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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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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御製條問曰。素其位之素。章句。以見在釋之。素是平素之素。與見在相反。而朱子之必以見在而釋者。盖以平素卽從前之謂。而人有昨日富貴而今日貧賤者。昨日貧賤而今日富貴者。則平素之義。有所窒碍。不若直作見在之爲周且通也。然見在之爲素。稽之經傳。幷無可據。且以字義究之。終未見其襯合。甞攷游廣平之說。云素其位而行者。卽其位而道行乎其中。若其素然也。添一若字。自可以仍其平素之義而意自條暢。朱子於或問。旣善游說。而獨於章句。不用其義者。何也。

 臣對曰。素之爲見在。以位而言。盖平素與見在。有若相反。而君子之於位。隨遇而安。卽富貴而富貴。便是所居之位。卽貧賤而貧賤。便是見在之位。則必以見在釋素字。然後可見君子卽其位而道行之義。以鄒聖所論雖大行不加焉。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分定字。十分襯合於素字見在之義。而若終身於飯糗茹草。若固有於被袗皷琴之大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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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之。則富貴貧賤夷狄患難之定分。其非見在之位耶。若以爲從前之謂。則雖於素字上襯着。而求之文義。有所窒碍。游氏之說。意亦條暢。而旣添一若字。實所以旁證。非所以直解。則此其稍誤處。或問之所甚善而章句之不採用。其或以發明經義。自爲一說。而終不若見在字之十分稱當故耶。

 御製條問曰。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外。不可分兩截看。盖素位而行。卽不願外之事。不願乎外。卽素其位之心。一以事言。一以心言。而其實下一句。不過申說上一句之意而已。非有二也。章句。以第二節。屬之素位而行。第三節。屬之不願乎外。又以第四節之居易。爲素位而行。俟命。爲不願乎外。每對待分說者何也。第二節之無入不自得。獨不可謂不願外之事。第三節之正己不求人。獨不可謂素其位之事耶。

 臣對曰。素位行。不願外兩句。意實反覆相應。則雖不可分開說。而章句之分屬。各有攸當。第二節。雖有不願外之意。而發明素位而行底意爲多。第三節。雖有素位行之意。而發明不願乎外底義爲多。觀於四箇素字。五箇不字。自有隨多隨少從輕從重底意。而如分金秤稱出來。則上下節分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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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然。而富貴貧賤。隨遇而安。則此非居易之爲素位乎。窮通得喪。聽天所命。則此非俟命之爲不願乎。無入不自得者。必有不願外之心。正己不求人者。必有素位行之事。而無入字。專就位上說。正己字。重在對人言。則須要認得逐條分排說。而亦不可以混入也明矣。

 御製條問曰。正鵠。章句釋之曰。畫布曰正。捿皮曰鵠。盖仍鄭註之文也。然鄭氏註周禮射人云。正之言。正也。射者內志正則能中。註儀禮大射云。正。鳥名。齊魯之間。名題肩爲正。正黠而鵠小。皆難中之物。故射侯用之。二說不同。朱子之所取者。果在於何說也。

 臣對曰。鴊之從省作正。實兼兩義。則章句之於鄭註。兼取兩說可知。今夫射者之志正。有似乎君子之正己。則周禮註以正釋正。大體恰好。而正之爲義。不可以形象言中則儀禮註。以鳥訓正。其義始備。然而甞以正者正也。鵠者直也之解觀之。則鵠之爲的。非徒以其黠小而難中。盖亦取諸鴊與正之聲相近。而用之於侯。以明射者志正之義。則鄭氏二註。語雖不同而意無二致。章句旣云畫布曰正。則一句之內。兩義已備。豈可曰偏從一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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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御製條問曰。此曰。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登高必自卑。其取喩之義。可詳言歟。道不遠人。而謂之高遠者何也。道若登天。而謂之卑邇者何也。先儒有以卑邇屬費。高遠屬隱。然則高遠之道。卽寓於卑邇之中。而卑邇之外。更無所謂行遠升高之道耶。先儒又以卑邇爲夫婦之與知與能。高遠爲聖人之不知不能。然則高遠之道。卽不過問禮問官之類。而朱子所謂沒緊要底物事耶。

 臣對曰。此章言君子之道。自有次序等級。如掘井而及泉。聚土而爲山。則始於灑掃應對而終於窮理盡性。始於修身齊家而終於治國平天下。皆所謂卑之高。邇之遠。而章內引詩之語。特其取喩中一事。夫是道也。在於彜倫日用則是所謂道不遠人。而極其至則高遠也。至於窮神知化則是所謂道若登天。而語其始則卑邇也。程子所論聖人之道。其遠如天。其近如地。則豈可以道之高遠而求諸性分之外。又豈可以道之卑邇而不求造詣之極耶。試觀諸儒之說。紛然有以卑邇屬費。高遠屬隱。而觀於後章總註。則可知此章之高卑遠邇。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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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費上說。亦不必分屬費隱。又以卑邇爲夫婦之與知與能。高遠爲聖人之不知不能。而觀於上章位字。則可知此章之高卑遠邇。皆就位上說。亦不必說到聖人所不能。二說之強爲分屬。皆未停當則烏可謂卑邇之外更無行遠升高之道。而高遠之道。不過問禮問官之類耶。

 御製條問曰。此章引詩以下二節。以章句之意推之。則當之以妻子好合。兄弟湛樂。爲卑邇之事。父母其順。爲高遠之事。而或謂以妻子對兄弟而言。則兄弟爲邇。妻子爲遠。故兄弟湛樂而後可以樂爾妻孥。所謂行遠自邇也。以兄弟對父母而言。則父母爲高。兄弟爲卑。故兄弟旣翕而後父母其順。所謂登高自卑也。此說儘覺精密。未知如何。

 臣對曰。此章之高卑遠邇。特言其推行之序而已。子思之引詩。章句之釋經。其大義如此。先儒之分屬。不爲無據。而於妻子兄弟着卑邇字。於父母着高遠字。終若有未妥。今若謂以妻子對兄弟。則兄弟邇而妻子遠。以兄弟對父母。則父母高而兄弟卑。故樂妻孥者。必自和兄弟而始。所謂行遠自邇之道。順父母者。必自樂兄弟而得。所謂登高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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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道。則經文之句節相應。引喩之層級不紊。道行於身而遠與邇對。位定於家而高與卑對。和翕爲刑家之本。湛樂爲順親之道。而其於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義。尤覺互發而無欠闕矣。其所分貼。可謂精切。

第十六章

 御製條問曰。鬼神是形而上者歟。是形而下者歟。若以爲形而下者。則子思何以曰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也乎。若以謂形而上者。則孔子何以曰氣者神之盛。魄者鬼之盛也乎。朱子甞曰。鬼神主乎氣而言。只是形而下者。又曰。良能是說往來屈伸自然之理。一以理言。一以氣言。二說不同。故後之爲兩是之論者。遂謂鬼神在形上形下之間。未知形上形下之間。果有一線隙地。可以安頓此物事耶。

