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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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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書辨疑孟子小序]

   謹按先儒論孟子曰秋殺。曰雄辯。曰麁拳大踢。以至圭角太露。英氣害事等語。皆可謂深知孟子。然若言晩年造詣。則恐不可以此目之。觀於盡心一篇。可見其幾於無迹。且一篇大旨。在遏人欲存天理。而爲初學之興起者。無異於詩經之感發懲創。故吾夫子曰興於詩。愚亦曰興於孟子。朱夫子嘗曰先讀大學。次讀論語。次讀孟子。以觀其發越。發越二字。有合興之一字。區區所以興起初心者。此書爲大。而問質於先師。尤詳於此書。故幷錄之。

序說

小註西山眞氏曰七篇之書。出於中(止)一章之義。悉本於中庸。 按天下國家之本在身之訓。卽大學之修身爲本也。大學篇結之以不以利爲利。以義爲利。而孟子七篇首之以何必曰利。仁義而已之訓。則可見孟子之原於中庸。而又推原大學也。○趙氏曰孟子通五經。尤長於詩書。(止)尹氏曰趙氏謂孟子長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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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書而已。豈知孟子哉。 按趙氏尤長之說。非謂不通於易春秋也。特尤有長於詩書也。孔子雅言詩書。以其尤有取也。晩而喜易。以其尤有喜也。孟子非不通於五經。而尤有得於詩書。故下文言退與萬章。序詩書述仲尼。尹氏不察趙氏尤字之意。而乃以而已二字。言趙氏之所不言而謂之不知孟子。恐貶之失實也。○問程子謂孟子有英氣便有圭角。孟子善養浩氣。而猶有英氣何也。 誨曰英氣是孟子之得於天而禀於質者也。浩氣是孟子之養於己而本乎天者也。氣無異同而面目自別。又浩氣之養。專在集義。向使集義之義極於精。而無毫髮之未盡。則將見英氣盡化爲浩氣。而豈有圭角大露之可言耶。

梁惠王上

梁惠王章句。 按集註章句之別。已言於大學辨疑。而但孟子旣言集註。又言章句。蓋以孟子之書。統言七篇。則不如庸學之打成一片。故統言而先稱集註。大全單言一篇。則旨義類從。(如首篇之皆言先王仁政。次篇之皆言時君當務。)小異於論語之逐章異義。故分言而繼稱某篇章句。

孟子見梁王。(止)亦有仁義。集註仁者心之德愛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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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者心之制事之宜。 按小註以心之德爲渾淪說。愛之理爲說到親切處可見。愛之理雖不可直謂之用而就用上說則可也。且心德愛理皆以軆釋仁。而至於心制事宜之對軆用釋義者。蓋以以義對仁。仁軆義用故也。然下文又言事之宜。是指事物當然之理未說到處置合宜處。觀此則事之宜亦不可專以用言。而愛理之非用尤可見矣。胡氏乃以心之德爲軆。愛之理爲用似未安。○造端託始。沙溪曰義利之辨。乃學者第一義。故託始於篇端。宋龜峯云孟子書篇次無序。非如庸學之有次序。所謂端始。非謂孟子書篇之首。乃工夫之端始也。雲峯胡氏曰註(止)所以謹夫學者心術之初。 按端始二字。恐兼心術之初與首篇之義。先言毫釐之差千里之謬。是言心術之初。繼言孟子之書所以云云則之書二字。意在篇首也。胡宋兩說恐遺一義。而沙溪說兩全。但所謂學者第一義者。恐不如言心術之初也。○嘗讀白鹿洞規解釋董子所謂正其誼不謀其利之利。而以大易義和之利言之。又謂與孟子何必曰利。行法俟命同意。愚始疑董子所言之利。固是義和之利。何必曰利之利。分明是貪欲之利。而亦以義和言之何也。更詳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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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本文與朱子集註。乃知上言何必曰利。是貪欲之利也。下言何必曰利。是義和之利也。惠王利國之問。分明是貪欲之利。則答之當攻其利欲之心。故先言何必曰利。而繼言亦有仁義。則有之一字。可見利在仁義之外而爲貪欲之利也。其下言仁不遺親。義不後君。是言義和之利。而雖義和之利。亦當言義而已。不可言利。故其下繼言亦曰仁義而已。何必曰利。兩箇曰字。可知其雖仁義之利。而只當言義而不可言利也。有字曰字。已見孟子立言。已有上下利字之別。是以朱子於章下。先引太史公之言。以明貪欲之利。爲亂之始。次引程子之言。以明仁義之利。亦不可以利爲心。則朱子之意。亦分別言上下利字矣。且雖義和之利。苟先利則便與義背馳。而所謂義和。歸於貪欲。故規解旣以義和釋利字。其下旋以有所爲三字。說破謀利之害。則雖仁義之利。曰利之蔽。同於利欲。若爾則以下文何必曰。謂之統結上兩節者。何害於義理乎。洪梅山曰此解甚詳。可謂發前人所未發。

孟子見梁惠王。(止)按此章之次於上章。蓋以惠王問答。當爲一篇。且同樂仁義也。獨樂利也。義理亦相貫通。(下章倣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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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止)五畝之宅。註曰是王道之成。 按以是爲王道之成。恐似過重。樹桑而衣帛。時畜而食肉。卽上文之養生無憾。百畝勿奪時。卽上文所謂不違農時也。但庠序之敎。是上文之所不言。而孝悌之義。卽上文所謂養生喪死無憾。則此節恐不過申言上文未盡之節目。而謂王道之成何也。論語言三年有成。而程夫子曰法度紀綱有成而化行也。行此一節而其可遽謂之法度紀綱已成而化行乎。且此節亦可謂王道之始。故孟子於齊宣王之問。亦以此節告制民產之道。乃以此謂王道之成歟。○問程子(章下註)以孟子勸王道於齊梁。以爲無尊周之義。愚恐孟子之言王道於齊梁者。只明行王政則可王耳。使孟子無尊周之心則沈同之問。豈以不告天子。私與其國爲非乎。且五霸五禁。許其毋專殺大夫。毋有封而不告。而以今諸侯之犯此爲罪。則尊周之義。自在其中。程子之訓。恐是泛說時然。 誨曰程子之言。恐是泛論。其理謂當時時勢如此耳。若孟子有爲於世。則其尊周必矣。故愚見已與左右同。爲著一說以明。然惟是異於程子之言。却甚惶恐。

