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1119
卷6
擬對 御製中庸問目
天命率性。道心之謂也。性與心果若是無別。則王陽明心卽理。心卽道之說。又何爲而羣起共詆之也。大抵江西一派之沉溺於頓悟之說。卒未免蔥嶺氣味者。正坐乎認心爲性。而羅整庵諸儒之鰓鰓大呼。斥彼之誤者。亦惟曰心性無別而已。如使彼之桀黠者。借是說爲依據曰。心卽理。心卽道。朱子之所已言云爾。則將何以置對。是必有似同而實異者。願聞之。
臣謹按加一道字於心字上。則此正所謂不離於形氣。而不囿於形氣。粹然天命之本體矣。彼陽明輩初不察乎此。而卒不免認氣爲理。自陷於猖狂恣睢之歸矣。似同實異。 聖敎至當。
孟子之受業子思。其說不一。史記謂受業於子思門人。孔叢子謂親受業於子思。而趙岐,王劭則主孔叢子之說。司馬貞,孔穎達則主史記之說。今考年表。魏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至梁
襄王七年。燕人叛齊。而孟子以是時在齊。距孔子後一百六十年。距子思後亦不下百餘年。則史記所謂受業門人。似是實傳。而或謂子思門人。未聞有顯名於後者。當以親受業之說爲正。此果有旁引之曲證歟。
臣未能博古。不敢臆斷。然朱子於大學或問。有曰子思以授孟子無疑也。臣不敢自信而信師說也。
自夫吾道失傳而異言之喧豗久矣。申,韓之功利。孫,吳之權謀。莊,列之謬,悠詭誕。儀秦之縱橫捭闔。以至方士迂誕之說。神仙黃白之術。安往非害道畔經之論。而朱子所謂近理亂眞者。獨在於老佛之道者何也。盖老佛之近理亂眞。略擧之有四。吾儒曰靈覺。而佛氏曰圓覺。吾儒曰虛靜而老氏曰虛無。吾儒曰盡心知性而佛氏曰明心見性。吾儒曰存心養性而老氏曰修心煉性之類是也。今欲較析於秒忽之間。明辨乎眞僞之分。而使夫苗莠朱紫之別。瞭然莫逃於心目。則其說安在。
臣謹按異端吾儒之辨。程朱以來勘案。固已
無復餘蘊。臣不敢疊床架屋。而程明道敎人一段語。最爲明白。子朱子特載於小學書中。今日學者。惟患吾學之不明。吾理之不精。循循有序。若升高者之自下。行遠者之自邇。則彼之詖淫邪遁。自當如見晛之雪耳。况今 聖學大明。如日中天。左道惑亂之倫。毋所逃於堯天舜日之下。臣何敢贊一辭。
不偏不倚。未發之中也。無過不及。已發之中也。盖所以擧道體之全。而兼動靜爲言者也。然偏倚二字。終屬可疑。心旣無形體無方所。則豈有偏於一處。倚於一邊之可言耶。且不倚二字。本出於呂與叔中庸說。而程子批之曰。不倚之謂中。其言未瑩。若說不倚。須是有四旁。朱子記疑。亦載是說。而獨於此反襲呂氏之說者。何也。
臣謹按惟其無形體無方所也。故著不偏不倚字。盖不偏於一事。不倚於一處。直上直下。亭亭當當。不近四旁之名也。若果有形體方所。則何可曰不偏不倚耶。呂氏說雖本於中立不倚之語。而單擧不倚謂之中。其於不近四旁之義。未能圓滿。盖不倚字。帶說了不偏
字。然後可以盡中字之意。故程子以呂氏不倚之釋謂之未瑩。而朱子之兼取呂說。以足程子之訓者也。
庸平常也一句。所以申贊中道之平常。非謂中之外復有庸也。然朱子嘗論中立不倚之義曰。伯夷如此。又論庸字之義曰。伯夷所爲。都不是庸。合二說而觀之。能中者未必能庸。能庸者未必能中。而中外有庸。庸外有中。此與章句之旨。無乃矛盾耶。
臣謹按四強章朱子論伯夷之說。大煞分明。其曰。如文王善養。便來歸。如武王伐紂。便自不從。是中立不倚處。盖伯夷之進退。初無一毫倚著於心胷。則其制行之高。許之以中立不倚之題目可也。而猶未免偏於淸處。恐未可容易許之以自在平常。隨時各中之地位也。而况中立不倚。不過爲四強中一強。則其所謂中者。只是中立一節之中。而與無過不及恰好平常之中字。固有間。此朱子所以許伯夷以中立不倚。而又謂之不是庸者也。盖言隨時合中之中。則中便是庸。而若就伯夷
上論其制行。則中立不倚一語。正是著題目。而說庸字不著。恐未可以此而謂之中外有庸。能庸者未必中也。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則言道。庸則言理者何歟。中不可以言理。庸不可以言道歟。且程子之傳易曰。中重於正。正未必中。則中與正之輕重同異。盖亦較然。而獨於此。直以正解中者何也。正之一字。果可以盡中字之義耶。