 臣對曰。理是形而上者。氣是形而下者。實有是氣。實有是理。則先儒之兼理氣論鬼神。其亦與侯氏之失有間。而鬼神之爲鬼神。祗是陰陽之屈伸。則程子之以功用言。朱子之以對待言。盖亦專就氣一邊說也。然則拈出鬼神二字。只可謂之形而下而已。此有朱夫子定論。則又何他求哉。子思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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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不見。聽不聞。卽語類說道有又無。說道無又有之義。而山川草木。何莫非造化之可見。則不可謂形而上。明矣。孔子所謂神之盛。鬼之感。卽繫辭精氣爲物。游魂爲變之義。而精神氣魄。何莫非屈伸之所爲。則只可就形而下說了。朱子甞以氣言則固是形而下者。又以理言則又似形而上者。此固可疑。然而彼以鬼神言則所以專言氣也。此以良能言則所以兼言理也。此理字。盖指其屈伸往來自然之理。非直以鬼神謂之理。而先儒甞謂鬼神以氣言。而誠字就理言。李文純亦疑語類其德實理之理字。或是門人記錄之誤。則吳氏之兩存之。而乃謂鬼神在形上形下之間者。其謬甚矣。形上卽道。形下卽器。則一箇自然之理。囫圇磅礴。墮在形氣之中。而器亦道。道亦器者。豈容有一線隙地於其間。而且有甚物事可以安頓者耶。

 御製條問曰。鬼神之德曰盛矣。中庸之德曰至矣。至與盛。果有分言之義。而兩德字。亦有同異之別歟。昔侯河東以鬼神爲形下。以鬼神之德爲形上。而朱子力辨其析爲二物之誤。朱子之意。盖謂鬼神卽德。德卽鬼神。而經文所謂鬼神之爲德。猶言鬼神之爲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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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旣謂之德則宜其兼理氣言。如明德之德。而先儒之論鬼神者。率多專屬之氣一邊者。何也。

 臣對曰。鬼神以氣言。中庸以理言。氣有流動之迹。則鬼神之德。可謂盛矣。理有極至之義。則中庸之德。可謂至矣。至與盛。固可分言。而中庸之德。指人所同德而言。鬼神之德。指性情功效而言。則兩德字。亦豈無別耶。然而不可以中庸爲形下而以中庸之德爲形上。不可以鬼神爲形下而以鬼神之德爲形上。則大體無異。侯河東乃以鬼神與德分作形上形下看。則判爲二物而大失經旨。朱子所以引中庸之德四字。以辨其太分析之誤。而其答門人之問。則盖指鬼神之實然處以爲德。饒雙峯亦云。所謂德。指鬼神而言。此可見分排不得之義。然旣着德字。似可以兼理氣言。而先儒之論鬼神。專以氣言者。盖以實理之發見。無非是氣之屈伸。則觀於鬼者屈也。神者伸也一句語。便可知鬼神字已自氣一邊來矣。所以就氣言。又何疑哉。

 御製條問曰。朱子之訓釋德字。盖甞屢變其例矣。釋明德之德曰。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衆理應萬事者。釋達德之德曰。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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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以德之德曰。行道而有得於心。所從言者雖極參商。大義則未甞有異。而獨於此章德字。必以性情功效釋之者。何也。性情功效之所以爲德者。可得聞歟。朱子甞曰。性情便是二氣之良能。功效便是天地之功用。夫旣以功用良能爲鬼神。而又以性情功效爲鬼神之德。則是將曰良能之性情。功用之功效。果何異於屋上架屋。床上疊床耶。

 臣對曰。德字之訓。有以禀受所得而言者。曰明德達德是也。有以學力所得而言者。曰爲政以德是也。所從言者不一。而究其義則無異。德之訓得。義例固然。而至若此章所謂德字。則只就鬼神之性情功效言。而最難以得義爲解。故爲之說曰爲德。猶言性情功效。此則訓詁之變例。而若言其性情功效之所以爲德。則亦不過謂有此性情功效之實然處。故得爲鬼神也。夫以功用良能爲鬼神。而又以性情功效爲鬼神之德。則雖若架疊。而今以朱子所言。德只是就鬼神言一句爲證。則性情卽良能。功效卽功用。而只是一箇鬼神而已。豈可以鬼神與德。判作二物看。而乃謂良能之性情。功用之功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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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製條問曰。鬼神之體物不遺。卽道之費也。而其所以然者則又隱也。然則體物不遺一句內。實包費隱。而朱子之必以不見不聞爲隱。體物不遺爲費者。何也。語類。又以不見不聞爲性情。體物不遺爲功效。體物不遺之屬於功效。固有其說。而不見不聞之屬於性情。終未見其襯合。此亦可以明言耶。

 臣對曰。若謂擧費而明隱則當以軆物不遺爲費。以其所以然者爲隱。而此一節。推隱而達於費。以發前章詳費而不及隱之義。此子思之必以不見不聞。體物如在對言。朱子之必以不見不聞爲隱。體物如在爲費。而與下文微顯一句相對者也。且以語類分屬性情功效之義推之。凡鬼神所以屈伸聚散生長斂藏。是孰使之然。是他性情如此。而惟其自然。故無形像。無形像。故不可得以視聽。則不見不聞之屬於性情。政與體物不遺之屬於功效。似相襯合。方蛟峯曰。性情言其體。功效言其用。軆微故以上一節屬之。用廣故以下一節屬之。則亦可見朱子分排之意。而從儒或疑其未定之論。記言之誤。則以臣謏見。亦何敢質言耶。

 御製條問曰。祭祀之鬼神。與造化之鬼神。同歟異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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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皆以造化之鬼神。爲專言之鬼神。祭祀之鬼神。爲偏言之鬼神。恐未必然。今夫郊社柴望六宗五祀。其禮無所不偏。而隨感隨應。充滿昭著者。政可見其無物不在。無時不然。章句所謂體物不遺之驗。是也。是豈可謂偏言之鬼神耶。盖鬼神一也。而語其發育之妙用。則必於造化上見之。語其感應之昭著。則必於祭祀時見之。故上節言體物不遺之鬼神。此節言洋洋如在之鬼神。以互相發明而已。未必專言之於上節而偏言之於下節。未知如何。

 臣對曰。祭祀之鬼神與造化之鬼神。不可以偏專言。亦不可以同異言。這所謂鬼神。一而已。大抵天地之間。充滿周匝者。只是鬼神之功用。而無所不在。無物不體。如郊社柴望壇壝嶽瀆。有感必應。隨處呈露。則向所謂體物不遺者。可驗於此。然則上一節只就陰陽而言。下一節却以祭祀而言。以明屈伸於天地間者。自有感應昭格之理。而古之祭者。求諸陰。求諸陽。亦此意也。不如此說則必將以風雷山澤爲一般鬼神。郊廟祭享爲一般鬼神。而鬼神之情狀晦矣。 聖問中。語發育之妙用。則必於造化上見之。語感應之昭著。則必於祭祀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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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之訓。發明鬼神之理。已無餘蘊。臣不勝欽頌之至。

 御製條問曰。朱子甞以洋洋如在。謂有鳶飛魚躍底意。其意可得聞歟。大抵鬼神之妙。周匝宇宙。擗塞上下。流動活潑。隨處發見。不必待齊明承祀然後始有所謂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者也。凡天地之運處。日月之盈虗。四時之代謝。萬物之盛衰合散。無往非鬼神妙用之實跡。苟欲明體物不遺之驗。則何不以實跡之易知易見者爲證。而子思之必就祭祀時幽杳難測之事言之者。何也。是必有立言之精義。明理者其各無隱。

