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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吏曹判書 贈左贊成趙公謚狀
公諱曮。字明瑞。號永湖。豊壤之趙。自高麗門下侍中孟始。入我 朝。有吏曹參判漢平君益貞。師事佔𠌫齋。及其禍。左遷而卒。 贈禮曹判書。謚恭肅。再傳而有南床典翰 贈都承旨宗敬。斥奸臣金安老。廢歸虎溪。士林俎豆之。典翰生南床舍人 贈副提學廷機。時値東西黨議之分。持論平允。遭斥而去。舍人生校理 贈吏曹參判守翼。淸脩自持。風玉軒守倫之弟。公之五世祖也。自恭肅至校理四三世。世襲名節才學。以顯厥聞。而卒不克大究於用。君子惜之。高祖潝事我 仁祖。策靖 社勳。封豐安君。漢城左尹 贈左參贊謚景穆。曾祖仲耘信川郡守 贈吏曹判書。祖道輔敦寧都正 贈左贊成。考尙絅號鶴塘吏曹判書 贈領議政謚景獻。妣 贈貞敬夫人富平李氏。正郞廷泰之女。公生於 肅廟己亥。生之夕。鶴塘公夢二白龍繞于樑。已而公與季氏參議公晸㝈生焉。公脩幹隆顴。骨相淸邁。有善麻衣術者見之曰兒眞貴人也。目光炯炯。射數十步外。吾相人多矣。未
嘗見如此者。幼有俊氣。不就繩墨。八歲。能馳悍馬。大將張鵬翼素以威武稱者。公擠其弁而摩其頂曰。人言張某壯士。果然。一座大驚。十四。丁李夫人憂。哀擗毁甚。動以禮自檢。事鶴塘公愛敬備至。及鶴塘公病。侍寢嘗藥。不離左右。疾革。割指進血。及喪。毁痛如前喪。方鶴塘公之迭居東西銓十年。門闌赫舃。而公閉戶深處。讀書不輟。雅性純素。絶不似卿相家子弟。人已以公輔期之。戊午。中司馬試。庚申。倡太學諸生。䟽陳宋文正時烈,浚吉追配 孝廟廟庭之議。不許。癸亥。 莊獻世子入學。簡諸生執事。公與焉。戊戌。除內侍敎官。辭遆。己巳。拜翊衛司侍直。 胄筵侍講。輒因經義陳勉。多蒙採納。壬申。擢庭試文科。以蔭職仕滿陞六品。拜兵曹正郞。始低徊有難進意。 上御帳殿。拿入督出之。歷司諫院正言,吏曹佐郞。皆不膺。拜侍講院司書。屢違召 命而罷。甲戌。出爲令永平縣。賑接飢民。設施中窽。延文華士課日訓誨。人至今頌之。被選玉堂。大臣奏公文學合置講筵。不宜久於外。遂首拜校理兼司書。始弘圈也。有以圈中人加點爲言。公因是撕捱。上書固辭。大臣請勉出。 大小朝飭敎連下。終不膺。凡違 命者二十六。逮理者三閱月。乃
罷。後復特除修撰。屢遭 嚴命。不獲已而出。奏曰。一小臣去就胡大事。而 聖敎有不忍聞者。願絲綸之間。每思簡重焉。又曰。自故相宋寅明請自 上主張以後。特除漸多。其時臣父以吏判引義矣。古則若有 中批。大臣繳還。而今也則無。年來將相多出 特除。臣竊慨然矣。 上曰。儒臣未洽於故相而然矣。但謂今日特除之多。誠是矣。又因講奏曰。臣屢承 聖上嘆衰之 敎。臣請以喜懼之義仰達。凡疾病之來多端。而最愼者唯酒與色。少年猶然。况老人乎。 殿下春秋已高。酒房不罷。後宮封爵。出於 衰耗之後。 殿下惡旨之德。在色之戒。豈非不足乎。唯此二事。一或致傷。則臣子焦迫當如何哉。伏願克體愼疾之義。深軫善攝之方焉。 上曰。以儒臣故有此言。極可嘉。又 敎曰。元良方侍坐。亦有諷戒之意。此眞乃父之子也。對曰。臣言非但仰勉於 大朝。亦是陳戒於 春宮矣。及翌年禁酒時。 敎曰。頃年一儒臣勉戒之語。可謂藥石。豈無示嘉。 命賜表裏一襲。又 臨筵敎曰。酒房之說。甚淳厚而宛轉矣。此後後宮雖有所生。定不封爵矣。又入對 离筵曰。人子事親。養志爲大。 大朝欲 邸下之勤學勤政。伏願克念養志
之爲大孝。 春宮嘉納之。時持平趙宗溥劾領相李天輔獲罪。臺臣李敏坤,洪檢繼之。幷譴竄。公箚救曰。臺臣,憲臣之論列首揆。要其意亶出激昂。在 聖世導護之方。固宜翕受。而昨日削一臺臣。今日竄兩言官。何 邸下待三司若是其太薄耶。請亟收 處分。以護黨承 嚴批。乙亥。兼西學敎授。拜持平。上書小朝。陳講學節宣之要。仍論領相李天輔自明之章。請詰言根。左相尙魯之䟽激 上怒。使正言金尙度獲罪。右相趙載浩之私書往復於都堂圈坐。幷非是。又及李喆輔,李昌誼兩銓通之改正。曺命采之罷逐善治。通判黃景源之違越相避。 國典請譴削。 睿批截嚴。罷職不叙。儒臣諫臣多陳救者。後數日。 上入見䟽本。 敎曰。擧一筆而斥三相。至兩銓望。專由黨心。永刊仕板。放歸田里。蒙 宥拜修撰。後有人上言。句語多駭妄者。 上震怒鞫之。囚言示草於黃景源。黃景源就鞫。公以承旨參鞫。奏曰。景源臣嘗劾之。而文人踈脫。盖多如此。使景源雖見罪人之言。必不能覺其爲妄發。 上釋然。 命特放黃景源。進講蟋蟀章。奏曰。凡民終歲勤苦。不得休息。而及其讌樂。亦不過草草耳。顧今八路歉荒。百姓顚連。爲此樂者幾何。
