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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寄子秉瑞(壬午六月十六日)
吾之今行。竊有所定于中。而臨發未及說與者。不但有屬垣之耳。亦不能無商量者存故也。大抵今日之變。實千古所無之事。雖不敢顯言。而尙可恬然周旋於班行耶。千載之下。趙盾之誅。甚可畏也。擬到天稷之界。引疾而還。區區所執。更不欲着帽出門耳。此紙須於僻處密見。而稷山若在。可從容示之。贊善歸後亦轉示也。
寄秉瑞(十七日)
吾宿淸邑。今方前進。行止更加思之。一番奔問。恐不可已也。入城粗伸義分。仍卽乞追爲料。此豈或廊柱更數之惑耶。
答從子秉琦(庚申三月十日)
所苦近則差可。能不廢看書乎。須無事悠泛。專意文字上。勿墜先業。至可至可。大抵古人以治心爲治病之良劑。汝之性太病於燥。此性最爲調病之害。須猛省焉。先輩有因久病而變化者。此豈非可法耶。
答秉琦(己未七月四日)
看書有疑。方是向進處。而但無與相長爲悶。須勿拋却。專意看去。或隨疑箚記。質於可質處。可以得力矣。喜怒之過。最是病處。亦須猛加點檢。心固當師而亦不可恃以爲師。盖只欲以心爲師則將不免執拗矣。吾家門戶之責。不得不專在於汝。十分勉之。
答秉琦(壬戌四月二十六日)
向來驪上之行。仰瞻先像。獲覿宿德。當有以觀感熏炙。所得大矣。古人所謂盡壯觀者此也。歸而觀古人之書。洗濯胸中。則此亦千載之人皆吾師友。須益勉焉。吾夫子樑摧之日。吾亦間已考見。而但知四月己丑。夫子以後幾千年。無所的傳忌日。吾儒能不愧於佛氏耶。
答秉琦(七月九日)
三政詢瘼。似聞二品以上皆當獻議。不可以在野不呈云。旣無管見。將何以仰答 聖意耶。吾見則今日
之勢。有若大廈之牽補。大病之調理。恐有祛弊而生弊之慮矣。軍政則一掃簽籍。以戶收布。還政則一掃糶糴。以里取耗。而旣區劃此二政。則結政一依通編所載。定其惟正之式。則似可爲姑息之計。而別用朱子社倉之制。參以栗翁所行鄕約條例。以備不虞之需。不失先王之法。而自爲一代之美制。將如是具陳。未知如何。
答從子秉璿(甲子七月)
魂帛以雜記疏觀之。當埋於祖廟門外。而今人家廟門。旣不能盡用古制。則易有不潔之患。而屛處潔地亦自不易。故必就墓所而埋之也。盖祧主之埋於墓所。本非禮經之意。而慮其混雜。朱子有只得埋於墓所之說。愚意魂帛之埋於墓。亦如是也。遂翁以爲人家雖有可埋㓗地。而墓且不遠則埋於墓傍。亦無所害。然則魂帛之埋於墓。已在此時。而文正府君旣返于此。仍埋于此之訓。只是答出寓者魂帛之埋於寓所當不當之問也。非曰必埋於旣返之處也。墓之左右。旣無明文。不敢質言。而以文正公埋主右邊之訓。爲傍證恐好耳。
喪中降神及獻爵。與時祭不同者。寒岡所謂虞祭哀
遽禮簡。時祭嚴敬禮備云者。似近之矣。溫公書儀則吉㐫之祭無異。而朱子不用於家禮。必有微意而不敢臆說。以犯汰哉之誚矣。朔望參之降神自斟者。恐是禮之簡也。
凡神主仍在故處。則先降後參。若神主遷動出外則不可虗視。必拜而肅之。此所以朔望參之與時忌祭異也。此有沙翁說。而墓祭之先參後降。先儒多疑之。盖設位無主則(如紙榜之類。)亦當先降後參故也。
答秉璿(丙寅三月)
文正公曰鄭文翼公曾孫某無後。有弟及妾子。而妾子主文翼以下祀。沙溪金先生之子文敬公無後有妾子。文敬公以爲莫重宗事。不可付之賤生。移之於弟。此亦禮法家所爲。吾家亦如愼老家。然鄭相家事終是正當。以此答觀之。則使其妾子主之。恐爲正當。而亡者之親兄弟與從兄弟。又似有間。未知如何。
設筵處旣有隔間。則屛與壁一也。雖隔一壁。亦將以隔壁至近之故。欲爲移設耶。若以一間兩筵。拘於狹隘難容。則奉出行祭。亦或一道。而若以一邊盛設。一邊昧然爲嫌。則萬萬不然耳。
寄秉璿(丁卯七月二十一日)
天官特除。誠萬萬異數也。榮耀之外。兢蹙居先。不知所以自措。而自旃蒙以後。實無彈束之望。已有所執。故年來一不進身者。良有以也。今春 恩資。不得叨謝。故京鄕皆知吾出處。大抵今番此職。雖非此情跡。是豈如吾所可冥行擿埴事耶。已有自畫。而况情蹤又有難強者也。前疏只陳不可堪之狀。而若再陳則將悉暴情實。此是吾身命大節拍處。未知究竟當如何也。
答秉璿(庚午四月)
水本陰故雖生於一而陰勝。所以曰陰之盛。火本陽故雖生於二而陽勝。所以曰陽之盛。木金則生後於水火。故謂之𥠧。其曰盛穉。似不過如斯。如有不然。更示爲望。
答秉璿(甲戌七月四日)
吾之行止。本非久計。而入城以後 除旨聯翩。已是惶蹙。前頭云云。無人不傳。幾年屛蟄之餘。一番出脚。只爲肅謝而已。有何希覬而無端傳說如此。若稍淹延則不無窺占之嫌。故忙尋歸路。而孤負 恩眷。不勝戀結。栗翁詩所謂舟行不忍終南遠。寄語篙師莫擧帆。果準備語也。然不諒此心者。必以爲打乖。而此
則任之而已。
聲聞過情。君子恥之。須益加勉勵。益加檢飭。專意讀書也。
答秉璿(乙亥三月二十四日)
吾之蹲冒因仍。是豈本意也哉。昨冬旣無可引之義。而 元子一初之禮。有不敢偃處。始欲禮成。後卽尋鄕路。際有嘗藥之任。圖遞不得。旋又叨荷 特除。勢將黽勉。而只有病鶴思山之夢而已。是豈吾樂爲而爲哉。秋後則當卷還。而將以堤上舊宅。爲暮年首邱之計耳。
答秉璿(丙子三月二日)
文正公曰支子雖異居。亦須宗子主之。而宗子有故則以攝主行之可也。
待龍溪葬後行祔。爲十分道理。而若欲待之則祔在祥後。勢將祥前一日行祔。而文正公攝主行之之訓。可以旁援。恐不大悖。祝辭以秉琠在喪。不得將事。代某行之之意。措語爲可耶。前期告祖廟。禮固然矣。
祧遷之節。最長房雖在喪中。何可不奉當祧之廟耶。但若在葬前則吉祭後姑爲權奉於舊奉處。以待長房卒哭後。似好耳。
寄秉璿(丁丑元月十九日)
儒選當在各道薦剡齊到云云。似不出來月。而汝似難免窄徑。汝果其人耶。鎭安府君庚申別薦後。文正公書以爲大臣論薦。是汝不得罪於鄕黨州閭之致。然吾家冠冕已多。甚以爲難而不以爲喜也。顧今兢懼不但爲冠冕之多而已。從此須益加修飭。無或爲忝先之人。如何如何。