臣謹按程子此句。上以承不偏不易之語。不偏故曰正。而正字下著道字。不易故曰定。而定字下著理字。此盖語勢之各有攸當。然道外無理。理外無道。中亦可以言理。庸亦可以言道矣。且以正對中則中固重於正。以正言中則是兼中之正而正實中也。程子之意。恐或出於此。而正之一字。又未可以盡中字意思。此朱子所以更著不偏不倚字。以別立註脚也與。
天命之天字。說者皆作理字看。朱子楚辭註。有云天者理而已。尙書之上帝降衷。中庸之天命
之性是也。然其說儘有窒碍者。帝卽理也。則所謂上帝降衷者。是以理降理也。天卽理也。則所謂天命之性者。是以理賦理也。得無幾於以口齕口乎。盖二氣紛紜。屈伸變化。而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者。固莫非自然之理。而苟求其主宰運用之妙。則又非理之一字所可盡也。故曰。以主宰謂之帝。以妙用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今若以天字喚作理。則理本無情意動作。又安有妙用性情之可言耶。然而朱子所以專屬理一邊者。必有其說。可得聞歟。
臣謹按理之一字。占地無垠。在主宰則有主宰之理。在妙用則有妙用之理。在性情則有性情之理。其所以然而不容已者。自在平鋪。是故。太極圖。首置太極一圈而次以陰陽。則太極只在陰陽圈。次以五行則太極又在五行圈。以至男女萬物。莫不各有一太極。雖其二五紛綸屈伸變化。而就他原頭上看。則只是此箇理而已。然則程夫子形體主宰性情妙用等分言者。此特分文析字。襯貼精約之敎法。而初非此箇理外別有主宰妙用。如禪
家所謂無位眞人也。若曰非理一字所可盡云爾。則是理亦有空闕不到境界耶。此朱子所以專屬之理。而降衷之降字。天命之命字。抑所以明此理之一原而分殊處。恐不可曰以理降理。以理賦理。而同歸於以口齕口也。
天命之性。朱子以爲兼人物而言。人物之性。果無不同歟。朱子於此章章句曰。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爲健順五常之德。於孟子集註曰。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以全哉。二說不同。故後之論者。引朱子所謂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同而理異之說。以爲人物之一原無異。而人物之五常不同。於是乎理同性不同之說。遂爲說性家一大旨訣矣。然一原非五常則性有二本矣。物不具五常則太極有虧欠矣。此豈非可疑者乎。盖性卽理而理無不同。則人物之性。亦何嘗有異哉。特以人稟是氣之通者。則所具之理。隨感而發見。物稟是氣之塞者。則所具之理。爲氣所局。而其所發見者。亦不能全耳。如是看則似爲
得之。而又有難之者曰。性之爲字。從心從生。纔說性字。便已墮在氣質中矣。人物之氣。旣有通塞之異。則人物之性。亦豈無偏全之可言乎。且周子云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其意盖謂木之性爲仁。金之性爲義。水火之性爲禮智。而一行各具一性。不能相通也。况乎以禽獸偏塞之氣。而遽謂之具五常之性。豈不誤哉。此說亦難造次辨破。
臣謹按性卽理。已有程夫子决定公案。毋論人物。理無不同。然此箇理字。從一原上說則其有生之同稟。固無人物貴賤之分矣。從分殊處說則其爲人爲物。固不容無或偏或全之不齊也。然則朱子之兩處訓釋。雖若有差異者。而理一分殊。各有地頭。不有中庸之章句。孰知一原之無間。不有孟子之集註。孰知異體之不同。政所謂同而不害其爲異。異而不害其爲同。恐不可謂一原非五常。而以性謂有二本也。亦不可謂物不具五常。而以太極謂有虧欠也。雖然。其所謂理異者。非理之有異也。特其理弱而氣強。管攝他不得。故不
得不隨氣之通塞而理亦有偏全之不同耳。然則 聖敎所云難者之說。可以相須看。而不必各主一說也。