請別加軫念焉。 上曰。是矣。丙子。以繡衣按廉湖西。未復 命。 上遅之。公以古之繡衣有經年乃還者。盡得其實。三月而復 命。黜不法守令三四人。又論道臣抵罪。拜兼文學修撰。幷呈遆。拜檢詳遆。拜副校理。時憲臣柳戇啓論崔載興鄙悖之狀。請削抄選。又論參議申暻盛陳文純公朴世采道德。顯示從享之意。請罷職。承 嚴旨。公與同僚箚救。請寢前 命。嚴批遆。仍 命限是年勿復檢擬。持平李碩載伸救。不報。未幾。拜文學。移拜北評事。時穩城有越境奸民査獄。又交濟倉奸甚滋。而以非評事任。改 命以按査御史。往覈之。道聞鍾城奸民越境殺胡。公曰身任査事。鍾穩之獄。宜幷覈也。赴鍾城詗得罪人。聞于 朝。上屢加嘉尙之敎。初。美錢僉使楊泰根取犯越者偸竊之物。穩倅李世馨知其事。嚇泰根受賂。及按治盡得奸狀。翌年春。復 命。 上問世馨事。對曰。獄情有似是似非者。朝家旣 命更査。更査可知矣。 上曰。御史雖固執。而於世馨事無所爭。有乃父之風。公退曰。凡獄事非得眞贓。不可以桁楊之招成眞案。世馨事。辭證雖備。眞贓未得。故吾不以一律堅執矣。世馨竟减死論。是行也。遍閱道內委儲。輯成一冊。名曰北
道備荒錄。及壬午。三南大飢。廟議欲乞糶于燕。公曰。是不可。何不以北糓十萬石代泛舟之役乎。竟奏施之。間拜玉署春坊。差湖南敬差官。未發。萊伯缺。邊館有事。籌堂咸薦公。遂擢拜。及莅任。蠲宿逋以息邊民。排朔例以支官用。至今遵行。有商鬻蔘於倭市者。事覺。托言訓局物。訓將金聖應坐是罷。 上敎以於律潛商與受同罪。今不勘倭人之罪非矣。 命罷拿。領相李天輔箚論其深得邊臣之體。請仍授。 可之。戊寅。陞拜慶尙監司。先是。本道有稅運之積弊。晉,密等二十餘邑。邑有私船。船有京主。率皆爲豪右所管。愆時而發。濫數而載。恣意奸弄。臭載相續。民困再徵。官輒抵罪。公建議曰。漕船。良規也。募游食之民以充漕卒。斫封山之木以造官船。平時則行轉運之法。當亂則備戰守之用。此緩急幷恃之道也。遂採磻溪處士柳馨遠所著說。設左漕倉於昌原之馬山浦。右漕倉於晉州之駕山浦。凡列邑貢稅。百里以外納稅。以內幷納貢。大略爲五萬斛。又以貰船捧糴之糓。刱除留之法。凡工匠官吏之餼廩。器械什物之價費。皆取辦於此。其他徵斂於民者幷蠲罷。而於造船募卒之一切區畫。務從優厚。以爲經遠之制。度支,惠局嫌其費。
公曰。不如是。漕卒不保。葢取劉晏船塲議每艘千緡之意也。行之五六十年。民國俱利。而船費之贏餘儲置。計三十年。可蠲一年貢稅云。又以寺奴婢之追刷相續。而嫁娶不齒平民。謂足以感傷和氣。査免其最可矜者凡萬餘口。先是。旱田不蠲灾。公啓請依水田例。隨起隨稅。凡蠲減者七千結。箇滿。以副提學召。左相李𪻶奏公聦明才智。請差籌司副提調。 上可之。一時兩啣。極淸要之選。世葢罕有焉。辛巳還朝。引疾江郊。間授兵曹參知,大司諫,判决事,吏禮工參議者皆一。同副承旨者二。副提學者三。皆辭不就。又辭籌司。不許。遂胥命于 闕外三日。 上察其不可強。罷之。又因嶺伯時事罷削。葢因河大觀事之不爲登 聞也。大觀祖弘度爲嶺人所崇。享於其先祖相國演之書院。大觀刊其遺文行之。而文多醜正奬惡。語甚乖悖。公黜其享。火其書。刑配其人。葢以私行文字不足上煩朝廷也。壬午。拜刑議。時酒禁甚嚴。自丙子後六七年。犯者刑配相續。奏言犯禁之類。多是貧殘無依。寡女獨戶之屬。迫於飢寒。其情可矜。而犯者日衆。刑獄益繁。率皆邊遠定配。沒爲官婢。流離蕩析。景色慘然。及今疏决。宜施曠蕩之典。 上惻然許允。八路
疏放者幾二千人。仍 敎曰。夏禹拜昌。漢廷賞直。頃年一奏。予已嘉矣。噫今所奏。正合予意。 命取太僕馬 賜之。閤門外事。載 御製綸音。翌年癸未。有權極者上疏。請申嚴酒禁。犯者論死。法旣具未布。有言北帥尹九淵犯禁者。 命拿來。時獲酒壺於九淵所。其實空壺也。 上臨門用律。諸臣莫敢言。公以爲使九淵犯法。猶屬頒律前事。况以空壺用法乎。力言於朝班。大臣遂聯箚救之。雖不得回 聽。竟爲九淵伸雪之本云。移副學。轉吏議。振淹滯恢公正。政目出而物論洽然。遆拜刑議諫長。尋復拜吏議。癸未。拜戶議。移副學。當贊善宋公明欽之去朝。與諸僚聯箚請留。及其以言事被譴也。又以 恩禮未卒。聯箚陳勉。尋拜吏議。遆拜刑議。歷戶議,兵議,同副承旨,禮議。膺通信正使之 命赴日本。是役也。涉險重溟。人皆難之。屢擬輒避而及於公。公方患疾貼床褥。慨然曰。 王事也。敢以疾辭爲。纔十日。束裝便發。 上賜宸翰以寵之。十月乘船。自釜山越一月到日本之壹歧島。半渡風雨晦暝。白浪如山。船之柁木折。舟左右傾仄。帆檣撲浪。覆沒在呼吸。公見事急。曰。余之所奉者 國書也。余雖死。不可離吾身也。取以負之背。左右皆泣。
有小吏白曰。願以公之衫投水祈厄。公笑而不許曰。死生命也。豈係於是。有頃風定。船遂獲安。見者以爲神。甲申四月竣事。館次大坂城。夜有盜殺我小校。賊逸。羣情疑㥘。請乘船避患。公曰。下船。示弱也。不得賊。受侮也。雖經年留館。賊不得。吾不下船。遂責諸酋爲持久計。於是關白送九査官。竟獲賊償命如約條焉。及還。坐是削。旋叙。道拜大司諫。七月復 命。進階嘉善例也。是行也。倭人之接遇我使。比前有加。葢以公萊嶺按事之日。聲威有足憚隣云。例於信行人卒。齎送不豐。公自出盤纏。多備衣袴。渡海經冬。襤褸者衣之。死亡者殮之。禮受之銀緞珍奇。悉散之行中。不以一芥帶歸。還泊釜山。又罄餘齎。以慰歸者。島産有甘藷。宜於救荒。公取其種歸。而送濟州種之曰。濟之土産似倭島。此或其宜也。異日濟民必有所賴。濟種果繁。或稱趙藷云。其後丙戌。倭差至萊館。言關白生子。要我致賀儀。經年不去。朝廷憂之。公在籌司。招舌官授之言曰。我國於交隣之節。必白於大國。大國之生太子。未嘗賀也。今賀隣國則大國嘖言。何辭以對。倭差語塞而歸。尋移都承旨。遆拜右尹。時金公應淳䟽論太常享需裁減之失。遂獲譴。始公居銀臺。因雷異