答秉璿(六月二十五日)
汝之做官。久益奇喜。仍念我先府君安分謹飭。未甞有一毫外求。惟課農訓子。爲畢生家計。曁吾兄主貧竆以沒世。平生所經。無一展眉。而亦以非義不取爲心。不食之報。始發於汝。吾家兄弟叔姪。簪纓相繼。先府君脚下今至七人。此則文正公以後初有之事。雖因積累之蔭。而實我先府君不贏于躬之致。汝等當以文正公所訓。近守先德。益加勉勵。而孰苟賤夸毗。大傷厥心哉。滿則招損。甚可懼也。苟不以篤守先志爲心。則是乃自滿。寧不戒哉。兢懼之心。不敢自弛。若是更僕。須轉示諸姪。相與戒飭。至可至可。
答秉璿(戊寅五月三十日)
今番吾亦疑其用娣姒叔姪之禮。以爲娣姒之小功
固也。叔姪之大功何也。此不可不取考甲子服制然後。可見制服之義。故廣求其時儀註而攷之。則 大王大妃殿 王大妃殿皆朞年。是乃傳重之服也。今此服制。宜無異同。然則特 大王大妃殿小功爲誤矣。庶婦大功。朱夫子旣從魏議著於家禮。古制之小功。今不當援耳。
答秉璿(六月)
夾紙細悉。甲子 東朝朞制之誤誠然。而制服之義。旣用繼序之禮。則不可謂因襲己酉之失。今日所論。只是甲子之不當爲期年與今番之不當爲小功而已。 王大妃服制。旣用衆婦之服。而 大王大妃服制。何獨用嫡孫婦之服云者。已曉然矣。前示卞說。不必若是張皇。而槩其立論之意則孰謂之不是也。大抵今番服制。比諸己酉則不過緦小功之察耳。我朝邦禮。已自五禮儀而不免杜撰之疑。而補編因之。因成不易之典。未知今番服制。亦從補編而有此誤也。
答秉璿(己卯)
疏批隆重。惶蹙如何。出而扶持。以扶持爲扶持處而扶持。以不扶持爲扶持。此文正府君語春翁書中者也。此政爲報効 隆恩之道。幸益加勉焉。如吾出而
無所爲處而無所守。中夜思之。只有駭汗而已。
答秉璿(辛巳五月)
䟽計果默諒吾言否。身不出言出。卽先輩所戒。而雖不守此䂓。語默亦有所處而異。隨時而不同者。汝之所處。非可言之地。所當非可言之時。不意妄生出位之計。語默之際。苟非然者。朱夫子何以有遇遯之章。而文正府君丁卯疏。一笑齋尹公見疏本於天安而還送。則府君因其言而止之。朱夫子與吾先祖。皆以門人知舊之言止之。則夫豈不義而如是耶。更諒之。
答秉璿(九月五日)
陳疏之計。吾豈以非義而沮之耶。且語默之際。雖以世道自任之前輩。亦多始擬而終止。若晦翁之遇遯先祖之擬疏是也。不須多說。只就近日事略陳。而其中亦或揷入無妨耶。汝之欲爲。吾之欲沮。是幷行不悖者。須諒之。汝之力量。果能如先祖置身於利害禍福之外耶。千萬思之。
寄秉璿(壬午十一月)
深衣領旁考諸說。畧附己見。幸量示之也。
禮記深衣篇。純袂純邊。廣各寸半。疏純衣之緣也。袂袖口也。邊襟旁及下也。各廣一寸半袷二寸。○
據此則領緣似若二寸。
玉藻長中繼掩尺。袷二寸。袪尺二寸。緣廣寸半。疏長中者長衣中衣。與深衣制同而名異。袷曲領也。其廣二寸。○據此則曲領當爲二寸。而緣廣袷與袪。
若只用黑緣則家禮本文。別有方領條何也。且果無領則緣無所施而不得爲方。可疑者一也。以圖看之則緣之二寸與寸半旣異。而前圖袷與邊不見廣狹之差。可疑者二也。且只有緣則後圖領當但見緣痕而已。何以見方領之中間布痕也。可疑者三也。須就圖式詳究也。
厚齋深衣說云曾見尤丈所制深衣。凡裳幅連袵處縫餘之布皆在內。惟兩腋下裳幅連袵處縫餘皆在外。以在外餘布。復貼綴於本布之上。盖以兩旁連袵合縫。謂之屬袵。以餘布貼綴。謂之覆縫。
寄秉璿(癸未二月)
鳳谷府君 贈典。榮感無比。而幾世未遑之事。至今日始成。從此幽明庶可無憾矣。有謚狀然後早晏議謚。吾意則桂田固好矣。狀本更爲精書似好。大抵當初字㨾太細。中又爲水漬而訛。不得卞魚魯處或有
之。欠敬甚矣。更量之。昔文正府君請珍山公墓文時抵直長公書。載大全五十六冊。考見也。凡事不遺細節。推此可見。而此當與晦庵夫子送受之于東萊時書略同耳。
寄秉璿(癸未)
出后人所後家父在母喪中遭本生喪者。其服當何以爲之也。所後服與本生服。不可相雜。禮防甚嚴。而心喪非服。故雖緦功必服其服。今於本生之服獨不可服者。其果成說乎。若在所後家祥後祥前則不可釋禫服而服本生服。其曰不可相雜者。政謂此等也。焉有以無服之身而謂之有相雜之嫌耶。曾與潭臯以此往復。不得歸一。近更思之。吾見十分無可疑。有一遭此而來問者。如是答之。未知不甚悖否。幸商示之。
寄秉璿(甲申九月九日)
近有一種之議。以爲我國便服卽俗制。非 皇朝遺制云云。而偶閱麗史。 洪武十九年(卽辛禑時)遣圃隱乞賜公私服以還。始行華制。則我國便服。明是其時所行矣。
答秉璿(十月二十七日)
近日事。以我國之爲鯨戰之鰕爲慮者久矣。豈料有此前史所無之變耶。思之膽慄。言之齒切。而養虎遺患。亦復何哉。第秦檜,史彌遠之挾虜辱國。令人掖腕。奔問一事。吾亦屢回隱度於中。而聞的奇已在稍靜後。不必追後爲之。且處以病廢者已有年矣。更不敢爲生人恒事。未知吾見果如何也。至於上疏。尤不須爲。而必欲爲之。當爲沐浴之計。苟不然則別無必爲之義矣。更加細量。衣制處義。吾見則不然。只論奔問之可不可而已。若果當爲。則烏可以衣制。廢其不可已耶。但來頭之憂。將有甚於今日。所當預究者耳。
寄秉璿(丙戌)
沙溪曰設位而無主則先降後參。墓祭亦然。家禮本文先參後降。未知其義。要訣墓祭先降後參。恐爲得也。備要欲依要訣而改家禮未安。故仍之耳。
栗谷曰墓祭旣已兩度再拜。而旋又參神。恐非禮也。
記昔童時。嘗見先祖祀事後。門內諸公每以墓祭參降先後。議論不一。至今追思。未能記畢竟定論之如何。而栗翁說果是確論。但沙翁以改家禮爲未安。故吾家所行。一遵家禮耶。板橋寬洞一祀時。
亦皆先參耶。依俙不能記。幸示之。
寄秉璿(九月五日)
大學明德。雖統性情。而虛靈不昧。當屬氣。中庸首章註健順五常之德專指理。則五常之德外。別有明德之德耶。大學傳之首章太甲註曰。天之明命。卽我之所以爲德。此德指明德耶。指五常之德耶。大學之明命與中庸之天命命。亦有異耶。
此是數十年前屢質於諸友而未聞確論。近偶閱庸學。又復有廊柱之惑。玆及之。幸商示焉。
答秉璿
