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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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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曹判書 贈左贊成趙公謚狀

公諱曮。字明瑞。號永湖。豊壤之趙。自高麗門下侍中孟始。入我 朝。有吏曹參判漢平君益貞。師事佔𠌫齋。及其禍。左遷而卒。 贈禮曹判書。謚恭肅。再傳而有南床典翰 贈都承旨宗敬。斥奸臣金安老。廢歸虎溪。士林俎豆之。典翰生南床舍人 贈副提學廷機。時値東西黨議之分。持論平允。遭斥而去。舍人生校理 贈吏曹參判守翼。淸脩自持。風玉軒守倫之弟。公之五世祖也。自恭肅至校理四三世。世襲名節才學。以顯厥聞。而卒不克大究於用。君子惜之。高祖潝事我 仁祖。策靖 社勳。封豐安君。漢城左尹 贈左參贊謚景穆。曾祖仲耘信川郡守 贈吏曹判書。祖道輔敦寧都正 贈左贊成。考尙絅號鶴塘吏曹判書 贈領議政謚景獻。妣 贈貞敬夫人富平李氏。正郞廷泰之女。公生於 肅廟己亥。生之夕。鶴塘公夢二白龍繞于樑。已而公與季氏參議公晸㝈生焉。公脩幹隆顴。骨相淸邁。有善麻衣術者見之曰兒眞貴人也。目光炯炯。射數十步外。吾相人多矣。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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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見如此者。幼有俊氣。不就繩墨。八歲。能馳悍馬。大將張鵬翼素以威武稱者。公擠其弁而摩其頂曰。人言張某壯士。果然。一座大驚。十四。丁李夫人憂。哀擗毁甚。動以禮自檢。事鶴塘公愛敬備至。及鶴塘公病。侍寢嘗藥。不離左右。疾革。割指進血。及喪。毁痛如前喪。方鶴塘公之迭居東西銓十年。門闌赫舃。而公閉戶深處。讀書不輟。雅性純素。絶不似卿相家子弟。人已以公輔期之。戊午。中司馬試。庚申。倡太學諸生。䟽陳宋文正時烈,浚吉追配 孝廟廟庭之議。不許。癸亥。 莊獻世子入學。簡諸生執事。公與焉。戊戌。除內侍敎官。辭遆。己巳。拜翊衛司侍直。 胄筵侍講。輒因經義陳勉。多蒙採納。壬申。擢庭試文科。以蔭職仕滿陞六品。拜兵曹正郞。始低徊有難進意。 上御帳殿。拿入督出之。歷司諫院正言,吏曹佐郞。皆不膺。拜侍講院司書。屢違召 命而罷。甲戌。出爲令永平縣。賑接飢民。設施中窽。延文華士課日訓誨。人至今頌之。被選玉堂。大臣奏公文學合置講筵。不宜久於外。遂首拜校理兼司書。始弘圈也。有以圈中人加點爲言。公因是撕捱。上書固辭。大臣請勉出。 大小朝飭敎連下。終不膺。凡違 命者二十六。逮理者三閱月。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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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後復特除修撰。屢遭 嚴命。不獲已而出。奏曰。一小臣去就胡大事。而 聖敎有不忍聞者。願絲綸之間。每思簡重焉。又曰。自故相宋寅明請自 上主張以後。特除漸多。其時臣父以吏判引義矣。古則若有 中批。大臣繳還。而今也則無。年來將相多出 特除。臣竊慨然矣。 上曰。儒臣未洽於故相而然矣。但謂今日特除之多。誠是矣。又因講奏曰。臣屢承 聖上嘆衰之 敎。臣請以喜懼之義仰達。凡疾病之來多端。而最愼者唯酒與色。少年猶然。况老人乎。 殿下春秋已高。酒房不罷。後宮封爵。出於 衰耗之後。 殿下惡旨之德。在色之戒。豈非不足乎。唯此二事。一或致傷。則臣子焦迫當如何哉。伏願克體愼疾之義。深軫善攝之方焉。 上曰。以儒臣故有此言。極可嘉。又 敎曰。元良方侍坐。亦有諷戒之意。此眞乃父之子也。對曰。臣言非但仰勉於 大朝。亦是陳戒於 春宮矣。及翌年禁酒時。 敎曰。頃年一儒臣勉戒之語。可謂藥石。豈無示嘉。 命賜表裏一襲。又 臨筵敎曰。酒房之說。甚淳厚而宛轉矣。此後後宮雖有所生。定不封爵矣。又入對 离筵曰。人子事親。養志爲大。 大朝欲 邸下之勤學勤政。伏願克念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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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爲大孝。 春宮嘉納之。時持平趙宗溥劾領相李天輔獲罪。臺臣李敏坤,洪檢繼之。幷譴竄。公箚救曰。臺臣,憲臣之論列首揆。要其意亶出激昂。在 聖世導護之方。固宜翕受。而昨日削一臺臣。今日竄兩言官。何 邸下待三司若是其太薄耶。請亟收 處分。以護黨承 嚴批。乙亥。兼西學敎授。拜持平。上書小朝。陳講學節宣之要。仍論領相李天輔自明之章。請詰言根。左相尙魯之䟽激 上怒。使正言金尙度獲罪。右相趙載浩之私書往復於都堂圈坐。幷非是。又及李喆輔,李昌誼兩銓通之改正。曺命采之罷逐善治。通判黃景源之違越相避。 國典請譴削。 睿批截嚴。罷職不叙。儒臣諫臣多陳救者。後數日。 上入見䟽本。 敎曰。擧一筆而斥三相。至兩銓望。專由黨心。永刊仕板。放歸田里。蒙 宥拜修撰。後有人上言。句語多駭妄者。 上震怒鞫之。囚言示草於黃景源。黃景源就鞫。公以承旨參鞫。奏曰。景源臣嘗劾之。而文人踈脫。盖多如此。使景源雖見罪人之言。必不能覺其爲妄發。 上釋然。 命特放黃景源。進講蟋蟀章。奏曰。凡民終歲勤苦。不得休息。而及其讌樂。亦不過草草耳。顧今八路歉荒。百姓顚連。爲此樂者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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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加軫念焉。 上曰。是矣。丙子。以繡衣按廉湖西。未復 命。 上遅之。公以古之繡衣有經年乃還者。盡得其實。三月而復 命。黜不法守令三四人。又論道臣抵罪。拜兼文學修撰。幷呈遆。拜檢詳遆。拜副校理。時憲臣柳戇啓論崔載興鄙悖之狀。請削抄選。又論參議申暻盛陳文純公朴世采道德。顯示從享之意。請罷職。承 嚴旨。公與同僚箚救。請寢前 命。