孟子見梁襄王小註。朱子曰(止)聖賢之分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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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孟子之言以誹訕看則誹訕。以不誹看則不誹。但下兩節之對。終似有不見所畏底氣像。此亦可見聖賢之別。

齊宣王問。集註以觳觫二字。謂恐懼䫉則雖不連若字。已形容其䫉。沙溪以如無罪之人言之者。恐有如何。淺見則以牛之無知而若有無罪就死之心云爾。如此說則恐尤切於不忍見之意。况下文所謂隱其無罪集註。所謂牛羊皆無罪云者。皆直言牛之無罪者乎。○是乃仁術註。術謂法之巧者。 按法是法度之法。借規矩之工巧得全者。以喩此心之委曲得全。○權然後知輕重。金希仲曰物皆然之物字。是指輕重長短之物。而非指權度也。心爲甚之心。指應物顯外之心。而應物字請度之度字。方指本心在內而應權度字。見得甚精。然愚意物字兼權度而言。(以心對權度則權度亦物也。)心字指本心之應物也。請度之度字。欲其持本然之權度(指本心也)而權之度之(指應物也)也。若以心爲甚之心指應物。請度之度謂本心。則似近於以心度心。○樂歲終身飽。退溪云樂歲非只一年也。民生一歲之中。凡遇樂皆得飽。樂是終身飽。沙溪曰終身云者。終極其身而樂與苦也。終身無餘之謂。(嘗答人而意如沙溪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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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否。恐亦孟子時。方言有如此者。)○按此篇始以仁義。結以仁政。當自爲一篇。

梁惠王下

莊㬥見孟子。 按樂之一字。該下園囿遊觀之樂。好貨好色之心。故置之篇首。○或問與民同樂者。果無妨於用世俗之樂耶。曰纔有意於與民同樂。則自不爲世俗之樂。以其心正則樂亦正也。俗樂若如鄭衛之甚。則必不得與民同者。以其心淫則樂不通也。

齊宣王問於傳有之。 按於傳雖有此。似不可信。而孟子之言。每急於反之以正理。故不暇其書之可信不可信。如舜之不告而娶。似不可信而反之以無後爲大之義。今將言與民同之意。故言七十里之猶小。然以文王經始勿亟之心。豈占七十里之囿哉。

齊宣王問交隣。 按句踐之事吳。自不同於太王之事獯鬻。而特取其小役大弱役強之爲順天。同於齊景公之涕出而女於吳。故幷言於智者歟。○詩云畏天之威。 按不言樂天而只言畏天者。恐是只戒宣王以一服八之心而欲其自勉耳。小註所謂偶然不及者。似未穩當。○曷敢有越厥志。 按書註曰有罪當討。無罪當赦。我何有過用其心乎。此註曰我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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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天下何敢有過越其心志而作亂者乎。書以武王之心言之。孟子以作亂者之心言之。書主明天討之當行。故發明武王之心。孟主明大勇之無敵。故言服作亂者之心。○章下小註胡氏曰(止)此勇字。亦當連前仁智字。幷言仁智中之勇。 按此章之智仁勇。與中庸之知仁勇有異。中庸之知仁以工夫言。而此章之仁智以性言。中庸之勇。勇未必仁知。而此章之勇。勇自是仁智。則恐不可以此解彼也。

齊宣王見孟子於雪宮。賢者亦有此樂。 按賢者專指孟子而言。故有之一字。自露驕底意。○夏諺曰(止)吾何以助。 按遊豫非只指王之遊樂也。言其因遊豫而補助民也。此助字恐只是助藉治田之名。或以助法言非是。○徵招角招。敢問取君臣相說。則當擧宮招商招。而特取徵招角招者。恐以君臣所相說者。在民與事否。 誨曰見得是。

齊宣王問。 按孟子勸齊宣勿毁明堂。而繼言王欲行王政。則可見孟子之時。欲尊周而勢無奈何。○澤梁無禁。問周禮有厲禁。禁其不以時入也。此云無禁。言其以時入而與民同也。小註陳氏。乃以王道之始成。明其禁不禁。若爾則孟子所謂斧斤以時入。數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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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汚池。便是禁也。而謂之王道之始何也。月令虞人之職。不可用於王道之初耶。陳氏說恐未然。 誨曰見得亦是。須如是看。始得本意耳。○章下註同行異情。 按行指發之始。情指欲之著。若言行之迹則豈曰同乎。若言情之初則豈曰異乎。朱子嘗曰觀萬物之異軆。則氣猶相近而理絶不同。(以物言固如此。雖以人言之。理欲之同行。以氣相近也。異情卽理絶不同也與。)

孟子見齊宣王曰(止)左右皆曰可殺。 按因言進賢而繼言殺人。雖若剩語。然隱然有戒時君不嗜殺人之意。

齊宣王問(止)賊仁者謂之賊。○下文陳氏曰孟子此言。雖意在警齊王。然亦見英氣太露處。 按欲深明湯武之非弑君。則使孔子言之。恐當如此。以是爲英氣大露者。恐未然。

孟子見齊宣王(止)雖萬鎰必使玉人。小註許氏曰萬鎰。璞玉之價直萬鎰。金希仲曰琢玉之工價至萬鎰。亦通。○按此章當在前章之上。如此則此章之用賢。與喬木章進賢類從。而上章之放桀伐紂。爲下章伐燕之戒。

鄒與魯閧。 按孟子鄒人也。而穆公問答止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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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其不足與有爲可知。且置此章於此者。與上章伐燕下章滕國之事。同一患難之事故也。

滕文公問云云。問孟子答齊宣王交隣之問。而以小事大謂之畏天。於滕文公事齊楚之問。不許其事某國而告之以效死守之。前後之義。恐相逕庭。 誨曰以小事大。雖是智者畏天之事。而如滕之於齊楚則交受其伐。雖欲事之而不可得。故但告以築城鑿池。蓋到末如何處。只得如此自守可也。然其有命有義而安之者。亦是智者事而不害爲畏天。前後之說。豈相逕庭哉。又 誨曰楚蠻夷之國。齊冠帶之國。孟子何不告之以事齊乎。

滕文公苟爲善。 按孟子雖言太王之事。而若滕則欲去不得。故告之以爲善而已。(下章倣此。)