思庵與栗牛從遊。爲當日士流領袖。而其於淵源則果未知如何。芸窓之論似然。而旣又服習陶山則恐不可以花潭門人之故。謂不可入。
己卯之贒。必稱靜冲。而冲菴學問未知果班於靜庵耶。仍竊念圭菴先生倡斯文之功。當亞於靜庵。未知與成聽松果何如也。恐當附趙先生。
尹宣擧云云。芸窓之論。終未知其如何。此公之附其人父子於名臣錄。吾每以爲未安。今此云云。豈亦名臣錄之意耶。大抵至今日數百年。斯文世道之害。是孰爲之祟也。試更思之。
寄秉璿(十二月)
昨秋珍山倅以其胤事。因瓚姪有所詢。故引先祖論栗翁祀孫語。畧陳𥌒見矣。今見尹校理書。尹古阜筮仕時。旣有大臣筵白則此卽是斜出也。不可以侍養言。而雖欲引諸葛公故事。必待三年然後可議耳。
寄秉璿(丁亥六月三日)
大全答具濟伯書曰襲條不言帶。果如來示。當用後贒所補云云。又甞曰婦人用深衣則用深衣帶。按家禮襲條只有深衣大帶而不分男女。則婦人帶亦不過大帶。而不可謂不言帶。未知如何。但用圓衫長襖等服則當用何㨾帶耶。此則文獻通攷亦無十分可據。文正公答語中後贒所補說。果指何制歟。備要或圓衫長襖子。圓衫之制。自是 皇明命婦服云。而古無可據。婦人亦用深衣。果最近於禮耳。
大學聽訟章大小註不相應處。文正公甞問於遂翁。故屢回看讀而終未知其指何句。須詳細考見而示之也。文正公書中引而不發。故如是耳。
寄秉璿
祖喪中父沒代服者。凡祝式屬稱。當云孝孫耶。雖代服而旣不及改題傳重。則直稱孝似或未安耶。
偕有喪者。前喪大祥當着禫服而祭之。祭畢反服後喪喪服。而或以爲凡喪中忌祭。旣以直領方笠行事。則前喪大祥亦當依此爲之云云。此說如何。
有人忽然出家。不知生死。而遭其父喪。出家人之子不宜遽然承重。而其題主當何以爲之耶。若有他子則似當姑爲攝祀。而若無他子則何以爲之可乎。
寄秉璿(丁亥)
近讀朱子所撰延平行狀。南塘之遂庵行狀中。門弟子一往而復來以下。至上達日新句語。初無一字加損而全用朱文。過齋之以爲未安。實欠商量。而校勘時亦未及照檢。文字之不可容易議到類如此。恐不可以此示後。吾則以爲當刪此句於刀圭錄中。須與述元爛確爲宜。此不但爲過翁地。亦關先兄而又係斯文是非。豈可放過耶。
獨身出后者。朞後撤几筵與否。向有一人來問。故吾以以大經言則當撤。而私情之所不可忍。姑不撤以待終祥。不害爲權之意答之。而今見蕙友說。自幸愚說之不甚悖矣。大抵此等處。當以情理之所安處之。未知如何。徐邈之論。不爲全無可據耳。
寄秉璿(戊子十二月十二日)
禮小斂之衣十九稱。大斂之衣自三十稱至五十稱。盖大小斂云者。以衣衾多少而名也。貧而不能備者固不足言。而事力之足以辦具者。亦認以不當用而襲衣以外。全無衣斂之節。溫公所謂有襲無斂者。正謂此也。楚山日記大小斂時所用。可考而知。若於斂而無衣則何以曰美在內美在外耶。己巳用野服襴衫於大小斂。當遵而行之。而不必野服襴衫。有官者以道袍與團領。分作大小斂之具爲宜。而無官者只用道袍。若生進者分用襴衫爲可。此當講究於常時者耳。
高氏曰襲衣所以衣尸。斂衣則包之而已。此襲斂之辨也。
又曰凡鋪斂衣。皆以絞紟爲先。小斂美在內。故次布散衣。後布祭服。大斂美在外。故次布祭服。後布散衣。
嫡孫無嗣則次孫當主祖喪而不得爲承重服。鄙見與溪雲矛盾。終不得爛熳矣。近見問解沙翁說。已可左右看。文正公亦有告以待立後傳重之訓。大抵告由持服則無奪嫡之嫌。而沙翁與先祖之論。亦非定論。未知何以處之。爲十分是當耶。第沙翁有婦人主
祭之說。金公昌錫亦以主祭爲難。至有顯辟之稱。然則禮何以有大功主喪之文耶。雖不爲三年服。而豈不可主其喪也。且主其喪者。非主其祭之謂耶。迷見終不能釋然。幸商示之也。
寄秉璿(己丑四月七日)
妾子所生母適他者。末乃歸依其子而死。則當以嫁母服服之。而其設筵當止於期耶。祝則用三年內常用之式耶。
墓祭參降。前日每以先降爲無疑而行之矣。近更思之。沙翁旣以改之未安。仍之於備要。今以藐然末學。何敢卛意改定。以犯汰哉之科也。且家禮土地則曰先降。豈墓祭之先參。或有其義耶。一遵家禮備要而行之恐宜。幸商之。
雙淸堂韻。有文正府君所次親筆草本傳來者。在洗谷族姪家。盖有二本。一則文正公手筆草本片楮也。一則凈本。似是鳳谷代寫。今番重修記板揭時。欲爲刻揭此詩。屬余書之。而旣有原本淨寫。故就此摹出以送俾刻之。仍以小識書其下方。蓋此詩不入於大全。恐有後人之疑。故如是矣。自前年已有此議。吾以漏於大全難之矣。近又思之。旣有手筆所傳。則不必
持難。日前已摹寫送之。未知何如也。
寄秉璿(十月)
隨箚中略有養他子服三年之辨。芸窓以爲父之視子有間則子之視父亦當有間耶。余曰此果有南塘說。而愚竊以爲未安。蓋父之視子。何獨養他子有間耶。支嫡亦有間。若如塘翁說則支子之視父。亦當有間。其果成說乎。且四種之說。用於何處。芸窓曰旣爲之子則便是體也。余曰祖之於孫。直不過一膜之間。而猶以爲不體。烏可以養他子謂之體也。一塲辨論。終不相入。枕泉亦以塘說爲不然。芸又以爲理氣說。終無如塘翁之明白。枕泉曰湖邊之力尊南塘者。至以謂孔朱韓云云。
寄秉璿(庚寅)
嫁出母服旣杖朞。則練祥禫皆當如禮耶。祥禫旣如禮則朞而撤筵。尤非可疑。撤筵前祝辭。恐當如禮。未知如何。更加商示也。
國服中父在母喪禫祭。當以墨衰行祀。而祭後着素耶。
百六見於何書而其義如何。曾聞與陽九義同。而陽九見於左思吳都賦。註云陽厄五陰厄四。或云九是
陽數之竆而爲變陰之機。故在運氣爲厄。九九八十一而二八爲百六十。是亦陽九之義。未知是否。陽九之說似近之。而百六之說。未知其必然也。若有所考。示之如何。天地之氣。百有六厄云云。而不能分明記得耳。
寄秉璿(十月三日)
四時祭。固難一遵家禮。而雖四時中一祭。每欲行之而未果。尋常歉歎。今年則必欲未死之前行之。使家中少輩知有正祭。將以冬至日行之。盖今年冬至卽丁日。故兼用分至之義也。祭饌一以重愼所行爲法。不拘豐約。
國恤中不受胙。雖有文正府君語。而雲坪以爲受胙。卽神之事。不祭則已。祭則不可廢。但不餕爲宜。欲依雲翁說行之。未知如何。