草啓。欲以是事言。金公止之。未幾。金公上䟽。而䟽有語及僚臣語。葢指公也。公乃疏引曰。今者享需之校正。固知聖意之攸在。而任事之臣。亦豈爲減省而然乎。當初上下之論。欲齊其參差不齊。節其格外濫費而已。而畢竟校正者。只有減而無所加。苟於古例。一毫有違。豈不有欠於重祀典之道乎。國家經用。旣未能隨處減削。尾閭之泄。濫觴之費。無以盡防。則此正朱子所謂先減享需。豈不未安者也。 上降嚴批。 召都相洪鳳漢。問太常裁減之數。 命復古從五禮儀。公於洪相。妹婿也。當事之是非。不以親厚而苟合也。尋拜工刑曹參判,同義禁。舊制刑曹吏胥無常料。故率皆無賴白丁。其虐害都民甚多。公以亞堂。請罷掌隷院而屬之本曹。鳩合贖貨。爲隷吏常料。於六部長貳任。秋曹爲尤。數其有作奸犯科者。不憚強御。必痛治之乃已。乙酉。兼知春秋副揔管。拜大司憲。移禮刑參兼同經筵宗簿提調。丙戌。拜副學。將行館錄。時賊臣厚謙藉禁臠之勢。圖入圈中。莫可遏。公惡之。遂違 召。及 嚴敎荐降。胥命金吾。終不出。 上震怒。命三倍道竄三水。後旬日。 上下念昔之敎。 命放還。拜同樞工參承文提調。丁亥。 上將擧耕蚕禮。公
以同春秋考史沁都。阻氷甲津。復 命少遲。 命配通津。旋因大臣言寢之。拜吏參。承 命製進律詩十韻。受鹿皮之 賜。遆拜戶參。轉大司成諫長右尹。其於亞銓也。務行公選。私囑不行。不悅者由是滋焉。於泮長也。病時文叙致短促。嘗曰。程式之文。國家所以取人。大有關於治道汚隆。不可不愼。遂斥去其偏陂弸急之類。奬拔其紆餘爲古調者。戊子。差宣惠堂上。由亞卿帶是任。近例所罕也。拜禮參。同義禁副學。又不膺館錄之 命。飭敎轉嚴。至 命却藥。遂懸牌胥 命。貶補法聖鎭僉使。以同經筵 召。尋拜工參。移都承旨。轉吏參。遆拜同敦寧。己丑。拜大司成。同成均戶參。或出或遆。庚寅。領相金致仁以久次奏。擢資憲階。拜工曹判書同成均知義禁。移拜吏曹判書。違牌罷叙。差社稷提調。拜弘文提學。薦授平安監司。辛卯。移除吏判。旋 命仍前任。以季氏大司成公銀臺仕進之晩時。降 嚴敎。遆公藩任。未及還朝。正言宋聚行投疏搆公。極其陰險。以爲關西失稔而方伯不爲賑政。又言督捧四十餘萬營債。而耗糓斥賣。不許小民。盡給巨商。又登 筵。至以謂人相食。 上大驚。 命道臣査啓。因遣御史李命彬潛往探之。葢辛卯秋。
淸南北不至大無。故不請公糓。自備五千六百石。分賑十餘邑。且西營時儲不能滿萬。舊逋之外。十年債欠爲四十萬。公因朝令徵之。周歲所捧。二十餘萬。其云耗糓斥賣者。營門雖許賣而論價擧行各邑也。給商給民。非營門所知。公還卽緘對言營査繡啓皆出無根。而大臣亦據實奏之。 敎曰。徵債捧糴。任㤪奉公。予於趙某見之。 命叙持平。洪樂恒疏斥聚行疑亂之計。事遂已。拜知敦寧。移吏判。幷辭遆。兼司譯提調,右副賓客,藝文提學。拜禮判。又上疏言情跡難安。 溫批慰勉之。仍 下特召。公黽勉膺 命。轉兵判。時武臣朔試廢而不行。殆三十年。公申明舊制行之。又以爲激勵士卒。莫如拔之行間。而各營編伍。皆有超擢之階。本兵不宜獨無。遂於校額中。設取才窠以勸之。差內局提調。移吏判兼知經筵掌樂提調。上疏懇辭。批以不顧身爲國事。於西藩熟知之。辭 敎鄭重。公遂膺 命。行都政。注擬嚴於激揚。睢盱者自此益多。壬辰。遆拜工判。 特旨除兼副學。公遂上疏曰。夫以二品兼玉署長者。 國朝四百年僅數人耳。如國朝名臣柳希春鄭經世。猶且薦而授之。伊後未有繼之者。請改。銓曹亦以格例陳達遆。又 特授都憲。
時鄭公存謙居銓。以公季氏通國子長。而三望皆屬一邊。於是賊臣厚謙怒其偏。媒孽百端。會有騎郞邊景鎭者。奏對妄發。 上震怒鞫之。景鎭惶㥘。妄言嘗見吏判之通國子也。遣子通議於領相金致仁。於是臺臣論二公。又將發金公之啓。公屢違 召命。下嚴敎罷職。鄭運維代爲都憲。請削黜。 允之。 天怒猶未霽。憲啓相繼而發。 命謫利原。冬。 聖心稍解。遂許宥。癸巳。拜刑判,藝文提學,瓦署提調。辭遆。拜吏判。以居郊稽謝 命拿入。問肅謝與否。以情病難強爲對。 上震怒。 命竄北靑。旋改不叙之典。叙拜右參贊。辭遆。時有在外備堂入城之 命。公時在江郊。承 命差遲。 特命充軍于通津。後十餘日。因大臣奏放叙。復拜右參贊陞左。以弘文提學。又不膺弘圈之命。初 命不叙。又 敎曰。頃年玉署。撕捱已過。今日焉敢若此其固執乎。文任宜用武班。再 命貶補忠淸水使。以其地有湖山之勝。三 命爲喬桐水使。又以謝 恩稽滯。記過拿入。 命卽其地充軍。掌令權坪言 處分過重。非體下之道。尋 宥還。叙拜禮判,知經筵,社稷提調。旋授兵判,藝文提學。病遆。拜吏判疏辭。初 命拜永宗僉使。又以謝 恩稽滯。 命三