滕文公(止)君請擇於斯二者。小註曰(止)思之誠是。 按朱子旣言義字之不如經字。而集註不改何也。孟子之不受齊祿謂之義則義便是權也。此註之不改以經字者。恐是再三改定。不如庸學論語故耶。○小註輔氏曰(止)太王之事。非文公所能爲。 按朱子說文公之不得去。關於國勢。非由於德。而輔氏以太王之事。非文公之所能爲言之。揚氏又以無太王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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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恐皆非孟子本意。若曰德不可去則孟子豈曰擇斯二者乎。愚恐孟子亦知滕之勢難去。故前章言太王事而結之以彊爲善而不言其當去。此章又言太王事而繼之以效死勿去。輔氏揚氏說。似皆未然。○按此三章。當在於第三卷第四章。而置之於此。與齊伐燕鄒魯閧。同是患難。故以類從之。

魯平公將出。小註饒氏曰孔子有兩說云云。 按饒氏以以天爲主以我爲主。分別聖賢甚精。然孟子之主乎天。亦喩樂正子而言。以孟子之亞聖而豈待决於天而泰然乎。孔子亦嘗曰某之不濟此命也。又曰得之不得有命。是皆喩人說者乎。○按此章問答。當在第二篇自齊塟於魯之下。而特置之於此。蓋欲明聖賢之出處。以結一篇之意也。此篇記孟子見梁齊鄒滕之君。而獨魯公不見孟子。則豈不結之以此。以示孟子之終不遇乎。第二篇末。亦言孟子之去齊。恐亦以此。

公孫丑上

公孫丑問。 按前篇言人君問答。此篇言門人問答。亦道之當然。○或問乎曾西。小註輔氏云云。 按孟子王良嬖奚之喩。則御者射者。各爲一人。而此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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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所引則子路之範驅而不獲。只一人。管仲之詭遇而多獲。亦只一人也。輔氏分爲四箇人。乃謂子路是範驅而不遇主者。故不獲。管仲是詭遇而逢桓公。故獲禽。若如輔氏說則獲不獲之功。專在於時君與桓公。豈集註所引之意。專在於子路管仲之才者耶。○文王何可當也。沙溪曰諺解從退溪釋義。恐不若舊吐文王()何可當也。天下歸殷久矣。文王猶方百里起。是以難。故曰文王不可當也。 按沙溪說固是。然何可當以下。皆言文王不可當紂之意。而結之以是以難。則難是文王之難以當紂也。集註曰當猶敵也。敵是以勢相較之謂。則敵字可言於文王之於紂。而不可言於人之於文王也。○當今之時。小註陳氏曰只及管仲而不及晏子。 按孟子旣言知管仲晏子而已。則孟子已兼言晏子。而其下之單言管仲。特以曾西問答。在管不在晏也。

公孫丑問雖由此霸王。 按王霸不可同日而語。而公孫丑合而問之。孟子不責其失問何也。蓋以霸字對說王道則爲王道之罪。而只取君長之意則王霸一義。故史記稱霸王之輔。論語稱管仲之相桓公霸諸侯。而朱夫子釋之曰霸與伯同。長也。公孫丑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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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以是乎。○孟施舍似曾子。 按朱夫子以日知所亡等語。明子夏之信聖人。而愚謂賢賢易色等與科於文學。恐皆信聖人之事。○旣曰志至焉。小註程子曰(止)志專在淫辟。 按志之動氣。固兼善惡。而程子特以淫辟言者。欲人之易曉也。如蹶趨非好底氣。而欲人易曉其動心之狀。故特言之。○夫子惡乎長。小註輔氏曰(止)由失其養。故餒乏而不充乎軆。 按輔氏不曰軆餒乏而不充。而乃謂之餒乏而不充乎軆。則似以餒字爲氣餒。其下語似未穩。○雲峯胡氏曰(止)非學以復此心此性之初者。未必能復此氣之初。 按集義卽所以養氣則復此心此性之初者。已是復此氣之初者也。而胡氏分爲兩件事。其意蓋以復此心此性。專屬於智一邊工夫。恐其下字有未穩。復此心之復字。若代以明字則學以明此心。不害爲以知言而其義始通。○小註問浩然之氣。與血氣如何。朱子曰只是一氣。 按血氣浩氣。只是一氣。則可知上文無㬥氣之氣。亦只是血氣浩氣之氣。而㬥之而爲血氣。不㬥則爲浩氣也。○其爲氣也至大至剛。 按集註所謂軆段之軆。兼軆用說。而小註輔氏以軆用之軆釋之。恐未然。○問人之稟氣。本不剛大。則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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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行往往合道義。而終不免爲衰颯頹塌之人。將何以變其衰颯頹塌而到得浩然乎。 誨曰人患不能集義以養浩氣耳。苟善養而充塞于天地之間。則何所往而不配義與道乎。雖得氣之衰颯者。養此浩氣後則便能千萬人而吾往。當大事而無懼。以其自反常直故也。○集註曰配者合而有助之意。 按此節主氣而言。則有助之助。當曰道義助氣。而小註旣取襯貼起一衮出來之說。則以相助意看似得。○南塘曰配義與道不言仁。(止)仁義本只一理也。而存諸心之謂仁。措諸事之謂義。養氣只從行事說。故雖只以義言。然以其措諸事者存之心。則又却只是仁也。豈有二道哉。 按此說只明軆用相須之義。而於言道不言仁之義。似有未盡。蓋浩氣專就行事上說。而若以仁對義則仁是未發之性。以道對義則道是事物之理。而有切於日用常行。如就事上說則必曰義理而不曰義仁。且言仁則未該道而言道自該仁。恐此爲言道不言仁之意。○饒氏曰無是餒。是無氣則道義餒。行有不慊則餒。是無道義則氣餒。 按朱子於集註。旣以軆不充釋餒字。大全亦曰餒則形軆餒也。如人久不食則形軆飢乏而餒也。答呂子約書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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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排三句。只是一義辨之。其意蓋謂此章專爲氣而發。而上句以直養。是主理而言。下句是集義所生。亦主理而言。若以餒謂道義餒則是又主理而言。而氣爲主之義畧矣。朱子之意。若是明白。而饒氏此言。恐過於密矣。○饒氏又曰論其軆則氣非道義無以生。 按此言恐亦有病。氣自爲軆用。道爲軆義爲用。而今乃以用言氣。幷道義言軆可乎。○必有事焉。小註朱子曰集義是養氣之丹頭。必有事是集義之火法。 按朱子此訓。見於語類卓錄。而恐誤以勿忘勿助。換爲者必有事也。集註旣言以集義爲事。則可見集義與有事。只是一事也。乃以勿忘勿助。謂集義之節度。則可見勿助忘爲集義之火候。集義之爲養氣。正如丹頭之養人氣軆。朱子之以勿助忘爲火法者。據集註可知。而南塘乃以丹頭火法之喩。謂未襯貼。恐未安。○尤菴曰忘與助。均是病也。而今獨詳於助者。以告子之病全在助。 按勿忘勿助。是工夫之極處到得自然。故先儒以鳶魚飛躍。喩勿忘勿助底氣像。則工夫極處。戒在助而不在忘也。顔子欲罷不能之時。當戒其助矣。忘何可戒乎。其所以詳於助而約於忘者。恐亦以是歟。○大山曰程子曰雖則賸一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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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長。亦須且恁地。初學且當寧助而不可流於忘。 按程子此訓。眞發明孟子言外之意。孟子言忘助之病而詳於助。又謂助之害。甚於忘者。蓋就工夫熟處而言。若初學則寧助不可忘。故朱子嘗以煑肉喩爲學。而始用猛火。其非寧助勿忘之意乎。到熟時用慢火者。其非工夫極處。尤戒助者耶。且以養苗言之。當以糞㙲助長。而雖或過糞。猶勝於忘而不耘。若到成熟之時。則揠苗之害。甚於不耘。今初學之士下手之初。便以助長爲戒。爲玩愒退託之資。故引程子此訓而結之于此。(與上節當通看。)○何謂知言。 按詖謠邪遁。專言言之失。不言言之得者。小註胡氏以爲似指告子而言。此說固是。然此亦朱夫子所謂如此是病。則可知不如此是非病之意。是以孟子言此病底言。而下文公孫丑問。以宰我子貢不病底言。○然則有同。集註曰根本節目之大。 按根本似指德與心。節目似指百里而王不爲不義。而陳氏乃以德之盛屬根本。心之正屬節目。恐不可曉。○子貢曰見其禮。 按夫子未嘗制禮作樂。何以見其禮聞其樂乎。觀鄕黨一篇則可見夫子一身。都是禮樂。而况夫子問禮於老子。學樂於師襄。斟酌四代。集成禮樂。則豈無大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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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者耶。