亡室無祔食處。祝文當何以爲之也。高祖廟祧奉于吾家。雖有中一而祔之禮。而祔祭時告祔於祖廟。則今不宜援用中一之禮。遂菴有繼禰之宗當用別祝之說。此果如何。須商示之。
寄秉璿,秉珣。(十一月十四日)
格物物格上下格字。宜無不同。而栗翁以爲格物之
格。窮至意多。物格之格。來至意多。此則微有分別何歟。渼湖所謂窮理而理竆說。得格物物格之意。而以外面文義驟看則格物云者。有似乎心格於物。物格云者。有似乎物格於心。栗翁說亦以是耶。此紙轉示汝弟也。
吳室之本服似無疑。向者汝兄問兄弟之女。與己之女子子同異而未能質答。近更思之。服制條旣與姑姊妹幷擧女子子。則兄弟之女。亦當無異矣。第未知凡有服者。皆當不降耶。
吾家逸職之不書銘㫌。嘗聞始於潭上而謂據文正公銘㫌。鰲村喪事。始書官銜矣。至被山淸族叔非責而改之。近日思之。文正公銘㫌不得不以尤菴先生書之。而是豈後世可據也。且銘㫌與題主。不宜異同。明有文正公語。(見答尼尹書。)恨未及質於伯氏在世之日耳。近因芸窓銘㫌而有是疑。幸商之。
答秉璿
格物物格之說。吾亦正以有請客客來之疑。大抵格至也之至。恐當以窮至與來至之意看。窮至之至。卽極底意。而來至之至。卽到底意也。如何如何。
冊架衣桁云云。文正公甞以栗翁此說爲精確易見。
(見直齋往復。)盖理之極處。非所謂物無餘理耶。似無可疑。幸更質于金重庵而示之。
寄秉璿
本郡司馬所倣行增損鄕約之䂓。定以今卄八。雖近葫蘆。不害爲一日之勝。哲也或可入送乎。近見備要。偶有可疑。玆錄去。須商示也。喪祭盥盆帨巾之有臺架者在東。而吉祭則皆在西。此果何義歟。曾或疑之否。
寄秉璿
時祭條告利成後。祝與在位者再拜。主人獨不拜云者。不能無疑。甞質于伯兄主。則以主人旣行受胙時拜。故此固無拜。而吾家旣廢告利成。則在位者皆再拜。亦當廢之爲敎。此答見載遺稿。而近更思之。告利成後再拜。若屬受胙。則雖不行告利成。而在位者不宜廢。若別爲一事則豈有主人不行而祝與在位者獨行之節耶。反覆思量。終不能無惑。幸須細商以示之也。恨未及更商於兄主在世之日也。
盥帨之設於東西階。果隨主人位。喪祭之反吉。固無可疑。有臺架者似亦當隨其位。而不然者此果何義也。前書之疑正在此。而遣辭未瑩。致有郢書燕說可
歎。須更檢示也。
寄秉璿(辛卯九月二日)
天津橋上。胡孫擾亂。爲大耳三藏覰見。此朱夫子譏放翁語。而退溪以胡孫比放翁。大耳三藏比人之見放翁過者。箚疑以胡孫比富貴。大耳三藏比侂胄。盖謂放翁不能忘富貴。侂胄覰見其心而使作南園記。箚疑說甚分明。而年前隨箚對校時。金仲見以記疑說爲是。聞其臨終。亦以此說及於其伯云。故昨冬送隨箚文以告其筵。而幷及此事。近偶見朱書節要至此句。忽憶亡友之言。屢回商量。終不得其說之何如是膠固。玆漫及。幸深加商確而示之。
近思錄中橫渠易說以下。槩論讀書次第。而第二段忽入天官太宰條。果何義歟。朱子以橫渠所論讀書次第。謂最爲精密。幸細考而示之。
寄秉璿(癸巳二月)
父母喪中遭長子斬者。未葬前禫吉。固非可言。而若葬後則何以爲之耶。若過時則當無禫。而吉祭改題遞遷之節。將待其喪畢耶。以朱夫子長子服不擧盛祭觀之。則忌祭亦不可如禮。况吉祭乎。有人遭此者來問而不能明言。幸商示之也。
寄秉璿(三月)
爲長子斬出入所着。文正公以爲布笠。而遂翁曰是黑笠。則俗行平凉子。恐不如黑笠。而大祥後當何以變之耶。
時祭卜日。只設爐盒环珓。而祝辭尙饗似無義。此果何義。
夫之外祖父母服。古禮所載。而國制則無。此果何如。世俗何以爲之也。禮宜從厚。不當以國制爲據。
寄秉璿(十一月二十八日)
孫婦祔祭。當俟三月。則勢將正月行之。固當祔於亡室。而亡室旣非正龕。則祔位之中亦有祔位耶。且亡室不得入宗家祠堂。故祔於禰廟東壁下矣。祖廟今旣祧奉於吾家。則如禮祔食爲宜。前頭時祭若用祔食之祝。則孫婦何以措語也。吾見則用祖在中一之禮然後。節節無碍。未知如何。未有所考。幸商示之也。
寄秉璿(甲午八月十五日)
告利成旣非忌祭之儀。則行之已失禮。雖非避諱。廢固宜也。至於盛祭。此果應行之一大節。何可以避諱而廢之耶。前輩無一語及於此。誠可訝歎。近日見得此義甚明。故今秋時祭。斷然行之。而用世俗所行中
順成矣。喪後吉祭一依時祭則亦不當廢。未知以爲如何。須商示俾爲異日儀節也。
寄秉璿(十二月)
今見朝紙。自明年曆始以開國紀年印行。而凡百文書皆用此例。我東之忍痛含寃迫不得已者。殆三百年。得見閉關絶約之日。講春秋之義者。皆增百倍之氣。而但非出於量吾力觀彼釁之擧。若使淸陰,桐溪諸先正見之。未知以爲如何也。仍念朝家祝式。自冬至已爲改用。私家亦當遵而行之。而係是前所未有之式。未知如何。非年號而只稱開國紀年。聞是外國所行云耳。
答秉璿(乙未十一月五日)
停祭一款。在君父則固有尊卑之別。而在臣子亦有輕重之分耶。恐當如例並停。未知如何。曾見先儒說亦如此。而今不能分明記得。然往在癸卯所行。亦似如此耳。
寄秉璿(十二月)
近日議論。皆以削髮一事。謂無可死之義。使人驟聽。其言似然。而實有不然者。爲倭爲洋。在此一着。忍以此身入於夷狄禽獸之域而不知熊魚之取舍耶。一
字果不可易言。而竊觀時議。皆出於聖人所謂從以爲之辭者也。尤爲慨惋耳。
答秉璿(丙申八月七日)
變制之節。以掌禮卿疏請問議大臣儒臣云云。未知所議者何事。而似是八月與十月何以爲之事也。果如所聞則非久當有詢問。須預爲入思以對也。大抵十月旣受服。則十月似宜耳。無論八月十月。以禮則因山後事。未知何以措辭爲宜耶。
寄秉璿(辛丑正月)
宋希甲墓補土之役。將以來月爲之。略具酒果。告其事不可已。而近日文思去益不成。筆不能從心。奈何柰何。伊間偶閱大全。見庶母喪嫡子爲主之語。此果曾前所講者也。大全中與吳順之書與愼翁說。當爲定論。須看示之也。陶庵狀中增愆愧管幼安之語。向有說及矣。果思之否。日前始聞出處。幼安平生未甞去冠。一日舟中遇風浪。忽思舊愆。一次如廁去冠。爲追悔云耳。朱子大全箚疑。曾認以活字印行矣。近見臺山標補以爲鋟本。始知有板刻。而全昧其事。此必正廟時所刊。而板本置在芸館耶。抑或送于大全板所在處耶。無可考甚欝。
寄從子秉瓚(癸亥八月十九日)