嚴批遆。仍 命限是年勿復檢擬。持平李碩載伸救。不報。未幾。拜文學。移拜北評事。時穩城有越境奸民査獄。又交濟倉奸甚滋。而以非評事任。改 命以按査御史。往覈之。道聞鍾城奸民越境殺胡。公曰身任査事。鍾穩之獄。宜幷覈也。赴鍾城詗得罪人。聞于 朝。上屢加嘉尙之敎。初。美錢僉使楊泰根取犯越者偸竊之物。穩倅李世馨知其事。嚇泰根受賂。及按治盡得奸狀。翌年春。復 命。 上問世馨事。對曰。獄情有似是似非者。朝家旣 命更査。更査可知矣。 上曰。御史雖固執。而於世馨事無所爭。有乃父之風。公退曰。凡獄事非得眞贓。不可以桁楊之招成眞案。世馨事。辭證雖備。眞贓未得。故吾不以一律堅執矣。世馨竟减死論。是行也。遍閱道內委儲。輯成一冊。名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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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備荒錄。及壬午。三南大飢。廟議欲乞糶于燕。公曰。是不可。何不以北糓十萬石代泛舟之役乎。竟奏施之。間拜玉署春坊。差湖南敬差官。未發。萊伯缺。邊館有事。籌堂咸薦公。遂擢拜。及莅任。蠲宿逋以息邊民。排朔例以支官用。至今遵行。有商鬻蔘於倭市者。事覺。托言訓局物。訓將金聖應坐是罷。 上敎以於律潛商與受同罪。今不勘倭人之罪非矣。 命罷拿。領相李天輔箚論其深得邊臣之體。請仍授。 可之。戊寅。陞拜慶尙監司。先是。本道有稅運之積弊。晉,密等二十餘邑。邑有私船。船有京主。率皆爲豪右所管。愆時而發。濫數而載。恣意奸弄。臭載相續。民困再徵。官輒抵罪。公建議曰。漕船。良規也。募游食之民以充漕卒。斫封山之木以造官船。平時則行轉運之法。當亂則備戰守之用。此緩急幷恃之道也。遂採磻溪處士柳馨遠所著說。設左漕倉於昌原之馬山浦。右漕倉於晉州之駕山浦。凡列邑貢稅。百里以外納稅。以內幷納貢。大略爲五萬斛。又以貰船捧糴之糓。刱除留之法。凡工匠官吏之餼廩。器械什物之價費。皆取辦於此。其他徵斂於民者幷蠲罷。而於造船募卒之一切區畫。務從優厚。以爲經遠之制。度支,惠局嫌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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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曰。不如是。漕卒不保。葢取劉晏船塲議每艘千緡之意也。行之五六十年。民國俱利。而船費之贏餘儲置。計三十年。可蠲一年貢稅云。又以寺奴婢之追刷相續。而嫁娶不齒平民。謂足以感傷和氣。査免其最可矜者凡萬餘口。先是。旱田不蠲灾。公啓請依水田例。隨起隨稅。凡蠲減者七千結。箇滿。以副提學召。左相李𪻶奏公聦明才智。請差籌司副提調。 上可之。一時兩啣。極淸要之選。世葢罕有焉。辛巳還朝。引疾江郊。間授兵曹參知,大司諫,判决事,吏禮工參議者皆一。同副承旨者二。副提學者三。皆辭不就。又辭籌司。不許。遂胥命于 闕外三日。 上察其不可強。罷之。又因嶺伯時事罷削。葢因河大觀事之不爲登 聞也。大觀祖弘度爲嶺人所崇。享於其先祖相國演之書院。大觀刊其遺文行之。而文多醜正奬惡。語甚乖悖。公黜其享。火其書。刑配其人。葢以私行文字不足上煩朝廷也。壬午。拜刑議。時酒禁甚嚴。自丙子後六七年。犯者刑配相續。奏言犯禁之類。多是貧殘無依。寡女獨戶之屬。迫於飢寒。其情可矜。而犯者日衆。刑獄益繁。率皆邊遠定配。沒爲官婢。流離蕩析。景色慘然。及今疏决。宜施曠蕩之典。 上惻然許允。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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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放者幾二千人。仍 敎曰。夏禹拜昌。漢廷賞直。頃年一奏。予已嘉矣。噫今所奏。正合予意。 命取太僕馬 賜之。閤門外事。載 御製綸音。翌年癸未。有權極者上疏。請申嚴酒禁。犯者論死。法旣具未布。有言北帥尹九淵犯禁者。 命拿來。時獲酒壺於九淵所。其實空壺也。 上臨門用律。諸臣莫敢言。公以爲使九淵犯法。猶屬頒律前事。况以空壺用法乎。力言於朝班。大臣遂聯箚救之。雖不得回 聽。竟爲九淵伸雪之本云。移副學。轉吏議。振淹滯恢公正。政目出而物論洽然。遆拜刑議諫長。尋復拜吏議。癸未。拜戶議。移副學。當贊善宋公明欽之去朝。與諸僚聯箚請留。及其以言事被譴也。又以 恩禮未卒。聯箚陳勉。尋拜吏議。遆拜刑議。歷戶議,兵議,同副承旨,禮議。膺通信正使之 命赴日本。是役也。涉險重溟。人皆難之。屢擬輒避而及於公。公方患疾貼床褥。慨然曰。 王事也。敢以疾辭爲。纔十日。束裝便發。 上賜宸翰以寵之。十月乘船。自釜山越一月到日本之壹歧島。半渡風雨晦暝。白浪如山。船之柁木折。舟左右傾仄。帆檣撲浪。覆沒在呼吸。公見事急。曰。余之所奉者 國書也。余雖死。不可離吾身也。取以負之背。左右皆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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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吏白曰。願以公之衫投水祈厄。公笑而不許曰。死生命也。豈係於是。有頃風定。船遂獲安。見者以爲神。甲申四月竣事。館次大坂城。夜有盜殺我小校。賊逸。羣情疑㥘。請乘船避患。公曰。下船。示弱也。不得賊。受侮也。雖經年留館。賊不得。吾不下船。遂責諸酋爲持久計。於是關白送九査官。竟獲賊償命如約條焉。及還。坐是削。旋叙。道拜大司諫。七月復 命。進階嘉善例也。是行也。倭人之接遇我使。比前有加。葢以公萊嶺按事之日。聲威有足憚隣云。例於信行人卒。齎送不豐。公自出盤纏。多備衣袴。渡海經冬。襤褸者衣之。死亡者殮之。禮受之銀緞珍奇。悉散之行中。不以一芥帶歸。還泊釜山。又罄餘齎。以慰歸者。島産有甘藷。宜於救荒。公取其種歸。而送濟州種之曰。濟之土産似倭島。此或其宜也。異日濟民必有所賴。濟種果繁。或稱趙藷云。其後丙戌。倭差至萊館。言關白生子。要我致賀儀。經年不去。朝廷憂之。公在籌司。招舌官授之言曰。我國於交隣之節。必白於大國。大國之生太子。未嘗賀也。今賀隣國則大國嘖言。何辭以對。倭差語塞而歸。尋移都承旨。遆拜右尹。時金公應淳䟽論太常享需裁減之失。遂獲譴。