一偏言也。至於孟子中天下之中。以其標的言也。說處各自不同。

 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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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有一定者。五倫是也。有流行者。六極是也。人能修道全倫。則六極變爲五福。反道敗倫。則五福變爲六極。其幾捷於影響。可不惕念哉。

答或人問

上下指大夫士及庶人而言也。

大帶之制。當從家禮夾縫之。

有嫡子則無嫡孫。非承重孫。不必服期。

庶子爲父後。則無論嫡母有無。爲其母服緦宋制。不可不從。

神道依於飮食。家禮之留奠。深有義意。

質殺不縫。經文不分左右。

父先卒則雖同日死。當爲母三年。况葬後乎。當服母三年無疑矣。

如無宗子主之。則最尊者兼主三喪。恐得禮義。

禫中忌祀。當備禮行之。

父與祖俱是未葬。則常持祖服而祭父。與葬父當服父服。恐是禮意。

答申羽文

 問祖父喪成服後父死。適孫代父服祖。而祖考題主旁題。父與孫從誰書之耶。

祖喪中父死。孫當代服。而題主不得不以孫書之。則尤翁及沙翁已有定論。然旣已代服。則旁題不可直以奉祀書之。書以奉祀。則是眞死其親。而當伸三年。殊非代服畢喪之義也。鄙意則題主以顯祖考。旁題以孫某權祀。而祥禫祝文。措辭行之。以待禫吉畢後。改題以孝孫某奉祀。庶得其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