吾家所望。惟在汝兄。今遽至此。此果家運耶。言之涕泗。思之臆塞。彼蒼者胡寧忍斯。慘矣惜矣。病固何如而至斯耶。門戶將何以維持。而先業將何以不墜也。此皆汝等之責也。益加勉勵。無復放心。至可至可。
喪禮備要童子服制條曰。禮童子八歲以上。乃爲成服。註庾蔚之曰禮稱童子不一。愚謂當室是八歲以上及禮之人。以其當室。故與成人同。南溪曰以兒名爲告。攝主代行。此以襁褓兒論之。禮適子若八歲以上當室者。服喪與成人同。則今之行禮。恐當尊長執持而敎導之。如哀慕不寧等語。自不必改用。旣曰八歲以上及禮與成人同。則恐不必攝主。而尊長執持敎導。如南溪說爲穩矣。
答秉瓚(甲子三月十五日)
始擬寫役竣事卽還矣。非但書寫之尙無指揮。間又見差勸講官。初八日登 筵。橫經文石。昵近 耿光。榮幸無比。今又入侍。方連講孝經。此職旣與他有異。不可無端往來。則 因封前歸峽。非所可論。勢將待卒哭後圖還耳。瑋姪家小祥旣在 因山後。雖卒哭前。依例過行。庶不爲悖耶。然不必違禮。忌日則只以
飯羹設哀。以念後擇日如禮行事。甚合事面也。
答秉瓚(丙寅十月七日)
京耗巡撫將留陣通津。不敢進一步。江都便是割與洞庭。聲氣不通云。抑未知雖幾歲月。其將如是推過耶。李是遠之死。揆以十分義理則未知如何。而得見其遺疏與處置者。亦可謂從容就死耳。
寄秉瓚(丁卯)
出處卽士大夫大節也。朱夫子以爲關風俗之盛衰。其不輕而重者有如是矣。山林之士。自有艮限。固無可言。而至於科目之人。則一自三洲,寒泉後。曾無一人着眼於此個義諦者。此所以世道漸就卑下也。寧不寒心。俗習日渝。廉恥日喪。所謂士大夫不識名節之爲何物事久矣。如我恒調。顧安有出處之可論。而亦不敢全然放倒者。蓋嘗有一二所聞於家庭者也。仍念姿性鹵下。百無肖似。自在童齔。已不欲營營於名利之塲。竊擬獨抱遺經。追述先業。誤落窠臼。大違夙計。然於量入之義。不可謂全無一斑之窺。已於釋褐之日。竊有與心爲謀。至今十數年。苟非夤緣事會則一步不敢踰分水嶺。而亦未甞久淹旅邸。趨走要路。一資半級。矢不欲俯仰於人。此則自以謂無愧古
人。不負素心矣。但偏被 隆渥。冒叨崇秩。而曾無一言匡救。又無一事施措。只是一裒如而已。雖出於量時量力。靜言思之。流汗徹踵。而初不敢呈身出世者。正亦以此耳。只以塵刹之奉。作爲佛恩之報。而至於旃蒙以後則事有所不忍言。義有所不敢安者。陽秋之大旨。無處可講。先人之遺志。無地可伸。寤寐永歎。不知如何爲義諦。畢竟株守之見。惟有自靖一事。故其間幾遭慶賀。一不得隨衆進參。今番 恩資。亦不敢爲叨謝之計。此可與知者道也。世或有知我者。想不以爲打乖也。昨秋洋擾時。果無必奔之義。而國有警急。不敢偃處。蒼黃起發。至隋城而止者。非但居停之無所。亦不無斟酌者存。朱夫子甞有衢信之俟。亦我文正公則或萬義或振威或山房或馬巖。夫豈不義而兩先生行之耶。吾亦有所受。而不知者或有唇舌。此何足呶呶也。想爾等亦未必盡諒。故漫筆及之。切勿掛二眼。卽付秦丞相也。恐添逋傲之一大案耳。
寄秉瓚(辛卯七月九日)
諸具未備可念。而顧白首應榜。不宜效年少輩張大之擧也。吾之應榜則袍笠外。一無新備。所謂章服以佟絹劣品爲之。通計所費。不滿五十金。盖不但拙䂓
無以措辦。亦緣措大眼孔小也。至參判應榜所入。洽爲五百金。亦可以觀世變。而向之五百。今當爲千餘矣。榮到當先洗谷告廟後歸家。略以杯酒。與族親共之。而不宜如聞喜宴之例。當諒之矣。大抵凡百前頭所處。不可不預有所定於唱名之日。須看兄主戊申抵吾書也。
答從子秉珣(丙寅七月二十二日)
會友看書。極副願聞。而不欲戰藝。亦自不妨。其能已知有用心處而然乎。昔鳳谷府君不赴南省。文正公以書勉之曰汝之不赴。喜甚於赴而得中。吾於今日亦如是耳。
答秉珣(丁卯十一月十五日)
汝兄遇寒未還。向見松禾書。聞往平壤。當以念間還衙。此是前月事也。當已回還。而亦當非久抵家。歷路意或入此。方深企待耳。生計益艱。不得無妨奪。而不忘溝壑。聖訓分明。須益加忍性安坐劬書也。禮疑此吾尋常爲疑者也。自顧瞢陋。何可容喙。而第具別錄耳。
別紙
備要忌祭條。只有夫告妻。而弟與子無所及。故人或
有以此來詢而不敢臆對。仍用虞祭祝云者恐不可。吾見則不勝感愴一句。雖用於弟與子。似無不可耳。亡者旣無子與弟而只有從姪。則其從姪之主喪固然。而旣主喪則題主舍此而誰爲也。但祝辭有不敢杜撰。不但從姪之於從叔父。凡姪於伯叔父。亦無所據。故尋常爲疑。而吾見則虞祭夫告妻。悲悼酸苦。不自勝堪。旣用慰狀答辭。則姪告伯叔父。似無不可援此。而從姪之於從叔父。亦用其語。得無大悖耶。
改葬時先後告廟出主之節。問解與文正府君語不同。孰敢取舍。而但文正公以問解說謂未信其必然。則可以見微意矣。凡有事告之儀。苟非只有禰廟者。不可獨設酒果於所告之位。而若因有事於一龕而幷及於諸位。亦甚無謂。吾見則改葬前期告辭則因朔望行之無碍。而亦不害遵用問解說。未知如何。若不然則先後告辭。皆當出主然後。似無碍耳。
寄秉珣(庚午三月十六日)
風雨連甚。不適諸况。一味支過否。此時調過。當益難耐。將何以爲之也。己卯贒大司成金公朝起開戶。視南山曰好。汲婢竊聽而笑。無醬樂哉。無䀋樂哉。徐花潭與客從溪上談論終日。客問厨婢則絶糧不炊屢
日云。而神氣不倦如此。此何等定力耶。吾依遣而來月磵舍之會。若非大段相碍則必欲圖之。蓋爲隨箚傳寫之計矣。其時可以來會耶。門內二擧。頗不寂寞幸甚。
答秉珣(甲申元月三日)
元朝晨興誦庸學序。此吾四十餘年所課。而今年則殆不能專心。是豈衰老而然耶。會講果盛事也。終始靡懈則必有其效矣。此朱先生滄洲及栗翁石潭之例。而得見於今日。豈不美哉。講錄略有籤送。願聞會中諸君之論耳。
別紙
陽貨之饋。饋其當饋。季氏之賜。賜其不當賜。故朱夫子之論如此。似無可疑。而夫子之待陽貨。眞不惡而嚴者也。大抵聖人無可無不可。故惟夫子爲之。而非他人所敢窺測。如處於南子之類是也。此亦不可不知也。
家禮多用溫公書儀。故披髮仍而不刪。而朱夫子若再修則未知果當如何也。今卒難變。果如沙翁說。而聞巍巖後孫以其先訓。不爲披髮云耳。
答秉珣(七月十八日)