章句曰。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賦之理。又曰。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又曰。莫不各有當行之路。三言各字而不嫌其重複。何也。或謂各之爲言。卽各異之意。於此可見人物五常之不同。或謂各之爲言。卽莫不皆然之意。於此可見人物五常之無異。孰得朱子之本旨也。
臣謹按兩說俱不出朱子範圍中。就人物分殊上看。有各異之意。就原頭一本上說。有莫不皆然之意。大抵朱子之說。巨細畢擧。本末兼該。非聖人不能及。仁智之見。固所不能免者。而至於五常之同不同。俱未免名言之失。不若偏全字從朱子本說之爲無滲漏矣。
理氣不可分先後。而畢竟是先有是理者。卽朱子告門人之語也。章句氣以成形。理亦賦焉。又若有是氣然後有是理者。何也。盖亦之爲言。以客對主之辭也。此數句旣釋天命之性。則似當以理爲主而反下亦字。得無賓主易位之嫌耶。
臣謹按。天以二字。已是說理原頭。則恐不可作氣先理後看了。而其曰理亦之亦字。盖承上節陰陽五行等語。以明其陰陽五行。形氣之中。亦莫不有陰陽五行之理賦於其中云爾。易所謂繼之者善。成之者性。此之謂也。
人之率性。固可謂道。物之率性。亦可謂道耶。朱子擧虎狼之父子。蜂蟻之君臣。豺獺之報本。雎鳩之有別。以明物之率性。此固然矣。而至若蛇虺之毒。蠆蜮之螫。亦莫不得之稟賦之初。不可不謂之性。則率是性者。亦可謂之道耶。先儒又以牛之可耕。馬之可乘。鷄之司晨。犬之司夜。爲物之率性。是數者本然歟。若以爲氣質則有違於此章言性之旨。若以爲本然則是直以知覺運動爲本然之性。果何異於釋氏作用之說耶。
臣謹按道在人分上。則爲純粹至善之道。在物分上。亦莫不各有其道。盖其幷育幷行。千差萬別。而摠之非性外之物。則彼蛇虺之毒螫。亦其偏塞之性然耳。至若本然氣質之辨。在人分上。當以本然爲主。而氣質爲盛貯該載。在物分上。不得不以氣掩理。而或一線通。
或全不通者。盖亦隨其分數之不齊故爾。
昔程子論揚子雲學所以修性之語曰。楊䧺不識性。盖謂性本純粹至善之理。固無待於用力修治。而修性之說。有似乎杞柳桮棬之論也。然則此章所謂修道之敎者。又何以稱焉。道可以言修。性不可以言修則性與道果若是不同。而明道性卽道之說。非也歟。
臣謹按性字推本言之。則大易所謂繼之者善。有何修治之可言也。漢以不諸儒之言性。大抵鶻突。不識其大本原頭。每每認氣而爲性。此所以見譏於程夫子。而至若中庸脩道之道字。性中之分派條理。而各有品節。有不容一毫過不及者也。而况天地之間。理弱氣強。高者過之。下者不及。則不得不待聖賢之因其所當行而品節之。以著明之也。性道雖同。各有地頭。不可以脩性之說。見斥於程子。而輒疑道之亦不可以言脩也。
章句。氣稟或異云者。是專指人之氣稟耶。抑兼言人物之氣稟耶。若以下文因人物之所當行一句觀之。則此所謂氣稟。似是兼人物而言者。
然則物亦有過不及之可言。而苟有聖人品節之敎。則皆可矯揉變化以就中乎。
臣謹按氣稟或異。是大統說。何必分人物看耶。過與不及。人物同然。如穿牛鼻絡馬首之類。亦聖人品節之一事。而若其全無知覺。全塞不通。不可以矯揉。則又必爲之防範攘除之具。使不得肆。此亦品節之萬殊處。若曰變化以就中。則天地猶有所憾。而况於聖人乎。
脩道之敎。章句以禮樂刑政釋之。禮樂刑政。果可盡敎字之義。而四者之外。更無所謂敎耶。盖聖人之言敎。必先曰漸民以仁。摩民以義。使民日遷善不知而已。至於禮樂刑政制度文爲。則特濟敎之具耳。較諸興作動綏之妙。自有內外本末之分。而朱子之直以此四者爲敎。更不言向上第一義者何也。
臣謹按爲其事而無其具者。曾未之見矣。 聖上之言及此。此天地神人之福。而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者。非鄒夫子之訓乎。而况禮樂刑政。皆所以維持輔相乎仁義漸摩之敎。則朱子之直以此禮樂刑政爲
敎。盖就敎字上。總擧其大目。而其所存仁義之本心。自在流行於四者之間矣。豈嘗遺了向上義耶。
性道敎三者。卽一篇之綱領。而第二節。獨以道之一字。鄭重引起者何也。或謂戒愼恐懼。卽由敎而入者。故道也者一句。緊承上文脩道之敎而言。此果得之否。