孟子曰尊賢使能。朴而慶問前篇言發政施仁。而言耕者於商旅之先。此章言耕者於商旅之後何也。曰前章言民之歸化。而歸化之序。當先重後輕。故先士次農次商次旅。此章言君之施政。而施政之序。當先近後遠。故先朝次市次關次野。

孟子曰(止)惻隱之心仁之端。小註朱子曰(止)發時無次第。生時自有次第。 按發者指其情之直發於性。如朱子所謂藹然四端。隨感而見。見入井則惻隱發。過宗廟則恭敬發是也。生者指其所發者之生出來也。如惻隱一動而得其節文者禮也。有節文而得其宜者義也。得其節得其宜而明知其所處者知也。朱子所謂仁打一動。義禮智便隨在這裏是也。又曰釀酒。方微發時仁也。到發時禮也。到得極熟時義也。成酒後。却與水一般智也。此所謂生時有次第也。發字生字之意甚密。○問四端發於四性。則一方寸之中。四性各占間架。故四端之發。各有條緖耶。抑未發之時。只是渾淪一物。而感而發時。始別有端耶。 誨曰以退陶先生心統性情圖觀之。則仁義禮智四性。於方寸中。已各占部位而有間架。其實非有牆壁遮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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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絶不踰越也。只是渾然自在。森然自具而已。及其感通之際。推原四端之苗脈。則其各有條理而不可紊者。方是著見於外。可以泝流而知源。然此處極精微難形像。謂之渾淪一物旣未安。謂之分開作四物亦未安。惟在深軆而默識之。(按退陶先生圖。就渾然中示其燦然者。)○退溪曰(止)說四端處。如作氣之發看。則所謂仁之端義之端。仁義禮智。當如何看耶。如以些兒氣參看。則非純天理之本然。若作純天理看。其所發之端。定非和泥帶水底物事。(止)渾淪而言則七情之兼理氣。不待多言而明矣。若以七情對四端而各以其分言之。七情之於氣。猶四端之於理也。其發各有苗脈。其名各有所指。故隨其所主而分屬之耳。某非謂七情不干於理。外物偶相湊著而感動。且四端感物而動。固不異於七情。但四則理發而氣隨之。七則氣發而理乘之。○栗谷曰(止)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非氣則不能發。非理則無所發。(止)四端是七情之善一邊也。七情是四端之總會者也。一邊安可與總會者相對乎。朱子發於理發於氣之說。(止)亦不過曰四端專言理。七情兼言氣云爾。非曰四端則理先發。七情則氣先發也。(按先字。非退溪所言。)退溪因此而立論曰四端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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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氣隨之。七情氣發而理乘之。(止)非特七情爲然。四端亦是氣發而理乘之也。(按西南後儒。因兩先生異論而互相攻斥。語多過激。故敢以鄙見。述四七辨以解而玆不贅焉。)○知皆擴而充。(止)沙溪辨疑曰退溪曰知(다)擴()充()。栗谷曰皆(다)擴()充(홈을)知()。退溪釋恐非。此乃只知而已。時未擴充也。惟知之則如火始燃泉始達。苟能充之。是爲擴充時也。苟如退說。擴充不但如火始燃泉始達。 按沙溪說固是。然小註所謂不能擴充者。正爲不知者。是合於栗谷說。其曰若能知而擴充者。是合於退溪說。且火始燃泉始達。是已帶擴底意說來。則沙溪之徒以知言。似未然。愚謂退說得矣。而但集註似不以知字爲句。

里仁爲美。集註曰仁者天地生物之心。得之最先。(止)或曰以天一生水之理言之。則智是得之最先者。 按人物之生。雖皆先得乎水而已。先得生之理則生之理卽仁也。此非仁之包乎智而先乎知者耶。