始公居銀臺。因雷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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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啓。欲以是事言。金公止之。未幾。金公上䟽。而䟽有語及僚臣語。葢指公也。公乃疏引曰。今者享需之校正。固知聖意之攸在。而任事之臣。亦豈爲減省而然乎。當初上下之論。欲齊其參差不齊。節其格外濫費而已。而畢竟校正者。只有減而無所加。苟於古例。一毫有違。豈不有欠於重祀典之道乎。國家經用。旣未能隨處減削。尾閭之泄。濫觴之費。無以盡防。則此正朱子所謂先減享需。豈不未安者也。 上降嚴批。 召都相洪鳳漢。問太常裁減之數。 命復古從五禮儀。公於洪相。妹婿也。當事之是非。不以親厚而苟合也。尋拜工刑曹參判,同義禁。舊制刑曹吏胥無常料。故率皆無賴白丁。其虐害都民甚多。公以亞堂。請罷掌隷院而屬之本曹。鳩合贖貨。爲隷吏常料。於六部長貳任。秋曹爲尤。數其有作奸犯科者。不憚強御。必痛治之乃已。乙酉。兼知春秋副揔管。拜大司憲。移禮刑參兼同經筵宗簿提調。丙戌。拜副學。將行館錄。時賊臣厚謙藉禁臠之勢。圖入圈中。莫可遏。公惡之。遂違 召。及 嚴敎荐降。胥命金吾。終不出。 上震怒。命三倍道竄三水。後旬日。 上下念昔之敎。 命放還。拜同樞工參承文提調。丁亥。 上將擧耕蚕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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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春秋考史沁都。阻氷甲津。復 命少遲。 命配通津。旋因大臣言寢之。拜吏參。承 命製進律詩十韻。受鹿皮之 賜。遆拜戶參。轉大司成諫長右尹。其於亞銓也。務行公選。私囑不行。不悅者由是滋焉。於泮長也。病時文叙致短促。嘗曰。程式之文。國家所以取人。大有關於治道汚隆。不可不愼。遂斥去其偏陂弸急之類。奬拔其紆餘爲古調者。戊子。差宣惠堂上。由亞卿帶是任。近例所罕也。拜禮參。同義禁副學。又不膺館錄之 命。飭敎轉嚴。至 命却藥。遂懸牌胥 命。貶補法聖鎭僉使。以同經筵 召。尋拜工參。移都承旨。轉吏參。遆拜同敦寧。己丑。拜大司成。同成均戶參。或出或遆。庚寅。領相金致仁以久次奏。擢資憲階。拜工曹判書同成均知義禁。移拜吏曹判書。違牌罷叙。差社稷提調。拜弘文提學。薦授平安監司。辛卯。移除吏判。旋 命仍前任。以季氏大司成公銀臺仕進之晩時。降 嚴敎。遆公藩任。未及還朝。正言宋聚行投疏搆公。極其陰險。以爲關西失稔而方伯不爲賑政。又言督捧四十餘萬營債。而耗糓斥賣。不許小民。盡給巨商。又登 筵。至以謂人相食。 上大驚。 命道臣査啓。因遣御史李命彬潛往探之。葢辛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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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南北不至大無。故不請公糓。自備五千六百石。分賑十餘邑。且西營時儲不能滿萬。舊逋之外。十年債欠爲四十萬。公因朝令徵之。周歲所捧。二十餘萬。其云耗糓斥賣者。營門雖許賣而論價擧行各邑也。給商給民。非營門所知。公還卽緘對言營査繡啓皆出無根。而大臣亦據實奏之。 敎曰。徵債捧糴。任㤪奉公。予於趙某見之。 命叙持平。洪樂恒疏斥聚行疑亂之計。事遂已。拜知敦寧。移吏判。幷辭遆。兼司譯提調,右副賓客,藝文提學。拜禮判。又上疏言情跡難安。 溫批慰勉之。仍 下特召。公黽勉膺 命。轉兵判。時武臣朔試廢而不行。殆三十年。公申明舊制行之。又以爲激勵士卒。莫如拔之行間。而各營編伍。皆有超擢之階。本兵不宜獨無。遂於校額中。設取才窠以勸之。差內局提調。移吏判兼知經筵掌樂提調。上疏懇辭。批以不顧身爲國事。於西藩熟知之。辭 敎鄭重。公遂膺 命。行都政。注擬嚴於激揚。睢盱者自此益多。壬辰。遆拜工判。 特旨除兼副學。公遂上疏曰。夫以二品兼玉署長者。 國朝四百年僅數人耳。如國朝名臣柳希春鄭經世。猶且薦而授之。伊後未有繼之者。請改。銓曹亦以格例陳達遆。又 特授都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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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鄭公存謙居銓。以公季氏通國子長。而三望皆屬一邊。於是賊臣厚謙怒其偏。媒孽百端。會有騎郞邊景鎭者。奏對妄發。 上震怒鞫之。景鎭惶㥘。妄言嘗見吏判之通國子也。遣子通議於領相金致仁。於是臺臣論二公。又將發金公之啓。公屢違 召命。下嚴敎罷職。鄭運維代爲都憲。請削黜。 允之。 天怒猶未霽。憲啓相繼而發。 命謫利原。冬。 聖心稍解。遂許宥。癸巳。拜刑判,藝文提學,瓦署提調。辭遆。拜吏判。以居郊稽謝 命拿入。問肅謝與否。以情病難強爲對。 上震怒。 命竄北靑。旋改不叙之典。叙拜右參贊。辭遆。時有在外備堂入城之 命。公時在江郊。承 命差遲。 特命充軍于通津。後十餘日。因大臣奏放叙。復拜右參贊陞左。以弘文提學。又不膺弘圈之命。初 命不叙。又 敎曰。頃年玉署。撕捱已過。今日焉敢若此其固執乎。文任宜用武班。再 命貶補忠淸水使。以其地有湖山之勝。三 命爲喬桐水使。又以謝 恩稽滯。記過拿入。 命卽其地充軍。掌令權坪言 處分過重。非體下之道。尋 宥還。叙拜禮判,知經筵,社稷提調。旋授兵判,藝文提學。病遆。拜吏判疏辭。初 命拜永宗僉使。又以謝 恩稽滯。 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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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道卽其地充軍。未幾 特放叙。差觀象監提調。拜刑判。又移吏判。疏辭。 嚴敎補安興僉使。以男判敦公鎭寬登文科 特宥。以禮判弘提 召還。差司僕提調。復拜吏判。公於是任。辭遆被謫者三。而 上意終不捨。又値 代理之初。義不敢辭。雖膺 命行政。而不敢久處。旋卽呈告而遆。又以文任違 召。