臣謹按道字上承性下包敎。則一箇道字。性與敎。便包在其中矣。首三句。總言性道敎之訓釋。而若就學者分上襯貼說。則惟是事物當行之道字。卽天之所以賦。聖之所以敎。而須臾不可離者。不必疊架性敎而已該括無餘蘊矣。或者云云。朱子或問中言。由敎而入者。其始當如此。則或說恐無妨。
不覩則言戒愼。不聞則言恐懼。此亦有各有攸當之義。而互換不得者耶。大抵戒愼恐懼之工。不外持敬二字。而程子所謂主一無適。上蔡所謂常惺惺法。和靖所謂其心收斂不容一物。皆持敬之說也。三者孰爲戒愼之要道歟。
臣謹按或者謂戒愼字輕。恐懼字重。又謂之
互換說不得。臣未知其必然也。惟其旣言戒愼。又言恐懼。丁寧提掇。使人不敢離於須臾之頃者。正所謂片片赤心說與人處。惟當此處著眼。此處體驗。以爲脩德凝道之基本而已。如此零零瑣瑣。強意安排。則或涉於穿鑿傅會。而反失聖經深切丁寧之眞味矣。戒懼之不外持敬二字。 聖敎至當。而程,謝,尹三先生之說。朱子或問中。已有論斷。要之皆持敬用工之方。臣不敢架疊論。
不覩不聞之爲未發境界。其說可疑。夫目之官於視。耳之官於聽。皆得之有生之初。不容一頃之息。苟必以無覩無聞爲未發之時。則是惟昏昧熟睡者。始有此時節。不知于斯時也。所戒愼者何事。所恐懼者何事也。若謂精義入神。工夫漸密。以至於至靜至虛之地。自然有無覩無聞之時。則此乃坐忘入定之論。而程子所已深斥於許渤者也。大抵聖人所謂未發者。特謂喜怒哀樂之未形。思慮云爲之不擾耳。只若視聽運動之各循故常。無待思勉者則雖一日萬變。而初不干於心體之發未發。故大學之顧諟明命。
論語之參前倚衡。皆兼靜存動察之工。而朱子亦曰。但有視聽。何妨爲靜。又曰。未發之前。耳目自有視聽。然則子思所謂不覩不聞者。未必謂目無所覩。耳無所聞。如今說者之言。果可明陳立言之旨歟。
臣謹按子思不覩不聞之訓。初非以無所覩聞爲未發也。盖言戒懼之工。無時不然。雖其霎然須臾之頃。目有所不覩。耳有所不聞時節。猶不敢忘其恐懼戒愼之心云爾。朱子論說。不啻犂然。何必向無所覩聞上。硬執此箇時節。以爲未發。犯了朱夫子視曰盲。聽曰聾之戒哉。大抵不覩不聞。此特外物未接。思慮未萌底境界。不得不屬之未發。而但不可泥著覩聞字。遂以爲無所覩無所聞。然後爲未發。一有覩聞則不得謂未發也。今夫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故程子視箴曰。蔽交於前。其中則遷。制之於外。以安其內。朱子釋之曰。由中應外。但說理之自然。制外養中。方是下工夫處。臣竊以爲視聽運動。初不干於心體。則是表裏自成二體。不
相管攝。而心之爲體。亦無以見其神明主宰之妙。便同一箇枯木死灰矣。其不爲淫視傾聽。褻天明慢人紀者。又幾希矣。是故。以無覩無聞必爲未發。則恐非子思立言之本旨。以耳目運動爲不干於心體。則其於合內外貫動靜之妙。恐亦有所不通。若論其耳目心體則亦當以程朱說爲主。然後方可絶滲漏無病敗矣。
戒懼爲存養工夫。愼獨爲省察工夫。存養之工。如執盈奉水。不過平平存在。略略提撕而已。省察之工。如鉏草去莠。必須猛省用力。遏絶人欲而後已。故朱子嘗論戒懼曰。不須說得太重。論愼獨曰。最緊要著工夫處。然不覩不聞之時。工夫較闊。而戒愼恐懼四字。詳而又詳。隱微幽獨之中。工夫較密。而愼之一字。略而又略者何也。
臣謹按朱子章句。已大煞分明。其曰。旣常戒懼而於此又加謹焉。下一加字。其意分明。子思之訓。初非詳於彼而略於此也。盖承上文戒懼字。而又加著愼字。則其平常戒懼之意依然自在。而於此幾微發動之處。又更審一
審則其猛著精緊用力。政所謂一字不小也。
程子曰。天德王道。其要只在謹獨。只言謹獨而不言戒懼者何。豈以戒懼是統體說。愼獨是切要處。剔出而言之耶。抑戒懼愼獨合爲一事。如呂子之說。而秪擧愼獨。以包戒懼也耶。
臣謹按聖賢之訓。或有分言專言之不同。要在善看者以意逆志而已。初非意有所滲漏。而言有所闕遺也。