 臣對曰。費隱之理。無所不在。而驗其昭著者。必於鳶魚上軆認。鬼神之德。無物不體。而驗其實然者。必於祭祀時見之。是皆就發見之一端。而驗全體之所在。則朱子引喩之義。槩可知矣。大抵鬼神之可指而易見者。非獨於祭祀時露其光影。試觀天地萬物。何莫非鬼神之易知易見處。而子思之必就祭祀時言之者。盖以親切而著見者莫如祭祀之鬼神。人能齊明誠敬。聚精會神。人依於神。神依於人。而聽於無聲。視於無形。就其自然之感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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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其發見之昭著。則彼天地日月。四時萬物盈虛消長之妙。從可以諦得矣。其爲軆物不遺之驗。孰切於祭神如在時耶。許東陽曰。却是從全體中指出祭祀者。使人因此識其大者。猶未免語意之有病。而朱子曰。只是就親切著見者言之。欲人會之爲一也。此說可謂精矣。

 御製條問曰。使天下之使字。提起極有力。盖天下之人。莫不齊明盛服以承祭祀。而自然有怵惕畏敬之心者。皆鬼神之使之也。然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又豈可責之於人人者哉。受脤之不敬者有之矣。跛倚而行事者有之矣。則使之一字。祗可施於贒知而不可施於庸衆之人。是豈體物不可遺之意耶。

 臣對曰。使字最好看。今夫使天下之人。絲衣頍弁。肅容而在位。苾芬馨香。潔己而行事。怵然而畏。悚然而敬者。是孰使之然哉。皆鬼神使之也。雖然。能使之畏敬奉承者鬼神。而所以畏敬奉承者人也。故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惟於吾夫子見之。而如受脤而不敬者。跛倚而行事者則又安在其使之之義也。然則使之一字。似不可施之於人人。而鬼神之德。不必待齊明盛服以承祭祀然後有箇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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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惟其流動充滿之妙。無時不然。無物不在。而特以人之有其誠者有其神。無其誠者無其神。則鬼神之於人。固未甞獨使贒知而不使庸衆也。只在人敬怠之間而已。天下之人。苟其誠敬則便可見隨處而洋洋。是豈非體物不遺之驗耶。

 御製條問曰。抑詩一節之義。與首章戒懼節相似。不可度思。不睹不聞之時也。矧可射思。戒愼恐懼之工也。不可度思。而猶不敢射思。此正所謂戒懼乎所不睹。恐懼乎所不聞也。觀於此則可以知首章所謂不睹不聞。非目無睹耳無聞之謂。而乃道體之至靜至微處。不可得以見聞之意。未知如何。

 臣對曰。朱子甞以抑詩此章不愧屋漏以下。爲存養工夫。而以戒謹乎其所不睹不聞釋之。觀乎此則此一節之與戒懼節相合。槩可推得。而至若首章所稱不睹不聞。則似不可以此節爲解。盖不可度思一句。是指鬼神之至隱至微。而只是視不見聽不聞之義。則如所謂上天之載。無聲無臭。是也。若乃戒懼一節則亦非目無睹。耳無聞之謂。只就其事物未接。思慮未形之時而必加戒懼之工。則如所謂不見是圖。是也。後之戒懼不覩不聞者。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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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天命本體。原無聲臭。不可睹聞。則恐非子思朱子之旨。然則此一節。固可推看於首章戒懼一節。而若謂道體之至靜至微。不可得以見聞。則恐有偏重看了之患。

 御製條問曰。微顯者。費隱之謂也。然費隱章則先言費而後言隱。此章則先言隱而後言費者。何也。試以章內諸節分屬費隱。則視之而不見一節。兼言費隱。使天下之人一節。專言費。而至於抑詩一節。當屬之費耶。當屬之隱耶。

 臣對曰。君子之道。以人道言。故曰費而隱。鬼神之德。以天道言。故曰微之顯。天道爲體而人道爲用。則因用以見軆。不得不先言費而後言隱。因體以達用。不得不先言隱而後言費。所以有立言之不同。而亦可見精義之互發。且以章內分屬費隱之義推之。第二節之兼費隱。第三節之專言費。已有先儒定論。至於抑詩一節。初無所分貼則今不敢以意分排說。而細玩此節中神之格思。不可度思二句內。已有體物不遺不見不聞之義。而下節微顯二字。又緊承此句來。則就了此一節。雖亦謂兼費隱之義。似無大謬。然而此無明證。亦何敢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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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御製條問曰。誠爲一篇之樞紐。而首於此章發之。其義可言歟。言鬼神之德而必以誠結之者。何也。且此節之誠。與首節之德。同歟異歟。朱子甞曰。不可謂鬼神自鬼神。其德自其德。又曰。鬼神之德。卽天命之實理。所謂誠也。夫旣謂鬼神與德不可分析。而又以德爲誠。則是將謂鬼神卽誠耶。

 臣對曰。誠卽此篇之大旨。自首章以下。無非以實理言。而未甞直言誠。至此章。始露出誠字。以統貫下半部上半部。而以爲一篇言誠張本。則便可驗樞紐斡旋之妙。而必於鬼神之幽隱難知處。總結之以一箇誠字。以明陰陽合散無非實理之不可掩。則亦可見子思之深意。至若首節德字。只就鬼神而言。此節誠字。緫言鬼神實然之理。則德與誠固自有別。而今以朱夫子鬼神之德所謂誠等語參考。則似若以鬼神直謂之誠。此先儒所以有疑於語類未定之論。而終未得其解者。然而就看章句所謂陰陽合散無非實者。則實字內。已兼理字言。盖以德卽鬼神而指其合散之實理而謂之誠。則固可曰鬼神之誠。而不可謂鬼神卽誠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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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與德。固不可分析言。而德與誠。恐不可作一般看。伏未知如何。

第十七章

 御製條問曰。此章言舜之大孝。而其下。卽以德爲聖人以下五者。歷擧而贊美之。先儒所謂大孝爲綱。五者爲目。是也。然五者之中。惟德爲聖人一句。爲在己之事。至於尊富饗保四者。則皆在天之事。而得不得。有命者也。豈足爲損益於固有之德。而必有是四者。然後始可謂大孝耶。孟子之言舜孝者屢矣。曰共爲子職。曰五十而慕。曰夔夔齊慄。而至若以天下養。爲天子父之語則不過一二句帶說而已。此章之反覆鋪揚。全在於祿位榮名者。較諸孟子。果無參商之歎耶。

 臣對曰。尊富饗保得不得。固有命者。而以大舜之德言之。則有必得之理。不必說如此然後爲孝。要見得如此便是孝。而惟舜能全之。如德爲聖人以下五者。亦不過完得一箇孝而已。則尊富饗保。不足爲損益於固有之德。而就此五者。尤見其所以爲大孝。經文之歷擧而贊美者。非以是耶。然則孟子之以共爲子職。夔夔齊慄數語。爲大孝者。就舜之心而言其事親之實也。此章之以德爲聖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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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饗保五事爲大孝者。擧舜之德而贊其尊親之大也。先儒所謂孟子言孝之始。中庸言孝之終者。可謂說得最當。