倍道卽其地充軍。未幾 特放叙。差觀象監提調。拜刑判。又移吏判。疏辭。 嚴敎補安興僉使。以男判敦公鎭寬登文科 特宥。以禮判弘提 召還。差司僕提調。復拜吏判。公於是任。辭遆被謫者三。而 上意終不捨。又値 代理之初。義不敢辭。雖膺 命行政。而不敢久處。旋卽呈告而遆。又以文任違 召。屢被 春宮下飭。終不敢出。丙申。獻納李枰投疏搆說罔測。以厚謙擬望春曹。謂之締結養厚。附麗厚謙。又引關西事。以聚行疏爲實。請詢于其後道臣。具允鈺,蔡濟恭皆以賑政不設。徵債虗錄搆之。遂降 嚴命。配渭原。又以年前御史李命彬多有營護竄之。 命製西民諭書。令道臣布諭。宋煥億疏論以爲麟漢血黨。閔昌烈又論西事尤慘。 上幷不報。葢西營捧債之時。申晦曾爲道伯。所放最多而其姪光綏借名犯用。爲萬餘金。光綏大困。嗾宋聚行投疏。賊臣樂純與其姪國榮。皆有蓄怒於公居銓時。其叔之副學。其姪之東壁。公素薄其人不擬者。姪又有刑治嬖妓之憾。枰之疏發。葢亦承其指也。而枰又躬問賊崇於獄外。公乃言之稠席。由是㤪之尤深。羣憾之湊。𥚁將不測。判敦公擊鼓訟寃。其於厚謙擬望事。有曰丙戌弘錄之
命。臣父不欲圈其名。至被竄謫。而及其勢熾。終不染跡。至於前冬秉政。養厚來言厚謙如得實職。必當上䟽伸救李迪輔云。故臣父不料其見欺。而擬之春曹。附麗之目。寧不寃哉。葢李迪輔之駁厚謙被竄。心所憐之者。故卒不免因此而見賣於人。世皆知其寃。其於麟漢血黨事。有曰娚妹之間。情非不親而議論歧異。擧世所知。又引藥院事。有曰乙未 代理議起。於藥院對麟漢斥其不卽擧行曰。大臣非矣。此何時也。時李公徽之在座。國榮亦聞之。其說遂播傳。卽此一事。與麟漢言議之各異可知。其於賑政不設事。引具允鈺辛卯道啓。言前道臣善爲設賑。此足爲證。 上於三事察其寃。事遂白。至於發賣剩錢與虗錄事。引關文與營簿爲證。請行査。時臺臣以褊裨權烋登於昌烈之䟽奏之。拿烋訊之。判金吾。濟恭也。烋本恇㥘不勝杖。乃從濟恭口授誣言。其時關西米一石十緡。發賣剩錢。爲三十萬緡云。遂査問于本道。時判敦公以擊鼓在獄中。濟恭必欲鍛鍊獄事。不使通門外消息。至西査 命下。獄中鼎沸。有吏卒過圓扉外者。妄言後命下謫所。判敦公自念欲鳴父寃。反至於此。引刀自刎。絶而後甦。金吾以聞。 上稱其孝。卽 命
出之獄。及行査。參覈者或言其當考各邑文簿。以相參證。道臣徐命膺承望時議。欲致之死。不聽勒令。從烋供搆案以聞。 命拿問。旣就拿。 上覽供。 敎曰。所犯雖重。其心可見。減死配金海。嶺沿民吏感公遺愛者。爭來問慰。至有爲之流涕。兩司迭啓請律。不 允。後月餘。 天威小霽。時論稍解。獻納李枰遂停啓。葢西事所坐三條。其曰徵債錢十萬者。當西營之減債也。以詳定價貿得備局發賣米三萬石零。糶糴取耗。以補軍需者。今其糓物見在。則此糓卽此錢也。其曰備局錢七萬八千者。凡於交遆之際。營需告罄則輒割用公簿。謂之記縮。其弊轉甚。公憂之。將行排朔法。請貸備局錢之封不動者。旋以遷動之難便。初不出庫。使各庫互相推移。而備局所貸。雖不出庫。亦以償報。以是狀于備局。俗謂之庫中還報。葢文簿去來之規也。其曰賣米剩錢四十六萬二千者。當公按西之歲。京司及該營發賣米。緫十一萬三千餘石。而有京司之送差者。有該營之別置者。共三萬三千餘石。此例也。三萬二千餘石。卽徵債錢之所貿置者也。二萬四千餘石。値淸北之失稔。發關減價者也。其餘二萬二千餘石。乃是和賣於列邑者。卽辛卯繡啓所謂
文簿俱在。幷計私錢六萬八千。還報備局云者也。皆營簿邑牒所昭載者。而因辛卯繡衣之得罪。莫之爲證。時議葢如此也。公䆠遊南方。痰癖已痼。至是又苦瘴濕。疾益危㞃。丁酉。卒于配所。事聞。 上特命宥之。引歸權厝于楊根之龍津。壬寅。 命給牒。癸卯。禮窆于原州爵臺洞坐癸之原。庚戌。判敦公蹕路籲寃。 上詢議大臣。多稱其寃。而會濟恭居相職。終不獻議。甲寅。判敦公復上言。乞令金吾趁卽收議。於是大臣請更査于本道。 上命御史李相璜往査之。査啓略曰。以應問各人之辭。參之營邑文簿。較看於趙某上言則語皆相符。各有歸屬。 上更令籌司議于大臣及曾經道伯。僉議以爲寃。 上敎以重臣所坐非贓也。別有難明之誣。駴機迫急。又將棄一故家。而關西事適先發。從先發之事而收殺之。伊後難明之誣。旣燭本情之無他。旋 命復其爵而錄其子。果使重臣所坐眞箇是贓也云爾。則前後處分。豈若是宛轉委曲乎。况其減直之明證。印關宛然。輕價之勿拘。 筵奏有人。裨供落空。吏簿難信。藉令剩餘誠如傳說。事理俱不相似。豈有事理外所犯乎。屢次詢問。尋遣御史者。刑政所關。欲使人人曉然知事實也。故監司趙
某關西三件事。幷置分揀之中。首尾屢百言。洞辨無餘。公之寃。遂大暴於世。其後判敦公差備堂也。 上以追先卿未卒之志事爲 敎。又於 筵席。屢下褒嘉之 敎。於此可以見當初處分非出 上心。而專由於權奸之誣毁也。至 當宁壬戌。以判敦公階一品。 贈公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公天姿俊偉。氣度剛方。有骯髒不覊之志。絶脂韋含糊之態。義所當趨則未嘗尺寸之移步。事所當爲則不以𥚁福而動心。公之所自處者然矣。而人亦以是許之也。誠於事親。禮以奉先。篤倫理。庇宗族友生。葢亦出乎性情。人之一辭無間然。弟兄三人。相友甚摯。事伯氏如嚴父。視季氏若半體。居則怡怡。事必偲偲。季氏顔貌之似。殆不能辨。言議處事。又十九與同。東湖之亭。終老爲期。雙門幷室。兩几二杖。相對乎左右。世以雙雙亭稱之。及季氏先卒。不復對鏡焉。訓子女。嚴奢汰之戒。御僮僕。寬箠楚之施。巫覡不入於門。象譯無與之私。性又不喜外飾。冠劒不致美。車馬不易弊。食惟果於腹而已。戒在邪異之味。家食厨傳之間。不以鼎俎之失而責之。好施與。嘗誦麥舟之義。見人急。不計家之有無。傾與之。同族雖遐鄕罕接者。必曰於我乎館。所居