未發之中。子思直就天命本然之理。指出其不雜乎氣質而言者。故直謂之中。已發則必加中節二字。然後始謂之和。其意豈不曰善惡之分必在幾動之後。而未發之中。聖凡無異也乎。雖然。非是氣則理無掛撘。故本然之理。初不離乎氣質之中。此後儒所以以空鑑止水。喩聖人之未發。黑暗頑石。喩衆人之未發者也。是其說果不悖於此章之旨。而亦可互相發明耶。大抵衆人之心。誘奪已久。沉溺已痼。雖於紛綸纏葛之餘。或有介然無覺之頃。而比如風波纔定。伏浪猶汩。火焰已熄。餘氣猶熏。無醒定澄澈之象。有昏昧雜糅之病。則其不可以情意之未發而遽
謂渾然之中也明矣。然則物欲一日未袪。査滓一日未化之前。更無中體之可言耶。抑或昏昧雜糅之中。自有純一自在之體。雖其掩翳拘蔽。而本然之中。終有所不可息者歟。
臣謹按語天命降衷之中。則不以聖人而獨豐。不以下愚而獨嗇。 聖敎中聖凡無異者。就天命本然上看則誠然矣。若就氣質中。論其未發時渾然無所偏倚之中。則聖人分上。方可謂全此體段。而惟彼衆人之昏昧駁雜者。則其不可以情意之未發而便謂聖凡之無異也明矣。然語其天命之本然。則終有所不可息者存焉。恐不可以昏昧駁雜而便謂無本然之可言也。
心者。統性情者也。寂然不動。心之統性而未發之中也。感而遂通。心之統情而已發之和也。然則子思之不曰心之未發。而必以喜怒哀樂言之者何也。且七情之中。獨擧喜怒哀樂者。亦果有義意之可言歟。
臣謹按聖人敎人。每於其可見易知處論說。以明其不可見不易知之妙。故孟子必因情
而明性。大學正心章。亦言忿懥等四情。則子思之必以喜怒哀樂之可見易知者。而發明其無象之心體者。正與曾子孟子立言之旨如印一紙。而抑可見授受之一串來歷也。夫心兮本虛。五性之眞。湛然自在。初無形體之可見。此子思所以言四情可見之迹。以明寂然未感之中。渾然自在之本體也。至於七情之獨擧四情。則愛之屬喜。惡之屬怒。已可見擧略兼詳。而欲於七情。猶土於四行。則亦可見於四情無不在也。
朱子之論中和。盖嘗屢變其說。一則曰。人之自幼至老。雖動靜語默之不同。而其大體則莫非已發。特其未發者。爲未嘗發耳。此謂已發之用。萬變於外。而未發之體。自在於中也。一則曰。一念之間。自具中和之體用。發者方往而未發者方來。了無間斷隔截處。此謂已發之用。纔應於外。而未發之體。旋立於內也。一則曰。方其靜也。事物未至。思慮未萌焉則七情迭用。各有攸主。是所謂和。此謂動靜殊時。寂感異候。而未發已發之境界不同也。是其初晩之別。得失之故。皆
可一一詳言歟。
臣謹按朱子中和說之屢次改易。盖其工夫漸到。眼目漸透。無一毫有我自私之意。而有濯舊來新之意。其進進不已。篤實輝光之氣象。非天下之至明至剛。其孰能及於此哉。此後學之所服膺著眼處。至於得失之故則朱子之所自言。自是决案。學者從事於戒愼之工而循循不已。則其亦庶乎信得及矣。
章句未發則性也一句可疑。盖未發卽中。而中所以形容此性之體。非中卽性也。苟以中爲性則是何異於以方圓爲天地乎。是以。朱子已發未發說。載程子之言曰。中卽性也一句極未安。又嘗答林擇之書曰。未發秖可謂之中。不可謂之性。而乃於此直以未發爲性者何也。
臣謹按章句性也字。對上文情也字。非以中爲性也。夫如是故。性也之下。加著無所偏倚四字而謂之中。盖對情字推本說則謂之性。論未發時體段則謂之中。其所就而言之者。各有攸當矣。
程子之論未發曰。纔有思。便是已發。朱子嘗亟
稱此語。以爲極精微。其意可得聞歟。說者謂子思之言。擧其大綱。故只言喜怒哀樂四者。而其實不待四者之發。一有所思。便屬已發。此程子之一思字。爲較密也。然則七情之外。別有所謂思者。而情之一字。又不足以盡此心之妙用耶。
臣謹按程子之訓。是論未發界。至十分盡頭。盖纔下思字則卽此秒忽之間。而其時分境界。當屬已發。不得謂之未發。苟非程子文理密察之見。其孰能及此也。盖以思字對論於喜怒等七者之情。則其占地最微而立說較密。此朱子所以亟稱此語爲極精微。而初非七情之外又別有所謂思也。
自夫周子發主靜之說。而伊洛諸子。瓚享譜承。程子有靜坐之訓。張子有虛靜之論。以至於楊龜山羅仲素之徒。遂以此爲相傳之一大旨訣。李延平之靜坐觀未發氣象。盖亦有自來矣。然昔有以呂與叔求中之說問於程子者。程子曰。言存養於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則可。若言求中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則不可。盖以求之之時已有思慮之萌。而不可謂未發境界也。然則觀