孟子曰子路(止)。問集註釋大舜之舍己從人而曰己未善則舍以從人。舜果有未善而舍以從人乎。 誨曰舍己從人。本大舜稱帝堯語。堯之他事未可知。但四嶽薦鯀治水時。鯀之方命圮族而不克任。堯已逆睹而吁咈之。則玆豈未善也哉。但四嶽是大臣。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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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試可乃已之請。故堯遂舍己之見而從之。蓋天下義理無竆。其在敬大臣之道。當此時勉從其言。亦義理耳。竊意舜之從人。亦不過如此。己雖善猶以爲未合於時措之宜而舍之也。其所謂未善。夫豈眞未善耶。○章下曰聖賢樂善之誠。初無彼此之間。 按彼此指人己而言。小註輔氏以子路舜禹之間言之。未然。且倪氏以在己者有以及於人一句。謂之單說舜者固是。然子路之喜聞過及其爲百世師。則又豈非在己之及人者耶。

孟子曰伯夷。 按葉氏曰夫子論行之所異。故兼稱叔齊。孟子論敎之所始。故獨擧伯夷。此說甚未安。愚謂夫子特論二子。故兼言伯叔。孟子對言伊惠。故擧伯以示仲。若以敎之始而獨言伯。則孟子所謂不屑就聖之淸避北海。皆叔齊之所不足耶。○按前章言聖賢樂善之事。以結上仁道。此章言夷惠之事。結之隘與不恭。示君子中庸之道。

公孫丑下

孟子將朝王。 按孟子對湯而言桓公。取所長之公心也。繼言不爲管仲。嚴王霸之別也。可見仁義幷行。

孟子爲卿於齊。(止)夫旣或治之。 按或之一字。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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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許之意。小註曰治之。朱子以爲有司。 按輔行兼有司則朱子所謂有司。恐亦指驩而言。若只指凡諸有司。何關於與驩言不言之乎。

孟子自齊塟於魯。(止)古者棺槨無度。小註輔氏曰古者棺槨無度。想只是過於厚。觀易喪塟取之大過可見。 按此古指上古也。棺槨無度。卽易所謂衣之以薪。孟子所謂反虆梩而掩。蓋言其薄而無度。而至周公始有棺槨之厚。輔氏乃以棺槨無度。歸之於厚而無度。大非孟子本意。

沈同以其私問。 先師曰沈同旣以私問。則聖人之對宜如此。然以孔子答季子然而預折其僭竊之意觀之。則恐似有聖賢之分。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 按甚慚二字。可知孟子之不勸伐燕。○問若使周公。在他人則必知其將畔。而以兄弟故不知其將畔。似近於蔽於私。 誨曰管叔未論其才智如何。是麟之趾所謂振振公子之一也。其仁厚可想。周公以兄弟之至情。何以知他日之將畔乎。此其所以使之監殷而終歸於有過之地。然其過也乃宜也。非異也。雖在他人。罪惡未彰之前。亦難逆料而預處之。故堯之於四凶。亦容其俱在於服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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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大禹所謂知人則哲。惟帝其難之者。又非以是耶。孟子非謂在他人則可逆探未形之惡。是豈有蔽於私之嫌乎。

孟子去齊充虞路問。 按孟子之若有不豫色。如孔子憂世之心。發於擊磬。其曰吾何不豫。如孔子下學上達。不怨天不尤人。

滕文公上

滕文公(止)。集註性者人所稟於天以生之理。 按朱子於中庸章句曰性卽理也。此直指原頭也。此云所稟於天。指所賦而言。然只是一理。故下文引程子性卽理也之訓。○渾然至善。 按此至善。與大學止至善。只是一箇善。而此則本軆之自然恰好者。大學則人事之做得恰好者。○特於滕文公而言性善。以文公獨可與言善故也。且爲世子時。只養性善。而卽位然後方可言王政。故問爲國則答以民事。○道一而已。 按上言性而此言道。道卽是性。然道兼指行事而言。故下文所引三段與若藥瞑眩等語。恐皆就事爲上說。集註之以性釋道者。推原而釋一字之意。

滕定公薨(止)齊疏之服。 按齊字對斬而言。則有衣下縫不縫之別。泛言則言縫而不縫在其中。故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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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衰。是以魯論再言齊衰。而朱子釋之曰齊衰喪服也。由是觀之。古之言齊衰。是包斬衰在其中。而非若後世對斬言齊之爲局定說也。○按記此章於前章之後者。不但見文公之次序也。示性善之理。驗於喪禮也。重喪禮之意在其中。篇終又結之以塟親之事。恐亦以此。

滕文公問爲國。(止)夏后氏五十而貢。問小註陳氏徐氏論受田增加。而一以洪水方平。可耕地小言之。一以民約用足。彌文用廣言之。而朱夫子曰五十而增七十。自七十而增百畝。則許多壃理。都合更改。恐無是理。(止)亦難盡信云。然鄙見則三代之尺。長短不同。夏五十畝長廣。卽合於殷之七十。殷七十畝長廣。又合於周之百畝。雖漸漸增加。而因舊溝洫。只定其畝數。則似無更改費力之弊。且以廬舍言之。周廬舍二十畝。一夫之舍爲二畝半。殷廬舍十四畝。一夫之舍爲一畝七十五步。若三代之尺長短無異。則殷之廬舍何其狹也。周之廬舍何其廣也。後考王制。今尺果短於古尺。得不爲鄙說之證乎。 誨曰舊見王制。有論周尺步數處。而不曾致疑。及此更考。大文云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古者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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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雖疏義及陳氏所筭各異。然大抵周之尺長於今之尺則較然矣。以此推之。殷之尺長於周。夏之尺長於殷。而周之百畝不廣於殷之七十畝。殷之七十畝不廣於夏之五十畝。雖不更改溝洫。但卽其周圍之內而爲之增加其畝可知矣。足下之思及於此。儘是超絶。但以朱子之精博。不曾言此。則吾輩亦難質言。姑留之以俟知者未晩耳。○小註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 按夫字當絶句看。蓋言上田則一夫受百畝。中田則一夫受二百畝。若曰上田夫云則不曰農夫而曰田夫。已不可矣。况上田夫中田夫之受田增倍。何薄於上農夫乎。

有爲神農之言。(止)惟堯則之。註曰則法也。 按論語註曰則猶準也。法與準一也。而法主效法之意。準主符合之意。故中庸註曰法法度也。則準則也。準之爲則尤切矣。恐當以論語爲主。○子貢獨居三年。問子貢之事。果合於中道則諸子之去。似自處以慕聖之不及。諸子之去爲是則子貢之獨居。恐似過中。 誨曰子貢之獨居。非更服心喪也。慕聖之切而不忍便去耳。豈可以過中言之乎。諸子則其慕聖人之切。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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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及此。而各有事。故如曾子過子貢遠矣。急於歸養遂去之。是亦皆中道也。吾無間然。然每想子貢獨居心事。令人感發更深。○或曰此三語云云。 按江漢秋陽皜皜之義。皆就容䫉上說。則分明是曾子贊夫子之容䫉也。且深知夫子之容者惟曾子。故論語溫而厲註。程子以爲曾子之言。則或說之以此三語。謂非曾子言者。似未穩當。