草屨常滿階。助婚庀喪。如不及焉。嘗於謫路。見宗人數十困於徵租。傾槖以救。傳以爲美談。當官引義。雖天威震疊。傍觀褫魂。而未嘗少撓奪。 上於威怒之中。亦必嘉之曰趙固執。其受知於君父如是。其於居銓。人不敢干以私。亦未嘗以私干人。凡守宰饋獻。稍涉無名者。輒不受曰。人之贈遺。要相結也。而吾於人贈遺。都忘之。何以贈我爲哉。其於言議也。面折人過。無少假借。嘗曰。吾見人不是處。不能忍。是吾過也。然規模恢達。雖素嘗不平者。見其有改。或有他善。坦然喜之。無芥於胷中。其按事營府。遇事之不法。不以親知或饒其有失。於文簿。關係稍重者。秘不宣暴。待其微事而去。乃還其券。其庇覆人如是。 上追念鶴塘公之際遇。於公釋褐日。 敎以榜中二十人。得某一人足矣。倚毗由是而甚摯。公上感 恩遇。常以忘身殉國爲誓。凡於利害𥚁福。一切不置念。嘗中夜草疏。不示家人。自附報恩之義。名白含珠錄。其疏有九條。曰修君德。曰輔睿學。曰明義理。曰別賢邪。曰崇儒道。曰輕賦役。曰通章奏。曰節財用。曰修軍政。凡數萬言。欲待可言之會。冒死陳之。事機輒違。雖未果上。而常置枕中。以勵願忠之志。是故。每當國事。直前做去。言
議峻發。世或言先公尙忠厚。而公則尙嚴。規模何不同也。公曰。先大夫。處地旣孤。士氣未振。故惟欲潛扶微陽。安養萌芽。凡於動靜云爲之間。每以鎭物爲務。今時則不然。士大夫汩於榮利。風節骫骳。世道人心。日趨於下。不如是。何以淬勵末俗。爲一分挽回之道乎。伯氏奉朝賀公嘗曰。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父母有疾。其子進藥。而父母發怒。非徒却藥。必害於病則將如之何。吾則知世道不可爲。惟辦一退字以報國耳。君才器足以經濟世務。其勉乎哉。公曰。進藥於父母。父母雖發怒。何可停廢醫藥。束手以待乎。苟有絲毫可益。當忘身爲之。惟辦一死字以報國耳。伯氏未老告休。超然榮利之表。而公當橫流之際。屢致疐跋。然不以是自悔也。及晩年。見時事日艱。謝闤闠而就郊坰。日與朋知棋酒自娛。慷慨悲咜。正言無諱。葢亦以此爲忤世之端。聦明絶人。從宦以來。不暇讀書。而未嘗忘少時所讀。用之沛然。性不喜詩律。於書嗜孟子。爲文章。不事刻礪藻繪。以理順爲主。不欲以詞翰自居。有所著作。不要時名。汗漫不收。凡遺稿幾卷。海槎錄幾卷藏于家。至於兵訣射法簿書計數之屬。皆不費力而人鮮及之。公之配曰豊山洪氏。禮曹判書
贈領議政貞獻公鉉輔之女。封貞敬夫人。有二男二女。男長卽判敦公鎭寬文科階輔國。次鎭宜。女長適韓用靜。次適洪秉協。萬永文科今正言。原永進士今佐郞。寅永生員。鎭寬出也。而李復淵武科前僉使。金炳文蔭仕今縣監。尹慶烈進士今郡守。李在文其婿也鎭宜取原永爲後。韓用靜有子元履蔭縣監。女洪遇燮文科今承旨。洪顯圭,金基常蔭仕今縣監。洪秉協有子起燮文科今應敎。內外曾玄不可盡記。嗚呼。公志行足以矯俗習。忠慮足以結主知。才猷足以擔夯廟務。風節足以砥礪世道。而事與志乖。跡與人畸。卒未能展其宿蘊。而反爲羣憾之所掎摭。顚頓於死生之際。間關於屈伸之間。豈非命耶。然誣案白而本情乃見。 恩言宣而寵眷彌重。公之所以受知於平昔者。葢可見矣。公之孫萬永。以余嘗奉敎於先大夫判敦公。裒取公遺事判敦公所嘗載錄者。懇余爲之狀。余生也後。雖未克一造公門屛。瞻望履綦之餘輝。幸而拜判敦公。得聞其家庭之薰馥。而延慕之日久矣。判敦公遽已下世。而平昔未卒之志事。付諸其胤子成就之。噫。豈其有所待而然歟。竊自有感於斯。不敢以蕪拙辭。綴其大略于原狀。以備易名之考焉。
刑曹判書洪公謚狀
資憲大夫刑曹判書洪公卒於江原道觀察之營。葬于京畿豊德祖江之原。旣葬後幾月。公之胤子進士耆周。稡輯公事行一通。來謂羲淳曰。先考爵正二品。法當賜謚。請爲狀上于太常。狀曰。公諱義謨。字而中。初諱義榮。系出安東之豊山。其先顯于麗者。有直學諱之慶。都僉議舍人洪厓先生諱侃。曁我 朝。有大司憲 贈領議政慕堂先生謚文敬諱履祥。經術名德著于一世。有孫諱柱元。尙 宣廟貞明公主。封永安尉謚文懿。積慶裕後。益大以昌。曾祖諱錫輔吏曹參判。 贈左贊成號睡隱。祖諱象漢禮曹判書致仕。贈領議政靖惠公。考諱樂性領議政孝安公。妣靑松沈氏。海州牧使 贈左贊成諱銈之女。公生有異質。甫髫齓。偉然如巨人。四歲。有疾施鍼焫于腹。瞑目而卧。不見痛楚之色。六歲値燈夕。家人竪竿庭中。長幾十尋。垂立而仆。聲振屋瓦。聞者皆辟易。公拱立其傍。不少撓。靖惠公大奇之。稍長。從渼湖金文敬公元行遊。講實踐之學。文敬公亦深許之。癸未。中增廣生員。又試 殿庭入格。公以文懿公胄孫。又爲士衣所推重。親知當路者。競欲引而致之榮途。公見世路陂𡾟。