 御製條問曰。宗廟饗之之饗。如周詩享于祖考之享。盖謂舜立宗廟而享其祖考。非謂舜享子孫之祭也。或據蘓氏所謂舜爲堯後。不自立廟之說。以爲此饗字。當就舜身上說。然舜立七廟。自有明證。孔安國註神宗廟。據帝繫謂舜之七廟。黃帝爲始祖。顓頊,窮蟬爲二祧。敬康,句芒,蟜牛,瞽瞍爲四親。馬融註尙書戛擊鳴球。亦云舜釋𥌒瞍之喪。祭宗廟之樂。是也。漢儒去古未遠。其說必有所據。况尙書自有祖考來格。虞賓在位之文。而賓者。勝國之後。助祭新王宗廟之名。則虞賓之爲丹朱。而宗廟之非堯廟。可知矣。然則舜之立祖廟。自無可疑。而章句祗釋子孫。不釋宗廟。却似以蘓說爲是者。何也。

 臣對曰。宗廟饗之一句。亦爲舜之大孝中一事。如所謂是用孝享。于公先王。是也。若以爲舜爲堯後。不自立廟。而以此饗字。就舜身上說。則是何與於大孝之事。而並列於五者之目乎。盖古之聖王。爲其所從受天下者立廟。如堯之有文祖之廟。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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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宗之廟是也。若四親二祧始祖之祀則自立其廟而饗之。今以孔安國,馬融二說參考。則舜之立𥌒瞍以上七世之廟。已有明證。且以虞書祖考來格之文觀之。則其非堯廟。從可推得。然則廟爲舜之立廟。饗爲舜之祖考之饗。斷然無疑。而章句之不少槩見者。盖以享宗廟。保子孫。皆所以明舜之爲大孝。則更無足拈出訓解也。朱子之初不論斷。豈非卞破蘇說之一證案耶。

 御製條問曰。因其材而篤焉之篤字。章句以厚爲釋。栽者之培。固可謂厚。傾者之覆。亦可謂厚歟。且生物之物。本兼動植說。而栽者之栽。獨以植物言者。何也。

 臣對曰。篤字非全好底意。特以加厚之義而言。如所謂以篤周祐。天篤降灾之篤。是也。夫天之於物也。非有意於栽之覆之。特因其旣有培之之理而加之以滋培。旣有覆之之理而加之以顚覆。則是所謂因其材而加厚。而栽之培。傾之覆。皆可謂之篤。玩味此篤字。便可見栽培傾覆之道在人而不在天也。且凡物字。原兼動植說。而植物之生。最可驗氣之合散。則經文之獨以植物爲言者。亦豈非提出所易喩之物以該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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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製條問曰。上節旣言大德必得位。必得祿。必得名。必得壽。而又於此節。以大德必受命總結之。則受命二字。實包位祿名壽。而章句。祗以受命爲天子釋之。擧一而漏三者。何也。

 臣對曰。大德必得。雖包了位祿名壽四者言。而重在位上。盖以德爲聖人者。必達而在上。而後方可爲必得之驗。如舜以匹夫有天下。而尊富饗保得其常。孔子以聖人不得位。而名位祿壽。乃與舜反。則受命二字。義雖緫括上文。而章句之秖以爲天子釋之者。盖以其天之所以命聖人者。此爲大也。且况祿也名也。已於位內包在。而有壽而後方享諸福。則就了爲天子三字。亦可以擧一而反三矣。

第十八章

 御製條問曰。此章第一節。言文王之事。第二節。言武王之事。第三節。言周公之事。皆所以引聖人盡道之事。以明中庸之義者也。然武王之纘緖。周公之制禮。固皆可謂盡道之事。而至於無憂之爲道。則其說難通。盖父作子述。安享其成。政可見無爲而已。何處見文王之道耶。或謂無憂非道而所以無憂者卽道。父作之者。積功累仁之事。子述之者。繼志述事之孝。此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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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之所在乎。若如是說則其所謂道者。乃王季武王之道。而非文王之道矣。或謂旣曰父作之。則必有所以繼承者。旣曰子述之。則必有所以啓佑者。此卽文王之道也。若如是說則是將仰思肯搆。俯貽燕翼。恤恤乎憂勤之不暇。尙何無憂之云乎哉。此似可疑。欲聞明的之論。

 臣對曰。處人倫之常而盡中庸之道。所以爲文王也。今若謂所以無憂者卽道。則道在於父作子述。而非文王之道。安在其此章所以引聖人盡道之事乎。又若謂作之必有繼承。述之必有啓佑。則道在於肯搆燕翼。而憂勤者文王。安在其孔子所以稱文王無憂之義也。盖周之緖業。至於文王而正當天運恰好處。前有積功累仁之王季。後有繼志述事之武王。而文王以爲父。以爲子而居其中。此所以後之人見文王之無憂。而如書所謂明德愼罰。庸庸祗祇。詩所謂緝煕敬止。綱紀四方。皆莫非文王之道。則文王之中庸。亦不過就其無憂之中。盡其庸行之道而已。二說之失。又何足多辨。

 御製條問曰。纘緖二字。秖是泛言承業。未必包貫下文壹戎衣之意。苟或包貫下文則是不獨太王有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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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志。王季,文王。亦有伐殷之心。而三分有二。以服事殷。將爲孔子之諛語矣。不亦畔道之甚耶。然以章句觀之。則引詩書肇基王迹。實始剪商之語。以明纘緖之意者。似若以戎衣以下數句。爲纘緖內事者然。此果有說耶。

 臣對曰。昔祖伊以西伯戡黎。不利於殷。故奔告於紂。而初無一毫及周之語。是知周之興必不利於殷。而太王,王季,文王之心。祖伊之所知也。今若以纘緖二字。包貫下文壹戎衣一句意。而乃謂太王,王季,文王亦有剪商之志。則不幾於聖人之臣節有未妥乎。先儒所謂纘緖。只是繼世。壹戎衣有天下。却是後日事者。可謂說得聖人心事。而章句引詩書肇基王跡。實是剪商等語。以明纘緖之意者。盖以太王王季之心。卽文王服事之心。而若原其天命人心之實。爲周家王迹之所由基。則實始於太王之遷岐。王季之勤家。周之所以大而武王所以有天下。亦不過纘其積功累仁之緖而已。朱子之引此爲訓。又何疑哉。

 御製條問曰。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章句曰。先公。組紺以上至后稷也。盖用鄭註之說也。然后稷雖不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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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中。而實爲七廟之主。故周人原稱后稷爲先王。如殷人稱契爲玄王之例。武成。言后稷之事曰。我先王建邦啓土。卽其証也。鄭氏註周頌天作詩。則云先公。自組紺以上。至于不窋。與此章註說。自相矛盾。而其實則得之於詩箋。失之於禮註。朱子之舍詩箋而取禮註。果何義也。