墨子夷之。(止)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沙溪辨疑曰退溪曰歸歸其家也。愚謂歸歸屍處也。若以此謂歸家取器而反於屍處。違文理背註意。 按上文旣曰他日過之。則已至屍處矣。恐不可曰歸屍處也。若曰歸其家則反字當作反取之意。而集註釋反謂覆。則歸家而何以覆其屍乎。然以見屍泚顙而言。則不得不以歸爲歸家也。且不歸家而何以作虆梩乎。且以反謂掩覆之覆。則與下掩字意疊而不通。若作重覆之意看則蓋言旣棄之屍。重以虆梩而掩之也。與掩覆之覆不同。小註以上覆字如字讀。而下覆字乃言敷救反。其以是耶。如此說則退溪訓似是。而大抵此句多未曉。

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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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霄問。 按饒氏曰三月無君則弔。爲先有位後失位者言之。此說甚得。愚謂出壃載質。亦猶是耳。

彭更問。 按彭更之問。雖未知聖人出處。而較諸陳代周霄之問則可謂賢弟子。

萬章問曰宋小國。(止)問集註以王偃之欲霸天下謂疑。卽此時萬章。孟門高弟也。果不知王霸之別王偃之惡。而以其欲霸天下。謂之將行王政耶。 誨曰宋之將行王政。他無所考。但觀戴盈之什一去關市之征。則其將行王政據此可知。戴不勝亦宋大夫也。而引薛居州置於王所。則是時宋君猶可與有爲。而孟子亦嘗之宋。意必勸行王道。故所以有將行王政之意也。若是王偃豈於其後因有雀生鸇而遂生霸天下之心。作兩截人如彼耶。王霸之別。萬章雖非高弟。豈有不知之理乎。○于湯有光。集註比於湯之伐桀。又有光焉。 按書註曰湯之心。驗之武而益顯。書註則以武王自誓之心而發明伐商之擧。故以湯之心而言其光。孟註則只取我武惟揚之義。故以武王之功而言其光。蔡氏之意。非欲立異於朱子。

公都子曰外人。 按好辯章之必置於此者。以上繼許行夷之之事。陳代周霄之問異端與王霸之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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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耳。○世衰道微。 按輔氏以紂之亂周之治。爲氣化人事相符相參者。以其有禽獸之禍也。至於此節則其亂全由於人事。而謂之氣化相符。蓋以世衰道微。由於氣化也。是以下文處士橫議。亦謂之氣化相符。然則春秋之作。楊墨之闢。亦關於氣化。而謂之純乎人事者。以其道不行於當世故耶。愚意則人事雖由於氣化。而三代以後之治亂。人事爲主也。○知我者其惟春秋。沙溪曰通考吳氏註曰以後世而知聖人者君子也。故幸其存天理遏人欲。以南面而罪聖人者小人也。故戚其不得肆欲。愚意吳說未瑩。知孔子者曰此書之作。遏人欲存天理。爲後世法至深遠也。罪孔子者曰居非據之作。(作恐位。)爲犯分之事。爲可懼也。知孔子者。未必君子。罪孔子者。未必小人。孔子之言。非以君子小人分言之也。愚則謂此是孟子自誓之辭。言人雖知我。知我者惟春秋書也。人雖罪我。罪我者惟春秋書也。如夫子所謂知我者其天乎之意。如此則罪非眞罪之意在其中。未知可備一說耶。○我亦欲正人心。 按上言閑先聖之道者。承上堯舜禹周公而言也。此言欲正人心者。承上作於其心而言也。其實正人心。卽所以閑聖道也。○能言距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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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南塘曰辨異端闢邪說。乃任道之事。若初學之士。於道未有所得。則不可遽以此自任也。然孟子能言距楊墨之義推之。則如老佛楊墨之類。顯然與聖道背馳者。雖初學之士。亦當力辨而深距之。 按南塘說甚當。異端之顯著者。固初學之亦所辨。而至於學術精微處小差者。己學未到而可以辨斥乎。

離婁上

孟子曰離婁。小註饒氏曰(止)繼字最有意味。 按此繼字。只是以仁政繼心思之意。而饒氏以後聖繼前聖之意言之。恐失本意。集註所謂及後世者。只言其效之遠。非釋繼字意。○上無禮下無學。 按此章主言仁。而此以禮言者。蓋以禮爲仁之著。而敎民使民上禮爲切。故論語曰上好禮則民易使。○無然泄泄。集註曰泄泄怠緩悅從之䫉。 按怠緩悅從四字。因下文孟子之言而釋之。怠緩二字。釋下事君無義進退無禮二句。悅從二字。釋下言非先王之道一句。○按七篇皆有次序。首篇遊梁齊之初。第二篇留齊稍久之時。第三篇遊滕宋之時。故多記與時君問答。此篇雖非人君問答。而所言皆人君之事。則恐亦遊列國時所言。觀下樂正子之言則無乃在齊時言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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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盡心。恐是退與門人難疑者。

孟子曰自㬥。 按自㬥言禮義。自棄言仁義者。恐以禮著於外而自㬥者先拒其著乎外。仁存乎內而自棄者乃絶其存乎內。蓋自㬥之病。徒沒了精粗。自棄之病。至精處始廢。程子曰㬥棄者不肯學。故移不得。使肯學。有可移之理。

孟子曰居下位。 按集註釋誠身明善。與中庸似異而實同。此云爲善之心。卽中庸所謂所存所發也。此所謂卽事竆理。卽中庸所謂人心天命之本然。但中庸主乎誠。故其釋較詳。○問思誠卽中庸誠之之事。則思誠一事。宜兼知行。而朱子以明善爲大學致知。以思誠爲大學誠意。然則思誠之誠。工在明善之後。而與誠之之誠兼知行言者。不同否。 誨曰此雖述孔子之言。然中庸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也。故其下以學問思辨言擇善之工。以篤行言固執之工。此其所以兼言知行者也。此章則其言誠身與明善對擧。以爲不明乎善則不誠其身。而其下更無合知行言誠身之事。故此誠字但以大學之誠意當之。各從本文命意釋之故不同。 按下文只言動之一字。則可見其專以行言。朱子之全以行釋誠字。恐以此也。然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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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思字。非愼思思得之思。只是集註所謂欲此理之意。而如九思之思祭思敬喪思哀之思也。