勢利相軋。泊然無意於進取。會有主文柄者。訪孝安公。願一見公之文。公聞之曰。科試。公器也。主司以關節求士不可。自是遂不復赴科試。癸巳。 英廟致侑貞明公主。錄用冢孫。除繕工監監役。不就。乙未。除童蒙敎官。 正宗丁酉。陞六品階。內而歷禮賓,司僕,掌樂主簿,戶曹佐郞,敦寧判官,司僕僉正。外而監全義,果川兩縣。果川未赴。全義半歲有異績。民之有當蠲免者。手執簿書書其戶。頒示民間。使吏不敢容其奸。他邑不如也。率爲吏所蔽。全民至今頌之。丙午 文孝世子喪。以宗戚執事勞。 特命進資。除五衛將。授承政院同副承旨。舊例以蔭入院者盖罕矣。而 正廟尤重邇密之任。蔭調進者。率不過一再除。獨以公忠謹沈愼。有大用意。除 旨無虗月。迄 正廟季年。凡得承旨告身一百三十有餘。盖未嘗有也。是歲。關西伯趙公璥。䟽論兵使蔡濟恭罪。公時在院捧入。 上方禁言濟恭事。 下嚴敎。配公于平壤府。纔到卽宥。復入院。屢陞至右承旨。兼內醫,尙衣,司饔副提調。間除刑曹參議。丁未。出牧楊州。未幾解歸。戊申。丁內艱。庚戌憂吉。復拜承旨。辛亥。因微事譴補伊川府使。壬子。 特命換楊州曰。爲便養。且熟手也。時奉孝安
公。迎文懿公以下五世祠板赴衙。 上遣近侍遍侑于廟。爲文以寵之。居四月。以疾免。公爲政淸簡。不尙威而威行。在官未久。民皆懷之。癸丑。淑善翁主生。以副提調直藥院。孝安公爲都提調。例當避。 上特命勿拘父子幷直。一時以爲榮。及撤直。 特陞亞卿。拜戶曹參判兼五衛副捴管。又兼同知義禁。歷同知敦寧。復入院。屢拜左承旨。乙卯。以 莊獻世子周甲。上尊號。 景慕宮對擧印冊勞。陞嘉義爲都承旨。舊例非文臣無除是職者。公逡巡不敢進。 上迺許免。然猶 命書名于院中前任案。歷漢城府左尹,工曹參判。時孝安公八耋元老也。再登對。 上命公扶掖。他日見公。輒問孝安公起居飮食。 恩禮之隆。世莫有倫比。戊午。丁孝安公憂。庚申。 正廟昇遐。公以受 恩遇最深。而不得與終事爲恨。每哭輒失聲。比復土。衰絰詣 陵下。遙望痛哭而歸。辛酉。私制甫禫。 特差 魂殿享官。旣吉復歷工曹參判,副捴管,左承旨。壬戌。撤 魂殿直以享官勞陞資憲。歷都捴管,漢城府判尹,刑曹判書,知敦寧,中樞義禁府事提擧內贍寺。丙寅。拜開城府留守。民多富厚。貨利所湊。不能無多口。公至。一府肅然。無敢以非法干者。莅政三載。飭
躬端居。若無所爲者。惠洽民孚。政無不擧。修繕大興山城。門堞樓櫓。奐然改觀。力役甚鉅而民盖不知焉。民之有犯科者。原其情而裁之。法所當斷則斷之惟嚴。非有父母老者。不許贖曰。民有罪而利之非仁也。使有財而倖免非法也。其在關東也亦然。任滿還 朝。復尹京兆。歷工曹判書。提擧造紙署。己巳。出爲江原道觀察使。陛辭。 上諭以卿 先朝舊臣。予之嘗所恃者。今而忘東顧之憂矣。旣之任。務寬簡持六體。不問細事。爲民興利祛瘼爲先務。下車。問邑中父老年六十一已上人。周以俸米。因歲儉濟饑。糴粟有溢於常。分蠲其耗之入於營者。以紓民力。重用民。行部治道。俾令通車馬而已。患民之病役。捐廩而濟之。有餘則以之繕廨宇葺戎器。施及封內。諸郡縣無不受其賜者。原州之軍簽額。浮於戶口三倍。民不堪命。有司莫敢卒革。公上疏論其弊曰。以六千有餘之軍。責於不滿三千之戶。是所謂無麵之不托。貧者固不堪。雖稍實之民。亦且相繼流離。勢必至無民而後已矣。憚於軍額之少減。坐視生民之盡散。其輕重果如何也。如不得已則有一策焉。本道之儲。有所謂補詳糓。經用無所需。京司無所管。歲增其耗。秪以病民。若歲
取其萬斛之耗。可以代五百人所徵之布。取彼無用之物。捄此切急之害。臣竊保其萬全也。又言本州民納三營保米者。船載輸京。非精鑿不得納。賫糧遠貿。動踰半旬。米纔六斗。費至六七百錢。請令折錢以紓民力。會有 朝命。諸道臣咸以民弊上聞。公陳五事。其一。陳東民之瘼莫鉅於貢蔘。請減其額。或撥給錢糓。以補貿蔘之需。其一。言鐵原,橫城兩邑處山峽中。輸稅租甚艱。請以錢代米。三陟蔘火田。歲久爲水所沒。宜量蠲其稅。其一。請減漁鹽船稅虗額。其一。請減軍額之自他道移充者四百人。其一。請還歙谷舊界之入於安邊者。以蘓其殘。幷下廟堂議。爲有司者所持。不能盡行。然原州軍竟減五百人。一境之民。如脫水火矣。辛未夏。二麥失稔。民艱于食。出官廩。振其尤貧乏者。迄稻熟乃已。公素多疾病而謹於攝養。老而益強健如少壯。是歲秋患痁。至十許日猶盥巾正坐。如平昔不少懈。疾將㞃。猶判署文簿不廢。至易簀。又數問有民事否。竟以八月初七日考終。享年六十有九。訃 聞。撤朝二日。吊賻 賜祭如儀。遠近人無知不知。咸愕眙曰。德人亡矣。東民聞者莫不揮涕。曁返靷。爭持酒果。或操文迎哭者。相續於道。輀車至不得
前。元配淸風金氏。吏曹判書大提學揉之孫女。次配全義李氏。都事亨權之女。 贈貞夫人。繼配靑松沈氏。士人完鎭之女。封貞夫人。有一男卽耆周。登進士。公天質端凝和厚。詳愼慈諒。竟日危坐。不妄言笑。望之儼然。卽之藹然。人無貴賤疎戚。靡不心悅。平居申申。若不事矜持拘束。而俚語不發於口。惰容不見於色。出入戶庭。步履自中規度。雖値卒遽時。未嘗有疾言。其或有威呵僕隷甚嚴。而隨人答問。輒復怡然。如未曾有怒。遇事會之至艱。處之恒裕如。憂畏欣懥。一無所形於面。事有棼如而治之益整暇。率爾作翰牘。未嘗潦草。在承宣。承書 筵敎。點畫尤嚴謹。 正宗常語孝安公曰。卿子雖千軍萬馬中。亦當不動毫髮。其受知於 君父如是也。雅好書籍。至老猶不釋卷。然不肯以文藝自命。藻麗無實之文。未或寓目。惟喜觀經史及古人格言。早歲屢閱朱夫子綱目。選以事類。命之曰彙史正編。凡二十五卷藏于家。尤菴宋文正公集及趙善璙自警編。陳繼儒福壽全書。潛谷金文貞公種德新編。皆有箚抄。晩尤劬工於論語。晨夕誦一二卷曰爲常。喜小學。自少至老五十餘年。葢未嘗一日去手。雖在行旅。賫以自隨。平生所循蹈。得於