 臣對曰。周人之稱后稷爲先王無疑。則鄭註之得失自見。今若泛稱周家先公。則其不可推而上之於后稷也明矣。固當舍禮註取詩箋。而至若此章所言。乃是周家追尊祭禮之始也。旣曰追王太王王季。則后稷已不在追王之列。而特爲始祖之廟。又配之於郊。祭之以天子之禮。如不窋以下羣公。亦用葬以士。祭以大夫之義。皆以天子之禮祀之。其曰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則不但組紺以上至於不窋而已。后稷之亦在其中。從可推矣。是以。章句直因經文訓解。以爲先公自組紺以上至於后稷。而於先公先王之別。無所分析。則豈不以鄭氏之說。於禮註失之。而於此章爲襯合也耶。

 御製條問曰。旣曰追王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禮。而繼之曰。斯禮也達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則是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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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與追尊之禮。皆達于上下也。然於下文。獨言喪祭隆殺之別。而不言追尊之禮者。何也。且大夫士追封。出於後世。未必於周公時已有此禮。果有傳記之可徵者耶。

 臣對曰。承上二句。而引起以斯禮。則必謂二者之禮。皆達于上下。而下文獨及喪祭一欵。此窃可疑。意者喪祭之禮。自上世已有。而特簡略未備耳。周公制爲許多隆殺節目。以爲上下之所通行。而追尊之禮。夏商所未有。及武王受命。周公特以義起之。獨行於上而未達於下。故經文始兼言追尊祭祀之禮。末又致詳乎喪祭。而更不言追尊之制耶。至於大夫士追封。三代所未有。是必出於後世可知。而亦未有傳記之可據。臣無以臆對。

 御製條問曰。追王。卽武王時事。稽之經傳。其說班班。武成告羣后。有太王王季文王之穪。金縢冊告。亦有太王王季之稱。而禮記大傳云牧之野。武成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則武王之時。已擧追尊之禮。盖亦較然。而此章乃以追尊爲周公之事者。何也。同出於經。而有此參商。將何所的從耶。

 臣對曰。太王王季文王之追稱。雖在武王時。已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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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作王。而特以追王之志而言耳。固未甞有追王之事也。至周公制作之時。擧行其事。有許多儀節。如祀之以天子之禮。奏之以天子之樂。祭太王而有天作之頌。配文王而有明堂之位。是也。然則經傳所載稱王。盖是武王之志。而事有所未遑。此篇所言追王。盖是周公之事。而禮於是大備。孔子之不言武王追尊而必謂周公追王。盖以是也。故章句曰。追王。盖追文武之意。以是推之則經傳之參商。似可辨破。而亦難有質言者。昔朱門人有以此問於朱子。朱子以此意解之。且曰。無可證。闕之可也。夫以朱夫子而猶不以論斷。則亦何敢曰信然也。

第十九章

 御製條問曰。修其祖廟之修。章句旣無明釋。則當以舊註爲據。然鄭氏註周禮宗伯修祖廟祧廟。則守廟者黝堊之之文曰。修除黝堊。廟祧互言。則修字之內。原兼掃除餙治之義。而及其註此章修字。則但以糞除爲解。兩說自相牴牾。當以何說爲正解也。

 臣對曰。以糞除二字。只解修字。似與鄭氏周禮註互言者。自相牴牾。然今按周禮本文。於祖廟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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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宗伯修。而於祧廟則曰守廟者黝堊之。陳新安亦以爲廟則有司修除。祧則守祧黝堊。盖周禮則兼言廟祧。故鄭註亦以爲互言餙治之義。至若此章。只言昭穆之序。禘甞之禮。則恐不是兼言祧廟矣。然則修字。似當只以糞除爲正解。然而先王奉先思孝之誠。無所不至。則兼看餙治之義。於文義亦自無害。臣未敢質言矣。

 御製條問曰。宗器。鄭註以爲宗廟祭器。而章句改作先世所藏之器。如赤刀大訓之屬。然左傳所謂重之以宗器。國語所謂其官不備。宗器皆以祭器言者。則鄭說本自有據。而朱子之必改爲今解者。何也。

 臣對曰。以宗器爲祭器。誠有左傳國語之證。但朱先生之改爲今解。儘有据。依周禮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凡國之大寶器藏焉。大祭則出而陳之。而鄭氏以爲若魯寶玉大弓者。禘祫陳之。以華國也。盖先世所藏之器。卽先王之手澤存焉。訓戒寓焉。垂統傳重之義。莫大於是。故宗廟藏焉。示其傳也。祭祀陳之。示其守也。然則朱子之不從舊註。恐或以此。若以祭器言之則籩豆罍爵之屬。已包在於薦時食一句上面。恐不應別陳器用於薦獻之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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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製條問曰。時食。章句。以春行羔豚膳膏薌。四時之膳羞釋之。然攷周官內甕掌此四味。皆肉之煎和。可供膳飯者。而非薦廟之羞。至於宗廟時薦。自有其目。王制所謂春薦韮。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月令所謂薦鮪薦麥薦黍薦含桃之類。皆其證也。然則朱子之不以此爲釋。而必引內甕之文者。其取舍之義安在。

 臣對曰。古人於飮食之微。必薦而後食。如水草之菹。陸産之醢。三牲之俎。八簋之實。苟可薦者。莫不咸在則四時之薦。非特韮麥黍稻之類也。况乎羔豚腒䐹。四者之味。可見聖人煎和之脂。法天體道。因時制宜。則其與王制,月令所薦之食。尤自有深意。而生事之禮。未甞不以奉人者薦神矣。然則朱先生之必因內甕之文。恐或不外於此矣。

 御製條問曰。序昭穆。章句云宗廟之次。左爲昭。右爲穆。而子孫亦以爲序。盖謂與祭之子孫。分昭分穆。如祖宗昭穆之序也。然合禘之時。同姓列於阼階。異姓列於西階。東西二階。旣分左右則阼階所立之子孫。又安得以分左右爲昭穆。如祖宗昭穆之序乎。且旣以昭穆爲序。而又爲之序爵。則爵高者居上。爵卑者居下。而昭穆之序。有時乎紊矣。旣以爵爲序。而又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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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贒。則能者居上。否者居下。而爵位之序。有時乎混矣。又何其自相牴牾也。說者謂序昭穆。同姓之事。序爵。異姓之事。至於序事則雖合同姓異姓而言。然有宗祝之事者。別在一位。各以其事爲序。其無事者。列在兩階。同姓則以昭穆爲序。異姓則以貴賤爲序。此言果得經旨否。

 臣對曰。同姓異姓。旣分東西。則一階之內。固難以左右分昭穆。按家禮。主人居左。主婦居右。而尊長居前。卑幼居後。則此亦恐當以前後爲昭穆。而非如祖考之以左右爲別也。昭穆與爵之分屬同姓異姓。不無意義。盖助祭衆賓。固不可以昭穆言。而羣昭羣穆。亦不可專以爵秩定尊卑。然異姓而在子孫之列則自當以昭與昭齒。穆與穆齒。而昭穆之序。不可亂矣。同姓而有爵秩之品則亦當以昭穆同則論爵。爵同則論齒。而爵秩之序。不可闕矣。至若序贒則宗祝有司之事。各以其事。別設一位。其餘無事者。方可論昭穆與爵秩矣。然則昭穆之序。不可必專屬於同姓。序爵之禮。不必獨言於異姓。而羣昭羣穆曰爵曰贒。各有攸當。恐無混紊牴牾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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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製條問曰。諸家皆謂序昭穆。專言子孫之昭穆。至於祖先昭穆。自其立廟時已定。不待祭祀時序之也。此說恐未必然。或問。論昭穆之制曰。宗廟之制。但以左右爲昭穆。而不以昭穆爲尊卑。故五廟同爲都宮。則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有以不失其序。一世自爲一廟。則昭不見穆。穆不見昭。而內有以各全其尊。必大祫而會於一室。然後序其尊卑之次。據此則左右之序。雖已定於立廟之初。而尊卑之次則又必待於祫祀之時。豈可曰祭祀之時更無序昭穆之事耶。然則此章所謂序昭穆。不徒指子孫昭穆。實兼陳主位次而言。章句所以先言宗廟之昭穆而後言子孫之昭穆者。盖亦此義也。未知如何。