屢被 春宮下飭。終不敢出。丙申。獻納李枰投疏搆說罔測。以厚謙擬望春曹。謂之締結養厚。附麗厚謙。又引關西事。以聚行疏爲實。請詢于其後道臣。具允鈺,蔡濟恭皆以賑政不設。徵債虗錄搆之。遂降 嚴命。配渭原。又以年前御史李命彬多有營護竄之。 命製西民諭書。令道臣布諭。宋煥億疏論以爲麟漢血黨。閔昌烈又論西事尤慘。 上幷不報。葢西營捧債之時。申晦曾爲道伯。所放最多而其姪光綏借名犯用。爲萬餘金。光綏大困。嗾宋聚行投疏。賊臣樂純與其姪國榮。皆有蓄怒於公居銓時。其叔之副學。其姪之東壁。公素薄其人不擬者。姪又有刑治嬖妓之憾。枰之疏發。葢亦承其指也。而枰又躬問賊崇於獄外。公乃言之稠席。由是㤪之尤深。羣憾之湊。𥚁將不測。判敦公擊鼓訟寃。其於厚謙擬望事。有曰丙戌弘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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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臣父不欲圈其名。至被竄謫。而及其勢熾。終不染跡。至於前冬秉政。養厚來言厚謙如得實職。必當上䟽伸救李迪輔云。故臣父不料其見欺。而擬之春曹。附麗之目。寧不寃哉。葢李迪輔之駁厚謙被竄。心所憐之者。故卒不免因此而見賣於人。世皆知其寃。其於麟漢血黨事。有曰娚妹之間。情非不親而議論歧異。擧世所知。又引藥院事。有曰乙未 代理議起。於藥院對麟漢斥其不卽擧行曰。大臣非矣。此何時也。時李公徽之在座。國榮亦聞之。其說遂播傳。卽此一事。與麟漢言議之各異可知。其於賑政不設事。引具允鈺辛卯道啓。言前道臣善爲設賑。此足爲證。 上於三事察其寃。事遂白。至於發賣剩錢與虗錄事。引關文與營簿爲證。請行査。時臺臣以褊裨權烋登於昌烈之䟽奏之。拿烋訊之。判金吾。濟恭也。烋本恇㥘不勝杖。乃從濟恭口授誣言。其時關西米一石十緡。發賣剩錢。爲三十萬緡云。遂査問于本道。時判敦公以擊鼓在獄中。濟恭必欲鍛鍊獄事。不使通門外消息。至西査 命下。獄中鼎沸。有吏卒過圓扉外者。妄言後命下謫所。判敦公自念欲鳴父寃。反至於此。引刀自刎。絶而後甦。金吾以聞。 上稱其孝。卽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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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之獄。及行査。參覈者或言其當考各邑文簿。以相參證。道臣徐命膺承望時議。欲致之死。不聽勒令。從烋供搆案以聞。 命拿問。旣就拿。 上覽供。 敎曰。所犯雖重。其心可見。減死配金海。嶺沿民吏感公遺愛者。爭來問慰。至有爲之流涕。兩司迭啓請律。不 允。後月餘。 天威小霽。時論稍解。獻納李枰遂停啓。葢西事所坐三條。其曰徵債錢十萬者。當西營之減債也。以詳定價貿得備局發賣米三萬石零。糶糴取耗。以補軍需者。今其糓物見在。則此糓卽此錢也。其曰備局錢七萬八千者。凡於交遆之際。營需告罄則輒割用公簿。謂之記縮。其弊轉甚。公憂之。將行排朔法。請貸備局錢之封不動者。旋以遷動之難便。初不出庫。使各庫互相推移。而備局所貸。雖不出庫。亦以償報。以是狀于備局。俗謂之庫中還報。葢文簿去來之規也。其曰賣米剩錢四十六萬二千者。當公按西之歲。京司及該營發賣米。緫十一萬三千餘石。而有京司之送差者。有該營之別置者。共三萬三千餘石。此例也。三萬二千餘石。卽徵債錢之所貿置者也。二萬四千餘石。値淸北之失稔。發關減價者也。其餘二萬二千餘石。乃是和賣於列邑者。卽辛卯繡啓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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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簿俱在。幷計私錢六萬八千。還報備局云者也。皆營簿邑牒所昭載者。而因辛卯繡衣之得罪。莫之爲證。時議葢如此也。公䆠遊南方。痰癖已痼。至是又苦瘴濕。疾益危㞃。丁酉。卒于配所。事聞。 上特命宥之。引歸權厝于楊根之龍津。壬寅。 命給牒。癸卯。禮窆于原州爵臺洞坐癸之原。庚戌。判敦公蹕路籲寃。 上詢議大臣。多稱其寃。而會濟恭居相職。終不獻議。甲寅。判敦公復上言。乞令金吾趁卽收議。於是大臣請更査于本道。 上命御史李相璜往査之。査啓略曰。以應問各人之辭。參之營邑文簿。較看於趙某上言則語皆相符。各有歸屬。 上更令籌司議于大臣及曾經道伯。僉議以爲寃。 上敎以重臣所坐非贓也。別有難明之誣。駴機迫急。又將棄一故家。而關西事適先發。從先發之事而收殺之。伊後難明之誣。旣燭本情之無他。旋 命復其爵而錄其子。果使重臣所坐眞箇是贓也云爾。則前後處分。豈若是宛轉委曲乎。况其減直之明證。印關宛然。輕價之勿拘。 筵奏有人。裨供落空。吏簿難信。藉令剩餘誠如傳說。事理俱不相似。豈有事理外所犯乎。屢次詢問。尋遣御史者。刑政所關。欲使人人曉然知事實也。故監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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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關西三件事。幷置分揀之中。首尾屢百言。洞辨無餘。公之寃。遂大暴於世。其後判敦公差備堂也。 上以追先卿未卒之志事爲 敎。又於 筵席。屢下褒嘉之 敎。於此可以見當初處分非出 上心。而專由於權奸之誣毁也。至 當宁壬戌。以判敦公階一品。 贈公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公天姿俊偉。氣度剛方。有骯髒不覊之志。絶脂韋含糊之態。義所當趨則未嘗尺寸之移步。事所當爲則不以𥚁福而動心。公之所自處者然矣。而人亦以是許之也。誠於事親。禮以奉先。篤倫理。庇宗族友生。葢亦出乎性情。人之一辭無間然。弟兄三人。相友甚摯。事伯氏如嚴父。視季氏若半體。居則怡怡。事必偲偲。季氏顔貌之似。殆不能辨。言議處事。又十九與同。東湖之亭。終老爲期。雙門幷室。兩几二杖。相對乎左右。世以雙雙亭稱之。及季氏先卒。不復對鏡焉。訓子女。嚴奢汰之戒。御僮僕。寬箠楚之施。巫覡不入於門。象譯無與之私。性又不喜外飾。冠劒不致美。車馬不易弊。食惟果於腹而已。戒在邪異之味。家食厨傳之間。不以鼎俎之失而責之。好施與。嘗誦麥舟之義。見人急。