兩書爲多。事父母。愛敬備至。年踰五十。常有孺子慕。侍湯屢月。寢未嘗解衣。年二十七。承孝安公旨。一切家務吉㐫祀賓之需。章奏書疏之節。躬執其勞。未嘗遺孝安公憂。人之於孝安公。必以有賢子不識家務爲賀也。其丁內外憂。年已衰耗而盛暑流汗。不暫脫絰帶。朝晡之饋。晨夕之哭。不以疾病曠焉。家人憂之而知不可強拂。無敢勸以少休。太夫人喜河豚羹。公亦嗜之。自丁太夫人憂。終身不復食。喪未練。口不近果蓏。洎庚申 國哀。哀痛如私憂時。雖蔬茹。美者不下筯。所日進惟寒葅。遂以病痰飮。尤謹於追遠。奉先祀嚴敬。不以遠邇間。前祭日具服。躬視漑滌夫日之薦。號慕如其初。甲子。從子顯周尙主。 上引見公。語及先故。公嗚咽不能言。 上亦爲之動容者良久。與弟承旨仁謨友愛篤摯。相對常怡怡。事無小大。咨而後行。一日不見。悵見于色。垂老猶不忍析居。閨門之內。和而且嚴。外內斬斬。無敢越禮。有子一人而嚴於課讀。不少假色辭。有從子女五人。撫愛一視己子。與人交。和而有禮。雖疎賤必以誠。雖親且舊。未嘗翕翕昵。與衆處。若不能言。徐出一語。人無不莊服者。宗黨親友。待以擧火者累十。其貧不能婚殮者。望門如歸。
在官也。寒族以弊縕芒屩至者。戒閽者立通。無不滿意而歸。雖以是絀於用。亦不恤也。同族之在原州者多貧窶。歲靠倉粟以糊口。公謝曰。別還法禁也。吾安敢撓法。捐俸以給。卒亦無饑困者。處邇密十餘年。小心謹畏如一日。 正廟待臣僚如家人。燕私從容語。無所不及。公抑首磬折。如在大朝會。或當 天威震疊。在列者戰掉無人色。公進退恂恂。未嘗一失色辭。 正廟深重之。欲用以不次。察公兢畏退讓出於至誠而止者葢數矣。立 朝歲久。世故多端。傾奪于勢利者相望。而公獨卓然不染。時賊臣德相以宋文正後孫。僭竊儒名。其赴徵也。往見者傾一城。聞其與權奸對飮闕中。公獨不肯見焉。其操履之確。葢如是。論議常依忠厚。見人之以黨私相傾軋。輒歎曰。獨不念國家元氣耶。居常輒戒盈盛。惟恐以貴富加人。几案所列。惟書籍數部。泊然若寒士。其在喉院。僚寀見公服飾。咸歎曰。孰謂公綺紈家耶。 賜祭之文有曰其儀敦重。其言簡默。其心如何。不有綺紈。濟以忠厚。宗黨歸仁。晩喜魯論。葢亦有志。皆實錄也。少嘗自號何愚堂。間又稱今是軒。迨晩歲。絶不復稱。葢亦自晦也。嗚呼。人之生於貴富公卿之門。而其有謙儉退讓之
風者固難矣。又有問學禮防之修者。尤絶無而僅有。然公襲蟬冕之緖。席鍾鼎之餘。不以燕安自居。逸豫自肆。循循乎繩墨之中。勉勉乎踐履之際。拘檢若不及。謙愼若不足。貴而愈下。富而愈儉。寬而有制。和而有莊。其心之坦夷而崖岸不設。其容之樂易而渝慢不見。居家而順父母之心。立 朝而篤 君上之知。孝友敦睦之行。忠厚愷悌之德。人之知公者。一辭無間然。此葢由公生質之美充養之至。而所涵濡蓄積以爲之根柢者。問學之功。亦不可誣矣。嗟乎。今世如公之爲人者。顧何處得來哉。何使公進身由公車。蜚英於名途顯列。一如當日士友所期望。則是必大究其才智。事功效見於當世者果何如哉。而顧公之所成就。非不顯矣。卒不免局於蔭路。未克展布其底蘊。嗟乎。天之所以命之公者。豈以是酬公平昔戒盈之志。而亦以資後承未艾之福歟。抑有命數之不期然而然歟。羲淳於公。後生也。始拜公於 朝列。瞻望公符彩言辭。絶異於今之流俗人。固己心嚮𨓏之。而徐又造候門屛。瞷公之動止語默秉心措事。竊有所莊誦而不能自已者。今於易名之狀。義不敢辭。謹就家狀。詮次梗槩如右云。
兵曹判書李公謚狀
資憲大夫兵曹判書兼知訓鍊事李公。葬于坡州元德山下漁隱之原。後三年。公之伯胤參奉鼎臣。請爲狀上于太常。狀曰。公諱堯憲。字季述。系出 昭敬王第十三子寧城君謚孝景公諱琇。公之五世祖也。高祖檜原君謚貞簡公諱倫。曾祖咸平君謚孝簡公諱泓。以廣平大君謚章懿公諱璵之九世孫。爲貞簡公後。以孝㫌其閭。祖海興君謚貞孝公諱橿。考星州牧使諱命杰。以仲父海淸君諱桱男繼伯父貞孝公後。用公貴。 贈左參贊。妣 贈貞夫人南陽洪氏。縣監正度女。判書處亮之曾孫也。參贊公生三男。公其季也。公自幼已傑然若成人。尋常嬉遊。未嘗一違父母意。七歲。有奴得罪。參贊公將欲杖殺。公泣諫獲已。仍拱立庭下抵于暮。參贊公問之。對以屢諫咈親。故自責也。參贊公大奇之。十一歲。隨參贊公之任善山。見羣丐令吏饋粥。時參贊公不在衙。吏難之。公曰。此吾大人赤子。大人豈以是罪也。遂使之饋。又爲之庇其露處者。府有武庫。人謂有神不敢開。公剖其鎖。出戈甲披掛。坐肩輿指揮羣丐。列布軍勢。觀者異之。及長。長於詞藻。赴試泮庭。承別薦 命。涕泣懇辭。不獲免。