 臣對曰。序昭穆一句。後來諸儒。或以爲全主生者而言者。似矣。盖五廟都宮。一世一廟。固有已定之昭穆。昭常在左而東向。穆常在右而東向。固無待乎序之。然至其大祫於太廟之室中。則羣昭入而列於北牖下而南向。羣穆入而列於南牖下而北向。昔之各專其尊者。今焉相爲尊卑。移動位次。變易向背。則南北之序。於是乎定矣。尊卑之序。於是乎定矣。宗廟之禮。莫重於此。正不應於此闕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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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朱先生章句。直以爲有事于太廟云爾。則此章之禮。又似全指祫祭等禮而言。豈可以序昭穆一節。專屬乎子姓而不及於祖考位次乎。諸儒之論。恐失照管。而 聖問中實兼陳主位次者。正是發明先儒未發之旨。誠不勝欽歎之至。

 御製條問曰。此章首節。旣以武王周公之達孝引起。而此節又以孝之至爲結。則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皆當爲武王周公之事。然踐其位一句。自武王而言則可。自周公而言則未可。故林次崖以爲位字。不獨爲主祭者之位。凡助祭之人。亦莫不有位。此其說似矣。而但其位之其字。指先王而言。則位亦當爲先王之位。未知何以則可善觀而無礙也。

 臣對曰。踐其位一句。固不可言於周公。然窃觀文義。非徒此一句爲然。行禮奏樂之行字與奏字。皆似指主祭者而言。若自周公而言。則如曰制禮作樂則可。而恐不可便謂之行禮奏樂。然則此三句。皆當指武王以後凡繼先王而主是祭者而言。而若其制禮作樂。使後之踐是位者。能有以行而奏之。則皆周公之所以繼述也。故曰武王未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非謂武王獨能踐行奏。亦非謂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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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必能踐行奏。而要之無論爲武王周公之事。林氏之以位字謂助祭人之位者。恐涉穿鑿。

 御製條問曰。禘之義有二。專言禘則爲五年大饗之禘。論語或問禘之說。是也。與甞對言則爲礿禘烝甞之時禘。左傳烝甞禘于廟。是也。此章之禘。旣與甞對言。則當爲時禘之禘。而章句引論語爲解。而以爲追祭太祖所自出之大禘者。何也。若以治國示掌之文。與論語相似而斷其無異。則是有不然者。祭統曰。礿禘。陽義也。烝嘗。陰義也。又曰。禘甞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明其義者君也。夫旣以礿禘烝嘗。分言四時之祭。而又以禘嘗爲治國之本。則此章之禘。雖作時禘之禘。亦何害於治國示掌之訓。而必引論語大禘然後爲妥耶。

 臣對曰。禘之有二義。先儒多有所論。程子亦以爲禮文交錯。盖王家祀典之重。報本追遠之道。莫有大於大饗之禘。則四時之有禘名。特因夏殷之舊而禮文交錯處耳。今以此章上下言之。始以修祖廟引起。其下備言四時祭祀之禮。而結之以孝之至一句。此節。復自郊祀上帝之禮。而幷擧宗廟祀先之義。又結之以治國示掌一句。則推原祭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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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無所不極於此。政不應闕却大饗之禘。而只言時禘之禘。又况嘗之一字。兼擧時祭之一則亦未甞不以四時之正祭。爲無與於治國之本也。然則朱子之訓解禘字。雖不從左傳祭統之說。而其義則實兼取之矣。朱夫子取舍精切之義。正在於此。豈可謂只因文句之大同。而必因論語之文耶。

第二十章

 御製條問曰。人存之人。當兼上下看。盖上有文王武王之聖。而下無太公周公之輔則無以行其政。章句所謂有是君。有是臣則有是政。是也。然而政之行不行。不在於人而在於人之心法。若就此章之中。求文武之心法。則當於何見之。先儒以第四節之修道以仁。第二十二節之誠身有道。爲工夫最緊要處。二者之中。亦果有深淺異同之別耶。

 臣對曰。君不能獨運。而必待乎輔佐。則人存之人。固是兼上下說。而若其授受之謨烈。都兪之政法。被之人心。載之方策者。亦只是一箇心法耳。試以此一章考之。仁是心之德。而四節言修道之仁。誠是心之實。而卄二節言誠身之道。則此兩節。固是經德之樞紐而工夫之要頌(要領)。文武相傳之心法。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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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外此耶。盖修道以仁之仁。是合言仁禮。故章句云。能仁其身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擧。此極言文武之心法也。誠身有道之誠。是說九經行之之道。故其下繼言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此又推言工夫之次序也。兩句立言。不無深淺之可言。而修道以仁之下。繼之以親親尊贒之序。誠身有道之下。繼之以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之文。互有淺深。爛熳同歸。則深淺同異之別。有不待辨說而明矣。

 御製條問曰。取人以身之義。可得言歟。堯有則哲之明而舜擧於側陋。高宗有非艱之知而版築者作相。苟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則將何以辨別乎淑慝之分而爲之取舍哉。然則取人之則。宜莫先於知之一字。而下文却以仁言之者。何也。且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則道與仁果有所不同。而道外有仁。仁外有道耶。

 臣對曰。帝堯無則哲之明。則側陋之舜未必擧。高宗無非艱之知。則版築之說未必相矣。取人之道。固在乎君之一身。而修身之道。又在乎仁。蓋鑑空衡平。權度不差者。固是知之事。然仁者裏面。知便在中。故仁者未甞不知。而不能於仁者。亦未有知。此下文所以推言義禮。以至於知人知天。則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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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之仁字。雖推而言之於則哲之明。非艱之知。亦只是仁之事也。豈可便疑其不言知而言仁耶。道與仁固不相外。然道是公共之義理。仁是親切之心德。其意若曰修彼公共之義理者。必以此親切之心德做將去云爾也。豈可以修道以仁之訓。而判仁與道爲二耶。

 御製條問曰。修道以仁之仁。章句。以元者善之長釋之。則是專言之仁也。仁者人也之仁。章句。以惻怛慈愛釋之。則是偏言之仁也。然以經文觀之。旣言修道以仁。而卽接之曰仁者人也。則上下仁字宜無異義。而章句之釋。前後不同者。何也。且朱子甞註孟子仁也者人也之訓曰。人者。人之所得以爲仁之理。而獨於此章。却以惻怛慈愛釋之。是必有各有攸當之義。試陳之。