近日事言之何哉。如我老病將死者。惟有杜門一事。不足爲憂。而最是少輩旣非入山蹈海之類則將如何爲之也。深衣吾已製着。而道袍旣有問弔行祭時許用處分則不必他求矣。中衣世人多着云。而吾則初不製周衣。盖前日之周衣。卽我人之服。而今日之周衣。卽異人之㨾故也。再疏 批昨日始承。而汝兄能言之耳。汝兄再疏。似已入徹。甚憧憧耳。
答秉珣(乙酉四月十六日)
堯舜之道。不以仁政。
仁政卽堯舜之道。道與仁政。豈有分別。而道者統言也。仁政指其治平之法度也。其義別無可疑。凡讀書有當深看。亦有淺看。當深看而淺看則病踈忽。當淺看而深看則病穿鑿。學者不可不知也。
明於庶物。察於人倫。
泛言事物之理而曰庶物。庶物之中。特言尤切於身者而曰人倫。而明與察。有先後詳畧之別。集註明白。有何可疑。有物有則。指義自別。
答秉珣(丙戌十二月四日)
峽突當免呼凍。熟歲姑無闕食。安坐看書。兼有敎子之樂。分內貧病。何足爲憂也。吾亦今冬事業。以孫兒
學究。爲好個消遣。亦有一二來讀。每於靜聽之時。有勝一番看過。是亦足爲學半之益耳。
別紙
四端七情。理發氣發。雖朱夫子初年說。而當以晩年說爲定論。此不但栗翁之見如此。亦有吾先祖語錄矣。朱書中初晩之異者。不特此也。心說與仁說。亦非一段耳。
以才爲心。此亦以心專屬氣之義。而孟子非才之罪之訓。則亦不以才屬氣。幸考其義也。
答秉珣(丁亥五月)
以才爲心之說。前書所答。自以爲明白。而反以爲無可否。豈遣辭不能分明而然耶。吾意以爲屛溪說盖全以心爲氣。故亦以才屬心。而才豈全屬氣者耶。觀孟子非才之罪可見矣。無論心與性。才爲其所使。吾見如此。未知果否。
出後人本生外黨服。通典未有所考。而沙翁說旣無可疑。盖出入無降云爾。則是固嫌於二統。而旣降一等。此非別嫌耶。本生服之降等。所以別二統。而獨於外黨必無服然後。始謂不二統耶。吾見如此耳。
家禮毋媒。吾所尋常疑之者也。每以媒字爲爲字之
誤。盖其語意則然耳。
朱書謄抄。果得專心趣味乎。古人以抄節爲有益。且正心之工。無如此矣。先書類選。不可不校勘。近始此事而無與對勘。病餘昏眩。隨暇爲之。亦不如意。恐不免千古恨奈何。有疑問於汝兄者。汝亦理會示之。
答秉珣(十月一日)
聽訟章大小註不相應處。果如來說。而詳在大全答鄭公景由書。考見也。向示氣質形質之爭。吾見則兩說俱不免出入。盖氣質與形質。雖有所指之異。而豈可曰氣質之外。別有形質之質耶。形卽是質。質卽是形。固不可二之。而形屬陽質屬陰則謂之二亦可也。但以形質謂可變。則亦似侵過界分之說也。吾甞於氣質與形質字。尋常疑之。以爲氣質之質形質之質。質則一也。而隨其所使。不無指意之差別。若才質云者。當作氣質看。姿質云者。當作形質看。未知吾見如何。幸更商示也。
答秉珣(十月二十日)
氣質形質小異。來示正如吾見。而至於形質可變。終涉未穩。蓋凡係不善。無非氣質之病。來示所謂變衺爲正。變偏爲直。皆變化氣質中事也。謂之形質聽命
云者似近之。而如以一定之形質謂可變則大不是。更商之也。
氣以成形。故曰並氣而言則是形質之質。此形字恐當屬氣字看。未知然否。質之有粹有駁。謂之姿質而指人所禀受言。故曰生質。以朱夫子此語觀之。則生質之質與形質之質。若不同。未知如何。大抵今日所論形質。卽就人體質之質而言。故向有所兩質字分屬而曰姿質。當改以體質耳。
俗言健實者謂氣質好。淸秀者謂姿質美。而氣質好者未必形質美。姿質美者未必氣質健。然則氣質姿質形質。亦各差別耶。氣質旣曰好則似當小不善之病。而竊觀世之稱氣質好者。例多鈍濁。氣質亦有不同。而其所以鈍濁。卽姿質之病。則姿質與氣質果異耶。此吾尋常有疑。故今因來說而欲問之。
答秉珣
老氏固爲異端之祖。而仁義之害。甚於洪猛者卽楊墨。故凡言異端。必擧楊墨耶。且老氏之淸凈。恐不可與楊墨幷案耳。
自十五至三十。卽幼學之年。故以三十言耶。且十五而三十。皆以十五爲準。而以小學觀之。二十始爲博
學無方之年。則實亦十年間也。迷見如此。未知如何。
答秉珣(壬辰)
向有定之以中正仁義之問而未及答矣。盖此定字非有別義。只是孟子定于一之定。大學知止而有定近之。而有定之定。以心不妄動解之。亦不宜如是解。此定字吾見當以立義看。定性之定。亦似義同。而此等不當疑處。亦不必穿鑿耳。
答秉珣(甲午六月二十二日)
夏節之苦。固不可免。而退溪先生讀朱書一篇。勝服淸凉散十貼。是何等定力。而謝上蔡緱氏山中六月靜坐之工。果欲學而未能。吾則眼眵益苦。而卷中人絶交久矣。只與睡魔爲隣。尤何足言。鄕約序依籤示略有刪改淨書以送耳。
非文非武。優遊子弟。年三十以上。皆敎小學孝經。每月考課賞罰。(未記其目而大意如此。)此是栗翁淸州鄕約中節目。依此二十歲以下使讀小學。每於修契日講誦之意。添入於四條之外似好矣。
毁于隨。前所歇看。而今見來示。果可疑。恐是隨衆之意。而亦不分明矣。
與秉珣(丙申正月四日)
歲前書。卽當視至矣。新年諸况多吉。贊善家眷。果以卄六搬接團聚卒歲乎。不得探知。甚菀菀。此狀無擾餞迓。今年歲况。有三意外。吾生到今。一意外也。向日見聞。何曾謂保有今日耶。無事過歲。一意外也。承旨三弟兄皆來會守歲其亂離中。一意外也。慰喜倍萬。除夜敬次大全韻。使子姪及諸孫和之。此是歲况也。不與汝兄弟同此。勢固使然。而不勝悵恨。走草只此。
答秉珣(丙申六月十一日)
六藝果非八歲兒可習。前輩亦有是疑。而事雖不可習。文亦不可講耶。其曰文。可見矣。
士大夫衆子之不得入大學果可疑。而只擧適子。恐是大槩說。若有俊秀。豈不在凡民之列也。明其非適子不入之制。而特曰適子。此等處不當泥看。
釋奠二字。恐義同釋菜。奠幣見王制。○古者山川廟社學宮。皆云釋奠。至宋獨於學宮用之。所以別羣祀。古者建學。養才在此。飮酒在此。受成在此。獻功在此。(見泮水詩注。)
答秉珣(八月五日)
夾示諸條。大槩得之。而社祭用戊。本取屬土。兼取茂盛云則猶可。盖如丁辛之取先甲後甲。而丁有丁寧
意。辛有新義也。亥是天倉日。而祭所以求福宜稼于田。故取天倉日。見問解可考而知也。元月上辛。果有可考否。農家以得辛早晩。爲穡事之徵。恐亦祈糓用辛之意。幸加廣考示之也。