不計家之有無。傾與之。同族雖遐鄕罕接者。必曰於我乎館。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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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屨常滿階。助婚庀喪。如不及焉。嘗於謫路。見宗人數十困於徵租。傾槖以救。傳以爲美談。當官引義。雖天威震疊。傍觀褫魂。而未嘗少撓奪。 上於威怒之中。亦必嘉之曰趙固執。其受知於君父如是。其於居銓。人不敢干以私。亦未嘗以私干人。凡守宰饋獻。稍涉無名者。輒不受曰。人之贈遺。要相結也。而吾於人贈遺。都忘之。何以贈我爲哉。其於言議也。面折人過。無少假借。嘗曰。吾見人不是處。不能忍。是吾過也。然規模恢達。雖素嘗不平者。見其有改。或有他善。坦然喜之。無芥於胷中。其按事營府。遇事之不法。不以親知或饒其有失。於文簿。關係稍重者。秘不宣暴。待其微事而去。乃還其券。其庇覆人如是。 上追念鶴塘公之際遇。於公釋褐日。 敎以榜中二十人。得某一人足矣。倚毗由是而甚摯。公上感 恩遇。常以忘身殉國爲誓。凡於利害𥚁福。一切不置念。嘗中夜草疏。不示家人。自附報恩之義。名白含珠錄。其疏有九條。曰修君德。曰輔睿學。曰明義理。曰別賢邪。曰崇儒道。曰輕賦役。曰通章奏。曰節財用。曰修軍政。凡數萬言。欲待可言之會。冒死陳之。事機輒違。雖未果上。而常置枕中。以勵願忠之志。是故。每當國事。直前做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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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峻發。世或言先公尙忠厚。而公則尙嚴。規模何不同也。公曰。先大夫。處地旣孤。士氣未振。故惟欲潛扶微陽。安養萌芽。凡於動靜云爲之間。每以鎭物爲務。今時則不然。士大夫汩於榮利。風節骫骳。世道人心。日趨於下。不如是。何以淬勵末俗。爲一分挽回之道乎。伯氏奉朝賀公嘗曰。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父母有疾。其子進藥。而父母發怒。非徒却藥。必害於病則將如之何。吾則知世道不可爲。惟辦一退字以報國耳。君才器足以經濟世務。其勉乎哉。公曰。進藥於父母。父母雖發怒。何可停廢醫藥。束手以待乎。苟有絲毫可益。當忘身爲之。惟辦一死字以報國耳。伯氏未老告休。超然榮利之表。而公當橫流之際。屢致疐跋。然不以是自悔也。及晩年。見時事日艱。謝闤闠而就郊坰。日與朋知棋酒自娛。慷慨悲咜。正言無諱。葢亦以此爲忤世之端。聦明絶人。從宦以來。不暇讀書。而未嘗忘少時所讀。用之沛然。性不喜詩律。於書嗜孟子。爲文章。不事刻礪藻繪。以理順爲主。不欲以詞翰自居。有所著作。不要時名。汗漫不收。凡遺稿幾卷。海槎錄幾卷藏于家。至於兵訣射法簿書計數之屬。皆不費力而人鮮及之。公之配曰豊山洪氏。禮曹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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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領議政貞獻公鉉輔之女。封貞敬夫人。有二男二女。男長卽判敦公鎭寬文科階輔國。次鎭宜。女長適韓用靜。次適洪秉協。萬永文科今正言。原永進士今佐郞。寅永生員。鎭寬出也。而李復淵武科前僉使。金炳文蔭仕今縣監。尹慶烈進士今郡守。李在文其婿也鎭宜取原永爲後。韓用靜有子元履蔭縣監。女洪遇燮文科今承旨。洪顯圭,金基常蔭仕今縣監。洪秉協有子起燮文科今應敎。內外曾玄不可盡記。嗚呼。公志行足以矯俗習。忠慮足以結主知。才猷足以擔夯廟務。風節足以砥礪世道。而事與志乖。跡與人畸。卒未能展其宿蘊。而反爲羣憾之所掎摭。顚頓於死生之際。間關於屈伸之間。豈非命耶。然誣案白而本情乃見。 恩言宣而寵眷彌重。公之所以受知於平昔者。葢可見矣。公之孫萬永。以余嘗奉敎於先大夫判敦公。裒取公遺事判敦公所嘗載錄者。懇余爲之狀。余生也後。雖未克一造公門屛。瞻望履綦之餘輝。幸而拜判敦公。得聞其家庭之薰馥。而延慕之日久矣。判敦公遽已下世。而平昔未卒之志事。付諸其胤子成就之。噫。豈其有所待而然歟。竊自有感於斯。不敢以蕪拙辭。綴其大略于原狀。以備易名之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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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曹判書洪公謚狀

資憲大夫刑曹判書洪公卒於江原道觀察之營。葬于京畿豊德祖江之原。旣葬後幾月。公之胤子進士耆周。稡輯公事行一通。來謂羲淳曰。先考爵正二品。法當賜謚。請爲狀上于太常。狀曰。公諱義謨。字而中。初諱義榮。系出安東之豊山。其先顯于麗者。有直學諱之慶。都僉議舍人洪厓先生諱侃。曁我 朝。有大司憲 贈領議政慕堂先生謚文敬諱履祥。經術名德著于一世。有孫諱柱元。尙 宣廟貞明公主。封永安尉謚文懿。積慶裕後。益大以昌。曾祖諱錫輔吏曹參判。 贈左贊成號睡隱。祖諱象漢禮曹判書致仕。贈領議政靖惠公。考諱樂性領議政孝安公。妣靑松沈氏。海州牧使 贈左贊成諱銈之女。公生有異質。甫髫齓。偉然如巨人。四歲。有疾施鍼焫于腹。瞑目而卧。不見痛楚之色。六歲値燈夕。家人竪竿庭中。長幾十尋。垂立而仆。聲振屋瓦。聞者皆辟易。公拱立其傍。不少撓。靖惠公大奇之。稍長。從渼湖金文敬公元行遊。講實踐之學。文敬公亦深許之。癸未。中增廣生員。又試 殿庭入格。公以文懿公胄孫。又爲士衣所推重。親知當路者。競欲引而致之榮途。公見世路陂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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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利相軋。泊然無意於進取。會有主文柄者。訪孝安公。願一見公之文。公聞之曰。科試。公器也。主司以關節求士不可。自是遂不復赴科試。癸巳。 英廟致侑貞明公主。錄用冢孫。除繕工監監役。不就。乙未。除童蒙敎官。 正宗丁酉。陞六品階。