未發之觀。豈獨非思慮之萌者。而延平之觀未發。呂氏之求中。先儒以爲得失懸殊者何也。朱子之作延平行狀。有曰驗夫喜怒哀樂未發之前。答何叔京書曰。體認於未發之前則說得尤較重矣。如使讀者因此語而轉輾纏繞。則其不爲溫公之爲中所縛也。果幾何哉。抑亦有不求之求。不觀之觀。可以不流於字句之間者歟。
臣謹按靜中之說。先儒論釋。不翅丁寧。學者惟當默默探玩。尊其所聞。行其所知。存存未發。戒呂氏之懸想求度。虛中涵養。體延平之湛然虛明。不爲言句之繳繞。不爲文字之牽合。如朱子所謂靜以涵動之所本。動以見靜之所存。動靜相須。體用不離。然後方可免轉輾纏繞之失。 聖敎中不求之求。不觀之觀。已是八字打開。臣不敢仰贅。
中節之和。觀於經文皆中節之皆字。則必須四情之發莫不中節。然後始可謂和。比如四時之中。三時得宜。一時不得宜則便不得謂之和。然衆人之已發。中節者恒少。不中者恒多。則是將和之一字。便可施之於聖人。而非衆人之所可
與議。恐非子思統言本來體段之意也。未知何以看則爲得耶。
臣謹按皆之一字。可見古聖人爲學者喫緊苦心處。若論聖人分上。堯舜授受。允執厥中四箇字。已是多了。中庸可無作也。惟其爲學者。片片赤心。無所不用其極。故言之之切而說之之詳如此。盖學者之病。都從不能皆處作壞了。臣愚竊以爲這皆字當玩味。
章句。釋達道曰。天下古今之所共由。經文則只言天下。而章句特加古今二字何也。說者或謂朱子之意。盖欲明子思之傳道。亘古今悠。久不替也。此說如何。
臣謹按聖賢文字。有橫說底。有豎說底。盖其立言敎人之法。不得不古略而今詳故爾。
致中和之致字。與致曲之致。致知之致不同。盖中和卽至善之異名。本無待於人之付畀增益。則又何可致之有哉。特以常人之心。不知所以存之。則天理昧而大本不立。故必致戒懼之功。以復其本然之中而已。非謂中有所未盡而推致之。如致曲致知之謂也。然朱子語類。論中和
之義曰。略略地中和。亦可喚做中和。致字是要得十分中。十分和。又嘗以中貼中垜中紅心之說。喩致中之義。據此則朱子之意。似若謂中有分數。而必待人之推致者何也。
臣謹按古聖人論道敎人。大抵爲學者設。肆惟我子思。就性情上特說中和二字。以明其大本之出於天。實體之備於己。備言存養省察之要。要使天下之學者約之精之。以致其本然之中和。如聖人之所爲而已。則這致字。正是爲學者丁寧致意處。初非本然之中和有許多分數。而有待於付畀增益之謂也。然則朱子十分中十分和之說。亦不過謂本然之中和。貼垜紅心之喩。盖就學者分上。欲其十分精約。致得本然恰好之中和。而不爲旁邊近似之歸爾。
章句自戒懼而約之一句。解之者有二說。或謂自其有覩有聞之時。已用戒愼恐懼之工而漸約之。以至於不覩不聞之時。或謂戒懼工夫。雖本通貫動靜。而此所謂戒懼。旣與謹獨對言。則當專之靜一邊。盖戒懼是靜時工夫之始。而工
夫自有淺深。故必約之然後。可以至於無所偏倚之極工也。是二說。孰爲正解歟。
臣謹按此等處。作通貫說亦得。作分析說亦得。正不必執一說而廢一說。
不曰致中而天地位。致和而萬物育。則何以知天地之必應致中。萬物之必應致和也。豈以致中而後致和。天地位而後萬物育。而體用先後。自然如此也歟。抑別有分屬之不可易者歟。先儒有以致中爲竆神繼志。致和爲知化述事者。有以致中爲敬格天心。致和爲恕平物情者。有以致中爲禮之別宜。致和爲樂之敦和者。向所謂分屬之不可易者。果在此歟。
臣謹按或問曰。世固未有致中而不足於和者。亦未有致和而不本於中者也。未有天地已位而萬物不育者。亦未有天地不位而萬物自育者也。特據其效而推本其所以然。則各有所從而不可紊耳。臣不敢自信而信師說也。先儒分屬之說。盖亦所謂分別說亦得者。而若曰必不可易。則恐不若各有所從。亦非兩事等語爲渾然也。
觀聖人之書。必觀其首章。盖以開卷托始。作家所愼。而一書所言。莫不原本於此也。試以此書言之。則誠爲道學之樞紐。故至誠明誠。累致意焉。而首章不少槪見。何耶。是必有不言之中意實包在歟。