 臣對曰。上下仁字。固有偏全之不同。而章句之釋各異。盖上仁字。卽指修道而言。則仁者裏面所包甚大。故以元者善之長釋之。下仁字。兼擧義禮而言。而曰仁者人也。則這仁字。當得人字處。只在具此生理。故以惻怛慈愛釋之。至若孟子之言仁者人也而繼之曰。合言之則道也。則是說本心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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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德則人之所以爲人之理也。此章言仁者人也而繼之曰。親親爲大。則是主愛之理。而其理則惻怛慈愛之生理也。上文下文之仁字雖一。而所主而釋之者不同。前聖後聖之下語雖同。而所從而言之者各異。 聖問中各有攸當之義。政當於此處覷得矣。

 御製條問曰。君子不可以不修身一節之言工夫次第。與大學之言八條次第相似。此節之三思字。如大學之七欲字。此節之三不可。如大學之七先字。皆所以逆溯用功次第者也。故朱子亦謂此一節却是倒着。然則此節之序。當以知天爲先。知人次之。事親次之。修身次之。而及觀下文九經之序。則乃以修身爲先。尊賢次之。親親次之。何其前後所言之參商不一也。且詳此節之意則知天知人事親。皆爲修身內事。而至於九經則修身尊贒親親。又却幷列而各爲一事者。何也。

 臣對曰。此節三句之逆溯次第。誠與曾傳八條之倒着用工。相爲吻合。而却與下文九經之目。自相參差。盖自修身逆溯。以至於知天。此是修身用工之次。則三思三不可字之倒着者。可知矣。大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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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所以相似也。自修身順推。以至於親親。此是列叙九經之目。則九箇也字之平說者。可見矣。上下之文。所以不同也。自其用工於身而言。則知天以下三節。皆當爲吾身分內事。自其推說於行處而言。則修身以下九節。又却不得不各爲一事。逆說順說。各有攸當。分言合言。莫非道理。而其所以一是皆以修身爲本則一也。恐不可以參商矛盾看矣。

 御製條問曰。首章。以喜怒哀樂之發而中節者爲達道。此章。以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爲達道。兩達道。同歟異歟。五品之倫。皆天性民彜之所固有。而其相交相接者。無往非喜怒哀樂之情之所在。觀乎此則兩章之達道。果無辨歟。孟子以惻隱羞惡辭讓是非爲四端。與七情之達道。偏全雖異而意實相類。又以事親從兄節文不去爲四實。與五品之達道。詳略雖殊。而旨則相似。觀乎此則無辨之中。亦有可辨者存歟。

 臣對曰。達道則一。而或言於喜怒哀樂之發。或言於君臣父子之倫。盖七情之發而中節。卽是率性之謂。而五品之親義序別。亦莫非卛性之道。其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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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性民彜之所固有。而天下古今之所共由。則初無異同之可言。而又况親義序別。無非喜怒哀樂之情之所在。則上下兩達道。固不可辨而二之也。然四端之與七情。意實相類而偏全各異。四實之與五品。旨則相似而詳略不同。盖其所從而言之者各異。故不能無些子分別。學者於此。當於不可分中。求其不可不分。於其不可不分處。見得不可分。方可言思孟相傳之旨矣。

 御製條問曰。知仁勇三者。是本然之性歟。是氣質之性歟。以爲氣質也。則程子所謂三者之外更別無誠。朱子所謂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者。似專以理言。以爲本然也。則又於大易之仁者知者。論語之仁且知。皆以氣質言。何哉。試以此章言之。下文所謂生知安行。學知利行。困知勉行。明言生質之高下則其爲氣質之性。固無可疑。而但反觀乎達德之達字。則又有所掣碍者。氣質之不同。如人面之不齊。豈可曰達德云爾乎。此乃說性家不决之案。欲聞明的之論。

 臣對曰。本然氣質。本非二物。自其所同者而言則謂之本然。自其各異者而言則謂之氣質。故羲經,魯論之言仁知。皆從其氣質處言之。然其仁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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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則要之是本然而已。是以。程朱之訓此皆以本然言之。下文三知三行。槩言生質之高下。而聞道有早暮。行道有難易。然章句以人性雖無不善。劈頭說來。終之以其至一也。陳氏亦曰。本然之性。無有不善。或生知學知困知。及其已知處則一般。或安行利行勉行。及其成功則一般。至此爲能復其本然之初。胡雲峯亦曰。至此不見氣質之不一。惟見天命之本一云者。可見其爲本然之性。况 聖問中達之一字。尤豈不洞然明著乎。

 御製條問曰。此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不曰誠而曰一者。何也。誠之所以爲一。可得聞歟。大易之數。一分爲兩。兩分爲四。四分爲八。此章五達道之本於三達德。三達德之本於一。盖取諸此耶。

 臣對曰。三與一。皆是數目字。不曰誠而曰一者。以其對三而言也。盖一是不二不三之名。誠是徹上徹下之理。則達德有三。而貫乎此而行之者。其非誠之一乎。大易言其數。故一分爲二。二分爲四。一本之所以萬殊也。此章言其理。故五本於三。三本於一。萬殊之所以一本也。所從而言之者。恐不無差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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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製條問曰。及其知之一句。緫結生知學知困知三句及其成功一句。總結安行利行勉行三句。然生知安行之聖。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則安有及與不及之可言耶。或謂及其知之一句。但指困知學知而言。及其成功一句。但指利行勉行而言。或謂雖以孔子之聖。猶自志學以至於不踰矩。則及之一字。何不可言之於生知安行之聖人乎。當以何說爲優也。

 臣對曰。三知三行之知行字。皆指其方知方行者而言。及其知及其成功之知行者。又指其已知已行者而言。則這及字。非如推而及之及。如曰其爲知。其爲成功云爾。 聖問中二說。恐未穩貼。

 御製條問曰。好學力行。是困知勉行之事歟。抑困勉之下。復有此一等地位歟。且章句。旣以三知爲知。三行爲仁。則三近似當爲勇。而必以爲勇之次者。何歟。

 臣對曰。三近與困勉。只是一事。但困知勉行而已及乎成功。近仁近知則未及乎達德。此所以其事則一。而其地位則不可不占得勇之次也。故自其已知成功而言。則困知勉行。不害其爲知爲仁矣。自其求而入德者言。則好學力行。只可曰近知近仁而次於勇矣。不曰勇而曰次者。盖以勇亦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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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成就底。故此爲勇之次也。

 御製條問曰。知斯三者一節。較看於大學八條則節節符契。此節之治天下。卽大學之平天下也。此節之治人。卽大學之齊治也。此節之修身。卽大學之誠正修也。至於知斯三者之知。又大學知所先後之知。而格物致知之工。亦於是乎在焉。朱子所謂經一章。孔子之言而曾子記之者。盖亦据此類而言也。昔黃勉齋亦甞謂此節可當一部大學。然其論格物致知之義。乃反引上節知天之文。而不知卽此節之內自有其目。則又未免舍諸近而求諸遠。未知如何。

 

臣對曰。此一節之與大學八條。節節相對。如執左契。益信夫子之言而曾子述之於大學。子思引之於中庸。爲一部傳授之旨訣也。黃勉齋之捨此一節知斯三者之知。而以上文知天一句。貼作格致看。自有意義。盖上文思修身一節之逆推次第。卽大學之倒着七斯字。而知天之天。又是天理之謂。則格物致知之工。不於天理上而於何體得耶。此節上下知字。固有其目。然若論格致之義。則終似粗了。恐不可以遠近而疑取舍也。