內而歷禮賓,司僕,掌樂主簿,戶曹佐郞,敦寧判官,司僕僉正。外而監全義,果川兩縣。果川未赴。全義半歲有異績。民之有當蠲免者。手執簿書書其戶。頒示民間。使吏不敢容其奸。他邑不如也。率爲吏所蔽。全民至今頌之。丙午 文孝世子喪。以宗戚執事勞。 特命進資。除五衛將。授承政院同副承旨。舊例以蔭入院者盖罕矣。而 正廟尤重邇密之任。蔭調進者。率不過一再除。獨以公忠謹沈愼。有大用意。除 旨無虗月。迄 正廟季年。凡得承旨告身一百三十有餘。盖未嘗有也。是歲。關西伯趙公璥。䟽論兵使蔡濟恭罪。公時在院捧入。 上方禁言濟恭事。 下嚴敎。配公于平壤府。纔到卽宥。復入院。屢陞至右承旨。兼內醫,尙衣,司饔副提調。間除刑曹參議。丁未。出牧楊州。未幾解歸。戊申。丁內艱。庚戌憂吉。復拜承旨。辛亥。因微事譴補伊川府使。壬子。 特命換楊州曰。爲便養。且熟手也。時奉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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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迎文懿公以下五世祠板赴衙。 上遣近侍遍侑于廟。爲文以寵之。居四月。以疾免。公爲政淸簡。不尙威而威行。在官未久。民皆懷之。癸丑。淑善翁主生。以副提調直藥院。孝安公爲都提調。例當避。 上特命勿拘父子幷直。一時以爲榮。及撤直。 特陞亞卿。拜戶曹參判兼五衛副捴管。又兼同知義禁。歷同知敦寧。復入院。屢拜左承旨。乙卯。以 莊獻世子周甲。上尊號。 景慕宮對擧印冊勞。陞嘉義爲都承旨。舊例非文臣無除是職者。公逡巡不敢進。 上迺許免。然猶 命書名于院中前任案。歷漢城府左尹,工曹參判。時孝安公八耋元老也。再登對。 上命公扶掖。他日見公。輒問孝安公起居飮食。 恩禮之隆。世莫有倫比。戊午。丁孝安公憂。庚申。 正廟昇遐。公以受 恩遇最深。而不得與終事爲恨。每哭輒失聲。比復土。衰絰詣 陵下。遙望痛哭而歸。辛酉。私制甫禫。 特差 魂殿享官。旣吉復歷工曹參判,副捴管,左承旨。壬戌。撤 魂殿直以享官勞陞資憲。歷都捴管,漢城府判尹,刑曹判書,知敦寧,中樞義禁府事提擧內贍寺。丙寅。拜開城府留守。民多富厚。貨利所湊。不能無多口。公至。一府肅然。無敢以非法干者。莅政三載。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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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端居。若無所爲者。惠洽民孚。政無不擧。修繕大興山城。門堞樓櫓。奐然改觀。力役甚鉅而民盖不知焉。民之有犯科者。原其情而裁之。法所當斷則斷之惟嚴。非有父母老者。不許贖曰。民有罪而利之非仁也。使有財而倖免非法也。其在關東也亦然。任滿還 朝。復尹京兆。歷工曹判書。提擧造紙署。己巳。出爲江原道觀察使。陛辭。 上諭以卿 先朝舊臣。予之嘗所恃者。今而忘東顧之憂矣。旣之任。務寬簡持六體。不問細事。爲民興利祛瘼爲先務。下車。問邑中父老年六十一已上人。周以俸米。因歲儉濟饑。糴粟有溢於常。分蠲其耗之入於營者。以紓民力。重用民。行部治道。俾令通車馬而已。患民之病役。捐廩而濟之。有餘則以之繕廨宇葺戎器。施及封內。諸郡縣無不受其賜者。原州之軍簽額。浮於戶口三倍。民不堪命。有司莫敢卒革。公上疏論其弊曰。以六千有餘之軍。責於不滿三千之戶。是所謂無麵之不托。貧者固不堪。雖稍實之民。亦且相繼流離。勢必至無民而後已矣。憚於軍額之少減。坐視生民之盡散。其輕重果如何也。如不得已則有一策焉。本道之儲。有所謂補詳糓。經用無所需。京司無所管。歲增其耗。秪以病民。若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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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其萬斛之耗。可以代五百人所徵之布。取彼無用之物。捄此切急之害。臣竊保其萬全也。又言本州民納三營保米者。船載輸京。非精鑿不得納。賫糧遠貿。動踰半旬。米纔六斗。費至六七百錢。請令折錢以紓民力。會有 朝命。諸道臣咸以民弊上聞。公陳五事。其一。陳東民之瘼莫鉅於貢蔘。請減其額。或撥給錢糓。以補貿蔘之需。其一。言鐵原,橫城兩邑處山峽中。輸稅租甚艱。請以錢代米。三陟蔘火田。歲久爲水所沒。宜量蠲其稅。其一。請減漁鹽船稅虗額。其一。請減軍額之自他道移充者四百人。其一。請還歙谷舊界之入於安邊者。以蘓其殘。幷下廟堂議。爲有司者所持。不能盡行。然原州軍竟減五百人。一境之民。如脫水火矣。辛未夏。二麥失稔。民艱于食。出官廩。振其尤貧乏者。迄稻熟乃已。公素多疾病而謹於攝養。老而益強健如少壯。是歲秋患痁。至十許日猶盥巾正坐。如平昔不少懈。疾將㞃。猶判署文簿不廢。至易簀。又數問有民事否。竟以八月初七日考終。享年六十有九。訃 聞。撤朝二日。吊賻 賜祭如儀。遠近人無知不知。咸愕眙曰。德人亡矣。東民聞者莫不揮涕。曁返靷。爭持酒果。或操文迎哭者。相續於道。輀車至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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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配淸風金氏。吏曹判書大提學揉之孫女。次配全義李氏。都事亨權之女。 贈貞夫人。繼配靑松沈氏。士人完鎭之女。封貞夫人。有一男卽耆周。登進士。公天質端凝和厚。詳愼慈諒。竟日危坐。不妄言笑。望之儼然。卽之藹然。人無貴賤疎戚。靡不心悅。平居申申。若不事矜持拘束。而俚語不發於口。惰容不見於色。出入戶庭。步履自中規度。雖値卒遽時。未嘗有疾言。其或有威呵僕隷甚嚴。而隨人答問。輒復怡然。如未曾有怒。遇事會之至艱。處之恒裕如。憂畏欣懥。一無所形於面。事有棼如而治之益整暇。率爾作翰牘。未嘗潦草。在承宣。承書 筵敎。點畫尤嚴謹。 正宗常語孝安公曰。卿子雖千軍萬馬中。亦當不動毫髮。其受知於 君父如是也。雅好書籍。至老猶不釋卷。然不肯以文藝自命。藻麗無實之文。未或寓目。惟喜觀經史及古人格言。早歲屢閱朱夫子綱目。選以事類。命之曰彙史正編。凡二十五卷藏于家。尤菴宋文正公集及趙善璙自警編。陳繼儒福壽全書。潛谷金文貞公種德新編。皆有箚抄。