臣謹按或問中曰。誠者實而已矣。天命云者。實理之原也。性其在物之實體。道其當然之實用。敎也者。又因其體用之實而品節之者也。不可離者。此理之實也。隱之見。微之顯。實之存亡而不可掩者也。戒懼謹獨。所以實乎此理之實也。中和。狀此實理之體用也。位育則所以極此實理之功効也。 聖敎所謂不言之中。意實包在者至當。臣不敢更贅。
他章皆稱子曰。而此章獨稱仲尼者何也。孫可以字其祖乎。或問。引儀禮皇祖伯某甫之文。以證古人之諱名不諱字。此固然矣。而獨其所謂孔子。爵不應謚。故不得不稱其字則恐未必然。檀弓。魯哀公誄孔子曰尼父。鄭康成註。云誄其行以爲謚。則孔子固未嘗無謚。而朱子之言如是。豈或有他據耶。
臣謹按朱子之不取鄭說。臣不敢臆斷。然父之爲謚。未見其分明。如詩之皇父尙父。史之仲父。儀禮之某父。皆尊敬之稱。而未見其爲謚也。故尙父,仲父。皆別有謚焉。况孔子爵不應謚則其不以父爲謚也明矣。夫豈無稽而朱子取之哉。
首章專言理。此章兼言氣質。盖君子小人之分。專由於氣質之不同。而此章旣以君子小人對言。則不可謂專言本然之理也明矣。或云此章之君子小人。秖言敬肆之分。而未及乎氣質。至第四章知愚賢不肖之過不及。然後始言氣質。故章句所謂生稟之異者。在第四章而不在此章。此其說似矣。而但君子之所以敬。小人之所以肆。究其所由。不外乎氣質之不同。則竆本探原之論。不得不以此章爲兼言氣質。未知如何。
臣謹按君子之所以敬。小人之所以肆。不外乎氣質之不同。 聖敎至當。但此章立言之本旨。重在於君子小人之分。只在此敬肆毫釐之間。盖曰。中庸是天命人心自在之正理。而惟君子之克念克敬者。爲能體之。小人之
罔念則反是云爾。非就氣質上說也。而就此而推原之。則所謂氣質之不同者。亦自在其中矣。
朱子釋篇名中庸而曰。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釋此章中庸而曰。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理。其所以變名言理之義。可得聞歟。且不偏不倚四字。以心言則可。以理言則終有不可者。盖心之未發也。純一無雜。亭亭當當。無偏係倚著之病。故不偏不倚之稱。可以形容其渾然在中之體段。至於理則秖是冲漠無眹而已。旣無體段之可尋。尙何偏倚之足稱哉。朱子於或問。論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義曰。不偏不倚者。心之體地之中。無過不及者。理之當事之中。則亦嘗以心與理分言之矣。獨於此直以理之一字。總結二句而言。此豈非可疑者耶。
臣謹按單釋中庸字義。則不得不擧其如此之義以名狀之。就人分上釋其天命人心之正。則不得不直指其本然之理以開示之。惟其名狀於上面。故更爲開示其實體。此釋經語勢之次第自然者也。且不偏不倚四字。朱
子或問中。雖就心上說。而心之所以不偏不倚者。以其理之無所偏倚也。盖心以理爲體。理雖冲漠無眹。而冲漠之中。自有亭亭當當直上直下之實體。則果不可以不偏不倚言之乎。或問之以心理分言者。明其在中在事之體用也。此章之直以理之一字總結二句者。合其體用而言之也。
時中之時。以程子禹稷顔子之喩。朱子堯舜禪受之說觀之。則意自分曉。盖此時字。如孟子所謂聖之時。子思所謂時措之時。卽經權通變。各適其時之謂也。是以。章句曰。隨時以處中。又曰。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此正時中之正解。至於下文。復云戒愼恐懼。無時不中。則却似以時中爲須臾不離之義者何也。且時中卽已發之中。戒懼是未發時工夫。而朱子之合以言之者何耶。
臣謹按聖人論理。語用而不遺體。語體而該其用。此所以絶滲漏無病敗者也。盖隨時處中。卽時中之所以無過不及。而其所以隨時各中。無過不及者。乃其無所偏倚者之所爲也。夫如是。故隨時而在以上。正解時中義。而
此章旣言君子而時中。則不得不兼言君子未發時工夫。以明其存體應用之妙也。
說者皆以上下二節。幷作孔子之言。盖因首章總註。有其下十章子思引孔子之言之文也。然以經文反覆潛玩。則上一節。正與論語之君子喩於義。小人喩於利。辭意相似。而至於下一節則不過申釋上文之餘意而已。聖人之言。精潔簡奧。不應自言而自釋其意。似當以上一節爲孔子之言。下一節爲子思之言。未知如何。