授內乘宣傳官。中殿試。移都揔都事經歷。尋除順川郡守。方伯始以年少輕之。及見治績。乃嗟賞焉。入爲別軍職軍器訓鍊正。進折衝。除內禁將。出爲多大鎭僉使。不赴。防御昌城。又不赴。 正廟昇遐。時在母夫人憂。留哭闕下。過因山乃還。明年闋制。除同副承旨。移左右承旨。內乘宣傳官。出爲黃海兵使。營在西門之孔路。日益凋瘵。有舊糶不斂在民。歲取息。吏以滋奸。民以益病。遂徵核釐刷。痛革其弊。有支敕錢年久蠧縮。覈隱省費。以足恒儲。大繕軍實。秩然改觀。除京畿水使。陞嘉善未赴。 命仍資。除都揔府副揔管。拜寧邊府使。入爲捕盜大將,禁軍別將,訓局中軍。擢拜揔戎使舟橋大將,漢城左右尹,同知義禁。旋移御營大將兼訓鍊都正。兵刑曹參判。其爲將也。嚴於律己。寬於馭衆。注措一以經遠爲圖。禁御兩營。有騎士而無遷轉之法。公白 上。刱爲試賞之規。又請禁御兩營鄕軍停番。收其布募兵都下。名之曰京中哨。又增標下軍五十人。間爲捕將。有因 下敎發配。而不由秋曹。不在配案者。不得與赦典。公請自後錄諸案。當配者移之秋曹。以爲之式。出爲平安兵使。不赴。以伯氏牧使公在任黃州。兄弟腴官爲嫌也。辛未冬。關西
賊洪景來。嘯聚其黨。連陷七郡。 廟議擧公爲兩西廵撫使。卜日啓行。 命有司講推轂儀。 賜尙方劒。公聞 命。不見家人。立卽馳赴開府視師。顧語諸將佐曰。吾輩厚受 國恩。未嘗有絲毫報。今 國家有急。北首爭死。一丸洞胷。能事畢矣。戒家人不關書尺。不齎行李。以示殉國忘己之意。時人不見兵數百年。猝聞變報。莫不洶懼。而公志意整暇。不懾不撓。措畫得宜。號令明肅。人皆許以卒能辦事。 朝論先遣副帥朴基豊,柳孝源督戰。 命公留京師。遙管軍機。賊抗 命。城久不拔。公憂憤慷慨。願以單騎馳赴。 朝命不許。將士應募者甚多。定州人韓浩運。恥其土之汚賊。自請往死。公素不相知。握手涕下。裝而遣之。至于定。罵賊死。諸景彧,金大宅皆以公命赴戰而死。公悼惜不已。屢爲文諭告西土。激以忠逆禍福之義。羽檄紛如。不暇應接而不見疲勞之色。夜讀軍志龜鑑諸書。徹曉不眠。穴城伏火。終底奏捷。葢自公發。而未嘗自言也。班師之日。勞軍於郊。露布以聞。獻䤋于闕下。 上命論功。以公爲元勳。公震懼。上疏力辭。十違 召。旬餘胥 命。 上知不可強。屈意從之。 廟議委公定從征之勳。高下得其平。人皆服焉。進資爲兵
曹判書。再疏辭遆。拜漢城判尹。已又拜兵判。辭遆。旋拜禁衛大將兼知中樞,義禁,知訓鍊,判刑曹。公疾方亟。時値憂旱。忽聞驟雨。蹶然起曰。吾病其蘇矣。開戶視之。諄諄夢囈。惟以 王室憂。無一語及家事。以 英廟丙戌生。卒於 當宁乙亥。年堇五十。訃聞。徹朝市二日。 賜吊祭如禮。配貞夫人潘南朴氏。 贈領議政行判敦寧 謚忠獻公準源之女。擧三男一女。長鼎臣參奉。次鼎民。次鼎賢。女南壽獻。公天姿英粹。雅識明瑩。制事則取必於善。裁物則務致其謹。篤於親而信於友。嚴於家而敏於職。皆其所自有。不期勉而能也。太夫人嘗患泄瀕危。公輒嘗之。太夫人苦患眼。公爲䑛之。末年不能視物。躬自省其起居飮食。務盡太夫人之意。參贊公疾篤。將斮指。爲人所持。則嚙指血以進。其遭哀。處塊苫。不設衾。不茹果。不脫衰絰。旣免。語及先故。輒哽咽不能成聲。事伯氏。日以候燠寒寢啖。左右懽怡。藹然和氣之可掬。待寡嫂如兄。撫諸姪如子。有姊患腫。口吮得痊。姊歿而子女幼。養于家而婚娶。有從弟孤且貧。經理其生。誘掖而成就之。捐俸廩以濟婣戚朋知之婚喪。立應無慳色。玅齡。受知 正廟。眷注之篤。視家人父子。昵侍周廬二十年。
而自持退然。心兢兢若有所畏。泣弓以後。抱痛在心。每曰。吾若不殫心國事。何顔拜 先王於他日乎。嘗讀武侯出師表。到追先報今之語。輒嗚咽不自已。 上在靜攝。常焦遑有憂色。臨食曰。 主上未復常饍。吾敢食下咽。在 朝廷。常持和厚。待人不見崖岸。其有可用者。爲之推挽。亦未嘗言於其人。李將軍光益。與之友善。及其癘而躬省。其歿而庀喪也厚。輟巡撫歸日。其祥夕也。徑往哭其祭。尋又薦其孤用之。士卒有疴痛。必察其纖微。軍伍之不能喪葬者。刱補軍庫以周之。鍊兵于郊。火延戎幄。以其非故也。置不問。諸軍爲之感服。每誦鄧元侯將兵百萬。不妄殺一人語。三復感歎。及遣將西征。戒其濫殺。又馳檄申告。有窮士家嫠婦爲營葬。釀賣犯朝禁。送錢庀其葬。戒勿再犯。歲寒。密使人訪凍餓者周急。所全活甚衆。不令知其出於己也。居室。未嘗有疾聲遽色。於服食。不言美惡。見子弟之服華鮮者。必痛責而不饒。燕居。與子姪羣從語。皆古人之法言。對將吏。肅然整衣冠。至詢軍利害。和顔語亹亹。人無不樂盡其情。家素窘。未嘗妄取於人。雖外郡贈遺。過則却之。歲饑糓踊。家人往往煑糜粥。雜苽蔬以進。欣然爲之飽。嘗曰。吾無德與才
而居華屋享厚廩。必使家無餘財。妻孥無宿飽。庶免素餐之媿。不然。是重獲戾也。其在御營五年。庫儲視舊倍蓰而私簿凈無所有。老吏驚歎。以爲創見。身雖處芬華之塲。不忘悠澹之思。花晨雪夕。喜與酒人墨客遊。平生熟玩。在於紫陽綱目,宋名臣錄,朝野史。尤善於筆翰。晩構東墅一小亭。時往相羊。獨乘烏䊕。行於山寺野莊之間。人不知爲上卿元戎也。自號笑笑翁。扁小寢曰小歇處。每見 除書下。曰。簪笏之絆我久矣。安得休官息機。作一林下閒人也。嗟乎。公之淸範雅度。殆非鞱靲中人耳。雖使之策名藝垣。翺翔於鑾坡玉署。何讓乎人。而所進之途。乃與所自期者相舛。豈非命歟。然而生際河淸海晏之日。若無所事於戎馬。而身任折衝之權。坐收執訊之功。麟閣之上。首先議勳而讓不自居。斂然歸卧。卒乃享淸名而裕後祿者。求之古人。亦不多有。不亦韙哉。是宜紀實易名。以之光彜典。昭後觀。謹就家狀。攝其事行顚末。敬告于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