晩尤劬工於論語。晨夕誦一二卷曰爲常。喜小學。自少至老五十餘年。葢未嘗一日去手。雖在行旅。賫以自隨。平生所循蹈。得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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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書爲多。事父母。愛敬備至。年踰五十。常有孺子慕。侍湯屢月。寢未嘗解衣。年二十七。承孝安公旨。一切家務吉㐫祀賓之需。章奏書疏之節。躬執其勞。未嘗遺孝安公憂。人之於孝安公。必以有賢子不識家務爲賀也。其丁內外憂。年已衰耗而盛暑流汗。不暫脫絰帶。朝晡之饋。晨夕之哭。不以疾病曠焉。家人憂之而知不可強拂。無敢勸以少休。太夫人喜河豚羹。公亦嗜之。自丁太夫人憂。終身不復食。喪未練。口不近果蓏。洎庚申 國哀。哀痛如私憂時。雖蔬茹。美者不下筯。所日進惟寒葅。遂以病痰飮。尤謹於追遠。奉先祀嚴敬。不以遠邇間。前祭日具服。躬視漑滌夫日之薦。號慕如其初。甲子。從子顯周尙主。 上引見公。語及先故。公嗚咽不能言。 上亦爲之動容者良久。與弟承旨仁謨友愛篤摯。相對常怡怡。事無小大。咨而後行。一日不見。悵見于色。垂老猶不忍析居。閨門之內。和而且嚴。外內斬斬。無敢越禮。有子一人而嚴於課讀。不少假色辭。有從子女五人。撫愛一視己子。與人交。和而有禮。雖疎賤必以誠。雖親且舊。未嘗翕翕昵。與衆處。若不能言。徐出一語。人無不莊服者。宗黨親友。待以擧火者累十。其貧不能婚殮者。望門如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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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也。寒族以弊縕芒屩至者。戒閽者立通。無不滿意而歸。雖以是絀於用。亦不恤也。同族之在原州者多貧窶。歲靠倉粟以糊口。公謝曰。別還法禁也。吾安敢撓法。捐俸以給。卒亦無饑困者。處邇密十餘年。小心謹畏如一日。 正廟待臣僚如家人。燕私從容語。無所不及。公抑首磬折。如在大朝會。或當 天威震疊。在列者戰掉無人色。公進退恂恂。未嘗一失色辭。 正廟深重之。欲用以不次。察公兢畏退讓出於至誠而止者葢數矣。立 朝歲久。世故多端。傾奪于勢利者相望。而公獨卓然不染。時賊臣德相以宋文正後孫。僭竊儒名。其赴徵也。往見者傾一城。聞其與權奸對飮闕中。公獨不肯見焉。其操履之確。葢如是。論議常依忠厚。見人之以黨私相傾軋。輒歎曰。獨不念國家元氣耶。居常輒戒盈盛。惟恐以貴富加人。几案所列。惟書籍數部。泊然若寒士。其在喉院。僚寀見公服飾。咸歎曰。孰謂公綺紈家耶。 賜祭之文有曰其儀敦重。其言簡默。其心如何。不有綺紈。濟以忠厚。宗黨歸仁。晩喜魯論。葢亦有志。皆實錄也。少嘗自號何愚堂。間又稱今是軒。迨晩歲。絶不復稱。葢亦自晦也。嗚呼。人之生於貴富公卿之門。而其有謙儉退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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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者固難矣。又有問學禮防之修者。尤絶無而僅有。然公襲蟬冕之緖。席鍾鼎之餘。不以燕安自居。逸豫自肆。循循乎繩墨之中。勉勉乎踐履之際。拘檢若不及。謙愼若不足。貴而愈下。富而愈儉。寬而有制。和而有莊。其心之坦夷而崖岸不設。其容之樂易而渝慢不見。居家而順父母之心。立 朝而篤 君上之知。孝友敦睦之行。忠厚愷悌之德。人之知公者。一辭無間然。此葢由公生質之美充養之至。而所涵濡蓄積以爲之根柢者。問學之功。亦不可誣矣。嗟乎。今世如公之爲人者。顧何處得來哉。何使公進身由公車。蜚英於名途顯列。一如當日士友所期望。則是必大究其才智。事功效見於當世者果何如哉。而顧公之所成就。非不顯矣。卒不免局於蔭路。未克展布其底蘊。嗟乎。天之所以命之公者。豈以是酬公平昔戒盈之志。而亦以資後承未艾之福歟。抑有命數之不期然而然歟。羲淳於公。後生也。始拜公於 朝列。瞻望公符彩言辭。絶異於今之流俗人。固己心嚮𨓏之。而徐又造候門屛。瞷公之動止語默秉心措事。竊有所莊誦而不能自已者。今於易名之狀。義不敢辭。謹就家狀。詮次梗槩如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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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判書李公謚狀

資憲大夫兵曹判書兼知訓鍊事李公。葬于坡州元德山下漁隱之原。後三年。公之伯胤參奉鼎臣。請爲狀上于太常。狀曰。公諱堯憲。字季述。系出 昭敬王第十三子寧城君謚孝景公諱琇。公之五世祖也。高祖檜原君謚貞簡公諱倫。曾祖咸平君謚孝簡公諱泓。以廣平大君謚章懿公諱璵之九世孫。爲貞簡公後。以孝㫌其閭。祖海興君謚貞孝公諱橿。考星州牧使諱命杰。以仲父海淸君諱桱男繼伯父貞孝公後。用公貴。 贈左參贊。妣 贈貞夫人南陽洪氏。縣監正度女。判書處亮之曾孫也。參贊公生三男。公其季也。公自幼已傑然若成人。尋常嬉遊。未嘗一違父母意。七歲。有奴得罪。參贊公將欲杖殺。公泣諫獲已。仍拱立庭下抵于暮。參贊公問之。對以屢諫咈親。故自責也。參贊公大奇之。十一歲。隨參贊公之任善山。見羣丐令吏饋粥。時參贊公不在衙。吏難之。公曰。此吾大人赤子。大人豈以是罪也。遂使之饋。又爲之庇其露處者。府有武庫。人謂有神不敢開。公剖其鎖。出戈甲披掛。坐肩輿指揮羣丐。列布軍勢。觀者異之。及長。長於詞藻。赴試泮庭。承別薦 命。涕泣懇辭。不獲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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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內乘宣傳官。中殿試。移都揔都事經歷。尋除順川郡守。方伯始以年少輕之。及見治績。乃嗟賞焉。入爲別軍職軍器訓鍊正。進折衝。除內禁將。出爲多大鎭僉使。不赴。防御昌城。又不赴。 正廟昇遐。時在母夫人憂。留哭闕下。過因山乃還。明年闋制。除同副承旨。移左右承旨。內乘宣傳官。出爲黃海兵使。