孟子曰伯夷(止)。沙溪曰集註曰作興皆起也。其意謂文王與太公伯夷皆起也。直解曰作是起而在西伯之位。興是奮起興發之念。朱子註及直解說。皆以作與興爲二人事。不可合作文王事看也。尤菴曰嘗聞鄭愚伏赴京時。遇一童子挾冊。使讀此章。則作字句絶。辨疑之說。與此相符。恐當從之。 按言胡不作人之作。作在文王。言聞風興起之興。興在聞者。辨疑說固是。然作興皆起之說。雖合作文王事。亦何害於文義乎。

孟子曰恭者(止)。按聲音笑䫉。與上章眸子同意。恐皆有爲而言。饒氏所謂爲國君言之者。恐近於偏。

淳于髡集註曰權而得中。是乃禮也。 按孟子對權而言禮。則是論語可與權章集註所謂權與經。亦當有辨也。此註所謂權而得中乃是禮也者。是合禮權爲一。而程子所謂權只是經也。大抵言經之變而爲權。則經與權一而二。故於論語註引程子之語則言權經之有辨。言權之合乎常則權與經二而一。故於此章對禮言權處。釋之以經權爲一。朱夫子訓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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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可見矣。

公孫丑田云云。 按敎子而繼以怒。子之謂夫子未出於正者。皆中人以下之事。而謂之君子不敎子何也。蓋責子善而子不善則雖君子難免繼以怒。假使父甚寬弘。不繼以怒。而其子能無夫子未出正之心乎。此君子所以亦當不敎子也。

曾子養曾晳。嘗稟于 函席曰曾元之曰無而復進。曾子食之可乎。 誨曰若家貧而難復辦。子之志誠於養則不得不容其情而食之。然亦當戒之後勿如是也。更稟曰曾子必食之矣。若始進而退而不食則曾元必不復進。其曰無之物矣。一番所進之事。他人何以知之而傳於孟子乎。 先師哂之。○事親若曾子可也。集註程子曰 按此可字。非論曾子之孝也。但戒凡人事親者而言。如曾子則可。如曾元則不可也。集註所謂當如之當字。是可字意也。程子乃以可字論曾子之孝。而小註至有僅可免責之說。此訓雖得於言孝之道。而恐不合於可字之意。論孟之言可字。皆僅可未盡之辭。而未嘗於極至處下可字。

孟子曰人不足。小註陳氏曰(止)正包仁義。 按孟子先言君仁君義君正三句。而結之以一正君一句。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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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包仁義。孟子已言之矣。

孟子曰人之患。 按此與上二章意若相承。輕毁譽者必易其言。易其言者必好爲人師。

樂正子。 按不先責徒哺餟而先責舍館事者。恐亦有遠禍之意。若遽責以哺餟。則王驩必聞而惡之矣。

孟子曰不孝有三云云。問舜果不告而娶乎。 誨曰舜之不告而娶。是後世傳言之誤。而孟子因其語而反之於義理。如文王之囿。豈至七十里之大。而反之以與民同樂。以證猶以爲小之意。書曰有鰥在下。(止)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帝之妻舜。在於烝烝乂不格姦之後。則不格姦之父。使子不得娶乎。且堯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𤱶畝之中。則𥌒瞍是時在於何處而不知其子之將娶帝女乎。浚井完廩。亦非經傳之所著。則又安知非俗傳之誤耶。但孟子之言。旣合於義理。而後篇申言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娶。後輩只當從之而已。豈敢別立己見乎。

孟子曰仁之實。集註曰有子以孝悌爲爲仁之本。 按此仁義。直指仁義之用而言。若言仁義之性則事親從兄。是仁義之一事。謂之實可乎。論語所謂爲仁之本者。仁是性而爲是仁之用。故釋仁則言愛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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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德。而釋本則曰行仁之始。此章仁義。直指其用。而猶言爲仁義。故不釋以心德愛理。而但言仁義之道。其用至廣。下文智禮樂。恐皆放此。雲峯胡氏曰前兩實字。是就人本心上說。下三實字。是就工夫上說。愚謂五箇實字。恐皆就心上說工夫。而工夫有大小。小統於大也。如胡氏說則事親從兄無工夫。而知斯節斯。不由於本心耶。且有子合孝悌而專謂之仁。此章則分孝悌而各言於仁義者。意有小異。且本字實字亦未嘗不同。而本主始底意。實主切底意。則亦不無小異。但以孝悌爲先務之意則同。故不直曰此與有子之說同。而但曰其意亦猶此。其微意可見。○小註蔡氏曰有子言仁。專言之仁也。孟子言仁義。偏言之仁也。 按以論語小註說觀之則論語似偏言。孟子似專言。而蔡氏此說。始得明白。孔子單言仁而包四性。故七篇言仁。擧皆專言。而但如其仁仁者愛人之仁。是偏言也。孟子對義而偏言仁。故七篇言仁。擧皆偏言。而但仁人心也仁也者人也之仁。是專言也。

○智之實。集註曰(止)樂則生矣。謂和順從容。 按此四句內。和順從容無所勉強二句。是釋樂底意。事親從兄之意油然自生二句。是釋生底意。生字樂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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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可謂樂之實則小註輔氏。合是四句而兼謂之樂之實者。似未然。樂之實只樂斯二者而已。豈至於生之效乎。○饒氏曰與論語本立而道生相似。(止)按兩生字。相似而實異。本立道生。如草木之榦枝由根而生。樂則生矣。如草木之生意已極則本根生意。又發達於外也。且本立之本。非只指孝悌。則恐不可曰說得偏。○裴克紹問禮主乎敬。故孟子曰恭敬之心禮也。又曰禮人不答反其敬。而此註曰義主於敬何也。答曰以性言則敬之理爲禮。而以事言則敬無不該而尊處尤切。故君臣義也。而大學曰爲人臣止於敬。孟子又嘗曰孩提知敬兄。此處當活看。○問方論四性之實。而添入一箇性外之樂何也。答曰樂是做四性之終條理。故論語言武仲之知公綽之仁卞莊子之勇。而結之以禮樂。况此言四性。非言四性之原而就工夫上說。則工夫熟處在樂矣。豈不結以樂乎。樂處是四性則豈看作性外之物乎。