 御製條問曰。敬大臣之敬。是貴貴之義歟。抑贒贒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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歟。大臣。論道經邦者也。燮理陰陽者也。引君當道者也。必須格心之大人。不器之君子。可以當此任。則大臣必是贒人。賢人必爲大臣。然則敬大臣。雖與尊贒各爲一目。而實自尊贒推之者歟。

 臣對曰。德必得位。爵以命德。故承弼之道。摠攝之位。政令治化之得失。皆大臣之責也。貴貴賢賢。包在敬大臣一句上面。而賢賢底義較重。然大臣雖或不勝其位。亦不可以不之敬。以其近君位而責任重也。故賈誼,董仲舒䟽中。深言敬大臣之義。恐當兼說此義。方是該備。而不得不與尊贒各爲一目。

 御製條問曰。禮樂。爲制治之具而九經不言。經界。爲仁政之先而九經不擧。何也。大學之言絜矩。反覆乎好惡二字。而此章則同其好惡。不過爲親親之事。孔子之論三去。歸重乎信之一字。而此章則忠信重祿。帶說於勸士之目。其詳略輕重之若是參商者。又曷故焉。

 臣對曰。爲治莫先於禮樂。仁政必自乎經界。好惡爲絜矩之要道。信字爲三去之歸宿。則九經之不言此。固是可疑。然窃意九經者。治天下之大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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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經界。義實兼擧。好惡與信。包在其中。盖禮樂經界。待人而作。則修身尊貴。而禮樂於是乎可興矣。時使薄斂。而經界於是乎可定矣。親親之殺而節文之由是矣。農末相資而足食足用之在此矣。此九經之所以爲經邦之大經法。而禮樂經界。特一擧措間事耳。况乎自敬大臣而以至於柔懷。則好惡之與民同。可知矣。自九經而所以行之者誠也。則誠之孚信於人。可見矣。恐不可以文句之詳略而便疑其參商也。

 御製條問曰。齊明以一其內。盛服以餙其外。齊明盛服。爲靜時之敬。非禮不動。爲動時之敬。此先儒已定之論也。然盛服之爲敬。其說可疑。君子之言敬。盖惟曰正容貌。愼威儀。君子不重則不威而已矣。何甞以盛服華餙而圓冠峩如。大裙襜如者。謂之敬哉。解之者曰。盛服。卽正衣冠之謂。未必謂華盛之服。然則經文之不言正而必言盛者。何也。

 臣對曰。衣服之於敬。末也。然黼黻絺繡。昭其物也。琮璜圭璧。昭其度也。袗衣之垂而不爲泰。周冕之華而不爲靡。則古聖人之於衣服之制。未嘗不致其澡潔華晟之道。盖冠帶垢綻。衣服褻汚。非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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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莊齊明之意。而豈不爲虧損之一端耶。恐不可只以正衣冠解此句。

 御製條問曰。朝聘以時。章句。以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釋之。盖據王制及聘義之文也。然王制之文。皆雜擧古禮。未必爲周家典禮。至於聘義所言。又是諸侯交相聘之禮。非朝聘於天子之謂。則朱子之据此爲釋。果無畔於經文之本旨耶。大抵朝聘之說。雜出於經傳者。率多牴牾而不相合。試擧其一二。則尙書周官。云六年五服一朝。而周禮。有六年六朝。六年三朝。六年兩朝之別。則與尙書有異。左傳有歲聘以志業。間朝而講禮。再朝而會之說。則又與尙書,周禮不同。同出於經而若是其歧異。將誰使之折中耶。

 臣對曰。朝聘之說。雜出於經傳。而與此章章句。儘多牴牾。如臣蒙昧。何敢臆說。而合王制聘義之文而考焉。則朱子釋義。盖據王制而取五年一朝之義。據聘義而取諸侯相屬以禮。小聘大聘之義。則此實經文本旨。而至於周官所載六年一朝之義。則天子巡方一周之明年。而五服合朝。則似是五年一朝之明年。爲六年矣。至於周禮一部。爲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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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之書。而先儒已疑其與王制不同。左氏多傅會浮夸之說。而歲聘間朝再朝之云。又與尙書周禮不同。則若此歧異之論。實非愚臣所可折中而臆對者也。臣誠死罪死罪。

 御製條問曰。修身則道立一節。九經之功效也。齊明盛服一節。九經之工夫也。有工夫然後功效可致。而修身則道立一節。却在於前。齊明盛服一節。却在於後。其義何居。

 臣對曰。中庸是敎者事。故先言效而後言工夫。非獨此節爲然。如首章極言中和位育之效。而下章方說許多下工夫處。試以此章上一節。列叙九經之目。繼之以修身道立一節。則修身是工夫。道立是功效。下文方更推言其節目事爲所以如此之妙。其下又結之以行之者一節。由淺入深。由粗入精。正與八條目自下達上之序。似有不同。恐不可以先後次序看矣。伏未知如何。

 御製條問曰。凡事豫則立。章句曰。先立乎誠。如下文所推是也。今以下文推之。自獲上有道。節節推去。其極處盡頭。卽明善之工也。然則立豫之本。豈不在於明善。而章句。乃截去明善一邊。獨以立誠爲言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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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不探其本而驟語其次。則朱子所以譏原道者也。豈於此反忽襲其謬而踵其訛耶。

 臣對曰。達道達德九經。所以行之者。皆是誠也。則誠非一朝一夕所能到。其平素許多工夫。都在誠字。則凡事之先立者。其非誠乎。况此節所言。皆是前定之事。則非至誠而爲能定乎。朱先生所以不取精義入神之說。而獨取誠定之云者。政在於此。而繼之曰。如下文所推云。則下文所推。卽明善之謂也。知之所明。行之所立。皆欲先立乎誠。此大學所以以誠意一章爲一篇之樞紐者。實與此節相爲表裏。豈可謂不探其本而與闕却知一邊之原道比並哉。

 御製條問曰。知行二者。交須共貫。不可偏主。而此章之言知。以學問思辨。重複言之而不厭其煩。及其言行。則不過以篤行二字略略占綴者。何也。然則行輕於知。知難於行耶。

 臣對曰。車輪鳥翼。固不可偏重。然此五句之四言知而一言行者。窃意致知工夫。便有許多般㨾。盖非博學。無以盡天下之理。旣博學矣而不審問於人。則無以取人之善而廣吾之知。不思則罔。不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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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惑。此所以有博審愼明之目。至於行之一字。則但患不能眞知耳。若如傷虎之人。眞知其妙。則工夫只在篤字上。更安用多辨爲哉。恐不可以輕重難易看矣。

 御製條問曰。果能此道之道。若以爲百倍其功之道。則當作方法看。若以爲擇善固執之道。則當作道理看。何意爲得耶。

 臣對曰。此一節。子思所以喫緊爲氣質昏弱者言。若曰。果能爲不得不措。人十己千之功。則愚可明而柔可強云爾。然則此道字。恐當以方法看。能此道而至於愚者明而柔者強。然後方可說擇善固執之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