丙非可祭之日。不見經傳。固其然也。第釋義之說。烏可曰全無可取而斥之以陰陽家說耶。若以陰陽家說言之則其曰天倉。獨非陰陽家說耶。外事卽軍旅。而詩所謂吉日維戊。書所謂甲子昧爽。是用剛之證也。凡祭必用丁辛或亥。是柔之證也。
八歲六藝。其曰講者。獨非習耶。前輩之疑。亦不過如此。自八歲至十五。其間講之者。皆所以習也。吾見正亦如此耳。
近日科策如詩賦之有程式者。必曰六大節。曰頭辭曰中頭曰逐條曰設弊曰捄弊曰篇終。非此式謂之違格。朴友所謂非格。政謂此也。
資風堂韻玆構和。此誠盛會。每有意未就之地也。幸毋以文具爲耳目之資。期有實效。是望是望。
答秉珣(丁酉)
變服無論某月。必待 因封爲宜。久不葬。主喪不得變制條云子之於父母。孤孫之於祖父母。臣之於君。
據此則可知其禮矣。然係是典禮。不可輕發口耳。祭無可停之義。而亦不必無祝單獻。盖私家若過三月。則當如已葬之例。此有先贒說。且以 朝家言之。異於外殿喪。大中小祀。公除後皆行。則私家祭恐不當勿限停廢。故自今月朔參。已如禮行之耳。
答秉珣(五月五日)
不復讐不葬不受服。見於何書。此一條總理尹台容善去月念際。因 上命詢及賤臣。不敢不隨所知仰答。故略引春秋傳以對耳。其辭曰詢蕘之敎。及於賤臣。萬萬皇愧。素以蒙蔀。近益昏謬。何敢臆對。而第有一旁照者。謹按春秋胡氏傳。有曰讎不復而不書葬則服不除。其曰不書葬。雖葬而不書。卽夫子書法也。其曰服不除則受服可知。或說不葬不受服。果未知見於何書云云。
寄從子秉瑋(己未十一月一日)
汝已冠矣。言動擧止。不可與丱童時同。須棄幼志攝威儀。勿復放浪悠泛。尤所望也。
答秉瑋(丁卯十二月十七日)
得見手書。慰喜無量。第人誰無家累。且所謂家累。亦不過合做底事。不要人做。更責誰做。但以是恒着心
頭。終身無靜暇時。事應旣已。我則如故。雖不可容易說。而朱先生每以古人至難堪自比爲究竟。須安意看書則自覺退聽耳。
答從子秉玉(戊子八月十八日)
昔年訓義。恐指後序中所稱綱目訓義。當時命刊。卽指上文所謂 宣德己酉鋟梓者也。以小識中今此擧以下語觀之。昔年與當時。皆指 英廟(世宗大王)時事無疑矣。
答甥姪金聖禮(永膺○丁卯)
知止以下五者。盖皆格致之效。而誠正修齊治平。無不包括於五者之中。今欲以此五者。分屬於八條何也。古人亦以知止有定屬格致。靜安屬誠正。慮得屬修齊治平。朱子深斥之。知止卽格致之目也。意誠以下得其所止之序也。烏可以五者各爲一條耶。
盥頮之盤云云。雲峯亦賞邵氏之說。而愚見則五日一沐三日一浴。雖謂之日日沐浴。亦非過也。曾有以此有質于尤翁。而先生以爲此等處非大義所係。不必如此費力。
鼓舞振作。果非言語所可形容。而亦非可以別有拈出者也。此何足疑也。湯之盤銘。卽自新之意。而其下
直接作新民一事。雖若欠闕。而尤翁甞以爲此承上章克明峻德而言。旣是人君克明峻德如堯之爲。則民豈無觀感而自新者乎。蓋己德旣新則自然有以及人。旣言自新之效則新民之意。自在其中矣。名其器之名字。舊本作銘。先儒以爲當作銘。
答金聖禮(己巳)
小斂後絰帶旣加於深衣。則今之道袍。卽深衣代也。何以謂駭人也。今人多着中單於小斂後。而好禮之家。亦未甞有此。
袷之長廣不同。恐不必疑。大凡衣制之如是者何限也。只依文書裁制可也。三加領本非家禮之文。故先兄每以家禮爲正。
禫後服。恐君終欠細考。故有是疑也。家禮黲色。卽大祥後服色。而來示所謂家禮黲制云者。未知指何而言也。尤翁說又何去頭而孤行此禫祭句而爲疑耶。只用黲色無改易云者。卽指上句祥後服也。盖黲是祥後服。而我國之白色。卽宋朝之黲色也。以古祥後之服。錯用於今之禫後者。似無可據。且以尤翁說觀之。有曰以國俗服色言之則祥祭用玉色。祥後改着白衣。禫祭服黑色。禫後改着玉色似合。(尤翁說止此。)黑色
雖非純吉。比諸玉色則已向吉矣。今君不分黑與黲而有此疑。幸更考也。又來示所謂禫祭無所的見云者。誠不知何謂也。備要禫祭之具。直曰吉服。則禫祭無他可變之服。不啻明矣。何以謂無的見也。禫後卽平人。而惟有徙月之制。故不敢自同恒人。此所以行麁漆笠素帶也。須更商之。
先庚後甲云云。此是易爻語也。朱子特言卜日之所由起而引此文。恐不必疑。(若曰先辛則先辛云者。見於何書耶。)
奉祠版而行。値忌日於逆旅。雖欲行祀。其勢恐末由。此等處當參量事勢。不可太拘若所寓。則可以伸情矣。
內外姊妹之不言。明是省文。而外黨適人不降。旣有疏說。不必爲疑。
闔門亦備禮之事。故三年內行祀者廢之。此有先輩說。烏可以廢此而謂之使神不饗也。如參禮之無闔門者。皆虛禮耶。
答金聖禮
近思錄卷首之義。已有東萊說。何須更疑。且下學者。何甞初不干於上達之事耶。大學八條次序。明如指掌。何敢有疑。安有不能格致而能修齊者也。八條之
工。雖有次序。亦非了此一條而方做彼一條也。循序之中。自有交進之工。幸更思之。來示以格致爲上達。謬矣謬矣。
無形而爲有形之根柢者。卽無極之謂也。雖曰無極。而已具有形之理。則是豈非根柢樞紐耶。所以釋之曰極이업서도장極다。如是看則一物之義。豈不瞭然耶。
動而生陽生字。先輩亦嘗疑之。盖只合曰動而陽靜而陰。尤翁甞曰此等處當活看云云。不曰陽陰而必曰陰陽。此等無甚意義。不必爲疑。此亦尤翁說也。
主靜之說。詳於本註。大抵聖人動亦靜靜亦靜。何甞動而如衆人之撓攘不定也。
死生之說。卽終始之義也。原始反終。明於死生。而今日生明日死。是豈聖人之所知也。
答金聖禮(辛巳十二月)
戱言戱動之病。止於不明不能。而過言過動之害。止於自誣誣人。謂非己心。猶有自新之望。而謂己當然。更無可改之望。至或者以下則又只是文其過而餙其非。不但無可改之望而已。其所砭愚之意。一節深一節矣。出汝者指戱言戱動而言也。不出汝者指過
言過動而言也。此所以爲長傲而遂非也。近更反覆究賾。頗覺前見之誤。向來妄說。恐自誤而誤人。玆以及之。如有未當。幸更示之。不知二者。當釋於不出汝者下。
寄從孫道憲(乙未二月十三日)