孟子曰天下大悅。集註曰心與之一而未始有違。 按心與之一。似謂父母之心。與子心爲一。而小註說則父母之心。與理爲一而無違。此順字對得字而言。故如是極言。然𥌒瞍之心。安得與理爲一乎。程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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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曰底豫不爲惡而已。豈得使𥌒瞍如舜乎。○問羅仲素之言。以爲無不是底父母。而不見其不是矣。不見其非而何以爲爭子乎。 誨曰見字與知字有異。見者非之之心。留滯於心者也。父母有過。不可不知。知便諫諫便忘。有過之前。視以賢父母。旣諫之後。又視以賢父母。所諫之非。歸之於偶然適然。誠如是也。雖日日諫爭。自不害爲不見其不是矣。

離婁下

孟子曰舜生於諸馮。(止)其揆一也。集註曰揆度也。度字自人度聖。則栗谷諺釋所謂揆(馬)者是也。聖所自度則當曰揆()可也。而若以文理言之。則當釋之以揆()可也。輔氏直以揆字當道字。旣非集註本意。又非孟子本意。

孟子曰非禮。 按小註程子所謂過恭過與之意。恐有未盡。而兼胡氏似是而非之意然後。方盡集註隨事順理。因時處宜之意。○按自此至仲尼稱水章。皆言大人之事。

孟子曰中也(止)。按才字只指智能進取而言。則其才也兼德而言。輔氏所謂才本於氣者。恐非孟子本意。

孟子曰君子深造。 按深造以道。兼知行言。自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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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亦兼知行而重在知。故集註以默識心通釋之。下三句皆以行言。資之深。指所自得之工夫也。逢其原。指所自得之理也。

孟子曰博學。小註輔氏曰上章以行言。此章以知言。 按上章之深造自得。是兼知行。此章之約字。是行之事。則恐當曰上章主行言。此章主知言。

孟子曰言無實。 按集註後說則實字爲原本之意。而與上章逢原下章有本之意相接。後說似優。

徐子曰。 按徐子卽徐辟也。前篇告墨學於徐子而言一本二本。此章又告以有本無本。蓋徐子之學。昧於本原歟。

孟子曰人之所以。 按將言羣聖之事。而先言異禽獸幾希者。所以示聖人之道。亦不加毫末於性分也。集註三箇此字指小異。小異指性分。○舜明於庶物。 按明庶物察人倫知也。下章五聖之事皆行也。五聖之事。皆憂勤惕厲之意。而於舜特言自然安行。蓋與中庸首言舜之大知之意同。恐兼先知而以聖自期之意也。

孟子曰君子之澤。問君子小人。旣皆以位而言。則其澤豈皆五世而斬。先儒以天子七廟士之一廟。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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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淺深。然則君子之澤。或七世五世也。小人之澤。或二世一世也。與孟子此說。恐相齟齬。孔子之澤。萬世不斬。而孟子例言於五世後必斬之意者何也。 誨曰觀君子之澤。亦必五世而斬。則如非有位者。不能如是。故謂其以位言耶。澤旣是遺風餘韻。則所謂君子之澤。指孔子之遺風餘韻。而反是者之澤。從可知矣。以此言之。何必曰以位言之乎。七廟一廟之說。與此齟齬不合。來諭見得是。至於孔子之澤。固萬世不斬。然孟子直據當時自家之去孔子。計其年則幾爲五世。故明其所以能私淑諸人者。實有賴於其澤之不斬。而非謂五世後必斬。如來諭之疑也。

孟子曰可以取。小註王氏曰六可以字疑辭。 按集註以上可以字謂自許。(自許爲將疑之端。)以下可以字謂自疑。(自疑爲將决之端。)可見兩可以字。上爲疑而下爲决。若如王氏說則皆疑之中。何以决其傷乎。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問性是生之理而故是理發已然之迹。則在人五常是性而發於五倫卽故也。在物所以動植是性而動植之形卽故耶。 誨曰如是看亦得。然此章大旨。專在以利爲本一句。故程子以爲專爲智而發。則當於此處。尤著眼看。○按此篇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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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之微。惟此章而已。

孟子曰(止)以其存心。小註曰這箇存心。與存其心養其性不同。 按前章言庶民去君子存之。則此存心亦當曰存其心。而特釋以存於心。蓋言存其心則是存養之工而爲軆上工夫也。言存於心則省察之事而爲用上工夫也。此章所論愛人敬人。非仁無爲非禮無行等語。皆就用上說。而要以仁禮存於心也。朱子之釋存心。豈不精且密哉。○裴克紹問集註曰以是存於心。小註曰這箇存心。與存其心不同。則諺釋當曰心()存。而今曰心()存者。似未然。答曰見得甚善。○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問仁直以心之發言之。故曰仁者而不曰有仁。禮以施於事者言之。故不曰禮者而曰有禮者。 誨曰不特如是。雖以尋常擧於話頭者言之。何嘗以有禮者。直謂之禮者矣乎。 按孟子言仁。必對言義。而此則以禮對言。蓋對言仁義以性言也。此言仁專以接人言。而禮爲仁之著。敬爲接人善物。故必以禮對言。

禹稷當平世。 按唐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此言氣化未平。此云平世。言人事得平。氣化人事俱平然後。方可謂治世。故不曰治世而特曰平世。○禹稷顔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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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按同道以心言。故言於孔子賢之之下。賢者賢其心也。

公都子曰匡章云云。夫妻子母之屬。沙溪辨疑曰章子出妻屛子。不得有妻子之樂。又與母相離。不得與其母同居之樂。註意則夫妻屬之於章子之身。子母屬之於章子之子之身。 按不近於父則奚獨恨母之相離乎。且先言豈不欲有。而繼言出妻屛子。則欲有而不得有者。特指己之妻子也。母是子之母較然。註說固是。

曾子居武城。 按此篇所記。皆爲學者說。而結之以禹顔曾思之道者。蓋知道終不行。已决退然之志。如論語終篇記師摯逸民之意也。○集註師賓。 按不曰賓師而曰師賓者。前旣於君言賓師。則此大夫也弟子也。嫌於君。故變其文而曰師賓。集註之意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