臣謹按本章章句下。蔡氏已有此說。臣未知其有何證據。大抵聖訓簡奧。誠如 聖敎。臣不敢仰贊。
民鮮能之。民字可疑。夫中庸之德至矣。苟非義精仁熟。無一毫之私欲者。不足以體之。故雖以均天下之知。辭爵祿之仁。猶有所不能。則况於百姓之日用不知者乎。且中庸之鮮能。何間於君子小民。而夫子之歎。獨在於在下之小民。不在於在上之君子者何也。若謂民不興行。專由於敎之不立。善讀者自可反隅云爾。則又有未必然者。聖人之言。本自明切。與其必曰民鮮能
而使人反隅。曷若直稱之曰。人鮮能之。可以包括上下耶。
臣謹按民與人。古多通用。如先民之民。民之上也之民。不可勝擧。臣恐此章民字。當作人字看。盖民者盡乎人之稱。而可以包括上下故耳。
論語則曰中庸之爲德。而此章秖言中庸。論語則曰民鮮久矣。而此章添一能字。此正子思之櫽括損益處。其義可詳言歟。若以費隱章所謂不知不能之語觀之。能之一字。終偏於行一邊。似不若但稱民鮮之較穩。而子思之必加能字者何也。
臣謹按此章之文。與論語互有詳略。子思之所櫽括。饒氏,趙氏已有此說。盖朱子旣曰。論語無能字云爾。則能之一字。分明是子思所添。而旣添其所無。則損其所有者。自可旁證。故趙饒氏之說。因此而發也。但德外無道。道外無德則饒氏此以道言。彼以德言之說。終有所未敢深信者。且朱子章句中。明言以德行言之則曰中庸。此章又言中庸之德云爾。
則臣恐子思未必切切於德字道字之分界。而有意添減。如饒氏之說也。且饒氏論語以德言之說。不無窒碍。盖此德字。以人所同得言之。則天命之德。初不以百姓而有間。以行道有得而言之。則這箇德字。又兼道字意思。此朱子所以未敢顯言子思所添減者也。盖記言之或有詳略。今不敢必其有意添減。然但此能字。是論語本文之所無。而實爲此篇下文許多能字之張本。其所以愍其鮮能。而開示其可能之道。使之進於中庸之能事者。隱然灌注於此一能字。臣恐朱子之不言論語多之爲德也四字。而但曰無能字者。安知其不在於此也。
人莫不飮食一節。卽總結一章處也。上文旣以不明不行對待爲言。則似當於此節。幷擧知行以點綴關鎖。而鮮能知味一句。專言知而不及於行一邊者何也。
臣謹按此一節。幷擧知行。故章句曰。人自不察。盖鮮能知味一語。可以兼不明不行也。
鮮能知味之義。可詳言歟。或引程子所謂飯從
脊梁過之語。以爲不知五味之常。則說得較淺。或引張華辨鮓。師曠別薪。苻郞食鷄知棲。食鵝知色之事。以明鮮能之義則又說得較深。何以看則可不失其取喩之本旨耶。
臣謹按聖人取喩。大抵借粗以喩精。借淺以喩深。或者兩說。一深一淺。臣則以爲深不如淺。盖此章本旨。專在於日用而不知。則不若尋常淺近之爲切於取喩故耳。
上章幷擧不明不行。而此章則獨言不行者何也。盖上章之鮮能知味。專言知。此章之道其不行。專言行。兩節合爲一章則知行備矣。而上節則必屬之上章。此節則必別爲一章。是果有分屬之不得不然者耶。
臣謹按朱子公章之法。初無別法。但以子曰而分之。或子思之言。而引子曰而結之。人莫不一節。明知爲子思所言。則當以子曰結之。而旣無考據。則不得不以子曰而分章也。
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所謂兩端。指何處而言。所謂中者。指何地而言。說者或以兩端爲善惡之分。以中爲兩端之中。苟如是則舜之用中。乃
是半善半惡。和是和非之論。其於經旨。不亦遠哉。兩端之不可分善惡。觀於隱惡揚善一句。意已分曉。盖以惡者旣隱。則兩端之皆善可知也。然旣謂之善。則宜無得失之可分。而善之中。又有兩端之異者何也。朱子語類。力斥中折兩端之說。又曰。若以厚薄論之。有極厚之說。有極薄之說。極厚者說是則用極厚之說。極薄者說是則用極薄之說。夫極厚極薄若是相反。則一是一非。亦宜懸殊。而槩歸之善一邊。聖人所謂道一者。果如是耶。
臣謹按上條說者之謬。 聖敎至當。至於善則宜無得失之可公者。驟以論之。亦誠如 聖敎。然商書不云乎。善無常主。協于克一。一者中也。善是無惡之泛稱。中是十分恰好之地。善豈無不同之可言乎。朱子厚薄之說。此特兩端之取喩耳。恐不必泥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