喪餘隔日。愴慕益新。乾雉二首。送助脯脩。此是文王之昌歜。曾晳之羊棗。年年此需。出於所嗜之思。而明年則安知不爲高太后之社飯也。仍念在昔文正府君忌辰。芝村李先生四百里委人助需者卽此也。此固東隣殺牛。不如西隣禴之意。而亦可見事一之誠。豈非後人可法耶。
答從孫哲憲(壬辰閏六月)
夏課果有勝友之益而得新趣否。見此疑問。可認其所進甚幸。性情志意之別。詳於聖學輯要矣。大抵不當疑處有疑。方是進。須益加究索。期於有疑處無疑也。
別紙
若非計較商量則只是徑情直行而已。是豈聖人之事耶。情統於心。情之發。亦心之發也。此有先輩說。苟如來示則情意二字。謂不關於聖人上耶。豈其然也。
所謂天地聖人之直。卽正大光明之謂。非所謂直行直出之直也。一直字各有所指。不可若是泥看。
司馬所會者。不過數十人。而倣栗翁海州所行。設先聖先師位於堂上。焚香再拜後。序立行相揖。使直月讀法。副正解說其意。因序齒坐。各誦經文一篇而罷。
答哲憲(壬辰七月)
夾示疑義。旣有前日追答。不必架疊。而今以所示觀之。則其曰計較商量云者。豈以利害上說疑之耶。凡看文字。不當若是泥看。若以夫子所處而言。則仕止久速。與趙河不濟。陽貨不見等事。豈非計較商量耶。且雖萬理俱明聖人。若以聖人自處。而初無商量計較。則亦何以聖益聖耶。泛應曲當之中。亦有計較商量。而初無徑情直行。此所謂幷行而不相悖者也。汝以聖人應事之直。謂徑情直行之直耶。此不須疑耳。苟如來示則告子之不動心。北宮黝之無懼。當爲聖人之事。試更思之。
答哲憲
錄示諸條。雖略有出入。而大槩得之矣。今不得逐句論訂而略具下方。大抵讀書之際。先事揀難。最爲學者之病而無益於己。今此所示。無或近此耶。
第一條知言爲格致。已有本章小註朱子之訓。須更考也。養氣之本。在於知言。而以知言謂之養氣之工夫則下語不穩。改以養氣之節度似可耶。
第二條正心果爲養氣之事。而以養氣謂正心之工則傎矣。吾見如此。幸更商示。
第三條理純氣粹駁云云。太涉支蔓。蓋氣之一字。始發於孟子。而以此章謂粹駁之發端。果有先輩之論耶。自曾子之守以下。語意太糢糊。程子曰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義。此固不可不戒也。
答哲憲(甲午十二月)
鞶韻書亦云帶。旣有註說。不必爲疑。且以絲爲對絲。豈爲囊耶。能食能言以下。通言敎幼。而何甞以鞶謂在能食能言時也。
父母唾洟以下。皆統言男女之事。而言父母則舅姑在其中矣。
答哲憲
螽斯頌后妃之德。麟趾稱君子之仁。而著於篇末。以示及人之深。召南之騶虞。亦同此例。而騶虞所以示及物之義。
朱子曰惻隱仁之善也。辭讓禮之善也。羞惡義之
善也。是非智之善也。又云四端兼有善不善。盖兩說不同何也。四端但言善則栗谷所謂發無二本者。眞不誣也。若兼言善不善則四端七情。對待於所發處。吾心之用。有二原也。未知果否。若遵栗翁發無二本之說。則朱子四端兼不善之說。疑不可釋。又遵朱子說則栗翁說相爲牴牾。當從何說乎。遐方學者至於道心有惡爲言。都沒理會了。設使四端兼不善。道心從天理而出來者。則說一惡字不得。而說者立言。靜夜思之。不勝滋惑。四端兼不善。未知如何。
朱子甞曰四端亦有不中節。不當惻隱處惻隱。不當羞惡處羞惡。此爲不中節。而不中節卽是惡。文正先祖以此說補之於心經釋疑中。而疑退栗牛四端純善之論也。發而中節。卽所謂道心也。以道心謂有惡者。是何異於揚子性惡之論耶。
未發固性也。而恐不可以中爲性。
魂如火。恐指神氣發揚而言。魄如水。恐指形質流行而言。
答哲憲別紙(庚子)
卒哭進饌。主人主婦爲之。而至祔祭特執事者爲之。
未知其何義。須以吾意問於汝兩庭而示之也。南溪以爲宗子猶爲主祭故然耶。其說似然矣。
寄從孫準憲(戊戌五月二十四日)
汝守官小心。不得欺事。有事莫與公人商量。莫縱鄕親來郡下興販。自家淸心。莫營私利。此卽宋朝范文正戒其姪作宰者語。而吾家文正先生每訓子弟門生者也。玆幷諺釋以送。須勿忘也。
答準憲(壬寅四月八日)
弟兄一時蒙恩。榮感之外。亦不勝過分之憂。仍念汝父祖不食之報。發於汝也。今番 西樓盛典。誠罕有之慶。瘖聾跛躄。莫不欣欣然思見威儀。而顧此癃喘。莫伸蹈舞之忱。遙望雲天。倍切耿結。一疏替頌。兼暴病實。誠不可已。而蟄處僻隅。旣不得及時聞知。病昏不能構數行文。荏苒遷就。以至過時。遂冒悚捱過。只自跼蹐而已。若有問者。須以此狀詳陳也。
答從孫曾憲(癸巳二月一日)
每有手書。如見汝面。其慰可知。不忘老祖而有此。尤覺奇喜。且以廢課爲憂。此是好消息。盖廢之者誰。憂之者誰。知其憂者。當爲不廢之事。須毋忘此憂也。筆帖幷與書冊而散在庫舍。莫可收檢。不得送。而大抵
不宜欲效雜體。只習家庭法。待稍嫺熟然後。米董惟意葫蘆。始可得其三昧矣。
寄曾憲(丁酉六月七日)
明日卽文正府君忌日。而不得參祀已數十年矣。愴慕彌切。念昔芝村李公服事文正公。如七十子之服孔子。每當忌日。必專人於數百里外。而甞見手筆書簡抵宗家五代祖者。以乾雉一首助需。此可見前輩誠心。不以物之一端也。後生所當遵法。故玆及之。
答曾憲(戊戌元月十日)
次面何時不喜。而新年安信尤慰。每以浪度爲憂。其憂之者。乃醫之者也。是將爲不憂之方。爲汝祝之。過庭之學。須思勿忘勿助。得其涵泳之趣也。此狀遇新之懷。尤不堪抑。而阿睹將不免爲西河之病。命也奈何。
答族孫述憲(甲午三月)
避亂埋主。有先輩所行。盖蒼黃流離之際。安得不埋。而若姑在家。居處宿食。自如平常無事時。而只緣他日急遽之慮。先爲埋主則千萬不可矣。影幀與御筆。藏奉于華陽寺 皇明御筆所奉之龕恐好。此則雖預爲奉往。不至爲大悖耳。
與述憲(甲午)
宗家舊笥中所傳大油鞋。君輩以爲文正府君所著。藏之廟內。視之若曲阜舊物云。世或有傳訛之事。而豈有如許無據之說乎。蓋古者官服之具無油鞋。每値雨濕。著靴而加油履。以爲免濕。此履卽其時所用也。謂之先代舊物則可也。而謂之文正府君所著則千萬無據。更勿以此個說使聞於人也。此雖小事。不可傳訛如此。須以此紙示宗婦及癸(一作宗)孫也。
先祖所着笠子在華陽草堂。凉臺盡弊不堪傳。從氏少時火燒云。此則甞聞於從氏耳。