營在西門之孔路。日益凋瘵。有舊糶不斂在民。歲取息。吏以滋奸。民以益病。遂徵核釐刷。痛革其弊。有支敕錢年久蠧縮。覈隱省費。以足恒儲。大繕軍實。秩然改觀。除京畿水使。陞嘉善未赴。 命仍資。除都揔府副揔管。拜寧邊府使。入爲捕盜大將,禁軍別將,訓局中軍。擢拜揔戎使舟橋大將,漢城左右尹,同知義禁。旋移御營大將兼訓鍊都正。兵刑曹參判。其爲將也。嚴於律己。寬於馭衆。注措一以經遠爲圖。禁御兩營。有騎士而無遷轉之法。公白 上。刱爲試賞之規。又請禁御兩營鄕軍停番。收其布募兵都下。名之曰京中哨。又增標下軍五十人。間爲捕將。有因 下敎發配。而不由秋曹。不在配案者。不得與赦典。公請自後錄諸案。當配者移之秋曹。以爲之式。出爲平安兵使。不赴。以伯氏牧使公在任黃州。兄弟腴官爲嫌也。辛未冬。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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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洪景來。嘯聚其黨。連陷七郡。 廟議擧公爲兩西廵撫使。卜日啓行。 命有司講推轂儀。 賜尙方劒。公聞 命。不見家人。立卽馳赴開府視師。顧語諸將佐曰。吾輩厚受 國恩。未嘗有絲毫報。今 國家有急。北首爭死。一丸洞胷。能事畢矣。戒家人不關書尺。不齎行李。以示殉國忘己之意。時人不見兵數百年。猝聞變報。莫不洶懼。而公志意整暇。不懾不撓。措畫得宜。號令明肅。人皆許以卒能辦事。 朝論先遣副帥朴基豊,柳孝源督戰。 命公留京師。遙管軍機。賊抗 命。城久不拔。公憂憤慷慨。願以單騎馳赴。 朝命不許。將士應募者甚多。定州人韓浩運。恥其土之汚賊。自請往死。公素不相知。握手涕下。裝而遣之。至于定。罵賊死。諸景彧,金大宅皆以公命赴戰而死。公悼惜不已。屢爲文諭告西土。激以忠逆禍福之義。羽檄紛如。不暇應接而不見疲勞之色。夜讀軍志龜鑑諸書。徹曉不眠。穴城伏火。終底奏捷。葢自公發。而未嘗自言也。班師之日。勞軍於郊。露布以聞。獻䤋于闕下。 上命論功。以公爲元勳。公震懼。上疏力辭。十違 召。旬餘胥 命。 上知不可強。屈意從之。 廟議委公定從征之勳。高下得其平。人皆服焉。進資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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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判書。再疏辭遆。拜漢城判尹。已又拜兵判。辭遆。旋拜禁衛大將兼知中樞,義禁,知訓鍊,判刑曹。公疾方亟。時値憂旱。忽聞驟雨。蹶然起曰。吾病其蘇矣。開戶視之。諄諄夢囈。惟以 王室憂。無一語及家事。以 英廟丙戌生。卒於 當宁乙亥。年堇五十。訃聞。徹朝市二日。 賜吊祭如禮。配貞夫人潘南朴氏。 贈領議政行判敦寧 謚忠獻公準源之女。擧三男一女。長鼎臣參奉。次鼎民。次鼎賢。女南壽獻。公天姿英粹。雅識明瑩。制事則取必於善。裁物則務致其謹。篤於親而信於友。嚴於家而敏於職。皆其所自有。不期勉而能也。太夫人嘗患泄瀕危。公輒嘗之。太夫人苦患眼。公爲䑛之。末年不能視物。躬自省其起居飮食。務盡太夫人之意。參贊公疾篤。將斮指。爲人所持。則嚙指血以進。其遭哀。處塊苫。不設衾。不茹果。不脫衰絰。旣免。語及先故。輒哽咽不能成聲。事伯氏。日以候燠寒寢啖。左右懽怡。藹然和氣之可掬。待寡嫂如兄。撫諸姪如子。有姊患腫。口吮得痊。姊歿而子女幼。養于家而婚娶。有從弟孤且貧。經理其生。誘掖而成就之。捐俸廩以濟婣戚朋知之婚喪。立應無慳色。玅齡。受知 正廟。眷注之篤。視家人父子。昵侍周廬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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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持退然。心兢兢若有所畏。泣弓以後。抱痛在心。每曰。吾若不殫心國事。何顔拜 先王於他日乎。嘗讀武侯出師表。到追先報今之語。輒嗚咽不自已。 上在靜攝。常焦遑有憂色。臨食曰。 主上未復常饍。吾敢食下咽。在 朝廷。常持和厚。待人不見崖岸。其有可用者。爲之推挽。亦未嘗言於其人。李將軍光益。與之友善。及其癘而躬省。其歿而庀喪也厚。輟巡撫歸日。其祥夕也。徑往哭其祭。尋又薦其孤用之。士卒有疴痛。必察其纖微。軍伍之不能喪葬者。刱補軍庫以周之。鍊兵于郊。火延戎幄。以其非故也。置不問。諸軍爲之感服。每誦鄧元侯將兵百萬。不妄殺一人語。三復感歎。及遣將西征。戒其濫殺。又馳檄申告。有窮士家嫠婦爲營葬。釀賣犯朝禁。送錢庀其葬。戒勿再犯。歲寒。密使人訪凍餓者周急。所全活甚衆。不令知其出於己也。居室。未嘗有疾聲遽色。於服食。不言美惡。見子弟之服華鮮者。必痛責而不饒。燕居。與子姪羣從語。皆古人之法言。對將吏。肅然整衣冠。至詢軍利害。和顔語亹亹。人無不樂盡其情。家素窘。未嘗妄取於人。雖外郡贈遺。過則却之。歲饑糓踊。家人往往煑糜粥。雜苽蔬以進。欣然爲之飽。嘗曰。吾無德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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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居華屋享厚廩。必使家無餘財。妻孥無宿飽。庶免素餐之媿。不然。是重獲戾也。其在御營五年。庫儲視舊倍蓰而私簿凈無所有。老吏驚歎。以爲創見。身雖處芬華之塲。不忘悠澹之思。花晨雪夕。喜與酒人墨客遊。平生熟玩。在於紫陽綱目,宋名臣錄,朝野史。尤善於筆翰。晩構東墅一小亭。時往相羊。獨乘烏䊕。行於山寺野莊之間。人不知爲上卿元戎也。自號笑笑翁。扁小寢曰小歇處。每見 除書下。曰。簪笏之絆我久矣。安得休官息機。作一林下閒人也。嗟乎。公之淸範雅度。殆非鞱靲中人耳。雖使之策名藝垣。翺翔於鑾坡玉署。何讓乎人。而所進之途。乃與所自期者相舛。豈非命歟。然而生際河淸海晏之日。若無所事於戎馬。而身任折衝之權。坐收執訊之功。麟閣之上。首先議勳而讓不自居。斂然歸卧。卒乃享淸名而裕後祿者。求之古人。亦不多有。不亦韙哉。是宜紀實易名。以之光彜典。昭後觀。謹就家狀。攝其事行顚末。敬告于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